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理管理办法第一条固定资产的报废条件:1、使用时间已满效用年限,折旧已提完且丧失使用价值的固定资产;2、属技术性淘汰机型,性能已达不到使用要求,且无法恢复性能或论证后改造价值不高的固定资产。
淘汰机型以国家规定的淘汰产品目录为依据。
3、因遭受自然灾害或事故造成严重损坏,无法修复使用价值者,或因事故造成报废,必须附有灾情和事故处理报告。
4、因规划变更或改造、扩建要拆除的建筑物。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1、凡是符合报废条件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组织有经验人员参加的技术鉴定小组对其进行技术鉴定,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和《固定资产报废鉴定表》上报生产中心。
2、生产中心对所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应组织技术人员、管理人员进行复查和条件评定,签署意见后交财务部审核。
3、财务部门签署意见后报总经理核、执行董事审批。
4、审批后的报废固定资产材料报财务部做帐务处理,并存档。
第三条报废固定资产的保管:1、生产装置或成套设备拆除报废时,其中可利用部分不作报废,将价值扣除另记帐、卡,继续使用。
2、固定资产报废后,各部门一般不得留用,确因本部门经营所需继续使用的,在保证安全和质量的前提下,由使用单位提出申请,生产中心进行鉴定,生产中心总监签字,报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后,方能使用,并建帐管理。
留用单位不能自行处理。
3、报废资产中的设备原则上送交生产中心,由生产中心建帐保管。
4、入库报废设备必须保证设施完整、齐全。
对于报废资产中的大型设备可先存放在使用单位,使用单位必须保证整机和附件的完整性,视实际情况做处理。
第四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1.对于报废固定资产中确实不能再使用的固定资产,由生产中心提出处理意见,报请总经理审批后,按废旧物资处理。
2.对于报废固定资产的部分设备等,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可以用在低精度地方。
3、通用性强的报废固定资产,应积极向外联系处理事宜,以便以高于废旧物资处理。
处理价格报总经理审核、执行董事审批。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固定资产报废工作是企业日常运营管理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随着企业发展和业务经营的变化,固定资产报废工作必须得到合理的管理和规范的处理。
本文将探讨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定义、流程、管理方法和相关注意事项,以期为企业管理者提供有益的参考和指导。
一、固定资产报废工作的定义固定资产报废指的是企业因技术更新、设备老化、损坏无法修复或其他原因而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的相关工作。
固定资产报废工作需要经过一系列的程序和审批,以确保合规性和规范性。
二、固定资产报废流程1. 固定资产清查:企业应定期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以确定哪些资产需要报废处理。
清查的内容主要包括资产名称、型号、数量、使用部门、使用状况等信息。
2. 报废申请:当发现有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时,相关部门或责任人应填写报废申请表,详细说明报废资产的情况、原因及报废后的处理方式。
3. 资产评估:对申请报废的资产进行评估,包括资产的残值、报废后的处理方式以及可能的影响等。
评估结果将是企业决策的重要参考依据。
4. 报废审批:经过评估后,报废申请需要提交给企业管理层或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下一步的报废处理工作。
5. 报废处理:根据审批结果,对固定资产进行相应的处理。
处理方式包括转让、捐赠、内部调拨、销毁等,需要根据具体情况做出合适的决策。
6. 记账与档案归档:报废处理完成后,企业应对报废资产进行账务处理,并将相关档案资料进行归档保存,以备查阅和审计需要。
三、固定资产报废管理方法1. 建立健全的固定资产管理制度和流程,确保报废工作符合法规和企业内部规定。
2. 加强固定资产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延长固定资产的使用寿命,减少不必要的报废情况。
3. 定期进行固定资产清查和评估工作,及时发现需要报废的资产,规避可能的管理风险。
4. 加强报废申请与审批的管理,建立严格的审批程序和监督机制,确保报废决策的合理性和规范性。
5. 定期对报废工作进行总结和分析,发现问题并改进报废管理的相关措施和方法。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原则本制度旨在明确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条件、程序和责任,确保资产报废工作有序进行,同时最大限度地回收利用资源,减少损失。
资产管理应遵循公正、客观、合理和高效的原则,确保每一项资产报废决策都经过充分的评估和审批。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办公设备、生产设备、交通工具、电子产品等。
三、报废条件固定资产出现以下情形之一时,可提出报废申请:1. 资产已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维修成本过高;2. 资产技术落后,无法满足当前生产或工作需求;3. 资产已达到或超过规定的使用年限;4. 因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导致资产损毁;5. 其他公司认定的报废条件。
四、报废程序1. 报废申请:使用部门或个人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详细说明报废原因,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2. 初步审核: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初步审核,确认资产是否符合报废条件。
3. 技术鉴定:如有必要,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拟报废资产进行技术鉴定。
4. 财务评估:财务部门对拟报废资产的剩余价值进行评估,并提出处理意见。
5. 审批流程: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批后,提交至公司高层管理审批。
6. 实施报废:审批通过后,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报废工作,包括拆除、转移、销毁或出售等。
7. 资产注销:将报废资产从资产管理系统中注销,并做好相应的财务处理。
五、责任与监督资产管理部门负责监督和检查报废工作的执行情况,确保报废过程合规合法。
任何违反本制度的行为,都将按照公司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六、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由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执行。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制度背景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活动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价值较高、使用寿命较长。
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磨损,固定资产的价值会有所下降,甚至无法继续使用。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合理利用企业资源,提高企业经营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工厂、办公室以及其他固定资产管理。
三、报废标准1.身体破损:固定资产出现严重的物理损坏或身体破损,无法继续使用的;2.技术更新:固定资产在技术上已经陈旧落后,无法满足生产要求和工作效率的;3.超期使用:固定资产使用寿命已经达到或超过预定的报废年限的;4.损耗严重:固定资产由于使用时间过长,损耗严重,无法进行修复和翻新的;5.安全隐患:固定资产存在安全隐患,无法修复或保证使用安全的。
四、报废程序1.申请报废:资产管理部门或相关责任人向上级报告资产报废申请,并提交详细的报废资料;2.审批流程:报废申请须经上级领导审批,包括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和相关责任人的审批意见;3.延期使用申请:如需延期使用,需要进行实地检查和评估,提交延期使用申请;4.报废通知:经过审批的报废申请将通知资产使用部门及相关责任人;5.资产出库手续:报废资产交由资产管理部门处理,进行出厂手续,并记录在册;6.资产处置:报废资产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置高价格优先级按部门、按照志愿者进行转让,中低价格的按废品销售或公开拍卖等方式进行处置;7.监督检查:相关部门对报废资产进行监督检查和记录;8.报废备案:报废资产处置完成后,需要办理相关报废备案手续,填写报废单,并存档备查。
五、责任划分1.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报废申请、审批、处置以及监督检查等工作;2.相关责任人:负责填写相关报废资料、出库手续和实施报废资产的处置;3.资产使用部门:接受报废资产的通知,并协助资产管理部门进行资产出库等手续。
六、监督检查公司内设监督部门,负责对资产报废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办法固定资产是企业经营和生产中不可缺少的一部分,它对企业的生产力和经济效益起到至关重要的作用。
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和使用寿命的到期,企业的固定资产也会出现老化、损坏等现象,影响企业的生产效率和效益。
这时候,企业需要对其固定资产进行报废处理,下面就向大家介绍一下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办法及相关注意事项。
一、什么是固定资产报废处理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是指企业对于已经达到报废标准的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或者处置,使其重新投入生产和经营中,或者予以报废。
二、固定资产报废分类企业的固定资产可以被分为两类,一类是待报废资产,另一类是已报废资产。
待报废资产是指那些已经不能正常使用,但还未被整体转化或者清理出企业固定资产账簿的资产。
这种资产可以进行特别降价或者其他处理方式,以免企业出现不必要的经济损失。
已报废资产是指企业在资产账簿中记载的那些物品已经超过了他们的预定使用期限,或者在质量上出现了严重问题,不能在企业生产和经营中继续使用的固定资产。
三、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的流程固定资产报废处理流程应该越简单越好,并且要符合相关法规和规定。
处理流程一般包括以下步骤:1. 确定资产的报废标准:企业需要确定每个固定资产的正常使用寿命以及报废标准,以便于及时进行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理。
2. 处理方案的制定:企业需要制定一套合理的报废处理方案,包括固定资产整体转化、出售、丢弃等不同的方案。
3. 报废资产的分类:将待报废资产和已报废资产进行分类,分别进行处理。
4. 验收申请:当企业确定了需要报废的固定资产后,需要向上级领导提交验收申请,并经过上级领导的批准才能进行报废处理。
5. 报废审批:当企业的报废处理方案和验收申请被上级领导批准后,即可开始实施固定资产报废处理。
6. 报废处理的具体实施:包括手工处理、机械处理、人工外协等不同方式,根据企业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处理方式。
7. 资产清理:当企业完成报废处理后,需要对企业固定资产账簿进行清理,将已报废资产清除出资产账簿。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五篇)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为了加强公司资产管理,使公司资产的报废有据可依,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固定资产的报废2.1、不能继续使用或因继续使用产阁较高费用的固定资产,可提请报废。
2.2、需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废申请单,写明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和报废原因,经鉴定小组鉴定,行政部、总经办审批后交财务部门进行帐务处理。
2.3、固定资产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____%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2.4、固定资产的报废损失入营业外支出。
三、库存商品的报废3.1、库存残次品、退货、返修无法进行正常二次销售产品由主管理仓库申请报废3.2、具体由主管仓库提出申请,经鉴定小组鉴定,报物流部、总经办审批后报废3.3、产品的报废若是人为保管不善等原因造成的,应追究直接责任者的责任,损失由直接责任者承担。
3.4、报废处理完成,报废申请后附其他出库单(出库类型选报损出库)交财务部作相应账务处理,产品的报废损失入管理费用。
四、办公用品的报废4.1、对未到使用期限的办公用品,若因质量原因不能继续使用的或修复费用较高的,可申请报废,具体由使用者提出申请,经部门主管、资产管理部门、总经办审批同意后作报废处理。
4.2、办公用品的报废若是人为原因造成的,则由直接责任人按资产余值承担____%损失;特殊情况另行处理。
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二)是指对企业固定资产进行报废管理的一套规范和程序。
它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 报废定义和标准:明确什么情况下资产可以被定义为报废,以及具体的报废标准,例如资产残值不足一定比例、使用寿命达到一定年限等。
2. 报废申请和审批流程:规定员工申请报废资产的流程,包括填写报废申请表、提供相关资料等,以及相应的审批程序,确保报废流程的透明度和合规性。
3. 资产评估和处置方式:确定报废资产的评估方法,例如由专业评估师进行评估或根据市场价格进行评估,以确定报废资产的净残值。
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办法1. 引言固定资产是企业重要的财务资源,合理的固定资产管理对于企业的正常运营和发展至关重要。
在企业运营过程中,难免会出现固定资产的处置和报废情况。
为了规范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管理,提高资产利用率,并保证资产的价值回收,制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内所有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管理。
3. 目标与原则3.1 目标最大程度保护企业固定资产的价值和利益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处置与报废过程的合法合规提高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效率,避免资产闲置浪费3.2 原则制定科学合理的处置与报废流程保证处置与报废的公平、公正、公开保证资产处置与报废的最大化回收价值加强内部控制,防止资产处置与报废中的潜在风险加强沟通与协作,确保各部门的积极配合4. 流程及步骤4.1 固定资产处置流程1. 资产确认确定要处置的资产,并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2. 处置方案制定根据资产实际情况,制定合适的处置方案,包括处置方式、期限和回收预期3. 内部审批提交处置方案,经相关部门审批4. 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的价值5. 处置合同签订与购买方签订处置合同,并确定交付和支付方式6. 资产处置执行按照合同约定进行资产处置,并进行相关记录和登记7. 资产回收核算核算处置后的资产回收金额,并进行财务入账。
4.2 固定资产报废流程1. 资产确认确定要报废的资产,并进行资产实物盘点和财务核对2. 内部审批提交报废申请,经相关部门审批3. 外部评估委托第三方评估机构进行资产评估,评估资产的报废价值4. 报废核准核准报废决议,确定资产的报废价值和方式5. 资产清理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处理,确保不再被使用6. 资产报废登记将报废资产进行登记,并进行相关记录和档案归档7. 资产报废处理根据资产报废价值,进行财务入账和报废资料报备。
5. 角色职责5.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流程和制度负责指导和监督各部门执行固定资产处置与报废管理工作负责汇总、分析和评估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情况负责与外部评估机构进行沟通和协调,并委托评估工作审核固定资产的处置与报废申请,确保流程合规。
报废固定资产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报废流程,确保报废工作的顺利进行,提高资产利用率,降低资产损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设备、车辆、房屋、土地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严格执行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
第二章报废条件第四条以下情形之一的固定资产可申请报废:1. 因自然损耗、磨损、老化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的;2. 技术落后,无法满足生产、经营需求,更新换代的;3. 因安全事故、自然灾害等原因导致损坏,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4. 经专业机构鉴定,无法继续使用的;5.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报废的。
第五条申请报废的固定资产,其使用年限、价值和使用状况等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第三章报废流程第六条报废申请1. 使用部门根据固定资产实际情况,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2. 使用部门负责人审核《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签署意见;3. 主管领导审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审批通过后,报送财务部门。
第七条财务部门审核1. 财务部门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进行审核,确保符合报废条件;2. 财务部门与使用部门、主管领导沟通,对报废事宜进行确认。
第八条报废审批1. 财务部门将《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公司领导审批;2. 公司领导审批通过后,由财务部门出具《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
第九条报废执行1. 财务部门根据《固定资产报废审批表》,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手续;2. 使用部门配合财务部门,做好报废固定资产的清点、验收工作;3. 财务部门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资产评估,确认报废价值;4. 财务部门将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计入当期损益。
第四章报废处理第十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理方式:1. 对于可回收利用的报废固定资产,应进行回收利用;2. 对于无法回收利用的报废固定资产,可进行拍卖、变卖或捐赠;3. 对于有特殊处理要求的报废固定资产,应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
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一、总则为加强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的管理,规范固定资产报废处置工作,提高资产利用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物资管理条例》,结合事业单位管理实际,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我单位内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管理。
所谓固定资产是指因长期使用或投资一定金额购买的资产,不包含低值易耗品和无形资产。
三、报废标准1.设备、机器、工具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同报废:(1)因生产停产、设备更新替换、技术原因、市场适应性变化等原因,在规定的使用寿命内未获得应有的效益;(2)因外在起因(如天灾、地震、火灾等)造成质量严重损坏而无法修复的;(3)因设计、制造、材料及原辅材料选择、使用和保管、维修养护等方面问题,经过鉴定发现在规定的寿命内已无法保证技术性能、安全性能的。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桥梁等有以下情形之一者,视同报废:(1)因剧烈天气和自然灾害等原因毁损严重,且不能再维修修复使其达到使用标准的;(2)建筑物、构筑物结构、材料缺陷,达到“重点sl”的,或已超过国家规定规定使用年限的;(3)变压器、断路器、隔离开关、电缆属电力设备,使用期限在20年以下的,设备达到规定使用期限或不能再维修修复使其达到使用标准的;使用期限在20年以上的,设备达到规定使用期限或达到电气属性规定的极值状态或不能再维修修复使其达到使用标准。
四、报废程序1.资产使用人员向事业单位管理机构提出固定资产报废申请,提供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单价、状态、原因等相关信息。
2.管理机构负责调查、审核报废事项,并报上级机构批准。
3.财务部门根据上级机构批准的报废事项,编制固定资产报废清单,并移交事业单位管理机构审核。
4.审核通过后,事业单位管理机构将固定资产报废清单移交保卫处进行下发。
5.保卫处将固定资产报废清单通知所在部门,并负责协调相关事宜。
6.所在部门对被保废资产进行标识、公告,并进行处置。
处置方式分为内部流转和外部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真实反映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提高学校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规范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行为,根据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的指导意见》(财资〔2015〕90号)、《河南省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暂行办法》(豫财办资〔2007〕34号)、《河南省省属本科高校国有资产管理办法》(豫财资〔2016〕135号)和《国有资产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固定资产是指使用期限超过一年,单位价值在1000元以上(其中:专用设备单位价值在1500元以上),并在使用过程中基本保持原有物质形态的资产。
单位价值虽未达到规定标准,但是耐用时间在一年以上的大批同类物资,作为固定资产管理。
第三条学校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是指学校对其各类固定资产通过报废程序进行产权注销的行为。
第四条学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办法适用于学校各单位。
第二章固定资产报废处置范围及权限第五条固定资产处置范围(一)已超过使用年限无法使用的;(二)没有规定使用年限或未达到规定的使用年限,因技术等原因并经过科学论证,确需报废、淘汰的;(三)依照国家、地方有关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六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的审批权限(一)单位价值在10万元及以上或者批量价值在50万元及以上的,由学校提出处置意见报省教育厅审核,经省教育厅审核同意后报省财政厅审批。
(二)上述限额以下的,由学校审批,报省教育厅备案。
第七条固定资产的报废年限可参考财政部《关于印发<政府会计准则第3号——固定资产>应用指南的通知》(财会〔2017〕4号)执行。
第三章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报程序第八条固定资产报废处置须提供以下资料(一)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二)资产报废的技术鉴定;(三)其他相关资料。
第九条申报程序(一)国有资产管理处将在每年4月和10月集中受理固定资产报废处置事宜;(二)各单位拟报废处置固定资产,应按类别填写“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申请表”(国有资产管理处网站主页下载),拟报废处置固定资产的相关资料;(三)各单位须组织有本单位主管领导、技术人员和专家参加的小组进行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意见,并将处置意见及相关材料报送国有资产管理处;(四)国有资产处置工作组负责组织论证、评估或技术鉴定,提出处置意见,报学校审批(审核),按程序发文报废处置或向省教育厅申请报废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是指企业长期使用和价值超过一定限额、预计在一年以上的可供生产、经营或出售的物品。
随着时间的推移,固定资产可能会因损耗、老化或技术更新等原因而失去使用价值。
为了确保企业的资产管理规范和合规,建立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制度目的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的主要目的是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程序,保障企业财产安全,减少资产损失并提高固定资产的使用效率。
通过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可以实现以下目标:1.规范报废审核流程,确保报废决策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2.准确记录和评估固定资产的实际价值,避免因为过多报废带来冗余。
3.及时处理废弃物,防止环境污染和占用场地资源。
4.提供合理的处置方式,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报废条件及程序1.报废条件固定资产报废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超过规定的使用寿命及技术性能下降,无法继续使用;- 维修费用超过资产净残值的50%;- 被法律法规认定为有害物质的固定资产,需要进行替换或弃用。
2.报废程序固定资产报废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步骤:- 资产报废需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报废申请表,并明确报废的原因和理由。
- 相关负责人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核实报废原因和报废条件是否符合制度要求。
- 若审核通过,负责人将报废申请交给资产管理部门进行登记,并填写资产报废审批表。
- 资产管理部门经过评估并提供意见后,将报废申请提交给资产管理委员会进行审批。
- 资产管理委员会根据评估结果和企业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报废申请。
- 批准的报废申请将交由资产管理部门进行后续处理,包括资产清理、处置方式选择等。
三、资产清理与处置1.资产清理在确定报废决策后,需要进行资产清理,包括清点、登记和分类。
- 清点: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清点,确保清楚资产的具体情况和数量。
- 登记:将清点结果进行登记,包括资产编号、名称、型号、规格、数量、损坏程度等信息。
- 分类:根据资产的不同性质,将报废资产进行分类,如设备、仪器等。
2.处置方式选择根据报废资产的具体情况和企业的实际需求,可以选择以下几种处置方式:- 出售:将资产以适当的价格出售给其他企业或个人。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提高资产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制定本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处置工作。
三、报废处置的定义1.固定资产报废:指任何因已达到耐用年限、无法继续使用、技术陈旧等原因而不再使用、消耗或需弃置的固定资产。
2.报废处置:指对固定资产进行报废、评估、清理、处置等工作。
四、报废分级管理1.根据固定资产的价值和使用情况,将固定资产分为三个等级:高值资产、中值资产和低值资产。
2.不同等级的资产,报废处置的程序和要求有所不同。
五、报废处置流程1.提交申请:使用部门向固定资产管理部门提交报废申请,说明报废的原因、资产的基本情况和价值,提供相关文件、照片等证明材料。
2.审批评估: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批,并由评估人员进行评估,确定报废的合理性和估值。
3.报废通知: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向使用部门发出报废通知,通知其尽快清理和处置报废资产。
4.清理处置:使用部门按照要求对报废资产进行清理和分类,将有价值的资产进行二次利用或进行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置,无价值的资产进行环保处置或回收。
5.备案登记:处置完成后,固定资产管理部门对报废处置过程进行备案登记,包括报废资产的清单、处置的方式和结果等内容。
六、报废处置的要求1.报废处置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确保处置程序的公正性和公平性。
2.报废资产的处置方式应优先考虑二次利用和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3.对有价值的报废资产进行评估定价,确保处置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4.对环境敏感和危险废物的处置,应符合相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
5.报废资产的处置过程中,应注意信息安全和保密,避免资产流失和信息泄露。
七、报废处置的责任1.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执行报废处置的管理制度,审核和监督报废申请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2.使用部门负责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保管,及时申请、报废和处置不再使用的固定资产。
(完整版)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管理制度
(完整版)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管理制度固定资产报废处理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1.1 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规范固定资产报废的流程和管理方式,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合理利用和安全处理。
1.2 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的固定资产管理和报废处理工作。
2. 定义2.1 固定资产指公司用于长期使用、产生经济利益的有形资产,价值在计算机会计年度内超过一定金额的资产。
2.2 固定资产报废指固定资产因技术陈旧、严重磨损、损坏等原因,无法继续使用,需要进行处理和清理的情况。
3. 流程3.1 报废申请当固定资产需要报废时,责任人须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提供相应的报废理由、资产信息和报废预估价值等信息。
3.2 审批流程3.2.1 部门经理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批,并决定是否同意报废。
3.2.2 资产管理部门根据部门经理的审批结果,评估报废资产的实际价值,并制定报废方案。
3.2.3 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报废申请进行最终审批,并确认报废方案。
3.3 报废执行3.3.1 资产管理部门按照报废方案进行执行,包括记录资产的报废日期、位置、状态等信息。
3.3.2 资产可以选择通过内部处置或委托第三方进行处置,确保得到最大化收益。
3.3.3 报废后的资产必须进行清理和记录,包括销毁、回收或出售等。
3.4 监督和评估3.4.1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跟踪执行情况,并定期汇报给资产管理委员会。
3.4.2 资产管理委员会对报废处理的效果进行评估和总结,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 相关责任4.1 部门经理负责审批报废申请,并确保申请合法和合理。
4.2 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评估报废资产的价值,并进行报废方案制定和执行。
4.3 资产管理委员会最终审批报废申请,并对报废处理进行监督和评估。
4.4 执行人员负责按照报废方案进行资产处理和记录汇报。
5. 其他事项5.1 报废资产的处理所得款项应当及时进入公司账户,并进行正确的会计处理。
5.2 严禁私自处置报废资产,必须严格按照制度规定的流程进行处理。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一、目的和依据1.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公司固定资产的报废和处置流程,确保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和优化利用,进而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
2.依据:本制度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公司章程以及其他相关文件和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与处置。
三、定义1.固定资产:指公司长期使用并具有独立使用价值的物品,包括办公设备、机械设备、运输工具等。
2.报废:指固定资产因不能正常使用或经济效益低下而在规定期限内停止使用。
3.处置:指公司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清理、拍卖、捐赠或报废处理等。
四、报废程序1.资产评估:对可能报废的固定资产进行评估,确定评估价值和报废原因。
2.决策审批:报废固定资产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包括资产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
3.编制报废清单:资产管理部门根据资产评估结果编制报废清单,包括报废固定资产名称、型号、数量和评估价值等信息。
4.报废登记:报废清单经资产管理部门确认后,录入固定资产管理系统,并进行固定资产报废登记。
五、处置程序1.清理和维修: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清理,如有必要,进行维修、保养等处理,以提高资产的处置价值。
2.拍卖和出售:如果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仍然存在,资产管理部门可以通过拍卖、出售等方式进行处置,确保获取最大程度的经济效益。
3.捐赠和出借:对于不宜销售或处置的固定资产,公司可以考虑进行捐赠或出借,对于符合相关规定的受赠方或借用方,进行固定资产交接和登记手续。
4.报废处理:对于无法再利用的报废固定资产,资产管理部门可以委托相关单位进行报废处理,如进行环境友好型的废物处理,并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六、相关责任和义务1.资产管理部门:负责评估、报废清单的编制和固定资产报废登记的录入,组织和协调报废资产的清理和处置工作。
2.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和资金的结算和核对。
3.使用部门:负责积极配合资产管理部门对固定资产进行评估和报废清理,确保报废程序的顺利进行。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发)
4。4办公室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对拟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评价和审核,出具初步评审意见及处置建议方案并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核。
4。5总经理办公会审核并审批公司正常固定资产报废,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运营中心、各职能部门及各分公司.
3职责
3.1固定资产使用部门负责所使用固定资产报废的申报,根据授权进行或配合报废固定资产的实物处置,并进行帐物核销申报.
3。2办公室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报批及组织处置方案的实施等。
3.3财务部负责报废固定资产的价值核算及对处置方案进行监督,负责固定资产报废的原、净值审核、帐务处理、税务处理及备案等工作.
3.4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是固定资产报废的审定机构.
3.5公司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由总经理办公会审批,非正常固定资产报废经过总经理办公会初审后报董事会、股东会审批.
4管理程序
4。1使用部门按季度将拟报废固定资产的请示报告、技术鉴定表、汇总表、明细表(格式见附件),经主管领导签字后报办公室。
4.2由办公室组织设备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成立固定资产技术鉴定小组,负责拟报废固定资产的审核和技术鉴定。
4。8.3其他处理方式
报废的固定资产也可采取捐赠、对外转让等其他处理方式。若采用捐赠、对外转让等方式处置固定资产时,按照《公司章程》、《固定资产管理制度》的规定、流程进行审批.
5相关/支持性文件
《固定资产管理制度》
附加说明:
本制度起草部门:财务部
本制度起草人:刘万里
本制度审核:邓英
本制度批准:张生
4.6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处置方案由办公室组织实施:产权注销手续等由办公室负责,税务备案等手续由财务部负责,实物变卖由采购部负责,实物拆除、销毁等由各资产使用部门及其他相关部门进行。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一、本办法适用于各二级机构(含下属三四级机构).二、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权限按照目前公司固定资产分类方法,将各类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权限规定如下:1、必须上报总公司寿险财务部作报废审批的固定资产种类有:(1)机器设备—电子计算机(指在明细科目中核算的资产,又称IT 设备)(2)机器设备—医疗设备(指在明细科目中核算的资产)(3)交通运输设备(指在明细科目160103中核算的资产)(4)原值大于3万元(含3万元),或者未提足折旧、提前报废的其他固定资产2、不需上报总公司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应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A、不包括在上述(1)(2)(3)范围之内的固定资产,即机器设备—电器设备、办公及文字处理设备、通讯设备、安全保卫设备、其他机器设备等等,且原值小于3万元(不含)B、无净值的固定资产(即已按正常方法计提完折旧,且无残值)三、固定资产报废审批流程总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的审批流程按资产类别可作如下区分:1、机器设备—电子计算机:IT类设备报废需要经总公司数据中心相关部门审核审批流程如下:2、机器设备—医疗设备:医疗设备报废需要经总公司寿险核保部审核审批流程如下:3、除“IT设备”和“医疗设备”之外需要总公司审批报废的固定资产,其审批流程为:四、对固定资产报废申请填报材料的要求1、上报总公司审批报废的申请材料应按报废原因不同,准备不同材料。
具体分为正常报废和非正常报废:●正常报废(指因设备老化,或机械故障而无法修复,导致无法继续使用)设备正常报废时请使用下列报表:(1)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IT设备)-------IT设备专用(2)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医疗设备)-------医疗设备专用(3)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交通运输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专用(4)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其他设备)-----IT、医疗设备、交通运输设备以外的固定资产报废时使用●非正常报废(资产非正常报废原因包括遗失、人为损坏、被盗抢等)设备非正常报废时使用:《固定资产非正常报废申请表》上述五种申请表格均以EXCEL工具制作,具体形式参见附件。
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固定资产报废管理,确保公司固定资产的合理配置和有效利用,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固定资产的报废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房屋建筑物、生产设备、运输工具、办公设备等。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执行;(二)合理利用原则:充分挖掘固定资产使用潜力,提高资产利用率;(三)公开透明原则:报废过程公开透明,确保公平公正;(四)责任追究原则:对报废过程中的违规行为,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第二章报废范围及条件第四条固定资产报废范围:(一)因磨损、老化、故障等原因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的;(二)因技术更新、设备升级等原因,原设备已无法满足生产或办公需求的;(三)因自然灾害、事故等原因造成损坏的;(四)其他经公司领导批准报废的。
第五条固定资产报废条件:(一)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已达到国家规定标准或公司规定的使用年限;(二)固定资产已达到技术更新、设备升级等条件;(三)固定资产已出现严重磨损、老化、故障等问题,无法修复或修复成本过高;(四)其他符合报废条件的。
第三章报废流程第六条报废申请:(一)固定资产使用部门根据报废条件,向行政部门提出报废申请;(二)行政部门对报废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是否符合报废条件。
第七条报废审批:(一)行政部门将报废申请提交给公司领导审批;(二)公司领导根据报废申请和实际情况,决定是否批准报废。
第八条报废处置:(一)经审批同意报废的固定资产,由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处置;(二)处置方式包括出售、捐赠、报废等,具体方式由行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三)处置过程中,应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并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第九条报废登记:(一)行政部门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登记,包括报废原因、处置方式、处置结果等信息;(二)报废登记作为公司固定资产管理档案的一部分,长期保存。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长期使用的生产资料和经营设施,随着时间的推移,可能出现老化、损坏或无法继续使用的情况,因此需要进行报废及处置。
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是企业管理中重要的环节,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资源利用效率。
本文将介绍固定资产报废及处置的管理办法。
一、报废标准与程序1. 报废标准固定资产的报废标准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和企业内部管理制度来执行。
常见的报废标准包括: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固定资产、达到使用寿命的固定资产、技术性能落后无法满足生产需求的固定资产等。
2. 报废程序(1)资产清查与评估:企业需要对固定资产进行定期清查和评估,确定是否具备报废条件。
(2)编制报废申请:资产管理部门根据清查和评估结果,编制报废申请,包括资产明细、报废原因、报废标准等内容。
(3)审批报废申请:报废申请需经过审批程序,由相关部门进行评审,并由上级领导进行最终决策。
(4)公告与备案:报废决定通过后,企业需进行公告并备案,以便后续处置工作的进行。
二、资产处置方式1. 内部处置内部处置是指企业对报废固定资产进行自身使用或经营转移的方式。
常见的内部处置方式包括:调拨给其他部门、用于备件、附属物出售等。
2. 外部处置外部处置是指企业通过出售、转让、出租等方式将报废固定资产流转给外部单位或个人。
企业可以通过公开招标、委托中介机构或与其他企业协商等方式进行外部处置。
3. 资产处置合同资产处置合同是企业在进行固定资产处置时与相关方签订的合同文书。
合同内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资产的详细描述、处置方式和价格、权益转移条件、违约责任等条款,以确保处置过程的合法性和顺利进行。
三、财务处理与监督1. 财务处理固定资产报废后,企业需要及时进行财务处理。
通常的做法是将固定资产原值减少,同时计提固定资产净值减值准备,以及终止折旧和摊销。
2. 资产处置监督为确保资产处置过程的透明性和合规性,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资产处置监督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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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定资产报废管理办法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暂行规定【1】为规范学院固定资产报废处置管理,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根据《江苏省省属高等学校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学院《资产与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规定。
本规定所指的固定资产特指:一般设备、专用设备及低值耐用品。
房屋建筑物、车辆、图书等固定资产的报废按其它规定执行。
第一条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一)各单位应本着勤俭办学的原则,对能维修使用的固定资产,应尽量维修使用,不作报废处理。
(二)各单位固定资产报废原则上采用集中办理方式,每学期组织一次。
(三)帐、卡、物相符的固定资产方可办理报废手续。
第二条固定资产报废范围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仪器设备报废手续:(一)已超过耐用期,无使用价值的;(二)技术落后,耗能高,效率低,机型已淘汰的;(三)设备长期失修,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的;(四)主要部件损坏严重,无法修复的,或虽能修复,但维修费用达到重新购置设备费的50%及以上的;(五)损坏、丢失并已赔偿的。
第三条固定资产报废审批程序(一)各单位对拟报废的固定资产,填写固定资产报废申请表,并进行技术鉴定。
(二)单价在500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组织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批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批,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备案。
(三)单价在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一般设备或8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专用设备,由使用单位会同有关部门和技术人员进行鉴定,经部门领导审核或单位党政联席会议审核后,报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单价在1万元以上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组织专家进行技术鉴定。
(四)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提出审核处理意见后,根据设备使用方向,报使用单位分管院领导会签,并由主管资产与设备工作的院领导审批。
(五)对按规定须由教育厅审批的,经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认后,报省教育厅批准。
(六)经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由使用单位将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搬运至指定仓库,并确保其完整。
(七)资产与设备管理处、财务处和使用单位分别办理资产帐目核销。
(八)凡固定资产损坏丢失的,应按《无锡商业职业技术学院固定资产损坏丢失赔偿处理暂行办法》的有关规定处理后,办理报废手续。
第四条报废固定资产的处置(一)资产与设备管理处对报废的固定资产建立报废清册。
(二)对部分完好,可以使用的零配件应尽量拆下,作为教学、科研或行政配件使用,并建立备查帐。
(三)对没有再利用价值的固定资产,由资产与设备管理处报分管院长批准后,会同监察、审计、财务等部门按规定进行集中处置。
(四)报废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一律上缴学院财务部门,纳入预算内管理,用于固定资产购置或维修等。
第五条本规定则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六条本规定的解释权归资产与设备管理处。
市属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办法【2】为规范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管理工作,根据财政部《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管理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一、本办法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市属行政机关、财政核拨经费和财政拨补经费事业单位(以下简称行政事业单位)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事项。
二、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的定义报废,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已达到使用年限而出现老化、损坏、市场型号淘汰等,经科学鉴定或按有关规定,已不能继续使用,必须进行产权注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报损,是指由于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发生非正常损失等,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产权注销的一种资产处置形式。
三、固定资产报废、报损程序(一)行政事业单位机动车辆(警用车辆除外)报废、报损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受理。
其中,已达到使用年限的机动车辆报废、报损,由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审批;机动车辆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由行政事业单位提出申请,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机关事务管理局和市财政局共同审批。
(二)行政事业单位其他固定资产报废、报损时,应根据不同情况填制固定资产报废、报损表格,并办理相关手续:A、一般性办公设备、办公家具和单价或批量原价5万元以下专用设备的报废、报损,须填写《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汇总表(二)》和明细表(一式四联)报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到市资产管理中心办理备案手续。
B、单价或批量原价5万元以上(含5万元)的专用设备、房屋建筑物等资产报废、报损,须填写《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固定资产处置汇总表(一)》和明细表(一式五联)报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由市资产管理中心受理,市财政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申请事项进行审批,并提出处置意见。
四、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应提供的证明文件(一)已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应提供的证明文件申请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应将固定资产卡片作为申报证明文件(须使用清产核资软件打印,并加盖公章)。
申报房屋建筑物报废、报损的证明文件,除固定资产卡片以外,应包含工程决算书和产权证复印件(无产权证者可提供发改委、建设与管理局等主管部门有关批文及房屋的红线图)。
(二)未达到使用年限的固定资产报废、报损应提供的证明文件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除提供固定资产卡片和相关材料外,应提供下列相关的证明文件,方可申请提前办理报废、报损手续:A.房屋建筑物1、经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鉴定为危险房等级的危房,须提交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2、由于自然灾害造成倒塌房屋建筑物等,须提交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
3、因市政建设规划需要拆迁的房屋建筑物,须提交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4、因市政建设规划需要拆迁的临时建筑物,须提交国土资源与房产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
5、房屋建筑物的附属配套建筑物,由于主体建筑物拆迁、重建、倒塌等原因,造成附属建筑无法继续使用的,须提交与主体建筑物相应的证明文件。
B.交通运输类设备1、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机动车辆(警用车辆除外),符合以下情况之一可申请提前办理报废、报损:(1)机动车辆多次维修无法达到车辆管理部门年度检验标准的,须提交由公安车辆管理部门和机动车辆定点维修单位的证明文件。
(2)因交通事故等原因而造成毁损严重无法修复的机动车辆,须提交公安车辆管理部门提供的事故认定材料和保险公司出具的证明文件。
(3)由于车辆自燃,造成车辆无法修复的,须提交消防管理部门认定报告。
2、已登记注册的公务船、公益船需提前报废、报损的,须提交船舶检验部门出具的船舶检验报告书。
其他船舶需提前报废、报损的,按以下规定办理:主管部门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须提交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 出具的鉴定报告书;主管部门须提交由市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C.办公自动设备、电器设备等(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或虽能修复但性能技术指标无法满足要求的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按以下规定办理:主管部门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须提交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主管部门须提交由市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下的设备提前报废、报损,应由申请单位提供提前报废、报损的原因说明材料。
(2)技术严重落后,必须用新的、先进的固定资产替换的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上的设备,按以下规定办理:主管部门下属的行政事业单位,须提交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主管部门须提交由市资产管理中心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
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下的设备提前报废、报损,应由申请单位提供提前报废、报损的原因说明材料。
(3)属国家主管部门发布淘汰的仪器设备品种,须提交相关职能部门的证明文件。
D.电梯设备、锅炉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须提交技术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技术质量鉴定报告。
E.CT机、X光机、B超机、血压计、酶标仪、可见分光光度计、心电图机等医疗设备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按以下规定办理: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上的,应提交技术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技术质量鉴定报告,或提交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下的提前报废、报损,应由申请单位提供提前报废、报损的原因说明材料。
其它医疗设备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上的未达到使用年限需提前报废、报损的,须提交由主管部门组织的专家鉴定小组(三人或三人以上)出具的鉴定报告书;单项固定资产原值20万元以下的设备提前报废、报损,应由申请单位提供提前报废、报损的原因说明材料。
F.被盗的固定资产须提供公安机关的结案证明、责任认定及赔偿情况证明文件。
五、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实物的回收各单位应将批准同意报废、报损的固定资产实物,交由市资产管理中心统一处理。
机动车辆在实物处置环节还须提供机关事务管理局《车辆报废、报损审批表》、行驶证复印件,并填写有关车辆报废、报损的表格,交由资产管理中心统一办理手续。
六、各行政事业单位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的规定,擅自处置国有资产的,按照《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七、中共厦门市委党校、厦门理工学院、厦门广播电视集团可比照主管部门的权限办理固定资产报废、报损事项。
八、本办法自发文之日起开始实施, 由市财政局负责解释。
附件:厦门市行政事业单位常用固定资产使用年限表序号资产类别使用年限一交通运输设备(一)机动车19座(含9座)以下非营运载客汽车(包括轿车、越野车)15年29座以上非营运载客汽车10年3微型载货(总质量小于等于1.8吨)汽车8年4总质量大于1.8吨的载货汽车10年5带拖挂的载货汽车(指全挂汽车)8年6吊车、消防车、钻探车等从事专门作业的车辆10年7矿山作业专用车8年8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6年(原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9三轮汽车(原三轮农用运输车)6年10装配单缸柴油机的低速载货汽车9年(原装配单缸柴油机的四轮农用运输车)11两轮摩托车(15万公里)10年12三轮摩托车10年(二)船舶(含海船和河船)1高速客船25年2客船类,包括客滚船、客货船、客渡船、客货渡船、30年旅游船、客船3液体货船类,包括油船、化学品船、液化气船31年4散货船类,包括散货船、矿砂船33年5杂货船类,包括滚装船、散装水泥船、冷藏船、杂货船、34年多用途船、集装箱船、木材船、拖/推轮、驳船二办公自动化设备1大型计算机10年2计算机网络设备(服务器、路由器、调制解调器等)7年3台式电脑(包括:网络计算机、终端)5年4平板电脑、掌上电脑、笔记本电脑5年5移动硬盘、不间断电源(UPS)5年6传真机、投影机、扫描仪5年7复印机、速印机、打印机、碎纸机5年三电器设备1电视机6年2电冰箱5年3洗衣机5年4摄像器材5年5摄影器材、照相机5年6空气调节器、除湿设备10年7中央空调设备15年四家具,包括办公家具、宿舍家具、其他家具10年五专用设备1电梯设备20年2锅炉设备8年3消防设备10年4厨房设备5年5监控系统(包括监控设备设施、安全防范系统) 5年6道路清扫设备5年7电子设备5年8广播电视、影像设备(摄录设备、传送设备) 7年9音响设备7年10健身房设备5年11通讯设备8年六自动化控制及仪器仪表8年七通用测试仪器设备8年八机械设备10年九动力设备10年十传导设备15年十一闭路电视播放设备10年十二医疗设备10年十三房屋、建筑物1办公用房45年2简易房10年3生产用房40年4其他建筑物25年s(“content_bott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