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产权战略联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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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知识产权战略分析
[摘要]随着知识产权在国际经济竞争中的作用日益上升,越来越多的国家都已经制定和实施了知识产权战略。面对国际上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和我国在开放条件下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我国必须加紧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保护国家的技术安全,促进国内的自主创新能力和限制跨国公司的知识产权滥用。
一、全球范围内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趋势
越来越多的国家将知识产权保护提升为国家发展战略
随着知识产权在世界经济和科技发展中的作用日益凸显,越来越多的国家都认识到未来全球竞争的关键就是经济的竞争,经济竞争的实质是科学技术的
竞争,科学技术的竞争,归根到底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因此,近年来在世界上知识产权不仅被各国视为科技问题、经济问题,乃至于演化成为重大的政治问题、国际问题。许多国家,尤其是发达国家已把知识产权保护问题提升到国家大政方针和发展战略的宏观高度,把加强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在科技、经济领域夺取和保持国际竞争优势的一项重要战略措施。
美国自上个世纪80年代起,为恢复其在世界经济中的强势地位,陆续采取了一系列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管理的重大举措。日本在过去几十年里,曾提出过“教育立国”、“科技立国”等口号,到2002年进一步认识到知识产权的战略地位,制定了《知识产权战略大纲》,成立了跨政府部门的知识产权战略会,把“知识财产”定位到“立国战略”的高度,要发展成“全球屈指可数的知识产权大国”。此外,俄罗斯、韩国和印度等国在制定技术创新战略的同时也把对技术创新过
程中的知识产权保护纳入国家战略。
国际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不断扩大,权利内容不断深化
随着新技术、新知识的不断涌现,知识产权的新类别相继出现,现代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已从传统的专利、商标、版权扩展到包括计算机软件、集成电路、植物品种、商业秘密、生物技术等在内的多元对象。发达国家在高新技术方面占有绝对的优势,因此不断地扩展电子、通讯、网络、生物领域的保护范围,如美国、德国、英国、瑞典等国家都开办了基因专利授予业务。美国甚至将网络营销模式等理念都列入了专利保护范围。在国际上,长久以来商业方法专利都被认为是一种“自然产物”而不能给予专利保护。但随着世界商业的快速发展,这种传统观念正受到挑战。商业方法是否具有“获专利保护的可能性”,同生物基因专利一并成为目前业界最为关注的话题。发展中国家越来越多地对遗传资源、传统知识和民间文艺提出了保护的
构想。
另一方面,知识产权的保护更加强化专有性。比如,驰名商标现在已经脱离了商品或服务而作为一个专有种类被列入保护范畴。美国专利和商标局颁发的基
因专利,不仅有完整的生化、生物学、遗传学方面功能证据的新基因,而且还包括功能尚不明确的DNA序列。
知识产权审批的时间加快,保护的期限延长,对侵权的处罚力度加大为了鼓励创新,增加知识产权的贮备量,许多国家通过简化审批程序,缩短受理时间来提高审批效率。如美国专利和商标局成立200年以来,共授予了600多万件专利,其中第一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00年,第二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50年,第三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25年,而第四个100万件专利花了大约12年半。目前,美国专利与商标局每周大约授予3500件专利和2000件商标,由此可见,美国审批专利的的时间逐渐
缩短。
知识产权是重要的民事权利之—,其存续是有法定期限的。对技术创新过程中形成的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不仅在不同家或为同地区都曾有过不同的规定,而且就是在同一个国家或同—个地区的小问时间也都曾有过不同的规定。依据有关知识产权国际公约的规定,凡儿参加同际公约的同家或地区其本国或本地区为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时间可以超过而不能少于国际公约年限。目前,绝大多数国家或地区不同知识产权的保护期限已基本都达到了国际公约的年限,而且还有进一步延长的趋势。
随着知识经济的兴起和知识作为生产要素地位的空前提升,世界各网均加强了对知识产权侵权的处罚力度,一方山是知识产权侵权赔偿额逐步增氏。如美国在1990年到1994年间知识产权诉讼中所涉及的损害赔偿总额初步估计达到9200万美元,侵权赔偿呈观高额化趋势。另一方面,相当一部分知识产权侵
权行为要承担刑事责任,如我国刑法就专章规定了侵犯知识产权罪。
将技术标准与专利捆绑在一起构成技术壁垒成为知识产权保护的新趋势技术标准作为人类社会的一种特定活动,从过去卜要解决产品零部件的通用和互换问题,已经更多地成为—个行业必须遵守的规则,甚至成为—个同家实行贸易保护的重要壁垒,成为非关税壁垒一一技术壁垒垒的主要形式。技术壁垒因其合理和复杂而更具有隐蔽性,不容易遭到其他国家的报复,所以,已成为各国广泛利用的知识产权保护武器之一。而技术壁垒最为有效的表现形式就是标准壁垒和标准垄断了。
标准的实质和核心就是技术体系中对应于技术的知识产权。目前,越来越多的事实表明,使知识产权利标准有机结合,使二者之间形成互相支持的关系,是企业谋取利益最大化的一种有效的方式之一。将专利转化和提升为技术标准,使专利标准化是跨国公司强化技术保扩
和控制能力的一个重要于段。如果说一项专利影响的只是一个企业,那么一个技术标准影响的则是整个主业。在传统的人规模工业化生产中,是先有产品后有标准。在知识经济时代,则往往是标准先行,这在高技术产业领域表现尤为明显。
二、开放条件下我国面临的知识产权形势
跨国公司人量进入我国市场,国内企业知识产权竞争压力迅速上升凭借人才、技术、管理、资产等的巨大优势,通过全球资源最优化配置,跨国公司在知识特别足技术领域始终占据世界领先地位。跨国公司山于其规模人、投入多,其所生产和获得的专利等知以产权数量的绝对值是其他类型企业难以企及的,这在很大程度上成了其控制和垄断市场的有力武器。在世界专利和许可费用的跨国流动中,发达国家跨同公司占总收入的98%。随着中国经济快速增长和日益融入国际市场,中国越来越成为跨国
公司角逐的战场,相应的,跨国公司也越来越多地将其在知识产权方面的优势带到中国。
随着我国市场开放程度的提高,跨国公司越来越重视中国在全球市场中的地位。跨国公司为了长期有效地控制中国市场,普遍开始利用知识产权作为开拓和垄断市场的重要手段。跨国公司普遍将专利申请与对外直接投资有机结合起来,在东道国采取“专利先行”策略,申请专利后再进行投资,以专利权作为保护技术和开拓市场的工具。例如,美国杜邦公司早在1990年就开始在中国人规模行针对性地进行专利申请,然后才开始对中国进行投资。到1997年杜邦累计在我国设立了9家分支机构,其中一半以上是1996年后才设立的。
1999年以来,一些国际大公司纷纷加快在中国大陆进行专利布局的进程,如韩国的三星、LG、日本松下、日立、东芦,美国IBM、摩托罗拉等,还有西门子、菲利浦、诺甚亚等一些欧洲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