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媒体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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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媒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通过新媒体有效传播公司在行业内影响力,塑造公司卓越的服务品牌形象以及企业社会责任感。同时,为避免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上出现有损公司品牌形象的相关言论,制定本管理制度。

公司全体员工参与或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无论是采取匿名还是实名,都必须规避个人言论和个人行为可能对公司产生负面影响的风险。

二、适用范围

第一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条:本制度所指的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包括但不限于新浪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以及公司员工个人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

三、具体条款

第一条:公司官方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需按照统一模板和格式进行申请注册,统一页面、Logo、域名,已注册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需及时按照指定模板和格式进行更改。

第二条: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由公司指定人员日常运营和维护。

第三条: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

所发布内容需为公司对外宣传服务:

1、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所发布内容必须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

2、发布公司相关发展成果,展示公司对外形象,让更多消费者、供应商、投资者、媒体、员工等相关群体能够更好地了解公司、认知公司。

第四条:不得利用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从事与公司经营服务无关的商业活动。

第五条:在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进行信息发布过程中,不得发布公司机密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关于公司的经营数据、财务数据、行业规则、薪酬情况、员工信息、公司管理制度、人事制度、合作供应商信息等公司内部相关经营信息。以上所有发布内容如确属宣传需要,必须在发布信息前经总经办确认、审批,且与公司宣传口径保持统一。一切未经公司证实、许可发布的信息不得发布。

第六条:公司所属企业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在面对网友的问询和质疑、投诉时,应在了解事情的原委和本质之后,需要积极通过评论的形式与之沟通,澄清相关事实真相或转至相关部门进行处理,切忌不可对负面内容进行转发或对网友的负面内容进行谩骂。

第七条: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上的言论是企业与个人形象的再现。公司员工所发布的微博、抖音、快手等自媒体内容,既需要符合企业的传播定位,又要树立鲜明的政治标准,即坚决拥护党的领导,严格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八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过程中,所发表的文字、图片、音频以及视频等内容应积极向上。

第九条:在浏览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过程中一经发现有关公司负面内容,公司员工应立即向公司总经办直接进行汇报。

第十条:公司员工在使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的过程中,避免涉及敏感领域的话题——政治或宗教进行评论。

第十一条:严禁利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泄密、严禁利用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发布虚假言论。

四、违规处罚

第一条:对于违反以上条款的情况,根据实际产生的负面影响大小,应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更正。逾期不更正的,将会在公司范围内对其进行通报,并酌情进行相应处理。

第二条:已认证的公司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是公司信息发布的渠道,不得随意关注其他个人,特别是有政治、宗教倾向及娱乐圈、话题人物等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一经发现,将直接对相关公司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管理人员进行处理。

第三条:公司员工发布严重损害公司利益及形象的微博、抖音、快手、小红书、微信公众号、微信视频号等自媒体信息,造成较恶劣社会影响的,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处罚甚至劝退,情节严重者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

以上制度内容自下发之日起正式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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