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合同行政程序(PPT 38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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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讲解讲课文档
内部控制的控制客体
针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进行风险管控
行政事业单位业务活动 经济活动 非经济活动—专业业务活动
经济活动是行政事业单位共有的业务活动
《内控规范》暂定位于经济活动的内部控制
经济活动一般涉及使用或配置公共资金、国有资产、 国有资源
预算业务、收支业务、政府采购业务、资产管理、建 设项目、合同管理等6项业务
归口管理原因 一是分散开展 二是协同完成 三是专业性强
27 第27页,共58页。
(四)第3种方法:归口管理 一是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
二是按照权责对等的原则, 三是采取成立联合工作小组并确定牵头部门或牵
头人员等方式,
四是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统一管理。
28 第28页,共58页。
(五)第4种方法:预算控制
对“三重一大”业务,还应当建立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确保任何人不得单独进行决策,或者擅自改变集体决 策意见。 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人事任免;大额资金拨付
26
第26页,共58页。
(四)第3种方法:归口管理
归口管理是指行政事业单位按照管理事项的性质与管理 要求,结合单位职责,组织机构和岗位设置,在不相容 岗位互相分离和内部授权审批控制的前提下,明确单位 各个业务的归口管理责任单位的控制方法。
24
第24页,共58页。
三、单位内部控制的方法
(三)第2种方法:内部授权审批控制
内部授权审批是指单位处理经济业务或事项时,必须经 过授权审批才能执行 一是明确各岗位办理业务和事项的权限范围、审批程 序和相应责任, 二是建立重大事项集体决策和会签制度, 三是相关工作人员应当在授权范围内行使职权、办理 业务。
由内部控制职能部门或牵头部门的负责人担任副组长; 由财会、资产管理、采购、基本建设、内部审计、纪检
第八章行政程序
第十一章 国家赔偿
第一节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 第二节 概念及特征 第三节 历史发展 第四节 归责原则及构成要件 第五节 国家赔偿的范围 第六节 国家赔偿的方式及计算标准 第七节 国家赔偿程序 第八节 行政补偿
第十一章 国家赔偿
第一节 行政违法与行政不当 一、行政违法的概念与构成要件 (一)概念 行政主体违反行政法律规范,侵害受
赔偿制度; 英国1946年“亚当斯案”引发《王位诉讼法》,放弃
国家豁免,确立国家赔偿; 1946年美国《联邦侵权赔偿法》始建美国国家赔偿制
度。
三、中国国家赔偿法的主要特色
1、采违法责任原则;
2、将司法赔偿纳入国家赔偿法的范 围;
3、与我国现行法律,尤其是行政诉 讼法配套适用;
4、立法体例上集实体法与程序法于 一身,兼具行政法和民法的特点。
五、行政诉讼的管辖 (一)级别管辖 (二)地域管辖 (三)裁定管辖 (四)管辖异议
第三节 行政诉讼参加人p.500
当事人的特征:以自己 的名义进行诉讼、与案 件有直接或间接的利害 关系、受法院裁判拘束。
二、行政诉讼原告 NO.24 (一)相对人与相关人 (二)相对人或相关人的起诉条件
(四)补偿方式
各国普遍以货币补偿为原则,财物补偿为例外。
四、行政补偿的程序及救济
(一)基本程序 一般补偿程序:事前补偿 特别补偿程序:事后补偿
(二)行政补偿的救济
行政程序与司法程序
踏实,奋斗,坚持,专业,努力成就 未来。20.11.1920.11.19Thurs day, November 19, 2020
以行政复议机关为主体 以有争议的具体行政行为为对象 以行政相对人的申请为条件 以书面审理为一般形式 以不调解为限制。 (三)行政复议的性质
合同法课件总论新
• 合同是什么 • 合同和契约、协议、合意的区别 • 合同法的法律地位
2014-12-13
1
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 第一节 合同概述 • 第二节 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 • 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2014-12-13
2
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 1、大陆法系合同的定义 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 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 作为的债务。 2、英美法系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 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 所确认的义务。
是法 律行 为吗
(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 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 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的预 备行为。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直接目的不同 2、相对人的要求不同 3、内容不同 如推销商品的广告、招标公告、商品价目表的寄 送等为 而自动售货机、投标书的寄送为
2014-12-13
5
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 •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
2014-12-13
6
民 事 法 律 事 实
非行为 事实 违法 行为 人的 行为 合法 行为
2014-12-13 34
诚实信用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合同订立阶段 先合同义务 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
(合同本身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阶段
诚信责任
合同终止后
后合同义务
2014-12-13
35
公序良俗原则
• 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 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 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 • 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在 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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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合同与合同法概述
• 第一节 合同概述 • 第二节 合同制度的历史发展 • 第三节 合同法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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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合同概述
一、合同和合同法的概念 1、大陆法系合同的定义 合同为一种合意,依此合意,一人或数 人对于其他一人或数人负担给付、作为或不 作为的债务。 2、英美法系合同的定义 合同是一个允诺或一系列允诺,违反该 允诺将由法律给予救济,履行该允诺是法律 所确认的义务。
是法 律行 为吗
(二)要约邀请(要约引诱)
• 又称为要约引诱,是指当事人一方发出的希望他 人向自己发出要约的意思表示。是订立合同的预 备行为。 • 要约邀请与要约的区别: 1、直接目的不同 2、相对人的要求不同 3、内容不同 如推销商品的广告、招标公告、商品价目表的寄 送等为 而自动售货机、投标书的寄送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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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合同的特征 1、合同是平等主体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 织所实施的一种民事行为 • 合同是一种民事法律事实 • 民事法律事实是指能够引起民事法律关系 发生、变更、消灭 的具有法律效力的事实。
2014-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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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 事 法 律 事 实
非行为 事实 违法 行为 人的 行为 合法 行为
2014-12-13 34
诚实信用在合同法中的体现
合同订立阶段 先合同义务 给付义务 附随义务
(合同本身义务)
缔约过失责任 违约责任
合同履行阶段
诚信责任
合同终止后
后合同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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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序良俗原则
• 7条:当事人订立、履行合同,应当遵守法 律、行政法规,尊重社会公德,不得扰乱 社会经济秩序,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 公共秩序与善良风俗 • 公序:社会的公共秩序。 • 善良风俗:一定社会应有的道德准则,在 我国通常称为“社会公德”。
经济法-第七章--合同法-PPT课件
承诺可以撤回,但不能撤销。
28
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30
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3
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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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分析
STAT
• 南京甲某于3月1日向哈尔滨的乙某发出一份要 约信函,载明乙务必于3月10日前承诺,3月5 日该信函到达乙处。乙于3月8日作出承诺,并 当日以特快专递邮出。依特快专递惯例,3月9 日该信函应能到达甲处。由于特快专递公司的 一职员疏忽,3月15日,甲才收到该邮件。甲 收到后未予任何回复。
• 甲、乙间的合同是否成立?
• 假设乙于3月9日早晨以传真电告甲,原承诺无 效。则甲、乙间的合同能否成立?
29
STAT
第三节 合同的形式和主要条款
30
一、合同的形式
STAT
• 第十条 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 式和其他形式。
• 第十一条 书面形式是指合同书、信件和数据电 文(包括电报、电传、传真、电子数据交换和电 子邮件)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23
2、承诺的方式
STAT
• 我国合同法规定,承诺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但根据交易习惯或者要约表明可以通过行为 作出承诺的除外。
• (1)到达承诺,又称届期承诺。
• 承诺人在承诺期限内发出承诺,要约人也是在 此期限内收到了该承诺,合同即告成立。
• 受要约人如超过承诺期限发出承诺的,除要约 人及时通知受要约人该承诺有效以外,为新要 约。
• 新要约提出后,原要约人变成了接受新要约的 人,而原承诺人成为新的要约入。只有原要约 人同意新的要约,合同才能成立。
20
STAT
(2)承诺必须由接受要约的人或其合法代表或 合法代理人向要约人表示。
由第三人所表示的承诺,仍不能成立合同。 但对不特定人所表示的要约,如寻人的悬赏广告
,则任何人都可以承诺,不过只限于完成要约 的要求,并最先通知广告人的行为人。
行政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有关单位。
不属于本申请材料不齐全,不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证的全部内容。
部门职责范围符合法定形式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查
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10个工作日内),并提出验收意见。
治安管理领导审核(5个工作日内),并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县财政局:
1、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2、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3、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4、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
5、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6、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
7、国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8、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3、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信息祥录、移交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核、审批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制证、发证
48、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流程:
1、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发证。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信息祥录、移交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核、审批
没通过,告知申请人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没通过,告知申请人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退回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制证、发证
49、外国人入境临时驾驶许可流程图
(三个工作日完成)
5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事项审核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51、学校接送学生机动车审批流程
不合格
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告知申请有关单位。
不属于本申请材料不齐全,不
一次性告知申请人补证的全部内容。
部门职责范围符合法定形式
服务窗口对申请当场作出处理
公安机关治安管理部门审查
组织专家组完成验收工作(10个工作日内),并提出验收意见。
治安管理领导审核(5个工作日内),并提出审核意见。
行政职权事项权力运行流程图
县财政局:
1、中介机构从事会计代理记账业务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2、会计从业资格认定审批行政许可事项流程图
3、行政事业单位账户设立审批
4、教育、科技、文化等专项经费审批
5、财政贴息项目审批
6、外商投资企业财政登记审核
7、国有金融类企业国有资产管理事项审批
8、政府采购合同备案
3、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制证、发证。
县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信息祥录、移交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核、审批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制证、发证
48、外国人居留许可工作流程:
1、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受理;
2、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管理部门审批、制证、发证。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受理、信息祥录、移交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审核、审批
没通过,告知申请人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没通过,告知申请人
同意通过或否决通过退回
↓
市级公安机关出入境制证、发证
49、外国人入境临时驾驶许可流程图
(三个工作日完成)
50、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备案事项审核流程图
(法定办结时限10个工作日,承诺办结时限3个工作日)
51、学校接送学生机动车审批流程
不合格
行政程序课件
(3)行政听证的程序 ①通知。其基本内涵是指行政机关在举行听证之前,将有关听 证的事项依法定程序通知有关当事人的一种行为。 听证通知对于当事人来说: a.听证通知意味着听证程序已经启动; b.听证通知是当事人参加听证的权利的法律依据; c.听证通知是当事人有充分时间进行听证准备的保证。 ②质辩,是在听证主持人的主持下,由行政机关的调查人员与 当事人就行政案件的事实和法律问题展开质证和辩论的过程。它 是听证的核心。 ③决定。经过质辩后,听证主持人应作出一个书面报告,对于 听证所涉及的事实和法律问题表明自己的一个法律认识。
4.行政程序的其他基本制度 (1)审裁分离制度 审裁分离是指行政机关的审查案件职能和对案件裁决的职 能,分别应由其内部不同的机构或人员来行使,以确保行政相对 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①内部审裁分离,指在同一行政机关内部由不同的机构或人 员分别行使案件调查、审查权与裁决权的一种制度。 ②审裁完全分离,指行政案件的调查、审查权与裁决权,分 别交给两个相互完全独立的机构来行使的一种制度。
(3)行政回避的程序 ①自行回避 a.请求 b.审查 c.决定 ②申请回避 a.申请 b.审查 c.决定 (4)行政回避的限制 ①回避不能解除行政机关的管辖权。 ②行政程序结束后当事人不得提出回避申请。 ③应当回避而没有回避的情况下作出的行政行为的效力。
3.行政听证制度 行政听证是行政机关在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合法权 益的决定之前,由行政机关告知决定理由和听证权利,行 政相对人陈述意见、提供证据以及行政机关听取意见、接 纳证据并作出相应决定等程序所构成的一种法律制度。 (1)行政听证制度的范围 ①行政立法 ②行政处理 (2)行政听证的形式 ①正式听证,是借助于司法审判程序而发展起来的一种 听证形式,其内部结构为三角型程序模式。 ②非正式听证,指不采用司法型审判程序听取意见,且 不以笔录作为裁决唯一依据的一种程序模式。
行政程序ppt
行政机关应当积极接受监督,确保行政程序法的 公正
确保公民知情权
行政程序应确保公民有权获取 相关信息,如政策、法规等,
以保障公民知情权。
保障公民参与权
行政程序应设置公民参与行政决 策的机制,确保公民能够参与行 政决策过程,并对行政权力行使 进行有效监督。
求。
此外,行政程序法还对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作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积 极配合和落实。
行政机关应当在实施行政程序法的过程中,注重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公众对行政程序的 信任和认可。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 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行政程序法的有效执行。
行政程序权利 义务
指行政程序中涉及的各 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行政机关的职权和 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 利和义务等。
行政程序法律 后果
指违反行政程序规定所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 括撤销、变更、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等。
行政程序法定 形式
指行政程序必须遵循的 法定形式,包括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 式。
02
行政程序的种类
行政处罚程序
调查取证
送达执行
立案
审查决定
结案归档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与受理 期限与送达
审查与决定 撤销与撤回
行政复议程序
申请与受理 执行与监督
审查与决定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与受理
审理与判决
执行与监督
法律救济
03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行为 合法有效。
确保公民知情权
行政程序应确保公民有权获取 相关信息,如政策、法规等,
以保障公民知情权。
保障公民参与权
行政程序应设置公民参与行政决 策的机制,确保公民能够参与行 政决策过程,并对行政权力行使 进行有效监督。
求。
此外,行政程序法还对行政复 议、行政诉讼等救济程序作出 了明确的规定,以确保当事人 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行政机关的积 极配合和落实。
行政机关应当在实施行政程序法的过程中,注重 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增强公众对行政程序的 信任和认可。
行政机关应当按照法律规定,制定相应的实施细 则和操作规程,确保行政程序法的有效执行。
行政程序权利 义务
指行政程序中涉及的各 方主体的权利和义务, 包括行政机关的职权和 职责、行政相对人的权 利和义务等。
行政程序法律 后果
指违反行政程序规定所 应承担的法律责任,包 括撤销、变更、重新作 出具体行政行为等。
行政程序法定 形式
指行政程序必须遵循的 法定形式,包括书面形 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 式。
02
行政程序的种类
行政处罚程序
调查取证
送达执行
立案
审查决定
结案归档
行政许可程序
申请与受理 期限与送达
审查与决定 撤销与撤回
行政复议程序
申请与受理 执行与监督
审查与决定 法律救济
行政诉讼程序
起诉与受理
审理与判决
执行与监督
法律救济
03
行政程序法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合法性原则
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保证行政行为 合法有效。
【学习课件】第七章行政程序
表现形式。
ppt课件
3
(二)行政程序的种类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 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 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
3、根据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可 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
4、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可分为行政立 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判程序。
(2)行政程序可以有效控制行政自 由裁量权。
(3)行政程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
ppt课件
6
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 基本制度
一、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一) 法定原则
(二) 公开原则
(三) 公平原则
(四) 正当原则
(五) 参与原则
(六)效率原则
ppt课件
7
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表明身份制度
16
2.案卷制度的功能
(1)行政主体必须将行政行为的过程和 依据形成为书面材料,防止行政主体恣 意行使行政职权;
(2)有助于说服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行 为;
(3)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提供材料。
ppt课件
17
(十)告知制度
告知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在行使行政 权的过程中,将应该让相对人知晓的事项 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告诉相对人的程序 制度。
1.说明理由的涵义 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必须向行 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 根据、法律依据以及其他考虑的因素。
ppt课件
9
2.说明理由的功能 (1)展示理性、约束武断 (2)获得行政相对人认同 (3)成为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正当的基 础 3.说明理由的内容 (1)合法性理由(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2)正当性理由(筛选事实,选择法律)
ppt课件
3
(二)行政程序的种类
1、根据行政程序适用的范围,可分为内 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2、根据行政行为的对象是否特定,可分 为抽象行政程序和具体行政程序。
3、根据法律是否有明确规定和要求,可 分为自由行政程序和法定行政程序。
4、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可分为行政立 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和行政裁判程序。
(2)行政程序可以有效控制行政自 由裁量权。
(3)行政程序可以提高行政效率。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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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和 基本制度
一、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原则
(一) 法定原则
(二) 公开原则
(三) 公平原则
(四) 正当原则
(五) 参与原则
(六)效率原则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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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行政程序法的基本制度
(一)表明身份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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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案卷制度的功能
(1)行政主体必须将行政行为的过程和 依据形成为书面材料,防止行政主体恣 意行使行政职权;
(2)有助于说服行政相对人接受行政行 为;
(3)为行政复议和司法审查提供材料。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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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告知制度
告知是指行政主体及其行政人在行使行政 权的过程中,将应该让相对人知晓的事项 通过一定的途径和方式告诉相对人的程序 制度。
1.说明理由的涵义 行政主体在作出行政行为的时候,
除法律有特别规定的以外,必须向行 政相对人说明作出该行政行为的事实 根据、法律依据以及其他考虑的因素。
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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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说明理由的功能 (1)展示理性、约束武断 (2)获得行政相对人认同 (3)成为判断行政行为合法、正当的基 础 3.说明理由的内容 (1)合法性理由(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2)正当性理由(筛选事实,选择法律)
具体行政行为与行政程序ppt课件
(6)其他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事项。
.
27
• 不宜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即“四个”优 先:
•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 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 式能够解决的。
.
28
【案例】2000年,郑州市政府制定《馒头生产销 售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生产、销售馒头的 单位和个人,均要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 的,发给《馒头生产许可证》,为此成立馒头 办。
行政许可法第2条: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 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
11
• 2、行政许可的特征
• (1)行政许可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 主体
• (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 行为
• (3)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解禁的 行政行为
•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 (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1、实施许可各环节,保护当事人陈述、申辩 权;
2、需要听证的事项,必须告知其权利,允许 申辩、质证;
3、不服行政许可,可以复议、诉讼; 4、 因许可违法,造成损害的,给予赔偿。
.
19
5、信赖保护原则 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 护。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生效的许可;确需改变的, 应给当事人补偿。内含:
神,影响整个社会 的经济效益;
.
9
(3)过滥的许可制 度的保护不利于企 业生产水平和产品 质量的提高;
(4)不加以法律规 制容易引发腐败。
.
10
(三)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
1、概念 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审查后认
.
27
• 不宜设置行政许可的事项,即“四个”优 先:
• 1、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能够自主决定的;
• 2、市场竞争机制能够有效调节的.
• 3、行业组织或中介机构能够自律管理的;
• 4、行政机关采用事后监督等其他管理方 式能够解决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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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2000年,郑州市政府制定《馒头生产销 售管理办法》规定:凡从事生产、销售馒头的 单位和个人,均要申请。经审查符合规定条件 的,发给《馒头生产许可证》,为此成立馒头 办。
行政许可法第2条:是指行政机关根据公 民、法人 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经依法 审查,准予其从事特定活动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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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行政许可的特征
• (1)行政许可的主体是特定的行政 主体
• (2)行政许可是依申请的具体行政 行为
• (3)行政许可是对一般禁止解禁的 行政行为
• (4)行政许可是授益性行政行为 • (5)行政许可是要式行政行为
1、实施许可各环节,保护当事人陈述、申辩 权;
2、需要听证的事项,必须告知其权利,允许 申辩、质证;
3、不服行政许可,可以复议、诉讼; 4、 因许可违法,造成损害的,给予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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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信赖保护原则 指行政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 护。行政机关不得随意改变生效的许可;确需改变的, 应给当事人补偿。内含:
神,影响整个社会 的经济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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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过滥的许可制 度的保护不利于企 业生产水平和产品 质量的提高;
(4)不加以法律规 制容易引发腐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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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行政许可的概念、特征
1、概念 行政主体依据相对人的申请,审查后认
行政程序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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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 4.效率原则
•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程序的各种行为方式、步骤、时限、顺序的设置都必须有助于确保 • 基本的行政效率,并在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行政效率。
• 主要通过以下行政程序制度来体现:
• 1)时效制度 • 时效是指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作为,待法定期限届满后即产生 • 相应不利的法律后。 • 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如不行使职权,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不得再行使; • 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如不行使职权,即丧失了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
10
行政程序分类
• 7、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司法程序——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为标准
• 行政立法程序 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时所适用的程序。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 、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听证制度、会议 制度、专家论证制度以及备案制度等成为行政立法程序不可缺少的内容。
• 对于这个定义,我认为行政回避的主体应该是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凡是应当行政回 • 避的人员都是从属于行政主体的客观事实决定了从司法回避中脱离出来的行政回避制度是行政程序 • 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 其次,行政回避行为发生在行政程序中,也就是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法上的 • 义务性行为,而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无法涉及,也就说明行政回避属于程序法上的规则,而 • 不是实体法上的规则。 • 最后,行政回避追求的实际效果就是要行使职权人员退出案件的处理,达到保证程序和实体公正的 • 目的。
• “对于法的实体部分来说,唯一值得捍卫的对象或目的是社会最大多数成员的幸福的 最大化,而对于法的附属部分,唯一值得捍卫的对象或目的乃是最大限度地把实体法 付诸实施,程序法的最终有用性要取决于实体法的有用性。”——边沁(程序法是附 属性的法)
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 4.效率原则
• 效率原则是指行政程序的各种行为方式、步骤、时限、顺序的设置都必须有助于确保 • 基本的行政效率,并在不损害行政相对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适当提高行政效率。
• 主要通过以下行政程序制度来体现:
• 1)时效制度 • 时效是指行政程序法律关系的主体,在法定期限内不作为,待法定期限届满后即产生 • 相应不利的法律后。 • 行政机关在法定期限内如不行使职权,在法定期限届满后不得再行使; • 行政相对人在法定期限内如不行使职权,即丧失了相应的权利,并承担相应的行政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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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程序分类
• 7、行政立法程序、行政执法程序与行政司法程序——根据不同的行政职能为标准
• 行政立法程序 是指行政机关制定行政法律规范时所适用的程序。由于行政立法行为内容的广泛性 、行为对象的不特定性和效力的后及性,行政立法程序一般都比较复杂、严格,如听证制度、会议 制度、专家论证制度以及备案制度等成为行政立法程序不可缺少的内容。
• 对于这个定义,我认为行政回避的主体应该是行使行政职权的机关、组织和人员。凡是应当行政回 • 避的人员都是从属于行政主体的客观事实决定了从司法回避中脱离出来的行政回避制度是行政程序 • 法中的一个重要制度。 • 其次,行政回避行为发生在行政程序中,也就是行使职权的过程中,是行政主体在行政程序法上的 • 义务性行为,而实体法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将无法涉及,也就说明行政回避属于程序法上的规则,而 • 不是实体法上的规则。 • 最后,行政回避追求的实际效果就是要行使职权人员退出案件的处理,达到保证程序和实体公正的 • 目的。
• “对于法的实体部分来说,唯一值得捍卫的对象或目的是社会最大多数成员的幸福的 最大化,而对于法的附属部分,唯一值得捍卫的对象或目的乃是最大限度地把实体法 付诸实施,程序法的最终有用性要取决于实体法的有用性。”——边沁(程序法是附 属性的法)
行政程序教学课件PPT
〔四〕我国行政程序立法
• “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最急需的领
域制定单行的行政程序法;另一方面 加紧制定统一的行政程序立法。
行政程序原那么
• 一、公开原那么 • 用以标准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国家
秘密、商业米你或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 向行政相对人和社会公开。
• 依据公开 • 行政信息公开 • 设立听证制度 • 行政决定公开
非法证据
•
遵循因
果联系
•
疑惑事
• 某公司聘请殷某为该公司驻某市某区销售部经理,
因该公司在该地未开银行帐户,经公司同意殷某 将销售款以个人名义暂时存入银行,待每月月底 结帐。该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以殷某违法经营为由, 扣押了销售部254台电视机,现金9500元和殷某 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的1000235元存单。该公司 不服,诉至法院,请求撤销工商局扣押财产的行 为,并赔偿经济损失。
• ?价格法? 第二十三条 制定关系群
众切身利益的公用事业价格、公益 性效劳价格、自然垄断经营的商品 价格等政府指导价、政府定价,应 当建立听证会制度,由政府价格主 管部门主持,征求消费者、经营者 和有关方面的意见,论证其必要性、 可行性。
?行政许可法?
• 第四十六条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实施行政许
五说明理由制度五说明理由制度事实根据事实根据禁止主观臆断禁止主观臆断符合证明逻辑符合证明逻辑主要事实根据主要事实根据法律依据法律依据全面展示法律规则全面展示法律规则法律冲突择上位阶法律冲突择上位阶排除非法律规范排除非法律规范筛选事实筛选事实排除非法证据排除非法证据遵循因果联系遵循因果联系疑惑事实从无疑惑事实从无选择法律选择法律遵守惯例公理遵守惯例公理体现政策形式体现政策形式符合公共利益符合公共利益某公司聘请殷某为该公司驻某市某区销售部经理某公司聘请殷某为该公司驻某市某区销售部经理因该公司在该地未开银行帐户经公司同意殷某因该公司在该地未开银行帐户经公司同意殷某将销售款以个人名义暂时存入银行待每月月底将销售款以个人名义暂时存入银行待每月月底结帐
行政程序ppt
05
行政程序法与其他法律的关系
行政程序法与宪法的关系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效力, 是制定其他法律的依据。
行政程序法是宪法的具体化表现之一,是宪法原 则和制度的落实和细化。
宪法对行政程序法具有指导作用,行政程序法必 须遵循宪法的原则和精神,不得与宪法相抵触。
行政程序法与部门行政法的关
行政程序能够增强政府的公信力和权威性, 树立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
02
行政程序种类
行政处罚程序
简易程序
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定依据,对公民处以五十元以下、对法 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一千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的行政处罚, 可以当场作出。
一般程序
除依照简易程序当场作出的行政处罚外,行政机关发现公民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行为的,适 用一般程序。
者其他组织等。
行政程序法的实施方式
01
02
03
行政行为
行政行为是行政程序法实 施的主要方式之一,包括 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 政强制等具体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
行政合同是另一种实施方 式,政府通过与市场主体 订立合同来达到行政管理 目标。
行政指导
行政指导是指政府通过指 导、劝告、建议等非强制 性手段来引导市场主体遵 守法律法规和政策。
行政程序法是规定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制度和规则的总称,是行政程序的法律化 、规范化、制度化的表现形式。
行政程序原则
合法性原则
行政程序必须符合法律规定,体现 法治精神,保障公民权利。
公正原则
行政程序应当体现公正、公平、公 开原则,避免行政权力滥用和偏袒 。
公开原则
行政程序应当公开透明,保障公民 知情权和参与权。
第十七章行政程序优品ppt
(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 之嫌。
回避的事由: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公开原则是指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 回避的启动:主动回避或决定回避
”董某查阅房屋产权登记历史的目的在于获取该房屋历史上属于自己而只是由于特殊原因被他人占用的证据,从而为自己的民事诉讼
提五国供、充 行家足政证程秘据序。的基密本制、度 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相
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按照程序所适用的行政行为的性质分,可分
为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
三、行政程序的价值
1.扩大公民参政权行使的途径。 2 .保护行政相对人程序权益 3.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4.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四五)告、知制度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告知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相对人了解的事项及有关权利,通过合理的途径予以告诉的一种制度。
3.设立听证制度。 针对董某的查阅请求,徐汇区房地局作出书面回复:“因该处心情原属外产,由国家接管,董某不是产权人,故不能提供查阅。
二、行政程序的种类 以行政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可分为主要程序和次要程序。
4.行政决定公开。 (四)说明理由制度 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决定时,必须阐明其理由和真实用意。 二是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寻求救济的方法,如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 四、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十七章行政程序
王某对此决定不服,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起诉状中,王某称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宋墨的妻子在该 区经营另一家电子游戏厅,效益没有他经营的游戏厅好, 宋墨有借机整治他之嫌。宋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违 反了法定程序,该决定应撤销。
回避的事由:执法人员与案件有利害关系
公开原则是指用以规范行政权的行政程序,除涉及 回避的启动:主动回避或决定回避
”董某查阅房屋产权登记历史的目的在于获取该房屋历史上属于自己而只是由于特殊原因被他人占用的证据,从而为自己的民事诉讼
提五国供、充 行家足政证程秘据序。的基密本制、度 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外,应当一律向行政相
分为内部行政程序和外部行政程序。 按照程序所适用的行政行为的性质分,可分
为抽象行政行为的程序和具体行政行为的程序。
三、行政程序的价值
1.扩大公民参政权行使的途径。 2 .保护行政相对人程序权益 3.有助于提高行政效率。 4.监督行政主体依法行政
(四五)告、知制度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告知是指行政机关在实施行政管理活动时,将应该让相对人了解的事项及有关权利,通过合理的途径予以告诉的一种制度。
3.设立听证制度。 针对董某的查阅请求,徐汇区房地局作出书面回复:“因该处心情原属外产,由国家接管,董某不是产权人,故不能提供查阅。
二、行政程序的种类 以行政程序对相对人合法权益所产生的影响是否具有实质性,可分为主要程序和次要程序。
4.行政决定公开。 (四)说明理由制度 说明理由是指行政主体在作出对相对人合法权益产生不利影响的行政决定时,必须阐明其理由和真实用意。 二是告知相对人享有的权利和寻求救济的方法,如是否可以提起行政复议或诉讼等。 四、行政程序的基本原则
第十七章行政程序
王某对此决定不服,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在 起诉状中,王某称青龙街道办事处主任宋墨的妻子在该 区经营另一家电子游戏厅,效益没有他经营的游戏厅好, 宋墨有借机整治他之嫌。宋墨应该回避而没有回避,违 反了法定程序,该决定应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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种背景下,行政契约作为一种替代以命令强制为特征的
行政高权性行为的更加柔和、富有弹性的行政手段孕育 而生了。
Hale Waihona Puke 第一节 行政合同
提升相对方地位,加强权利保护:环境保护 补充及替代行政行为:行政征收 VS 拆迁奖励; 降低行政成本,增进行政效率:依法行政仅仅是手段, 如果要耗费高额成本,有违比例原则,此时存在适用 行政合同(和解契约)的空间。
能一概而论。
行政合同必须依双方当事人合意为前提
具体表现为双方当事人的互选性与妥协性。
行政合同应以直接执行公共事务、增进公共利益
为目的
对公务起辅助或者准备作用的合同不是行政 合同; 如果某行政主体基于法律规定以买卖、租赁 为其行政职权之时,仍属行政合同。例如政府采
购合同。
行政合同的适用规则具有特殊性
分析要点: 本案所涉及合同应该定位为行政合同: 第一,缔约目的为植树造林; 第二,合同成立基于县政府的管理者地位; 第三,行政优益权的享有。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的区分应主要从权利义务的 性质出发:
第一,合同的目的是为了执行行政法律规范;
第二,包含本应或本可作出行政行为的内容的;
第三,针对行政法上的权利义务而订立的合同。
据长期从事一线行政执法的人员介绍,在证券市场的执法实践中,不 少涉嫌违法的案件情况复杂,加上执法机关调查手段有限、查证时机稍纵 即逝以及执法成本较高等问题,在一定时间内详细查明事实很难。如果严 格按照现行的行政处罚的相关规定,不仅会因事实不清等问题面临行政诉 讼的风险,而且可能会因为调查时间过长而影响执法效果,不利于保护投 资者的利益,使得执法机关陷于进退两难的境地。 最近审结的前深圳和光现代商务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黄勇不服行政 处罚决定状告中国证监会一案,最终中国证监会胜诉。专家认为,如果有 健全的行政和解和行政诉讼和解制度,这类案件完全可能不用对簿公堂, 既可节约司法资源,也减少行政机关应诉的监管资源。
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1.相对人的申请仅属于行政程序的 发动,对内容并无影响; 2.行政主体单方面意思表示生效; 3.书面决定仅由行政主体签署; 4.合法行为不违背信赖保护原则, 可以行使废止权; 5.行政行为无效原因限于重大明显 之瑕疵。
【案例】 县政府为了进一步保护环境,发展植树造林,经过集 体研究,决定将本县境内所有的荒山对外发包。1993年9月5 日,黄某与县政府签订荒山承包合同,约定:黄某承包某荒 山一座,期限20年,黄某应当大力发展植树造林,并种植有 经济价值的果树;黄某必须保持黄山生态环境不被破坏,林 地面积只能增加,不能减少;黄某只能在山上发展果树种植, 不能用做其他经济用途,如有违反县政府有权收回并对其进 行经济处罚。1997年,在对荒山检查中发现黄某承包的地方 林木面积减少,也并未按照合同规定发展植树造林和种植果 树,而是改为耕地,进行农作物的种植。县政府认为黄某违 反了合同相关条款决定对其承包的荒山依法收回,并对其罚 款5000元,荒山种植的农作物归黄某所有,耕作之前全部收 回。黄某不服认为属于一般的合同纠纷,应通过民事法律途 径解决,县政府无权单方解除合同。
【新闻报道】
为进一步丰富行政处罚有效执法模式、减少行政诉讼,中国证监会有 关部门拟定了《证券期货行政和解暂行规定》的草稿,正在与国务院法制 办等有关部门积极研究,争取在证监会试行行政和解制度。国务院法制办 的相关人士表示,这是行政部门首度尝试引入行政和解制度。这种制度安 排在世界上其他国家也有先例,从我国现有的行政处罚案件情况看,有引 入这个制度的必要性。但是否给其他法规带来冲击、与现行的有关法律规 定如何协调统一等,在具体安排等方面还需认真考虑研究。
执行行政法律规范为目的(为开辟道路与公众签 订土地交换契约) 含有做成行政行为的义务的(核发建筑许可) 与公众的行政法权利义务相关(清洁门前卫生之 义务)
无法区分则考虑合同的整体特征
行政合同与依申请的行政行为
行政合同 1.相对人作为合同当事人,其意 思表示影响合同内容; 2.必须双方协商一致,方能生效 ; 3.书面为之,须双方签署; 4.合法的合同通常不能片面废止 ,如有主张通过法定方式进行 5.行政合同除有行政行为相同的 无效理由外,民法之合同无效原 因,亦有准用余地
三、行政合同的种类
行政协定
对等合同 当事人对等 从属合同
取代行政行为
其他
和解合同
双务合同
和解合同即行政主体与相对人之间,就法律适用需要 先行确认事实状态不明,而就该事实做成共同认定的 合同,目的在于代替行政行为。容易出现“出卖公权 力”的可能。典型的例如所谓“欠税额推定契约”, 必须“穷尽行政调查”。 双务合同即双方为达到行政目的,互相负有给付义务 的合同。例如“停车场代金契约”。此时,应在合同 中约定给付的特定用途、给付有助于执行职务、给付 与行政机关之给付相当。
一、行政合同的概念和特征
行政合同亦称公法合同,行政契约等,是指行政主体 为了实现公共利益和目的,与他方就有关事项经协商意思
表示一致所达成的协议。
行政合同存在与否的争议在于缺乏合同成立的“平等” (高权统治)“自由”(依法行政的羁束性)的元素,不 过随着法制完善,行政合同的出现成为不争事实。
行政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 行政主体; 行政主体 & 行政相对人 私人之间签订的合同一般不是行政合同,但不
一章行政机关实施的其他行政活动:
行政合同与行政指导
伴随着民主思潮的激荡,福利国家、给付行政等新型国家
目的的出现,行政作用不再限于19世纪秩序国家所确立
的保护国家安全和独立、维持社会公共秩序以及确保财 政收入的消极秩序行政作用,而向积极整备环境、经济、
地域空间等秩序行政方面,以及社会保障、公共役务的
供给、资金补助行政等给付行政方面扩展,为达到上述 行政目的,就存在着使用多种多样的手段的倾向。在这
基于公务实现,多数私法规则并不适用。
具体体现在于行政主体特权(原始发动权,单 方面变更、解除、执行、制裁等) 不过其行使要符合行政目的,以行政主体满足 承诺为前提,有时还必须付出相当代价。
二、行政合同与相关概念的区别
行政合同与民事合同(依据、标的、目的等) 契约内容是否属于公法评价之事态,契约包 含的义务或者为履行契约之处置是否有公法性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