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征管(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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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但实际管 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
具体包括:国有企业、集体企业、私营企业、联营企业、 股份制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 外国企业、有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的其他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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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居民企业 非居民企业是指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立且实际管
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但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 或者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但有来源于中国境 内所得的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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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企业所得税的税率
税率 基本税率 25%
低税率 20%
适用企业
居民企业和在中国境内设有 机构、场所且所得与机构场 所有关联的非居民企业
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 所但所得与机构、场所没有 实际联系的非居民企业
税收征管(2)
任务二 企业所税的计算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应纳税额的计算
税款可以抵扣。
2.非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 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 所得与其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 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 纳企业所得税。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 场所的,应当就其所设机构、场 所取得的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 以及发生在中国境外但与其所设 机构、场所有实际联系的所得, 缴纳企业所得税,但其在境外已 纳的所得税款可以抵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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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实例
A企业2007年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有关费用50万元,计 入管理费用,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则A企业 发生的开发费用50万元的50%,即25万元可加计抵扣应 纳税所得额,因此,A企业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实际 为900-25=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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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1)利息费用
向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按照实际发生数扣除;
向非金融机构借款的利息支出,包括纳税人之间相互 拆借的利息支出,按照不高于金融机构同类、同期贷 款利率计算的数额以内的部分,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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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征管(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实例
鲁中医药公司2008年全年利润总额为3117600元,在该年 度公益性捐赠支出1000000元,鲁中医药公司就此项公益性 捐赠支出扣除限额为3117600×12%=374112元,有 625888元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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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按照规定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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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12)租赁费
经营租赁方式从出租方取得固定资产,符合独立 纳税人交易原则的租金可根据受益时间,均匀扣除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7)广告费与业务宣传费
不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15%的部分,准予扣除 超过部分,准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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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实例
鲁中医药公司2008年度销售收入为61833650元,其广告 费支出为7400000元,业务宣传费为2000000元,则鲁中 医药公司当年度广告支出和业务宣传费扣除限额为 61833650×15%=9275047.5元,有124952.50元结转到 以后年度扣除。
企业所得税是我国税制中的一个重要税种,是 国家参与企业利润分配的重要手段。
你知道 我国现行企业所得税的由来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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征税对象是所得额



所得额的计算与成本、费用关系密切



征税以量能负担为原则


实行按年计征、分期预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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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纳税义务人
(一)居民企业 是指依法在中国境内成立,或者依照外国(地区)法律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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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10)环境保护专项资金
用于环境保护、生态恢复等方面的专项资金, 准予扣除。上述专项资金提取后改变用途的, 不得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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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11)保险费
股份公司取得的申购新股成功(中签)投资者的,申购 冻结资金的存款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申购 未成功(未中签)投资者的,申购冻结资金的存款利息收 入,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计算缴纳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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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1.基本扣除项目(4项内容)
成本 费用
是指销售商品(产品、材料等)、提供劳务、转 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的成本。包括直接成本和间 接成本。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4)业务招待费
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 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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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实例
鲁中医药公司2008年度销售收入为61833650元,全年业务 招待费发生额为520000元(能提供有效凭证), 520000×60%=312000元,61833650×5‰=309168.25元, 则该企业 业务招待费扣除限额为:6183365×5‰=309168.25元。 业务招待费超标520000-6183365×5‰=210831.75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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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8)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研究开发费用
技术开发费用
盈利的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
按其实际发生额50%抵扣
实际发生额的50%,如大于企业当 年应纳税所得额,可就其不超过税 所得额的部分,予以抵扣;超过部 分,当年和以后年度均不再抵扣。
是指每一纳税年度为生产、经营商品和提供劳 务等所发生的可扣除的销售(经营)费用、管理费用 和财务费用。已计入成本的有关费用除外。
税金 损失
是指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关税和城市维 护建设费、教育附加等产品销售税金及附加,以及 房产税、车船使用税、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但不 包括增值税。
即纳税人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各项营业外支出, 已发生的经营亏损和投资损失以及其他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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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6) 职工工会经费、职工福利费、职工教育 经费支出
工会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的部分,准扣
福利费 教育经费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扣 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2.5%的部分,准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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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收入确定的特别规定(列举了10项)
(1)企业减免或返还的 流转税。
除特别规定外,应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2)接受捐赠的资产。 应计入当期的应纳税所得额。
(3)折扣销售。
销售额与折扣额在同一张发票上,按折扣后 的销售额计算收入;如将折扣额另开发票,则 不得从销售额中减除折扣额。
(4)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凡逾期未返还买方的,应确认为收入,计入 应纳税所得额。但对于企业向有长期固定购销 关系的客户收取的可循环使用包装物的押金, 在循环使用期间不作为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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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亏损企业 研究开发费用
只能按规定据实列支,不实行 按50%加计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的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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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实例
A企业2007年研究开发新产品发生有关费用50万元,计 入管理费用,该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为900万元,则A企业 发生的开发费用50万元的50%,即25万元可加计抵扣应 纳税所得额,因此,A企业2007年度应纳税所得额实际 为900-25=87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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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应纳税所得额是指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 总额减去准予扣除项目后的余额。公式为: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 ① 应纳税所得额=利润总额(会计利润)±纳税调整项目金额 ②
请注意 应纳税所得额与利润总额的关系。
先从公式①来分析阐述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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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自用本企业的商品、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产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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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2.收入确定的特别规定(列举了10项)
(6)企业在建工程发 生的试运行收入。
应作为收入,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7)取得国家财政性 补贴和其他补贴收入。
应计入收到补贴年度的应纳税所得额。
(8)国债利息收入。
纳税人购买国债的利息收入,不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但国家重点建设债券和金融债券的利息收入应作为收入, 计入应纳税所得额。
(9)金融企业逾期贷 款利息处理。
贷款逾期90天尚未收回的应收未收利息,应计入当期 应纳税所得额。但超过90天的应收未收利息,不计入当 期应纳税所得额。
(10)新股申购冻结资 金利息收入。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2)借款费用
不需要资本化的借款费用,准予扣除;企业为购置、 建造固定资产、无形资产和经过12个月以上的建造才能 达到预定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发生借款的,在有关购置、 建造期间发生的合理的借款费用,应予以资本化,作为 资本性支出计入有关成本,有关资产交付适用后发生的 借款利息,可在发生当期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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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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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流程
基础知识
税额计算
申报缴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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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目标
1.能熟练掌握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2.能准确计算企业所得税税额; 3.能妥善办理企业所得税的申报和缴纳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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任务一 企业所得税的基本内容
企业所得税是对我国境内企业生产、经营所得 和其他所得征收的一种税。征税对象是企业的应纳 税所得额。
非居民企业委托营业代理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 活动的,包括委托单位或个人经常代其签订合同,或者储 存、交付货物等,该营业代理人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 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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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
1.居民企业的征税对象
居民企业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 境内、境外的所得缴纳企业所 得税,但为了避免重复课税, 对居民企业在境外已纳的所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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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3)公益性捐赠支出
所谓公益性捐赠,是指企业通过公益性社会团体向民政、 教科文卫、环保、社会公共和福利事业等的捐赠。
自2008年1月1日起,在年度利润总额12%以内的部分, 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不予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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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9)社会保险费
企业依法为职工缴纳的“五险一金”,准予扣除。 企业依法为职工补充养老保险费、补充医疗保 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参加财产保险,缴纳的保险费,准予扣除。
企业为职工支付的商业保险费,不得扣除。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1.收入确定的基本规定(9个方面)
(1)销售货物收入 (2)提供劳务收入
(3)财产转让收入 (4)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 (5)利息收入 (6)租金收入 (7)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8)接受捐赠收入 (9)其他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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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一)收入总额的确定
税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征管(2)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2.限定条件扣除项目(列举了18项目)
(5)工资、薪金支出
税前据实扣除
工资、薪金支出是纳税人每一纳税年度支付给在本企业任 职或与其有雇员关系的员工的所有现金或非现金形式的劳 动报酬,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含地区补贴、 物价补贴和误餐补贴)、年终加薪、加班工资,以及与任 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支出。
一、应纳税所得额的确定
(二)准予扣除项目的确定
实例
鲁中医药公司2008年1月1日从B企业拆借资金2300000 元,年利率为10%,2008年全年A企业向B企业共支付利息 230000元,而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利息是200000元, 有30000元不能税前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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