音体美卫标准化建设评估标准解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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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准化建设音、体、美、卫配备要求
一、教室卫生标准:
教室采光:应为左采光,双侧采光的教室主采光窗应设在左侧。教室采光玻地比(窗的透光面积与室内地面面积之比)不得低于1:6。
教室照明:应配备40瓦荧光灯9盏以上,并符合节能环保要求。灯管宜垂直于黑板布置。教室照明应采用配有灯罩的灯具,不宜用裸灯,灯具距桌面的悬挂高度为1.7-1.9米。黑板照明应设2盏40瓦荧光灯,并配有灯罩。)
教室桌凳:每间教室至少配备2种不同高低型号课桌椅。
二、艺术类教学用房:
鉴于《办学条件标准》对小学只规定了12个班及以上规模的校舍设置标准,本次评估暂允许12个班以下农村小学,个别使用条件相近的专用教室可以两室合用(如多功能室兼音乐室、音美器材室合用等),但种类不能减少。
音乐室:黑板(五线谱示教板或五线谱黑板)、钢琴、节拍器、多媒体设备、音响系统、教师座椅、学生座椅、合唱台、器具柜。
18个班以下的初中,电声乐器暂不做必配要求;经济条件欠发达地区或规模较小学校,音乐器材中的钢琴可用电钢琴替代。
器乐排练室:乐器、座椅、谱架、指挥台、器具柜。
舞蹈室:钢琴、节拍器、音响系统、显示设备、灯光照明系统、
把杆、照身镜、衣柜、鞋柜
美术(书法)教室(美术书法室可以分设,也可合用;多间美术教室的宜按教学内容设置):一般配备书写板、演示讲台、多媒体设备、教师座椅、教具柜、遮光窗帘、水嘴及水槽。写生教室还应配静物台,写生架、写生板、写生椅,衬布;国画、书法教室应配书画桌椅、书画毡、书画文具等。(注意:音美教室首先是教室,要满足班级教学需要)
3.体育、健康用房:体育健康用房主要包括体育活动室(体育馆)、体育器材室、心理咨询室、卫生保健室、体质测试室。
4、体育活动室(体育馆)中学30个班以上面积按《办学条件标准》,24个班为608㎡,18个班为450 ㎡,小学为300 ㎡。中学30个班以上的体育活动室(体育馆)内应设置篮排球场、乒乓球场地、器材室、更衣室等,其余小型体育活动室主要用于雨雪天气的室内体育课、体育及文娱活动。2011年前所建学校的体育活动室暂不列入评估范围。
体育器材室应设置在距离运动场地较近的地方。
体质测试室是高中学校必配项目,初中小学,为便于学生体质监测,尽量配备。
5、卫生保健室:卫生室是指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承担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并为师生提供必要的医疗服务。
保健室是指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学校卫生机构,在
卫生专业人员指导下开展学校预防保健、健康教育、常见病和传染病预防与控制、学校卫生日常检查。
寄宿制学校和600人以上学校必须设立卫生室,其他学校设保健室。卫生保健室在寄宿制学校宜适当增大面积,满足学生就医需要。
三、运动场地及室外设施
体育器材按照《中学体育器材设施配备目录》(教体艺厅〔2002〕11号)进行配备
体育活动场地—与教学用房合理的间隔;田径、球类场地,其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A2-B7田径场】
评估要点:
1.田径场及其中足球场的设置与环形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场内无篮排球场。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和活动场地。•说明:田径场设置及环形跑道、直跑道符合《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不完全小学(教学点)应设置小足球场;至少有60米以上直跑道,活动场地一块。田径场内不应设篮球场地,足球门设置符合要求。•
2.田径场跑道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跑道材质应满足雨后可以使用,以塑胶或炉渣为宜,但不得为水泥或砖面。场内或附近应设置投掷、跳高、跳远场地。
说明:跑道材质以塑胶或炉渣为宜,各地可根据具体情况采用不同材质,前提是应满足雨后可以使用,且安全、环保,跑到要有高出地面内外跑道边沿,跑道内的线清晰规范,但不得为水泥或砖面等硬
质路面,跑道要有高出地面内外跑道边沿,跑道内的线清晰规范,。标准田径运动场按要求设置投掷、跳高、跳远场地,其余田径场可因地制宜安排。
评级标准:
A等:符合1、2项要求,跑道为塑胶或炉渣材质。
B等:基本符合1、2项要求,跑道材质非塑胶或炉渣材质,但能基本满足雨后使用;田径场内设置有篮排球场地;环形跑道长度达不到标准,但农村中小学环形跑道低于《办学条件标准》50米以内,中心城区学校环形跑道,高中低于《办学条件标准》100米以内,小学至少达到150米,初中200米,同时直跑道中学不低于100米,小学不低于60米;教学点至少有60米直跑道。
C等:次于B等。
【A2-B8篮排球及其它运动场地、器材】
评估要点:
1.篮排球场地的数量、规格符合《办学条件标准》,场地规范、平整、无杂物积水。以塑胶或硬化地面为宜。
2.乒乓球台数量(室内外合计)达到《办学条件标准》。
3.单杠、双杠、平梯、肋木等室外体育器械配备齐全,安放牢固,场地平整。地面宜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
说明:篮、排球场地应符合规范。乒乓球台数量按省《办学条件标准》要求为室外乒乓球台数量,本次评估可以与室内乒乓球台合并计算,但应是对师生开放的乒乓球室。教学点应设小篮(排)球场和
乒乓球台,至少有一个半篮场地或一块小活动场地、一个乒乓球台。
室外体育器械中学应至少配齐高低单杠、高低双杠、平梯、肋木等,小学应至少配齐高低单杠、平梯、肋木等;联合攀登器(含爬绳、爬杆)应在确保安全情况下,安装使用。室外体育器械必须安放牢固;场地应平整,地面宜为塑胶或铺砂的软质地面,不得使用水泥、砖面等硬质地面。
评级标准:
A等:场地质量、器材配备及安放符合要求;农村中小学篮排球场和乒乓球台数量达到《办学条件标准》要求,教学点至少有1个小篮排球场和一个乒乓球台,中心城区学校篮排球场数量不低于标准数量的90%。
B等:场地质量、器材配备及安放基本符合要求,但室外器械场地不得为水泥地面;篮排球场、乒乓球台数量,农村中小学不低于《办学条件标准》要求的80%,中心城区不低于标准的60%,教学点至少有半篮场地或小活动场地和一个乒乓球台。
C等:次于B等。
九年一贯制学校体育及艺术器材分别按初中部、小学部各自规模和标准要求配备,其中体育及艺术器材中小学相同的器材,不必重复配备;卫生器材依据学校总规模统一配备;运动场地数量、体育活动室面积依据学校总规模统算配备,但应设置小学生使用的小足球门和一定数量的小篮球场地。
不完全小学有关标准配备所设年级教学需要的体育、音乐、美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