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
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章制度
职业病危害防护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制订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生产作业的职工。
企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危害防护措施。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护的原则1. 预防为主。
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和规律,采取预防措施,降低职业病发生的可能性。
2. 综合治理。
综合治理是指企业应当从管理、技术和操作等多方面入手,全面管控职业病危害。
3. 个体防护。
企业应当为职工提供符合要求的个体防护装备,确保职工在工作中得到有效的防护。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分类根据职业病危害的特点,将其分为物理因素、化学因素、生物因素、粉尘因素等不同种类。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的识别与评价第五条职业病危害的识别1. 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机制,及时识别和评估潜在的危害。
2. 对于已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企业应当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职工免受危害。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的评价1. 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了解职工的健康状况和工作环境的危害程度。
2. 根据评估结果,企业应当及时调整和完善职业病防护措施,保障职工的健康。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第七条物理因素的防护1. 对于噪声、振动、辐射等物理因素的危害,企业应当采取隔离、吸声、减震等措施进行防护。
2. 对于高温、低温等极端气候条件,企业应当提供相应的防护设备和保温用具。
第八条化学因素的防护1. 对于有毒有害物质的接触,企业应当采取通风、防护装备、清洁操作等措施,减少职工的接触。
2. 对于化学品的储存和管理,企业应当建立相应的标识、分类和管理制度。
第九条生物因素的防护1. 对于有害微生物、病原体等生物因素的危害,企业应当加强卫生和个人防护,防止职工受到感染。
2. 对于病媒生物的防范,企业应当加强环境卫生管理,消除孳生源。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应急措施第十条职业病危害的应急预案1. 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的应急预案,明确各级责任人员和应急措施。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5篇)
建筑公司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实现公司所确定的职业健康安全目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部门和个人在从事接触粉尘、电气焊、油漆作业等有毒有害作业时应执行本制度。
第三条职业病的防治工作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
各事业部应当为员工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员工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二章职业危害的定义及范围第四条职业危害的概念职业病:是指企业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第五条公司业务涉及范围内职业病危害种类为以下六类一、生产性粉尘的危害:在作业中开墙洞、地沟、石材加工及机房作业打膨胀螺栓孔时,可产生大量的矿物性粉尘,长期吸入可发生矽肺病;二、缺氧和一氧化碳的危害:在地下室、人井等作业时,由于作业空间相对密闭、狭窄、通风不畅,特别在此环境内使用内燃机和燃烧器,耗氧量极大,又因缺氧导致燃烧不充分,产生大量一氧化碳,从而造成作业人员缺氧窒息和一氧化碳中毒;三、有机溶剂的危害:作业过程中常接触到油料、油漆、化学溶剂等多种有机溶剂,这些溶剂的沸点低、极易挥发,在使用过程中挥发浓度过高,易发生急性中毒和中毒死亡事故;四、焊接作业产生的金属烟雾危害:在焊接作业时可产生多种有害烟雾物质,电气焊使用的锰焊条,除产生锰尘外,还可产生锰烟、氟化物,臭氧及一氧化碳,长期吸入可导致尘肺及慢性中毒;五、生产噪声的危害:作业中使用机械工具可产生较强噪声,长期接触噪声可损害职工的听力;六、高温作业的危害:长期的高温作业可引起人体水电解质紊乱,损害中枢神经系统,可造成人体虚脱,昏迷甚至休克。
职业病防治法
职业病危害: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 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 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 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中华人民共和国 职业病防治法
2018年6月
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 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根据2011年12月31 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 四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 治法〉的决定》修正,2016年7月2日第十二届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一次会议通过, 2017年11月4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通过 。
二、职业病防治的基本方针、基本制度
基本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 基本制度: 1、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第
4条) 2、实行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责任制(第5条) 3、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第7条) 4、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第9条) 5、加强社会监督(第13条)
三、用人单位在职业病防治方面的职责 和职业病的前期预防的规定
1、拟定相关法律法规,制定发布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2、负责监督管理职业病诊断与鉴定; 3、职业病监测和调查,风险评价,提出对策; 4、负责技术服务机构资质认定和监督等; 5、负责医疗机构放射危害控制的监督管理; 6、负责职业病报告、管理和发布; 7、组织开展宣传教育。
(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职责。
书面通知建设单位。 4、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第18条) 5、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由依
化工企业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三篇)
化工企业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化工企业职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化工企业的职工,包括正式聘用、临时用工、实习生等。
第三条化工企业应当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预防体系,明确预防职业病的目标、职责和措施,确保职工身体健康。
第四条化工企业要加强职业病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护意识和能力,加强职业病监测和健康监护。
第五条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护标准和规定,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控制,确保职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六条化工企业应当及时了解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做好职业病储备,提供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
第二章职责和义务第七条化工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责任制度,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的职责,保证职业病预防工作的顺利实施。
第八条化工企业要做好职工职业健康档案,记录职工的体检情况、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防护用品配备情况等。
第九条化工企业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宣传教育活动,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能力,推广科学防护方法。
第十条化工企业要加强职业病监测和健康监护,及时发现和处理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和职业病病例。
第十一条化工企业要建立职业病事故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上报职业病事故,并进行事故原因调查和处理。
第三章预防控制措施第十二条化工企业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护标准和规定,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保证职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十三条化工企业要建立职业病危害评价制度,对工作岗位上的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估和控制,减少职业病的发生风险。
第十四条化工企业要加强设备和工艺的改造,减少职业病危害物的产生和排放,保证职工的工作环境和工艺安全。
第十五条化工企业要规范职业病防护设施的使用和维护,保证职工的个人防护用品配备完善,并进行定期检查和更换。
第十六条化工企业要加强职业病检测和监测,建立职业病检查制度,及时检测职工的职业病危害暴露和职业病的发生。
第四章职业病应急处置第十七条化工企业要建立职业病应急预案,制定职业病应急处置措施,做好职业病事故的应急响应和处置工作。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3篇)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该制度依据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结合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适合该企业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和管理办法。
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劳动者在工作中不受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的身体健康和权益。
下面是一份职业病危害预防管理制度的示例,供参考。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的所有劳动者,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派遣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机构为公司职业病危害防控专门机构,下设职业病防护科。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监测第四条公司委托专业机构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编制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第五条公司对劳动者的职业病危害暴露情况进行监测,建立劳动者个人职业病健康档案。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第六条公司按照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标准,在工作场所配备职业病防护设施,并保持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七条公司对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个体防护用品,并指导劳动者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第八条公司为新员工提供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职业病危害的基本知识、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的正确使用等内容。
第九条公司定期对在岗员工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护培训,包括新的职业病危害预防措施、个体防护用品的使用方法等内容。
第十条公司对参与职业病危害防护的管理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其职业病防护能力。
第五章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第十一条公司设立职业病危害应急预案,明确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处理流程和责任。
第十二条公司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对职业病危害事故的能力。
第十三条公司及时对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记录、报告和处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职业病危害监督检查与评估第十四条公司定期对职业病防护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
职业病防治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和相关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以下简称用人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三条用人单位应当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主体责任。
第四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和人员的职责,负责组织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六条用人单位应当配备足够的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七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职业病防治管理人员应当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职业病防治知识和管理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预防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国家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识别和评价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确保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明确劳动者职业病防护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并监督劳动者正确使用。
第四章职业病诊断和治疗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定期组织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病人应当及时进行诊断和治疗。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为职业病病人提供必要的治疗和康复条件,保障职业病病人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治档案,如实记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职业健康检查和治疗等情况。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五条用人单位违反本制度的,由卫生行政部门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第十六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违反本制度的,依法给予处分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____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____、实施、竣工验收。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职工的职业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提高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范围包括所有本单位的职工,包括固定和非固定工人、临时工、派遣工、外包工和合同工。
第三条本制度所指的职业病是指因工作原因导致的疾病,包括职业相关疾病和职业接触疾病。
第四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的组织机构和责任制,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职责和权限。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管理工作应遵循科学、合法、公正的原则,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专业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防护意识和素质。
第七条本单位应建立完善的职业病防治档案,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保存相关记录。
第八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危害评估,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确保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符合职业病防治标准。
第九条对于职业病患者,本单位应及时进行救治,并保证其合法权益。
第十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事故的报告和调查制度,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采取措施防止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追究相关责任。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组织机构第十二条本单位应设立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由单位的负责人担任主任,具体成员由相关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第十三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的职责包括:1. 负责制定和修订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2. 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的宣传教育活动;3. 组织职业病防治培训和技术指导;4. 定期检查和评估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5. 组织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6. 处理职业病患者的救治和合法权益保护;7. 报告职业病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8. 其他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四条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应定期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的建议和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职责第十五条本单位的负责人应负主要责任,要求全体职工按规定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十六条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管理机构负责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做好宣传教育、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断等工作。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3篇)
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公司可持续发展,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建设部《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白银集团股份公司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职业危害防治管理办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三条公司总经理全面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分管安全副总经理协助总经理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各工程公司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必须依法对员工健康承担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享有的健康权益。
第五条安全管理部是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部门,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政策、法规、标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实行监督检查,对公司职业病防治实行统一规划并组织实施。
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并监督检查贯彻执行情况;(二)制定公司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参与编制公司职业病防治规划,并监督实施;(三)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中能产生职业病危害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和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的防护设施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四)组织开展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技术培训和经验交流等。
第六条员工依法享有下列职业卫生保护权利:(一)获得职业卫生教育、培训。
(二)获得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康复等职业病防治服务。
(三)了解工作场所产生或者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
(四)要求公司提供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
(五)对违反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及生命健康的行为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六)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进行没有职业病防护措施的作业。
(七)参与用人单位职业卫生工作的民主管理,对职业病防治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注册安全工程《安全管理》习题押题第12讲(共15讲)
第12讲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第一节职业病危害概述【重点考点】•职业病相关概念•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职业病分类•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工作方针与原则【考点:危险、有害因素辨识方法】215.某燃气企业在进行职业病危害专项检查时,对检查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分类,下列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来源进行分类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客服大厅的工作台与座椅高度不匹配,属于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B.燃气管线的巡线人员网格点分配过多,属于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C.燃气管线的巡线人员夏天容易中暑,属于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D.加气站的维修工长期工作在噪声条件下,属于生产环境中的有害因素【答案】A【解析】A属于不良体位,B属于劳动过程,C属于生产环境;D属于生产过程。
216.某机械制造厂铸造车间,在型砂、铸型、打箱、清砂及铸件清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游离的二氧化硅粉尘,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属于()。
A.化学因素B.物理因素C.生物因素D.环境因素【答案】A【解析】化学因素的典型特征:进入身体内部,煤尘、矽尘;NO2、NO、CO、SO2等都是能进入身体的化学因素。
该题目的二氧化硅粉尘其实就是引起矽肺的粉尘。
217.某火力发电厂锅炉巡检工作路线及时间要求为:集控室→电梯→给煤机(2min)→火检冷却风机(1min)→炉前油系统(1min)→燃烧器区(1min)→空气预热器(2min)→空气压缩机(2min)→送风机(1min)→次风机(1min)→引风机(1min)→磨煤机(6min)→密封风机(1min)→捞渣机系统(1min)→电梯→集控室。
每2h巡检1次,持续约0.5 h。
依据《生产过程危险和有害因素分类与代码》(GB/T13861),上述作业过程中,巡检工接触到的化学性危害因素有()。
A.煤尘、矽尘B.NO2、NO、CO、SO2C.噪声、振动D.高温、热辐射E.紫外线、红外线【答案】AB【解析】化学因素的典型特征:进入身体内部,煤尘、矽尘;NO2、NO、CO、SO2等都是能进入身体的化学因素。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范文(4篇)
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管理,促进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开展,根据《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单位和个人。
第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管理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有计划、有目标地进行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
第四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管理应当按照科学、合理、公正的原则进行,依法采取相应措施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二章目标制定第五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制定应当参照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病危害防治的政策、标准和要求,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
第六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制定应当明确具体的目标内容、目标时间和责任单位。
第七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制定应当充分调研,科学分析和评估职业病危害的情况,制定合理的目标。
第三章目标落实第八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落实应当由责任单位按照制定的目标和时间表进行。
第九条责任单位应当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明确实施过程,做到有序推进。
第十条责任单位应当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人,健全工作机制,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有效落实。
第十一条责任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工作制度和管理体系,加强职业病危害的监测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
第四章目标评估第十二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评估应当根据制定的目标内容和时间进行,评估结果应当客观准确。
第十三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评估应当由专业机构或专业人员进行,结果应当及时反馈给责任单位。
第十四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评估应当重点评估职业病危害的控制效果、防护设施的使用情况、职业病危害防治的宣传教育情况等。
第五章目标调整第十五条根据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的实际情况,可以适时调整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确保目标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第十六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调整应当经过合理论证,经过相关部门的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十七条职业病危害防治目标的调整应当及时通知责任单位,并进行相应的工作调整。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内容仅供参考具体执行方案以各地规定为准(2001年10月27日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2001年10月27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发布)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前期预防第三章劳动过程中的防护与管理第四章职业病诊断与职业病病人保障第五章监督检查第六章法律责任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防治职业病,保护劳动者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职业病防治活动。
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企业库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以下统称用人单位)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等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的分类和目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会同国务院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规定、调整并公布。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坚持预防为主。
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第四条劳动者依法享有职业卫生保护的权利。
用人单位应当为劳动者创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并采取措施保障劳动者获得职业卫生保护。
第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
健全职业病防治责任制,加强对职业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职业病防治水平,对本单位产生的职业病危害承担责任。
第六条用人单位必须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
国务院和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工伤社会保险的监督管理,确保劳动者依法享受工伤社会保险待遇。
第七条国家鼓励研制、开发、推广、应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斯材料,加强对职业病的机理和发生规律的基础研究,提高职业病防治科学技术水平;积极采用有效的职业病防治技术、工艺。
材料;限制使用或者淘汰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为料。
第八条国家实行职业卫生监督制度。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负责全国职业病防治的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职业病防治的有关监督管理工作。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文(四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根据《劳动法》相关规定,制定本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全部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宗旨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依法管理,持续改进。
第四条公司负责制定职业病预防管理计划,并将其实施情况报告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五条公司负责做好职业病防护设施和设备的维修和更新,并进行相关职业病防护知识培训。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评估第六条公司负责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评估,并编制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计划。
第七条公司负责对职业病危害和防护措施进行宣传,提醒员工注意个人防护。
第八条公司负责做好职业病危害的防范工作,包括通风、隔离、防护设施等。
第九条公司负责对岗位进行定期检查,切实保障员工的身体健康。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监测和报告第十条公司负责对岗位进行职业病危害监测和检测,并将检测结果报告相关部门和员工。
第十一条公司负责对检测结果进行分析,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改进。
第十二条公司负责对职业病的发生和传播进行报告,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控制。
第四章职业病防护和急救措施第十三条公司负责提供符合国家标准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如口罩、手套等。
第十四条公司负责组织职业病防护知识的培训和教育。
第十五条公司负责建立职业病急救措施和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和实践。
第十六条公司负责对职业病患者进行及时救治和康复,保障其权益。
第五章职业病防护责任和监督第十七条公司负责明确职业病防护责任,并对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督促和考核。
第十八条公司负责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护管理制度,并进行绩效评估。
相关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十九条公司负责对职业病防护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确保其有效实施。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公司负责制定职业病防护工作的具体细则并进行修订。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以上是一份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的范文,具体制度的内容和条款可以根据公司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4篇)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免受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的伤害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的例子:1. 个体防护- 在接触有害物质或危险场所时,应根据危险等级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前,应进行使用前的操作培训,了解正确的佩戴方法和注意事项。
-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存在破损或失效情况,并及时更换。
2. 工作环境控制- 在工作场所中,应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危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例如提供充足的通风、安装废气排放装置等。
- 对涉及危险物质或危险作业的工作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并限制未授权人员进入。
-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应进行专门存储和处理,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3. 健康监测- 对于接触危险物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物标志物检测等,以及相关的健康宣教。
- 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停止暴露、就医治疗等。
4. 培训教育- 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包括危害物质的性质和预防措施、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急救等。
-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书面材料以供参考。
5. 事故应急处理- 建立相关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撤离和求救流程、急救措施的培训和应用等。
-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应急响应能力的有效性。
总之,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这需要全员的积极参与和遵守,以及不断更新和改进制度的有效实施。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个体防护措施等。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文(6篇)
职业病卫生防治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职业病卫生防治工作,保障职工健康权益,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门是_________,由_________负责具体实施。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目标是预防职业病的发生和控制职业病的危害,保护职工健康,提高工作环境质量,保障生产安全。
第五条职业病防治工作遵循以下原则:1. 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3. 全员参与,责任明确;4. 安全优先,预防措施;5. 依法管理,合规运作。
第二章危害因素识别与评价第六条本单位应通过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明确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种类、数量和浓度,并建立相应的台账。
第七条本单位应定期进行职业卫生监测,确保工作场所的危害因素达标,若监测结果超标,应立即采取相应防控措施进行整改。
第八条通过危害因素识别和评价,本单位应制定相应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职工工作环境的安全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有效进行。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第九条本单位应根据职业危害因素的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提供个体防护用品,并进行必要的培训和操作指导;2. 配备必要的通风设备,确保室内空气质量;3. 对可能产生危害的设备、机械和工艺进行改进;4. 加强职工的健康监督和职业卫生培训;5. 编制应急预案,及时处理职业病事故;6. 其他必要的防护措施。
第十条本单位应落实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监测和检修工作,保障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四章职业病防控责任和义务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机构,明确责任和义务。
第十二条职工应严格遵守职业病防护的相关规定和工作程序,参加相应的培训和检查。
第十三条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部门应履行以下职责和义务:1. 组织实施职业病防治相关工作;2. 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危害评价;3. 制定和完善职业病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4. 督促各部门做好职业病防治工作;5. 提供必要的职业健康宣传和培训;6. 其他相关职责和义务。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健康,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从业人员。
第三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明确职责和任务,加强职业病预防工作。
第四条本单位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病防治工作人员,负责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二章职业病预防管理第五条本单位应当定期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确定职业病危害因素,并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减少职业病危害。
第六条本单位应当做好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工作,定期评估职业病危害程度,及时调整防护措施。
第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置要求和使用规范,确保职工在工作环境中的安全和健康。
第八条本单位应当对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病危害早期征兆,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治疗和防止恶化。
第九条本单位应当加强职业病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职工的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防护第十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确保职工的工作环境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十一条本单位应当配备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使用指导。
第十二条本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风险评估制度,定期检查职工的职业病危害程度,及时采取相应措施。
第十三条本单位应当合理安排职工的工作时间和强度,保证职工的休息和健康。
第四章职业病监测和报告第十四条本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监测和报告制度,对职工的职业病危害进行监测和记录,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第十五条本单位应当及时向职工告知职业病危害的信息,加强职工的职业病预防知识培训。
第十六条本单位应当将职业病危害情况作为重要参数进行评价,并采取措施改善职工的工作环境。
第五章职业病应急管理第十七条本单位应当制定职业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突发事件进行应急处置,并进行演练和评估。
第六章监督与执法第十八条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预防工作的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措施进行纠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和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遵循预防为主、综合管理的原则;加强管理,稳定预防,防治职业病的风险;明确各级政府部门和有关单位的职责,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开展。
第三条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应当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遵循科学、民主、公开和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和劳动者代表大会的作用,广泛征求劳动者的意见。
第四条国家支持科学研究,推进职业病的防治技术、管理标准、防护设备和检测方法的研发和推广应用。
第二章职业病的预防和控制第五条职业病的预防主要包括:(一) 组织职业卫生技术服务与管理活动,进行职业病危害识别、监测、评价和管理;(二) 开展职业病危害防治知识、技能的培训;(三) 对职业病危害进行控制,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降低职业病危害;(四) 设置职业卫生监督机构,监督职业病预防和控制工作的实施情况。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应当按照就近负责的原则进行。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将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通过财政投入和基本职责承担,支持和推动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实施。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及时掌握职业病的发病情况,提供科学依据和数据支持,开展防治工作。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第八条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源和工种进行预评价。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应当依据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方法进行,并向劳动者和其代表大会进行公示。
第九条遇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应当组织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一) 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后,职业病危害超标的;(二) 职业病防护设施设备建设、升级或者变更后的;(三) 劳动者作业场所或者个体劳动者的居住环境发生变化的;(四) 按照职业病防治计划需要的。
第十条职业病危害评价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专业机构进行。
评价结果应向劳动者及其代表大会进行公示,并按照规定提交有关部门备案。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
2024年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保护从业人员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根据《职业病防治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措施。
第二条建筑施工企业职业病危害防治工作应当遵循科学、规范、实用、可行的原则,依法组织实施,责任明确,协作配合,保障措施有效。
第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明确职责,配备专职职业病防治人员,加强对从业人员的职业病防护培训。
第二章职业病危害因素防控第四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管理,制定职业病防护技术措施和工作规范,确保施工作业过程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控制。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制度,对危害因素进行全面、定期监测,评估职业病危害风险,制定相应的防护措施和预警措施。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根据危害因素的种类和强度,采取合理的工程控制措施和技术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通风换气、封闭作业区域、降低噪音和震动、减少有害气体排放等。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合理使用防护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例如防护面具、耳塞、手套、护目镜等,确保从业人员的个体防护。
第八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效果进行检测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第三章职业病防护培训第九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护培训,对从业人员进行定期的职业病危害预防培训、安全操作培训和急救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职业病防护能力。
第十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制定职业病防护培训计划,明确培训内容、对象、方式和周期,确保从业人员接受到系统、全面的职业病防护培训。
第十一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建立职业病防护培训档案,记录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和效果评估,并定期评估培训效果,及时调整培训计划。
第十二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积极开展职业病知识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范意识。
第十三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设立职业病防护专员,负责组织、协调、指导职业病防护培训工作,并对培训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实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
实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实验人员的健康,减少实验过程中可能引发的职业病风险,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实验工作的人员,包括实验研究人员、实验技术人员和实验室管理人员等。
第三条实验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实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同时加强对实验人员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实验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人员的健康监测,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
第五条实验单位应当加强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和检测,并对实验环境、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保障实验环境的安全。
第六条实验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实验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七条实验单位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措施。
第八条违反本制度的实验单位将被责令改正,并根据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罚。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管理第九条实验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人员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监测和评估,定期开展职业健康危害因素的调查和评估工作。
第十条实验单位应当制定并实施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对可能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有效控制,确保实验环境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单位应当对实验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开展对实验人员的健康监测和评估。
第十二条实验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实验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第十三条实验单位应当建立完善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对可能发生的职业病危害事故进行预防和应对措施。
第十四条实验单位应当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对实验环境、设备等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实验环境的安全。
第三章实验人员管理第十五条实验单位应当建立实验人员档案,对实验人员进行职业健康监测和记录,并及时发现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
第十六条实验单位应当对实验人员进行职业健康体检,定期对实验人员进行体检,并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情况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实验单位应当加强对实验人员的职业健康知识培训,提高实验人员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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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预防和管理第一节职业病危害概述考点一:职业病相关概念(★★)1、职业病危害:是指对从事职业活动的劳动者可能导致职业病的各种危害。
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职业活动中存在的各种有害的化学、物理、生物因素以及在作业过程中产生的其他职业有害因素。
2、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接触限值量值: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过程中长期反复接触,对绝大多数接触者的健康不引起有害作用的容许接触水平。
3、职业病防护设施:指消除或者降低工作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或者强度,预防和减少职业病危害因素对劳动者健康的损害或者影响,保护劳动者健康的设备、设施、装置、构(建)筑物等的总称。
4、职业禁忌:指劳动者从事特定职业或者接触特定职业病危害因素时,比一般职业人群更易于遭受职业病危害和罹患职业病或者可能导致原有自身疾病病情加重,或者在从事作业过程中诱发可能导致对他人生命健康构成危险的疾病的个人特殊生理或者病理状态。
5、职业健康监护:指通过各种检查和分析,评价职业性有害因素对接触者健康影响及其程度,掌握职工健康状况,及时发现健康损害征象,以便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防止有害因素所致疾患的发生和发展,包括开展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诊疗、建立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等。
6、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指生产经营单位需要建立的劳动者职业健康档案,包括劳动者的职业史、职业病危害接触史、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有关个人健康资料。
7、职业性病损:指劳动者职业活动过程中接触到职业病危害因素而造成的健康损害,包括工伤、职业病和工作有关疾病。
8、职业病:指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的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因素而引起的疾病。
9、职业接触限值(1)最高容许浓度(MAC),工作地点、在一个工作日内、任何时间有毒化学物质均不应超过的浓度。
(2)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STEL)在遵守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前提下容许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
(3)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TWA)。
指以时间为权数规定的8h工作日、40h工作周的平均容许接触浓度。
(4)超限倍数。
对未制定STEL的化学有害因素,在符合8h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的情况下,任何一次短时间(15min)接触的浓度均不应超过的TWA的倍数值。
10、界定职业病的四个条件:①在职业活动中产生;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④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
【模拟题】化学有害因素的职业接触限值包括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最高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超限倍数四类,这四类限值规定了不同单位时间内劳动接触有害化学物质的阈值,从而保障劳动者的健康。
其中“最高容许浓度”指标规定的单位时间是()。
A.40h工作周B.8h工作曰C.5minD.瞬发答案:D【模拟题】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为法定职业病。
下列关于职业病诊断条件中,不作为界定法定职业病基本条件的是()A.在职业活动中产生B.列入法定职业病范围C.与劳动用工行为相联系D.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5年以上答案:D考点二: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各种职业病危害因素按其来源可分为以下三类:一、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1、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和化学有毒物质。
生产性粉尘,例如砂尘、煤尘、石棉尘、电焊烟尘等。
化学有毒物质,例如铅、贡、锰、苯、一氧化碳、硫化氢、甲醚、甲醇等。
2、物理因素,例如异常气象条件(高温、高湿、低温)、异常气压、噪声、振动、辐射等。
3、生物因素,例如附着于皮毛上的炭瘟杆菌、甘蔗渣上的真菌,医务工作者可能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等。
二、劳动过程中产生的危害因素1、劳动组织和制度不合理,劳动作息制度不合理等。
2、精神性职业紧张。
3、劳动强度过大或生产定额不当。
4、个别器官或系统过度紧张,如视力紧张等。
5、长时间不良体位或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等。
三、生产环境中的危害因素1、自然环境中的因素,例如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
2、作业场所建筑卫生学设计缺陷因素,例如照明不良、换气不足等【2017年管理】某机械制造厂铸造车间,在型砂、铸型、打箱、清砂及铸件清理等生产过程中产生大量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
按照职业病危害因素分类,含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属于()。
A、化学因素B、物理因素C、生物因素D、环境因素答案:A【模拟题】职业病危害因素是危害劳动者健康,能导致职业病的有害因素。
下列职业病危害因素中,属于劳动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因素是()。
A.电焊作业产生的烟尘B.接触到的生物传染性病原物C.炎热季节的太阳辐射D.使用不合理的工具答案:D考点三:职业病分类(★★★)根据《职业病目录》,职业病共10大类132种。
职业病分类: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2、职业性皮肤病3、职业性眼病4、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5、职业性化学中毒6、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7、职业性放射性疾病8、职业性传染病9、职业性肿瘤10、其他职业病一、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一)尘肺病1.矽肺(人数最多)2.煤工尘肺3.石墨尘肺4.碳黑尘肺5.石棉肺6.滑石尘肺7.水泥尘肺8.云母尘肺9.陶工尘肺10.铝尘肺11.电焊工尘肺12.铸工尘肺13.根据《尘肺病诊断标准》和《尘肺病理诊断标准》可以诊断的其他尘肺病。
(二)其他呼吸系统疾病1.过敏性肺炎2.棉尘病3.哮喘4.金属及其化合物粉尘肺沉着病(锡、铁、锑、钡及其化合物等)5.刺激性化学物所致慢性阻塞性肺疾病6.硬金属肺病二、职业性皮肤病1.接触性皮炎2.光接触性皮炎3.电光性皮炎4.黑变病5.痤疮6.溃疡7.化学性皮肤灼伤8.白斑9.根据《职业性皮肤病的诊断总则》可以诊断的其他职业性皮肤病。
三、职业性眼病1.化学性眼部灼2.电光性眼炎3.白内障(含放射性白内障、三硝基甲苯白内障)四、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1.噪声聋2.铬鼻病3.牙酸蚀病4.爆震聋五、职业性化学中毒1.铅及其化合物中毒(不包括四乙基铅2.汞及其化合物中毒3.锰及其化合物中毒4.镉及其化合物中毒六、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1.中暑2.减压病3.高原病4.航空病5.手臂振动病6.激光所致眼(角膜、晶状体、视网膜)损伤7.冻伤七、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外照射急性放射病2.外照射亚急性放射病3.外照射慢性放射病4.内照射放射病5.放射性皮肤疾病6.放射性肿瘤(含矿工高氡暴露所致肺癌)7.放射性骨损伤8.放射性甲状腺疾病9.放射性性腺疾病10.放射复合伤八、职业性传染病1.炭疽2.森林脑炎3.布鲁氏菌病4.艾滋病(限于医疗卫生人员及人民警察)5.莱姆病九、职业性肿瘤1.石棉所致肺癌、间皮瘤2.联苯胺所致膀胱癌3.苯所致白血病4.氯甲醚、双氯甲醚所致肺癌5.砷及其化合物所致肺癌、皮肤癌6.氯乙烯所致肝血管肉瘤7.焦炉逸散物所致肺癌8.六价铬化合物所致肺癌9.毛沸石所致肺癌、胸膜间皮瘤10.煤焦油、煤焦油沥青、石油沥青所致皮肤癌11.β-萘胺所致膀胱癌十、其他职业病1.金属烟热2.滑囊炎(限于井下工人)3.股静脉血栓综合征、股动脉闭塞症或淋巴管闭塞症(限于刮研作业人员)易错分析:1、低气压职业危害对应高原病,而高气压作业条件对应减压病;2、棉尘病、石棉粉尘所致肺癌不属于法定尘肺病;3、激光所致眼损伤不属于职业性眼病而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
4、噪声聋不属于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而属于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2015年管理】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因接触粉尘,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引起的疾病。
《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给出了13)。
A.矽肺B.石墨尘肺C.电焊工尘肺D.石棉所致肺癌答案:D【2017年管理】职业性尘肺病,又称肺尘埃沉着症,是劳动者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并在肺内滞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为主的疾病。
下列职业病中,不属于职业性尘肺病的是()。
A、劳动者甲在煤矿从事采煤作业因接触煤尘所罹患的职业病B、劳动者乙在水泥厂从事包装作业因接触水泥粉尘所罹患的职业病C、劳动者丙在造船厂从事电焊作业因接触电焊烟尘所罹患的职业病D、劳动者丁在棉织厂从事清花作业因接触棉尘所罹患的职业病答案:D【2017年管理】某大型企业集团根据《职业病分类和目录》(国卫疾控发[2013]48号)中职业病的分类方法,对近年来职业病案例进行了分类。
下列分类中,错误的是()。
A、将化学性皮肤灼伤归类为职业性皮肤病B、将激光所致视网膜损伤归类为职业性眼病C、将爆震聋归类为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D、将苯所致白血病归类为职业性肿瘤答案:B考点四:职业病危害预防与控制的工作方针与原则(★)方针: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原则:三级预防一、三级预防:1、第一级预防,又称病因预防,是从根本上杜绝职业病危害因素对人的作用。
2、第二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是早期检测和发现人体受到职业病危害因素所致的疾病。
3、第三级预防,是在患职业病以后,合理进行康复治疗,包括对职业病病人的保障,对疑似职业病病人进行诊断第一级预防是理想的方法,针对整个的或选择的人群,对人群健康和福利状态能起根本的作用,一般所需投入比第二级预防和第三级预防要少,且效果更好。
【模拟题】关于职业病预防的“三级预防”,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第一级预防,又称发病预防B.第二级预防,又称保健预防C.第三级预防,是在病人患职业病以前,定期进行体格检查D.第一级预防是理想的方法,一般所需投人比第二级预防和第三级预防要少,且效果更好答案:D第二节职业病危害识别、评价与控制考点一: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一、粉尘与尘肺(一)、生产性粉尘概念能够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体微粒叫做粉尘。
从胶体化学观点来看,粉尘是固态分散性气溶胶,其分散媒是空气,分散相是固体微粒。
在生产中,与生产过程有关而形成的粉尘叫做生产性粉尘。
生产性粉尘对人体有多方面的不良影响,尤其是含有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能引起严重的职业病—矽肺。
不同分散度的生产性粉尘,因粉尘颗粒粒径大小的差异,其进入人体呼吸系统的情况存在差异,在生产性粉尘的采样监测与接触限值制定上,通常将其分为总粉尘与呼吸性粉尘两种类型。
1、总粉尘,指可进入整个呼吸道(鼻、咽矛I~ß侯、胸腔支气管、细支气管和肺泡)的粉尘,简称总尘。
技术上系用总粉尘采样器按标准方法在呼吸带测得的所有粉尘。
2、呼吸性粉尘,指按呼吸性粉尘标准测定方法所采集的可进入肺泡的粉尘粒子,其空气动力学直径均在7.07μm以下,空气动力学直径5μm,粉尘粒子的采样效率为50%,简称呼尘。
(二)、生产性粉尘的来源生产性粉尘来源于以下几方面:1、固体物质的机械加工、粉碎,其所形成的尘粒;2、物质加热时产生的蒸气可在空气中凝结成小颗粒,或者被氧化形成颗粒状物质3、有机物质的不完全燃烧,其所形成的微粒此外,对铸件翻砂、清砂作业时或在生产中使用粉末状物质在进行混合、过筛、包装、搬运等操作时,也可产生多量粉尘;沉积的粉尘由于振动或气流的影响重又回到空气中(二次扬尘)也是生产性粉尘的一项主要来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