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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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

居住区规划设计说明一、背景介绍居住区规划设计是为了满足人们对舒适、安全、便利居住环境的需求,提供合理的居住空间和配套设施。

本文旨在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要求进行详细说明,确保规划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二、总体要求1. 基本原则:遵循人性化、生态友好、可持续发展的原则,注重居住区的整体性和功能性。

2. 规划范围:明确规划设计的范围和边界,确保规划与周边环境的协调性。

3. 空间布局:合理规划居住区内的道路、绿地、建筑物等空间布局,确保交通便利、绿化率高、景观美观。

4. 功能分区:明确居住区内的功能分区,包括住宅区、商业区、公共设施区等,确保各功能区域的合理布局和互补性。

5. 配套设施:充分考虑居民的生活需求,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商场、公园等配套设施,确保居住区的便利性和舒适性。

6. 环境保护:注重环境保护,合理规划居住区的绿化、水系、垃圾处理等设施,确保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7. 安全防护:考虑居住区的安全性,规划设计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施、消防设备等,确保居住区的安全性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三、详细要求1. 道路规划:规划合理的道路网,包括主干道、支路、人行道等,确保交通畅通和行人安全。

道路宽度、弯道半径、交通标志等要符合相关规范。

2. 绿地规划:合理规划绿地,包括公园、花坛、草坪等,绿地面积要符合相关要求,绿化植物要选择适应当地气候和土壤条件的物种。

3. 建筑规划:规划合理的建筑布局,包括住宅楼、商业建筑等,建筑物高度、密度、外观等要符合相关规范,确保建筑物的功能性和美观性。

4. 配套设施规划:规划包括但不限于学校、医院、商场、公园等配套设施,设施的数量、面积、功能要符合居住区的人口规模和需求。

5. 环境保护规划:规划合理的绿化、水系、垃圾处理等设施,确保居住区的环境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6. 安全防护规划:规划包括但不限于监控设施、消防设备等,确保居住区的安全性和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①应符合城市总体规划(含分区规划)的要求;
②符合统⼀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③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候、民族、习俗、传统风貌等地⽅特点和规划⽤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规划⽤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
④应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活环境;
⑤为⽼年⼈、残疾⼈的⽣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
⑥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和分期实施创造条件。

居住区规划设计资料整理

居住区规划设计资料整理

居住区规划设计资料整理居住区规划设计资料整理15 沙微第⼀章我国居住区规划的演进与前瞻第⼀节概述——居住区规划组织形式的演变早在奴⾪制社会,随着城市的形成,出现了最早的居住环境的组织形式。

奴⾪主为便于对奴⾪的统治和征收赋税,实⾏了⼟地划分的“井⽥制”,即将⼟地划分为形如“井”字的棋盘式地块,其中央为公⽥,四周为私⽥和居住聚落,在确⽴⼟地所有关系的同时也由此确⽴了⼟地所有者的居住形式。

殷周时期“⼀井”即为“⼀⾥”,是秦汉“闾⾥”的原型,“井⽥制”的棋盘式和向⼼性的划分形式对我国古代城市的格局有着深远的影响。

到北宋仁宗时,由于商业和⼿⼯业的进⼀步发展,这种单居住性坊⾥制度已不适应社会经济和城市⽣活⽅式的变化,原来的坊⾥组织形式被商业街和坊巷的形式所代替,城市中有很多常设的和定期的集市,坊墙为商店所代替,宵禁被取消,夜市纷列,住宅直接⾯向街巷,多与商店、作坊混合排列。

明清北京城是我国封建社会后期的代表城市,虽然城市在总的规划布局、道路分⼯等⽅⾯有了进⼀步的发展和完善,但由于⽣产⼒发展相对缓慢,城市居住区的组织形式没有较⼤的变化。

18世纪后叶,西欧⼯业⾰命使以家庭经济为主导地位的旧城结构起了变化,随着资本主义⼤⽣产的发展,城市⼈⼝急剧增长,⽆计划地修建⼤量⾼密度廉价住宅,规模较⼤的住宅区多形成联排式布局,居住环境质量不断下降。

进⼈20世纪以后,在⼀些发达资本主义国家由于现代⼯业和交通的发展,使原有居住区的组织形式渐渐不适应现代⽣活和交通发展的需要,⾯积很⼩的居住区内很难为居民设置较齐全的公共服务设施,⼉童上学和居民采购⽇常必需品往往不得不穿越交通频繁的城市道路,容易造成交通事故,给居民⽣活带来很⼤的不便,同时由于道路交叉⼝过多也⼤⼤影响了车辆的通⾏能⼒和速度。

综上所述,居住区规划组织形式的演变过程经历了从⼩到⼤、从简到繁、从低级到⾼级的变化过程,今后还将随着社会经济、⽣产和⽣活⽅式的变化⽽变化。

第⼆节建国半个多世纪以来居住区规划建设回顾建国以来,我国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建设事业取得了瞩⽬的成就,尤其是改⾰开放的20年中,随着国民经济的持续、健康、⾼速发展,住宅与居住区规划建设突飞猛进, 1979年⾄1995年间,全国新建城镇住宅⾯积达25.5亿m?,是前30年的4.5倍以上。

广东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广东省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1 总则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1.0. 3a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1.0.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2 术语、代号2.0.2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 000-15 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0.7 道路用地(R03)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汽车地面停放场地。

2.0.12公共绿地(R04)满足规定的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离开的集中绿地,包括居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及案例分析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及案例分析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及案例分析摘要:文章首先讨论了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的原则,主要是通过工程案例对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进行论述,分析了设计的特点及设计理念。

关键词:居住区;规划设计;以人为本居住区是一个城市中住房集中,并设有一定数量及相应规模的公共服务设施和公用设施的地区,是一个在一定地域范围内为居民提供居住、休憩和日常生活服务的社区。

居住区规划是城市详细规划的重要内容,是实现城市规划的重要步骤,其目的是为居民创造舒适、便利、卫生、安全、美观的居住环境,满足人们对居住的需求。

目前,有关我国的居住区规划设计理论是为适应现代化生活和交通的需要而提出的,并随后形成了一系列规划原则和手法。

随着城市的不断成长,居住区层面的规划内容与目标也在不断地变化,相关理论在不断地补充、完善,在东西方学者的努力下,关于居住区规划理论研究的发展经历了从偏重物质功能提高到注重人文内涵,再上升至可持续发展理念的探索。

1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原则现代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作为城市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充分考虑城市经济的发展状况、城市特色、文化背景、民风习俗,根据整体环境和具体需要来综合设计,应充分体现国家人居战略目标最基本的发展需求,要符合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具体而言,应遵循以下原则:1.1整体性原则完善建筑群空间布局艺术性、避免单一呆板兵营式的组群布局,体现以人为本人,与自然和谐、融洽,可持续发展三大原则。

建筑形式和空间规划应具有亲切宜人的尺度和风格,居住社区环境设计应体现对使用者的关怀。

要满足不同年龄层次的活动需要,为其提供相应社区服务设施,在满足生理需求的同时注重居民的精神生活,通过对物质形态精心规划设计以及对住户组织活动特性的研究创造更多积极空间,促进住户之间的相互交往,提高其防范性和睦邻性。

1.2满足多元化要求运用新理论、新技术、新材料、适应家庭结构的多元化、住区智能化、及私人汽车进入家庭的转变提供满足各阶层住户需求的住宅类型,如别墅、小高层、高层、多层洋房、公寓住宅;在安全性、私密性、舒适性原则下,应广泛诸如单身、两口之家、三口之家、两代居、老年人居等多种人口结构,最大限度的满足住户使用需求。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2022一、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基本原则1、注重共同居住性。

居住区规划要到达用户的生活实际需求,满足住宅的基本安全条件,促进和谐睦邻与共同文明,在核心区域附近注重环境建设,与其他城市各类功能场所融为一体,让居民享有安全和舒适的生活条件。

2、重视文脉继承。

城市居住区应尊重地方历史传统,促进文脉的继承,不但要发挥传统建筑的特色,还要反映当前地域的特色,以充分表达本地区文化底蕴与创新活力,保护地方历史文物,留存本地文化传统。

3、强调开发节制。

居住区规划设计要尊重自然环境,实行有序发展,做到环保开发,开发慢于自然生态发展,以节约用地资源,合理分配及开发,避免资源浪费,保留地理景观和自然环境,健全开发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模式。

二、规划设计内容1、居住功能一是保障居住需求条件。

在居住区内要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设施,如教育设施、医疗服务、市政公典、安全防护系统、市民活动场所等,满足居住者日常公共需求,并设置社区园林供人们活动休憩,为市民提供便捷安全的服务。

二是确保适宜的居住环境。

居住区的服务设施要分布合理,在居住范围内要有完善的照明装置,将自然与人造环境有机结合起来,营造舒适的居住环境,同时要考虑构筑规范的道路与多功能的收纳系统,以充分确保居住者的安全需求。

2、安全与维护一是加强安全设施建设。

规划设计要加强安全设施建设,安装完善的消防设施,构筑稳固可靠的安全墙壁,防止居民遭受外来入侵及破坏,让居民可以安全安心的生活。

二是推进居住环境的维护。

环境维护要有严格的管理和专业的方法,在居住区内推行街道清洁、园林绿化、及其它基础设施养护工作,营造净化整洁的社区环境,让市民在安全舒适的环境中居住愉快。

三、可持续发展机制1、采取有效措施,实现可持续发展。

城市居住区可以通过制定相关政策或其他有效措施,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实施节水节能措施,防止土地浪费,建立可持续的经济模式,维持可持续发展。

2、构建可持续的社区基础设施。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应综合考虑路网结构、公建与住宅布局、群体组合、绿地系统及空间环境等的内在联系,构成一个完善的、相对独立的有机整体,并应遵循下列原则:1.方便居民生活,有利组织管理;2.组织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的公共活动中心,方便经营、使用和社会化服务;3.合理组织人流、车流,有利安全防卫;4.布置合理,空间丰富,环境美,体现地方特色。

居住区的空间与环境设计应遵守下列原则:1.合理布置公共服务设施,避免烟、气、味、尘及噪声对居民的污染和干扰;2.建筑应体现地方风格、突出个性,群体建筑与空间层次应在协调中求变化;3.精心设置建筑小品,丰富与美化环境;4.注重景观与空间的完整性,市政公用站点、停车库等小建筑宜与住宅或公建结合安排;供电、电讯、路灯等管线宜地下埋设;5.公共活动空间的环境设计,应处理好建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居住区住宅建筑和规划设计,应综合考虑用地条件、选型、朝向、间距、绿地、层数与密度、布置方式、群体组合和空间环境等因素确定。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业服务、金融邮电、市政公用、行政管理等设施。

公共服务设施项目指标应按有关规范规定确定。

居住区内绿地应包括公共绿地、宅旁绿地、配套公建所属绿地和道路绿地等。

绿地率新区建设不应低于30%;旧区改造不宜低于25%。

居住区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规划设计应符合有关规范规定。

感谢您的阅读!。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第一节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城市详细规划原理 URBAN DETAILED PLANNING贰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论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居住区的类型、规模及相关概念0102章节内容2.0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目标是在“以人为核心”的指导原则下,建立居住区不同功能同步运转的机制;以可持续发展战略为指导,建立文明、舒适、健康的住宅区;以满足人们不断提高的物质与精神生活的需求,保持社会效益、经济效益、环境效益的综合平衡与可持续发展。

一、居住的物质舒适性二、精神的享受性总体上讲,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可以概括为两个方面: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2.1(一)、卫生环境卫生:垃圾收集、转运、处理等生理健康卫生:日照、通风、采光、噪声和污染防治等① 空气环境:大气环境;人均公共绿地、人口密度、绿化率等小环境有关。

② 日照条件:居室日照标准和居住建筑日照标准③ 水环境:饮用水的水质、园林、绿化、水景等用水的标准一、居住的物质舒适性从满足人的物质需求出发,充分考虑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它包含了卫生、安全、方便、舒适四个基本的物质性内容。

(二)安全安全包含交通安全、治安安全、防火安全、防灾减灾和抗灾等。

(三)方便1、居民日常生活的便利程度:如购物、上学、交往、户外户内公共活动、娱乐出行等。

2、各项设施的项目设置与布局:•住宅区用地布局合理、道路顺捷、车行人行互不干扰、充足方便的停车设施;•公共配套设施的完善、布点合理、使用方便;•为居民人际交往、户外活动提供场所;•同时考虑为残疾人、老人和儿童等特殊人群提供生活和社会活动的方便条件。

范斯沃斯住宅 - 19512.1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二、精神的享受性(二)美学的需求建筑形式与环境协调并具有特色,空间层次丰富并富有变化,绿化和建筑色调和谐,并使整个居住环境统一完整,人们的视觉环境与情境得到沟通与交融,使之具有较高的文化品位和审美境界。

(三)文化与活力建筑及环境作为人们日常生活的物质空间环境,不仅具有物质方面的作用,还要反映人们精神和心灵方面的需求。

居住区规范

居住区规范

关于发布国家标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的通知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一、总则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 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5) 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 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 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 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代号1、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课件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课件

04 居住区环境设计
绿化环境设计
绿化覆盖率
确保居住区内绿地面积足够,提 高居住环境的绿化覆盖率,为居 民提供清新的空气和宜人的休闲
场所。
植物种类选择
根据当地的气候和土壤条件,选择 适宜的植物种类,包括乔木、灌木 、花卉等,以丰富绿化层次和色彩 。
绿化布局
合理规划绿化布局,将公共绿地、 宅旁绿地、道路绿化等有机结合, 形成完整的绿化系统。
《居住区的规划设计》ppt课件
• 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述 • 居住区规划布局设计 • 居住区建筑设计 • 居住区环境设计 • 居住区规划设计实践案例
01 居住区规划设计概述
定义与目标
定义
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对城市中住宅 集中区的规划布局、建筑设计、 景观环境等进行综合设计的过程 。
目标
创造宜居、舒适、安全、美丽的 居住环境,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 ,提升城市整体形象。
水景环境设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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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景类型
根据居住区的规模和定位,设计不同类型的水景 ,如池塘、溪流、喷泉等,以增加居住区的灵气 和活力。
水质保障
采取有效的水质保障措施,如定期换水、过滤设 备等,确保水景的清洁卫生,为居民提供安全、 舒适的休闲环境。
水景与建筑、环境的融合
将水景与周围的建筑和环境相融合,形成和谐统 一的整体效果,提升居住区的品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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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组团布局
总结词
住宅组团布局是居住区规划设计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关系到居民的生活品质和社区氛围。
详细描述
住宅组团布局应注重多样性和协调性,以营造宜居的社区环境。在规划住宅组团时,应根据居民的需求和喜好, 设计不同类型和风格的住宅,以满足不同家庭和生活方式的需求。同时,住宅组团布局应考虑日照、通风等因素 ,以提高居住的舒适度。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城市建设中至关重要的环节之一,它直接关系到人们的生活质量和城市的发展方向。

在进行居住区规划设计时,需要遵循一些基本原则,才能保障居民的生活舒适度、社区的可持续发展和城市的整体宜居性。

本文将从多个角度探讨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1. 人文关怀原则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首要考虑的是人的需求和舒适感。

因此,人文关怀原则是至关重要的。

规划设计应该以人为本,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营造宜居环境。

考虑到人的生活习惯、文化背景和社会关系,打造一个让人愿意居住的社区。

2. 生态可持续原则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可持续发展是现代社会亟需关注的问题。

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应该遵循生态可持续原则,保护自然资源,减少对环境的破坏。

规划设计应该注重绿化环境、节能减排,打造一个环保、绿色的社区。

3. 多样性原则居住区规划设计不应一刀切,而是应该考虑到社区内居民的多样性。

不同人群有不同的需求和喜好,规划设计应该兼顾各种人群的需求,打造一个包容、多元化的社区。

例如,设立各类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满足不同居民的需求。

4. 社区互动原则社区是居民生活的重要场所,社区互动对于社区的和谐发展至关重要。

因此,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应该注重社区互动原则,促进居民之间的交流和互动。

规划设计应该合理设置公共活动空间,鼓励居民之间的互动,增强社区凝聚力。

5. 安全健康原则居住区是人们居住生活的地方,安全和健康是最基本的需求。

在规划设计中,应该注重安全健康原则,保障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身心健康。

规划设计应合理规划交通道路、设置安全设施,保障社区的安全和健康。

6. 经济合理原则在居住区规划设计中,经济因素也是需要考虑的重要因素。

规划设计应该遵循经济合理原则,确保规划的可行性和经济效益。

合理控制规划成本、提高利用效率,打造一个经济合理、可持续发展的社区。

总的来说,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包括人文关怀、生态可持续、多样性、社区互动、安全健康和经济合理。

建筑法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建筑法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居住区用地内各项用地所占比例 的平衡控制指标,应符合表的规定。
13
表3.0.2 居住区用地平衡控制指标(%)
用地构成
居住区 小区
组团
1.住宅用地(R01) 50~60 2.公建用地(R02) 15~25 3.道路用地(R03) 10~18 4.公共绿地(R04) 7.5~18
居住区用地(R) 100
注:居住区道路的边缘指红线;小区路、组团路及宅间小路
的边缘指路面边线。当小区路设人行便道时,其道路边缘指
便道边线。
51
9、竖向
、居住区的竖向规划,应包括地形 地貌的利用、确定道路控制高程和 地面排水规划等内容。
52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竖向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原则: 、合理利用地形地貌,减少土方工程量; 、当自然地形坡度大于8%,居住区地面连接
40
绿地面积计算起止界示意 41
绿化植物种植最低土层厚度
42
树木与建筑物、构筑物外缘最小距离
43
8、居住区内道路分级
8.0.2 、居住区内道路可分为:居住区道路、小区路、 组团路和宅间小路四级。其道路宽度,应符合下 列规定: 、居住区道路:红线宽度不宜小于20m; 、小区路:路面宽6~9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 度,需敷设供热管线的不宜小于14m;供热管线 的无不宜小于10m; 、组团路:路面宽3~5m;建筑控制线之间的宽 度,采暖区不宜小于10m;非采暖区不宜小于8m; 、宅间小路: 路面宽不宜小于m;
确定经济的住宅层数与合理的层数结 构; 、无电梯住宅不应超过六层。在地形起 伏较大的地区,当住宅分层入口时, 可按进入住宅后的单程上或下的层数 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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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公共服务设施
、居住区公共服务设施(也称配套公建), 应包括:教育、医疗卫生、文化体育、商 业服务、金融邮电、社区服务、市政公用 和行政管理及其他八类设施。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最新版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最新版

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最新版一、背景自1982年第一个《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发布以来,我国已经出台了多个版本的规范,不断完善和更新,以适应城市化进程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2019年,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7-2019),对住宅区的规划设计进行了全面升级和修订,成为我国目前最新版的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二、总体要求新版规范明确提出了3个总体要求:1.高质量。

要注重设计品质和居住生活质量,营造温馨、舒适、人性化的居住环境,打造安全、环保、便利、宜居的住宅区。

2.多样化。

体现居住者不同需求的个性化要求,尽可能满足不同群体的特殊需求,争取形成多样化的居住区。

3.可持续。

要想办法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空气质量、噪声控制、绿化率和利用率等指标,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

三、重点内容1.规划设计原则。

新版规范提出了“参照自然、注重人文、重视功能、匠心设计”的规划设计原则。

强调规划要紧密依靠自然环境,注重培养居民的文化习惯和生活方式,强调公共服务设施的协调和功能的完善,强调打造具有人文特色的居住环境。

2.居住空间设计。

新版规范对住宅面积、深度等方面进行了规范,明确了不同户型的建筑面积要求及户型深度要求。

此外,还强调了阳台设置、使用面积、通风、采光、安全等方面的规定,以提高居住空间质量。

3.公共服务设施设计。

新版规范在公共服务设施的设计上,重视人性化需求和满足多样化的需求。

如在幼儿园和学校的设施设计上,要求满足大儿童、中儿童和小儿童的不同需求,拓展教育机构的开放空间和活动场所,并在校园内创造宜居的空间氛围。

4.绿地景观设计。

新版规范在绿地景观设计上,要求绿化面积应占居住区总面积的比例不低于25%,并针对不同区域、不同用途的绿地,提出相应的规划和设计方案,充分发挥绿地的功能,如增加城市景观、调节城市气候、净化空气等。

四、总结新版《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明确了居住区规划设计的总体要求,重视居住者对居住空间品质和居住环境的需求,强调公共服务设施建设和绿地景观规划等方面的重要性。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993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1993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建标[1993]542号根据国家计委计综(1987)250号文的要求,由建设部会同有关部门共同制订的《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已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J137-90为强制性国家标准,自一九九四年二月一日起施行。

本标准由建设部负责管理,具体解释等工作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负责,出版发行由建设部标准定额研究所负责组织。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一九九三年七月十六日一、总则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代号1、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用地竖向设计基本原则

居住区用地竖向设计基本原则

居住区用地竖向设计基本原则_物业经理人居住区用地竖向设计的根本原则1.满意各类用地使用要求,用地的地面坡度可分五类:(1)平坡即坡度在0%~2%之间,建筑及道路可不受地形坡度限制任意布置和安排。

但坡度小于3‰时应留意排水组织。

(2)缓坡坡度在2%~10%的坡地,当坡度在2%~2.5%时,建筑宜平行等高线或与之斜交布置,若垂直等高线,其长度不宜超过30~50米,否则需结合地形作错层、跌落等处理;非机动车道尽可能不垂直等高线布置,机动车道则可随便选线。

地形起伏可使建筑及环境绿地景观丰富多彩;若坡度到达5%~10%时,建筑道路最好平行等高线布置或与之斜交。

如与等高线垂直或大角度斜交,建筑需结合地形设计,作跌落、错层处理。

机动车道需限制其坡长。

(3)中坡即坡度在10%~25%时,建筑应结合地形设计,道路要平行或与等高线斜交迂回上坡。

布置较大面积的平坦场地,填挖土方量甚大。

人行道与等高线作较大角度斜交布置,也需做台阶。

(4)陡坡坡度在20%~25%,这种用地作城市居住区建立用地时,施工不便,费用大,建筑必需结合地形个别设计,不宜大规模开发建立。

在山地城市用地紧急时仍可使用。

(5)急坡坡度大于50%时通常不用于居住区建立。

2.道路容许坡度,在居住区规划中车行道坡度应满意行车要求,市区级道路一般小于6%,困难时可达9%,山区城市局部路段坡度可达12%。

但坡度超过4%,必需限制其长度。

人行道纵坡以不大于5%为宜,大于8%行走费劲,宜采纳踏级。

在道路穿插口纵坡不应大于2%。

广场坡度以0.3%~3%为宜,0.5%~1.5%最正确。

草坪及休息绿地坡度最小0.3%,最大10%。

3.充分利用地形,设计应尽量结合自然地形,削减土石方工程量。

填方、挖方一般应考虑就地平衡、缩短运距。

四周有土源或余方有用处时,可不必过分强调填、挖方平衡,一般状况下土方宁多勿缺,多挖少填,石方则以少挖为宜,尽量使管道和地形很好协作而不增加埋深,尽量保存原有地形作绿化表土。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50180-93(2002年版)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GB 50180—93(2002 年版)第31号目录目录 (2)1 总则 (3)2 术语、代号 (3)3 用地与建筑 (5)4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6)5 住宅 (7)6 公共服务设施 (9)7 绿地 (10)8道路 (12)9竖向 (14)10 管线综合 (14)11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18)2 术语、代号 (31)3 用地与建筑 (32)4 规划布局与空间环境 (34)5 住宅 (35)6 公共服务设施 (38)7 绿地 (40)8 道路 (43)9 竖向 (48)10 管线综合 (49)11 综合技术经济指标 (50)1总则1.0.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1.0.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1.0.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表1.0.3的规定。

表1.0.3 居住区分级控制规模1.0. 3a 居住区的规划布局形式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1.0.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布局形式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1.0.5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0.5.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1.0.5.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1.0.5.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社会经济、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1.0.5.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安全、卫生、方便、舒适和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1.0.5.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1.0.5.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1.0.5.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1.0.5.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是指对城市居住区进行规划和设计时应遵循的原则和标准。

它涵盖了居住区建设的各个方面,包括区域布局、道路交通、绿地公园、建筑物等。

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提高城市居住区的生活质量,促进居民的健康和幸福感。

首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尊重自然环境。

考虑到城市居住区的可持续发展,应优先选择自然环境优美、生态环境良好的区域。

在规划和设计中要保留或改造现有的水域、绿地、山坡等自然景观,合理利用自然资源,增加城市绿色空间和景观面积。

同时,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应注重交通便利。

合理布局道路网络和交通设施,确保便捷的交通出行。

规划和设计中应考虑到步行、骑行、公共交通等非机动交通的需求,减少对机动车的依赖。

同时,也要合理规划停车场和公共停车位,解决停车难问题。

另外,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还应注重绿地公园建设。

绿地是城市居民休闲和健身的重要场所,规划和设计时应注重绿地覆盖率和绿化率。

合理规划绿地的位置和大小,设计具有多功能的绿地设施,满足居民的不同需求。

同时,加强绿地的管理和维护,提高其利用率和质量。

最后,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还应注重建筑物的风格和品质。

合理规划建筑物的布局和高度,打造统一的建筑风格和形象。

注重建筑物的功能和品质,提高居住环境的舒适性和美观度。

同时,也要注重节能环保,采用绿色建筑技术和材料,减少能源的消耗和环境的污染。

综上所述,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涵盖了区域布局、交通、绿地公园、建筑物等多个方面。

合理的规划和设计可以提高城市居住区的生活质量,提升居民的幸福感。

不仅可以满足居民的各类需求,还可以提高城市的形象和品质,实现城市的可持续发展。

因此,在城市居住区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中,应遵循相关规范,注重各个方面的平衡和协调,创造一个宜居、宜人的城市居住环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条文说明第一章总则1.0.1建国以来,我国未专门制订过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统一的技术性规范。

50年代基本套用原苏联的有关模式,1964年原国家经委、1980年原国家建委,虽先后在颁布有关的城市规划的文件中,对居住区规划的部分定额指标作了规定,但由于这些技术法规不完善,且原有规定已不适应新形势的要求,使城市规划、设计、管理部门在实际工作中缺乏应有的依据及必要的法制管理准则,致使相当一部分已建居住区出现配套设施不全,或布局不合理,或密度过高,居住生活环境质量下降等问题。

既不能满足居民居住生活需要,更难达到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效益的统一。

同时,由于国家对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内容、有关词解和指标的计算口径无统一的标准和规定,认识比较混乱,既影响规划工作质量,又缺乏可比性。

编制本规范的目的,是在总结建国以来已建居住区规划与建设经验的基础上,吸取国外经验,在居住区规划范围的有限空间里,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条件与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统一规划内容、统一词解涵义与计算口径等,以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的科学性、适用性、先进性与可比性。

体现社会、经济和环境三个方面的综合效益。

1.0.2本规范的适用范围,是城市的居住区规划设计工作,并主要适用于新建区。

理由是,城市新建区的规划具有基本统一的规划前提条件,可按统一的口径与要求进行本规范的编制工作,可制定适用性强、覆盖面大的规划原则和基本要求,定性及定量的有关标准,可比、可行又易于掌握,而城市旧城区的居住街坊改造规划与新建区的居住区规划相比,就城市居民对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的要求而言是一致的,对道路及工程管线的敷设的基本要求也有许多共同点,但由于旧城区因所在城市性质、所负职能和复杂的现状条件各异,致使改造规划的前提条件悬殊,要制定全面的有关规定,难度很大。

本规范限于人力和具体条件,仅在个别章节里制定了城市旧城区具有共性的若干规定。

1.0.3居住区根据居住人口规模进行分级,可行、合理、符合国情。

居住区设计规范

居住区设计规范

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一、总则1、为确保居民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土地和空间,提高居住区的规划设计质量,制定本规范。

2、本规范适用于城市居住区的规划设计。

3、居住区按居住户数或人口规模可分为居住区、小区、组团三级。

各级标准控制规模,应符合以下图表中的规定。

其规划组织结构可采用居住区小区组团、居住区组团、小区组团及独立式组团等多种类型。

4、居住区的配建设施,必须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

其配建设施的面积总指标,可根据规划组织结构类型统一安排、灵活使用。

5、住区的规划设计,应遵循下列基本原则:1)符合城市总体规划的要求;2)符合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3)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性质、气候、民族、习俗和传统风貌等地方特点和规划用地周围的环境条件,充分利用规划用地内有保留价值的河湖水域、地形地物、植被、道路、建筑物与构筑物等,并将其纳入规划;4)适应居民的活动规律,综合考虑日照、采光、通风、防灾、配建设施及管理要求,创造方便、舒适、安全、优美的居住生活环境;5)为老年人、残疾人的生活和社会活动提供条件;6)为工业化生产、机械化施工和建筑群体、空间环境多样化创造条件;7)为商品化经营、社会化管理及分期实施创造条件;8)充分考虑社会、经济和环境三方面的综合效益。

6、居住区规划设计除执行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规定。

二、术语、代号1、城市居住区一般称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被城市干道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善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一般称小区,是被居住区级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7000~15000人)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一般称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人)相对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原则

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原则引言居住区道路规划是城市规划中至关重要的一项工作。

合理的道路规划不仅关乎居民的出行便利和交通安全,还关系到整个社区的可持续发展。

本文将介绍一些居住区道路规划设计的原则,旨在为规划者提供参考,以创建一个功能齐全且安全的居住区。

1. 人性化设计原则居住区道路的设计应以人为本,追求人性化的考虑,使居民的生活更加方便和舒适。

1.1 步行者优先在设计居住区道路时,应以步行者为主要考虑对象。

鼓励步行,提供便利的行人通道和人行道,缩短步行距离,减少人与车辆的冲突。

合理设置人行天桥或地下通道,确保行人过马路的安全。

1.2 人车分流尽量减少机动车与行人的交叉,通过人车分流的设计,提高交通安全。

例如,设置封闭小区,仅允许居民车辆进入,限制外部车辆流量。

同时,合理设置车辆通行道路,减少车辆拥堵,并提供配套的停车位,方便居民停放私家车辆。

1.3 设计人性化交通设施在居住区道路设计中,应考虑到老年人、儿童、残障人士等特殊人群的需求。

增设无障碍设施,如坡道、无障碍电梯,为残障人士提供便利。

设置儿童安全通道,保障儿童的出行安全。

此外,还可以设置休息区、公共广场等,为居民提供休憩和社交的空间。

2. 环保可持续设计原则居住区道路的设计应符合环保可持续发展的原则,减少对环境的影响,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2.1 绿色规划在道路规划中,应保留现有的自然环境,充分利用绿地和树木,提高居住区环境的质量。

合理规划绿色带和景观区,增加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2.2 节能减排通过设计合理的道路布局和交通组织,减少交通拥堵,降低能源消耗和排放量。

同时,鼓励居民使用公共交通工具和非机动交通工具,减少汽车使用,并加强自行车道和公交车道的建设。

2.3 水资源管理在道路规划设计中应注重水资源的管理。

合理规划雨水收集设施和景观水系,以减少城市排水压力,提高水资源利用效率。

此外,还应考虑水资源的再利用,如设置生态湿地用于水的净化和再生。

3. 安全优先设计原则居住区道路的设计应以保障居民的安全为首要目标,减少交通事故的发生和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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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住区规划设计的基本原则
一、居住区是整个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根据城市总体规划要求,从全方面出发考虑居住区具体的规划设计。

二、居住区规划设计应坚持《城市规划法》提出的“统一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综合开发、配套建设的原则”。

三、居住区规划设计是在一定的规划用地范围内进行,对其各种规划要素的考虑和确定,如日照标准、房屋间距、密度、建筑布局、道路、绿化和空间环境设计及其组成有机整体等,均与所在城市的特点、所处建筑气候分区、规划用地范围内的现状条件及社会经济发展水平密切相关。

在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利用和强化已有特点和条件,为整体提高居住区规划设计水平创造条件。

四、城市居民的一生中,约有三分之二以上的时间是在居住区内度过,因而居住区的规划设计必须研究居民的行为轨迹与活动要求,综合考虑居民对物质与文化、生理和心理的需求及确保居民安全的防灾、避灾措施等,以便为居民创造良好的居住生活环境。

五、为残疾人就近提供工作条件,为老年人和残疾人提供活动的场所,为他们提供相应的服务设施和方便、安全的居住生活条件,使老人,残疾人能一样享受国家、社会给予的生活保障,应是居住区规划设计中尤为重要重要问题。

六、住宅建筑标准化,是建筑工业化、施工机械化和促进住宅产业化发展的重要条件,也是加快居住区建设的重要措施之一。

但也易因此而造成住宅形体整齐划一、平淡单调。

因而,在规划设计中,应充分考虑建筑标准化与施工机械化的要求,同时也要结合规划用地特点,对建筑单体的选型、体量、色调等提出要求,并通过不同的布局手法、群体空间设计等,为建筑群体多样化创造条件。

七、社会、经济、环境三个方面综合效益的高低,应是衡量和评价居住区规划设计优劣的综
合标准,也是居住区规划能否付诸实施、居住区基本的居住生活环境能否得到保障的关键所在。

而提高三个方面综合效益的基础环节,就是经济、合理、有效地使用规划范围内的土地和空间。

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也是提高三个效益的重要环节。

同时,还应考虑适应分期建设的要求,并为商品化经营和社会化管理创造条件。

筑、道路、广场、院落、绿地和建筑小品之间及其与人的活动之间的相互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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