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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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版)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版)

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 宿学生(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 难寄宿学生和民族自治县农村 寄宿学生全部享受)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 (其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 、低保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 养学生、孤儿全部享受) 普通高中学校在校学生 除艺术类相关表演专业以外的 全日制正式学籍中职一、二、 三年级在校学生
按学年申请和发放,每 年7月开始,贷款办理9 月底结束
《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加盖家 个人申请-县(市、区)学生 庭经济困难认定部门公章)、录取通知书 资助管理中心审核-银行审核(新生)或学生证(在读学生)、申请学 高校反馈贷款回执—银行发放 生和共同借款人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 贷款 复印件
孤儿、残疾儿童、家庭经济困 难儿童
减免1000元/生· 年
川财教〔2011〕224号 学杂费直接免收或少 收,教科书和作业本 免费提供
三免(免学杂费 、教科书费、作 业本费) 义务 教育 一补(补助贫困 寄宿生生活费) 全省
所有义务教育阶段(小学、初 中、特教)学生
100%
公办学校据实免除,民办学校学生同 步、同标准享受“三免一补”政策 学生(或家长)提出申请并提 供贫困证明,由学校组织评审 1.申请表(到就读学校领取) 认定(评审过程应请家长代表 2.贫困证明(由户籍地或常住地相关部门 参与)并公示,报县级教育、 出具,具体以各地要求为准) 财政部门审核备案
全省平均3%左右
5000元/生·年
11月底前,一次性发 放到学生银行卡
财教〔2007〕91号 川财教〔2007〕109号
同一学年 内,不可与 国家奖学金 兼得
四川省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18版)
学段 项目名称 资助范围 资助对象 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 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 在校生和预科生 国家助学金 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所 有全日制研究生(有固定工资 收入的除外) 100% 博士研究生1.3万元/生·年 硕士研究生0.6万元/生·年 资助比例 资助标准 分为3档:2000元/生·年、3000元/生· 年、4000元/生·年 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每 年9月开始申请,11月完 成评审 申请时间 一般认定程序 所需材料 资金发放 政策依据 财教〔2007〕92号 全省平均30%左右 学生个人申请—院系评审公示 登录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申请(前往申 —高校评审公示并报省教育厅 请) 、财政厅备案 川财教〔2007〕111号 财教〔2013〕220号 按月发放到学生银行 卡 财科教〔2017〕21号 川财教〔2014〕1号 财科教〔2017〕5号 国家开发银行:11月 中旬发放到借款学生 默认支付宝帐号,并 由就读高校统一扣缴 农信社等其他经办银 行:10月底前直接汇 至借款学生就读高校 帐号 财科教〔2017〕21号 教财〔2015〕7号 财教〔2014〕180号 川办函〔2008〕250号 同一学年 内,不得同 时申请获得 生源地贷款 和校园地贷 款 备注

资助政策教案

资助政策教案

2018年秋季《开学第一课》————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一、课题:“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二、教学目标:此活动是为了加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宣传,普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知识,让全班学生全面了解各项学生资助政策.三、教学背景:通过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并建立起长效的资助机制,做到“绝不能让一个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

四、时间:2018年五、地点:一五班教室六、参加人员:一五班全体同学七、教学过程:1.导入开学一课主题。

为进一步加强学生资助政策,普及资助政策知识,今天的开学第一课主题是“国家资助政策温暖贫困家庭”。

2.学习新知。

解读国家对义务教育学生资助的政策全面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对农村学生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农村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实施营养改善计划。

1、免学杂费。

全部免除城乡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学生学杂费。

2、免费教科书。

对义务教育阶段所有农村学生和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免费提供教科书。

农村学生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资金由中央财政承担,地方课程免费教科书及城市低保家庭学生国家免费教科书资金由地方财政承担。

国家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免费配发汉语字典。

3、寄宿生生活补助。

用于资助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和城市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中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补助标准为小学生每生每天4元、初中生5元(寄宿生全年在校时间按250天计算)。

4、营养改善计划。

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

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提供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

5。

生谈感受:俗话说:“滴水之恩当涌泉相报。

”作为学生,一个深受国家、社会关怀的小学生,我们深知社会、家庭对我们的期望:刻苦学习,学到真本领、好技术,成为人才,服务社会,报效祖国。

2018年大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易修改word版 (5页)

2018年大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易修改word版 (5页)

2018年大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易修改word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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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学生贫困生补助标准
家庭贫困生资助政策【1】
又到一年开学季。

近年来,为帮助贫困学生完成学业,国家、省、市出台了一系列学生资助政策,资助范围不断扩大,资助领域不断延伸。

为提高全社会对资助政策的知晓度和满意度,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群众经济压力,特意对此进行了梳理,力求做到条条实用,让困难家庭受益。

学前教育:困难儿童可获300元补助
在学前教育资助方面,凡是全市经县级及以上教育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含幼儿班;不含托儿所、托儿班)和学前班就读的符合国家相关政策的,本省3-6岁常住人口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孤儿、残疾儿童。

可获每人每学年不低于300元的补助。

申请方式:向就读幼儿园提交申请表和相关困难证明。

义务教育阶段:困难学生每学年可获200元补助
同样在义务教育方面,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可享受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简称“一补”)。

资助标准:一般困难学生每生每学年200元;特殊困难学生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750元。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

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一、背景和意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也是每个人实现自我价值的重要途径。

然而,在现实中,许多优秀的学子因为家庭经济困难或其他原因,无法顺利完成学业,这对于他们的发展和个人成长都造成了极大的阻碍。

为此,国家制定了一系列的学生资助政策,旨在帮助这些困难学生完成学业,实现教育公平。

二、政策体系1、奖学金:国家设立了多种类型的奖学金,包括国家奖学金、地方政府奖学金、企业奖学金等,以奖励品学兼优的学生。

2、助学金:助学金主要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帮助他们解决生活费用等问题。

3、贷款:学生可以向银行申请贷款,用于支付学费、生活费等。

4、勤工助学:学校提供勤工助学岗位,让学生在课余时间通过劳动获得一定的报酬。

5、困难补助:对于特殊困难的学生,学校或政府会给予一定的困难补助。

三、实施效果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实施,有效地缓解了许多困难学生的经济压力,使他们能够安心完成学业。

同时,这也激发了广大学生学习的积极性,提高了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操作流程1、学生申请:学生根据自身情况向学校或相关部门提出资助申请。

2、审核评定:学校或相关部门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审核和评定,确定资助对象和资助金额。

3、公示公告:审核结果公示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4、发放资助:资助款项发放至学生本人或指定账户。

5、记录管理:记录每笔资助的申请、审核、发放等信息,方便查询和管理。

五、结语国家学生资助政策体系是保障教育公平、促进社会发展的重要举措。

通过这一政策体系,我们能够让更多的优秀学子克服经济困难等不利因素,顺利完成学业,为国家和社会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

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优选.)

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优选.)

2018年学生资助政策宣传讲稿同学们,你们知道学生资助的政策吗?今天我给大家讲讲相关的政策。

近年来,随着国家对教育扶贫工作的扎实推进,学生助学力度不断加大,助学政策不断完善,助学内容越来越丰富。

为使广大学生清晰助学政策,保证符合条件的学生能享受助学待遇。

特用今天这节课的时间,召开资助政策宣传主题班会,对学生享受的助学政策进行解读。

一、班主任向学生明确困难补助的宗旨1、国家对家庭困难的校内、外住宿生进行生活补助2、条件:家庭生活相对困难3、补助金额:500元/学期二、获得的名额1、由学生所在的村民委员会证实,然后学校根据家庭最困难的学生优先考虑。

2、本学期困难补助与往个学期的异同同:家庭条件困难的内宿生异:以前每个校内、外住宿生都获得500元补助,本学期每班按住宿生名额70%的比例发放。

三、班主任向学生明确获得的步骤1、到班主任处领取《家庭困难内宿生补助申请表》,回家跟父母一起填写。

2、填写完后到街道委员会或村公所盖章证明。

3、回校后把申请表交给班主任。

4、学校及班主任对各个交表的住宿生进行评议。

5、班主任在班上公布评议结果,供本班全体学生讨论。

6、张贴评选结果。

7、申诉,在张贴期间,有异议的可以到班主任处申诉,时间为一个星期。

8、班主任将入选的申请表上交。

9、将班主任送来的推选名单向全校师生公布。

四、班主任组织全班学生推选评议小组。

1、男女住宿生各推选出4人2、推选方式:家庭最困难的学生优先获得。

3、班主任公布评议成员对申请人的评议时间。

五、发放申请表1、每个住宿生一张。

2、班主任强调申请表的写法。

3、强调:带回家与父母一起商量填写。

4、申请表要如实填写,不能造假,不应故意虚夸家庭的困难。

六、学生营养补助学生营养是所有在校生每天补助4元,一学期补助400元。

我们今天了解了相关的政策,我们应该好好的学习,珍惜今天的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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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资助

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2018年修订)-中国人民大学学生资助

2018-2019学年校政字2号各学院(系),机关各部、处及直(附)属单位:《中国人民大学学生奖励管理办法(修订)》经2018-2019学年第1次校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遵照执行。

中国人民大学2018年9月7日第一条为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鼓励学生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学校鼓励学生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对在思想品德、学业成绩、科技创造、体育竞赛、文艺活动、志愿服务及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及学生团队、集体和组织给予奖励和表彰。

第三条学生奖励工作坚持立德树人根本导向,紧扣学校人才培养目标,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

第四条学生工作委员会领导学生奖励工作,学生处负责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和组织协调工作。

各学院成立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明确某常设委员会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评审推荐工作,并明确专门的工作人员负责本学院学生奖励的日常管理服务工作。

学院学生奖励工作委员会或负责学生奖励工作的常设委员会应不少于7人,由学院党政领导担任主任,成员包括专职辅导员和专业教师。

第五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资金用于学生奖励,并根据相关政策从事业收入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费设立奖助基金,专门用于包括学生奖励在内的学生资助工作。

奖助基金由学生处、财务处负责日常管理。

第六条学校积极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参评中央国家机关及部门、北京市党政机关及部门设立的学生奖励项目。

获得奖励表彰的,学校可以颁发奖学金或奖品作为配套奖励,奖励方案由学生处研究确定。

第七条学校积极争取社会支持设立校级学生奖励项目,鼓励各学院依法依规整合资源,设立院级学生奖励项目。

第八条学生奖励类型包括授予荣誉称号、奖学金、竞赛展评奖励、发展支持奖励等,并可设立不同的等级。

(一)荣誉称号可授予学生个人、集体或组织,具体奖励项目包括三好学生、优秀研究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毕业生、优秀学生辅导员等;(二)奖学金主要颁发给学生个人,具有荣誉性。

大连交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

大连交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

大连交通大学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评选发放办法大交大发[2018]107号第一条为激励我校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教育部、辽宁省关于国家(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有关文件精神以及教育部辽宁省关于普通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等文件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的设立、奖励标准和名额:国家奖学金全部由中央出资设立,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由中央和省财政共同出资设立。

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均为每人每年8000元,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国家助学金分一等、二等两个等级,国家一等助学金每人每年4000元、国家二等助学金每人每年2500元,受助后由省财政分秋季学期及第2年春季学期两次发放,每次发放总金额的一半。

各类奖助学金具体额度以上级确定为准。

奖励资助名额由省财政厅、教育厅根据财政部、教育部确定的各项奖项总人数以及全省高校数量、类别、办学层次、办学质量、在校本专科生人数和生源结构等因素确定。

第三条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勤俭自强,积极向上;(五)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表现突出;(六)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须当年获得校级一等奖学金;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学生须当年获得校级三等级以上奖学金;申请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应勤奋学习,积极上进;(七)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均为在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八)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再受奖助之列:(1)参评年度内.病、事假累积超过六周以上(含六周);(2)参评年度内,因休学、转学、借读等原因,在校期间不满34周;(3)受过违纪处分且未解除:(4)申请国家(省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寝室安全卫生评比平均成绩未达到良好;申请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学生寝室安全卫生评比平均成绩未达标.第四条国家各类奖助学金的评定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但同时以适当的方式保护获奖学生的隐私。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公布日期】2018.09.10•【字号】京财教育〔2018〕2026号•【施行日期】2018.09.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财政其他规定正文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的通知京财教育〔2018〕2026号市属各有关部门,各区财政局、教委,燕山财政分局、教委: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等要求,进一步完善我市普通高中资助制度,使每一个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都能享受到资助政策,并顺利完成高中学业,根据《财政部教育部关于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杂费的意见》(财教〔2016〕292号),我们制定了《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北京市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办法的通知》(京财教育〔2016〕1923号)同时废止。

北京市财政局北京市教育委员会2018年9月10日北京市普通高中资助管理办法(修订)普通高中教育是学生个性形成、能力培养、自主发展的关键时期,对于提高国民素质和培养创新人才具有特殊意义。

免除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费,减轻家庭经济困难等学生就学负担,是完善国家助学政策体系、推进教育机会公平、阻断贫困代际传递、实施精准扶贫帮困的重要举措,也是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客观要求,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为完善本市普通高中资助政策,制定本办法。

一、资助内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内容包括国家资助、北京市资助、学校资助和社会捐资。

(一)国家和北京市资助国家资助包括助学金、免交学费。

北京市资助包括免教科书费(国家课程规定的教材)、住宿生免住宿费。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操作简介(2018版)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操作简介(2018版)

泉州师范学院学生资助工作操作简介 (2018 版)项 目 操 作 规 程 操作家庭经济困难 学生认定登录福建助学 APP→注册→上传评定材料→辅导员审核→二级学院民主评议→全校排 序→公示无异议,确认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名单9 月份认 生 10 月 原件至各 工办汇总家庭经济困难新生 学生填写 《缓交学费申请表》 →二级学院审批, 办理入学手续→二级学院通过助学贷款、 入学“绿色通道” 奖助学金以及勤工助学等方式帮助学生解决经济困难→学生根据申请期限缴交学费学校公布评定文件及名额分配→符合条件学生向所在二级学院申请 (国家励志奖学金申 请者必须是上一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生填写《国家奖学金申请表》、《国家励 志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确定、公示三天→报送学生处审核、学生 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并全校公示五个工作日→报省教育厅评审、教育部审批国家奖学金、国家 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 (含专业学习奖学 每年 10 金和精神文明与优 各班级开展上一学期学分绩和综合测评→评选符合奖学金条件学生→二级学院公示三 年第二学 秀 社 会 工 作 奖 学 天→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核、公示、表彰→发放奖学金和荣誉证书 份) , 3月 金) 本科学生发展性 符合发展性资助项目的学生向相关部门申报→相关部门审核→报送学生处受理→学校 资助按照实施办法审核→按项目办理师范生助学金 校内勤工助学 国家助学金学生处发布文件→各二级学院汇总师范生姓名、 银行账号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办理发放 学生处发布校内勤工助学岗位招聘需求→学年初举办招聘会→确定上岗学生→培训上 岗学生→学生上岗→按月提交工时登记表→发放工资 学生处发文, 经福建助学 APP 认定的 5%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为一等助学金获得者, 15% 家庭经济一般困难学生为二等助学金获得者→各二级学院采集学生银行账号、 姓名和金 额信息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办理按月发放每年1/9泉州市教育基金会 符合条件学生(师范生为主)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泉州市教育基金会优秀大学生奖 优秀大学生奖助学 助学金申请表》 →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公示三天→报送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 金 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泉州市教育基金会备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 《成功寒窗奖学金申请表》 →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 定、 公示三天→报送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捐资 者备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 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贤銮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公示三天→报送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福建 泉州贤銮福利基金会备案→贤銮福利基金会举办颁发仪式、发放奖学金 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 《泉州市关工委千墅奖学金申请表》 →二级学院党 委研究确定、 公示三天→报送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 →报送泉州市关工委备案→发文表彰、发放奖学金 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校友奖学金申请表》→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公示三天→报送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发文表彰、 发放奖学金 符合条件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填写相关表格→二级学院党委研究确定、 公示三天→报 送学生处审核→校学生工作指导委员会审议→全校公示三天→报送奖项设立者备案→ 表彰、发放奖学金 学生处商各二级学院确定走访对象→学生处和二级学院走访慰问困难生家庭秋成功寒窗奖学金秋贤銮奖学金秋泉州市关工委 千墅奖学金秋校友奖学金秋陈笃彬教育奖学金寒暑假家访助学金社会资助“感恩教 各项社会资助受助学生撰写感谢信→二级学院汇总感谢信报送学生处→学生处汇编感 育” 谢信,向各项社会资助出资单位或个人反馈由热心社 等捐资 学金国家资助“励志教 国家(励志)奖学金等获得者撰写先进事迹→通过先进事迹报告会、宣传栏、汇编等形 育”式在全校学生中弘扬“克服困难 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3月受资助学生校内志 开展校内志愿服务工作(分二级学院学工办组织、 学生自行开展和校自律会每周四组织 愿服务 开展三种形式) →由服务单位负责人在考核表上签字确认→志愿服务情况作为学生奖助学金评定重要依据 经济困难的孤儿、 烈士子女等符合条件学生申请→二级学院初审→学生处审核→学生处 办理学费减免 家庭遭遇重大变故、 个人遭遇严重伤害等特殊困难情况学生向二级学院申请→报送学生 处审批→发放补助金学费减免 临时困难补助9月2/9退役复学学生学费 全国征兵网下载退役复学学费资助申请表→办理审批手续→报送学生处 (含退役证明复 资助印件)→学生处受理 应征入伍学生(含士官)下载学费补偿贷款代偿申请表→应征地县区武装部、学校财务 教育厅资助管理中心审核→报送教育部审批退役学生办理复学手续→不必缴纳学费 (如学费超过 8000 元, 超出部分学生自行缴交)应征入伍学生学费 处审批→报送学生处资助管理科→学生处审核办理→学校先垫付补偿金→汇总报送省 补偿贷款代偿校园地国家助学 贷款有贷款需求, 无法在生源地获得贷款学生向二级学院学工办提出申请→辅导员审核→学 生填写贷款申请材料报送二级学院→二级学院进行审核、 汇总, 报送学生处→学生处审 每年 9 月 批并报送建设银行泉州丰泽支行→银行审批→学生和银行签署借款合同→银行发放贷 高 款→贷后诚信教育 借款学生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提出申请, 县级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初审、 推荐→向当 地经办银行(福建省以农商银行、国家开发银行和邮政储蓄银行为主,省外生源以国家 开发银行为主)提出贷款申请→贷款人受理→贷款人调查、审查、审批→与借款学生及 其共同借贷人签订借款合同→开学后, 学生提交确认书至学生处, 学生处进行确认→贷 款发放、划款到就读高校→学生到校财务处办理缴费手续→贷后管理等其他工作。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

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公布日期】2018.10.24•【字号】•【施行日期】2018.10.2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教育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关于认真做好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区县(自治县)教委(教育局)、财政局、各高等学校: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国发〔2007〕13号)和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和高等职业院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渝府发〔2007〕107号)精神,切实做好我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以下简称: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现就认真做好我市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高等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的总体原则(一)本意见适用于根据国家和重庆市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承担高职学历教育的成人高校(以下简称:高校。

不含中央部委院校)。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采取物质资助与精神鼓励相结合、一般补助与特别奖励相结合、经济资助与能力提升相结合等多渠道、多形式、全方位的资助方式。

(三)高校学生资助工作以建立健全普通本专科高校和高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维护教育公平,履行公共财政职能,使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能够顺利完成学业;进一步优化教育结构,促进高等教育持续健康发展为主要目标。

(四)高校学生资助工作坚持“明确政策导向、财政加大投入、按比例分担经费、多渠道综合资助、明晰各方责任”的基本原则。

(五)本意见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系指我市实施高等教育学历教育的公办和民办普通本专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院校和承担高职学历教育的成人高校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中,学生家庭及真人其所能筹集到的资金,难以支付其在校学习期间的学习和生活基本费用的学生。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公布日期】2018.06.07•【字号】冀教财〔2018〕26号•【施行日期】2018.06.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的通知冀教财〔2018〕26号各市(含定州、辛集市)教育局、财政局,雄安新区管委会,省属中小学校: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冀政发〔2016〕17号)和《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冀财教〔2017〕1号)精神,结合我省实际情况,我们制定了《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反馈。

河北省教育厅河北省财政厅2018年6月7日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两免一补”资助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推进义务教育健康持续发展,切实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确保国家资助政策落实到位。

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完善城乡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通知》(冀政发〔2016〕17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全面实施城乡义务教育教科书免费提供和做好部分免费教科书循环使用工作的意见》(教材〔2017〕1号)和《河北省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冀财教〔2017〕1号)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两免一补”是指对城乡义务教育学生(含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生活费。

民办学校学生免除学杂费标准按照中央确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标准执行。

第三条城乡义务教育学生是指在我省就读的城市区和农村(含县镇、市辖区所属农村和农垦、林场)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的学生,包括初级中学、职业初中、普通小学、完全中学初中部、九年一贯制学校和特殊教育学校。

长寿区资助政策宣传册

长寿区资助政策宣传册

重庆市长寿区学生资助政策宣传册(2018年12月)一、学前教育资助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市级资助项目)1.对象:在区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公、民办幼儿园就读,且年满3-6周岁(以当年8月31日为准)的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包括:儿童本人或其父母享受低保、残疾儿童、孤儿、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的子女、特困人员、其他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儿童和凡在村点校附属幼儿班(含飞龙九年制幼儿园,石回九年制幼儿园)就读的幼儿全部纳入资助范围。

2.标准:对受助儿童免收保教费和生活费,幼儿园不得再向受助儿童收取保教费和生活费等其他费用(财政按每人每期保教费750元,生活费330元补助给幼儿园,其中村点校幼儿园每人每期保教费950元,生活费650元补助给幼儿园)。

3.提交资料:申请表,户口簿,有效低保证、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有效证明材料、孤儿证明或残疾证等有效证件。

4.申请受理单位:贫困幼儿就读幼儿园。

二、义务教育资助(一)贫困寄宿生生活费补助(中央资助项目)1.对象:对就读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的寄宿生。

包括学生本人或其父母享受低保、残疾学生、孤儿(父母双亡)、农村建卡贫困户的子女、特困人员和其他因自然灾害、重大疾病等特殊原因造成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

2.标准:小学每人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学年1250元。

3.提交资料:申请表,户口簿,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如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有效证明材料、城乡低保证、孤儿证明、残疾证或其他家庭经济困难证明材料)4.申请受理单位:学生就读学校。

(二)特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区级资助项目)1.对象:就读我区普通中小学校,具有正式学籍的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包括:农村建档立卡扶贫户、孤儿(父母双亡)、福利机构收养人员、城乡低保人员或低保家庭子女(父母或学生本人享受低保)、残疾人员或残疾家庭子女(指学生或父母是一、二级残疾)。

2.标准:寄宿生每人每学年补助1000元;小学一、二、三年级走读生每人每学年补助500元。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635号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635号

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正文:----------------------------------------------------------------------------------------------------------------------------------------------------邯郸市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生精准资助工作的通知邯教〔2018〕635号各县(市、区)教育局(文教体局)、市属高校、中等职业学校、市直中小学、幼儿园:为确保全市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在校资助全覆盖,确保不让一名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因贫困失学,保障贫困家庭学生平等接受教育、顺利完成学业,经研究,提出以下意见,请贯彻执行。

一、全面掌握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信息。

市、县教育局要建立与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的定期沟通、联系制度。

及时掌握本区域内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和经济困难残疾人家庭的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基本信息。

二、建立健全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学龄人口接受教育情况档案。

1.每年9月份开学后,各县教育局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提供的建档立卡等四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组织人员深入每个家庭进行家访,摸清每个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每个阶段学龄人口入学情况,对每个学龄人口在哪个地方、哪个学校、哪个年级就读进行登记造册,做好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的档案建设和管理,建立资料数据库,使每一个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每一个学龄人口都有相应的信息资料,确保不漏一个贫困户、不漏一个学生。

2.将建档立卡等四类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信息交相关部门审核、盖章、确认。

3.遇有扶贫、民政、残联等部门数据信息更新变化,出现新增或退出情况时,县教育局要及时将变化信息报市教育局,并通知相关学校。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民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公布日期】2018.10.30•【文号】教财〔2018〕16号•【施行日期】2018.10.3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指导意见教财〔2018〕1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财政厅(局)、民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扶贫办(局)、残联,各计划单列市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局)、残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财政局、民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扶贫办、残联,中央部门所属各高等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不断健全学生资助制度,进一步提高学生资助精准度,现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重要意义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是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全面推进精准资助,确保资助政策有效落实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我国学生资助政策体系逐步完善,经费投入大幅增加,学生资助规模不断扩大,学生资助工作成效显著,极大地促进了教育公平,为教育事业健康发展、脱贫攻坚目标如期实现提供了有力保障。

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是实现精准资助的前提,是做好学生资助工作的基础。

各地、各校要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作为加强学生资助工作的重要任务,切实把好事做好、实事办实。

二、认定对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的对象是指本人及其家庭的经济能力难以满足在校期间的学习、生活基本支出的学生。

本意见中的学生包括根据有关规定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幼儿;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初中和小学学生;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等学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招收的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和预科生),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研究生。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

普通高中学生资助政策明白纸一、国家助学金资助政策根据《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冀财教[2017]72号),我县实施普通高中助学金政策。

资助范围和对象:全县普通高中学校(含民办)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符合下列情况的应优先纳入资助范围:建档立卡家庭学生、孤残学生、父母丧失劳动能力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烈士子女与单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农村绝对贫困家庭学生、经民政部门确认的城乡低保和城乡特困救助范围的家庭子女、以及因突发事件导致家庭经济特别困难学生等。

资助标准:国家助学金主要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费开支。

我县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2000元,分为三档:1500元的占25%,资助对象为一般困难学生;2000元的占50%,资助对象为困难学生;2500元的占25%,资助对象为特别困难学生。

申请和评定:国家助学金按学年申请和评定,按学期发放。

普通高中学校每年9月30日前受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出的申请,学生需提交《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申请表》及建档立卡、孤儿、残疾和烈士子女相关证明、农村和城镇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家庭所在村或街道民政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

学校对学生提交的申请表及相关材料进行认真评审,提出资助名单和资助档次,并在学校内进行不少于7天的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填报《河北省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领取表》。

发放形式: 普通高中要为每位受助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直接将国家助学金发放到受助学生手中,为学生办理银行储蓄卡,不得向学生收取卡费或押金等费用,也不得从学生享受的国家助学金中抵扣。

二、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根据河北省有关规定,我县实施高中阶段建档立卡学生资助政策。

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免住宿费、免费提供教科书。

采用直接免除方式,不得“先收后返”。

资助范围和免除标准:对在普通高中就读具有正式注册学籍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生每年补助学费2000元、住宿费500元、教科书费300元的标准予以补助(公办学校收多少,免多少)。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docx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docx

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简介西藏自治区学生资助管理中心二〇一八年八月目录第一部分学前教育学生助政策⋯⋯⋯⋯⋯⋯⋯⋯⋯(3)第二部分教育学生助政策⋯⋯⋯⋯⋯⋯⋯⋯⋯(5)第三部分普通高中教育学生助政策⋯⋯⋯⋯⋯⋯⋯(7)第四部分中等教育学生助政策⋯⋯⋯⋯⋯⋯⋯(9)第五部分本科生教育学生助政策⋯⋯⋯⋯⋯⋯⋯( 11)第六部分研究生教育学生助政策⋯⋯⋯⋯⋯⋯⋯⋯( 36)第七部分区内外大中学生和内地西藏班学生参加城居民基本医保政策⋯⋯⋯⋯⋯⋯⋯⋯⋯⋯( 43)第八部分内地西藏班(校)学生助政策⋯⋯⋯⋯⋯(44)第九部分藏干部工子女内地就学享受当地生源同等待遇政策⋯⋯⋯⋯⋯⋯⋯⋯⋯⋯⋯⋯⋯⋯⋯⋯( 45)第一部分学前教育学生助政策一、学前教育阶段农牧民子女补助政策和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制度1.资助对象①农牧民子女补助政策实施范围和对象。

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承担学前教育任务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农牧民子女。

②城镇困难家庭子女助学金制度范围和对象。

我区学前教育阶段公办幼儿园及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授权承担学前教育任务的民办幼儿园在园城镇困难家庭子女。

2.资助标准自2018 年秋季学期起执行调整后的新标准:即二类区每生每学年 3120 元;三类区每生每学年 3220 元;四类区或边境县每生每学年3320 元。

特殊教育学校、随班就读学生标准为每生每学年6000 元。

从2012 年起,全区公路养护段困难家庭子女及公路养护道班(工区)职工子女享受上述同等待遇。

3.申请程序本政策的资助对象由各幼儿园认定,符合资助条件的幼儿学生可向所就读幼儿园提出申请。

本政策资助资金纳入幼儿园统一管理使用,不得发放现金。

二、城镇学前教育公办学校免费教育、民办学校定额免费补助政策1.资助对象我区城镇幼儿园(含民办、其他部门办)在园幼儿。

2.免费标准年生均免费标准为3600 元,其中:保教费3000 元、交通费350 元、幼儿读物100 元、杂费 150 元(含被褥折旧费、美工本、水彩笔、毛巾、茶杯、餐具等)。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学生资助政策解读国家资助是学生资助的主力军,为了帮助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现将我市学生资助有关政策介绍如下。

学前教育资助项目●一、生活补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二、保教费补助。

资助对象: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设立的普惠性幼儿园在籍在园建档立卡家庭儿童、残疾儿童、困境儿童。

资助标准:每生每学年600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幼儿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幼儿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义务教育资助项目●一、免学杂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630元,初中每生每年830元。

资助程序:免收学杂费,财政按在校在籍学生人数和标准安排学校公用经费。

●二、免教科书费。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所有在籍在校学生。

资助标准:按国家和地方规定课程配备。

资助程序:免费提供教科书,费用由财政负担。

●三、寄宿生生活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10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1250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四、非寄宿生生活补。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及其他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资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学年500元,初中每生每学年625元。

资助程序:每年秋学期学生或监护人提出申请,经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小组认定、公示后,由中心校和市资助中心复核汇总,报财政部门审核,直接发放到学生家庭银行账户。

按学年认定,分学期发放。

●五、营养改善补助。

资助对象:义务教育学校在籍在校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及困境儿童。

教育扶贫政策权威解读

教育扶贫政策权威解读

2018年教育扶贫政策权威解读百年大计;教育为本..扶贫先扶智;治穷先治愚..教育扶贫是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重要途径;是涉及千家万户的重大民生工程..教育扶贫工作;主要包括义务教育有保障、教育惠民政策落实、学校校舍改善提升三个方面..根据会议安排;现就教育扶贫政策作简要汇报:一、义务教育有保障工作一标考核内容考核内容:义务教育有保障..认定目标:减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无一例因贫困而未读和辍学的现象发生..达标率=减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入学数÷减贫人口家庭子女义务教育阶段总数×100%..考核计分:达标率100%计满分;每减少0.1个百分点扣1分;扣完为止..义务教育有保障;在国家对市目标考核总分值100分中占4分..二主要任务1.义务教育有保障的实施范围..义务教育有保障实施范围涉及全市A 个行政村;也就是所有行政村全覆盖..一是全市A个建卡贫困村..2017年达标认定A个;2018年达标认定A个;2019年达标认定A个..二是全市A 个非贫困村..全市A个非贫困村中的建卡贫困户;同时启动、同步推进义务教育有保障..2.实施对象..义务教育有保障实施对象涉及全市A名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户籍在本辖区内的6—15周岁少年儿童;也就是所有学生全覆盖..一是建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市共A名;其中2018年脱贫的A个贫困村学生A名..二是非建卡贫困户义务教育阶段的学生..全市共A名..3.保障措施一是全面落实“三免一补”政策..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即: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建卡贫困户学生;如未在学校寄宿;则不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二是全面落实教育扶贫基金救助..市上建立了教育扶贫基金;对享受国家资助政策后上学仍然困难的;按程序审批后;给予教育扶贫救助基金救助..三是全面落实“送教上门”措施..对不能到校读书的残疾儿童;实行“送教上门”措施;确保适龄少年儿童接受教育..四是全面落实“控辍保学”责任..一要落实市长、局长、县长、校长、家长等“五长责任制”;构建市、县、乡镇、村社区、学校、家庭“六位一体”的控辍保学体系..二要由乡镇中心校负责;分学期逐村逐社逐户摸清建卡贫困户适龄儿童入学情况;建立建卡贫困户子女入学情况数据库..三要由当地政府、村委会、学校有针对性地做好可能辍学学生的工作;向学生和家长宣传义务教育法和教育扶贫政策;确保义务教育阶段学生100%入学..二、政策落实工作教育惠民政策补助资金;由专项资金组成;凡符合条件的应免尽免、应补尽补..其具体项目、补助标准、申办程序如下:一学前教育阶段幼儿园保教费减免:按在园幼儿20%的比例;减免家庭经济困难学前幼儿每年1000元的保教费;其中建卡贫困户幼儿全免保教费民办幼儿园参照执行..减保教费申办程序:家长提出申请→学校评议、公示→市资助中心审核→市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学校→学校打卡发放给幼儿家长..建卡贫困户免保教费申办程序:家长提出申请→村委会初核→乡镇复核→市扶贫局核实→学校汇总、公示→市资助中心审核→市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学校..二义务教育阶段1.义务教育“三免一补”:免学杂费、免教科书费、免作业本费;补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小学每年每生1000元;初中每年每生1250元..建卡贫困户学生;如未在学校寄宿;则不享受贫困寄宿生生活补助..“一补”的申办程序:学生填写申请表→村居委会签署意见→班级初评→学校评议、公示→市教育主管部门审核→市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学校→学校发放给学生..2.“营养改善计划”:对农村不含市城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施营养膳食补助;标准为每生每年800元..三高中教育阶段1.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助学金:按在校学生36%的比例;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每生每年2000元的助学金;其中建卡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申办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初评→学校评审、公示→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市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学校→学校打卡发放给学生..2.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学费:按在校学生30%的比例据实免除学费;其中建卡贫困户学生全部享受..普高免学费申办程序:学生提出申请→班级初评→学校评定、公示→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市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学校..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资助助学金:在校学生全部享受..中职一、二年级在校学生;按照每生每年2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建卡贫困户中职一、二年级在校学生;再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注给予生活补助.. 中职三年级在校学生参加实习;按照每生每年1000元的标准给予生活补助..申办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市财政将资金划拨资助中心专户→打卡发放..4.中等职业技术学校学生免学费:在校学生全部享受..对公办、民办中等职业学校一、二、三年级在校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的标准免除学费..申办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公示→市财政将资金划拨给学校..四大学教育阶段1.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新生入学资助:对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新生;考入大学当年;资助入学的路费和短期生活费;标准为国家内院校每人500元;国家外院校每人1000元..申办程序:学生申请→学校初审、公示→市学生资助中心复审、公示→市财政将资金划拨资助中心专户→打卡发放..2.大学新生学费、生活费资助:对建卡贫困户新入学的全日制专科、本科学生含高职专科、本科;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补助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至学业结束..申请办理:学生在线申请→高校审核→市级教育、扶贫部门审核、公示→市财政将资金划拨资助中心专户→打卡发放..3.大学生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借款人在学生读书期间的贷款利息;由财政全额补贴..贷款金额;本专科每人每年不超过8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不超过12000元..申请办理:高中学校预申请→学生在线申请→市资助中心审核→银行打款到高校..4.高校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就业学费奖补:对在艰苦边远地区基层单位首次就业后;连续不间断服务满3年的国家属普通高校毕业生;进行学费奖补..奖补标准不超过6000元/学年..奖补年限以毕业生最后学历实际学制年限为准..申请办理:高校毕业生在线申请→市资助中心初审→省资助中心复审→高校复审→国家资助中心终审→打卡发放..三、关于校舍改造提升工作一加快城区公办幼儿园建设..开工建设黄金幼儿园;缓解城区学前教育“入园难”的问题..二推进农村“全面改薄”项目..新建、改扩建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校舍运动场2万平方米..三抓好农村教师周转房建设..改善边远农村学校教师生活条件;开工建设教师周转房137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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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什么是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策? 答:是指中央免费向义务教育阶 段学生提供国家规定课程教科书,不 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助性教材。
4.新学期开学为何又收取书本费?
答: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政 策不包括地方课程教材及各种辅
助性教材,学校代新华书店收取 自愿征订的地方课程教材和各种 辅助性教材费用。
2018年秋季 学生资助政策宣传
主要内容
一、什么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三、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一、什么叫“建档立卡贫困家庭”
1、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是一种单独独立的贫困类型,与 低保户、五保户等不同。 2、建档立卡:就是建立贫困户的相关档案,把贫困户 的困难程度记录在案,并分发相应的贫困卡,并录入全 国扶贫信息网络系统。 3、主要目的:”精准扶贫”,识别出农村贫困户的贫困 状况、贫困类型、致贫原因,建立健全农村贫困村和贫 困户档案。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解读
所有学生全部实行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用,对家庭经 济困难的寄宿生提供生活补助(即“两免一补”)。 解读: (1)免除学杂费和教科书费,即开学时直接免交。教科书 限指课本,不包含上级教育部门指定的,由学生或家长自主 订购的教辅书、教辅资料以及作业本。 (2)“两免一补”不是免费读书。作业本和教辅资料费等 ,学生在校必需的生活费用,家长还是要缴交。 (3)小学阶段贫困家庭的寄宿生,每学年享受1000元寄宿 生生活补助;初中阶段贫困家庭的寄宿生每学年享受1250元 寄宿生生活补助。建档立卡户寄宿学生应优先享受寄宿生生 活费补助,实现建档立卡户寄宿生资助全覆盖。(义务教育 寄宿生生活补助对象限指在校住宿的贫困家庭学生,贫困家 庭的非寄宿生不属于补助对象,建档立卡户家庭的非寄宿生 同样也不能享受寄宿生生活补助)
5.目前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简 称“一补”)标准是多少?
答:小学阶段贫困家庭的寄宿生,每学 年享受1000元寄宿生生活补助;初中阶段贫 困家庭的寄宿生每学年享受1250元寄宿生生
活补助。
6.什么是“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
营养改善计划”? 答:在集中连片特殊困难地区实施
农村(不含县城)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二、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
一、资助标准: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 年1250元,义务教育阶段特殊教育学校寄宿生和随班就
读的残疾寄宿生资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200元,初中
每人每年1450元,分学期发放。平均资助面30%,特教
学校100%。
二、资助对象:政府有关部门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 设立并备案、实施义务教育的全日制公办学校在籍 、在学校学生宿舍内寄宿的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
善计划,中央财政为国家试点地“贫困地区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
善计划”补助标准是多少? 答:标准为每生每天4元(学生全
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
谢谢大家!
三、义务教育学生资助政策问答
1.什么是“两免一补”? 答:“两免一补”是指国家全面免除 初中学生的学杂费,对义务教育阶段学生 免费提供教科书,对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 补助生活费的一项资助政策,简称“两免 一补”。
2.享受免除学杂费政策的对 象有哪些? 答:全国所有义务教育 阶段学生 都享受免学杂费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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