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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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行动计划(2014 —2020年)为扎实推进新农村建设,不断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建设农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4〕25号)精神,结合生态文明示范省建设工作要求,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昱
(一)指导思想莅
按照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总体要求,以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为底线,以整治村庄环境为重点,以建设宜居村庄为导向, 从实际出发,着力推进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使农民在农村能够享受更加美好的生活。:(二)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分类指导。以县(市、区)为单位,根据农村经济社会发展条件、地域特点、产业差异、生产生活习惯,科学确定工作目标、重点、方法和标准,发挥各地自主性和创造性,防止一刀切。| 2•量力而行、循序渐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治理的阶段性规律,立足现有条件,区分轻重缓急,优先安排保障农民基本生活条件的项目,有序连片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防止盲目冒进。
3•城乡统筹、突出特色。推进城乡互补协调发展,逐步实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慎砍树、禁挖山、不填湖、少拆房,保护乡村美景,突出农村特色和田园风貌,弘扬传统文化,尽可能在原有村庄形态上改善人居环境条件,防止千村一
面。!=:
4•坚持农民主体地位。尊重农民意愿,广泛动员农民参与,鼓励农民投资投劳,保障农民决策监督和自主管理权力,改善环境与发展生产并举,
促进农民增收,防止大包大揽。
(三)目标任务
到2020年,全省农村居民住房、饮水和出行等基本生活条件明显改
善,农村人居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便捷。鲨
1•人居基本住房条件得到全面保障。到2020年,基本完成全省农村危旧房改造任务,以及27万户农垦棚户区改造、7万户国有林场危旧房改造以及3400个贫困村的自然村点整治建设,扶贫搬迁安置规模在2013年6
万人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万人,80%以上村庄幵展新农村点建设工作。罩
2.农村垃圾、污水得到有效治理。到2020年,农村垃圾收集清运网络
覆盖行政村比率达到100%,再生资源回收网点覆盖行政村比率达100%,
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70%以上。
3.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到2020年,我省五河一湖”等重点
流域农业面源污染得到有效遏制,重点流域主要农作物推广应用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普及率达到80%以上,化肥、农药利用率提高3个百分点,农作物秸秆、畜禽养殖粪便等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率达到80%以上,水产健康养
殖覆盖率达80%以上。慕
4.村镇绿化水平得到明显提升。到2020年,集镇绿化覆盖率达到40%
以上,村委会所在村庄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乔木占绿地面积70%以上,自然村绿化覆盖率稳定在20%以上。:
5•农村水电路信得到全面改善。到2020年,全省基本实现农村自来水
全覆盖,农网改造面达到100%,通25户以上人口自然村路面基本建成水泥路,行政村通宽带比例超过98%。:
6•农村基本公共服务设施得到完善提高。到2020年,乡镇卫生院、敬
老院、综合文化站基本实现全覆盖,行政村基本建有幼儿园(班)、卫生室、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村邮站、健身场地、公益性墓地(骨灰堂)等,农村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得到改善。
二、重点工作
顺应全省广大农民群众的期盼和要求,抓住农村人居环境的薄弱环
节,大力实施村庄整治建设、农村垃圾处理、农村水环境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治理、绿色乡村建设提升、历史文化名村和传统村落保护、农村水电路信改善、农村公共服务设施提升等八大行动。
(一)村庄整治建设行动拿
1•加快编制城乡一体化发展的村庄规划。立足新型城镇化发展大格局,顺应农村人口和社会结构变化,人口相对集聚的趋势,坚持城乡一体、县域一盘棋”思想,以县为主,省市相关部门指导,编制和完善县域镇村体系规划和村庄布点规划,科学确定中心村和需要保留的自然村,合理确定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的项目与建设标准,明确不同区位、不同类型村庄人居环境改善的重点和时序。每个行政村原则上规划建设1个中心村。
村庄布点规划必须经县级人大审议通过。规划编制要坚持问题导向,保障
农民参与,并做好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等规划的衔接,防止强行拆并村庄规划内容要明确公共项目的实施方案,提出加强村民建房质量和风貌管控要求,严禁在村庄规划点外新建住房。
2•进一步抓好新农村建设点工作。以村庄布点规划为依据,以农村社
区化为方向,选择区位条件好、经济基础强、带动作用明显、有建设发展
预留空间的较大自然村,以改建、扩建为主,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点工作,培育一批人口集中、产业集聚、要素集约、功能集成的中心村,使之成为农村居民的永久居住点。
3.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全面幵展农村危房现状调查摸底工作,积极推进农村危旧房改造,同步推进国有林场和农垦区的危旧房改造,建立并落实农房选址和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农村建筑工匠和施工管理,落实农村抗震、防雷安全基本要求,引导农民提升农房节能性和居住功能,预防山洪、泥石流等自然灾害引发公共安全事故。
4•全力推进农村扶贫移民搬迁。加快深山区、库区、洪涝灾害和地质灾害频发区及隐患区移民搬迁步伐,结合推进新型城镇化,搞好扶贫移民与生态移民、以工代赈易地扶贫搬迁、避灾搬迁移民、农村危旧房改造、土地整治的统筹规划,推动集中布局和农村新社区建设,新建一批中心村。
(二)农村垃圾处理行动:
1•推行城乡一体化垃圾处理。县乡两级政府为农村垃圾处理的责任主
体和操作主体,因地制宜推行与城乡发展一体化相适应的户分类、村收集、镇转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处理方式
2.加快农村垃圾处理设施建设。抓紧制定县域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专项规划,重点抓好县级管理的区域性垃圾处理场、乡镇垃圾压缩转运等基础设施建设,形成骨干网络并向周边逐步延伸,逐步实现整乡整村连片覆盖。进一步推动农村废旧物品回收体系建设,促进农村垃圾中可再生资源回收利用。
3.建立农村垃圾处理运行机制。将县级城管、环卫等职能纵向下沉,
服务延伸至乡镇,覆盖到村组,承担集镇及农村卫生环境管理执法、卫生保洁、保洁员聘用和管理、乡(镇)村垃圾收集清运等具体工作。村庄内实行村两委负责、保洁员操作、村民参与的垃圾分类处理和卫生保洁运行机制。墓
4.幵展城乡环境卫生集中整治。以县(市、区)为单位,组织幵展以集中清理陈年垃圾、清洁县域环境卫生为主要内容的城乡环境卫生整洁行动,积极创建卫生县(市、区)、卫生乡(镇)、卫生村。耳
(三)农村水环境治理行动負
1.加强农村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鼓励人口密集和有条件的集镇,
采取适当措施,实行生活污水集中处理,加大重点流域重点镇污水收集处理设施建设推进力度。引导离城镇较远、人口密集的村庄采用低能耗、少维护的工艺集中处理,人口较少的村庄可建设户用污水处理设施。支持全省百强中心镇和已命名的国家级生态乡镇以及新农村建设点幵展雨水走
明沟、污水走暗管”的雨污分离收集系统及污水处理站建设试点。「2•幵展村庄沟塘治理。疏浚村庄沟塘系统,建立村庄水环境管护制度, 实行村委会主任负责制,严禁生活污水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入村庄沟塘系统或乡村溪流河道内。
3•幵展乡村河道治理。大力幵展生态清洁型小流域建设,加大村庄周边水土流失防治力度,完善乡村防洪设施和管护制度,连片推进农村河道综合治理,改善农村河道水环境。建立农村溪流河道水质保证责任制和水质监测预警通报机制,确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