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实务: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解读

合集下载

最新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及会计处理

最新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解读及会计处理
件 产业 发展 , 动 我 国信 息 化 建 设 , 政 部 和 国 家 税 务 总 局 2 1 推 财 0 1年
( 取得软件产业主管部门颁发的《 软件 产品登记证 重 要 基 础 。 近 些 年来 , 国软 件 产 业 和 集 成 电路 产 业 快速 发展 , 业 的检测证明材 料; 我 产 书》 或着作权行政管理部 门颁 发的《 算机软件着作权 登记证书》 计 。 规模迅速扩大 , 术水平显著提升 , 技 有力 推 动 了 国家 信 息 化 建 设 和 经 22 软 件 产 品 范 围 的界 定 财 税 [0 11 0号 文件 规定 “ 件 产 _ 2 1 10 软 济 社 会 发展 。 与 国 际先 进 水 平 相 比 , 国软 件 产 业 发 展 基 础 仍 然 薄 但 我 信 嵌 弱 , 业 科 技 创 新 和 自我 发 展 能 力 不 强 , 用 开 发 水 平 有 待 提 高 , 企 应 产 品 包括 计 算机 软 件 产 品 、 息 系统 和 嵌 入 式软 件 产 品。 入 式 软 件 产 品是 指嵌 入 在 计 算 机 硬 件 、 器 设 备 中 并 随其 一并 销 售 , 成 计 算机 机 构 业 链 有 待 完 善 等 问题 。 进 一 步优 化软 件 产业 发 展 环 境 , 高 产 业 发 为 提 硬件 、 器 设 备 组 成部 分 的软 件 产 品 。 ” 机 展 质 量和 水 平 , 育 一 批 有 实 力 和 影 响 力 的行 业 领 先企 业 , 务 院 于 培 国 计算机软件产品就是 《 算机软件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 3 9 计 ( 9 21 0 1年初 决定 继续对软件产业实行增值税优 惠政策 , 而财税[O 1 2ll 号 ) 规定 。 的 1 0号 文件 正是 在 这一 背 景 下 出 台 的。 0 信息 系统 , 则根据《 算机信息 系统安全保护条例》 国务院令第 计 ( 2政策 涉及 的主 要内容 1 7号 ) 定 ,计 算 机 信 息 系 统 , 指 由 计 算 机 及 其相 关 的和 配套 4 的规 “ 是 21 软 件 产 品 的定 义 财 税 [0 11 0号 文件 规 定 “ 件 产 品 , . 2 1 10 软 是 设 含 构 按 指 信 息 处理 程 序 及 相 关文 档 和 数 据 。 件 产 品包 括 计 算 机 软 件 产 品 、 的设 备 、 施 ( 网 络 ) 成 的 , 照一 定 的 应 用 目标 和 规 则 对 信 息进 软 加 存储 、 输 、 索等 处 理 的人 机 系统 。 ” 传 检 信 息 系统 和 嵌 入 式 软 件 产 品 。 嵌 入 式软 件 产 品 是 指嵌 入 在 计 算机 硬 行 采 集 、 工 、 财 税 [0 11 0号 文 件 对 嵌 入 式 软 件 产 品 的 定 义 , 本 继 承 了 2 1 10 基 件 、 器 设 备 中并 随 其 一 并 销 售 , 成 计 算 机 硬件 、 器 设 备 组 成 部 机 构 机 财 税 [0 61 4号 文 件 的定 义。 2 0 17 分 的软 件 产 品 。 ”

会计最常用的税收优惠的账务处理!

会计最常用的税收优惠的账务处理!

【优惠账务】会计最常用的稅收优惠的账务处理!税收政策中优惠多多,享受优惠的您账务处理正确吗?今天,小编整理了实务中常见的税收优惠的账务处理,以便大家查询使用。

01、増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増值税额的会计处理1 •政策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増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和技术维护费用抵减增值税税额有关政策的通知》(财税[2012]15 号)—、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含,下同)以后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分开票机)支付的费用,可凭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增值税纳税人非初次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支付的费用,由其自行负担,不得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抵减。

增值税税控系统包括: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

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的专用设备包括:金税卡、IC卡、读卡器或金税盘和报税盘;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报税盘;机动车销售统一发票税控系统和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发票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包括税控盘和传输盘。

二、增值税纳税人2011年12月1日以后缴纳的技术维护费,可凭技术维护服务单位开具的技术维护费发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额抵减,不足抵减的可结转下期继续抵减。

技术维护费按照价格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三、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支付的二项费用在增值税应纳税额中全颔抵减的,其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作为增值税抵扣凭证,其进项税额不得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会计核算咱们以一般纳税人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及技术服务费为例,假设企业取得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账务处理参考如下: (1)购买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①购入3万元的税控设备(取得增值税普通发票)时:借:固定资产3万元贷:银行存款3万元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3万元贷:递延收益3万元③假设企业折旧年限5年,净残值为0 ,则计提月折旧额为:借:管理费用500元贷:累计折旧500元同时:借:递延收益500元贷:管理费用500元(4)支付技术维护费:①支付技术维护费用500元时:借:管理费用500贷:银行存款500②按规定抵减的增值税应纳税额:借: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减免税款)500贷:管理费用50002、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增值税的会计处理1 •政策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微企业免征増值税有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7年第52号)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应分别核算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的销售额和销售服务、无形资产的销售额。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要求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要求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所得税优惠备案要求1. 背景介绍为支持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的快速发展,中国政府推出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

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减轻企业税收负担,促进产业发展。

2. 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和集成电路产业企业可以享受以下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对取得专利权的技术开发费用,以及技术开发费用中符合一定标准的比例加计扣除。

•资产折旧加速:对软件和集成电路生产设备,采取加速折旧办法,年限由原来的3年缩短至1年。

•扣除研发费用:对研发费用实行超额扣除政策,即研发费用的150%可以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优惠税率:对软件和集成电路企业,实行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

3. 申请备案流程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符合以下要求进行备案:3.1 累计研发费用核定企业应当在年度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时,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累计研发费用的相关材料,由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

企业应当自取得专利权、获得技术开发成果或者发生研发费用的当期计入当期费用,在审核认定前年累计研发费用总额中予以扣除。

3.2 税前扣除研发费用企业研发费用应当符合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关于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有关政策执行的通知》,并按照通知的要求、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申报表。

主管税务机关审核、认定后,企业可以在其纳税申报表中,在计算所得税的应纳税所得额时按照规定比例扣除企业研发费用。

3.3 办理备案手续企业应当根据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规定,在备案期限内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供申报资料,明确享受优惠政策的具体项目、范围和标准。

企业在申请备案时,应当提供以下资料:•经营范围、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企业基本信息;•最近一个纳税年度企业所得税申报表;•与享受优惠政策相关的材料和证明文件。

4. 备案期限和具体要求4.1 备案期限根据国税总局税收优惠备案管理规定,企业需要在享受税收优惠政策之前,进行备案。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经国务院批准,现将有关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优惠政策(一)软件生产企业实行增值税即征即退政策所退还的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三)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如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软件生产企业的职工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五)企事业单位购进软件,凡符合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确认条件的,可以按照固定资产或无形资产进行核算,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或摊销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2年。

(六)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视同软件企业,享受上述软件企业的有关企业所得税政策。

(七)集成电路生产企业的生产性设备,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其折旧年限可以适当缩短,最短可为3年。

(八)投资额超过80亿元人民币或集成电路线宽小于0.25um的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可以减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其中,经营期在15年以上的,从开始获利的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五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六年至第十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九)对生产线宽小于0.8微米(含)集成电路产品的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已经享受自获利年度起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政策的企业,不再重复执行本条规定。

(十)自2008年1月1日起至2010年底,对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的投资者,以其取得的缴纳企业所得税后的利润,直接投资于本企业增加注册资本,或作为资本投资开办其他集成电路生产企业、封装企业,经营期不少于5年的,按40%的比例退还其再投资部分已缴纳的企业所得税税款。

高金平:最新税收政策疑难解析_-_企业所得税篇

高金平:最新税收政策疑难解析_-_企业所得税篇

1.软件企业如何享受税收优惠?我公司系双软企业,成立于2005年,2007年9月取得第一笔收入,主营业务为楼宇智能软件等多种软件的开发与生产、应用晨务。

我公司于2007年7月17日取得本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企业认定证书,证书编号为“×R-2007-000×”。

我公司从2006年6月15日至今取得该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登记证书共7个(包括飞龙ERP、飞龙航运系统、飞龙票据系统、监控多媒体软件、交换机许可、摄像机应用、音视频报警)。

根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暑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01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税收减免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国税发[2005]129号)的相关规定,我认为我公司符合上述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即自获利年度起,第l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我公司曹于2007年向当地税务机关申请享受此优惠,税务机关要求我们获利年度再来申请,我公司于2008年将进入获利年度,并于2008年11月4日向税务机关申请自2008年起享受此项优惠政策。

但税务机关认为《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已废止,现在只能依据《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01号)规定,须2008年新办软件企业并经过认证才能享受此项优惠。

请您分析一下,我公司是否可享受此项税收优惠?并提供税法依据。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01号)中明确的优惠都是以前就有的,包括软件企业“两免三减半”、鼓励证券投资基金发展的优惠政策等。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企业所得税若干优惠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001号)第五条明确:“本通知规定的优惠政策以外,2008年1月1日之前实施的其他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一律废止。

「财税」“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财税」“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

「财税」“双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详解工作中的一个专题总结:一、“双软”认定标准(一)什么是“双软”认证"双软认证"是指软件企业的认定和软件产品的登记。

企业申请“双软”认证除了获得软件企业和软件产品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

按照《国务院关于取消和调整一批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11号)和《国务院关于取消非行政许可审批事项的决定》(国发〔2023〕27号)规定,集成电路生产企业、集成电路设计企业、软件企业、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和集成电路设计企业(以下统称软件、集成电路企业)的税收优惠资格认定等非行政许可审批已经取消。

现在,“双软认证”工作在中国软件行业的统一指导下,具体由各地方软件行业协会负责执行,即在办理税收优惠事项时不再进行“双软”企业的认定,在税务部门进行备案后即可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

“双软”认证流程见下图:(二)认定标准软件企业认定标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23〕27号)所称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企业:①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的居民企业;②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科以上学历的职工人数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人数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0%;③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其中,企业在中国境内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金额占研究开发费用总额的比例不低于60%;④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30%);⑤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⑥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⑦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SAAS软件企业税务实务及税收优惠研究

SAAS软件企业税务实务及税收优惠研究

SAAS软件企业税务实务及税收优惠研究作者:张齐莲来源:《财会学习》2018年第20期摘要:本篇文章首先对SAAS软件企业业务内容进行阐述,对SAAS软件企业税务政策及实务进行探讨,并以此为依据,提出SAAS软件企业税务优惠建议。

希望通过本文的阐述,可以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的参考。

关键词:SAAS软件企业;税务;优惠随着科学技术的全面发展,IT行业也得到了全面发展。

所谓的IT行业也就是指信息工业,把电子信息技术进行普及和推广的一项新型高新企业。

软件企业作为IT行业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业务一般涉及了计算机软件的研发、计算机网络的设计以及计算机系统编程等。

传统软件企业一般是研究开发出一套产品后,以销售软件许可的方式销售给客户,客户一次性买断,一次付费,终身使用,但是客户需要部署服务器,安装客户端,不升级的话也只能永远使用购买的版本。

但近几年随着云计算的普及,越来越多的企业开始接受租赁模式的软件,也就是SAAS软件。

传统软件行业的税务政策较为明确,但新兴的SAAS软件行业在这方面相对还有很多问题较为模糊,本文旨在提出一些思考,希望能给相关领域提供些许参考。

一、SAAS软件行业业务特征SAAS是Software-as-a-Service (软件即服务)的简称,是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和应用软件的成熟而逐渐兴起的一种完全创新的软件应用模式。

厂商将应用软件统一部署在自己的服务器上,客户可以根据自己的实际需求,通过互联网向厂商定购所需的软件服务,按定购的服务量及时间长短向厂商支付费用,并通过互联网直接获得厂商提供的服务。

SAAS模式下,用户无需再购买软件,也无需自行部署安装服务器,也无需对软件进行维护,而且使用的都是最新版本的软件。

对于许多中小型企业来说,SAAS是采用先进技术的最好途径,它减轻了企业初始购买软件的大笔支出,免除了企业购买安装服务器的硬件成本,也减少了企业聘请专业的软件维护人员对软件进行维护,为广大中小型企业提升信息化水平提供了条件。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鼓励软件产业发展的税收政策
1.税收减免:政府可以针对软件企业的所得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
育附加费等税收给予一定减免。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可适当减免税收。

2.折旧政策:可以推出针对软件企业的折旧政策,即对购置的计算机、软件等资产实行加速折旧,减少企业负担,提高企业利润。

3.税收优惠:政府可以对软件企业的研发费用进行税收优惠,支持研
发工作的投入。

4.人才政策:政府可以出台相关政策,支持软件企业培养人才。

例如,对参加软件技术培训的员工给予税收补贴,对企业招聘科技人才进行补贴等。

5.创新基金:政府可以设立专项基金,用于支持软件企业的技术研发
和创新。

对符合条件的企业给予一定的资金补助。

6.税收奖励:政府可以设立相应的奖励机制,对软件企业在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等方面做出重大贡献的企业进行税收奖励。

7.政策宣传:政府可以加强对税收优惠、创新基金、人才政策等相关
政策的宣传,增加企业的了解和认识,鼓励企业积极参与税收政策的使用。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双软认定”是指软件产品评估和软件企业评估。

企业申请双软认定除了获得软件产品和软件企业的认证资质,同时也是对企业知识产权的一种保护方式,更可以让企业享受国家提供给软件行业的税收优惠政策。

今天小编就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以及认定条件!双软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1、税收优惠:双软认证企业,自获利年度起,第1年和第2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3年至第5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即两免三减半。

2、政策支持:全国各地机构针对科研专项资金,税收减免科技计划、资金奖励等多种政策措施逐渐在信息科技领域倾斜,政策支持力度前所未有。

3、扩大市场:双软认证具备经营、销售软件产品的特定权限,有利于企业承揽工程项目,参与投标,推动项目成交和市场营销,扩大市场。

4、品牌形象:双软认证可以展现企业的实力和市场价值,提高品牌形象,另外也有利于更进一步申报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双重证书。

5、吸引投资:双软认证企业在融资层面具备竞争优势,还能够实现技术入股及其上市融资。

双软认证的资质可作为投标融资的重要凭证。

6、企业荣誉:双软认证证实企业在本领域有很强的技术创新能力、高端技术开发能力,对企业广告宣传和企业形象塑造起着良好的作用。

软件企业评估:1、大专以上学历职工占职工总数的4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比不低于20%;2、上年度的研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收入总额6%以上;其中,国内发生的研发费用占60%以上;且符合研发费加计扣除相关规定;3、软件产品开发销售收入占企业收入的5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开发占40%以上),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的40%以上(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成产品占30%以上);4、企业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其中软件产品拥有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认可的软件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证明材料和上海市软件行业协会颁发的《软件产品评估证书》;5、企业应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积极开展诚信体系建设。

计算机软件企业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税务筹划应用及风险规避

计算机软件企业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税务筹划应用及风险规避

计算机软件企业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税务筹划应用及风险规避摘要:税务筹划可让计算机软件企业合理、合法的节税,企业做好税务筹划工作,不仅能增加经济效益,还能降低风险,使企业长远发展。

关键词:税务筹划;计算机软件;企业财务管理;应用;风险规避前言:税务筹划是企业财务管理的工作之一,合理利用税务筹划可以减少税费成本、降低税务风险,在企业长远稳定发展过程中,税务筹划发挥重要作用。

国家针对计算机软件企业出台许多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企业财务管理人员必须重视税务筹划,并正确认识和理解税务筹划工作及内涵,提高入职门槛,不断提高税务筹划团队力量,建立更科学的税务筹划方案。

一、重要性计算机软件企业做好税务筹划能提高财务管理水平,降低企业税收负担,还能帮助企业有效规避税务风险。

在竞争激励的社会中,计算机软件企业经过多年发展,利润水平趋于正常化,再加上最近几年疫情影响,利润水平相对较低,根据最新统计数据显示,计算机软件企业平均净利润率不足8%,因此如果不很好利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来减轻企业负担,企业很难长远发展下去。

企业进行税务筹划中,受多种因素影响,如果处理不当就会增加企业的涉税风险,企业必须评估风险、把控风险,才能让企业经营管理的各项活动稳定进行,基于此,企业必须重视税务筹划并制定科学的税务筹划方案。

二、计算机软件企业特点计算机软件企业研发成本高,投入见效慢,企业整体人工成本比重大,多属于劳动密集型企业,这类企业通常会申请双软企业、科技型中小企业、高新技术企业、小型微利企业等,国家针对计算机软件企业实施许多税收优惠政策等。

三、计算机软件企业在国家税收优惠政策下的税务筹划应用(一)利用好计算机软件企业增值税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增值税的一般纳税人销售属于自行开发的计算机软件产品需按照13%税率缴纳增值税,对其增值税税负超过3%部分实施即征即退的税收优惠政策。

另外对于取得即征即退增值税款,企业用于软件产品研发或者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算,可作为不征税收入,免征企业所得税。

高新技术及软件税收优惠政策课件

高新技术及软件税收优惠政策课件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企业所得税部分一、新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科技创新税收优惠政策与原有的政策相比有哪些比较明显的变化新企业所得税法与原税法相比较,在促进科技创新上的政策变化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高新技术企业享受15%税率的执行范围取消地域限制,原政策仅限于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新法将该项优惠政策扩大到全国范围,以促进全国范围内的高新技术企业加快科技创新和技术进步。

凡是按照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被认定为高新技术的企业均可享受15%优惠税率。

二是新法新增加了对创业投资企业的税收优惠。

三是技术转让所得税起征点明显提高。

旧法规定:企业事业单位进行技术转让以及在技术转让过程中发生的与技术转让有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培训的所得,年净收入在30万元以下的免征所得税。

新法规定:一个纳税年度内,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不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免征企业所得税;超过500万元的部分,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四是新法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科技企业可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要具备哪些条件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国科发火 2008 第172号已出台,高新技术企业需要同时符合以下条件:1、拥有自主知识产权;2、产品服务属于国家重点支持的高新技术领域规定的范围;3、科技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30%以上,其中研发人员占企业当年职工总数的10%以上;4、近三个会计年度的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销售收入总额的比例不低于规定比例;5、高新技术产品服务收入占企业当年总收入的60%以上;6、企业的其他指标,如销售与总资产成长性等指标,必须符合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指引的要求。

三、企业是国家高新技术企业,在享受两免三减半过渡优惠政策的同时可否同时申请所得税15%低税率的政策优惠不可以。

根据财税 2009 69号规定“国务院关于实施企业所得税过渡优惠政策的通知国税发 2007 39号第三条所述不得叠加享受,且一经选择,不得改变的税收优惠情形。

2024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2024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
为鼓励软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2024年开始,对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的政策进行了调整。

对于研发费用,企业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
扣除,比例为150%。

这意味着企业可以额外扣除相当于研发费用150%的
金额,减少应纳税所得额,从而降低企业所得税负担。

二、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三、软件产品出口退税政策
四、人才引进奖励政策
五、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
六、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除了上述主要的税收优惠政策外,软件企业还可以享受其他一些税收
优惠政策。

例如,对于符合条件的科技型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城市维护建
设税和教育费附加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免征房产
税的政策;对于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可以享受免征土地使用税的政策等。

总之,2024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政策、软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软件产品出口退税政策、人才引进奖励政策、技术转让税收优惠政策以及其他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旨在鼓励软
件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推动技术创新和转让、促进软件产品出口和人才引进,降低软件企业的税负,推动软件产业的发展。

软件企业可以根据自身
情况,结合这些税收优惠政策,降低成本,提高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

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1.引言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是当前经济发展中极为重要的支柱产业之一。

为鼓励和促进该行业的发展,制定了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以降低行业的税负压力,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创新能力。

本文将详细介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内容和适用范围。

2.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的定义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包括软件开发、信息系统集成、数据处理和存储、信息技术咨询、软件外包等相关服务。

3.税收优惠政策适用范围3.1 企业所得税优惠3.1.1 税率优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享受企业所得税税率较低的优惠政策。

具体税率根据企业所在地区和行业的不同而有所调整。

3.1.2 减免税额: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可以按照一定比例扣除研发费用、技术改造投资等相关成本,减少应纳税额。

3.1.3 投资优惠:对于符合一定条件的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可以通过投资补助、税收抵免等形式获得进一步减免企业所得税的优惠。

3.2 增值税优惠3.2.1 纳税基础优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的增值税纳税基础计算可以采用简化征税办法,缴纳较低的税额。

3.2.2 退税政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在出口相关产品或服务时,可以按照一定比例获得增值税退税。

3.3 营业税优惠3.3.1 营业税减免: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可以根据一定的条件和标准享受营业税减免政策,减少营业税负担。

3.3.2 营业税优惠: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符合一定条件可以享受营业税的优惠税率。

4.申请程序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需要按照相关法规和要求,提交申请材料到税务部门。

税务部门会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相关法规和政策为企业核定应享受的税收优惠。

5.附则本文所涉及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和适用条件可能随时根据国家政策和法规的调整而发生变化,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企业应及时关注相关政策的变动,确保自身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合规性。

附件: 本文所述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表格和相关材料。

2020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

2020年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宣讲

⑤主营业务拥有自主知识 产权;
⑥具有与软件开发相适应 软硬件设施等开发环境 (如合法的开发工具等);
⑦汇算清缴年度未发生 重大安全、重大质量事 故或严重环境违法行为。
政策要点——(二)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企业
符合软件企业标准,并至少符合下列条件中的一项:
01
汇算清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不低于2亿元,应 纳税所得额不低于1000万元,研究开发人员占企业月平均职工 总数的比例不低于25%;
符合条件软件企业的职工培训 费用,应单独进行核算并按实 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 时扣除。
政策要点——(一)软件企业标准
以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 为主营业务并同时符合下列 条件:
软件企 业标准
03
02 01
01
在中国境内(不包括港、澳、台地区)依法注册 的居民企业;
汇算清缴年度具有劳动合同关系且具有大学专
2020年 软件企业优惠政策宣讲
目录
政策依据 02
政策要点
04
不征税收入
01 可享优惠 03
管理规定 05
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 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 成电路产业发展企业所得 税政策的通知(财税 〔2012〕27号)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软 件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 关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 总局公告2013年第43号)
2018年12 月31日前
财政部 税 务总局公告 2019年第 68号
国家规划布局内的重 点软件企业,当年未 享受免税优惠的,按 10%的优惠税率征收 企业所得税。
可享优惠
03
不征 税收 入
04
据实 扣除
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照《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 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规定 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企业专项 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 进行核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 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入总额中减除。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

高新技术企业及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 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了促进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的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税收减免和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的目的是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提高技术创新能力,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

2. 高新技术企业的定义和认定条件高新技术企业是指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发展政策范围内,依法注册成立的,以研发和技术创新为主要经营活动的企业。

高新技术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技术创新能力、人员构成、研发投入、知识产权等方面的要求。

3. 高新技术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率优惠、减免税等。

具体优惠政策根据企业所在地的地方政府政策而定。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高新技术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按照一定比例将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高新技术企业从技术转让中取得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免征所得税。

(4)股权激励所得税优惠:高新技术企业通过股权激励方式激励员工,员工所得的股权激励收入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4. 软件企业的定义和认定条件软件企业是指以软件技术为核心,从事软件开发、生产、销售和服务的企业。

软件企业的认定条件包括企业注册资本、人员构成、研发投入、软件产品质量等方面的要求。

5.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1)企业所得税优惠:软件企业可以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率优惠、减免税等。

(2)研发费用加计扣除:软件企业可以将研发费用加计扣除,即按照一定比例将研发费用在企业所得税前扣除。

(3)技术转让所得税收优惠:软件企业从技术转让中取得的所得,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免征所得税。

(4)软件产品销售税收优惠:软件企业的软件产品销售可以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减免或者免征增值税等税费。

6. 申请和享受税收优惠政策的程序和要求(1)认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和软件企业需要向所在地税务部门提交认定申请,提供相关材料和证明,包括企业注册信息、研发投入证明、知识产权证明等。

财税实操-双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实操-双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

财税实操-双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一、双软企业认定税收优惠政策1、软件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经认定的软件生产企业的工资和培训费用,可按实际发生额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对我国境内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开始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2、软件产品登记生效后可享受的优惠政策软件产品经登记生效后,自2000年6月24日起至2010年底以前,对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的法定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

所退税款由企业用于研究开发软件产品和扩大再生产,不作为企业所得税应税收入,不予征收企业所得税。

二、双软企业认定条件1、企业法人是我国的境内设立的企业法人;2、企业计算机的软件开发和生产、系统集成、应用服务和其他相应技术服务为其经营业务及主要经营收入;3、有一种以上由本企业开发或者由本企业拥有知识产权的软件产品,或提供通过资质等级认证的计算机信息系统的集成等技术服务;4、从事软件产品的开发及技术服务的技术人员占企业职工总数的比例至少超过50%;5、具有从事软件的开发和相应技术服务等业务所需的技术装备和经营场所;6、具有软件产品质量和技术服务质量保证的手段与能力;7、软件的技术和产品的研究开发经费占企业年软件收入在8%以上;8、一年软件的销售收入占企业年总收入的35%以上;9、双软认证的企业产权明晰,管理规范,遵纪守法。

三、双软企业认定所需材料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上一年度12个月份);3、软件收入发票及发票对应的合同(软件收入占企业全部收入35%以上,其中一半为自主研发的软件);4、科研费用明细账(软件收入占全年总收入的8%以上);5、大专以上人员名单信息;6、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

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解读随着科技的不断发展,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逐渐成为推动经济增长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力量。

为了促进这一行业的繁荣,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进行解读,并探讨其对企业发展和产业创新的影响。

一、简述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的意义云计算和大数据作为当代信息技术的重要组成部分,已经渗透到各个行业和领域,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了高效、快速、安全的数据处理和存储服务。

云计算能够帮助企业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大数据则能够帮助企业挖掘潜在价值、实现精细化运营。

因此,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被认为是推动数字经济发展和产业升级的重要引擎。

二、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背景和目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政府为了引导和支持特定产业的发展而采取的一种经济手段。

在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旨在促进行业的发展壮大,吸引企业的投资和创新,推动相关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并提高国家在全球市场中的竞争力。

三、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税收优惠政策的具体内容1.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为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政府允许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将其在研发方面发生的费用作为扣除项目,以减少企业的税负压力。

这一政策的实施提高了企业进行创新和技术研发的积极性,促进了相关产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的提升。

2. 增值税减免为了支持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的发展,政府对于该行业涉及的软件和服务类产品,允许享受增值税的减免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有效降低了企业的运营成本,促进了相关产品和服务的市场竞争力。

3. 减免企业所得税针对云计算和大数据企业的特点和发展需求,政府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减免企业所得税的政策。

这一政策的实施鼓励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产业转型,培育了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高新技术企业。

四、税收优惠政策对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的影响1. 促进行业的创新和发展税收优惠政策的出台为云计算和大数据行业提供了更多的发展机遇,激发了企业进行技术创新和研发投入。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通知
【法规类别】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发文字号】国税发[2003]82号
【失效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2号――全文失效废止、部分条款失效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
【发布部门】国家税务总局
【发布日期】2003.05.29
【实施日期】2003.01.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关规定执行口径等问题的
通知
(国税发[2003]82号2003年5月29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国家税务局、地方税务局: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海关总署《关于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有关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00〕25号,以下简称《通知》)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进一步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税收政策的通知》(财税〔2002〕70号)先后发布后,一些地区反映有些政策存在执行口径不
1 / 1。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软件企业税收优惠政策解析
7
一、软件企业条件
3、拥有核心关键技术,并以此为基础开展经营活动,
且汇算清缴年度研究开发费用总额占企业销售(营业)
收入总额的比例≧6%;其中,境内研发费用占研究开发 费用总额的比例≧60% 研发费用口径:财税【2015】119号 销售(营业)收入:主营+其他(不含视同销售)
8
一、软件企业条件
4、汇缴年度软件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
14
一、软件企业条件
5、实际税负的计算
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1年第60号第二条第(二)款:
增值税税负率=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应纳税额 ÷本期即征即退货物和劳务销售额×100% 应纳税额=销项-进项(不能单独确认的,实务中按 收入比例确定) 税负率>3%,超过部分退税;低于3%,无退税
15
一、软件企业条件
收入总额的比例≧5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系统集
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 ≧40%),其中:软件产品自主开发销售(营业)收入 占企业收入总额的比例≧40%(嵌入式软件产品和信息 系统集成产品开发销售(营业)收入占企业收入总额的 比例≧30%)
9
一、软件企业条件
软件产品收入:财税〔2012〕27号第十六条,指软
13
一、软件企业条件
4、退还的增值税是否缴纳企业所得税
财税〔2012〕27号第五条:符合条件的软件企业按
照财税[2011]100号规定取得的即征即退增值税款,由 企业专项用于软件产品研发和扩大再生产并单独进行核 算,可以作为不征税收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从收 入总额中减除 注:其他企业销售软件产品退还的增值税有优惠?
2、主营业务为软件产品开发的企业,提供至少1个 主要产品的软件著作权或专利权等自主知识产权的有效 证明文件,第三方检测机构提供的软件产品测试报告 主营业务仅为技术服务的企业提供核心技术说明
相关主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重点软件企业税收优惠解读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鼓励并推动骨干和重点软件企业加快发展,根据《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发改高技[2005]2669号),国家发展改革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审核认定了2005年度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

(发改高技[2006]1040)。

根据《鼓励软件产业和集成电路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国发(2000)18号)的规定,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当年未享受免税优惠的,减按1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

《国家规划布局内重点软件企业认定管理办法》规定,重点软件企业除了要经认定机构认定以外,还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一)软件年营业收入超过1亿元人民币且当年不亏损;
(二)年出口额超过100万美元,且软件出口额占本企业年营业收入50%以上;(三)在年度重点支持软件领域内销售收入列前五位。

以上各项标准由认定主管部门审核认定。

认定主管部门为国家发改委、信息产业部、商务部和国家税务总局。

这里的免税优惠是指国发[2000]第18号中规定的:在我国境内设立的软件企业
可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

新创办软件企业经认定后,自获利年度起,享受企业所得税“两免三减半”的优惠政策。

重点软件企业的认定体现了国家对软件企业的政策扶持,和政府大力鼓励发展高科技含量的软件企业的倾向,被认定为重点软件企业的软件企业,可以凭认定证书向税务机关审定享受税收优惠。

另外需要注意的是:重点软件企业实行逐年认定制度,年度重点软件企业未通过下一年度认定的,下一年度则不再享受所得税优惠政策。

小编寄语:会计学是一个细节致命的学科,以前总是觉得只要大概知道意思就可以了,但这样是很难达到学习要求的。

因为它是一门技术很强的课程,主要阐述会计核算的基本业务方法。

诚然,困难不能否认,但只要有了正确的学习方法和积极的学习态度,最后加上勤奋,那样必然会赢来成功的曙光。

天道酬勤嘛!。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