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学校务会会议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组织1.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务主任、总务主任、德育主任、教科研主任、年级组长、教研组长等学校班子成员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2. 校务会议的召开时间: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特殊情况,可临时召开。
三、会议内容1. 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及总结。
2. 研究和解决学校教育教学、教科研、德育、体育、卫生、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3. 审议学校财务预算、决算及经费使用情况。
4. 审议学校人事任免、教师职务评聘、职称评定等工作。
5. 研究学校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教学评价等方面的问题。
6. 审议学校基础设施建设、设备购置、维修保养等工作。
7. 研究学校招生、考试、学生资助、学生奖惩等方面的问题。
8. 研究学校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意识形态工作等方面的问题。
9. 审议学校工会、团委、学生会等群团组织工作。
10. 审议其他需要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四、会议程序1. 校长或指定副校长主持会议,宣布会议议程。
2. 各部门负责人汇报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3. 校务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4. 校长或指定副校长总结会议,布置工作任务。
五、会议纪律1. 校务会议应按时召开,参会人员应提前10分钟到达会场。
2. 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汇报,积极发表意见和建议。
3.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玩手机、大声喧哗等。
4. 未经允许,不得录音、录像。
5. 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及时上报校长审批。
六、会议记录与存档1. 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真实、准确记录会议内容。
2. 会议纪要由办公室负责存档,归入学校档案。
七、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行政办公室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中学校务会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管理,提高学校工作效能,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会议性质学校校务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负责学校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监督,是学校管理的核心。
三、会议组织1. 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副校长、工会主席、各科室负责人及有关人员参加。
2. 校务会议的召开时间、地点、议程等由校长决定,或根据工作需要临时召开。
3. 校务会议的纪要由秘书处负责整理,并及时报校长审批。
四、会议内容1. 讨论和决定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总结。
2. 研究和决定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师资队伍建设等工作。
3. 审议学校经费预、决算报告,讨论学校财务收支情况。
4. 审议学校机构设置、人事调整、职称评聘等工作。
5. 讨论学校校园建设、设备购置、维修等重大事项。
6. 研究学校招生、招生考试、学籍管理等事项。
7. 讨论学校安全稳定、后勤保障等工作。
8. 审议学校重大改革方案、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
9. 审议学校教职工的绩效和福利分配,研究对教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
10. 审议其他需要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
五、会议纪律1. 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2. 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认真听取发言,积极建言献策。
3. 会议期间,手机等通讯工具应调至静音状态。
4. 不得在会议期间吸烟、饮酒。
5. 会议结束后,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决定,认真履行职责。
六、会议监督1. 校务会议的召开情况、会议内容、会议决议等应及时向全体教职工通报。
2. 校务会议的决策和执行情况,由校长办公室负责监督。
3. 对违反会议纪律、不执行会议决议的,将严肃追究责任。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校长办公室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中学校务会会议制度
中学校务会会议制度一、会议目的与原则1.1 会议目的:为了加强学校内部沟通,提高工作效率,对学校重大事务进行审议和决策,特制定本会议制度。
1.2 会议原则: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充分发扬民主,广泛听取意见,保证决策的科学性和公正性。
二、会议组织与召开2.1 会议由校长或校长委托的副校长主持。
2.2 会议定期召开,每学期至少召开两次,遇有重要事项可随时召开。
2.3 会议召开前,应提前通知各参会人员,并告知会议时间、地点和议程。
三、会议参与人员3.1 参会人员包括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
3.2 根据会议议题需要,可邀请教师代表、学生代表或其他相关人员列席会议。
四、会议议程与议题4.1 会议议程由主持人提前确定,并通知参会人员。
4.2 议题应明确、具体,涉及学校重大事务的议题应提前进行调研和论证。
五、会议纪律与秩序5.1 参会人员应准时到场,不得迟到、早退。
5.2 会议期间,应保持安静,不得交头接耳、随意走动。
5.3 手机应调至静音或震动模式,不得在会议期间接听电话。
六、会议记录与报告6.1 会议应指定专人进行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参会人员、议题、发言要点和决策结果等。
6.2 会议结束后,应及时整理会议纪要,并分发给参会人员。
6.3 对于会议决策的执行情况,应定期进行检查和报告。
七、会议决策与执行7.1 会议决策应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经三分之二以上参会人员同意方可通过。
7.2 会议决策应具有可执行性,相关部门和人员应认真执行,确保决策落到实处。
7.3 决策执行过程中如遇问题或困难,应及时向会议主持人汇报,寻求解决方案。
八、会议效果评估与改进8.1 会议结束后,应对会议效果进行评估,总结经验教训,发现问题并提出改进措施。
8.2 评估内容包括会议组织、参与人员表现、决策质量和执行效果等。
8.3 改进措施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旨在提高会议效率和质量,促进学校工作的顺利开展。
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小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一、为贯彻落实县教育局文件精神,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相关文件精神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委会)的出席人员范围:全体校委会成员。
二、校委会每学年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委会召开时需有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委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2、校长提交校委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1.校委会召开前(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委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县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委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委会议的贯彻和督办1.校委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六、校务会议纪律1.校委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
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2.校长主持校委会议,要充分发挥与会人员的积极性,广泛讨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共同意见达成时做出决定,不能将主持会议的职责变成个人说了算的特殊权力。
槐阳中学校务会议制度及议事规程
槐阳中学校务会议制度及议事规程为了进一步深化校长负责制,更好地对学校重大项目和日常工作定期进行讨论与决策,并负责实施督查与反馈总结,促进各部门协调运转,确保学校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校务会议制度。
一、校务会议的人员组成1、根据学校的规模,校务会议的人员组成一般为7--9人左右;2、校务会议成员由校长、书记、副校长、副书记、工会主席和办公室主任等组成;3、根据学校工作需要,可在中层干部中通过民主推荐产生1--2名校务委员。
二、校务会议的讨论内容1、学校发展规划、学校工作计划;2、重大改革举措和规章制度;3、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4、校内机构、岗位的设置;5、重要人事调动和后备干部的培养:6、师资队伍建设的实施方案;7、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8、重大基建项目;9、教职工奖惩和工资福利方案;10、其他重大问题。
三、校务会议的议事规程1、校务会议一般为两周召开一次。
2、校长办公室须提前将会议的议题及材料印发给与会人员。
3、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
若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党委书记或副校长主持召开会议。
4、校长按照上级的有关精神,根据学校的实际情况,提出议题,逐个议决。
5、校务会议成员也可建议召开校务会讨论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但必须提前三天向校长提出,并附相关方案。
6、校务会议成员若发生认识不统一,意见分歧,最后由校长决策。
7、必要时可召开校务扩大会议。
8、校务会议通过的各项决策由责任部门或指定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向校长汇报。
9、校务会议由专人记录并存档。
四、校务会议的与会要求1、校务会议成员必须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如当次会议与其他对外活动发生冲突时,原则上应参加校务会议。
如情况特殊时,必须向校务会议主持人请假,征得同意后方可离开。
2、校务会议成员必须对当次会议的议题,会前认真考虑,仔细斟酌;会上坚持原则、态度鲜明、畅所欲言,从而达成决议;会后对校务会议所形成的决议要坚决贯彻执行。
3、有关校务会议对议题讨论的过程和虽经过校长授权但未作正式宣布的决定,与会人员不得擅自外泄。
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1.1.1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一、校务会议的组成人员为校长、党支书记、副校长、校长办公室主任、工会XX作为工作人员参加会议。
根据议题需要,部门主任、人事干部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
二、校务会议实行例会制度,一般每两周举行一次。
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或委托其他校领导召集和主持。
校务会议应有半数以上组成人员出席方为有效。
三、校务委员会要充分发挥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民主决策的职能作用。
传达贯彻落实上级重要文件、会议精神,研究讨论贯彻措施;研究讨论学校的各项工作,制定学校教育教学计划和各项规章制度,对学校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度资金的使用等进行决策,并及时上报备案。
四、提交校务会议讨论的议题,事先须经分管校领导或有关部门进行认真调查论证;涉及多个部门的问题,主办或牵头部门要主动商请有关部门形成统一的意见。
原则上没有议案的不上会,议案不成熟的不上会。
除紧急情况外,校务会议不讨论临时动议。
五、校务会议形成的决议,校内各有关单位和人员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由相关部门抓紧落实,校务办协助校领导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六、校务委员会在进行学校重大事宜决策时,坚持走群众路线,广泛听取群众的意见,为广大教师谋利益。
七、校务委员会成员要勤政、廉政,以身作则,要经常深人教职工教育教学工作之中,倾听广大教职工的心声,采纳广大教职工的合理化建议,要为学校工作献计献策。
八、校务委员会要及时研究解决教师、学生和社会关注的一些热点和难点问题,严格执行校务公开制度,不断增强学校工作的透明度。
九、校务委员会的一切工作,必须依据学校章程,坚持依法治校的原则,依法制定学校教育教学管理措施,依法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1.1.2高中教师继续教育管理规定为了保障我校教师接受继续教育的合法权益,提高教师的政治、业务素质,促进教育事业的发展,根据《教师法》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规定所称教师继续教育是指对在职教师进行提高政治、文化、业务素质的岗位培训。
中学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
XXXXX中学组织机构议事规则、决策程序为了进一步完善学校管理体制,全面贯彻校长负责制,发挥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发挥教代会参与学校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作用。
依据校长负责制的相关文件精神,建立以知、议、决、行、督五个环节为核心的决策机制,特制定本制度和程序。
一、议事决策原则坚持“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
二、议事决策形式校务会议是学校行使行政议事决策职责、体现集体领导的主要形式,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参加校务会议的成员为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办公室主任、教导主任、总务主任。
校务会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负责决策。
三、议事决策内容学校重大事项包括: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和课程计划;3.重大改措施及规章制度;4.学校精神文明建设实施方案;5.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6.教职考核奖惩方案;7.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8.制定校园及师生安全制度;9.因公涉外校级交流;10.其他重大问题。
四、议事决策程序(一)确定议题,列入议程。
1.个别沟通。
校长根据学校工作实际,经与校委沟通后,提出会议议题及初步设想。
2.提前通知。
会议的议题要提前通知与会人员,议题在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进行会前协调,交流思想,由校长提交上会。
(二)调查研究,形成方案。
对确定的议题进行调查研究,广泛征求教职工意见,校长与校委就方案进行个别酝酿,形成共识和主导性意见。
存在严重分歧的,暂不提交会议讨论。
(三)会议讨论,形成决议。
1.会议条件。
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到会人数须有应到会人数的半数以上方可开会。
2.扩大会议。
根据议题的需要,必要时,邀请部门分管的负责人参加会议,召开校务扩大会议。
3.联席会议。
须提交教代会通过的重大事项,召开校务会与教职工会议,共同讨论研究。
4.充分讨论。
应安排充足的时间对议题进行充分的讨论,讨论中班子成员应表明赞同或不赞同意见。
5.做出决定。
校长在听取班子成员充分发表意见的基础上,且与会人员(除列席)赞同的人数超过应到人员的半数以上,校长做出最后决定。
中学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
罗免民族中学重大事项议事规则和议事程序为了健全民主集中制,坚持重大问题集体解决的原则,加强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提高领导集体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确保校长负责制的实施,确保上级部门和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确保教职工的民主参与,保证学校各项工作的健康发展,特制定学校议事规则和程序。
议事规则一、校务会议事规则校委会成员由学校校长、书记、副校长、各室负责人组成。
原则上每周召开一次,必要时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1、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会议精神,提出学校贯彻落实的意见。
2、检查学校教职工大会重要精神及校务会决定的工作的贯彻执行情况。
3、分析本校教职工的思想、教育教学以及学校经费执行等情况,交流各分管工作中的重要情况,研究和决定涉及全校性的重要工作。
4、研究和决定下列重大问题:⑴学校的办学方针;⑵学校事业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⑶学校的重大改革措施和规章制度;⑷学校干部选拔及人事安排;⑸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⑹年度经费预决算报告;⑺重大基建项目和发展规划;⑻校内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⑼学校奖惩工作和教职工工资及福利待遇;⑽其他重大问题。
5、校务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并负责决策。
二、校长办公会议事规则校长办公会议由学校正、副校长参加,由校长负责召集,一般每周召开一次,若需要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1、校长按各分管的工作中涉及的一些重要问题,研讨是否需交校务会议决策的事项;2、对学校重要问题的可行性研讨和决策研究;3、对各分管工作进行交流、商量,提出各分管工作近期的主要工作;4、校长或副校长认为需要统一的教育、教学、后勤等问题予以研讨;5、补充和完善校务会议决定的各项重大问题的配套措施。
三、教职工大会议事规则教职工大会由校长或副校长主持,全校教职工参加,一般每学年度召开一次,若需要可随时召开。
其主要任务是:1、传达上级指示精神,学习教育教学理论;2、通报各方面工作,总结经验或教训;3、安排布置阶段性工作及要求;4、审议通过学校教育教学计划、财务预决算报告;5、民主评议干部。
中学校务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我校的管理工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旨在规范学校管理,明确各部门职责,提高工作效率。
第三条学校校务会是在校长领导下,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决策机构,负责讨论、决定学校重大事项。
第二章议事范围第四条学校校务会议的议事范围包括:(一)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学期工作安排等重大决策事项;(二)学校内部管理制度的制定、修订和废止;(三)学校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职务聘任等人事管理事项;(四)教育教学改革、课程设置、教学质量监控等教育教学事项;(五)学校财务预决算、大额资金使用、设备采购等财务事项;(六)学校安全、卫生、环保等校园管理事项;(七)学校对外交流、合作等事项;(八)其他需要校务会议讨论、决定的事项。
第三章会议制度第五条学校校务会议分为全体会议和专题会议。
第六条全体会议由校长召集,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参加。
全体会议每学期至少召开一次。
第七条专题会议由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校长召集,根据需要确定参会人员。
专题会议随时召开。
第八条校务会议的议题由校长或其委托的副校长提出,或由各部门负责人提出,经校长同意后列入会议议程。
第九条校务会议的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
表决结果需有三分之二以上的参会人员同意方为有效。
第十条校务会议的纪要由学校办公室负责整理,并及时报送校长审阅。
纪要内容应包括会议时间、地点、参会人员、议题、表决结果等。
第四章会议纪律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按时参加会议,不得无故缺席、迟到或早退。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听取会议内容,积极发言,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十三条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随意离开会场,不得大声喧哗,不得玩手机等。
第十四条参会人员应保持会场秩序,不得随意插话、争论,不得影响会议的正常进行。
第五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制度,我校将进一步加强校务会管理,确保会议的规范性和有效性,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校务委员会议制度
校务委员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议是学校重大事项议事决策的一种重要形式,主要任务是就学校的发展建设、中心任务和其他重要行政工作做出决策;讨论教学、科研、行政、后勤等工作中的重要问题,并做出相应决定;听取各职能部门的重要工作汇报,分析学校形式,检查总结工作,对关系学校全局的重大问题进行议事决策并部署贯彻实施。
二、校务委员会议的参加人员是学校校务委员会成员,必要时也可视会议内容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校务委员会议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成员到会方可进行。
三、校务委员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也可由校长委托分管常务工作的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时间列入学期主要工作进度计划安排表。
必要时可临时召开或变动原定日期。
五、参加会议的人员,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充分表达意见和建议,并按会议要求进行表决。
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学校领导、部门负责人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
个人有不同意见可以保留,或按正常渠道进行反映,但不得在言论和行动上反对或抵制集体做出的决定。
七、会议通过的决定在贯彻执行中,如发现问题或不妥之处,应向学校党政主要领导反映,由校长提请校务会议复议,进行讨论修正。
并将复议结果在其它相关会议上进行通报。
八、参加会议人员应做好会议的记录,既要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又要严格遵守保密纪律,对会议决定的事项和会议讨论的情况,在学校未正式公开之前,不得以何何形式泄露。
九、除有特殊原因不能到会须提前请假外,委员必须按时到会,学校办公室负责对参会人员的统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人员要清楚原因,并做好传达工作。
十、学校办公室要安排专人完整地做好会议记录,与会人员的发言、意见和态度(赞同或不赞同)、表决情况记录要详细,每项议题都应形成决议,重要决议应当形成正式文件或会议纪要。
学校办公室年末要将会议记录簿整理归档,以便查阅。
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
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第一篇: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中学2013-2014学年度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会议是学校行政领导的经常性工作会议,讨论、研究和决定学校行政工作的重要问题,部署学校日常行政工作任务。
二、校务委员会会议的参加人员主要是学校校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也可视会议内容扩大会议参加人员。
三、校务委员会会议主要由校长或主持工作的常务副校长主持召开。
四、校务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举行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五、参加会议的领导、部门负责人应本着对工作极端负责的态度充分发表意见,并服从会议决定。
六、会议讨论通过的决定,领导、部门负责人应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不能随意推翻或改变决定的事项。
在贯彻执行中因实际问题必须更改的,可在下次会议中提出讨论修正。
七、主要领导布置工作任务应具体明确,要符合部门的实际,部门应积极主动接受任务,不推诿,应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八、各位领导及部门负责人既要积极主动贯彻落实会议的精神,又要做好对会议内容的进程及决议、个人发言的保密工作。
九、办公室负责对出席人员的统计,对未能出席会议的领导、部门负责人要清楚原因,并做好传达或转达工作。
十、办公室应做好会议记录,以便检查、督促考核各部门的工作,并利于资料的归档。
第二篇: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校务委员会会议制度(一)校务委员会由学校正副校长,学校党支部书记和学校工会主席等组成。
(二)校务委员会会议由校长主持召开。
(三)校务委员会会议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讨论,校长负责决策。
(四)校务委员会研究重大问题,主要是指:1、办学方针。
2、学校发展规划,工作计划。
3、学校重大改革措施以及学校规章制度。
4、干部人事安排。
5、师资队伍建设以及实施方案。
6、经费预决算报告。
7、重大基建项目。
8、学校内部机构的增设或撤并等。
9、学校内部的奖惩工作和教职工福利待遇等。
10、其他需讨论的重大问题。
五、校务委员会会议在研究重大问题时,遇认识不能统一,讨论意见有较大分歧。
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中学校务委员会制度
一、校务委员会是学校行政工作的审议机构,负责学校的规划、学校工作计划、机构设置、重大的奖惩方案、规章制度的建立和废除等。
二、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长担任,负责主持校务委员会会议,校长因公外出,可委托他人代理。
三、校务委员会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教研组长和教师代表组成。
其委员必须有较好的政策水平、负责精神、全局观念和谋略能力。
四、校长办公会决定的重大问题,提交校务委员会审议,如无异议,即形成决定。
如校务委员会对校长办公会的决定发生意见分歧,由校长提交校长办公会复议。
或者受校长的委托,对学校某一方面的工作进行调查研究,为校长作出决策提供理论与实际方面的论据,提出方案供校长权衡抉择。
五、校务委员会有审议权,但必须服从校长办公会的最后决议。
在未正式决议之前,任何人不得向外泄漏会议内容。
六、根据工作需要,校务委员会主任可邀请非委员教职工参加校务会议,非委员教职工享有议事的权利。
七、校务委员会不定期举行会议。
在一般情况下,校务委员会每学期举行1-2次,在特殊情况下,校长可临时召集全体会议。
八、校务委员会委员有三分之二以上到会,即可进行审议。
九、委员不能参加会议时,事先向校务委员会主任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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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城中学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诸福屯中学
学校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一、校务委员会议每月召开一次,遇到特殊情况也可随时召开。
二、出席会议人员包括校长、主任,各处室负责人、教师、学生、家长、村代表。
会议由校长主持,遇有特殊情况也可委托主任主持,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会参加。
三、校务委员会执行民主集中制。
会议讨论、审议、决定的事项必须通过与会委员三分之二以上同意方可生效。
四、议事范围:
(1)讨论决定学校招生、毕业生升学去向问题;
(2)审议学校发展规划、校园规划、年度工作计划以及教育、教学等方面的改革方案和措施,并提出意见和建议;
(3)讨论决定学校基建维修、重大经费开支、重要设备和仪器购置等问题;
(4)讨论决定学习的奖励和处分措施;
(5)审议通过校长办公会提交的学校勤工俭学、房屋出租及创收等方面工作的初步意见;
(6)讨论审议需提交教职工大会研究讨论的事项。
学校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管理公文
学校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管理公文学校校务会议制度和议事规则-学校管理公文一、引言学校校务会议是学校内部决策的重要平台,旨在推动学校管理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为了规范学校校务会议的召开和议事程序,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合法性,特制定本,用于指导学校各级校务会议的运行。
二、会议的召开1. 定期召开学校校务会议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表定期召开,确保会议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会议的召开时间一般会提前一个月向与会人员通知,并发送会议议程。
2. 临时召开在特殊情况下,学校可以临时召开校务会议来讨论紧急事务。
在召开临时会议之前,应当向与会人员发送临时会议通知,并说明会议的目的和议题。
3. 参会人员情况校务会议的参会人员一般包括校领导、各学院(系)负责人、教职工代表和学生代表等。
会议的参会人员名单应提前确定,并在会前发送会议通知。
三、会议的议事程序1. 主持人的职责校务会议的主持人由会议召集人或指定人员担任,其职责包括主持会议、维护会议纪律、确保会议顺利进行等。
主持人应当做到公正、客观、中立,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2. 议事秩序会议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议程进行,不得随意更改议题的顺序。
主持人应当控制会议的时间,确保每个议题在规定的时间内得到充分讨论和决策。
3. 发言规则与会人员在会议中发言时应当注意以下规则:(1)发言前应向主持人提出申请,并说明发言的主题和内容。
(2)发言时应遵守公序良俗,不得进行人身攻击和互相诋毁。
(3)每位发言人应当按照事先确定的时间限制进行发言,不得超时。
4. 决策程序校务会议的决策一般采取表决的方式,具体程序如下:(1)主持人宣布表决事项,并说明表决的方式(如无异议即通过、简单多数通过等)。
(2)与会人员按照主持人的指示进行表决,可以通过举手、投票等方式进行。
(3)主持人统计票数,并宣布表决结果。
四、会议纪要的制作和归档会议纪要是校务会议的重要文件之一,用于记录会议的目的、议题、决策等内容。
学校校务议事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管理,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维护学校师生的合法权益,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和办学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二、议事原则1. 集体领导、民主集中制原则;2. 公开、公平、公正原则;3. 尊重事实、注重实效原则;4. 稳妥、有序、高效原则。
三、议事机构1. 校务委员会:学校最高议事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各处室负责人、各年级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2. 教务委员会: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议事机构,由教务处负责人、各学科组长、教师代表等组成。
3. 学生工作委员会:负责学校学生工作的议事机构,由学生工作处负责人、辅导员、学生代表等组成。
4. 教职工代表大会:教职工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审议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财务预算等重大事项。
四、议事内容1. 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2. 学校重要规章制度、工作制度的制定与修订;3. 学校财务预算、资金使用;4. 学校人事任免、职称评定、岗位设置;5. 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国际交流、校企合作等重大事项;6. 学校学生工作、后勤保障、校园安全等重大事项;7. 教职工、学生、家长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8. 其他需要校务议事机构讨论决定的重大事项。
五、议事程序1. 提案:由校务委员会成员、教务委员会成员、学生工作委员会成员、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等提出。
2. 审查:校务委员会办公室对提案进行审查,确保提案符合议事原则和程序。
3. 讨论决定:校务委员会召开会议,对审查通过的提案进行讨论,形成决议。
4. 实施:校务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将决议通知相关部门,并监督实施。
5. 跟踪:校务委员会办公室定期对决议执行情况进行跟踪,确保决议落实到位。
六、议事纪律1. 议事机构成员应按时参加议事活动,不得无故缺席;2. 议事活动应保持严肃、认真、团结、民主,不得互相攻击、诽谤;3. 议事活动应尊重事实、客观公正,不得捏造事实、歪曲事实;4. 议事活动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上海市建平实验中学学校管理制度
上海市建平实验中学学校管理制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1.校务委员会是学校的决策机构。
校务委员会一般由校长、副校长,党支部(总支)书记、副书记,工会主席组成,亦可邀请有关人员列席,参加校务委员会是学校党组织参与学校重大决策的主要形式。
2.校务委员会每月定期举行两次,学校遇到需要及时赴理的重大问题,可由校长临时召集开会或由书记建议,校长临时召集开台。
3.校务委员会主要讨论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方面的重大问题以及(浦东新区深化校长负责制)有关文件中规定的重大问题。
4.每次校务委员会召开前,校长应主动与党支部(总支)书记通气、协商开会主题,协调对议事主题的看法立场;书记也应主动提出需要在校务委员会上讨论的问题,协调对问题的看法、立场。
对看法、观点分歧较大,一时难以协调的问题.一般不要放到校务委员会讨论;待双方进一步沟通,时机成熟后再议。
5.一般情况下,校务会议的召开必须有党、政、工三方成员参加,方才有效;会议应有完整的会议记录(包括时间、地点、出席人员、缺席者及原因、议题、发言纪要、决议等)。
6.对校务委员会所做出的决议,党支部书记要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保证监督决议的全面贯彻执行。
对于讨论中分歧较大,又不急于马上要解决的问题,可暂放到时机成熟时再议;对于讨论中分歧较大,又急于要马上解决的问题.校长有权做出决断。
决断后,校务委员会全体成员包括党支部书记应严格按校长决断意见执行。
若党支部书记认为校长决策中有较严重违背党的方针、路线,严重损害学校利益,影响学校发展,严重损害教职工正当权益时,可保留意见并及时向上级反映,与上级领导一起做好协调工作。
学校重大问题议事规则1.学校重大问题包括:(1)制订和修改学校章程。
(2)学校发展规划,年度与学期工作计划。
(3)校内机构的增设和撤并。
(4)重大改革措施及规章制度。
(5)中层干部人事安排。
(6)师资队伍建设实施方案。
(7)学校精神文明建设的实施方案。
(8)年度经费预算、决算报告,大额经费支出。
中学校务会会议制度范本
中学校务会议制度范本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民主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有序进行,提高学校管理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会议制度。
二、会议组织1.校务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教师代表等组成。
2.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因事不能参加时,可委托副校长或其他负责人主持。
3.校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必要时可临时召开。
4.学校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召开部门会议,部门会议结果应及时报告校务会议。
三、会议议题1.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2.教育教学改革措施、课程设置、教学计划和评价标准。
3.师资队伍建设,包括教师招聘、培训、考核、奖惩等。
4.学生管理工作,包括学生德育、心理健康教育、纪律处分等。
5.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经费使用情况。
6.学校设施建设、设备购置和维护。
7.招生政策、入学条件、录取办法等。
8.学校规章制度、岗位职责、工作流程等。
9.教职工工资、奖金、福利分配方案。
10.其他全局性、重要事项。
四、会议程序1.会议议题由校长提出,经校务会议讨论确定。
2.会议通知提前下发,明确会议时间、地点、议题等。
3.会议召开时,与会人员按时到会,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4.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重要会议形成会议纪要。
5.会议决策事项由相关部门或人员负责实施,并及时报告执行情况。
五、会议决策1.会议决策采用民主集中制原则,与会人员充分讨论,形成共识。
2.决策事项经与会人员表决,赞成票超过半数即为通过。
3.会议决策结果及时公布,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应予以公示。
六、会议纪律与监督1.与会人员应认真履行职责,积极参与会议讨论,并对会议决策事项予以保密。
2.与会人员如有意见和建议,可在会议上提出,或书面形式提交校长。
3.学校设立监督小组,对校务会议的召开和决策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4.违反会议纪律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中学校务会会议制度模板
中学校务会议制度模板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民主管理,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促进学校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会议制度。
第二条校务会议是学校最高决策机构,主要负责讨论和决定学校的重大事项,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
第三条校务会议的主持人是校长。
校长因事不能主持会议时,可委托一名副校长主持。
第四条校务会议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有重要事项需要讨论,可随时召开。
二、会议议题第五条校务会议议题主要包括:(一)传达、贯彻上级的重要文件和决定;(二)研究学校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三)讨论学校的师资队伍建设;(四)审议学校经费的预算和决算报告;(五)讨论学校的招生、教育教学、教科研等工作;(六)研究学校重大项目投资、基建、设备购置等;(七)讨论学校重大的改革方案、机构设置、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方案的制订修改和实施;(八)讨论教职工的工资、奖金和福利分配方案的制订和修改,研究对教职工的重大奖惩事宜;(九)审议其他全局性的问题。
第六条校务会议议题由各部门提出,经校长办公会议审议后,提交校务会议讨论。
三、会议组织第七条校务会议由校长、副校长、各部门负责人和其他有关人员参加。
第八条校务会议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会议决策遵循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第九条校务会议召开前,由校长或委托人确定会议主题、议程和参会人员,并提前通知各位参会人员。
第十条校务会议记录由专人负责,会议纪要经校长审阅后分发给有关部门和人员。
四、会议纪律第十一条参会人员应按时到会,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应提前向主持人请假。
第十二条参会人员应认真准备,积极发言,围绕会议主题展开讨论。
第十三条参会人员应遵守会议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泄露会议内容和属于保密的信息。
第十四条对校务会议研究决定的事项,各部门必须认真执行,并及时向主持人报告执行情况。
五、附则第十五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未尽事宜,可由校长办公会议决定补充。
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经学校20XX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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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管理-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中学校务委员会议事规则
(经学校20xx年4月14日党支部、校务会审议通过)
一、为贯彻落实市教育局《三个工作条例》,模范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制度,提高学校决策程序的科学性和决策结果的正确性,促进校长工作的高效、有序、规范和协调运转,根据上级文件和学校《章程》制定本规则。
校务委员会议(以下简称校务会)的出席人员范围:正副校长、工会主席。
二、校务会每两周一次,于周三下午进行,遇有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校务会召开时需有2/3以上人员出席,由校长主持,若议题涉及的分管校长不能出席,一般暂不研究该议题。
三、校务会议事范畴:1、学校重大重要事项(详见《重大问题决策议事办法》);2、校长提交校务会决策的有关事项。
四、议事程序
1.校务会召开前,校长应就待议的问题与书记进行沟通,达成共识。
议题确定:(1)校长提出的要提交校务会议定的事项;(2)分管校长根据工作需要向校长提请的待议事项;(3)学校重大重要事项(按市教育局文件规定题目)。
2.校务会议所议事项,分管校长要在召集部门负责人认真研究、充分酝酿的基础上,提出初步意见或方案,报校长后方可在会议上研究。
会议研究讨论期间,校长或分管校长要根据学校发
展和实际,实事求是的反映问题,并提出解决的初步办法或意见,然后让大家充分讨论,发表意见。
3.校长在广泛听取大家意见的基础上,发表意见,然后根据情况主持表决,最后由校长做出决定。
这其中,对带有方向性、全面性、长期性重大问题,校长事先要提交党的有关会议进行研究,并按“重大决策办法”决策。
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应提交教代会审议。
4.做好会议记录,并准确归档。
同时办公室负责,将应当公开的结果在校务公开栏公示。
五、校务会议的贯彻和督办
1.校务会议形成的决定和意见,由校长按职责分工,抓紧落实。
对一些重大事项的落实,责任领导要协调相关部门认真研究,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
校长要随时指导并督促。
2.各部门对承办的工作,要在一定时间,按程序和具体要求抓紧办理,并将情况及时报告校长或分管校长。
3.办公室建立工作考核簿,对各项工作完成目标情况进行登记、考察、评价,协助领导加强督办。
六、校务会议纪律
1.校务会议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长不在时,可委托他人主持。
与会人员要服从工作安排,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向召集人请假。
2.校长主持校务会议,要充分发挥与会人员的积极性,广泛讨论,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在共同意见达成时做出决定,不能将主持会议的职责变成个人说了算的特殊权力。
若校长的意见确属正确,但集体又未达成一致,可稍缓议决;紧急事件,可暂按校长意见办理。
3.参加校务会人员在会上不得谈事先未和校长汇报或沟通的议题。
4.参加校务会人员对会议过程和有关内容要严格遵守党的保密纪律和组织纪律,不得外传。
特别是会议明确不得外说的机密或暂时保密的事项和问题,严禁泄漏;若给工作造成被动,一经查实严肃处理。
1.校务会议决定的事项,每个成员在涉及时均应以学校决定为唯一依据进行宣传、沟通和释疑,不能随意或不负责任讲话。
若决定与个人意见不一致,可向校长提出,但言行上不能与学校相背,使工作被动。
2.校务会议决策按上级关于回避的有关要求相关回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