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防爆管理制度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4篇)
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保护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包括电缆、接线盒、分配箱、开关、插座等各类电气设备。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规范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操作、检修和维护,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第二章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职责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和完善相关安全制度和规章制度,确保人员遵守和执行。
(二)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巡视和检测,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三)组织开展井下电气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工作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四)负责井下电气设备的事故调查和处理工作,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五)与相关部门保持紧密联系,及时获取与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相关的信息,做好信息沟通、交流与共享。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具体职责由相关部门明确分工,确保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第三章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六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安装和验收、操作和维护、定期检查和巡视、事故调查和处理。
第七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和验收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
安装和验收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图纸和技术规范进行,确保电气设备的正确安装和接线。
安装和验收完成后,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备工作。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操作和维护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
操作人员必须熟悉设备的使用规程和操作要求,严禁擅自调整和更改设备的参数和设置。
操作人员必须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书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
第九条井下电气设备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巡视,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
检查和巡视的频次和方法必须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必要时可以借助专业机构进行检测和鉴定。
检查和巡视过程中,必须做好相关记录和报告工作,及时处理和整改问题。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概述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通过对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有效地减少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
本文将从电气设备的分类、防爆等级、检测和维护等方面探讨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
二、电气设备分类根据国际标准,电气设备可分为不同的类别:I类、II类和III类。
其中I类电气设备适用于煤矿等存在甲烷爆炸危险因素的场所;II类电气设备适用于存在可燃性粉尘的场所;III类电气设备适用于存在易燃易爆气体的场所。
三、防爆等级和防爆标志根据电气设备的防爆等级,可以使用相应的防爆标志来标识设备的防护等级。
常见的防爆等级有Ex-d、Ex-e、Ex-i等,分别代表不同的防护方式。
防爆标志一般为“Ex”字母加上相应的防爆等级符号,标识了设备的防爆性能。
四、电气设备检测电气设备的检测是防爆管理制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
常见的电气设备检测包括:接地电阻测试、绝缘电阻测试、抗干扰性测试等。
这些测试可以及时发现电气设备中存在的缺陷和隐患,为设备的安全运行提供保障。
五、电气设备维护电气设备维护是保证设备安全运行的关键环节。
维护工作包括定期的设备巡检、设备清洁、维修和更换损坏部件等。
定期维护可以有效地预防机械故障和电气失效,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六、防爆管理制度的制定与执行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基础。
制度的制定应涵盖安装、操作、维护等各个环节的规范和要求。
执行防爆管理制度可以通过定期的培训与考核,确保人员对于安全操作规程的熟悉和遵守。
七、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挑战与对策在实际工作中,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可能面临一些挑战,如设备老化、人员安全意识不强等。
为了克服这些挑战,可以采取一些对策,如加强设备维护与更新、定期组织安全培训等,从而提高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效果。
八、总结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是保障电气设备正常运行和人员安全的重要措施。
通过对电气设备的分类、防爆等级、检测和维护的合理管理,可以有效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场所的安全性。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检修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经机电运输科检查,防爆性能符合要求,贴防爆合格证后方入可库或投入使用。
2、防爆电气设备,应有生产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及MA标志,防爆检查员要复验并加贴防爆合格证,否则,禁止投入使用。
3、在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和五小电器需防爆性能良好,满足《防爆细则》的要求:(1)、鸡爪子、羊尾巴、明线头,罚责任人____元;(2)、闲置进线装置内无挡板或密封圈,罚责任人____元;(3)、防爆外壳有裂纹及孔洞,罚责任人____元;(4)、采掘工作面使用非防爆设备及小型电器,罚责任人____元;(5)、一个进线装置同时穿二根电缆的,罚责任人____元;(6)、铠装电缆盒没有灌电缆胶而使用的,罚责任人____元;(7)、高压防爆开关接线盒引入铠装电缆、电缆胶未到喇叭盒2/3、电缆胶裂纹、芯线能够相对活动的,罚责任人____元;(8)、连接装置不全、损坏、变形、失灵起不到闭锁作用的,罚责任人____元;(9)、接线腔与开关内腔或电机定子腔体通气的,罚责任人____元;(10)、各种设备检漏、风电闭锁、电机综合保护、过流、无压释放、仪表等安全保护失灵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____元;(11)、螺旋式接线嘴与密封圈之间没加金属垫圈,罚责任人____元;(12)、叠压式接线嘴压紧电缆后压扁量超过电缆外径____%的,罚责任人____元;(13)、密封圈内径与电缆外径有大于1mm间隙的或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间隙大于2mm着(小线嘴大于1mm者),罚责任人____元;(14)、密封圈的宽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7倍或小于10mm;厚度小于电缆外径的0.3倍或小于4mm、密封圈与电缆之间有包扎物的,罚责任人____元;(15)、两个密封圈套用或密封圈切开套在电缆上的,罚责任人____元;(16)、密封圈老化失去弹性、变质、起不到密封作用,罚责任人____元;(17)、电缆护套进入器壁长度不小于5mm的或超过15mm的,罚责任人____元;(18)、闲置的进线嘴用挡板厚度小于2mm或材质非钢板的,罚责任人____元;(19)、动力电缆及信号电缆护套破损且露出芯线绝缘面继续使用的,罚责任人____元;(20)、用螺栓固定的防爆面缺螺栓、弹簧垫或使用不合格弹簧垫的,罚责任人____元;(21)、喇叭嘴亲嘴、防爆面螺栓松动或弹簧垫压不平的,罚责任人____元;(22)、螺旋式接线嘴拧进少于6扣或使用三根指头能拧进半扣的,叠压式压线嘴能活动的,罚责任人____元;(23)、密封圈与金属垫圈之间安装错位的,罚责任人____元;(24)、闲置进线装置挡板压在密封圈里边的,罚责任人____元;(25)、各种喇叭嘴压紧程度不够,手指轻易把电缆推进,罚责任人____元;(26)、防爆面锈蚀严重,不定期加油的或有油漆的,罚责任人____元;(27)、操作手柄及按钮与外壳间隙大于0.5mm的,罚责任人____元;(28)、防爆面透孔螺栓不透出的(但透出不得超过____个“扣距”),罚责任人____元;(29)、电工带电作业的,罚责任人____元;(30)、非电工人员检修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的,罚责任人____元;(31)、电缆、电气设备及小型电器漏电的,罚责任人____元;(32)、各种安全闭锁装备和保护装备擅自改动或甩掉不用的,罚责任人____元;(33)、用铜、铝、铁等代替保险丝的,罚责任人____元;(34)、防爆面螺栓规格不一致的,罚责任人____元;(35)、防爆设备不经防爆人员检查而下井使用的,罚责任人____元;(36)、带电搬迁电气设备的,罚责任人____元;(37)、接线压紧出现松动的,罚责任人____元;(38)、停电作业时,不按规定检查瓦斯、验电、放电、打接地线的,罚责任人____元;(39)、停电作业时不挂停电牌或擅自拿掉停电牌的,罚责任人____元;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2)是为了保障电气设备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的安全使用而制定的管理规定。
2024年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2024年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1.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工作,由防爆设备检查组全面负责,集中统一管理。
2.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前应由指定的、经矿务局考试合格的电气设备防爆检查员检查其安全性能,取得合格证后,方准入井。
3.在日常运行中,应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查和定期检查、明确规定检查内容和日期、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应做好记录。
4.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和修理,必须符合防爆性能的各项技术要求。
防爆性能受到破坏的电气设备,应立即处理和更换,不得继续使用。
5.运行中的防爆电气设备,应进行编号,实行牌板管理。
有故障的设备,应由专人负责,进行更换或维修。
2024年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事故的发生,提高工作效率和工作质量,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操作和管理等工作。
第三条井下电气设备指井下矿井内的电力输配电设备、供电系统、电气设备、电缆线路等设施。
第四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目标是确保井下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爆炸等事故的发生,保障矿工的人身安全和矿井的正常生产。
第五条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原则是科学、规范、安全、经济、高效的原则。
第六条管理部门要加强对井下电气设备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二章设备选择与安装第七条选择井下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行业规范,具有必要的防爆性能。
第八条井下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操作。
第九条安装井下电气设备时,应按照防爆要求进行隔爆、密封和防护等措施。
第三章维护与检修第十条井下电气设备的维护与检修应遵循“定期检查、随时检修、故障修复”的原则。
第十一条维护人员应具有相关的专业知识,定期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巡视和维护,做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
第十二条维护人员应对井下电气设备进行定期的维护记录和维护报告,并将其归档保存。
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防爆电气安全管理,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或操作不当引发火灾、爆炸事故,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防爆电气设备的生产、使用、维护、检修及废弃处理等环节。
三、组织机构及职责1. 安全生产部负责防爆电气安全管理的全面工作,包括制定防爆电气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安全检查、处理事故等。
2. 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采购、验收、安装、维护、检修及报废等工作。
3. 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4. 员工应严格遵守本制度,提高防爆电气安全意识,积极参与安全管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管理1. 采购与验收(1)采购防爆电气设备时,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并取得相应的安全认证。
(2)设备管理部门应组织验收,确保设备质量符合要求。
2. 安装与调试(1)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调试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2)安装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施工图纸进行,确保安装质量。
3. 维护与保养(1)使用部门应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维护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2)维护保养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
4. 检修与改造(1)防爆电气设备的检修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
(2)检修过程中,应严格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3)设备改造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
5. 报废与回收(1)报废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由设备管理部门进行鉴定,并按国家规定进行处理。
(2)报废设备回收过程中,应确保不造成环境污染。
五、安全检查与事故处理1. 安全生产部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2. 使用部门应每日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3. 发生火灾、爆炸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消除事故隐患。
4. 事故发生后,应及时上报安全生产部,由安全生产部组织调查处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总则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安全生产,防范和控制电气设备引发的爆炸事故,并保护员工及财产安全。
所有涉及电气设备的部门和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的使用、维护和管理。
二、管理机构本单位设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机构,负责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工作,包括设备的巡检、维护和故障处理等。
管理机构由本单位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立专门的人员负责电气设备的管理和操作。
三、设备购置与安装1.在购买电气设备时,必须考虑设备的防爆性能和安全措施,选择合格的产品,并确保其符合国家相关的防爆标准和要求。
2.安装电气设备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设备的正确安装,并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如安装防爆罩、防爆电缆等。
四、设备维护与保养1.每月对所有电气设备进行巡检,检查设备的防爆措施是否完好,如有损坏或异常情况,应及时报修或更换。
2.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包括清洁设备、检查线路和接线是否正常等。
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并记录维护保养情况。
3.对于老旧设备,应定期进行电气性能测试和安全评估,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性,如有必要,应及时进行更新或替换。
五、设备操作与使用1.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了解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操作人员在进行操作前,应检查设备的防爆措施是否完好,并保持设备工作环境的清洁和无爆炸危险。
3.操作人员在操作过程中,禁止擅自更改、拆卸或维修设备,如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应及时向管理机构报告。
4.使用特殊要求的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相关的操作规程和操作手册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特殊要求的防爆措施。
六、设备故障与事故处理1.发生设备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机,并向管理机构报告,并由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处理。
2.发生设备故障或事故后,必须做好记录,包括事故的发生时间、地点、原因、处理过程等,并进行相关的反馈和改进措施。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范文(4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范文一、总则为了确保企业生产安全,保障员工健康,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使用,特制定本《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三、管理机构公司设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运行。
四、设备管理1. 设备台帐(1)按照《防爆电气设备管理规定》,对公司内的所有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编号并建立设备台帐。
(2)设备台帐应包括设备名称、型号、规格、编号、购置日期等相关信息。
(3)设备台帐应定期更新,确保台帐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 设备购置(1)各部门在购置防爆电气设备时,应遵循相关防爆电气设备的标准和规定。
(2)购置设备时应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明确设备的型号、规格、性能要求、交货期、售后服务等内容。
3. 设备安装与验收(1)新购设备安装前,应先制定相应的安装方案,并按要求进行安装。
(2)安装完成后,进行设备验收,确保设备符合标准要求。
4. 设备维护与保养(1)设备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所有设备进行维护与保养。
(2)维护与保养工作包括设备的定期巡检、清洁、润滑等。
(3)对于出现故障或者需要维修的设备,应及时报修,并由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5. 设备报废与更新(1)设备达到使用年限、无法修复或者不符合安全要求时,应进行报废处理。
(2)报废设备应进行统一处理,不得私自买卖或外借。
(3)设备更新的决策应根据设备的实际情况、工作需求和经济考虑等因素综合考虑,经过科学论证后方可进行。
五、使用管理1. 使用人员(1)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人员,方可使用防爆电气设备。
(2)使用人员必须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设备,不得擅自更改设备的性能参数或者私自维修设备。
2. 使用操作(1)使用人员在使用前,应对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2)使用人员应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超负荷使用设备或者操作不当。
3. 使用场所(1)设备的使用场所应保持干燥、通风良好,并具备必要的防爆措施。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一、防爆检查要由经过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的人员具体操作。
二、所有防爆电气设备必须取得防爆检查合格证才准入井,井下安装完毕必须经过防爆检查验收合格后才准投入运行。
三、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1、由机电科负责入井防爆电气设备和检修后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验收;由防爆检查员签发防爆电气设备防爆合格证,并负责组织入井防爆电气设备的验收;各队值班电工负责井下所管辖防爆电气设备的巡回检查工作。
2、防爆电气设备在检修过程中和检修结束后,检修人员要认真做好检修记录,特别是装配后不能测试的防爆间隙和隐蔽件的技术数据,在检修过程中应首先做好测试和记录。
3、防爆电气设备检修完毕后,检修人员要通知机电科组织防爆检查人员根据标准要求进行核实、复查和通电试验,验收合格的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由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填写签发《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合格证》,并填写验收记录台帐。
4、凡是新调入(购入)、初次使用或大修的防爆电气设备,机电科必须组织检查、验收。
5、防爆电气设备检查员对自己签发的合格证负责,凡在验收或检查中发现该设备失爆或有重大隐患问题,有权随时收回合格证,并要求检修或安装人员限期处理。
四、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安装时,安装人员要严格按《煤矿矿井机电设备完好标准》中电气部分的规定执行,除此之外,如有下列情况之一者,按失爆处理:1、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内部的绝缘基座破裂,接线螺杆杆孔间隙超限,绝缘基座与接线盒内间隙超限,绝缘基座边缘厚度小于25mm为失爆。
2、螺旋式嗽叭口要用手拧紧,不得使用钳具强拧,在检查时以右手拇指、食指、中指三个指头能旋入一扣者为喇叭咀松动为失爆。
3、压盘式嗽叭口上紧要有余量,余量要求不小于3mm,检查时眼睛看不到余量为失爆。
4、动力电缆橡套损伤,已看到分相绝缘层,即为失爆。
5、橡套电缆除伸入设备器壁部分允许外径细外,器壁以外部分(包括嗽叭口密封圈部分)一律不准细,否则为失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预防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并规范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工作。
适用于我单位的各类电气设备的管理。
二、基本要求1. 所有电气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等活动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的要求。
2. 严禁使用未经检验合格的电气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乱加电装置。
3. 应当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排除隐患。
4. 禁止在易燃易爆环境内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5. 所有涉及电气设备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操作技能和防护知识。
三、责任分工1. 企业负责人负责组织制定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并向有关部门报备。
2.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对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组织培训、开展检查和评估等。
3. 设备管理人员负责组织电气设备的安装、保养、维修和检修工作,并做好相关记录。
4. 运维人员负责日常巡查、检修电气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修或上报。
四、电气设备安装要求1. 安装位置应远离易燃易爆物品,避免直接暴晒阳光和雨水,防止积尘和物体覆盖。
2. 安装要牢固可靠,符合设备的安全特性要求,并与周围环境保持一定的距离,方便维护和检修。
3. 电气设备的接地必须符合相关规定,确保安全可靠。
五、电气设备使用要求1. 在正常使用条件下,电气设备必须运行在额定电压、额定频率和额定功率范围内。
2. 禁止在电气设备周围堆放易燃易爆物品,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3. 设备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切断电源,封闭操作面板,锁定电气设备,防止非专业人员操作。
4. 禁止私拉乱接电线,动用电气设备的防护装置,严禁随意更换设备部件和接线。
六、电气设备维护和检修要求1. 设备的维护和检修必须由专职人员进行,并按照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操作。
2. 维护和检修人员必须佩戴相关的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要求进行操作。
3. 维护和检修工作应定期进行,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处理,防止事故的发生。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4篇)
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根据《煤矿安全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井下各类电气设备的选型、安装、使用、维护和检修工作,以及防爆措施的执行与管理。
第三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始终坚持“预防第一、综合治理、重点管理、制度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电气设备选型第四条电气设备的选型应满足煤矿井下特殊的防爆要求,并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的规定。
第五条电气设备选型时应优先考虑防爆性能较好、耐腐蚀、耐高温、耐振动、耐压力变化等特殊环境要求的产品。
第六条电气设备应具备合格证书,并符合煤矿井下使用的相关安全标志标识。
第三章电气设备安装与使用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使用必须按煤矿井下安全作业规程和相关标准要求进行。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必须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专业人员进行,并进行必要的验收。
第九条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具备相应的安全操作技能,并持有有效的操作证件。
第十条电气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以下原则:(一)按规定使用设备,严禁私拉乱接电源,私用私搭电线。
(二)设备应放置在干燥、通风良好、无腐蚀性气体的环境中。
(三)设备应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修复或更换。
(四)严禁在设备周围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章电气设备维护与检修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定期维护工作应按照制定的计划进行,记录维护操作和结果。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维护人员应持有相关证件,并接受专业培训。
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检修需要停机进行,操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程序进行操作,严禁擅自开展工作。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检修后必须进行试运行,并按规定进行试验记录。
第五章防爆措施的执行与管理第十五条煤矿井下电气设备防爆措施应根据作业情况和具体需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一)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号,并正确安装。
(二)防爆设备应定期检查和维护,并计划进行定期检测。
(三)煤矿井下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绝缘测试和接地测试。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企业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企业应建立健全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配备专业人员进行管理,并定期进行培训和检查。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第四条企业应对所有防爆电气设备进行登记管理,包括设备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使用地点等信息。
第五条企业应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修理或更换,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企业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的保养制度,定期对设备进行清洁、润滑、调校等工作,延长设备的使用寿命。
第七条企业应制定防爆电气设备的维修保养计划,并进行记录,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八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防爆电气设备管理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管理、维护和保养工作。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第九条企业应严格按照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操作,并加强对操作人员的培训和考核。
第十条企业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记录,包括设备的使用时间、使用人员等信息,确保设备的安全使用。
第十一条企业应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环境进行检查,确保环境符合设备的使用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加强对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第四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第十三条企业应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第十四条第十五条企业应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检查工作进行督导和考核,确保检查工作的质量。
第五章防爆电气设备的更新和淘汰第十六条企业应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的更新和淘汰工作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需要进行更新或淘汰。
第十七条企业应建立防爆电气设备更新和淘汰的工作程序,并进行记录,确保更新和淘汰工作的有序进行。
第十八条企业应按照防爆电气设备的更新和淘汰工作程序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更新和淘汰工作符合相关要求。
第十九条企业应加强对新设备的引进工作,确保新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性。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和使用。
第三条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国家规定的防爆电气设备的要求,并经过检测并取得相应的证明文件。
第四条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应在启用前经过质量检测和安全评估,并按规定备案。
第五条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第六条公司应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并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第七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具备相关的防爆电气设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并定期接受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第八条安全管理人员应做好以下工作:1. 监督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管理和使用情况;2. 指导职工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提高职工安全意识;3. 制定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并进行宣传和培训;4. 对职工进行定期的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应急能力;5. 组织开展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和检查工作,及时处理设备故障。
第三章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管理第九条职工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前应接受培训,掌握正确的使用方法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签订安全使用责任书。
第十条职工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操作,严禁私自更改设备的参数和使用范围。
第十一条职工在发现防爆电气设备存在异常情况时应立即报告相关人员,并按指示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二条防爆电气设备应按规定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维护人员应具备相关的技能和知识,并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四章应急措施第十三条在发生防爆电气设备事故或发现设备故障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并采取措施确保人员的安全和设备的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公司应建立健全的应急救援体系,配备相应的救援人员和设备,以保障事故发生时的应急处置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应定期开展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和员工的应急意识。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火灾和事故的发生,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工作。
第三条目标:通过建立健全的防爆管理制度,提高电气设备的安全性能,预防电气设备事故的发生。
第四条主要职责:电气设备管理部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各部门负责按照本制度的要求开展相应的防爆管理工作。
第五条防爆管理的原则:科学、合理、严格、全面、持续。
第二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基本要求第六条电气设备的选用和验收,应按照国家标准和公司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维护和维修,应由持有相应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并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
第八条电气设备的环境条件应符合国家和公司的规定,对于易燃易爆场所,应采取相应的防爆措施。
第九条电气设备应定期进行维护和检修,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十条对于故障电气设备,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相应的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应经过相应的培训和考核合格方可上岗,熟知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
第十二条电气设备的防爆管理应建立健全的档案,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检修记录等。
第三章电气设备防爆管理的具体措施第十三条电气设备的选用和验收:1. 根据使用环境的特点和要求,选择符合相关标准的电气设备;2. 严格按照技术要求进行设备的验收,确保设备的质量和安全可靠性。
第十四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和维护:1. 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由专业人员进行,按照相关标准进行操作;2. 定期对电气设备进行维护,保持设备的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的检修和维修:1. 对于计划内的检修和维修,应按照相关程序和要求进行;2. 对于突发故障的设备,应立即停用,并进行相应的维修和检修。
第十六条电气设备的操作:1. 电气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和考核,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2. 严格按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5篇)
电器设备防爆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防爆电器的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根据《煤矿安全规程》、《防爆性环境用防爆电器设备国家标准汇编》和《煤矿机电设备管理暂行规定》的有关规定,特别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防爆设备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作为失爆设备处理:1、新到货的防爆设备,没有防爆标志、生产许可证号、检验合格证和防爆设备到货验收单等。
2、防爆设备失去防爆性能,没有防爆标志,经修复而不能达到防爆性能者。
第三条:防爆设备在安装前必须进行下列检查,凡有故障或防爆性能遭到破坏的设备禁止安装:1、电器设备铭牌规定数据是否与接线电压和使用机器设备的容量相适应;2、设备的外形结构是否完整,防爆性能是否良好;3、设备内部是否损坏;4、检修记录和验收手续是否齐全完整。
第四条:防爆设备安装地点,不应有积水和滴水,特别在淋水很大的采掘工作面安装设备时,禁止乱放与防爆设备安全运行和验修无关的杂物,设备的安装要稳固可靠,合乎产品说明书上的规定安装要求,不准有倾斜或震动现象。
低压开关在安装后应平正牢固,磁力开关的最大倾角不提超过15°。
设备与设备之间或与墙壁之间,要留有足够的距离,以便检修。
高压防爆开关的安装位置必须平整,电缆与开关连接时,必须通过进线装置,进线装置必须灌注绝缘胶、封堵严密。
第五条:防爆设备安装后应符合防爆性能的要求。
1、各处螺丝和弹垫必须齐全完整拧紧,防爆接合面的间隙应符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防爆面不得锈蚀,如锈蚀应作以处理。
2、接线工艺符合“完好标准”要求。
3、闭锁装置应牢固可靠。
第六条:高压设备两台以上的开关组合使用时,其连接器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第七条:防爆电气设备日常检查原则是谁使用谁负责,由连队维护员负责,每天至少一次,检查内容:1、防爆设备及周围环境是否保持清洁,有无淋水积水和妨碍设备安全运行、检修的杂物。
2、防爆设备是否有良好的通风散热条件,外壳是否遭受外力损坏。
3、设备安装是否牢固可靠,有无倾斜,歪倒及震动现象。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篇)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目的和范围:- 目的:保障公司员工和设备的安全,预防防爆电气设备发生事故。
- 范围:适用于公司所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
2. 责任:- 公司管理层负责制定并执行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并提供必要的培训和资源。
- 部门负责人负责组织部门内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护工作,确保员工遵守相关规定及操作规程。
3. 安全保障措施:- 防爆电气设备的购买、安装、使用和维护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 防爆电气设备的周围环境必须符合防爆要求,禁止在有爆炸危险的地方使用非防爆电气设备。
- 定期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 员工必须按照设备操作规程正确使用防爆电气设备,严禁私自改动或擅自维修设备。
4. 应急预案:- 制定防爆电气设备应急救援预案,明确各部门职责和应急措施。
- 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员工应急处理能力。
- 在发生事故或异常情况时,及时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和处置。
5. 监督检查:- 公司安全部门负责定期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检查和评估,确保设备符合安全要求。
- 公司领导层、部门负责人及员工都有责任对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和整改。
6. 培训和教育:- 公司应定期组织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 新员工和新加入防爆电气设备工作岗位的员工需接受特殊培训,在掌握相关知识和技能后方可上岗。
7. 管理制度的修订:- 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定期修订,保持与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的一致性。
- 制订修订过程中应充分考虑监管要求和员工的反馈意见。
以上为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具体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补充。
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管理,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保障公司的生产经营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制定本管理制度。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企业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因电气设备故障引发火灾、爆炸等事故,提高企业生产经营安全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使用电气设备的场所,包括生产车间、办公室、库房、实验室等。
第三条电气设备指供电、输电、配电、使用及控制等方面的设备、线路、装置和设施。
第四条电气设备防爆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2. 法律法规合规,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3. 分级管理,责任明确。
4. 定期检查、维护和修理,确保设备安全可靠。
5. 员工培训,提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二章设备选型与安装第五条在购买电气设备时,应根据企业的具体应用需求和工作环境特点,选择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的防爆电气设备。
第六条设备选型时应考虑以下因素:1. 爆炸危险性评估。
2. 设备的防爆等级和防护类别。
3. 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4. 适应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的特点。
5. 供应商的信誉度和售后服务能力。
第七条电气设备的安装应符合以下要求:1. 由专业施工人员进行安装,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2. 安装时应注意设备的固定、绝缘和线路的敷设。
3. 电气设备的安装位置应考虑通风条件和防护措施。
4. 安装完成后,应进行绝缘测试和电气连接测试,确保安装质量和电气安全性。
第三章设备维护与保养第八条电气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应按照规定周期进行,确保设备的安全和可靠性。
第九条施行定期维护计划,包括以下内容:1. 设备清洁、检查、紧固和润滑。
2. 设备运行状态和工作温度的监测。
3. 电气系统的绝缘检测和接地测试。
4. 设备的热检测和振动检测。
第十条维护和保养记录应详细、准确,包括以下内容:1. 维护日期、维护人员和维护内容。
2. 发现的故障和隐患,以及处理情况。
3. 更换的零部件和使用的润滑剂。
4. 维护后设备的运行状态和工作性能。
第四章设备故障处理与应急措施第十一条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情况时,应立即采取以下措施:1. 停止使用故障设备,并及时报告相关人员。
2024年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2024年某公司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防爆电气设备是指在爆炸性气体环境下使用的电气设备,并且具备防止爆炸蔓延、防止引发爆炸的特殊设计和制造要求。
为了保障员工和设备的安全,某公司制定了2024年防爆电气设备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安装、使用、维护和管理,保证其在作业场所的安全性,避免事故的发生。
一、总则1.1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使用防爆电气设备的部门和岗位。
1.2 本制度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执行,并建立相应的工作流程和管理制度。
二、防爆电气设备的选择2.1 根据作业场所的爆炸性气体分区分类,确定使用的防爆等级和防爆型式。
2.2 进行专业的防爆电气设备供应商评估,选择符合要求的供应商。
2.3 严格按照防爆电气设备选型标准进行选购,确保设备质量和功能的合理性。
三、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3.1 使用专业的电气工程师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和布线工作。
3.2 在安装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厂家的要求进行操作,并保证符合相关安全规范。
3.3 安装完成后,进行必要的检测和验证工作,确保设备能够正常运行并符合要求。
四、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4.1 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持证上岗,了解防爆电气设备的基本知识和使用要求。
4.2 操作人员在使用防爆电气设备时,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改变设备的工作状态。
4.3 严禁在防爆电气设备周围进行违规操作,包括吸烟、使用明火等。
五、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5.1 定期进行防爆电气设备的巡检和维护工作,确保设备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5.2 在巡检过程中,发现设备存在故障、损坏或异常情况时,应及时上报并停止使用,由专业人员进行修复或更换。
5.3 防爆电气设备的维护记录要完整、准确,并进行及时的更新和归档。
六、防爆电气设备的管理6.1 成立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小组,负责相关的设备管理工作,并制定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流程。
6.2 对防爆电气设备进行台账管理,对设备进行编号、分类、管理和台账查询。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范本(3篇)
防爆电气设备管理制度范本1. 引言本制度旨在规范和管理企业内的防爆电气设备,确保工作场所的安全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防爆电气设备是涉及到爆炸物品、易燃气体等危险环境中使用的电气设备,因此必须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管理。
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企业内所有涉及到防爆电气设备的部门和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工厂、仓库、办公室等。
3. 术语和定义(1) 防爆电气设备:指经过专门设计和制造的,能在爆炸危险环境中工作并确保安全的电气设备。
(2) 爆炸危险环境:指存在或可能存在可燃性物质、气体或蒸汽的环境。
4. 防爆电气设备采购与验收管理(1) 采购前必须确定防爆电气设备的技术要求和规格,并从正规渠道购买,并且要求供应商提供合格证书和产品说明书。
(2) 验收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包括外观、性能、安全等方面的检查,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合格。
(3) 验收后,必须将防爆电气设备的具体信息和验收记录登记在设备管理台账上,包括设备名称、型号、出厂编号等。
5. 防爆电气设备的安装与维护管理(1) 安装前必须进行详细的设计,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施工,确保防爆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
(2) 安装后,必须进行严格的检查和试运行,确保设备无故障。
(3) 对于防爆电气设备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必须按照相关操作规程和标准进行,包括清洁、润滑、紧固等。
(4) 定期进行设备巡检和检测,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设备一直处于正常工作状态。
6. 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与操作管理(1) 用户必须按照设备说明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和操作防爆电气设备,禁止非专业人员操作设备。
(2) 在操作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和操作规程,禁止违规操作。
(3) 发现设备故障或异常,要及时停止使用并上报维修。
7. 防爆电气设备的备案与报废管理(1) 防爆电气设备必须进行备案登记,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安装位置、验收记录等。
(2) 对于报废的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按照国家相关规定进行处理,并将报废记录登记在备案台账上。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5篇
防爆电气管理制度15篇【第1篇】化工物流防爆电气设备平安管理制度1. 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急区域中, 因为防爆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急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实行平安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 以庇护公司员工和财产的平安,特制订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全部防爆电气设备的设计安装、平安技术管理、检验检测、检修及维护保养管理。
3. 气体爆炸危急场所的分级爆炸性气体、可燃蒸气与空气混合形成爆炸性气体混合物的场所, 按其危急程度的大小分为三个区域等级。
3.10级区域: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延续地、短时光频繁地浮现或长时光存在的场所。
3.21级区域: 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有可能浮现的场所。
3.32级区域: 在正常状况下,爆炸性气体混合物不能浮现, 仅在不正常状况下间或短时光浮现的场所。
4. 防爆电气设备普通平安规定4.1 爆炸危急场所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在运行过程中, 必需具备不引燃周围爆炸性混合物的性能。
4.2 爆炸危急场所用的防爆电气设备, 须经有资质的的鉴定单位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4.3各种防爆类型的电气设备,应设置标明防爆检验合格证号和防爆类型、等级的铭牌,在设备的显然处应有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永远性标志。
4.4防爆电气设备的分类、分级、分组与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分组办法相同,其等级参数及符号亦相同。
4.5防爆电气设备最高表面温度应符合规范要求,正常运行条件下,不会产生点燃爆炸性混合物的火花或危急温度。
4.6防爆电气设备的选型应符合《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和《爆炸危急场所电气平安规程》的要求。
4.7爆炸危急场所的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急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位置,应避免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急温度的场所。
如不行能时,应实行相应的庇护措施,以满足这些场所的平安要求。
5. 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5.1 普通平安规定防爆电气设备应由经过培训考核合格人员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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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失爆管理制度(WHNYLM/ZD-080-2015)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防爆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的管理,提高设备的安全性能,杜绝电气失爆现象的发生,依据《爆炸性环境用防爆电气设备》(GB3836)、《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及《煤矿安全规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各生产单位的实际情况,明确了相关部门职责,明确了设备的选用原则,制定了判定电气失爆的标准,确定了考核标准和奖罚办法。
第三条本制度坚持以预防为主的管理原则。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电气设备失爆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五条为确保电气失爆管理规定的有效执行,成立利民公司电气失爆管理督察小组(以下简称“督察小组”)。
督察小组负责利民公司电气失爆管理的领导工作。
组长:机电副总经理副组长:机电动力部部长、各机电厂(矿)长成员:机电动力电气设备管理人员、各厂(矿)机电负责人督察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机电动力部,办公室主任由机电动力部长兼任。
第六条督察小组办公室职责:(一)全面负责防爆设备的选型以及防爆电气设备及线路的运行管理和考核。
(二)负责制定和修订判定防爆电气失爆的标准。
(三)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厂(矿)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电气失爆专项检查。
(四)负责对各厂(矿)的电气失爆情况进行汇总、统计和上报。
(五)负责组织各厂(矿)电气技术人员防爆电气知识的技术培训工作。
第七条机电动力部职责(一)负责对各厂(矿)防爆设备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工作;(二)对防爆场所防爆设备的选型进行监督;(三)对失爆设备责任人进行处罚。
第八条各厂(矿)的职责:(一)各厂(矿)要积极主动的严格执行本制度,杜绝防爆设备失爆现象的发生;(二)各厂(矿)机电负责人是本规定的第一执行人。
第三章防爆设备的使用和选型第九条煤矿、洗煤厂及煤化工单位使用的防爆电气设备应符合GB3836的规定。
煤化工单位主要火灾爆炸危险性区域的划分应符合GB50058的规定。
煤矿及洗煤厂原煤系统的电气设备按Ⅰ类设备选用,其它有爆炸性气体的场所的电气设备按Ⅱ类设备选用。
第十条煤矿及洗煤厂原煤系统电气设备的选用规定第十一条煤化工单位主要火灾爆炸危险环境的划分及电气设备的选用规定。
(一)防爆方法对危险场所的适用性如下表(二)焦化生产主要场所及装置的火灾爆炸危险性划分如下表第十二条各煤化工单位电气装置防爆结构的选型、外壳防护等级、钢管配线和电缆配线的技术要求及引燃温度的组别划分须根据GB50058《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的要求确定。
第四章防爆设备失爆判定标准第十三条设备外壳凡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
(一)外壳有裂纹、开焊、严重变形。
严重变形是指长度超过50 mm,同时凹、凸深度超过5 mm者;(二)隔爆外壳有锈皮脱落、联锁装置不全、变形,起不到机械连锁作用的,防爆面锈蚀的;(三)隔爆观察窗的透明件松动、破裂或机械强度不符合规定的;(四)设备隔爆腔之间的隔爆结构被破坏,如隔爆型电动机内的隔爆绝缘座被去掉等情况;(五)改变隔爆外壳原设计安装尺寸,导致电气间隙或爬电距离不符合规定者;(六)用螺栓固定的隔爆面缺弹簧垫、螺栓或螺母;弹簧垫圈未压平或螺栓松动;螺栓或螺孔滑扣;(七)隔爆接合面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6.3(Ra 值);操作杆的表面粗糙度不大于3.2(Ra 值);(八)隔爆面锈迹用棉纱擦后,留有锈蚀斑痕者为锈蚀,属于失爆;(九)结合面上的针孔,在一平方厘米的范围内不超过5个,且其直径不超过0.5mm,深度不超过1 mm的隔爆面不为失爆;(十)对于机械伤痕深度、宽度均不超0.5mm ,其伤痕投影长度不超过相对容积结合面宽度50%,个别伤痕深度不超过1 mm,其伤痕距结合面最短无伤距离相加不大于相应容积规定的结合面宽度不算失爆,但其中有一项超过均为失爆;(十一)隔爆面上不允许有油漆和机械性杂物,否则为失爆(如无意造成的油漆痕迹不超过隔爆面宽度的1/8不在此限);(十二)隔爆面应涂以适量的中性凡士林等合格的防锈油(如医用凡士林油)或磷化(磷化后也涂凡士林油),如无防锈油或磷化面脱落均为失爆。
涂油应在防爆上形成一层薄膜为宜,涂油过多为不完好。
(如磷化面脱落小于隔爆面径向长度1/3并涂有防锈油可不算失爆,但为不完好);(十三)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的螺母要上满扣,不满扣为失爆。
紧固螺钉深入孔长度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尺寸(铸铁、铜、铝件等应不小于螺纹直径的1.5倍),如螺孔深度不够螺纹直径尺寸要求的,则螺钉必须拧满扣,否则为失爆;(十四)螺母紧固后,螺栓螺纹应露出螺母1—3个螺距,不得在螺母下面加多余垫圈、平垫来减少螺栓的伸出长度;(十五)卡兰式的进线嘴以压紧胶圈后一般用单手扳动喇叭嘴上下左右晃动时,喇叭嘴无明显晃动为准。
螺旋式喇叭嘴最少啮合扣数不得低于6扣,拧紧程度一般用单手用力拧不动为合格;(十六)隔爆接合面紧固螺栓应加装弹簧垫圈或背帽(用弹簧垫圈时其规格应与螺栓直径相一致,紧固程度应以将其压平为合格),螺栓松动和弹垫不合格者均为失爆;(十七)隔爆设备的隔爆腔之间严禁直接贯通,必须保持原设计的防爆性能,否则为失爆;(十八)电动机轴与轴孔的隔爆接合面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产生摩擦,采用圆筒隔爆接合面时,轴与轴孔配合的最小单边间隙须不小于0.075mm;(十九)滚动轴承结构,轴与轴孔的最大单边间隙须大于有关规定的W值的2/3;(二十)隔爆接合面完好标准必须符合下面两表的规定;静止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活动隔爆接合面的规定尺寸(二十一)操纵杆直径与隔爆接合面长度必须符合下表的规定。
操纵杆(圆筒)直径与隔爆接合面的结构参数 mm第十四条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嘴)应完整、齐全、紧固、密封良好,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判定为失爆:(一)密封圈内径大于引入电缆外径1mm以上;(二)密封圈尺寸不符合规定;(三)密封圈的单孔内穿进多跟电缆;(四)将密封圈割开套在电缆上;(五)密封圈部分破坏;(六)密封圈的硬度达不到邵氏硬度45º-55º的要求,老化、失去弹性、变质、变形,有效尺寸配合间隙达不到要求,起不到密封作用;(七)密封圈没有完全套在电缆护套上;(八)密封圈与电缆护套之间有其他包扎物;(九)一个引入装置(喇叭嘴)内用多个密封圈;(十)空闲引入装置(喇叭嘴)没有密封挡板时;挡板直径比引入装置内径小2mm以上,挡板厚度小于2mm以上;(十一)挡板放在密封圈里边的;金属圈放在挡板和密封圈之间的;(十二)进线嘴压紧后没有余量或进线嘴内缘压不紧密封圈,或密封圈端面与器壁接触不严,或密封圈能活动的;(十三)压盘式引入装置缺压紧螺栓或未上紧;(十四)螺旋式引入装置因乱扣、锈蚀等原因紧不到位或用一只手的手指能使压紧螺母旋转超过半圈的;(十五)使用螺旋式引入装置,引入装置与密封圈之间缺少金属垫圈的;(十六)电缆在引入装置处能轻易来回抽动的;(十七)备用的高压接线口缺挡板或挡板不合格的;(十八)电缆引入装置(喇叭嘴)有亲嘴现象;(十九)密封圈尺寸需符合以下规定,如有一项达不到均属于失爆;1.密封圈外径与进线装置内径差应符合下表:2.密封圈的宽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7倍,且不小于10mm 。
3.密封圈的厚度不小于电缆直径的0.3倍(70平方毫米以上电缆除外),且不小于4mm 。
(二十)密封圈刀削后应整齐圆滑不得出现锯齿状,锯齿直径不得大于2毫米(包括2毫米);(二十一)不用的接线嘴要分别用密封圈、挡板、金属圈依次装入,压紧;(二十二)凡有电缆压线板的电器,引入、引出电缆必须用压线板压紧,压线板未压紧电缆均属失爆,压扁量不得超过电缆直径的10%;(二十三)低压隔爆开关接线室不允许电源侧进出线至负荷侧接线,或由负荷侧进出线至电源侧接线,磁力起动器的小喇叭嘴严禁引入、引出动力线。
否则判定为失爆;(二十四)电缆护套伸入器壁要符合5-15毫米的要求,小于5毫米为失爆。
如粗电缆穿不进时,可将深入部分均匀锉细;(二十五)两相低压导线裸露部分的空气间隙:500伏以下不小于6毫米,500伏以上不小于10毫米,否则为失爆;(二十六)采用铠装电缆供电时,使用密封圈要全部套在铅皮上,或者用绝缘胶灌至三叉口以上。
未接线的接线嘴应用同等厚度的法兰和堵板或用绝缘胶堵死,否则为失爆。
第十五条隔爆型插接装置有下列情况之一属于失爆:(一)煤电钻插销的电源侧应接插座,负荷侧接插销,如接反即为失爆;(二)电源电压低于1140V的插接装置,缺少防止突然拔脱的装置,电压在1140V以上的插接装置缺电气联锁装置的。
第十六条供电线路有下列情形之一属于失爆:(一)鸡爪子:1.电缆(包括照明、通讯、监测、信号、控制电缆)的连接,未采用接线盒与硫化热补同等效能的冷补接头;2.高压铠装电缆的连接未采用接线盒、未灌注绝缘充填物或充填不严密露出芯线的接头;3.电缆连接用的冷补胶未使用与线路电压等级相符的冷补接头。
(二)羊尾巴:电缆的末端未安装隔爆电气设备元件者,电气设备接线嘴(包括五小电气元件)2m内不合格接头或明线破口者均为羊尾巴。
(三)明接头:电气设备与电缆有裸露的导体或明火操作者均属明接头。
(四)破口:1.橡套电缆护套损坏露出芯线或露出屏蔽层者;2.电缆伤痕达电缆护套厚度的1/2以上、长度达20mm或沿周长1/3以上者;3.井下供电使用延燃橡套电缆。
(五)超负荷运行,电缆严重发热(≥40o C)。
第十七条照明灯具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为失爆:(一)防爆安全型灯具把卡口改为螺口;(二)防爆灯具设置电源断开后才能打开透明件的联锁装置失灵;(三)防爆灯具的透明件破损;(四)隔爆结合面、紧固件及电缆引入装置不符合规定。
第五章检查与奖罚第十八条机电动力部负责对各厂(矿)进行监督检查制度贯彻落实,并考核现场管理情况。
第十九条检查采取抽查、专项检查、月度安全大检查及督查等形式。
第二十条考核采用月度方式进行。
第二十一条每月由机电动力部汇总当月电气失爆情况,根据本制度对各厂(矿)进行奖罚。
第二十二条各厂(矿)对本单位防爆场所电气设备进行检查与考核,并留有检查考核记录。
第二十三条矿井每有一处失爆,对该单位罚款5000元。
第二十四条焦化厂及发电厂每有一处防爆场所使用非防爆设备或失爆的,对该单位罚款2000元。
第二十五条洗煤厂防爆场所每有一处失爆的,对该单位罚款1000元。
第二十六条设备失爆管理单位对包机人处罚的最高额度不能超过500元/人·次。
第二十七条对队、车间的处罚必须落实到具体责任人。
第二十八条对当月当次查出的失爆安全隐患,在本年度内按本规定只施行一次相应的罚款,不再进行重复处罚。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九条本规定由机电动力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条本规定自二〇一五年五月一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