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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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思考题第一篇第一章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A:如果是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那么在商品‎选择时应当‎注意样品的‎质量,要对来样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认识;如果是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则应当要求‎要约方对商‎品给予细致‎的描述,进、出口双方进‎行洽谈、对相关商品‎描述进行理‎解上的确认‎,避免发生歧‎义。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A:两大类:实物样品和‎文字说明。

3、什么是“代表性样品‎”、“原样”、“复样”、“封样”、“对等样品”和“参考样品”?A:代表性样品‎:也是“原样”,指买房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

复样:在向买房送‎交代表性样‎品时,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

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封识章、不干胶印纸‎以及火漆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

对等样品:卖方对买房‎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而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的‎样品。

参考样品:卖方提供给‎买方其交货‎时的货品质‎量的参照物‎,但实际交货‎的货品不一‎定要与参考‎样品完全一‎致。

4、“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A: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作核对之用‎。

卖方应在原‎样和留存复‎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

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对于某些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质量‎的样品,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密封、防潮、防虫害、防污染等,贮藏保存好‎,以保证样品‎质量的稳定‎。

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思考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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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思考题第一篇第一章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A:如果是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那么在商品选择时应当注意样品的质量,要对来样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认识;如果是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则应当要求要约方对商品给予细致的描述,进、出口双方进行洽谈、对相关商品描述进行理解上的确认,避免发生歧义;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A:两大类:实物样品和文字说明;3、什么是“代表性样品”、“原样”、“复样”、“封样”、“对等样品”和“参考样品”A:代表性样品:也是“原样”,指买房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复样:在向买房送交代表性样品时,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封识章、不干胶印纸以及火漆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对等样品:卖方对买房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而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的样品;参考样品:卖方提供给买方其交货时的货品质量的参照物,但实际交货的货品不一定要与参考样品完全一致;4、“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A: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作核对之用;卖方应在原样和留存复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对于某些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质量的样品,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密封、防潮、防虫害、防污染等,贮藏保存好,以保证样品质量的稳定;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A:买方出样的时候,卖方在确认按买方提交样品成交之前,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对等样品”,是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确切的把握,卖方可根据卖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这样可以防止卖方交货时出现让买方认为“货不对板”而被拒收的损失和纠纷;当买方同意凭对等样品洽谈交易,则就等于吧“凭买方样品买卖”转变成了“凭卖方样品买卖”;6、试述“质量机动幅度”与“质量公差”的含义及其作用;A:质量机动幅度: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质量公差: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工人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作用:在工业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指标产生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若误差为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即成为“质量公差”;交货质量在此范围内即可认为与合同相符;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减少贸易纠纷;7、在订立质量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A:“质量公差”是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误差,这种误差可以不在合同中明确规定;但如果国际同行业对特定指标并无公认的“质量公差”;或者双方对质量公差理解不一致;或者由于生产原因,需要扩大公差范围时,也可在合同中具体规定质量公差的内容;卖方交货质量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不再按质量高低另作调整;但有些商品,也可按交货时的质量状况调整价格,这是就需要再合同中规定质量增减价条款;8、某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菠菜Dehydrated Spinach到香港,质量条款规定“水分不超过8%”moisture 8% max.;试分析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买方所要承担的责任;A:如果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该标准,则卖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交货低于该标准,则买方可以拒收并且向卖方索赔;第二章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如何正确掌握成交数量A: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双方交接货物的数量依据;掌握正确的成交数量,需要确定交易时采用何种计重方法,该方法使用的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该种计量单位所需货物的数量,以及数量是否有机动幅度;2、熟悉各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中英文名称以及常用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A:计重方法:1按毛重计: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即商品连同包装的重量;2按净重计:商品本身的重量;分为: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3其他计重方法:按公粮计重、按理论重量计重、法定重量商品重量+销售包装重量计量单位:1重量单位:千克kilogram 或kg.吨ton 或t公吨metric ton 或m/t公担quintal 或q.公分gram 或gm.磅pound 或lb.盎司ounce 或oz,长吨long ton 或l/t短吨short ton 或s/t1公吨=0.9842长吨=1.1023短吨1公斤=2.2046磅=35.2736盎司1磅=16盎司=256打兰1打兰=27.34375 格令1克拉=0.2克2容积单位:公升litre 或l.加仑gallon 或gal.蒲式耳bushel 或bu.1升=0.22英制加仑=0.264美制加仑1立方米=1.308立方码=35.3147立方英尺=61023立方英寸1英制蒲式耳=1.032057美制蒲式耳1英制加仑=277.42立方英寸1美制加仑=231立方英寸3个数单位:只piece 或pc.件package 或pkg.双pair台、套、架set打dozen 或doz.罗gross 或gr.大罗great gross 或g.gr.令ream,或rm.卷roll 或coil辆unit头head箱case包bale桶barrel,drum袋bag1罗=12打1打=12件1令=516张4长度单位:码yard或yd.米metre或m.英尺foot 或ft.厘米centi-metre 或cm.1公里=0.6214英里=0.53964海里1米=1.094码=3.2808英尺=39.37英寸5面积单位:平方米square yard 或yd2平方米square metre或m2平方英尺square foot 或ft2平方英寸square inch1平方公里=0.3861平方英里=247.105英亩1平方米=1.1959平方码=10.7639平方英寸=1550平方英寸6体积单位:立方码cubic yard 或yd3立方米cubic metre 或m3立方英尺cubic foot 或ft3立方英寸cubic inch3、何谓“以毛作净”A:“以毛作净”指按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毛重=商品重量+皮重包装重量适用于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卖双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A: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根据管理,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5、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A: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商品是可以加以精确计量的,而实际业务中,不少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条件以及计量工具的限制,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正义,买卖双方通常都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壮的一定百分比;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6、在合同中规定“About 500 m/t”或“500 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条款,对买卖双方有无区别为什么在后一种规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如何计价A:有区别;前者是个约数,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解释,容易造成纠纷,不宜采用;后者则由相对严谨的规定,界定了上、下限,明确了幅度范围;最多交52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525公吨计价;最少交47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465公吨计价;7、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几种我国计量法对我过进出口商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什么规定A:常用有:公制或米制Metric System、美制U.S System、英制British System、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8、试计算2840克相当于多少盎司重量;A:2840/1000X35.27=100oz.第三章1、在国际货物贸易买卖中商品包装的意义何在A:商品包装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附加价值的必要手段之一;保护商品本身,美化、宣传商品,信息传递以及方便商品的存储、运输、销售;2、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有哪些种类试分别说明其主要作用;A:运输包装的种类:箱——用于不能紧压的货物;桶——用于液体、半液体以及粉状、粒状货物;袋——用于粉状、颗粒状和块状的农产品以及化学原料;包——用于羽毛、羊毛、棉花、生丝、布匹等可以紧压的商品;托盘、集装袋——用于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的集合运输包装;销售包装:保护商品品质、美化商品、宣传推广,便于陈列展销、吸引顾客和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和使用,从而能起到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的作用;种类:挂式包装、堆叠式包装、便携式包装、一次用量包装、易开包装、喷雾包装、配套包装、礼品包装;3、对出口的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A:出口商品的包装应力求做到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以充分发挥包装的促销作用;4、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A: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该符合:经济、牢固、简约等要求;5、出口商品的外包装上一般有哪些标志A:一般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等;6、什么是运输标志它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试按一般要求设计一个运输标志;A:运输标志:“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集合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包括收货人或卖方的名称自首或简称、参照号码、目的地、件数号码;P&GParisNO. 2-2357、何谓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试各举一例;A:指示性标志: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文字或图形表示的标志;如:“小心轻放”;警告性标志危险品标志:指装有爆炸品、易燃品、腐蚀物品、氧化剂和放射物资等危险货物的运输包装上用图形或文字表示各种危险品的标志;如:“骷髅头”8、何谓商品条码零售商品条码的作用何在A:商品条码:一种代码,一组粗细间隔不等,按照一定的规则安排艰巨的平行线条图形及其相应的数字组成的标记;“由一组规则排列的条、空及其对应代码组成,是表示商品特定信息的标识;”零售商品条形码作用:商品条码通过光电扫描器被识读,计算机就能自动识别条码所表示的商品代码,判断出所售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售价和生产者/销售者等一系列有关该商品的信息,即时打印收获清单,便于超市、商场准确、快捷的与顾客结算货款;9、在包装出口商品时,为什么要重视衬垫物的选用A:衬垫物选用的好坏及合适与否关乎商品在运输途中被保护的程度的高低;合适的衬垫物可以使商品在运输过程达到很好的保护,错误的选用衬垫物或不合适的可能会造成商品质量下降或商品损坏;10、什么是定牌、无牌和中性包装在我出口业务中,在何种情况下采用这些做法A:定牌包装:指买方要求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使用买方指定的商标或牌名的做法;我方采用定牌,是为了利用买主的经营能力和他们的企业商誉或名牌声誉,以提高商品售价和扩大销售数量;无牌包装:指买方要求我出口商品和/或包装上免除任何商标或牌名的做法;主要用于一些尚待进一步加工的半制成品,主要目的是避免浪费,降低费用成本;中性包装:指在商品上喝内外包装上不注明生产国别的包装;采用中性包装,是为了适应国外市场的特殊需要,如转口销售,利于扩大贸易;11、进出口中的包装条款一般包括哪些内容在规定包装条款时,应注意哪些问题A:按国际贸易习惯,唛头一般由卖方决定,并无必要在合同中作具体规定;如买方要求,也可在合同中作出具体规定;如买方要求在合同订立以后由其另行指定,则应具体规定指定最后的时限,并定名若到时尚未收到有关唛头通知,卖方可自行决定;包装费用一包包括在货价以内;如买方要求特殊包装,除非时限明确包装费用包括在货价内,其超出的包装费原则上应由买方承担,并应在合同中规定负担的费用金额和支付办法;如双方协定,全部或部分包装材料由买方负责供应的,合同中应同时规定包装材料最迟到达卖方的时限和预期到达的责任;在进口合同中,特别是对于包装技术性较强的商品,通常要在单价条款后注明“包括包装费用”,以免事后发生纠纷;第二篇第四章1、什么叫“贸易术语”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使用贸易术语A: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用于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结果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一个简短的概念;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在规定价格时使用了贸易术语,既可节省交易挫伤的时间和费用,又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哪几种分别解释哪些术语A:分三种: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解释Ex、F.O.B、F.A.S.、C.&F.、C.I.F.、Ex Dock;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分了两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7种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4种;5、简述FOB、CFR和CIF三中术语的易用,并再下表各栏中分别填入“买方”或“卖方”字样;A:6、如按CIF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提出拒付货款;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A:CIF是指成本加保险费、运费;当货物在制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卖方必须支持将货物运至制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时间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卖方还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卖方对货物的责任在越过船舷至时已经交付给买方了,货物在海上的事故责任归买方所有,而买方的货物灭失可以由卖方代为向保险公司追偿,但不能因此而拒付货款;7、试述贸易术语变形的作用,并举例说明之;A:贸易术语的变形主要是为了分清买卖双方的责任,特别是装卸货物费用应由谁负担,例如FOB Liner Term,指装船费用按照班轮的做法来办,即运输公司或承运人负责装卸货物,装卸费用计入运费中,所以是卖方不负担装船的费用;这种变形只是为了表明装船费用由谁负担问题而产生的.它并不改变FOB的交货地点以及风险划分的界限;8、试简述FOB、CFR、CIF与FCA、CPT、CIP的主要区别;A:FOB、CFR、CIF适用于水上运输的术语;而FCA、CPT、CIP则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第五章1、在进出口贸易中,有哪几种作价方法不同作价方法的基本含义如何在实践中有何利弊A:1固定作价:在磋商交易中,把价格确定下来,时候不论发生什么情况均按确定的价格,结算应付货款;利:节省事后交易磋商时间,适合价格稳定的商品贸易;弊:如果国际市场价格变动幅度大,那么买卖双方中必有一方受到损失;2暂不固定价格:对因国际市场价格变动频繁,幅度较大,或交货期较远,买卖双方对市场趋势难以预测,可约定香港商品的其他条件,价格暂不固定,而约定将来如何确定价格;利:贸易双方受未来商品的价格变动影响小,可灵活处理;弊:磋商的时间变长,人力成本较高;3暂定价格:为避免价格风险,买卖双方在洽谈某些市价变化较大的商品的远期交易时,先在合同规定一个暂定价格,待日后交货期前的一定时间,再由双方按照当时市价商定最后价格;利:对未来价格变动有谈判的余地;弊:若缺乏明确的定价依据将给双方商定最后价格因各执己见而无法履行合同,带来纠纷;4滑动价格:先在合同中规定一个基础价格,交货时或交货前一定时间,按工资、原材料价格变动的指数作相应调整;以确定最后价格;利:给予价格弹性,避免承担过大的价格风险,保证合同的顺利履行;弊:计算复杂,可预测性低;2、在进出口交易中以计价和支付的货币有哪些在选择使用货币时应考虑哪些问题A:计价和支付货币可以为同一种货币,也可以计价货币是一种货币,而支付货币为另一种甚至另几种货币;货币可以是出口国的货币或进口国的货币,也可以是第三国的货币,由买卖双方商定;选择使用货币时,考虑货币是不是可自由兑换、可自由兑换的货币的稳定性,一般进口使用“软币”;出口则使用“硬币”;3、在进出口业务中,避免汇率风险的办法有哪几种试分别举例说明之;A:1进口业务使用“软币”、出口业务使用“硬币”;2压低进口价格或提高出口价格;如再商订进口合同时使用当时视为“硬币”的货币为计价和支付货币,可在确定价格时,将该货币在我付汇时可能上浮的幅度考虑进去,将进口价格相应压低;反之,出口使用“软币”时,则应将价格提高;3“软”、“硬”币结合使用;由于国际贸易中,汇率总是浮动的,今日的软币可能为明日之硬币,因此做贸易的时候应该软硬币交错选择;4订立外汇保值条款;4、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选择使用贸易术语在采用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运输的出口业务中,我出口企业应选择使用何种贸易术语为什么A:贸易术语的选用应结合如下要求考虑:增收节支外汇运保费;适合所使用的运输方式;按实际需要,灵活掌握;安全收汇,安全收货;集装箱运输和多式运输的出口业务中,应采用FCA、CPT、CIP;如果扔采用FOB、CPT、CIF术语,一个增加我方的风险责任,从货交承运人延伸到在装运港越过船舷;二是推迟了运输单据的出单时间,从而延缓了我方交单收汇的时间,影响我资金周转和造成利息损失;第六章1、试简述国际贸易中佣金和折扣的含义和作用;A:佣金: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折扣:卖方按照原价给买方以一定的减让;作用:调动中间商和买户推销和经营我方出口货物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正确使用佣金,有时还可以提高售价;2、试草拟包含佣金和给予折扣的单价条款各一例;A:1每公吨430美元上海包含佣金5%US$430 per metric ton FOB Shanghai including 5% commission2每公吨330美元CIF伦敦减折扣3%US$330 per metric ton CIF London less 3% discount.3、佣金的计算方法有哪几种如买卖合同对此未作规定,仅列明佣金率,按习惯应如何计付佣金A:佣金一般是按交易额发票金额为基础进行计算的;佣金=交易总额X佣金率;也可用FOB、FCA价值作为计算佣金的基础;如果仅列明佣金率,习惯上使用FOB价作为计价基础来计付佣金;4、下列我方出口单价的写法是否正确如有错误或不完整,希望更正或作补充;1每码3.50元CIFC香港;2每箱500英镑CFR净价英国;3每吨1000美元FOB伦敦;4每打100欧元FOB净价减1%折扣;52000日元CIF上海包含佣金2%;A:1没有写出何种计价货币及佣金率;每码人民币3.50元CIFC2%香港,2顺序写反了;每箱500英镑CFR 英国净价;3没有说明是否包含佣金或者折扣或者净价;每吨1000美元FOB伦敦减折扣2%4不能净价和折扣同时出现;每打100欧元FOB上海净价;4缺少计量单位;每打2000日元CIF上海包含佣金2%;5、我某公司出口商品每公斤100美元CFRC2%纽约;试计算CFR净价和佣金各为若干如对方要求将佣金增加到5%,我可同意,但出口净收入不能减少;试问CFRC5%应报何价A:CFR净价:100X1-2%=98美元佣金:100-98=2美元增加到5%则:100-98/1-5%=103.158美元6、我某公司出售一批瓷器至加拿大,出口总价为US$35000CIF温哥华,其中运费1700美元、保险费217美元;进价合计¥245700含增值税17%,费用定额率8%,出口退税率13%;当时银行美元买入价为7.612u 元;试计算这笔出口教育的换汇成本和盈亏额;A :出口教育的换汇成本:245700+2457008%[13%]$35000$1700$217US US US ⨯÷⨯--¥(¥)- ¥245700(1+17%)=238056$33083US ¥=¥7.196 盈亏额:US$35000 X 7.196-¥245700 = ¥6160该出口公司盈利人民币6160元第三篇第七章1、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卖方的基本义务是什么A :交付货物是卖方的基本义务;2、为什么说在FOB 、CFR 、CIF 、FCA 、CPT 、CIP 合同中,“交货”与“装运”可理解为是一致的A :因为卖方在装运港或装运地将经出口清关的货物装到船上或者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方就算完成了交货义务;因此在采用上述六种术语订立合同的情况下,“交货”和“装运”在一定意义上是一致的;3、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有哪几种 我出口企业在与外商约定装运时间时,一般应考虑哪些问题 A :规定装运时间的方法:规定某月装运、规定跨月装运、规定在某月月底或某日前装运、规定在收到信用证后若干天内装运、有时使用规定在某一特定日期装运、具备某一条件如接到确认样品通知书等后确定装运期以及使用近期装运术语;注意问题:国际货运情况错综复杂,较难做到保证货物装运在选定的某一天完成,故实际业务中避免使用“在某一日期装运”;对于“近期装运”由于界定模糊,也要减少使用;对于既规定装运时间又规定到达时间的做法,往往会引起对合同性质产生疑问,除非必要,我方有把握,一般不能接受;4、何谓分批装运和转运在国际贸易中,买卖合同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和转运,对买卖双方各有什么利弊A:分批装运分期装运:指一个合同项下的货物先后分若干期或若干批装运;转运:指在从信用证规定的发运接受监管或装运地至最后目的地的运输过程中,从一运输工具卸下,再装上另一运输工具不论是否为不同运输方式的行为;一般来说,允许转运对卖方比较主动,但要增加费用支出;而货物在转运时可能增加损耗或三十,而且易使运程延迟;5、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关于分批装运的规定方法,主要有哪几种对这些规定方法,按照一般法律规则和国际惯例,应如何理解如未作规定,又应如何理解A:1只原则规定允许分批装运,对于分批的具体时间,批次和数量均不作规定;对卖方比较主动,他可以根据货源和运输条件,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期内灵活掌握;2在规定分批装运条款时,具体订明每批装运的时间和数量;这种做法往往是根据买方对货物的使用或转售的需要确定的,对卖方的限制较严;按惯例,运输单据表面上注明同一运输工具、同一航次、同一目的地的多次装运,即使表面上注明不同的装运日期或不同的装货港、接受监管地或发运地,也不视作分批装运;货物经邮运或专递运输,如邮局收据或邮寄证明或专递收据或发运单的表面上系由信用证规定的发运地并于同一日期盖戳、签署或以其他方式证实,则该邮寄或专递装运将不作分批装运论;国际商会制定的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中,“分批支款或分批装运均被允许;”按此规定,在信用证业务中,除非信用证明示不准分批装运,卖方即有权分批装运;。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解析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解析

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内容整理各章案例答案在最后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两大类:(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

一)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1.凭规格买卖2.凭等级买卖3.凭标准买卖:a.良好平均品质b.上好可销品质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凭产地名称或平地理标志买卖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是,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第二章:商品的数量3:何谓“以毛作净”?答: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就叫做“以毛计重”。

Ps: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既商品连同包装的质量,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装的大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方卖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答: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1)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第6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6.1 复习笔记一、出口商品成本核算1.成本核算的含义成本核算是指将为出口商品所作的投入与通过出口该商品所创造的FOB外汇净收入,或与外汇净收入按人民币市场汇价的银行外汇买入价所兑换成的人民币收入相比较。

其中,为出口商品所投入的人民币耗费,即出口商品总成本(经扣除出口退税后),与FOB外汇净收入比较,可求得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换汇率);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与FOB外汇净收入兑换成人民币总额相比较,可求得出口盈利额或亏损额。

2.出口换汇成本与盈亏额(1)出口商品的换汇成本,又称换汇率,在我国,目前一般是指商品出口的净收入每1美元所耗费的人民币成本。

核算换汇率是反映出口盈亏的一种形式。

人民币盈利越大,换汇成本越低,反之人民币亏损越大,则换汇成本也越高。

计算公式如下:出口换汇成本=出口商品总成本(人民币元)÷FOB出口外汇净收入(美元)其中:①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定额费用-出口退税收入。

②定额费用=出口商品购进价×费用定额率。

定额费用一般包括银行利息、工资支出、邮电通信费、交通费用、仓储费用、码头费用以及其它管理费用。

③出口退税收入=出口商品购进价(含增值税)÷(1+增值税率)×退税率。

(2)出口盈亏额的计算公式为:出口盈亏额=(FOB出口外汇净收入×银行外汇买入价)-出口商品总成本(退税后)。

二、佣金和折扣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和作用(1)佣金和折扣的含义佣金是指卖方或买方付给中间商为其对货物的销售或购买提供中介服务的酬金。

上述中间商通常为经纪人或代理人。

但在实际业务中,凡是为招揽生意、促成交易提供服务的企业或个人,都可能成为佣金的收受者。

折扣是指卖方按原价给予买方一定的减让。

(2)佣金和折扣的作用在我国的外贸实践中,正确和灵活运用佣金和折扣,可调动中间商和买方推销和经营我方出口货物的积极性,增强有关货物在国外市场的竞争力,从而扩大销售。

进出口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课后答案

P65 4.试写出国际贸易中使用较多的六种贸易术语的中、英文全称和英文缩写。

答:在国际贸易中,FOB、CFR、CIF、FCA、CPT和CIP是六种使用较多的贸易术语。

其中、英文全称和英文缩写如表4-6所示。

表4-6 FOB、CFR、CIF、FCA、CPT和CIP术语的中、英文全称和英文缩写英文缩写中文全称英文全称FOB 装运港船上交货(……指定装运港)FREE ON BOARD(...named port of shipment)CFR 成本加运费(……指定目的港)COST AND FREIGHT(...named port ofdestination)CIF 成本加保险费、运费(……指定目的港)COST,INSURANCE AND FREIGHT(...namedport of destination)FCA 货交承运人(……指定地)FREE CARRIER(...named place)CPT 运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ARRIAGE PAID TO(...named place ofdestination)CIP 运费、保险费付至(……指定目的地)CARRIAGE AND INSURANCE PAID TO(...namedplace of destination)5.简述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异同,并在下表各栏中分别填入“买方”或“卖FOB、CFR和CIF三种术语的异同比较如表4-7所示:6.如按CIF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提出拒付货款。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答:我方要求买方向我方支付全部货款,并建议买方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理由如下:CIF合同是与货物有关的单据买卖,卖方提交单据,可推定为交付货物,即“象征性交货”,而即使在卖方提交单据时,货物已经灭失或损坏,买方仍必须凭单据付款,但可凭提单向船方或凭保险单向保险公司要求赔偿。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习题答案作者:林芳臣国际贸易实务考试内容整理各章案例答案在最后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主要有两大类:(1)商品质量用实务样品表示;(2)商品质量用文字说明表示。

一)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买卖和凭样成交,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二)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1.凭规格买卖2.凭等级买卖3.凭标准买卖:a.良好平均品质b.上好可销品质4.凭牌名或商标买卖5.凭产地名称或平地理标志买卖6.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是,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确认按买方提交的样品成交之前,卖方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在国际贸易中,谨慎的卖方往往不愿意承接凭买方样品交货的交易,以免因交货品质与买方样品不符而招致买方索赔甚至退货的危险,在此情况下,卖方可根据买方提供的样品,加工复制出一个类似的样品交买方确认,这种经确认后的样品,称为"对等样品"或"回样"也有称之为"确认样品"(Confirming Sample)当对等样品被买方确认后,则日后卖方所交货物的品质,必须以对等样品为准.第二章:商品的数量3:何谓“以毛作净”?答:以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这种计重方法就叫做“以毛计重”。

Ps:毛重是指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既商品连同包装的质量,有些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如用麻袋装的大米)可以采用这种方法。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方卖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答:根据惯例,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1)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答: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争议,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 第二十章 课后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 第二十章 课后答案

第二十章出口交易磋商合同的订立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业务中,我外贸企业与对方磋商交易,通常必须对哪几项交易条件进行磋商?答: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有:货物的品质(质量)、数量、包装、价格、交货和支付条件。

这六项被认为是交易磋商的主要内容或主要交易条件,是由于买卖双方欲达成交易,订立合同,必须至少就这六项交易条件进行磋商并取得一致意见。

至于其他交易条件,特别是检验、索赔、不可抗力和仲裁,虽非成立合同所不可缺少的内容,但是为了提高合同质量,防止和减少争议的发生以及便于解决可能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在交易磋商时也不容忽视。

2.交易磋商一般要经过哪些环节?它们的含义如何?要订立一项合同,哪些磋商环节是不可缺少的?为什么?答:交易磋商的一般程序包括询盘、发盘、还盘和接受四个环节。

其中,发盘和接受是达成交易、合同成立不可缺少的基本环节和必经的法律步骤。

(1)询盘询盘(enquiry)又称询价,是指买方为了购买或卖方为了销售货物而向对方提出有关交易条件的询问。

(2)发盘发盘(offer)又称发价,在法律上称为“要约”,是买方或卖方向对方提出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3)还盘还盘(counter-offer)又称还价,是受盘人对发盘内容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或变更的表示。

(4)接受接受(acceptance)在法律上称“承诺”,是指买方或卖方同意对方在发盘中提出的各项交易条件,并愿按这些条件与对方达成交易、订立合同的一种肯定的表示。

3.何谓“一般交易条件”?它包括哪些内容?其主要作用何在?答:(1)一般交易条件的含义一般交易条件(general terms and conditions)是指由出口商为出售或进口商为购买货物而拟订的对每笔交易都适用的一套共性的交易条件。

出口商所拟订的一般交易条件,有的称为“一般销售条件”;进口商所拟订的一般交易条件,有的称为“一般购货条件”或“订购条件”。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_第六版_课后答案及案例解析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_第六版_课后答案及案例解析

二、案例买方向卖方订购50公吨货物,合同规定A、B、C、D、E五种规格按同等数量搭配。

卖方按合同开立发票,买方凭发票和其他单据付了款。

货到后发现所有50公吨货物均为A 规格,买方只同意接受其中的1/5,拒收其余的4/5,并要求退回4/5的货款。

卖方争辩说,不同规格搭配不符合同,只能给予适当经济赔偿,不能拒收,更不能退款。

于是诉诸法院。

你认为法官该如何判决?理由何在?答:法官应判决买方有权拒收4/5的货物,要求卖方退回4/5的货款,还可以要求卖方承担违约赔偿责任。

理由如下:合同中的规格和数量条款属于合同的主要交易条款,卖方违反了规格和质量规定,按照《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属于根本性违约,受到损害的买方不仅可以拒收货物,而且还可以提出索赔。

本案例中,合同要求卖方对于A、B、C、D、E五种规格货物按照同等数量搭配,但是卖方都提供同样规格的A货物,属于违反货物规格的规定,相当于所有货物只提交了1/5符合合同约定,违反了合同中的数量条款。

二、案例1.某年,我某外贸公司出售一批核桃给数家英国客户,采用CIF术语,凭不可撤销即期信用证付款。

由于核桃的销售季节性很强,到货的迟早,会直接影响货物的价格,因此,在合同中对到货时间作了以下规定:“10月份自中国装运港装运,卖方保证载货轮船于12月2日抵达英国目的港。

如载货轮船迟于12月2日抵达目的港,在买方要求下,卖方必须同意取消合同,如货款已经收妥,则须退还买方。

”合同订立后,我外贸公司于10月中旬将货物装船出口,凭信用证规定的装运单据(发票、提单、保险单)向银行收妥货款。

不料,轮船在航行途中,主要机件损坏,无法继续航行。

为保证如期到达目的港,我外贸公司以重金租用大马力拖轮拖带该轮继续前进。

但因途中又遇大风浪,致使该轮抵达目的港的时间,较合同限定的最后日期晚了数小时。

适遇核桃市价下跌,除个别客户提货外,多数客户要求取消合同。

我外贸公司最终因这笔交易遭受重大经济损失。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答案及案例解析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答案及案例解析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六版课后答案及案例解析第一章简介本章节主要介绍了进出口贸易的基本概念和相关术语。

进出口贸易是指一个国家或地区的商品和服务流动到另一个国家或地区进行买卖的活动。

在国际贸易中,有许多涉及进出口贸易的实务问题需要解决,本教程将为读者提供一些典型案例和相应的答案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进出口贸易实务。

第二章进口实务本章节主要介绍了进口贸易的相关实务问题和操作流程。

进口贸易包括进口商品的采购、报关、检验检疫等环节。

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及其答案和解析:案例1:进口商品的选择问题:一家中国电子公司计划进口一批电子产品,如何选择合适的供应商?答案和解析:选择合适的供应商是进口贸易中非常重要的一步。

在选择供应商时,需要考虑以下几个因素:1.产品质量:供应商的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际标准,并且有相关的质量认证证书。

2.价格:价格必须合理并与市场行情相符,要考虑到物流成本、汇率波动等因素。

3.供货能力:供应商要有足够的生产能力和稳定的供货能力,以确保按时交货。

4.信誉度:供应商的信誉度非常重要,可以通过查阅其信用报告、咨询其他客户等方式进行评估。

5.售后服务:供应商提供的售后服务必须到位,包括产品质量保证、售后维修等。

案例2:进口商品的报关问题:进口商品如何办理报关手续?答案和解析:办理进口商品报关手续需要进行以下几个步骤:1.准备材料:包括进口商品发票、装箱单、货物运输文件等。

2.缴纳关税:根据商品的类别和价值,计算应缴纳的关税金额,并及时缴纳。

3.填写报关单:根据海关要求,填写完整的报关单并提交给海关。

4.海关查验:海关会对进口商品进行查验,包括重量、数量、质量等。

5.完成报关手续:通过海关的查验后,即可完成进口商品的报关手续。

第三章出口实务本章节主要介绍了出口贸易的相关实务问题和操作流程。

出口贸易包括出口商品的生产、报关、运输等环节。

下面是一些典型案例及其答案和解析:案例1:出口商品的准备问题:出口商品需要进行哪些准备工作?答案和解析:出口商品需要进行以下几个准备工作:1.产品质量检验:出口商品必须符合目标国家或地区的质量标准,需要进行产品质量检验和认证。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习题详解2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课后习题详解2

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答:商品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商品、企业以至国家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商品质量:(1)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总的来说,进口商品的质量应顺应国内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国防建设、人民生活、安全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在洽购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国外卖家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等级,分析该商品与我国同类商品的质量差异,拒绝进口质量低劣的商品;②在选购进口商品时,应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不应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消费损失;③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对商品品质要求的严密性,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损失;④在货物到达时,严格质量检验,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质量的商品进入国门。

(2)对出口商品质量的把握对出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强化出口商品生产厂商或销售商的质量观念,不断提高商品信誉,严格把守质量检验关;②发展适销对路的商品出口,重视对不同目标市场、不同时期消费者需求的研究;③建立企业质量管理体系(QMS)和环境管理体系(EMS),积极开展认证工作,提升企业质量形象,推动企业生产环保绿色产品;④实行出口商品质量许可证制度;⑤出口商品质量应符合进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和要求。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答: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商品种类纷繁复杂,商品本身的特点,制造加工情况,市场交易习惯等各不相同,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也多种多样。

归纳起来,主要分为以下两大类:(1)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用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包括看货成交和凭样品成交。

其中,在凭样品成交中,可以采用以卖方样品为准,或以买方样品为准,也可以凭对等样品即确认样品买卖。

(2)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的质量“凭文字说明买卖”是指用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的方法。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索赔)【圣才出品】

吴百福《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及考研真题(索赔)【圣才出品】

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第17章索赔17.1 复习笔记一、违约责任1.我国《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合同义务或者有其他违约行为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同期间内仍未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合同法》又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

2.英国法律的相关规定(1)违反要件与违反担保英国的法律规定,当事人一方违反合同中带实质性的主要约定条件,如卖方交货的质量或数量不符合同规定,或不按合同规定的期限交货,均作为“违反要件”,受损害的一方除可要求损害赔偿外,还有权解除合同。

如违反的是合同中的次要条件,称为“违反担保”或“违反随附条件”,则受损害一方不能解除合同,仍须继续履行他所应承担的合同义务,但有权请求违约的一方给予损害赔偿。

(2)违反中间性条款近年来,英国法院在司法实践中已承认了一种新的违约类型,称之为“违反中间性条款或无名条款”。

所谓中间性或无名条款,是一种既不是要件,也不是担保的合同条款。

违反十万种考研考证电子书、题库、视频学习平台这类条款应承担的责任须视违约的性质及其后果是否严重而定。

如果性质及后果严重,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可要求损害赔偿,否则,就只能要求损害赔偿。

3.美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美国法律规定,一方当事人违约,以致使另一方无法取得该交易的主要利益,则是“重大违约”。

在此情况下,受损害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如果一方违约,情况较为轻微,并未影响对方在该交易中取得的主要利益,则为“轻微违约”,受损害的一方只能要求损害赔偿,而无权解除合同。

4.《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的相关规定按《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合同公约》规定,一方当事人违反合同的结果,如使另一方当事人蒙受损害,以至于实际上剥夺了他根据合同规定有权期待得到的东西,即为根本违反合同。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的思考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的思考题答案

进出口贸易实务思考题3、何谓“以毛作净”?A:“以毛作净”指按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

毛重=商品重量+皮重(包装重量)适用于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

第四章1、什么叫“贸易术语”?为什么在国际贸易中要使用贸易术语?A:贸易术语(trade terms),又称贸易条件、价格术语(price terms),用于说明价格的构成及买卖双方有关费用、风险和责任的划分,以确定买卖双方在交货和结果过程中应尽的义务;是一个简短的概念。

国际贸易的买卖双方在规定价格时使用了贸易术语,既可节省交易挫伤的时间和费用,又可简化交易磋商和买卖合同的内容有利于交易的达成和贸易的发展。

2、有关贸易术语的国际贸易惯例主要有哪几种?分别解释哪些术语?A:分三种:1、1932年华沙—牛津规则:对CIF买卖合同的性质作了说明,并具体规定在CIF合同中买卖双方所承担的费用、责任和风险。

2、1941年美国对外贸易定义修正本:解释Ex、F.O.B、F.A.S.、C.&F.、C.I.F.、Ex Dock。

3、2010年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分了两组:适用于任何运输方式的术语(7种)和适用于水上运输方式的术语(4种)。

5、简述FOB、CFR和CIF三中术语的易用,并再下表各栏中分别填入“买方”或“卖方”字样。

6、如按CIF术语出口,载货船舶在航行途中触礁沉没,货物全部灭失,买方闻讯提出拒付货款。

试问:我方应如何处理?为什么?A:CIF是指成本加保险费、运费。

当货物在制定装运港越过船舷时,卖方即完成交货。

卖方必须支持将货物运至制定目的港所必需的费用和运费,但交货后货物灭失或损坏的风险,以及由于发生时间而引起的任何额外费用,自卖方转移至买方。

卖方还必须为货物在运输中灭失或损坏的买方风险取得海上保险。

卖方对货物的责任在越过船舷至时已经交付给买方了,货物在海上的事故责任归买方所有,而买方的货物灭失可以由卖方代为向保险公司追偿,但不能因此而拒付货款。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八版课后习题详解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八版课后习题详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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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NTENTS
进出口贸易实 务概述
进出口贸易实 务的基本内容
进出口贸易实 务的实践应用
进出口贸易实 务的案例分析
进出口贸易实 务的习题解析
PART ONE
了解消费者需求
调查消费者需求:通过问卷调查、访谈等方式了解消费者对农产品的需求 和期望
分析消费者需求:根据调查结果,分析消费者对农产品的喜好、购买频率、 价格敏感度等
制定营销策略:根据消费者需求制定有针对性的营销策略,如价格策略、 促销活动等
优化营销渠道:根据消费者需求优化营销渠道,如线上销售、线下销售等, 提高消费者购买便利性
提升品牌知名度
制定品牌推广计划,明确目标受众和传播渠道 利用社交媒体、短视频等平台进行品牌宣传,扩大品牌影响力 举办线下活动,如农产品展览、体验活动等,提高品牌曝光度 加强与合作伙伴的沟通与合作,共同推广品牌,提高品牌知名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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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概念:国际贸易中常用 的术语,用于明确买卖双方的责任 和义务
贸易术语的选择:根据实际情况, 选择合适的贸易术语,以降低风险 和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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贸易术语的分类:根据不同的运输 方式、交货地点和付款方式等,可 以分为不同的贸易术语
案例分析:通过具体的案例,分析 贸易术语的选择与应用,以及如何 规避风险和降低成本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及案例参考答案30章全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及案例参考答案30章全

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第七版思考题及案例答案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 (2)第二章商品的数量 (5)第三章商品的包装 (8)第四章贸易术语 (12)第五章商品的价格 (16)第六章出口成本核算与佣金和折扣 (19)第七章交货时间和地点 (21)第八章运输方式 (23)第九章货物运输保险 (31)第十章票据 (36)第十一章汇付和托收 (39)第十二章信用证 (46)第十三章银行保证书和备用信用证 (52)第十四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54)第十五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56)第十六章货物的检验 (58)第十七章索赔 (62)第十八章不可抗力 (65)第十九章仲裁 (67)第二十章出口交易磋商合同的订立 (69)第二十一章出口合同的履行 (76)第二十二章进口交易前的准备 (87)第二十三章进口交易磋商和合同订立 (88)第二十四章进口合同的履行 (90)第二十五章经销和代理 (92)第二十六章招标与投标 (94)第二十七章拍卖和寄售 (96)第二十八章对等贸易 (98)第二十九章加工贸易 (101)第三十章商品期货交易 (104)第一章商品的名称和质量一、思考题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答:商品质量的高低不仅关系到买卖双方的权益,还关系到商品、企业以至国家的声誉,因此,有必要从以下两个方面,把握商品质量:(1)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总的来说,进口商品的质量应顺应国内经济建设、科学研究、国防建设、人民生活、安全卫生以及环境保护等方面的要求。

具体而言,对进口商品质量的把握,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①在洽购商品时,应充分了解国外卖家所提供的商品的质量等级,分析该商品与我国同类商品的质量差异,拒绝进口质量低劣的商品;②在选购进口商品时,应考虑我国的国情和国内现实的消费水平,不应盲目追求高规格、高档次、高质量而造成不必要的消费损失;③在订立合同时,应注意对商品品质要求的严密性,避免因疏忽而造成损失;④在货物到达时,严格质量检验,杜绝不符合合同规定、不符合国家法规规定质量的商品进入国门。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

第15章买卖合同中的支付条款15.1 复习笔记一、汇付条款汇付方式通常用于预付货款和赊账交易。

为明确责任,防止拖延收付款时间,影响及时发运货物和企业的资金周转,对于使用汇付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中应当明确规定汇付的时间、具体的汇付方法和金额等。

二、托收条款跟单托收的单据中通常包括有凭以提取货物的物权凭证,如可以转让的海运提单,在何种情况下将单据交付给买方,对买卖双方的权益、责任和风险都关系重大。

因此,凡以托收方式结算货款的交易,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必须明确规定交单条件和付款、承兑责任以及付款期限等内容。

其具体的规定方法,一般可先列明由卖方负责在装运货物后,开立汇票连同货运单据办理托收。

三、信用证支付条款在国际货物买卖中,特别是在出口业务中,如采用信用证方式结算,一般应在买卖合同的支付条款中,就开证时间,开证行,信用证的受益人、种类、金额、装运期、到期日等做出明确规定。

1.开证时间(1)按时开证的含义按时开证是指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开证,以便卖方有充分时间作备货、装运、制单等履约工作。

(2)开证时间的具体规定做法①如买卖合同未规定开证时间,按一般的惯例和法律规则,买方应在“一个合理的时间”内开立,这个合理时间应从合同规定的装运期的第一天往回推算。

即买方必须在装运期的第一天以前一个充裕的时间内开证,以使卖方在把货物运到装运地或交付给承运人以前就能获知他的货款将由信用证所规定的内容予以保证。

②如果合同对装运期规定了一定的期限或一段期间,在没有相反规定的情况下,买方不得在卖方备妥货物待运时才开证,而应把整个装运期的机动权都给予卖方,使卖方在买卖合同规定的整个装运期内都可以利用这份信用证。

据此,如买方不按时开证并送达卖方,即构成买方的违约,卖方有权撤销合同并要求损害赔偿。

2.开证行为确保收汇安全,在买卖合同特别是出口合同中,一般应对开证行的资信地位作必要的规定。

3.受益人在一般情况下,可规定“以卖方为受益人”。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吴百福、徐小薇《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笔记和课后习题(含考研真题)详解(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

第14章不同结算方式的选择使用14.1 复习笔记一、选择结算方式应予考虑的因素1.选择不同结算方式的必要性各种不同的结算方式,对国际货物买卖中的进出口人而言,各有利弊优劣。

因此,在实际业务中,应针对不同国家(地区)、不同客户、不同交易的具体情况全面衡量,取长补短、趋利避害,选择适当的结算方式,力求做到既能达成交易,又能维护企业的权益,最终达到确保外汇资金安全,加速资金周转,扩大贸易往来的目的。

2.选择结算方式应予考虑的因素(1)客户信用要在出口业务中做到安全收汇;在进口业务中做到安全用汇,安全收到符合合同的货物,就必须事先做好对国外客户即交易对手的信用调查,以便根据客户的具体情况,选用适当的结算方式,这是选用结算方式成败的关键和基础。

对于信用不是很好或者尚未对他有充分了解的客户,进行交易时,就应选择风险较小的方式。

若与信用很好的客户交易时,由于风险较小,就可选择手续比较简单、费用较少的方式。

至于承兑交单的托收方式或赊账交易(例如货到目的地后以电汇方式付款),应仅限于本企业的联号或分支机构,或者确有把握的个别对象。

(2)经营意图选用支付方式,应结合企业的经营意图。

在货物畅销时,卖方不仅可以提高售价,而且还可选择对己最有利的结算方式,在交货前由买方先付款;而在货物滞销时或竞争激烈的商品,不仅售价可能要降低,而且在结算方式上也需作必要让步,先行交货,再由买方付款。

(3)贸易术语在使用CIF、CFR、CIP、CPT等属于象征性交货或称推定交货术语的交易中,可选择跟单信用证方式。

在买方信用较好时,也可采用跟单托收,例如付款交单方式收取贷款。

在使用EXW等属于实际交货方式术语的交易中,一般不能使用托收,以免卖方承担过大风险。

以FOB、FCA条件达成的买卖合同,不宜采用托收方式。

(4)运输单据考虑到收汇安全,如货物通过海上运输或多式联合运输,信用证和托收方式结算货款较适用。

如若货物通过航空、铁路或邮政运输时,不适宜做托收。

《进出口贸易实务》课后习题解答(第5、6章)

《进出口贸易实务》课后习题解答(第5、6章)

组员:欧彩运林晴林晓佳王婉瑜第5章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标的1.试述商品品质在国际贸易中的意义商品质量的重要意义在于品质的优劣直接影响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价格,它是决定商品使用效能和影响商品市场价格的重要因素。

在当前国际市场竞争空前激烈的条件下,许多国家都把提高商品质量、力争以质取胜,作为非价格竞争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它是加强对外竟销的重要手段之一。

其作用主要表现为:(1)改进和提高商品品质是非价格竞争的重要手段;(2)商品质量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的重要条款;(3)商品品质问题是买卖双方产生争议的主要原因。

2.规定品名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A. 商品的品名必须明确具体;B. 商品的品名必须切实反映商品的真实情况;C. 商品的品名应尽可能采用国际上通用的品名;D. 确定商品的品名时应兼顾自身利益。

3.表示品质的方法有哪些?如何进行选择?(一)以实物表示商品品质A. 看货买卖。

采用看货买卖的前提条件是看货者或买方对货物的品质具有进行甄别的能力,能够对货物的品质好坏程度进行判断,否则,一般不要采用看货买卖。

B. 凭样品买卖。

样品可以分为卖方样品,买方样品,对等样品。

在国际货物贸易中,遇到货、样不能完全一致的商品时,不宜采用凭样品买卖,在根据交易方要求必须采用时,应在合同中写入“品质与样品大致相同”或“品质与样品近似”,以避免贸易纠纷。

(二)凭说明表示商品品质A.凭规格买卖B.凭等级买卖C.凭标准买卖D.凭说明书和图样买卖E.凭商标或牌号买卖F.凭产地名称买卖对于以上介绍的国际贸易中常用的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在实际业务中,需要根据商品的特点和行业习惯正确地加以选用。

在一批交易中,既可以只选用一种表示商品品质的方法,又可以几种方法结合使用,应视需要而定。

4.约定品质条款应注意哪些事项?A. 约定的品质条款要明确、具体B. 正确运用各种表示品质的方法C. 防止约定的品质条件出现偏高或偏低的现象D. 合理选定影响品质的品质指标F. 注意进出口国的有关法令规定G. 注意各项质量指标间的内在联系5.凭卖方样品成交的出口商品提供样品时应注意什么?卖方将按照卖方提供的样品进行生产,品质要基本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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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口贸易实务教程思考题第一篇第一章1、在进出口贸易中,如何把握商品质量?A:如果是实物样品表示商品质量,那么在商品选择时应当注意样品的质量,要对来样进行细致的检查和认识;如果是文字说明表示商品质量,则应当要求要约方对商品给予细致的描述,进、出口双方进行洽谈、对相关商品描述进行理解上的确认,避免发生歧义。

2、合同中规定商品质量的方法有哪几种?A:两大类:实物样品和文字说明。

3、什么是“代表性样品”、“原样”、“复样”、“封样”、“对等样品”和“参考样品”?A:代表性样品:也是“原样”,指买房所提供的能充分代表日后整批交货品质的少量实物。

复样:在向买房送交代表性样品时,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

封样:由第三方或由公证机关(如商品检验机构)在一批货物中抽取同样质量的样品若干份,每份样品采用铅丸、钢卡、封条、封识章、不干胶印纸以及火漆等各种方式加封识别,由第三方或公证机关留存一份备案,其余供当事人使用。

对等样品:卖方对买房来样供货没有切实把握而根据买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的样品。

参考样品:卖方提供给买方其交货时的货品质量的参照物,但实际交货的货品不一定要与参考样品完全一致。

4、“凭卖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A:在向买方送交代表性样品时,应留存一份或数份同样的样品,以备将来组织生产、交货或处理品质纠纷时作核对之用。

卖方应在原样和留存复样上编制相同的号码,注明样品提交买方的具体日期,以便日后联系、洽谈交易时参考。

留存的复样应妥善保管,对于某些易受环境影响而改变质量的样品,还应采取适当措施,诸如密封、防潮、防虫害、防污染等,贮藏保存好,以保证样品质量的稳定。

5、“凭买方样品买卖”时应注意哪些问题?试述在买方来样时,使用“对等样品”的意义。

A:买方出样的时候,卖方在确认按买方提交样品成交之前,必须充分考虑按来样制作特定产品所需的原材料供应、加工技术、设备和生产安排的可行性,以确保日后得以正确履约。

此外,还需防止被卷入侵犯第三者工业产权的纠纷。

“对等样品”,是在实际业务中,如果卖方认为按买方来样供货没有确切的把握,卖方可根据卖方来样仿制或从现有货物中选择品质相近的样品提交买方。

这样可以防止卖方交货时出现让买方认为“货不对板”而被拒收的损失和纠纷。

当买方同意凭对等样品洽谈交易,则就等于吧“凭买方样品买卖”转变成了“凭卖方样品买卖”。

6、试述“质量机动幅度”与“质量公差”的含义及其作用。

A:质量机动幅度:指对特定质量指标在一定幅度内可以机动。

质量公差:指允许交付货物的特定质量指标有在工人的一定范围内的差异。

作用:在工业品生产过程中,对产品的质量指标产生一定的误差有时是难以避免的,若误差为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即成为“质量公差”。

交货质量在此范围内即可认为与合同相符。

这样不仅可以提高贸易效率,也可以减少贸易纠纷。

7、在订立质量条款时应该注意哪些问题?A:“质量公差”是某一国际同行业所公认的误差,这种误差可以不在合同中明确规定。

但如果国际同行业对特定指标并无公认的“质量公差”;或者双方对质量公差理解不一致;或者由于生产原因,需要扩大公差范围时,也可在合同中具体规定质量公差的内容。

卖方交货质量在质量机动幅度或质量公差允许的范围内,一般均按合同单价计价,不再按质量高低另作调整。

但有些商品,也可按交货时的质量状况调整价格,这是就需要再合同中规定质量增减价条款。

8、某公司出口一批脱水菠菜(DehydratedSpinach)到香港,质量条款规定“水分不超过8%”(moisture 8% max.)。

试分析若该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或低于该标准,买方所要承担的责任。

A:如果公司实际交货质量高于该标准,则卖方不需要承担责任;如果卖方交货低于该标准,则买方可以拒收并且向卖方索赔。

第二章1、在国际货物买卖中,如何正确掌握成交数量?A:合同中的数量条款是双方交接货物的数量依据。

掌握正确的成交数量,需要确定交易时采用何种计重方法,该方法使用的度量衡制度,计量单位,该种计量单位所需货物的数量,以及数量是否有机动幅度。

2、熟悉各种计量方法、计量单位中英文名称以及常用计量单位之间的换算方法。

A:计重方法:1)按毛重计:商品本身的重量加皮重,即商品连同包装的重量。

2)按净重计:商品本身的重量。

分为:按实际皮重、平均皮重、习惯皮重、约定皮重。

3)其他计重方法:按公粮计重、按理论重量计重、法定重量(商品重量+销售包装重量)计量单位:1)重量单位:千克(kilogram 或 kg.)吨(ton 或 t)公吨(metric ton 或m/t)公担(quintal或q.)公分(gram 或gm.)磅(pound 或lb.)盎司(ounce 或oz,)长吨(long ton 或 l/t)短吨(short ton 或 s/t)1公吨=0.9842长吨=1.1023短吨1公斤=2.2046磅=35.2736盎司1磅=16盎司=256打兰1打兰=27.34375 格令1克拉=0.2克2)容积单位:公升(litre 或 l.)加仑(gallon 或 gal.)蒲式耳(bushel 或 bu.)1升=0.22英制加仑=0.264美制加仑1立方米=1.308立方码=35.3147立方英尺=61023立方英寸1英制蒲式耳=1.032057美制蒲式耳1英制加仑=277.42立方英寸1美制加仑=231立方英寸3)个数单位:只(piece 或pc.)件(package 或pkg.)双(pair)台、套、架(set)打(dozen或doz.)罗(gross 或gr.)大罗(great gross 或g.gr.)令(ream,或rm.)卷(roll 或coil)辆(unit)头(head)箱(case)包(bale)桶(barrel,drum)袋(bag)1罗=12打 1打=12件 1令=516张4)长度单位:码(yard或yd.)米(metre或m.)英尺(foot 或 ft.)厘米(centi-metre 或 cm.)1公里=0.6214英里=0.53964海里1米=1.094码=3.2808英尺=39.37英寸5)面积单位:平方米(square yard 或 yd2)平方米(square metre或m2)平方英尺(square foot 或ft2)平方英寸(square inch)1平方公里=0.3861平方英里=247.105英亩1平方米=1.1959平方码=10.7639平方英寸=1550平方英寸6)体积单位:立方码(cubic yard 或 yd3)立方米(cubic metre 或 m3)立方英尺(cubic foot 或ft3)立方英寸(cubic inch)3、何谓“以毛作净”?A:“以毛作净”指按毛重作为计算价格和交付货物的计量基础。

毛重=商品重量+皮重(包装重量)适用于单位价值不高的商品。

4、在国际贸易中,如买卖双方未明确以何种计重方法计价时,应按何种重量计价?A:如果货物是按重量计量和计价而未明确规定采用何种方法,根据管理,应按净重计量和计价。

5、为什么要在国际货物买卖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数量机动幅度条款是如何规定的?A:在国际贸易中,有些商品是可以加以精确计量的,而实际业务中,不少商品受本身特性、生产、运输或包装条件以及计量工具的限制,在交货时不易精确计算。

为了便于合同的顺利履行,减少正义,买卖双方通常都要在合同中规定数量机动幅度条款,允许卖方交货数量可以在一定范围内灵活掌握。

买卖合同中的数量机动幅度条款一般就是溢短装条款。

在规定具体数量的同时,再在合同中规定允许多装或少壮的一定百分比。

卖方交货数量只要在允许增减的范围内即为符合合同有关交货数量的规定。

6、在合同中规定“About 500 m/t”或“500 m/t 5% more or less at seller’s option”条款,对买卖双方有无区别?为什么?在后一种规定情况下,卖方最多可交多少公吨?最少可交多少公吨?如何计价?A:有区别。

前者是个约数,在不同国家有不同的解释,容易造成纠纷,不宜采用。

后者则由相对严谨的规定,界定了上、下限,明确了幅度范围。

最多交52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525公吨计价;最少交475公吨按合同价格以465公吨计价。

7、在国际贸易中,常用的度量衡制度有几种?我国《计量法》对我过进出口商品所使用的计量单位有什么规定?A:常用有:公制(或米制)(Metric System、美制(U.S System)、英制(British System)、国际单位制(International System of Units)。

《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第三条规定:“国家采用国际单位制。

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试计算2840克相当于多少盎司重量。

A:2840/1000X35.27=100oz.第三章1、在国际货物贸易买卖中商品包装的意义何在?A:商品包装是实现商品的使用价值和附加价值的必要手段之一。

保护商品本身,美化、宣传商品,信息传递以及方便商品的存储、运输、销售。

2、进出口商品的包装有哪些种类?试分别说明其主要作用。

A:运输包装的种类:箱——用于不能紧压的货物;桶——用于液体、半液体以及粉状、粒状货物;袋——用于粉状、颗粒状和块状的农产品以及化学原料;包——用于羽毛、羊毛、棉花、生丝、布匹等可以紧压的商品;托盘、集装袋——用于将一定数量的单件包装组合成一件大的包装或装入一个大的包装容器内的集合运输包装。

销售包装:保护商品品质、美化商品、宣传推广,便于陈列展销、吸引顾客和方便消费者识别、选购、携带和使用,从而能起到促进销售,提高商品价值的作用。

种类:挂式包装、堆叠式包装、便携式包装、一次用量包装、易开包装、喷雾包装、配套包装、礼品包装。

3、对出口的商品包装的基本要求是什么?A:出口商品的包装应力求做到符合科学、经济、牢固、美观、适销的要求,以充分发挥包装的促销作用。

4、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符合哪些要求?A:出口商品的运输包装应该符合:经济、牢固、简约等要求。

5、出口商品的外包装上一般有哪些标志?A:一般有运输标志、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重量体积标志和产地标志等。

6、什么是运输标志?它一般由哪些内容组成?试按一般要求设计一个运输标志。

A:运输标志:“唛头”,是国际货物买卖合同、货运单据中有关货物标志事项的基本内容。

它一般由一个简单的集合图形以及字母、数字及简单的文字等组成,包括收货人或卖方的名称自首或简称、参照号码、目的地、件数号码。

7、何谓指示性标志、警告性标志?试各举一例。

A:指示性标志:根据商品的特性,对一些容易破碎、残损、变质的商品,在搬运装卸操作和存放保管条件方面所提出的要求和注意事项,用文字或图形表示的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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