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道路安全发展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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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道路安全发展趋势
作者:82091035 金彪
交通安全工作要严格落实交通安全责任制,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岗位安全责任制和目标管理。建立健全交通安全领导组织机构,在单位主要领导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单位交通安全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单位内部交通安全状况,使交通安全工作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并把交通安全工作同企业管理和工作绩效结合起来,进行评比、检查和落实。
第一,中国交通安全的现状、特点与发展趋势。总体上我们还是对未来趋势性作一个基本的判断。第二,道路交通安全目前存在哪些问题。第三,发达国家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的一些基本经验。今天有很多国际专家还有一些官员来介绍国际经验,我今天在这方面不作重点的介绍。第四,我们在考虑道路交通安全的中长期的目标。最后,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目标的路线图,或者说是一个政策框架,提出来一个“六E工程”。从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的情况来看,我给出2005年的数据,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占全国安全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达到了77.6%,也就是说,道路交通安全是安全事故死亡的绝大多数,因此这个问题是非常重要的问题。从中国的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绝对值来看,为了便于比较,只给了一个2004年的数据,2005 年我们不到10万人,只有9万人。2004年中国的绝对数是10万人。美国一年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是4.2万人,德国是5800多人,日本是7300 多人。
因此从绝对数比较来讲,中国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的人数要高于这些发达国家,甚至高的水平还是比较大的。从万车事故死亡率来讲,中国是9.93,也远高于美国1.79、俄国1.04、日本0.81的水平。从中国道路交通事故的特点来看:
第一个特点是混合交通的特点突出,可以看出,中国的机动车事故所造成的死亡人数,其比例要远低于日本、德国和美国,对应来讲,就是行人、自行车、摩托车所发生的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明显高。也就是说,对中国来讲,道路交通安全对策,行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乘车人是保护的重点之一。
第二个特点,超速、操作不当、车辆失效、不按规定让行等交通违法驾驶行为是肇事的主要原因,超速占交通事故死亡人数的比例超过16%,操作不当也超过16%,也就是说,这种纠正违法驾驶行为应该成为中国道路交通安全的重要对策之一。
第三个特点是发生在城外的死亡人数占道路交通死亡总数的比例达到77.7%,其中二、三级公路上死亡人数比重最大,占了整个死亡人数比例总数的28.1%和近20%。因此,在城外公路的基础设施建设上和管理上,也应该成为未来对策的重要方面。
从中国的历史数据来看,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近几年出现了可喜的变化。2005年,有所降低。2006年又进一步降低,到九万人。从万车死亡率来看,2005年的万车死亡率仅仅是70年的三十分之一,应该说还是取得比较大的成就,但是我们现在要看到未来的发展趋势是怎么样的。现在的这种发展趋势是不是呈一个持续下降的趋势,如果不采取进一步的对策,是不是也能够有效的降低道路交通事故的死亡人数?现在我们要对这样一个总体趋势做一个判断。近两年,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减少的主要对策,我们课题组认为是来自于交通管理部门的一些突出贡献。再往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公安部门加强道路交通管理其难度越来越大,潜力也越来越小。如果不采取进一步的措施,随着汽车保有量的进一步增加,道路交通事故死亡,这两年出现下降的趋势,有可能反弹。我们后
面还有一些定量的分析。
从日本的情况来看,日本的交通事故死亡和受伤的人数在1970年达到了高峰,特别是在1965年,60年代是日本汽车快速增长的时期,千人汽车的保有量,1965年的时候是74万辆,到1970年就增长到了174万辆。同时在这个时期,道路交通事故总数、死亡人数和受伤人数都呈现一个快速增长的趋势。再往后才出现下降的趋势。
第一,我们首先看到,交通的参与者,不光是驾驶员,道路交通的安全意识还是淡薄的。机动车驾驶员严重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行为大量存在。中国有一个特点,就是新的低驾驶年龄的人员比例很高,2005年的时候全国汽车驾驶员达到了8400万人,是2000年的2.3倍,其中驾龄在5年之内的驾驶人超过了1半,低驾龄的比例很高。再一个非机动车驾驶员,就是说骑自行车的和行人、道路交通违法现象比较普遍。
第二,车辆的可靠性和安全性比较差。在高收入国家,车辆设计曲线造成的交通事故通常在3%左右。我们也分析2005年中国发生的45起特大交通事故,因机动车失灵、制动失效、爆胎等导致的事故总数高达总数的19%,刚才和发达国家3%的形势比,中国在车辆方面存在的缺陷是有很大影响的。机动车安全配置水平低。中国安装率是3%,美国达到70%。另外,车辆安全标准低,即管理不严格。安全带在中国的使用率是68%,美国是82%,澳大利亚更是高达90%。这也存在着一个有设备不使用的问题,怎么样对这些驾驶员的行为进行监管的问题。
第三、道路的安全建设不足。实际上我们分析与很多直接事故原因似乎是驾驶员操作不当造成的,可道路的原因也比较大。如果按照国际经验来考虑的话,
我们折算下来,至少40%以上的事故是由于困难与不舒适的道路条件有关的,其中这些问题在于道路技术的等级、道路安全统一通行的条件较差。
第四、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存在着缺陷。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很多的相关部门当中,问题是谁起到一个领头的作用,分工界线现在看来还是不清晰,各自的责任不太明确。
第五,道路交通安全的法制建设和宣传教育还不完善。时间关系不展开了。
第六、道路交通事故应急处理和救治水平比较低。我给出欧盟、美国、韩国、日本、中国受伤人数和死亡人数的比例。可以看出来,欧盟、美国这些国家因道路交通事故受伤的人数比中国高得多,比如说欧盟是130万人,美国更是高达190万人,中国接近50万人。但是我们的死亡人数也要远远高于其他的国家。死亡人数与受伤人数之比,欧盟是1:29.5;美国是1:44.6;日本是1:101,就是101个受伤人是一个死亡人;中国是1:4.5,不到5个人受伤就有一个死亡,这就反映了我们交通事故应急处理的水平,很难得到比较好的及时救治,这是道路交通事故的处理系统。
从国际来看,发达国家道路交通事故死亡人数从上世纪70年代开始,呈现持续下降。死亡人数增加快,是亚洲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还包括非洲的一些发展中国家。从国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上,我想有一个重要的理念的变化和条件,传统的理念认为是道路的使用者个人的过失导致了交通事故,因此主要对策是以各种方法,教育道路使用者采取无过失的交通行为。现在这种干预的理念发生了一些变化,认为过失行为不单纯是道路使用者的个人问题,而很大程度上是受到交通环境影响的结果。主要对策两个方面都要做:一方面是要改变人们不当的交通行为;第二方面,通过改善道路交通环境提高车辆的可靠性方面的综合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