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商品归类.
海关商品归类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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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一般来讲,归入本章的动物产品,其加工程 度仅限于鲜、冷、冻、熏、盐腌、盐渍、干制。
❖ (4)如果超出此范围,例如经蒸、煮、煎、烧、 炸、烤等烹饪方法加工的,就不能归入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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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历年考题 ❖ 1、鲜整头乳猪肉(重量不足10千克)
答案:0203.1110 (2000年考题) ❖ 2、冻整鸡
物,以及可在水中生活的龟、鳖、水蛭、蛙、鳄 鱼等动物应归入第1章而不归入第3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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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在运输途中死亡的动物,如果适合供人食用 的归入品目02.01至02.05、02.07或02.08,其余 的归入05.11。
❖第一章 历年考题 ❖ 1、供食用的活珍珠鸡(重量大于2千克)(02年
答案:0207.1200 (98年考题) ❖ 3、装入肠衣的熏腌牛肉(未经绞碎、未经调味、
供食用) 答案:0210.2000 (01年考题) ❖ 4、干的猪蹄筋,500克/袋
答案:0210.9900 09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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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 无脊椎动物
❖ (1)本章主要包括各种活的或死的鱼(例如说鲜 的、冷的)、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 脊椎动物(但不包括因其种类或鲜度不适合供人食 用的前述死的动物,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 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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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需要注意的商品:
❖0510.0010 黄药:指作为中药使用的动物体内结 石,包括以下几种:
❖①牛黄(牛胆结石) ②马宝(马胃结石) ③猴枣(猕猴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脏结石)
❖第五章 历年考题
❖ 猴枣
答案:0510.0010 01年
海关商品归类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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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商品归类指引[编号:53538] 海关商品归类指引海关商品归类指引(全关通信息网编辑发布)对于广大进出口从业者而言,确定海关商品编码(即海关税则归类,又称海关商品归类),是进出口业务中必须进行的一项工作十分常见的问题。
海关归类涉及商品知识、归类规则的运用等方方面面内容,专业性强,是一门很深的学问。
任何知识和技巧的学习和掌握,掌握其基本原理和基本知识是十分重要的,在此基础上,才谈得上实践积累。
下面将为大家简单介绍一下商品归类的相关内容并列举若干典型实例以帮助大家理解。
一、海关商品归类的由来及依据了解商品归类必须了解《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以下简称《协调制度》)。
中国海关商品归类就是在此基础上的专业技术性极强的一项工作。
国际贸易的发展要求有一个能同时满足关税、统计和国际贸易其他方面要求的商品目录。
为此,在国际海关合作理事会的主持下,1983年海关合作理事会第61/62届会议通过了《协调制度公约》,于1988年1月1日正式实施。
《协调制度》(Harmonized Commodity Description and Coding System简称HS)是《协调制度公约》的附件。
目前,采用《协调制度》的国家和地区所占的国际贸易量占全球国际贸易总量的98%。
《协调制度》是目前国际贸易商品分类的一种“标准语言”,是一部完整、系统、通用的国际贸易商品分类体系。
它将国际贸易中的商品按类、章、品目、子目进行分类。
《协调制度》共21类,基本按社会生产的分工区分,如农业、化工业、纺织工业、冶金工业等。
“类”下分为97章,基本上按商品的属性或用途来分类。
如第一章到第五章是活动物和动物产品,第六章到第十四章是活植物和植物产品。
每一“章”由多个“品目”和在品目下进一步细分的“子目”及相应的编码构成。
每一条品目包括品目条文(即商品名称或商品描述)和编码(即品目号列)。
品目号列由四位数组成,前两位数表示品目所在的章,后两位数表示品目在有关章的排列次序。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24年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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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2024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公布日期】2024.10.28•【文号】•【施行日期】2024.12.01•【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尚未生效•【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正文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以下简称《关税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规定的目录条文和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目注释、本国子目注释,以及其他归类注释确定,并归入相应的税则号列。
进出口货物相关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等可以作为商品归类的参考。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由同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同一口岸并且属于同一收货人、使用同一提单的多种进口货物,按照商品归类规则应当归入同一税则号列的,该收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将有关商品一并归入该税则号列向海关申报。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七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事项,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税则号列。
第八条海关在依法确定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申报的商品归类事项时,可以依照《海关法》和《关税法》的规定行使下列权力,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予以配合:(一)查阅、复制有关单证、资料;(二)要求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提供必要的样品及相关商品资料,包括外文资料的中文译文并且对译文内容负责;(三)组织对进出口货物实施化验、检验。
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的操作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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归类的操作程序
报关员在对进出⼝货物进⾏商品归类时,应运⽤具有法律效⼒的归类依据,按照法定归类程序办理。
正确的操作程序是正确进⾏海关进出⼝货物商品归类的前提和保证。
进出⼝货物商品归类(8位数级)的具体操作程序如下:
第⼀步,确定品⽬(4位数级编码):
明确待归类商品的特征——查阅类、章标题——列出可能归⼈的章标题——查阅相应章中品⽬条⽂和注释,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品⽬;如⽆规定,则运⽤归类总规则⼆~五确定品⽬。
注意此处所说的待归类商品的特征是指决定商品处于不同类、章的特征。
第⼆步,确定⼦⽬(5~8位数级编码):
查阅所属品⽬的⼀杠⼦⽬条⽂和适⽤的注释——如可见该商品则确定⼀杠⼦⽬(5位数级);如⽆规定则运⽤作适当修改后的归类总规则⼆~五确定⼀杠⼦⽬。
依次重复前述程序,确定⼆、三、四杠⼦⽬即6、7、8位数级⼦⽬,最终完成归类。
注意同⼀数级的⼦⽬才能进⾏⽐较。
在确定了商品4位数级编码后确定⼀杠⼦⽬具体操作时,各归类依据的优先级别依次为:5位数级⼦⽬条⽂、⼦⽬注释、章注、类注(类、章注释与⼦⽬条⽂或⼦⽬注释不⽭盾时)——作适当修改后的归类总规则⼆~五;或5位数级⼦⽬条⽂、⼦⽬注释(类、章注释与⼦⽬条⽂或⼦⽬注释不相⼀致时)——作适当修改后的归类总规则⼆~五。
作适当修改后的归类总规则⼆~五是指将归类总规则⼆~五中所述“品⽬”改为“⼦⽬”,即可⽤相同的规定解决各级⼦⽬中有关具有相应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的不完整品、未制成品等的归类;同理可⽤相同的具体列名、基本特征等⽅法解决看起来可归⼈多个⼦⽬的货品的归类。
归类程序正确运⽤的实例以及容易出错的环节详见本书最后⼀章“六、商品归类试题的解题思路与技巧”部分。
海关工作人员的货物分类和归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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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关工作人员的货物分类和归类海关工作人员在处理进出口货物时,需要进行货物的分类和归类工作。
这项工作的目的是确保货物按照正确的分类进行申报,以便进行合规的监管和税收征收。
下面将介绍海关工作人员在货物分类和归类方面的具体工作内容。
一、货物分类货物分类是指将进出口货物按照一定的规则和标准,划分为不同的类别或品种。
在国际贸易中,货物分类主要依据世界海关组织(WCO)发布的《国际货物编码系统》,即《海关编码》(HS编码)进行。
HS 编码是一套国际通用的商品编码体系,通过对货物的特征和用途进行细致的划分,共分为21个部门,98个章节,和数千个子目。
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货物分类时,需要根据货物的实际特征和用途,参照HS编码的规定,将货物准确地归类到相应的章节和子目中。
这项工作对海关工作人员的专业知识要求很高,需要对HS编码系统有深入的了解,并且要时刻关注编码系统的更新和变化。
二、货物归类货物归类是指将已经分类的货物,进一步归入到特定的进出口税则号中。
进出口税则号是各国根据自身经济和政策需要,将HS编码进行调整和细化的结果。
货物归类需要根据各国的具体要求和政策规定进行,经过仔细的核对和比对。
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货物归类时,需要仔细分析货物的具体情况,包括商品的组成成分、形状、材质等因素。
同时,还要了解各国的进出口税则规定,判断货物归类的准确性。
这项工作需要工作人员具备较强的分析能力和条例意识,以确保货物在海关清关过程中不出现问题。
三、关务风险管理货物分类和归类的准确性对于海关的风险管理至关重要。
正确分类和归类能够帮助海关对货物进行准确监管和征税,同时也可以防止违法和违规行为的发生。
海关工作人员在进行货物分类和归类时,要时刻注意风险管理,遵循内部标准和程序,确保所有操作符合法律和法规的要求。
另外,海关工作人员还需要与其他部门和机构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做好货物分类和归类的工作。
他们需要与商品检验检疫部门、商检机构、质检部门等进行沟通和协作,以确保对货物进行全面准确的评估和审查。
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
![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https://img.taocdn.com/s3/m/424443c403d276a20029bd64783e0912a2167ced.png)
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一、整体归类原则整体归类原则是指将商品作为一个整体进行归类,看其最主要用途或最显著特征,遵循环境显著原则(Environmental Significance)。
这意味着商品应根据其在自然、制造或商业环境中的最重要用途或特征进行归类。
二、专用归类原则专用归类原则是指将商品归入专门为其设计的类别。
根据专用性归类包括材料(如纺织品)、用途(如工具)和功能(如机器)。
商品的专用性是归类的重要依据。
三、材料归类原则材料归类原则是指将商品归入以其材料组成为依据的类别。
商品的材料组成对归类至关重要,例如,木制家具归类于木材制品类别,而金属制零件归类于金属制品类别。
四、组成归类原则组成归类原则是指根据商品的组成部分来确定其分类。
在这种情况下,商品的最起码组成部分会决定归类方向。
例如,压缩空气机由动力装置和压缩机部分组成,因此会归类于压缩机类别。
五、综合归类原则综合归类原则是指通过综合各个归类原则来确定商品的分类。
这意味着需要考虑商品的各个特征和用途,综合分析并确定最具代表性的一个分类。
综合归类原则是最常用的归类原则,尤其是在没有特定的专用归类或材料归类原则适用时。
在实际归类过程中,海关会根据国际贸易统计标准(HS编码)进行归类。
HS编码是一个由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用于标识商品的分类系统。
它由6位数字组成,前两位表示章节,接下来的两位表示附录,最后两位表示细分。
归类商品的方法包括:一、查阅HS编码手册:海关人员可以通过查阅HS编码手册来判断商品的分类。
HS编码手册包含了所有商品的分类以及详细的归类规则和解释。
通过仔细阅读HS编码手册,人员可以了解各个类别的具体要求,进而进行正确的归类。
二、比对类似商品:海关人员可以通过比对类似的商品来判断商品的分类。
将商品与已经归类的类似商品进行比较,找到最相似的分类。
通过对比来判断商品的分类可以提高准确性。
海关商品归类的原则和方法,可以帮助海关人员准确划分商品的分类,保证国际贸易的正常运作,同时也为监管和征税提供了基础。
海关归类原则
![海关归类原则](https://img.taocdn.com/s3/m/841abfbd0342a8956bec0975f46527d3240ca62d.png)
海关归类原则是指根据商品的特征、构成、用途、生产工艺及其它相关因素,将商品与海关进口税则中的相应税目进行对应,以确定该商品的税则编码和应纳税率。
在国际贸易中,正确归类商品的海关编码非常重要,因为它直接决定了商品的关税和其他进口限制措施。
下面是海关归类原则的具体内容:1. 物品的实质:海关将根据物品的特征和组成来判断其实质。
在这种情况下,有时候相似的物品可能会被归入不同的税目。
2. 出口国或生产国:某些商品的出口国或生产国可能会影响其归类。
例如,同一种商品在不同的国家可能使用不同的名称,这可能导致在不同的国家中将其归入不同的税目。
3. 组成部分:物品的组成部分可以影响其税则编码。
例如,如果一个物品由多个部分组成,那么每个部分的材料和功能都可能影响税则编码。
4. 商品的用途:商品的用途也可能影响其税则编码。
例如,某些汽车零部件可能被归类为机械设备的一部分,而不是汽车零部件。
5. 商品的生产工艺:商品生产的工艺和方法也可能影响其税则编码。
例如,如果一个物品是通过特定的生产过程制成的,那么这个过程可能会影响它的税则编码。
总之,海关归类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在进行国际贸易时需要认真对待。
正确归类商品的海关编码将有助于避免关税、税率或其他进口限制措施带来的贸易障碍。
当进行海关归类时,通常会遵循以下详细的原则和方法:1. 一般规定:- 根据商品的特征、组成、用途、生产工艺等因素,将其与海关税则中的相应税目进行比对。
- 优先考虑商品的实质特征,而不是仅凭外观或表面特征进行分类。
2. 规则的顺序:- 在海关税则中,归类规则按顺序排列,依次为:一般规则、特殊规则、绝对性归类规则。
- 一般规则包括整体规则和部分规则,用于大多数商品的归类。
- 特殊规则适用于特定商品或商品组的归类。
- 绝对性归类规则用于特定情况下只能归类到一个税目的商品。
3. 物品的实质和主要用途:- 商品的实质特征和主要用途是进行归类的重要依据。
- 需要综合考虑商品的物理特征、功能、用途以及所属行业的通用认可做出判断。
海关商品归类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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协调制度的子目
品目可以细分为子目,一级子目用五位编码表示, 二级子目用六位编码表示。 品目0103 的猪,根据是否为改良种用的猪细分 为两个一级子目,编码如下: 0103.1-改良种用 0103.9-其它 一级子目0103.9 的其它猪,又根据重量细分为两 个二级子目,编码如下: 0103.91--重量在50公斤以下 0103.92--重量在50公斤及以上
归类总规则
注释
HS
类注释
的 组 成
章注释
子目注释
本国子目注释 本国7、8位子目
商品名称编码表(6位)
我 国 商 品 分 类 目 录
类
章
类注释
章注释
品目 子目 本国子目
(2) 协调制度商品编码分类体系
01-40章 农化产品 (第一类至第七类) 41-83章 材料类产品 (第八类至第第十五类) 84-97章 机电仪产品及杂项产品 (第十六类至第二十一类)
后续稽查部门
进出口商
我国应用《协调制度》的管理体制
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
国务院下设关税税则委员会,但关税税则委员 会办公室设在财政部关税司。 负责《税则》和《进境物品进口税税率表》的 税目、税则号列和税率的调整和解释,报国务 院批准后执行;决定实行暂定税率的货物、税 率和期限;决定关税配额税率;决定征收反倾 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措施关税、报复性关税 以及决定实施其他关税措施;决定特殊情况下 税率的适用,以及履行国务院规定的其他职责。
类的排列
以农化产品为例
第一类 活动物;动物产品
第二类 植物产品 第三类 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 第四类 食品;饮料、酒及醋;烟草…… 第五类 矿产品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58号令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第158号令](https://img.taocdn.com/s3/m/759f9473ae1ffc4ffe4733687e21af45b307fe91.png)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正文:---------------------------------------------------------------------------------------------------------------------------------------------------- 海关总署令(第158号)《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已于2007年2月14日经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2000年2月24日海关总署令第80号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商品预归类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署长:牟新生二○○七年三月二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规范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保证商品归类结果的准确性和统一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以下简称《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以下简称《关税条例》)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商品归类是指在《商品名称及编码协调制度公约》商品分类目录体系下,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为基础,按照《进出口税则商品及品目注释》、《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以及海关总署发布的关于商品归类的行政裁定、商品归类决定的要求,确定进出口货物商品编码的活动。
第三条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以下简称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对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以及海关依法审核确定商品归类,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遵循客观、准确、统一的原则。
第五条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归类应当按照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时货物的实际状态确定。
以提前申报方式进出口的货物,商品归类应当按照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场所时的实际状态确定。
法律、行政法规和海关总署规章另有规定的,按照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条收发货人或者其代理人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以及海关要求如实、准确申报其进出口货物的商品名称、规格型号等,并且对其申报的进出口货物进行商品归类,确定相应的商品编码。
海关编码商品分类
![海关编码商品分类](https://img.taocdn.com/s3/m/d621e072d4d8d15abf234e10.png)
第一类活动物:动物产品01章活动物02章肉及食用杂碎03章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04章乳品;蛋品;天然蜂蜜;其他食用动物产品05章其他动物产品第二类植物产品06章活树及其他活植物;鳞茎、根及类似品;插花及装饰用簇叶07章食用蔬菜、根及块茎08章食用水果及坚果;甜瓜或柑桔属水果的果皮09章咖啡、茶、马黛茶及调味香料10章谷物11章制粉工业产品;麦芽;淀粉;菊粉;面筋12章含油子仁及果实;杂项子仁及果实;工业用或药用植物;稻草、秸秆及饲料13章虫胶;树胶、树脂及其他植物液、汁14章编结用植物材料;其他植物产品第三类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15章动、植物油、脂及其分解产品;精制的食用油脂;动、植物蜡第四类食品;饮料、酒及;烟草、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16章肉、鱼、甲壳动物、软体动物及其他水生无脊椎动物的制品17章糖及糖食18章可可及可可制品19章谷物、粮食粉、淀粉或乳的制品;糕饼点心20章蔬菜、水果、坚果或植物其他部分的制品21章杂项食品22章饮料、酒及醋23章食品工业的残渣及废料;配制的动物饲料24章烟草及烟草代用品的制品第五类矿产品25章盐;硫磺;泥土及石料;石膏料、石灰及水泥26章矿砂、矿渣及矿灰27章矿物燃料、矿物油及其蒸馏产品;沥青物质;矿物蜡第六类化学工业及其相关工业的产品28章无机化学品;贵金属、稀土金属、放射性元素及其同位素的有机及无机化合物29章有机化学品30章药品31章肥料32章鞣料浸膏及染料浸膏;鞣酸及其衍生物;染料、颜料及其他着色料;油漆及清漆;油灰及其他类似胶粘剂;墨水、油墨33章精油及香膏;芳香料制品及化妆盟洗品34章肥皂、有机表面活性剂、洗涤剂、润滑剂、人造蜡、调制蜡、光洁剂、蜡烛及类品、塑型用膏、“牙科用蜡”及牙科用熟石膏制剂35章蛋白类物质;改性淀粉;胶;酶36章炸药;烟火制品,火柴;引火合金;易燃材料制品37章照相及电影用品38章杂项化学产品第七类塑料及其制品,橡胶及其制品39章塑料及其制品40章橡胶及其制品第八类生皮、皮革、毛皮及其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品;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41章生皮(毛皮除外)及皮革42章皮革制品;鞍具及挽具;旅行用品、手提包及类似容器;动物肠线(蚕胶丝除外)制品43章毛皮、人造毛皮及其制品第九类木及木制品;木炭;软木及软木制品;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44章木及木制品;木炭45章软木及软木制品46章稻草、秸秆、针茅或其他编结材料制品;篮筐及柳条编结品第十类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纸、纸板及其制品47章木浆及其他纤维状纤维素浆;纸及纸板的废碎品48章纸及纸板;纸浆、纸或纸板制品49章书籍、报纸、印刷图画及其他印制品;手稿、打字稿及设计图纸第十一类纺织原料及纺织制品50章蚕丝51章羊毛、动物细毛或粗毛;马毛纱线及其机织物52章棉花53章其他植物纺织纤维;;纸纱线及其机织物54章化学纤维长丝55章化学纤维短纤56章絮胎、毡呢及无纺织物;特种纱线;线、绳、索、缆及其制品57章地毯及纺织材料的其他铺地制品58章特种机织物;簇绒织物;花边;装饰毯;装饰带;刺绣品59章浸渍、涂布、包覆或层压的纺织物;工业用纺织制品60章针织物及钩编织物61章针织或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62章非针织或非钩编的服装及衣着附件63章其他纺织制成品;成套物品;旧衣着及旧纺织品;碎织物第十二类鞋、帽、伞、杖、鞭及其零;已加工的羽毛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64章鞋靴、护腿和类似品及其零件65章帽类及其零件66章雨伞、阳伞、手杖、鞭子、马鞭及其零件67章已加工羽毛、羽绒及其制品;人造花;人发制品第十三类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陶瓷产品;玻璃及其制品68章石料、石膏、水泥、石棉、云母及类似材料的制品69章陶瓷产品70章玻璃及其制品第十四类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71章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包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硬币第十五类贱金属及其制品72章钢铁73章钢铁制品74章铜及其制品75章镍及其制品76章铝及其制品78章铅及其制品79章锌及其制品80章锡及其制品81章其他贱金属、金属陶瓷及其制品82章贱金属工具、器具、利口器、餐匙、餐叉及其零件83章贱金属杂项制品第十六类机器、机械器具、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84章核反应堆、锅炉、机器、机械器具及其零件85章电机、电气设备及其零件:录音机及放声机、电视图像、声音的录制和重放设备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七类车辆、航空器、船舶及有关运输设备86章铁道及电车道机车、车辆及其零件;铁道及电车轨道固定装置及其零件、附件;各种机械(包括电动机械)交通信号设备87章车辆及其零件、附件,但铁道及电车道车辆除外88章航空器、航天器及其零件89章船舶及浮动结构体第十八类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钟表;乐器;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90章光学、照相、电影、计量、检验、医疗或外科用仪器及设备、精密仪器及设备;上述物品的零件、附件91章钟表及其零件92章乐器及其零件、附件第十九类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93章武器、弹药及其零件、附件第二十类杂项制品94章家具;寝具、褥垫、弹簧床垫、软坐垫及类似的填充制品;未名灯具及照明装置;发光标志、发光名牌及类似品;活动房屋95章玩具、游戏品、运动用品及其零件、附件96章杂项制品第二十一类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97章艺术品、收藏品及古物第二十二类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98章特殊交易品及未分类商品。
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0820
![海关商品归类工作制度0820](https://img.taocdn.com/s3/m/876f421db7360b4c2e3f6498.png)
2、申报要求 --如实申报 --如实申报 --提供归类所需资料 --提供归类所需资料 --补充申报 --补充申报 --进出口货物报验状态(实际,同一收货人、 --进出口货物报验状态(实际,同一收货人、 运输工具,应同时申报并视为同一报验状 态)
3、预归类 约束性预归类仅指一般贸易货物在实际进 出口前,申请人以海关规定格式书面提出 归类《申请书》 归类《申请书》并提供有关资料(包括样 品)。 海关以归预归类《决定书》 海关以归预归类《决定书》形式作出决定, 只准申请人使用,1 只准申请人使用,1年有效
1、归类依据 --海关税则(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 --海关税则(归类总规则、类注、章注、子 目注释、税目条文) --海关总署文件、归类问答书、预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文件、归类问答书、预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技术委员会决定、海关总署转发的 WCO归类决定 WCO归类决定 --《海关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 --《海关税则-统计目录商品及品目注释》 --海关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供的归类 --海关要求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提供的归类 有关资料,以及海关组织的化验、检验结果
8、部分文件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 37号 海关总署公告2002年 第37号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是按照货物报验时的状态,根据税则/ 海关对进出口货物的归类是按照货物报验时的状态,根据税则/ 统计目录的归类原则确定的。现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 口货物的“报验状态” 口货物的“报验状态”认定的规定公告如下: 一、进出口货物的收发货人或其代理人向海关申报进出口时的 实际状态称为报验状态,对于进口货物的同一收货人使用同 一运输工具同时运抵的货品,应同时申报,并视为同一报验 状态的货物,据此确定其归类。 二、申请减免税的进口货物,可将申请人向海关申请减免税时 所提交的进口货品清单所列货品视为同一报验状态,并按据 此确定的归类审核其减免税性质,但这些货品在实际进口时 仍按上述第一条的规定确定归类。 三、加工贸易保税料件及成品经批准内销的,仍按原进口料件 归类,但生产加工所产生的边角料应按内销时的状态确定归 类;出口加工区、保税区内开展的加工贸易,其制成品或料 件运往区外的,仍按现行规定执行。 四、上述规定自2002年12月15日起执行,此前所征税款不予调 四、上述规定自2002年12月15日起执行,此前所征税款不予调 整。
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分析
![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分析](https://img.taocdn.com/s3/m/4769be2b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ed.png)
海关商品归类原则和方法分析一、原则分析1.客观原则:海关商品归类基于客观的事实和商品本身的特征进行,不受个人主观意愿和喜好的影响。
归类要根据商品的实际构造、用途和特征进行,而不是根据商品的名称或商标。
2.一般性原则:海关商品归类使用的是一般性原则,即根据商品实质的判断进行归类,而不是按照特殊性原则或使用目的进行归类。
这样可以避免归类的主观偏差,保证归类的准确性和公正性。
3.层次性原则:海关商品归类是一个层次分类的过程,从整体到细分逐级进行。
根据《世界关税组织货物归类标准》(HS编码)的规定,商品分为21个部门、98个章、1244个税目,依次递增。
这样的层次分类有利于海关对不同商品进行监管和统计。
4.确定性原则:海关商品归类要根据商品的具体特征进行,不能模棱两可或含糊不清。
归类的结果应该是确定和明确的,以便于各方对商品进行认定和处理。
5.综合原则:海关商品归类时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包括商品的构造材质、功能用途、工艺特点等。
如果有多种归类可能,需要根据以上原则进行综合判断,选择最符合商品特征和用途的归类方式。
二、方法分析1.查阅HS编码:海关商品归类需要查阅《世界关税组织货物归类标准》(HS编码)。
该编码是国际上通用的商品分类标准,按照层次分类的原则将各种商品进行归类编码。
归类人员需要使用该编码作为参考,确定商品的分类和编码。
2.分析商品特征:归类人员需要对商品的特征进行详细分析。
包括对商品的构造、材质、功能用途、工艺特点等进行全面了解。
只有对商品特征有清楚的认识,才能进行准确的归类。
3.比对分类案例:归类人员可以参考已经归类的案例,尤其是与自己所要归类的商品相似或相关的案例。
这样可以避免重复劳动和错误归类,提高归类的效率和准确性。
4.请教专业人员:在归类过程中,如果遇到特殊情况或难以确定的情况,可以请教专业人员进行指导。
他们会根据自己的经验和专业知识,提供准确的归类建议。
5.制定商品归类规程:对于一些大型企业或进出口公司,可以根据自身业务特点制定商品归类规程。
海关商品归类总规则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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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规则一内容: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税目条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税目、类注或章注无其他规定,按以下规则确定。
总规则一分析:(1)(类、章、分章)标题不是归类的依据(2)归类的依据是税目条文、(类、章)注释、总规则(3)归类的顺序:按规则一、二、三、四的顺序进行归类总规则二内容:(一)税目所列货品,应视为包括该项货品的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只要在进口或出口时该项不完整品或未制成品具有完整品或制成品的基本特征;还应视为包括该货品的完整品或制成品(或按本款可作为完整品或制成品归类的货品)在进口或出口时的未组装件或拆散件。
(二)税目中所列材料或物质,应视为包括该种材料或物质与其他材料或物质混合或组合的物品。
税目所列某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应视为包括全部或部分由该种材料或物质构成的货品。
总规则二分析:(1)总规则二的目的:扩大税目范围(2)A 不完整品:按完整品归类条件:具有完整品的基本特征如何认定“基本特征”? a.结构:关键部件存在 b.价格:进口部分占整机部分的60%B 未制成品:按制成品归类条件:具有制成品基本特征C 未组装件或拆散件(3)税目所列材料或物质的扩大总规则三、四内容:规则三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一)列名比较具体的税目,优先于列名一般的税目。
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税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个税目对该货品描述得更为全面、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税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二)混合物,不同材料构成或不同部件组成的组合物以及零售的成套货品,如果不能按照规则三(一)归类时,在本款可适用的条件下,应按构成货品基本特征的材料或部件归类。
(三)货品不能按照规则三(一)或(二)归类时,应按号列顺序归入其可归入的最末一个税目规则四根据上述规则无法归类的货品,应归入与其最相类似的货品的税目。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ffd777c9dc88d0d233d4b14e852458fb770b38c8.png)
海关总署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
•【公布日期】2024.09.12
•【文号】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116号
•【施行日期】2024.09.12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进出口货物监管
正文
海关总署公告
2024年第116号
关于发布2024年商品归类决定(Ⅱ)的公告为便于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正确申报商品归类事项,保证海关商品归类的统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令第252号)有关规定,海关总署制定了有关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1)。
其中,对海关总署公告2020年第108号中“牙科氧化锆块”商品归类决定(编号:W2020-56、W2020-57,子目3824.99)进行修订,将该商品范围限定为“未经高温烧制”,修订后的商品归类决定编号为Z2024-0012、Z2024-0013,税则号列3824.9999。
同时,根据我国进出口商品及国际贸易实际,海关总署将世界海关组织协调制度委员会2023年公布的部分商品归类意见转化为商品归类决定(见附件2)并予以公布。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
1.有关商品归类决定
2.根据世界海关组织有关商品归类意见转化的商品归类决定
海关总署
2024年9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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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则一
• 类、章及分章的标题,仅为查找方便 而设;具有法律效力的归类,应按品目条 文和有关类注或章注确定,如品目、类注 或章注无其他规定,则按以下规则确定。
协调制度类章结构
第 1章
第1类
第 2章
HS
第2类 第21类
第 97章
食用活海参
0307.1-牡蛎(蚝): 0307.2-扇贝,包括...:
2012年化验班培训课件
2012年5月
提纲 • 协调制度特点及结构; • 归类的基本步骤; • 归类原则及其应用; • 归类案例。
生 活 为 中 什 分 么 类 要 无 分 处 类? 不 在
海关为什么要对货物分类?
•征收关税及其他进出口环节税;
•进出口监管措施实施;
•海关统计;
•濒危动植物保护;
含锌粉的矿物蜡(一)
• • • • • 某航空发动机维修有限公司 进口一罐维修用蜡 200克/罐 主要成份为矿物蜡,添加少量锌粉 归类? 2712.9090
含锌粉的矿物蜡(二)
• 第三十四章 • 注释五、品目34.04所称“人造蜡及调制 蜡”,仅适用于: • (一)用化学方法生产的具有蜡质特 性的有机产品,不论是否为水溶性的; • (二)各种蜡混合制成的产品; • (三)以一种或几种蜡为基本原料并 含有油脂、树脂、矿物质或其他原料的具 有蜡质特性的产品。
归类术语含混问题
• • • • • “description” 有几种翻译: “列名” (总规则三(一)); “货品名称” (见税则表格上方); “规格” (第11类注释三(一)第一段 ); “规定” (第84章注释二第一段);
归类术语含混问题
• 八、既可归入品目61.13,也可归入本章其他品 目的服装,除品目61.11所列的仍归入该品目外, 其余的应一律归入品目61.13。
0307.9110---种苗 0307.919---其他:
……
0307.9-其他,包括...:
0307.9191----鲍鱼
0307.91--活、鲜或冷:
……
0307.9199----其他
0307 带壳或去壳 的软体动物,活、 鲜、冷、冻、盐腌 或腌渍的;不属于 甲壳动物和软体动 物的水生无脊椎动 物,活、鲜、冷、 冻、盐腌或腌渍的 ;......
归类的一般步骤
阅读商品信息
比较相关类章
总规则一
查看品目描述
查看类章注释
确定品目子目
枳实提取物归类
• 橙皮甙 HESPERIDIN 95%
• 小橙子浸膏粉 Hesperidin 95% • 分子式: • C28H34O15
萃取提纯
枳实提取物归类
• 13.02 植物液汁及浸膏;果胶、果胶酸盐 及果胶酸酯;从植物产品制得的琼脂、其 他胶液及增稠剂,不论是否改性:
归类基本术语
• • • • • 列名 ? 未列名? Specified √ not elsewhere specified or included ? Heading 21.06 food preparations not elsewhere specified or included • 其他税号未列名未包括的食品
0307.99--其他:
0307.9910---鲍鱼 0307.9920---海参
……
0307.9990---其他
规则六
• 货品在某一品目项下各子目的法定归 类,应按子目条文或有关的子目注释 以及以上各条规则来确定,但子目的 比较只能在同一数级上进行。除条文 另有规定的以外,有关的类注、章注 也适用于本规则。
总 体 商 品 知 识
协调制度vs商品知识
皮
毛
皮之不存,毛将焉附?
两个要点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
• 知道归到哪里; • 知道归类依据。
归类原则
对商品在目录中的归 类作出专门规定的原则
归类原则的范围?
总规则
类注释 章注释 子目注释
品目及子目条文
混合果仁
08.13 品目08.01至08.06以外的干果;本章的什锦坚果或 干果: • 混合干果仁, 454克袋装; 0813.1000 — 杏 — 梅及李 •0813.2000 核桃仁 30% 0813.3000 — 苹果 • 腰果 …… 25% •0813.5000 杏仁 25%— 本章的什锦坚果或干果
• 夏果 20%
• 42.02 衣箱、提箱、小手袋、公文箱、公 文包、书包、眼镜盒、望远镜盒、照相机 套、乐器盒、枪套及类似容器;旅行包、 食品或饮料保温包、化妆包、帆布包、手 提包、购物袋、钱夹、钱包、地图盒、瓶 盒、首饰盒、粉盒、刀叉餐具盒及类似容 器,用皮革或再生皮革、塑料片、纺织材 料、钢纸或纸板制成,或者全部或主要用 上述材料或纸包覆制成
•
几个一般性的归类术语
• “description” better be translated as “描述”. • 规则三 • 当货品按规则二(二)或由于其他原因看起来 可归入两个或两个以上品目时,应按以下规则归类: • (一)列名(描述)比较具体的品目,优先于列名 (描述)一般的品目。但是,如果两个或两个以上品 目都仅述及混合或组合货品所含的某部分材料或物 质,或零售的成套货品中的某些货品,即使其中某 个品目对该货品描述(consistence?)得更为全面、 详细,这些货品在有关品目的列名应视为同样具体。
• 一、植物液汁及浸膏 • 本品目包括协调制度其他品目未列名 的植物液汁(通常为自然渗出、从切口流 出或用溶剂提取的植物产品)(参见本注 释一款末所列的不包括产品)。
•有害废弃物监管; •环境保护等等。
协调制度目录的特点
• • • • • • • 贸易性目录; 多用途,但主要供海关管理使用; 有别于产业习惯; 结构化的商品分类目录; 用有限的编码包括无限的商品; 归类唯一性; 预见性。
一个关系
归类工作
商品知识
协调制度
所 归 类 商 品
归 类 原 则
商 品 描 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