参保工伤认定服务指南
长沙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长沙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工伤保险是为了保障劳动者在工作中发生职业病、工伤等意外事故时获得相应的医疗、康复和生活补贴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
这项保险对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力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在长沙市,工伤保险的申报流程相对简化并且规范,以下将详细介绍。
第一步:了解工伤保险在进行工伤保险申报之前,首先要清楚工伤保险的相关政策和制度。
工伤保险的基本范围包括工伤、职业病、因公残疾、工亡等。
掌握这些基本概念,可以更好地申报和使用工伤保险。
第二步:及时报告工伤事故发生工伤事故后,雇主应立即向当地社会保险事务管理部门报告,同时通知受伤员工。
如果受伤员工无法通知,也可以由其亲属或其他相关人员代为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受伤员工的姓名、工作单位、职务、伤害程度等。
第三步:受伤人员就医受伤员工在报告工伤事故后,可以前往指定的医疗机构接受治疗。
长沙市规定,职工在发生工伤事故后48小时内,必须就医到公立医疗机构或经劳动能力鉴定机构鉴定的劳动保护监察机构认可的其他医疗机构。
就医时,需要提供工伤保险证明、工伤报告单和相关证件以及费用支付方式的选择。
第四步:办理工伤认定工伤事故发生后,经鉴定机构诊疗和劳动能力鉴定,需要办理工伤认定手续。
长沙市工伤保险认定的时间限制为10个工作日内。
需要提交的材料包括工伤鉴定申请表、诊断证明书、有关证据和证明材料等。
鉴定结果将作为工伤保险申报的依据。
第五步: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手续在获得工伤认定结果后,受伤员工或其代理人需前往所在地的社会保险事务管理部门办理工伤保险申报手续。
需要提供的材料包括工伤认定书、个人身份证明、工伤保险申报表等。
申报时,注意填写准确、清晰,如有需要可以咨询工作人员。
第六步:等待审核和领取工伤保险金经过社会保险事务管理部门的审核,符合条件的工伤保险申报将获得相应的工伤保险金。
工伤保险金的发放方式为一次性给付或分期支付,具体根据受伤程度和丧失劳动能力进行测算。
一般情况下,工伤保险金将会在审批通过后的10个工作日内发放到个人指定账户。
东莞工伤保险认定流程
东莞工伤保险认定流程东莞市工伤保险认定流程分为以下几个步骤:一、工伤事故发生后首先要进行报案。
工伤发生后,事故当事人应该及时向所在单位或者工伤保险机构报案。
报案时需提供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经过、伤者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二、工伤保险认定申请。
报案后,事故当事人应该准备好相关材料,向工伤保险机构提交工伤保险认定申请。
申请时需提供以下材料:1. 工伤保险认定申请书:申请书应包含事故发生的基本情况、经过、受伤人员的姓名、工作单位、联系方式等信息。
2. 相关证明材料:如工伤事故现场照片、事故报告、医院诊断证明、就医费用明细、工资证明等。
三、工伤保险认定审核。
工伤保险机构收到申请后,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时会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 事故发生时是否符合工伤保险认定标准:比如事故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是否与工作有关等。
2. 受伤人员的伤势: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受伤人员的伤势达到一定程度,通常是符合一定的工伤致残标准。
3. 医疗费用和工资证明:需提供医疗费用明细和工资证明等材料,以证明该事故造成了一定的经济损失。
四、工伤保险认定决定。
工伤保险机构根据审核结果进行认定决定。
如果认定通过,受伤人员即可享受工伤保险相关待遇;如果认定不通过,受伤人员可以提出复议或者诉讼等程序进行争议解决。
五、争议处理。
如果认定结果有争议,受伤人员可以向工伤保险机构提出复议申请,或者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申请仲裁。
在复议或仲裁阶段,受伤人员需提供相关证据并进行辩解。
以上是东莞市工伤保险认定的基本流程。
不同地区可能会有一些细微的差异,具体流程以当地规定为准。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与注意事项工伤保险是一种为了保护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发生意外伤害而设立的保险制度。
在申请工伤保险时,有一些流程和注意事项需要我们了解和遵守。
本文将为您详细介绍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并提供申请时需要注意的事项。
一、工伤保险申请流程1. 伤病发生在工伤保险申请前,首先需要发生工伤或职业病。
工伤是指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突然发生的、与工作相关的外伤事故,导致伤害或职业病。
如果您在工作过程中发生了伤病,可以进入下一步。
2. 及时报告伤病发生后,应当及时向所在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报告。
单位会安排相关人员协助您进行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
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内进行报告,以确保申请的有效性。
3. 就医治疗在报告工伤后,需要及时就医治疗。
选择一家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以确保工伤的识别和记录。
在治疗期间,要妥善保存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和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4. 工伤鉴定完成就医治疗后,根据工伤保险制度的规定,需要进行工伤鉴定。
工伤鉴定由相应的劳动保障部门进行,鉴定结果将确认伤情是否符合工伤保险的认定标准。
5. 申请工伤赔偿在工伤鉴定结果出来后,根据结果进行工伤赔偿的申请。
申请时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交所需的材料,如报告书、鉴定证明、医疗费用清单等。
6. 赔偿审核与支付申请提交后,劳动保障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最终确定是否给予赔偿。
如果赔偿申请成功,相关部门将根据赔偿标准支付相应的赔偿金。
二、注意事项1. 及时报告在发生伤病后,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内向单位报告。
延误报告会影响工伤保险的申请结果。
2. 就医选择在发生伤病后,选择一家具备工伤鉴定资质的医疗机构进行治疗是很重要的。
这将有助于工伤的鉴定和认定。
3. 完整保存证明材料在就医治疗期间,要妥善保存医疗费用发票、病历和检查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
这些材料将在申请工伤保险时起到重要的作用。
4. 按要求填写申请表格在申请工伤赔偿时,要按照要求填写相关的申请表格,并如实提供所需的材料。
工伤认定指南(个人)
成都市双流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伤认定办事指南(个人)办理程序:(依据国务院《工伤保险条例》、工伤认定办法)1、提出申请: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或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期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1年内,可直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受理范围:(1)用人单位在我区参加工伤保险的;(2)在成都地区受伤,用人单位未参保,且在我区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的;(3)在成都地区受伤,用人单位未参保,在省市工商行政部门登记注册且单位驻在我区的;(4)注册登记住所不在我市行政区域内的用人单位在我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未为农民工参保发生工伤的。
3、审查核实后,对符合条件的工伤认定申请在60日内(法定时限)做出工伤认定。
所需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1)单位意见栏。
为非必要填写项;(2)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及受伤部位应详细;(3)单位实际地址和办公电话为必填项;(4)表内“申请事项”一栏中,应当由受伤害职工本人或者其近亲属或者工会组织签字确认。
签字确认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应当提交签字确认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受伤害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签字确认人为工会组织的,应加盖工会组织印章。
2、工伤职工身份证明复印件。
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委托代理人办理工伤认定的,应当提交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委托人为受伤害职工近亲属的,应当提交其居民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与受伤害职工的亲属关系证明。
3、病情诊断证明书。
医疗机构出具职工受伤后初诊诊断证明书或者出院证明书等,或者依法取得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4、劳动关系证明。
(1)用人单位依法注册登记的相关证书复印件或者注册登记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注册登记信息查询证明;(2)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如:<1>工资支付凭证或者记录(职工工资发放花名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记录;<2>用人单位向劳动者发放的“工作证”、“服务证”等能够证明身份的证件;<3>劳动者填写的用人单位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等招用记录;<4>其他劳动者的证言(应提交证人身份证复印件)等。
南京市工伤保险流程
南京市工伤保险流程
南京市工伤保险流程:
一、备案:用人单位职工发生工伤事故,用人单位应在3日内向医疗保险局提交工伤快报。
二、工伤认定申请:职工发生工伤事故或诊断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应在30日内向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三、工伤认定: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在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结论,并在10日内书面通知用人单位,职工对结论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四、劳动能力鉴定:用人单位或伤残职工在工伤医疗期满后向劳动保障局提出劳动能力鉴定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成都市劳动能力鉴定中心在体检后60日内作出劳动能力鉴定结论,并在10日内将结论送达用人单位。
五、工伤待遇申请:用人单位持《工伤认定结论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伤残待遇审批表、工伤医疗费、病历、费用明细帐及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到医疗保险局填写相关表格、核定工伤保险待遇和费用。
因道路交通事故或涉及第三方责任责任的工伤还需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或法院判决书原件,以及法律法规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六、工伤待遇审核拨付:医保局核定工伤待遇后,单位出具非经营收据进行拨付。
工伤保险办理服务指南
工伤保险办理服务指南
一、事项名称:
工伤保险办理
二、承办机构:
市社保服务中心工伤保险科
三、办理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修订)(国务院令第号)、《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范围规定》(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号)、《山东省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办法》(鲁政发〔〕号)、《滨州市贯彻〈工伤保险条例〉实施意见的通知》(滨政发〔〕号)、《关于转发人社部发〔〕号和号文件落实调整工伤保险费率政策加强工伤保险基金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号)、《关于调整工伤保险行业基准费率的通知》(滨人社发〔〕号)。
四、办理条件:
用人单位依法为其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职工发生事故伤害被认定为工伤的,由用人单位提交工伤待遇申请材料。
五、申请材料:
提交工伤职工居民身份证或户口薄、工伤认定决定书、职业病诊断证明书、劳动能力鉴定结论等。
(一)职工医疗待遇。
提交住院病历及检查报告单、门诊病历及处方、费用清单、收费专用票据(原件)等材料。
(二)交通事故。
出具“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损害赔偿调解协议,法院裁决书及双方赔付协议。
(三)职工因工死亡。
提交职工因公死亡证明,工亡职工供养亲属符合抚恤范围的,提交其配偶、父母、子女居民身份证、户口薄及个人账户。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
工伤保险申请流程在工作中,难免会遇到一些意外和伤害。
工伤保险作为一项重要的保障制度,能够在职工遭受工伤时提供必要的经济补偿和医疗救治,减轻职工和企业的负担。
那么,当不幸遭遇工伤时,应该如何申请工伤保险呢?下面就为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工伤保险的申请流程。
一、工伤认定工伤认定是申请工伤保险的第一步,也是最为关键的一步。
只有被认定为工伤,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
1、申请主体工伤职工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如果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 1 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申请材料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提交下列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3、受理与调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应当在 15 日内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材料完整的,作出受理或者不予受理的决定;材料不完整的,应当以书面形式一次性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
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审核需要可以对事故伤害进行调查核实,用人单位、职工、工会组织、医疗机构以及有关部门应当予以协助。
职业病诊断和诊断争议的鉴定,依照职业病防治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对依法取得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不再进行调查核实。
4、认定决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并书面通知申请工伤认定的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和该职工所在单位。
湖南省直工伤保险办事指南(最新定版)-推荐下载
省医保局工伤事务处办事指南说明:以下指南适用于省直工伤保险注明:本办事流程的依据是工伤保险条例和相关文件,不具备法律效力,仅作为参保单位专管员办事指南使用。
一、事故快报参保单位发生工伤后3个工作日内需将事故备案表(又称事故快报)实行网上备案,重大事故需在24小时内汇报。
工亡事故需在8小时内申报(2011年补充规定),自2010年6月1日起启动省直参保单位网上办事服务系统,所有快报一律走网上申报途径。
(事故快报申报方式详见:省直参保单位公共群的群共享内事故快报申报流程)文件参详:湘劳社政字[2005]16号湘医险函[2011]29号文二、工伤医疗费用的申报:职工治疗工伤应到省本级工伤保险协议医院就诊,情况紧急时可以先到就近的医疗机构急救,病情稳定后转往协议医院治疗。
凡未按有关政策擅自在协议医院以外的单位发生的相关费用,工伤保险基金将不予支付。
工伤医疗费用按照《湖南省基本医疗保险和工伤保险用药范围操作手册》规定的范围报销。
目录外费用或超标准费用不予报销。
1、协议医院就诊:已经认定工伤的职工就诊,应先到就诊协议医院医保科进行身份核实,并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工伤认定书复印件(老工伤人员没有工伤认定书可以不提供)。
在工伤认定未下达前就诊,应先到就诊协议医院医保科进行身份核实,并提供以下资料: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
入院后发生的医疗费用实行挂账处理,先由个人或单位垫付,等工伤认定书下达后,医院退还垫付资金,按政策规定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部分,由协议医院向我局申报结算。
转诊上级协议医院治疗的,应按有关规定填报《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转诊非协议医院治疗的,应按有关规定由省部级协议医院填报《湖南省省直管单位工伤职工转诊转院申请表》。
A、协议医院费用报账时间:原则上出院1个月内来我处报销费用。
周一至周五均可申报,按流程报销。
每月10号前收的资料当月处理,10号后的资料下月处理。
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
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一、申请工伤认定在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的第一步是申请工伤认定。
当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时,劳动者需要及时向所在单位报告,并由单位出具工伤认定申请表。
申请表中需要详细描述工伤事故的发生经过、受伤部位及伤势情况等信息。
劳动者还需要提供相关医疗证明和证据材料。
二、单位审核单位收到工伤认定申请后,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单位会核实申请人的工伤事故是否符合工伤保险的相关规定,并调查事故的真实性和责任归属。
如果需要补充材料或有疑问,单位会及时与申请人联系。
三、劳动保障部门审批经单位审核通过后,将申请材料转交给天津市劳动保障部门进行审批。
劳动保障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细致的审核,并依法作出工伤认定决定。
如果申请材料不齐或有疑点,劳动保障部门可能会要求申请人补充相关材料或提供证据。
四、工伤认定结果通知劳动保障部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后,会将结果通知单位和申请人。
如果工伤认定被批准,单位将按照规定向申请人支付工伤医疗费、伤残津贴等相关待遇。
如果工伤认定被驳回,申请人有权提出复议或诉讼。
五、申请人权益保障天津市工伤保险制度对申请人的权益保护非常重视。
申请人在申报过程中,如果遇到单位拖延或虚假认定的情况,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举报,部门将依法进行调查并保护申请人的合法权益。
总结起来,天津市工伤保险申报流程包括申请工伤认定、单位审核、劳动保障部门审批和工伤认定结果通知等几个步骤。
在整个流程中,申请人需要提供真实、详细的材料,单位和劳动保障部门会依法进行审核和决定。
工伤保险制度的实施旨在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确保他们在工作中受伤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医疗和经济补偿。
工伤认定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一、工伤认定的流程及注意事项1、工伤认定流程(1)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2)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对申请事项进行审查,并根据审查情况通知申请人是否需要补正材料;(3)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根据审查情况,决定本次工伤认定申请是否受理,并出具相关文书;(4)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受理工伤认定申请后,根据需要对申请人提供的证据进行调查核实;(5)社会保险行政部门依法做出工伤认定结论,出具相关文书并送达。
2、注意事项(1)申请人: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为用人单位、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相关申请人委托他人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办理委托手续并提交相关资料。
(2)申请时限: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申请地域:申请人应根据属地原则在用人单位参保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级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办理;用人单位未为职工参加工伤保险的,应在单位注册地办理;用人单位在注册地和生产经营地均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农民工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后,在生产经营地进行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并按生产经营地的规定依法由用人单位支付工伤保险待遇;建筑工地农民工应按规定,以工程项目为单位在工程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并办理工伤认定。
二、工伤认定需要哪些证明材料1、工伤认定申请表;2、职工本人身份证明;3、与企业存在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4、初次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职工本人无法申请、由其直系亲属或者工会组织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同时提交申请人身份证明及申请人与伤亡职工关系的证明。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当同时提交相关部门出具的证据材料:1、属于交通事故的,提交公安交警管理部门确定的事故责任结论证明;2、从事抢险救灾、救人等维护国家、社会和公众利益活动的,提交市民政、公安部门出具的证明;3、因公、因战致残的军人复员转业到企业工作后旧伤复发的,提交伤残证件及指定医院的旧伤复发诊断证明;4、因公外出期间失踪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证明;5、因履行职责遭致人身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出具的证明;6、特殊情况需提交的其他证明材料。
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
申请工伤认定注意事项一、工伤事故发生后,用人单位应在24小时内电话报告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社保中心。
报告内容:单位名称、伤亡职工姓名、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受伤部位及程度、救治医院、报告人姓名、联系电话。
二、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患职业病,用人单位应自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工伤认定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在此期间发生的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工伤待遇等有关费用由用人单位承担。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受伤害职工或者及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发生或被诊断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三、用人单位如遇有特殊情况,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应及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办理延长申请时限手续。
四、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应当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受伤害职工的有效身份证明(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二)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三)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初诊病历(原件及复印件)、住院病历(加盖医院公章),属职业病的提供合法有效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鉴定书;(四)两人以上的证人证言(附身份证复印件、联系方式);(五)用人单位事故调查报告书(需打印)、考勤及工资发放证明(个人申请的不必提供);(六)职工工伤事故备案表;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提供以下相关证明材料:1、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提交用人单位的营业执照副本或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出具的查询证明;2、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死亡或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死亡的,应提交有关部门出具的死亡证明书及事故调查报告书;3、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人民法院的判决书或者其他有效证明;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的,提交公安机关证明或其他有效证明;发生事故下落不明要求认定因工死亡的,提交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结论;5、由于交通事故引起的伤亡事故,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交通事故认定书或相关处理证明;绘制出交通事故线路图(标明工作地点、事故地点、家庭住址);6、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和死亡证明;7、属于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提交事发地县级以上有关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8、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民政部门颁发的《革命伤残军人证》以及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对旧伤复发的确认证明;9、直系亲属代表伤亡职工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提交有效的直系亲属关系证明。
郑州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
郑州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郑州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材料以及流程郑州工伤保险认定的条件有哪些?郑州工伤保险认定需要哪些材料?详细流程怎么走?郑州工伤保险认定办理指南请看下文。
1、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惹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1、企业应当自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2、用人单位未在规定的期限内向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工伤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申请人填写《工伤认定申请表》;2、单位法人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3、工伤职工的身份证复印件;4、劳动合同(复印件)或者其他建立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5、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书);6、工伤事故报告、证人证言;7、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并在作出工伤认定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工伤认定决定送达申请工伤认定的从业人员或者其近亲属和该从业人员所在单位。
2、作出工伤认定决定需要以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的结论为根据的,在司法机关或者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尚未作出结论期间,作出工伤认定决定的时限中止,工伤认定时限中止的原因消除后,应当及时恢复。
3、工伤认定时限中止、恢复的,区、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应当告知有关当事人。
湖北省襄阳市工伤保险便民服务指南
湖北省襄阳市工伤保险便民服务指南1、职工因工负伤(亡)或患职业病,单位应在什么时间申报工伤?答:职工因工负伤(亡)或患职业病,单位应在发生事故24小时内电话报案或在3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市医保局业务大厅提交事故报告。
同时,向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申请工伤(亡)认定。
2、申请工伤(亡)认定需要哪些材料?答:①工伤认定申请表;②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有效证明材料;③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出院小结)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原件;④属于用人单位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还应提交本单位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⑤工伤职工身份证复印件;⑥二人以上目击者的书面证明材料(无目击者证明的,应提供相应的说明材料)。
3、工伤职工如何转院治疗?答:工伤职工因伤情需要市内转院或转外地医院进行治疗的,需经工伤职工提出申请,治疗的协议医疗机构提出意见,经市医保局审核后方可转院治疗。
4、异地发生工伤怎样处理?答:异地发生工伤(亡)事故时,用人单位应在救治之日起3日内通过电话(电话:3604320)或传真(电话:3605279)向市医保局报案,并就近选择当地一家公立医院治疗,待脱离危险后转入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治疗。
5、报销工伤(亡)医疗费应提供哪些材料?答:报销医疗费应提供:(1)工伤(亡)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2)工伤职工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3)门诊病历、处方原件及复印件;(4)医药费收据原件、出院小结原件;(5)由于第三人原因造成的工伤,应提供公安交警部门出具的《交通事故处理责任认定书》、《赔偿调解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人民法院的判决书;(6)医疗过程中需申请事项的相关批复(如转院申请、特殊项目申请等)。
6、怎样申报工伤康复治疗?答:工伤职工治疗期结束后,到市康复中心进行康复评估,再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医保科批准同意后,即可进行康复治疗。
7、怎样申请劳动能力鉴定?答:(1)填写《劳动能力鉴定申请表》,表上贴上本人的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由单位申请,则需在照片上加盖单位公章;个人申请需提供单位名称、单位详细地址、单位联系人及电话,并且当场通知单位联系人;(2)工伤认定决定书原件及复印件;(3)《襄阳市工伤康复价值评定证明》;(4)携带被鉴定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5)提供完整连续的病历材料:其中,住院的需要提供住院出院小结、病历、病程原件。
2024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
2024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2024年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职工的合法权益,保障他们在工作中遇到意外伤害时能得到及时的帮助和补偿,2024年衢州市人社局发布了最新的《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
该指南对工伤保险认定的各项规定进行了详细说明,为广大职工提供了明确的认定标准,确保工伤认定工作的公平、公正。
下面将详细介绍2024年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的相关内容。
一、工伤保险认定的适用范围根据《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工伤保险的认定范围包括了工伤、职业病和因工死亡。
工伤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的伤害,造成的损害程度符合法定标准的,可被认定为工伤。
职业病是指因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引起的疾病,经过医学鉴定属于工作性疾病的,可被认定为职业病。
而因工死亡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导致的死亡,经审核属实的,可被认定为因工死亡。
二、工伤认定的流程1.报告和认定申请:工伤发生后,受害人及时向用人单位报告,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相关部门提交认定申请。
2.医疗救治和鉴定:受害人应及时接受医疗救治,并经医院诊断鉴定伤情,出具相关医疗证明。
3.相关证据材料的提交:受害人需准备完整的相关证据材料,如事故报告、医疗证明、工资单等,并按要求提交给相关部门。
4.认定结果公布:相关部门将对受害人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并在规定时间内作出认定结果,通知受害人、用人单位和社会保险机构。
5.异议和复查:如果受害人对认定结果有异议,可向相关部门提出申诉请求复查。
根据《衢州工伤保险认定指南》,工伤的认定主要以以下标准为依据:1. 事故发生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2. 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正在从事工作任务;3. 事故发生时受害人未违反工作纪律和管理规定;4. 伤害损害符合法定的伤残标准;5. 具备法定的报告、申诉、鉴定流程。
四、保障职工权益,加强工伤预防为了更好地保障职工的权益,用人单位应该做到以下几点:1. 加强职工安全教育培训,提高职工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和自我保护意识;2. 定期进行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3. 配备必要的劳动防护设备,保障职工的安全生产条件;4. 坚持发生事故后进行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的原则,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建筑业企业施工作业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业务办理指南
建筑业企业施⼯作业⼈员参加⼯伤保险业务办理指南对于建筑业企业施⼯作业⼈员参加⼯伤保险业务办理指南的内容,最近很多⼈很困惑,⼀直在咨询⼩编,今天店铺⼩编针对该问题,梳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帮您答疑解惑。
⼀.哪些建筑业企业应为职⼯办理⼯伤保险答:从2007年9⽉1⽇起,凡在我市承建建设⼯程(包括新建、扩建、改建、拆除等⼯程项⽬)的建筑业企业的施⼯作业⼈员都必须参加⼯伤保险。
⼆、如何办理参保、缴费注:⼯程项⽬为新建⼯程的必须先到建设部门核定⼯程⾯积,扩建、改建和拆除⼯程直接到分局办理登记⼿续。
1.办理参保⼿续要提供的材料①《东莞市建设⼯程施⼯合同;②营业执照复印件⼀份(原件备查)(缴费单位是甲⽅且是个⼈的不需提供);③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份(缴费单位是甲⽅且是个⼈的不需提供);④《建筑业企业施⼯作业⼈员参加⼯伤保险登记表⼀式两份;⑤其他相关资料:a.新建⼯程的,需提供规划建设办出具的《建筑业企业新建⼯程项⽬⾯积核定表;b.甲⽅是个⼈的,需提供⾝份证复印件⼀份(原件备查);c.拆除⼯程的,需提供拆除施⼯⼈员名单(填写《参加社会保险增员表)。
2.如何办理缴费⼿续步骤⼀:缴费单位凭社保分局出具的《东莞市建筑业企业施⼯作业⼈员参保登记证明和《建筑⼯程缴费清单到⼯程所在地的地⽅税务分局办理缴费⼿续。
步骤⼆:缴费单位按照地税分局指定的银⾏帐户,将应预缴的⼯伤保险费存(转)到该指定帐户。
步骤三:存款(转账)完成后,缴费单位即时持存款(转帐)凭证及以上资料到地税分局开具有关缴费凭证。
三.建筑⼯程的缴费标准是多少1.新建⼯程新建⼯程⼯伤保险缴费数额=⼯程总造价×15%×1.5%⼯程总造价=每平⽅造价×建筑⾯积每平⽅造价以市建设部门公布的《⼯程项⽬基准价计算表(综合单⽅造价)确定建筑⾯积由缴费单位到⼯程所在地的规划建设办进⾏核定2.扩建、改建⼯程扩建、改建⼯程⼯伤保险缴费数额=《东莞市建设⼯程施⼯合同确定的⼯程总造价×15%×1.5%3.拆除⼯程拆除⼯程⼯伤保险缴费数额=⼯程⼯资总额×1.5%⼯资总额=本市上年度职⼯⽉平均⼯资×拆除施⼯⼈数×拆除⼯程起⽌⽉数。
合肥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最新版
合肥市工伤认定办事指南及相关表格发布时间:2012 年12 月10 日信息来源:一、法律依据:1.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 号令)2. 《安徽省实施<工伤保险条例>办法》(省政府169 号令)3. 《工伤认定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8 号)4.《关于委托市工伤保险经办机构和各县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进行工伤认定工作的通知》5. 《关于建筑业农民工工伤认定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二、收费标准及依据:不收费。
三、办理时限: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对受理的事实清楚、权利义务明确的工伤认定申请,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的决定。
四、所需材料:(1 )《工伤认定申请表》一式两份(表样在 网站可以下载);(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如单位的有效工作证(卡)、单位盖章的工资表、单位盖章的从事本职工作的证明、身份明确的单位同事的证明等,附证人劳动关系证明、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3)职工《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因特殊原因无法提交身份证的,可以提交户口簿);(4)工伤职工的直系亲属申请的,应当提交直系亲属关系证明(户口簿);(5)医疗机构出具的职工受伤害时初诊诊断证明和相关医疗救治材料复印件(验原件),患职业病的应当提交确诊的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复印件(验原件);(6)未参保职工还需提供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或者登记注册基本情况(可到工商局查询打印);(7)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的证明(如相关证人证言,并附证人身份证复印件和联系方式;或者其他物证、书证、视听资料等);(8)因特殊原因受到伤害的证明材料;①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上下班时间证明、公安机关或者居委会出具的家庭住址证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交通运输、铁道等部门或司法机关,以及法律、行政法规授权组织出具的对事故责任定性的相关法律文书等;②因工外出期间,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应当提交因工外出证明和人民法院宣告失踪的裁决;③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机关或人民法院针对暴力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或法律文书;④从事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受到伤害的,应当提交民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针对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行为受到伤害所作的证明材料;⑤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应当提交《革命伤残军人证》和旧伤复发后医院的诊断证明;(9)劳务派遣人员应当提供派遣单位和实际用工单位的派遣协议、受派员工和派遣单位的劳动合同、实际用工单位的事故调查材料;(10)工伤职工或其直系亲属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11)其它特殊情况,需提供能够证明情况的相关材料。
个人工伤申请书网上办事
个人工伤申请书网上办事指南一、网上办事概述为了方便个人申请工伤认定,提高工作效率,我国部分地方政府部门推出了工伤认定网上申请服务。
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使用相关微信公众号,按照提示提交申请材料,实现网上办理工伤认定申请。
二、网上办事流程1. 登录政务服务平台申请人需要登录当地政务服务网或使用相关微信公众号。
以河南省洛阳市为例,登录方式如下:(1)登录网址:http://222.143.34.13/hnggfw/,点击右上角行政审批图标,再点击网上申请系统打开登录页面。
(2)通过微信公众号搜索“河南12333”,点击办事大厅,再点击我要办,再点击工伤认定进行注册和登录。
2. 提交工伤认定申请登录成功后,申请人需要按照页面提示提交工伤认定申请。
以广东省为例,操作步骤如下:(1)在个人网页或单位网页进行工伤认定预申请,上传相关资料,录入相关信息。
(2)申请人向用人单位参保地社保经办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的申请。
用人单位未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受伤害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3. 提交申请材料申请人需要在网上提交以下工伤认定申请材料:(1)洛阳市工伤认定申请表(共3页);(2)单位法人营业执照、单位工商注册信息表(工商注册信息表需工商部门盖章)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3)受伤职工身份证;(4)受伤职工参保证明;(5)劳动合同、生效的劳动关系仲裁裁决书、法院判决书。
4. 查询办理进度和结果申请人可以通过登录政务服务平台查询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进度和结果。
以济南市为例,申请人可以查询如下信息:(1)工伤认定申请的办理进度;(2)工伤保险待遇的申领发放情况;(3)无感支付的相关信息。
三、注意事项1. 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限内提出工伤认定申请,否则可能影响自身权益。
2. 申请人应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以免影响申请进度和结果。
3. 申请人需密切关注政务服务平台的相关通知,以免错过重要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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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保人员工伤认定服务指南
一、申报时限:
1、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定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经报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同意,申请时限可以适当延长。
2、用人单位未按前款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直系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可以直接向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二、申请材料目录
1、加盖公章的《工伤认定申请表》一份(申请人一栏写用人单位名称)
2、受伤害职工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3、单位加盖公章的事故说明一份(有考勤需提供考勤记录)
4、事故现场两位工友的证明各一份,并附作证工友身份证复印件
5、受伤后医疗记录复印件一份(包括首次门诊、出院小结、X线、CT、MRI核磁共振报告单、疾病诊断书等)
6、用人单位与职工间的劳动合同复印件一份
7、用人单位委托办理及受伤职工委托代领工伤认定书的相关授权证明
发生交通事故的,需提交
8、公安交通管理等部门的责任认定书等其他有效证明
9、用人单位、受伤职工住所地及受伤事故点的草图说明
10、居住地证明
患有职业病的需提交
11、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和职业病诊断申请书或其他有关证明.
突发疾病死亡的需提交
12、医疗机构的抢救记录和死亡证明
特殊情形需提交
1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合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伤害的,需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人民法院的相关法律文书原件及复印件;
14、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需要提供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5、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需提供县级以上公安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16、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需要提供革命伤残军人证、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作出的旧伤复发结论原件及复印件;
建筑工地需提交:
17、建筑工程项目工伤保险参保证明
18、建筑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针对申请人为建筑劳务公司的情形)
三、办结时限
60天内办结(具体办结时间请看受理单)
四、收费依据及标准
无
五、结果
依法作出认定工伤决定书或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并予以送达。
六、咨询途径
联系电话:88225013
七、办公地址和时间
(一)办公地址:宁波市鄞州区蕙江路567号(鄞州区妇儿医院北面)2楼D14号窗口。
(二)办公时间:工作日8:30-11:30,13:00-16: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