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建筑合同中材料价格调整方案讨论
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
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会对合同双方产生什么影响?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是指在建筑工程合同签订后,由于市场供求关系、原材料价格上涨等原因,导致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价格发生上涨。
这种情况在实际工程中并不罕见,那么它会对合同双方产生什么影响呢?对于承包商来说,材料价格上调会直接增加其施工成本。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承包商需要在报价时预估材料价格变动的风险,并在报价中予以体现。
如果实际材料价格波动超过预期,承包商将面临成本超支的风险。
这可能会影响承包商的利润,甚至导致其亏损。
此外,材料价格上调还可能影响承包商的施工进度。
如果合同中没有关于价格调整的条款,承包商可能需要自行承担材料价格上涨带来的成本增加,这可能会导致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出现资金紧张,进而影响工程进度。
对于业主来说,材料价格上调可能会导致工程总投资增加。
在固定总价合同中,如果材料价格波动超过合同约定的范围,业主可能需要承担额外的费用。
这可能会影响业主的预算计划,增加其财务压力。
此外,材料价格上调还可能影响工程进度。
如果承包商因为材料价格上涨而出现资金紧张,可能会导致工程进度延误,进而影响业主的利益。
为避免或减轻材料价格波动对合同双方的影响,可以在合同中设置价格调整条款。
价格调整条款可以根据市场价格变动、材料价格指数等因素,约定材料价格的调整机制。
这样,当材料价格发生波动时,合同双方可以根据约定的调整机制进行价格调整,从而减轻双方的经济压力。
总之,建筑工程合同材料价格上调会对合同双方产生一定的影响。
对于承包商来说,可能会面临成本增加和利润受损的风险;对于业主来说,可能会导致工程总投资增加和工程进度延误。
因此,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波动的风险,并通过设置价格调整条款等方式,合理分配价格波动的风险。
在实际工程中,合同双方还应密切关注市场价格变动,及时采取措施,以减轻材料价格波动对工程的影响。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
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工程材料价格调整办法一、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在六个月以内,原则上不会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施工企业在投标时应考虑建筑材料价格的风险因素,及时了解建筑材料市场价格信息,增强防范意识和预测能力。
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价格调整的规定。
二、政府投资建设工程项目的工期在六个月以上,在施工期间,主要建筑材料价格的涨落所产生的价差,应本着实事求是、公平合理、共担风险的原则进行调整。
三、主要建筑材料的调价项目包括钢材(钢制品)、水泥、砼制品(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沥青、柴油和人工费。
四、主要建筑材料价格调整办法:1.材料价格调整事项应在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中明确约定。
2.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可以调整材料价格的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各方承担风险范围、幅度和调整办法,并依据同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投标报价的基准价格。
3.可调材料价格波动风险幅度约定为基准价的±5%。
对比材料采购当期《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从工程投标截止日到工程竣工期间波动幅度在基准价±5%以内的材料价格不作调整。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上涨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上的价差(如报价高于基准价的,高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可调材料采购当期信息价下跌超过基准价5%的,调整超过基准价5%以外的价差(如报价低于基准价的,低于部分应作扣除,最多扣到不调为止)。
4.施工期内,承包人采购主要材料的数量及日期应通过监理审核,确认用于本合同工程后报发包人审批,以此作为材料价格调整的依据。
对于已实施或正在实施的,且无法核定材料采购数量及日期的工程项目,材料价格调整办法是:依据投标有效期当月《工程造价信息》发布的材料价格信息确定可调材料的基准价格,测算施工期内各月材料信息价的平均增减幅度,如测算幅度超过基准价的±5%,调整超过基准价±5%的部分,调增调减的办法同第3条。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
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及相应对策随着材料价格的不断上涨,建筑合同的履行问题也随之而来。
本文将探讨材料价格上涨引发的建筑合同履行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背景介绍建筑行业是一个与各种原材料密切相关的行业。
近年来,随着供求关系、市场需求和国际贸易形势的变化,建筑材料的价格普遍上涨。
而在建筑合同中,材料成本是一个重要的指标。
因此,材料价格的上涨对建筑合同履行产生了重要影响。
二、建筑合同履行问题1. 成本压力增加随着材料价格的上涨,建筑企业在履行合同时面临着巨大的成本压力。
原定的采购计划可能无法得到有效执行,造成合同无法按时履行。
2. 利润减少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企业的成本增加,同时无法实时调整合同价格,使得企业的利润空间受到挤压。
这对企业的发展和经营带来一定的不利影响。
3. 供货不足由于材料价格上涨,一些供应商可能会选择暂停供货或减少供应量,以等待更好的市场机会。
这将导致建筑企业无法按时获取所需材料,进一步影响合同的履行。
三、应对策略1. 合理预估成本在起草建筑合同时,应充分考虑材料价格的波动性,并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合理预估材料成本的上涨幅度。
在合同中明确价格上涨的补偿机制,以减少建筑企业的风险。
2. 协商解决当材料价格上涨导致建筑合同无法履行时,建筑企业应与业主进行沟通和协商,寻找解决方案。
双方可以共同商讨是否调整合同价格、替换材料或延期履行等方式,以达成共识。
3. 多渠道采购建筑企业在采购材料时,可以通过拓宽供应渠道的方式来应对材料价格上涨。
寻找更多的供应商,进行多方比较,选择更具竞争力的供货方,以确保材料的供应稳定性。
4. 合理控制风险在合同签订之前,建筑企业可以与供应商达成协议,明确双方对涨价因素的控制策略。
例如,可以约定在材料价格上涨超过一定幅度时进行重新谈判,以减少合同的风险。
5. 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与可靠的供应商建立长期合作伙伴关系,有利于建筑企业在材料价格上涨时获得更好的支持和优先供应。
材料价格调整争议处理深讨
4568×(9.1%-5%)=187.288元/吨(3)钢材HRB400补差价20×187.288=3745.76元发包方对此提出异议,认为计算失误,并修正了承包方的计算。
其计算如下(4650-4261.53)/4261.53≈9.11%>5%(风险判定)4261.53×(9.11%-5%)=175.15元/吨(补差单价)20×175.15=35.3元(合计差价)问题2:发、承包双方在合同履行过程中,签证了某品牌花岗岩板材456元/㎡。
工程进入结算审计阶段时,审计人员提出同类材料市场价格为416元/㎡,要求发、承包方重新定价。
2.1 案例解读本安全提出两个问题,一是材料价格调整问题,二是材料价格确定权限问题。
这两个问题在工程结算过程中,经常出现争议,具有普遍性。
该案例专用合同条款对材料价格调整的约定非常清楚,同时,还明确了材料价格涨价后发、承包方风险分担界线。
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与计价表(详见表1)中项目特征描述内容全面、要素齐全,如钢材型号、接头形式、接头数量,一目了然,凡涉及造价因素的特征都描述清楚了。
另外,招标控制价和投标报价相关表格齐全,内容填写不遗漏、不空缺,为工程结算、材料价格的调整提供了基础性数据。
2.2案例分析2.2.1 关于问题1的分析首先,要明确如下概念。
综合单价是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或措施清单项目所需的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和利润,以及一定范围内的风险费用;材料费用是指完成一个规定计量单位的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所需主材和辅材或所有材料的费用;材料价格仅指材料的单价。
其次,要分清综合单价、材料费、材料价格三者之间的关系;三者之间是组成与被组成的关系,即综合单价包含了材料费,材料费包含了材料价格。
承包方在计算材料涨价风险范围时,把材料费当作材料价格,并把直螺纹套筒和材料损耗量均计算在内,偷换了概念,与合同的约定不相符。
工程合同中对材料调整价格的约定
工程合同中对材料调整价格的约定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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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价差调整
建筑工程价差调整在建筑工程的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行情的波动或其他因素的变动,导致项目的成本发生变化,为了保证工程的正常进行和双方的利益,往往需要进行价差调整。
本文将就建筑工程中的价差调整进行探讨,并提出一些建议。
一、价差调整的定义与原则价差调整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市场行情等因素引起材料价格或劳务价格的波动,导致施工成本产生变动,需要根据合同约定进行相应的调整。
价差调整的原则是基于公平、合理和双方自愿的原则,确保双方利益的平衡。
二、价差调整的程序1. 双方协商议定价差调整事项:当出现施工成本波动的情况时,承包商和业主首先需要进行面对面的协商,讨论需要进行价差调整的具体事项,如涨价幅度、调整时点等。
双方应以合同为依据,充分考虑市场行情、供求状况和双方的实际情况,确保调整的公平和合理。
2. 编制价差调整报告:在双方协商一致后,承包商应当编制详细的价差调整报告,报告应包括调整的原因、调整的依据和具体的调整计算过程等信息。
报告需要经过承包商和业主双方认可,并加盖公章,以便后续工作。
3. 相关部门审核:价差调整报告在双方确认后,应提交给相关部门进行审核。
审核部门需要对报告的真实性和合理性进行审查,确保调整的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
4. 正式签订补充合同:经过审核后,承包商和业主应当根据价差调整报告的结果,正式签订补充合同,明确调整后的价格、时间和相关责任等内容。
补充合同应经双方盖章,具备法律效力。
三、价差调整的注意事项1. 双方沟通合作:在价差调整的过程中,承包商和业主应加强沟通,保持良好的合作态度。
及时更新项目进展情况、供应商价格变动等信息,确保双方能够及时做出调整,减少不必要的误解和纠纷。
2. 规范操作程序:在价差调整的过程中,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操作,确保程序的规范和合法性。
避免以个人意志擅自进行调整,导致违约或其它问题。
3. 保留相关证据:在价差调整的过程中,双方应保留好相关的证据材料,如价格变动通知、订购记录等。
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及其应对策略摘要:材料价格波动对现代建筑项目工程造价具有重要影响,因此为了有效应对波动风险,必须严格把控工程合同签订环节、做好材料市场价格调查工作以及做好套期保值工作等,从而规避价格波动的影响以及提升项目工程的经济效益。
基于此,本文阐述了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特点,对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及其应对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从而保障建筑项目工程的经济效益。
关键词:工程造价;材料价格;波动;特点;影响;应对策略;随着我国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建筑市场活跃度越发增强,建筑材料的品种和生产厂家正在不断增多,价格变化受市场的影响也越来越大。
在这种价格变动大、差异性表现强的大环境下,合理制定材料价格,有效管理材料价格对工程造价尤为重要。
因此需要及时对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信息进行采集,并结合市场材料变动规律进行相应调整,确保造价的有效性,避免造价盲目问题。
合理的对价格变动进行调查还有助于企业的投资策略的调整。
基于此,以下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影响及其应对策略进行了探讨分析。
1.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特点分析现代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建筑材料主要包括钢筋、水泥、砂石等。
目前建筑材料核算主要是采用预算定额的差价和算法,即在预算基础上根据市场价格进行减差和补差,因此工程总造价与材料市场变动的表现结合十分紧密。
而且建筑材料费用主要是有材料、人工和运费等构成,建筑市场的材料价值主要通过一下形式制定:第一、由地方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市场信息价,以此来实现政府对于建筑材料市场价格的宏观调控;第二、材料供应商和生产商根据市场真实的交易情况发布材料市场价格;第三、材料供应商通过对材料、人工和运费的综合计算下给出的材料价格预算。
建筑材料的价格波动会对工程造价产生直接影响,而建筑材料价格的变动主要是受市场状况和地区经济发展水平影响的,就建筑项目工程造价中的材料价格波动的特点来看,主要呈现两方面特征:第一,不均衡性。
关于项目开工日期延后材料价格调差问题讨论
关于项目开工日期延后材料价格调差问题讨论【摘要】:本文通过实际工作中遇到的因建设单位原因导致项目开工日期延后引起的材料调差争议问题,结合该项目施工合同以及省市关于材料调差问题等相关约定对该问题进行了分析,最终得出一致解决方案,确保该项目结算审核顺利结束。
【关键词】:建筑工程;工期延误;材料调差;结算审核1.案例背景某国有投资(国有资金100%)住宅小区项目,建设地点:江苏省,总建筑面积约15万平方米,于2017年4月采用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某建筑公司为中标单位,计划工期为650日,招标基准价为2017年1-2月《XX工程造价》,清单规范执行《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本工程采用“固定单价”合同,除招标文件和合同约定允许调整外,其余的综合单价不作调整。
本项目招标文件约定计划开工日期为2017年5月20日。
以该项目XX号楼主体材料(砼、钢筋、砌体)调差为例,该楼栋实际开工时间为2018年5月17日,主体验收时间为2019年1月30日。
项目竣工验收证明质量为“合格”。
2.争议焦点结算审核过程中,关于材料价格调差双方对招标文件和施工合同相关条款有不同的理解,具体如下:施工单位:本项目结算材料价格调差应调整两次,第一次按投标计划施工期平均价与招标基准期调差后计取相关费用,第二次按实际施工期平均价与投标计划施工期平均价调差后计取相关费用;审核单位:本项目结算材料价格调差应按建设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条款约定调整,即按实际施工期间平均价与招标基准价进行一次调差后计取相关费用。
针对以上存在争议,本项目材料价格调差应如何执行?3.问题分析针对以上两种理解,现对本项目材料价格调差进行分析。
施工单位要求按两个阶段调整,主要因为招标文件、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关于材料价格调差条款与苏建价[2008]67号《关于加强建筑材料价格风险控制的指导意见》约定不一致。
以下从投标计划施工期与招标基准期材料价格调差、实际施工期与投标计划施工期材料价格调差两个阶段(招标基准期:2017年1-2期;投标计划施工期:2017年第6期至2018年第1期;实际施工期:2018年第6期至2019年第1期)进行分析:3.1第一阶段:投标计划施工期与招标基准期材料价格调差3.1.1本项目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及其附件关于材料价格调差的约定为:施工期内主要材料价格发生下列变化时,其价格变化可纳入合同价款的调整。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案范本
工程合同价格调整方案范本工程名称项目自开工以来,受到市场环境的影响,原材料和人工成本出现了不同程度的波动。
为了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制定本价格调整方案。
一、价格调整原则1. 公平公正:价格调整应基于实际市场情况,确保甲乙双方的利益不受损害。
2. 透明可查:所有调整的价格应有明确的依据和计算方法,确保过程的透明度。
3. 灵活机动:根据市场变化及时调整,避免因价格问题影响工程进度。
二、价格调整范围本价格调整方案适用于以下情况:1. 原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2. 人工成本变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
3. 法律法规或政策性调整导致成本变化。
三、价格调整流程1. 甲方应及时向乙方通报可能影响工程成本的市场信息。
2. 乙方在发现成本变动时,应主动收集相关证据,并向甲方提出价格调整申请。
3. 甲乙双方应共同核实成本变动的事实性和合理性。
4. 经双方确认后,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价格及生效时间。
四、价格调整计算方法1. 原材料价格调整:根据市场价格指数变化,按照合同约定的计算公式进行调整。
2. 人工成本调整:参照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布的最低工资标准或行业平均工资变动情况进行调整。
3. 其他成本调整:根据实际情况,双方协商确定调整幅度。
五、后续管理与监督1. 甲乙双方应建立价格调整信息共享机制,确保信息的及时更新和准确传递。
2. 乙方应定期向甲方报告工程进度和成本控制情况。
3.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成本控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价格调整过程中出现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依法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其他事项本价格调整方案作为原工程合同的补充,与原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解决。
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范本
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范本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范本一、合同双方基本信息甲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乙方:地址: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二、各方身份、权利、义务、履行方式、期限、违约责任1. 甲方承诺在建筑工程施工期间提供所有必要的施工材料,乙方按照合同约定的价格向甲方支付相应的材料费用。
2. 如果因为市场价格波动或其他因素导致材料价格发生变动,乙方有权根据实际情况对合同约定的材料价格进行调整。
甲方必须认可乙方提出的价格调整方案并签署相关协议。
3. 双方应当在价格调整方案签署后立即执行,保证施工进度和工期不受影响。
4. 如果甲方不能按时供应材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补偿乙方的所有损失。
如果乙方未能按时支付相关费用,则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并支付甲方所需的逾期费用和相关经济损失。
5. 在价格调整期间,乙方应遵守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和法律义务,不得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三、明确各方的权力和义务1.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1)保证材料的安全、质量和数量以满足施工需要;(2)按照签订的合同约定交付施工材料;(3)按照合同约定保证材料价格合理、公正、合法。
2.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1)有权监督甲方提供的材料质量,如发现质量不符,有权要求重新提供;(2)按照合同约定支付材料费用;(3)按照实际情况提出价格调整方案,并要求甲方认可并签署相关协议;(4)按照合同的约定保证支付相关费用的准时和完整;(5)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在价格调整期间遵守与此合同有关的所有法律规定和法律义务,不得违反中国的相关法律法规。
四、明确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在此合同项下,双方均应遵循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并认可此合同的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以上为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范本,如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在此基础上进行调整和修改。
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及调整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及调整方法摘要:建设工程造价中的材料费,占整个工程造价的60%以上,在装饰工程中占80%以上。
所以,材料费的准确与否,对工程造价的准确性影响至关重要。
本文将结合工程实例,对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探讨调整方法。
关键词:材料结算,价格偏高,原因,调整建筑工程成本中材料费的比重占60%以上,因此材料费成本的控制是实现目标成本的关键,加强材料成本的控制是提高工程施工利润最有效、最直接的一项工作手段。
但是,在实际工程中,材料价格常常偏高,严重影响了整个工程造价。
因此,加强对建筑工程材料结算价格偏高的原因及调整方法的研究,有利于对材料费用的控制。
1、材料费中材料价格不实的主要表现1.1甲供材料工作内容不清,造成价格不实按照公司的物资供应管理流程,工程主要材料应由甲供,比如铝合金门窗制作安装,通常我们认可的市价普遍都包括现场安装费。
但实际施工中,有些是供货商没有进行现场安装,而仍按含安装费的价格进行调差,有些是供货商进行了现场安装,而总承包单位在结算时又计取了安装费。
两种结果都造成了该材料价格以至该此项造价的虚增。
诸如此类的材料还有防盗门、屋面吊顶及新型建材。
其品种、规格呈日益递增的趋势。
1.2甲供材料范围不清,手续不全相当一部分工程对甲供材料的范围在合同中只列主要材料,而没有详细清单。
工程结算时,施工单位把应甲供材料未按甲供,造成结算价格不实。
1.3实物质量与价格不符,以次充好这主要是在总承包项目中,施工单位包工、包料,工程施工前,甲方需认定自购材料的价格和质量,但由于这部分材料品种杂、规格多,材质不易鉴别等因素影响,加之甲方相关人员在认质认价的幌子下,事先与供应商谈定价格,从中牟利,而后指定乙方使用,乙方在采购中以次等的同规格产品代替,或在原定价格的基础上,再虚加单价,作为市场购价,从而造成材料价格不实。
由此可以看出,工程审计核定签证量的工作,其难度和工作量都很大,再加上有些单位现场管理内部控制不全,有关人员不配合,使得审计人员在做审计结论时左右为难,既增加了审计风险,也影响了审计质量。
施工管理合同调价
施工管理合同调价是指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市场行情、政策调整等因素发生变化,导致合同价款需要进行调整的行为。
合同调价是保障合同双方利益,实现合同公平、公正、合理的重要手段。
本文将从施工管理合同调价的原因、调价程序、调价方法等方面进行探讨。
一、施工管理合同调价的原因1. 市场行情变化:建筑材料、设备价格的波动,人工费用的上涨等,导致合同价款需要调整。
2. 政策调整:国家政策、法规的变化,如税收政策、环保政策等,可能对合同价款产生影响。
3. 工程变更:在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设计变更、工程量增减等原因,导致合同价款需要调整。
4. 不可抗力因素:如自然灾害、社会动荡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况,导致合同价款需要调整。
5. 合同约定: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约定了调价条款,如物价波动、政策调整等情况下,合同价款的调整。
二、施工管理合同调价程序1. 合同双方依据合同约定,协商确定调价事项。
2. 合同双方共同组成调价小组,负责具体调价工作的组织实施。
3. 调价小组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变更、增减工程量等进行核实,确定调整金额。
4. 合同双方根据调价小组的调整金额,签订《合同价款调整协议》。
5. 合同双方按照《合同价款调整协议》执行,调整合同价款。
三、施工管理合同调价方法1. 单价调整法:根据市场行情变化,调整建筑材料、设备、人工等费用的单价,计算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2. 总价调整法:根据合同约定比例,对合同总价进行调整。
3. 实际成本法:根据实际发生的成本,如变更工程量、增减工程等,计算调整后的合同价款。
4. 系数调整法:根据合同约定系数,对合同价款进行调整。
在实际操作中,合同调价应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充分考虑市场行情、政策调整等因素,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
同时,合同双方要加强对合同履行过程中的沟通与协作,预防和化解合同纠纷,实现合同目标。
总之,施工管理合同调价是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一种正常现象,合同双方要正确对待,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通过公平、公正、合理的调价程序和方法,确保合同双方的权益。
九个与材料费调差有关的问题梳理
九个与材料费调差有关的问题梳理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工程价款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具使用费、企业管理费、利润、规费和税金。
在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签订后,工程项目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材料费调整文件后,合同约定的材料费能否调差呢?依据法律,并参考笔者阅读的1990篇最高人民法院审理建设工程合同纠纷案件的裁判文书及部分地方司法指导性文件,笔者从9个方面梳理了材料费调差的法律问题,供参考。
一、合同有效,约定材料费调差的,从其规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约定材料费调差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材料费调整文件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按照约定进行材料费调差。
二、合同无效,约定材料费调差的,可以参照约定执行。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约定材料费调差的,能否参照约定执行呢?《民法典》第七百九十三条第一款规定,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是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合同关于工程价款的约定折价补偿;依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的通知》(建标[2013]44号)第一条第(一)项规定,工程价款包括材料费;故虽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无效,但建设工程经验收合格的,可以参照约定执行材料费调差。
三、合同有效,约定材料费不予调差的,从其约定。
建设工程施工合同有效,约定材料费不予调差的,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材料费调整文件后,依据《民法典》第五百零九条第一款规定,按照约定不予调差。
比如在中国华冶科工集团有限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再审审查与审判监督民事裁定书((2020)最高法民申482号)中最高人民法院认为,关于超运距、材料调价、人工调价的问题。
涉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专用条款“六、合同价款与支付”约定:“本合同价款采用固定单价合同方式确定。
固定单价(综合单价)包含的风险范围:工程的不可预见性及市场因素(投标人已经按招标文件要求,在投标报价中考虑了相应的风险费用)。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
工程合同价怎么调整一、合同价调整的原则1. 合同价的调整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 任何调整都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作为合同的补充文件。
3. 调整的价格变动应基于市场实际情况和合同约定,不得随意提高或降低。
二、合同价调整的情形1. 工程量变更:由于设计变更、项目需求调整等原因导致的工程量增减,应根据合同中的约定进行调整。
2. 材料价格波动:若材料价格波动超出合同约定的范围,可按照市场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3. 法律法规变化:新的法律、法规导致成本增加或减少时,合同价应做相应调整。
4. 其他情形:如遇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成本变化,双方应协商解决。
三、合同价调整的程序1. 提出申请:当出现需要调整合同价的情形时,施工方应及时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说明调整的理由和依据。
2. 审核评估:甲方收到申请后,应在约定时间内进行审核评估,必要时可委托第三方进行评审。
3. 协商确定:甲乙双方根据评审结果,通过协商确定最终的调整金额和方式。
4. 签订补充协议:双方达成一致后,应签订书面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合同价及相关条款。
四、注意事项1. 所有调整必须基于合同约定和实际情况,不能单方面决定。
2. 调整过程中的沟通应保持透明,避免误解和争议。
3. 调整后的合同价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公平竞争原则。
五、结语工程合同价的调整是建设项目管理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关系到工程质量和投资效益。
因此,双方应在合同签订之初就对可能出现的调整情况进行充分的预见和约定,以便在实际操作中能够高效、公正地处理各种情况。
通过以上范本内容,希望能够为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提供一定的参考和帮助。
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
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方案
甲方:(名称、住所)乙方:(名称、住所)
鉴于甲乙双方签订了建筑工程合同,现双方根据实际情况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价格调整原因
因市场行情变化,导致建筑合同材料的价格发生变化,本合同价格需要做出相应的调整。
第二条调整方式
本合同中涉及到的相关材料价格以市场行情变化为基础,计算调整幅度,并按照约定的方式进行价格调整。
第三条调整结果
本合同材料价格调整之后,甲方、乙方双方所承担的合同责任和义务不发生变化。
第四条生效日期
本合同材料价格调整自(日期)起生效。
第五条法律效力
本合同材料价格调整协议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和双方签订的建筑工程合同而制定的,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
第六条争议解决
如本协议的履行发生任何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如果无法协商解决,则按照合同签订地的仲裁机构进行仲裁。
第七条其他条款
本合同材料价格调整所约定的其他条款,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双方应认真履行。
第八条签字盖章
本合同材料价格调整协议,经双方协商一致,签署盖章后生效。
甲方:(签名)签字日期:乙方:(签名)签字日期:。
工程合同材料调价
工程合同材料调价---工程合同材料调价条款甲方(业主):_____________乙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鉴于双方于____年__月__日签订了《__________工程项目合同》(以下简称“原合同”),现因市场价格波动等原因,需对原合同中的部分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特订立本调价协议(以下简称“本协议”)。
一、调价原则1. 材料调价应基于公平、合理的原则,确保双方权益不受损害。
2. 调价范围仅限于原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包括劳务费、机械使用费等其他费用。
3. 调价应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执行,不得违反国家的价格管理规定。
二、调价材料范围本协议所涉及的调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木材、电线电缆、管材管件、油漆涂料等主要建筑材料。
三、调价基准1. 调价基准为原合同签订时的材料预算价格。
2. 若市场价格高于或低于原合同预算价格的5%,则启动调价机制。
四、调价计算方法1. 材料调价金额=(现行市场价格 - 原合同预算价格)× 材料实际使用量。
2. 现行市场价格以乙方采购材料的正规发票或有效凭证为准。
五、调价程序1. 乙方应在发现材料价格变动达到调价条件时,及时书面通知甲方。
2. 甲乙双方应在接到通知后的__个工作日内共同核实材料价格,并确认调价金额。
3. 经双方确认后,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的规定进行调价,并相应调整工程进度计划。
六、其他事项1. 本协议一旦生效,即成为原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2. 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依法申请仲裁或提起诉讼。
3.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年__月__日---。
工程合同中材料涨幅调整
工程合同中材料涨幅调整【合同名称】建设工程材料价格调整条款【合同编号】______________【甲方】(填写甲方单位名称)【乙方】(填写乙方单位名称)鉴于甲乙双方就__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建设工作达成合作意向,现就工程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事项达成以下协议:一、材料价格调整原则1. 本合同所指的材料包括工程建设过程中使用的所有材料、设备及构件。
2. 材料价格调整应基于市场价格变动的实际情况,确保调整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3. 材料价格调整不得作为变更工程质量、工期和安全标准的理由。
二、材料价格调整范围1. 当材料价格上涨或下降幅度超过合同约定的比例时,方可进行价格调整。
2. 调整范围包括但不限于钢材、水泥、砂石等主要建筑材料。
三、价格调整计算方法1. 材料价格调整计算公式为:调整后价格 = 原合同价格 ×(现行市场价 / 合同签订时的市场价)。
2. 市场价以双方认可的权威机构发布的市场价格信息为准。
3. 调整金额应在下一次支付周期中予以体现。
四、价格调整程序1. 乙方应在发现材料价格变动达到调整标准后的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出书面调整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2. 甲方在收到乙方申请后的10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核并书面回复是否同意调整及调整的具体金额。
3. 双方应在确认调整金额后的5个工作日内签署补充协议,明确调整后的价格及其他相关事宜。
五、其他约定1. 若因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变动导致材料价格发生变动,双方应根据实际情况协商解决。
2. 本价格调整条款是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 任何一方不得擅自修改本条款内容,所有修改均需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六、争议解决如双方在本条款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提交至合同签订地的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或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生效条件本价格调整条款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规定
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规定建筑合同材料价格调整规定甲方(承包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供货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一、基本信息1.1 双方均为依法成立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经营资格和能力。
1.2 本合同的订立、履行及争议解决均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共同约定的规定。
二、身份、权利和义务2.1 甲方负责对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进行采购,并确保采购的材料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2.2 乙方负责提供符合合同约定的材料,并确保材料的数量、质量和交货期限符合合同约定。
2.3 双方应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支付方式进行交易。
如因价格波动等原因,需要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的,应按照本合同的规定进行调整。
2.4 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质量不符合要求、数量不足或延迟交货,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5 如甲方未按照约定时间支付款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三、材料价格调整规定3.1 如发生以下情形,乙方有权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1)该材料的市场供求情况发生变化,造成价格波动;(2)国家相关政策、法规等发生变化,对该材料的生产、运输、销售等产生影响;(3)该材料的原材料价格、人工费用等成本因素发生变化。
3.2 当乙方认为需要对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3.3 双方应在商议后,协商确定价格调整幅度和时间,并以书面形式确认。
四、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4.1 本合同的签订、履行和解释应受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任何违法行为均应承担法律责任。
4.2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出现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4.3 本合同条款具有法律效力和可执行性,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约定,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可向有关部门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五、其他5.1 本合同一式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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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建筑合同中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的讨论摘要:材料价格调整一直是建筑合同执行过程中的争议不断的话题,目前建筑市场中,广泛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即合同一旦签订后,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而工程的实施一般需要比较长的一段时间,少则几个月,多则甚至几年才能完成,其间材料价格的不确认性最为突出,往往成为合同争议的焦点,以下描述将围绕材料价格调整展开。
关键词:造价、材料价格、调整
工程造价主要是由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组成的,而其中材料费所占的比例一般有60%~70%之多,因此材料价格取定的高低将会直接影响到工程建设费用。
而事实上,在实际施工时使用的价格,是不会静止不动的,特别是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各种建筑材料将会随着国家政策调整因素、地区差异、时间差异、供求关系等状况的变化而处于经常的波动状态之中,无论价格是上涨或下落,其波动是经常的、绝对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
然而,目前建筑市场中普遍采用的合同类型为固定总价合同(即总价包干合同),合同约定所有价格一律不予调整,此类合同表面上看更有利于业主控制工程造价,但在合同执行过程中一旦材料出现大幅波动,业主就会陷入僵局。
倘若材料价格大幅上调,造成承包商无法承担,则承包商通常以停工作为威胁,迫使业主调整材料价格,而当发生类似情况时,多数业主都会做出调价的让步;相反的,当出现材料价格大幅下降的情况时,价格下降的幅度通常会被
作为利润,顺理成章地收入承包商的囊中。
由此可以看出,在总价包干合同的执行过程中,业主非但没有成功地将材料涨价的风险转嫁给承包商,相反地,却为材料价格下调的利润买了单,因此在合同中制定材料价格调整方法则成为了当务之急。
建筑市场中的材料价差调整通常采用以下几个方法:
(1)按实调整(抽样调整法):按实调整法是工程项目所在地材料的实际采购价(业主和承包商双方核定后)按相应材料定额预算价格和定额含量,抽料抽量进行调整计算价差的一种方法。
按下列公式进行:
某种材料单价价差=该种材料实际价格(或加权平均价格)-定额中的该种材料价格
注:工程材料实际价格的确定包括:
①参照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定期发布的全部材料信息价格。
②建设单位指定或施工单位采购经建设单位认可,由材料供应部门提供的实际价格。
某种材料加权平均价=∑xi×ji÷∑xi(i=1~n)
式中: xi ----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数量;
ji ----材料不同渠道采购供应的价格;
某种材料价差调整额=该种材料在工程中合计耗用量×材料单价价差
按实调差的优点是补差准确,计算合理,实事求是。
由于建筑工程材料存在品种多、渠道广、规格全、数量大的特点,若全部采
用抽量调差,则费时费力,繁琐复杂。
(2)综合系数调差法:综合系数调差法是直接采用当地工程造价管理部门测算的综合调差系数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一种方法,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调整系数=∑(各种材料价差)×k1×k2
式中 k1----各种材料费占工程材料的比重
k2----各类工程材料占直接费的比重
单位工程材料价格调整金额=综合价差系数×预算定额直接费综合系数调差法的优点是操作简便,快速易行。
但这种方法过于依赖造价管理部门对综合系数的测量工作。
实际中,常常会因项目选取的代表性,材料品种价格的真实性、准确性和短期价格波动的关系导致工程造价计算误差。
(3)按实调整与综合系数相结合的方法:据统计,在材料费中三材价值占68%左右,而数目众多的地方材料及其他材料仅占材料费的32%。
而事实上,对子目中分布面广的材料全面抽量,也无必要。
在某些地方,根据数理统计的a、b、c分类法原理,抓住主要矛盾,对a类材料重点控制,对b、c类材料作次要处理,即对三材或主材(即a类材料)进行抽量调整,其他材料(即b、c类材料)用辅材系数进行调整,从而克服了以上两种方法的缺点,有效提高工程造价准确性,将预算编制人员从繁琐的工作中解放出来。
(4)价格指数调整法:价格指数调整法是按照当地造价管理
部门公布的当期建筑材料价格或价差指数逐一调整工程材料价差的方法。
这种方法属于抽量补差,具体做法是先测算当地各种建材的预算价格和市场价格,然后进行综合整理定期公布各种建材的价格指数和价差指数
计算公式为:
某种材料的价格指数=该种材料当期预算价÷该种材料定额中的取定价
某种材料的价差指数=该种材料的价格指数-1
价格指数调整法的优点是能及时反映建材价格的变化,准确性好,适应建筑工程动态管理。
由于工程实施过程中,几乎所有材料的价格都在不断变化中,若将所有价格波动的材料全部列入调价范围内,则需要耗费大量的人力和时间。
如何制定一套操作简单且公平合理的材料调整方案?经搜集天津、北京地区一些大型项目相关信息及当地政府发布的材料调价指导性文件(即:北京-京造字[2008]4号文件,天津市-建筑[2008]20号、建筑[2008]881号文件),对比分析如下:
1、调价材料范围:
项目:土建承包项目多以调整主材如钢筋、砼为主,机电、幕墙合同多以调整主材如钢材、铜、铝的价格为主;
政府文件:钢材、木材、砂石、水泥、预拌砼、钢筋砼预制构件、沥青砼、电线、电缆均列入调价范围;
目前市场上普遍认可的调价材料是占建筑成本最大比例的钢筋
和砼,此调整范围更适用于以土建工程为主的合同,而对于以机电工程为主的合同而言,铜材和钢材却是最敏感元素,尤其是近年来铜价一直处于不稳定的波动状态使得合同争议频繁,因此政府的调价范围虽广,但具有广泛的适用性。
因而,采取哪些调价材料应视具体的合同而定;
2、调整幅度限制:
项目:以超出±3%~±5%居多,
政府文件:北京:超出±3%~±6%区间;天津:由发包人和承包人在合同中约定,无具体数字区间限定。
3、用量计取:
项目:有的按进场材料量计取,也有的按工程量计取,说法不一;
政府文件:按调整期内完成的相应工程量计取;
上述两项内容,以政府文件更加公平合理。
在工程实践中有个别承包商将不用于本工程的材料堂而皇之地运进现场,经业主工作人员进场登记后,又伺机地将其偷运出场。
政府文件的规定可以有效避免此类事件给业主造成的损失。
4、措施钢筋是否调整:
由于措施钢筋用量较少,所以项目与政府文件基本一致,多数不调整。
5、基础价及现行价依据:
项目:采用当地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造价信息,但使用造价信息中公布的材料,或材料价格指数,说法不一;
政府文件:采用当地造价信息的价格。
基础价约定:
项目:差别较大,有的以材料价指数为标准,也有的以中标当月造价信息中准价,有的以最终回标当月信息中准价,有的以工程量清单中材料价格,还有的约定单价,等等;
政府文件:按投标报价和投标报价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中较高的那个单价;
相比之下,政府文件的规定更具有客观性。
现行价约定:
项目:多数以造价信息的材料价格或价格指数为准,但时间不尽相同;
政府文件:按施工期对应的造价信息价格确定;
由于材料从下订单交款到工厂加工完成、及成品运至现场、施工完成,这期间的环节错综复杂,且变数较多,很难确定一个永恒不变的时间限制,事实上施工当期的材料信息价格既不是材料进场时的市场价格,也不是承包商购买材料时的市场价,采用哪个时间段只能视各自情况而定。
价格增减幅度:
项目与政府文件基本一致,均采用以下公式:
价格增减幅度=(现行价-基础价)/基础价*100%
利润、管理费及税金
项目:大多不计取税金;
政府文件:增减金额不计取利润、管理费,仅计取税金;
交税是公民的基本义务,承包商自行垫付税款的要求是不合法的,因此政府文件规定更合理。
综上所述,材料价格调整是业主无法回避的合同纠纷,制定公平合理的材料价格调整方案是业主招标时须特别慎重考虑的问题,以上内容是通过市场调查,并结合本人工作实践分析得出的,供大家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