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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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在职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深化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师队伍管理,不断
健全教师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教师合理有序流动,特制定**年在职
教师调动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提高教师整体素质为核心,以强化调入教师考核为重点,以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为宗旨,严把教师调入关,强化岗位设置,做到“人适其岗、人尽其才”,健全竞争机制,努力建设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二、主要原则
在职教师的考评调动工作,要坚持贯彻“德才兼备”的用人
标准,并遵循以下原则:
1.公正择优:即公平竞争、强化激励、择优补缺、优胜劣汰,优化教师队伍。
2.民主公开:即作风民主,程序规范,做到名额、条件、程序、结果四公开,确保调动工作的顺利开展。
3.严格考评:即严格条件,坚持标准,注重实绩,量化评定,做到实事求是、人人平等,严守纪律,严禁作假。
三、实施范围
凡申请调入全县其他学校(不含学校内部调整)的一律纳入
考评调动范围,均要实行“凡进必考”。
四、调动名额
**
五、调动要求及条件
1、同一个单位同意调出人数,原则上控制在教师数的5%以内。对超编学校和学校富余岗位上的教师,向外调动指标可适当放宽。各单位小学教师中具备初中教师资格者可向本单位或其它单位
初中调动,小学、初中教师中具备高中教师资格者或紧缺专业本科学
历者可向本单位或其它单位高中调动。根据编制核定情况,超编学
校富余人员可以分流。申请调动必须通过调入单位的严格考评,择
优补缺,其考核过程由教育局全程监督。所有调动人员在新单位的
专业技术职务岗位受新单位现行岗位结构比例控制。
2、凡申请调动者必须持有相应教师资格证,且符合以下条
件之一:(1)在原单位工作表现良好,任教满5年以上者;(2)在单位工作满3年以上,全日制本科学历且本专业结构超出的;(3)夫妻双方基层工作10年以上者。
3、**县中心幼儿园教师岗位条件:持有幼儿园教师资格证,大专及以上学历的学前教育专业(以毕业证所填专业为依据)教师,有相应专业特长的教师也可参加竞聘。
4、参加过省市级中小学项目、专题培训不满一年的人员不
予调动。各单位取得县级、市级、省级荣誉分别不满1年、3年、5
年的不予流动。
六、调动程序及工作步骤
1、教育局于7月11日公布各缺编单位人数及岗位。
2、各缺编单位接到通知后成立考核领导小组,制定考核方案,并于7月15日前上报教育局审批。
3、7月12日至7月15日要求调动人员向所在单位提出申请。各单位根据条件进行审核,同意调动的在《教职工流动意向表》上签署意见、学校负责人姓名,并加盖公章后报教育局人事科。
4、7月19日至20日各单位对申请调入人员进行考核,并根据考核成绩和县教育局公布的缺编岗位和人数,确定同意接收人员
和不同意接收人员,上报县教育局人事科。
5、各学校接收人员经县教育局审核后,予以公示。
6、对申请调动但没被申请调入单位接收人员由教育局根据
全县各单位缺编情况予以调整或回原单位工作。
7、公示无异议的办理流动手续。
七、相关要求
1、在职教师的调动工作,是推进中小学人事制度改革和提
高教师整体素质的一项严肃认真的工作,它涉及到申请调动教师的
切身利益,直接影响到社会稳定。各有关学校要成立教师流动工作
领导小组,切实加强领导,宣传政策,规范程序,严格纪律,接受
群众监督,确保**年教师流动工作顺利开展。
2、各接收学校要严格按照指标和进人岗位严格把关,坚持
原则、秉公办事、清正廉洁,实行回避制度,防止和抵制一切不正
之风的干扰,推行政务公开,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3、各接收学校根据报考学科及人数情况组建评委,原则上
每组评委由7名、纪检监察人员1名组成,推荐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政治思想好、业务能力强的教师担任评委,其人员名单
不对外公布,在考试或考核及技能操作时临时通知。评委7人中本
学校5人,其他学校2人。其他学校评委由教育局负责从专家评委库随机抽取进行调配。
本方案未尽事宜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