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唐的教育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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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束修制 中国古代自孔子开始,学生初入学拜见教师时 总要带一些礼品作为见面礼,表示对教师的尊重, 这种行为叫做行“束修之礼”。从唐代开始,这 种礼仪被朝廷明文规定下来,成为一种制度。交 纳束修的多少,根据学校的等级不同而不同:国 子学和太学学生每人送绢3匹,四门学学生每人送 绢2匹,律学、算学学生每人送绢1匹,地方的州 县学生亦送绢2匹。此外,还须赠送酒肉,数量不 限。束修的分配原则是三分送给博士,二分送给 助教。这样,束修就从原来只是见面礼而已,变 质成官学教师的固定收入项目了。
(三)教学计划 学校的教学计划服从于科举考试的要求。当时 把儒经分大中小三类。大经为《礼记》、《春秋 左传》;中经为《诗经》、《周礼》、《仪礼》; 小经为《易》、《尚书》、《春秋公羊传》、 《春秋谷梁传》。学生可以按规定选择相应的儒 经来学习,标准有“二经”(学一大经一小经或 二中经)、“三经”(学大中小各一经)和“五 经”(大经全学,其余各选一经)等层次。《孝 经》、《论 语》则为公共必修科目。对各经还规 定了修业年限 。专门学校除学习专业课外,也要 学习《孝经》、《论 语》。
(五)学生的管理 唐代官学已有考核、毕业及奖惩的明确规定。 考试分三种:旬考、岁考、毕业考。旬考、岁考 由博士主持。旬考考查学生十日之内所学习的课 程。岁考是考一年以内所学习的课程,口问经义 10条,通8条为上等、6条为中等、5条为下等, 下等为不及格,须重习(即留级)。重习后岁试 仍然为下等则罚补习9年,仍不及格,则令退学。 官学的学生在学期间一律享受公费 ,有处罚和奖 励。毕业考试及格即取得应科举省试资格,欲继 续求学,四门学的毕业生补入太学,太学毕业生 补入国子学。不过这种升格法并未加深其学业程 度,只表示提高其地位罢了。
(二)地方学校 唐代在各府、州、县分别设有府学、 州学、县学,在县还设有市学和镇学,归 地方政府之行政长官长史兼管,学生的名 额和教师编制是有规定的,主要学习儒家 经典。各府州还有医学和崇玄学,分别由 中央太医署和礼部之祠部领导。地方学校 学生的毕业考试由长史主持,合格者由其 于每年冬季报送尚书省参加科举考试,亦 可以升入四门学,这是地方官学向中央官 学选送学生的开端。
(四)教师的管理 中央官学的教师有博士、助教、直讲等。 博士分经进行讲授。助教佐博士、直讲佐 助教。各学师生皆有定额。博士、助教既 是学校教师,又为朝廷有品级的官员。如 国子学博士是正五品上,助教为从七品上, 其它六学的教师等级和待遇依次减等。地 方府、州学的教师品秩多在八品和九品。 唐代对教师与国家其他官员一样还实行定 期考核,主要考核其业务、品德及教学效 果,根据考核的结果决定升迁、奖励,如 由四门学助教升为太学助教等。
二、学校设置(系统)
(一)中央官学 中央设的“六学、二馆”,国子学、 太学、四门学、书学、算学、律学六学, 隶属国子监,前三学属于普通学校,学习 儒家经典。后三学属于专科学校,书学研 习书法,算学学习历算,律学学习律令。 崇文馆、弘文馆和医学,崇文馆归东宫直 辖,弘文馆归门下省直辖,这“二馆”为 收藏书籍、校理书籍和研究教授儒家经典 三位一体的场所。医学亦属专科性质,直 辖于太医署,不归国子监管辖,唐太宗时, 中央和地方都办了分科较细的医学,这比 西方要早几百年。崇玄学隶属于祠部,学 习《道德经》、《老子》等。
三、官学的各项制度
(一)入学资格与学习年限 儒学各学招收14-19岁子弟(律学为18-25岁)。 所学课程相同,程度相当,地位的高低是由学生的身 份等级决定的。 大体上说,“二馆”限于皇亲贵戚和高官、功臣 子弟,等级最高,学额最少(共50人)。“六学” 中以国子学地位最高,学生是三品以上官员的子孙, 学额300人。其次是太学,学生限于五品以上官员的 子孙,学额500人。再次为四门学,学额1300人, 其中500人招收七品以上官员的子孙;另800人选八 品以下官吏子弟乃至庶民中的优异之人,凡各州贡举 进京省试落第的举人,也可进入四门学学习。书学、 律学、算学是专科性质的学校,招生对象同四门学, 但学额少,都在50人以下。中央和地方学校一般学 习年限为九年,书学、律学学习年限为六年。
放假制度,经常性的为“旬假”,在 每次旬考后放假一天。季节性的为“田假” 和“授衣假”,田假在阴历5月农忙时,授 衣假在阴历9月预备换冬装时,每次各放假 一个月,准许学生回家探亲。家距学校路 程较远,或家有大事,还允许酌情延长假 期。但已予延长而逾期过多,则令其退学。
四、中外教育交流
隋唐时期,政治稳定,经济繁荣,科 学技术、文化教育都达到了新的水平,加 上政策比较开放,与亚洲各国的文化教育 交流更加频繁,长安成了亚洲文化教育的 中心,吸引大批留学生。当时,突厥、吐 蕃、高昌、渤海国,以及朝鲜半岛的新罗、 百济、高丽等,都派遣留学生来长安。特 别是日本,派了大量的官员和学生来华学 习。凡到长安的留学生,一律入“六学” 学习,享受与中国学生一样的待遇,有的 还参加了科举,也有的任了官职。
第九Hale Waihona Puke Baidu 隋唐的教育制度
一、教育行政
隋文帝时在中央设立国子寺,国子寺 设置祭酒(学官名。汉代有博士祭酒,为
博士之首。西晋改设国子祭酒,隋唐以后 称国子监祭酒,为国子监的主管官。)作
为长官,专门管理所属各学。这是我国设 立专门的教育行政部门和专门教育长官的 开始。隋炀帝大业三年(607年)改国子寺 为国子监。国子监即是一个教育行政机关, 同时也是一所大学,包含许多学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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