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场广告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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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告服务合作协议书
甲方:乙方: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为维护双方合法权益,经友好协商,就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制作、安装、维护)服务事宜达成协议,具体条款如下:
第一章服务项目及时间
第一条 1经过甲方前期考察和双方谈判,甲方选定乙方为其广告制作的合作伙伴。
2、乙方为甲方提供广告物料制作服务,包括(喷绘、写真、牌板等相关产品),合
作时间自_______ 年_______ 月起。
3、乙方必须保证服务的连续性,不能中途随意终止服务。确实因各种原因不能继续提
供服务,需要终止合作的,至少提前一个月通知甲方。甲方应在乙方确因其他原因须
终止合作后完善相关手续及进行费用清算,同时乙方将代为保管的物料应完好归还甲
方。
第二章服务价格
第二条1、基础物料价格如下:
2、以上为常规的基础物料执行价格,本价格为不含税价格。如有增加项目或价格
变动,按最新双方确认后的报价单价执行。以上价格中“一般安装”不含木条木架
等此类辅料。
3、若甲方的一些特别项目需要单独立项的,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合作条件,单独立项,
价格和材质单独核算。
4、甲方需要的物料若在安装时需要其他辅材的,则按市场价及实际用量,与乙方
另行商议核算。
5、实际物料以现场实际使用量为准。
第三章质量管理
第三条乙方为甲方提供物料和服务之前应建立完善的检查监督机制,保证提供的物料和服务符合甲方要求,如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有权拒绝接收。乙方要提供物料的后期维
护工作。展会结束后乙方要将所有现场广告物料清理干净,如有损坏场馆设施,乙方自
行承担后果。
第四条需要制作的广告画面内容由甲方先确定,乙方再下单制作,若是因甲方设计、制图等原因造成的物料和服务不合格,由甲方自行承担后果。
第五条批量制作的物料,乙方应该按照甲方要求制作样品。甲乙双方依照确定的样品进行
验收。甲方收货后,必须在交接单上签字确认
第四章费用结算
第六条甲乙双方,须在每次活动结束后 10日内将此次产生广告费用核对清楚。对帐单一式两份,经双方签字确认后各执一份作为结款依据。每延迟一天,甲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1%向乙
方支付滞纳金。
第五章质量安全保证
第七条施工期间乙方应为安装人员提供必要的安全设施及安全指导,确保施工安全和第三者安全,并承担由于自身安全措施不力造成的责任。
第八条乙方在搭建过程中所有工作人员应统一服装配合甲方形象。
第九条搭建完毕乙方安排现场服务人员全程跟进,展会开展期间乙方至少配备一名人员驻场维护。
现场维护人员必须服从甲方的考勤,如果发现服务人员中途离岗,手机不通,服务不到位
则扣罚乙方尾款的 10%
第五章违约责任
第十条乙方应保证在约定时间内完成物料制作及安装。如乙方因制作而拖延时间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制作安装的,甲方有权进行扣款处理(每天扣除单期结算总金额的 1%并
可终止与其合作。
第十一条甲方发现广告物料需要维护的,从第一次通知乙方起计算,48小时内乙方应及时维护。若未按时修复的(遇不可抗力情况顺延),逾期后无正当理由还未修复,则以
此每迟延一天,按合同总金额的1剜甲方支付滞纳金,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第十二条本合同一经签定双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随意单方面解除本合同(本合同约定的除外)。
第六章其它
第十三条本协议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从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四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并签定补充协议。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章)乙方:(章)
代表:(签字)代表:(签字)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年月日年月日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公章、
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责任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
由甲方负责。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乙方,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
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 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 (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
2、 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
(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
3、 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 (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 )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 (支票根、 电
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
4、 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 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 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 (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 其它需要的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代理记帐业务约定书
甲方: (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报表、国税申报、地税申报 (含网上申报)。甲方如有其他服务要求,需在约定书中注明,口头商定无效。
二、甲方在每月 25日至次月15日前,按时将本单位所发生合法的经济业务票据传给乙方 (乙方可上门取送票据,每月壹次 财务章、人名章等)。因甲方票据传递、提供各种印章及税务机关要求的其他资料不及时,造成乙方延误各种纳税申报的,责任由甲方自负。
三、在甲方按时传递经济业务票据及按时提供各种印章的情况下,乙方应按时为甲方代理纳税申报,造成延误各税种申报的
四、乙方丢失票据,书写、计算错误而引起的税务罚款及滞纳金,责任由乙方负责;甲方账外逃税、提供的虚假票据、提供原始凭证不符合规定引起的税务责任,
五、甲方的出纳每月应主动与乙方会计核对银行账及现金账余额。
六、 甲方在签订业务约定书的同时付款,否则无效,到期后乙方接受甲方付款的视为约定延续,若到期后未续约付款的,约定终止,双方不再相互承担责任。 七、 甲方在业务约定期间内如有地址、电话、开户银行及账号、税务登记、工商登记等发生变化应在非报税期内三天、报税期内
(每月25日至次月15日)当天通知 乙方,
不能及时通知乙方由此而产生的后果,由甲方自负。
八、 业务约定到期或终止时,如果甲方聘用乙方工作人员,乙方对业务约定期间的凭证、账目、税务出现的问题概不负责。 九、 甲方为:1.纯地税户2.国地税户3. 一般纳税人,每月凭证不超过一本,无特殊核算要求 (超出要求范围的,服务费另行协商
)。
十、约定期限:
年 月至 年 月,付款方式:每
,另每会计年度账本及报表资料费贰佰元,工商年检代理费贰佰元,残保金代理费贰
佰元;
年 月 日合计收取
元。
十一、本业务约定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持一份,经双方签字盖章付款后生效。本约定书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态度进行协商解决。 十二、会计每月25日至次月1日联系取票据,以下列举部分单据:
1、企业本月开具的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收款凭证
(进账单、现金送款单、现金收入凭单、出库单、发票领用存情况等 );
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等
);
4、银行缴税税票,利息单,进账单,支票存根,电汇单及其它各种银行票据;
5、企业自制原始凭单:工资单,折旧单等;
6、一般纳税人发票汇总表 (一套),作废发票(联次齐全),抵扣票认证清单,金税卡;
7、其它需要的资料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凭证报表由乙方暂存,待工作完成后,年度终了时返还客户
注意:月末取票后企业如开具收入发票须立即通知乙方。 甲方: 乙方: 联系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QQ:
地址:
)并提供纳税申报所需要的各种印章
,责任由乙方负责。
(公章、
由甲方负责。
2、企业取得的购货发票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 (支票根、电汇单、现金支出凭单、入库单等
);
3、企业取得的费用发票 (交通费、差旅费、通讯费、广告费、业务宣传费、房租、水电费、办公费、运费、汽油费、保险单据等 )及与之相对应的支出凭证(支票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