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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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第八章---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危害的预防(新大纲新考标版初训)

6、第八章---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危害的预防(新大纲新考标版初训)
➢引起慢性中毒的毒物有金属、有机化合物等,如 铅、汞、锰、苯等。
➢ 中毒原因
➢ (1)急性中毒原因 引起急性中毒的原因很多,根据化工系统近几 年来的统计,大多数的急性中毒事故的原因是违章操作,约占全 部事故的60%~70%。如超压运行,操作温度过高或过低,物料 多加或少加,或开错阀门、忘记关阀门等使大量毒物泄漏,造成 急性中毒。如某树脂厂环氧树脂车间在水洗树脂时,操作工人未 按规程要求降温即加苯,引起容器爆炸,大量苯外溢,造成多人 急性中毒。
•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上岗前的职业健康培训和 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健康培训,普及职业健康知识,督促从业人 员遵守职业危害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和操作规程。
• 4)存在职业危害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下列 职业危害防治制度和操作规程:
• (1)职业危害防治责任制度; • (2)职业危害告知制度; • (3)职业危害申报制度; • (4)职业健康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 (5)职业危害防护设施维护检修制度; • (6)从业人员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 (7)职业危害日常监测管理制度; • (8)从业人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 (9)岗位职业健康操作规程; •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职业危害防治制度。
第八章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与 职业危害防护
• 本章学习要点
1、熟练掌握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职 责 2、熟练掌握工作场所职业危害因素相关知识 3、熟练掌握职业危害防护知识 4、熟练掌握职业危害申报管理知识
• 第一节 生产经营单位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的职责
P246
生产经营单位是职业危害防治的责任主体。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 单位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全面负责。《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 暂行规定》要求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加强作业场所的职业危害防治工作,为从 业人员提供符合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采取有效措施,保障从业人员的职业健康。具体规定如下: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和发展,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加强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预防和治理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正、透明、科学的原则。

第三条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职业病防治工作。

其他有关部门和地方人民政府依据各自职责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四条国家鼓励和支持职业病防治科技创新和研究开发活动。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本地区的职业病防治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队伍。

第六条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责任,保障工作场所安全卫生条件和劳动者健康权益。

第七条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从事违反职业病防治规定的活动。

第二章安全生产与职业病防治第八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落实职业病防治措施。

第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和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并依法开展职业病危害评价和监测。

第十条建设工程项目申报、设计、施工、验收等环节中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要求,加强职业病危害防治,坚决遏制在建筑施工中出现职业病事故。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提供与职业病防治有关的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培训,并提供必要的防护用品和设备。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病防治档案,记录职业病防治情况和事故处理情况。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救援体系,组织应急演练和培训,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因素控制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通过技术改造、设备升级、源头控制等方式,控制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控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减少对劳动者的危害。

第十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机构和网络,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遵守职业病防治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违反国家职业病防治标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应当依法开展,科学有序,综合治理,防治相结合。

第三条国家实施职业病防治的方针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人民利益第一。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对象、范围和控制目标第四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指从事特定劳动过程中,劳动者由于接触或者作业环境中存在的物理、化学、生物、粉尘、放射性物质等因素引起的疾病。

第五条本法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等。

第六条具有下列病因之一的因素在用人单位作业环境中存在,可引起劳动者患上与其工作有关的疾病的,应当执行本法:(一)国家提出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目录所列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二)在用人单位作业环境中的其他职业病危害因素。

第七条职业病防治的整体目标是:(一)预防和控制职业病的发生、发展;(二)提高劳动者对职业病的认识和防护意识;(三)促进用人单位依法履行职业病防治职责;(四)完善职业病防治体系,加强监督管理。

第三章职业病防治职责第八条国家鼓励和支持用人单位实施职业病防治,保障劳动者的健康权益。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业病防治职责:(一)设立职业病防治机构或者配备职业病防治专业人员,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二)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评价、职业病危害防范和监测等工作;(三)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和设施;(四)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培训;(五)开展职业病防治宣传教育;(六)做好职业病防治记录。

第十条职业病防治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业病防治职责:(一)开展职业病防治专业技术研究和指导;(二)开展职业病检测、诊断和评估;(三)监督用人单位落实职业病防治职责;(四)提供职业病防治服务和咨询。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防护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技术措施、管理措施、防护措施等综合措施,预防和控制职业病危害,保护劳动者健康。

第八章 职业危害婚后夫妻要同补叶酸与职业病管理

第八章  职业危害婚后夫妻要同补叶酸与职业病管理

第八章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第一节职业危害与职业病一、职业危害因素的分类从业人员作业的劳动条件包括生产过程、劳动过程、作业环境几个方面。

在生产过程中、劳动过程中、作业环境中存在的危害从业人员健康的因素,称为职业性危害因素。

职业性危险因素按其来源主要包括:(1)生产工艺过程,随着生产技术、机器设备、使用材料和工艺流程变化不同而变化。

如与生产过程有关的原材料、工业毒物、粉尘、噪声、振动、高温、辐射及传染性因素等因素有关。

(2)劳动过程,主要是由于生产工艺的劳动组织情况、生产设备布局、生产制度与作业人员体位和方式以及智能化的程度有关。

(3) 作业环境,主要是作业场所的环境,如室外不良气象条件、室内由于厂房狭小、车间位置不合理、照明不良与通风不畅等因素的影响都会对作业人员产生影响。

如按其性质,可按以下因素分为几方面。

(一)环境因素(1)物理因素:是生产环境的主要构成要素。

不良的物理因素,或异常的气象条件如高温、低温、噪声、振动、高低气压、非电离辐射(可见光、紫外线、红外线、射频辐射、激光等)与电离辐射(如x射线、7射线)等,这些都可以对人产生危害。

(2)化学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和接触到的原料、中间产品、成品及这些物质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和废渣等都会对人体产生危害,也称为工业毒物。

毒物以粉尘、烟尘、雾气、蒸气或气体的形态遍布于生产作业场所的不同地点和空间,接触毒物可对人产生刺激或使人产生过敏反应,还可能引起中毒。

(3)生物因素:生产过程中使用的原料、辅料及在作业环境中都可存在某些致病微生物和寄生虫,如炭疽杆菌、霉菌、布氏杆菌、森林脑炎病毒和真菌等。

(二)与职业有关的其他因素如劳动组织和作息制度的不合理,工作的紧张程度等;个人生活习惯的不良,如过度饮酒、缺乏锻炼等;劳动负荷过重,长时间的单调作业、夜班作业,动作和体位的不合理等都会对人产生影响。

(三)其他因素社会经济因素,如国家的经济发展速度、国民的文化教育程度、生态环境、管理水平等因素都会对企业的安全、卫生的投入和管理带来影响。

职业健康第八章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健康第八章 职业卫生管理
《职业健康概论》
七、职业病报告
1. 《职业病防治法》规定的职业病报告职责及法律责任 2.职业病报告程序与时限 3.职业病报告内容
(1)尘肺病报告卡。 (2)农药中毒报告卡。 (3)职业病报告卡。
§8.3 政府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职业健康概论》
一、政府部门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职责
安全监管部门的职责主要包括: ①起草职业卫生监管有关法规,制定用人单位职业卫 生监管相关规章。 ②负责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依法监督用 人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标准情况。 ③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和技术改造、技术 引进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审查及监督检查。
《职业健康概论》
(4)疾病。是指由于工作活动和与工作有关的情况引 起和造成的可以确认的身体的或精 神的伤害。
(5)事件。是指导致或者可能导致伤害、疾病(不论 程度如何)或死亡的与工作有关的情况。
(6)工作场所。是指组织控制下的进行与工作相关活 动的实际位置。
《职业健康概论》
2.建立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的意义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体系是组织为建立职业卫生安全方 针和目标,并实现这些目标所制定的一系列相互联系、相 互作用的要素,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 业卫生安全方针所需要的组织机构、计划活动、职责、惯 例、程序、过程和资源。
《职业健康概论》
3.策划 (1)危险因素识别、风险评估和控制方法。 (2)法规和其他要求。 (3)目标和方案。
《职业健康概论》
4.实施与运行 (1)资源、作用、责任、职责与权限。 (2)能力、培训和意识。 (3)沟通、参与和协商。 (4)文件。 (5)文件控制。 (6)运行控制。 (7)紧急事件准备与响应。
《职业健康概论》

社会保障概论课件 第八章职业风险与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课件 第八章职业风险与保障

• 工伤风险的主要特征 ➢ 工伤风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
劳动能力或死亡的可能性。
➢ 工伤风险的主要特征是雇主责任。
• 失业的界定 国际劳工组织对失业的定义为:凡在特定的年龄以上,在考察期内没 有工作,但是具有劳动能力和劳动意愿,并在积极寻找工作的状态, 称为失业。
• 失业的主要类型 摩擦性失业、周期性失业、技术性失业、结构性失业和季节性失业。 根据人们的就业意愿,失业可分为自愿性失业和非自愿性失业。根据 失业的表现形式,可分为显性和隐性失业。
比利时于1900年、法国于1905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的形成过程 • 公共救助阶段
1834年,英国颁布了《济贫法》,为失业者提供救济,有劳动能力的事业者很难 得到救济。
• 工会失业金给付项目 1824年,英国的蒸汽机制造协会为其成员提供失业金。
• 政府补贴项目自愿性失业保险阶段 1893年在伯尔尼建立,此后在瑞士的其他城市建立
• 失业救助:失业救助是指公民因失业而生计困难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维持最 低生活水平的资金或实物的救助项目
• 促进就业:促进就业主要体现在教育政策和人力资本政策方面。
•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 服务。
• 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以培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劳动 者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第二节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产生的原因:工业伤害 • 工伤保险的形成过程 德国1884年以特别立法形式颁布了《劳工灾害保险法》,标志 着社会工伤保险的开始。 • 工伤保险的属性特征和功能 工伤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赔偿,即补偿不追究过失。
➢ 工伤保险的属性特征:工伤保险坚持雇主责任制。 ➢ 工伤保险的功能: (1)保障职工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补偿;(2) 注重工伤预防和康复;(3)免除职工工作的后顾之忧;(4)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5)维护社会稳定。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

第八章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

1984年国务院发布《关于加强防尘防毒工 作的决定》;1991年国务院发布《企业职 工伤亡事故报告和处理规定》;1992年全 国人大常委会颁机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 全法》。此外,劳动安全卫生行政部门及其 他有关部门也发布了大量的劳动安全卫生 规章和安全卫生标准 。
1994年7月5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 动法》第6章专章对我国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做了规定,它与《矿山安全法》和国务院发 布的劳动安全卫生法规,以及有关部门制定 的大量劳动安全卫生的规章、标准,构成了 我国的劳动安全卫生法律制度体系。
(一) 有利于保障劳动者的生命权和健康 权生命权和健康权是人不可剥夺的首要人 权。既然劳动过程客观上存在着危害劳动 者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因素 ,
那么,就必须对劳动者实施保护措施。保障劳动者 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防止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 危害是我国劳动立法的重要任务,也是我国社会主 义法律的正义的体现。《劳动法》第52条明确规 定:“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 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 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 故,减少职业危害。”
立法权都属于各州。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 联邦设立了一个国家安全委员会,并随后于 1970年公布了《职业安全和卫生 法》,1977年公布了《联邦矿山安全与卫生 法》。在日本,1947年公布了《工人赔偿 法》,1972年颁布了《劳动安全卫生法》。
在各国不断加强劳动安全与卫生的劳动 立法的同时,有关的国际劳工立法也日益加 强并在深度和广度上极大地影响着各国的 劳动安全卫生立法。这方面的国际劳工立 法主要有 :1921年《油漆中使用自铅公约》 和《受雇用于海上工作的儿童及未成年人 的强制体格检查公约》;1925 年《工人事 故赔偿公约》、

地质勘察职业危害预防制度(5篇)

地质勘察职业危害预防制度(5篇)

地质勘察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地质勘察是一项危险性较高的职业,存在诸多潜在的危害因素。

为了保护地质勘察人员的健康和安全,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预防制度是必要的。

下面是地质勘察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的一些常见措施和要点:1. 预先评估危险因素:在进行地质勘察之前,应进行详细的危险因素评估,包括地质结构、气象条件、地质灾害潜在风险等。

根据评估结果,制定合理的工作计划和安全措施。

2. 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地质勘察人员应佩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如安全鞋、安全头盔、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防止意外伤害。

3. 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对地质勘察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教育培训,包括应急处理、危险因素识别和规避、紧急避险等内容,提高他们的安全意识和应变能力。

4. 强化现场管理:严格遵守各项安全规范和操作规程,确保工作现场的安全和秩序。

设立明确的警示标志和安全区域,加强对人员的监督和管理。

5. 定期健康检查:制定定期的健康检查制度,对地质勘察人员进行健康状况的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职业相关的健康问题。

6. 建立应急机制:制定应急预案和流程,培训地质勘察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建立紧急联系机制,确保在遇到紧急情况时能够及时获取援助和支援。

7. 监测和改进:不断监测和评估危险因素的存在和演变,改进预防措施和工作方式。

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意见,不断提高地质勘察人员的安全保障水平。

这些措施和要点都是为了保证地质勘察人员的安全和健康,增强他们的工作保障能力。

同时,地质勘察单位也应加强对职业危害预防制度的宣传和落实,确保全体员工的安全和健康。

地质勘察职业危害预防制度(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了保障地质勘察人员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减少和避免职业危害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地质勘察工作安全规程》等法律法规,适用于所有从事地质勘察工作的人员。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地质勘察工作的各个环节,包括可视性调查、采样、测量与分析、地质勘探、地质勘探资料处理等。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实务知识

职业危害与职业病管理实务知识
35.下列情形, 为一般职业病危害项目;
A.可能产生放射性职业危害因素的
B.可能产生在职业性接触毒物危害程度分级GB5044-1985中危害程度为高度和极度危害的化学物质
C.可能产生不足10%游离二氧化硅的粉尘的
D.可能产生石棉纤维的
36.已申报职业病危害项目的生产经营单位,因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导致所申报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相关内容发生改变的,应在新工艺改变后30日内向原申报机关 ;
A.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和瞬间接触最高浓度
B.时间加权浓度、短时间浓度和最高浓度
C.时间加权平均容许浓度、短时间接触容许浓度和最高容许浓度
D.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平均浓度和最高浓度
28.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中,规定了330种化学有害因素、47种生产性粉尘、1种生物类有害因素、8类物质有害因素的 ;
类115种,13
类99种,13
类105种,12
类105种,12
6.由职业性危害因素所引起的疾病称为职业病,由国家主管部门公布的职业病目录所列的职业病称 职业病;
A.劳动
B.法定
C.重度
D.环境
7.在我国分布较广,且对职业人群健康影响较大的生产性粉尘不包括选项 ;
A.矽尘
B.呼吸性粉尘
C.煤尘
D.石棉尘
A.途径
B.数量
C.方式
D.部位
26.接触职业危害因素不一定就会患职业病,职业病发生与否主要取决于 ;2009年真题
A.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人员的年龄、性别和营养状况
B.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性质
C.接触职业性危害因素的性质、接触剂量和接触人员的易感性
D.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人员的健康状态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4篇)

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预防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职业卫生监督管理,改善劳动环境,预防职业病,保护员工身体健康,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管理。

第三条职业卫生工作,必须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实行分类管理,综合治理。

采取有效措施,消除和减少有害员工健康的因素,预防职业病的发生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第四条新建、改建、扩建和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等技术改造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必须执行“三同时”的规定,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符合国家卫生标准。

第五条优先采用有利于职业病防治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和新材料。

不得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第六条公司设立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业安全卫生小组由主要负责人任组长,成员人事、车队主管组成。

第二章管理职责第七条主要负责人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八条综合部负责对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领导。

第九条车队主管负责职业安全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第十条职业安全卫生小组职责:(一)制定职业卫生对策与措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地____府有关职业卫生与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

(二)督查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三)制定职业卫生奖惩事宜。

第十一条相关人员职责(一)主要负责人1、全面领导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体系,明确各部门应负有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职责。

1mz十二3、定期召开职业安全卫生小组会议,听取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工作汇报,研究解决重大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问题。

(二)综合部主管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的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____制定相关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2、负责____审定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长远规划、年度计划。

3、负责____重点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技术措施项目的____、实施、竣工验收。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促进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制定本法。

第二条国家实行职业病防治的方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分级负责,社会共治。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应当坚持预防为主、综合治理,贯彻分级管理、分类负责的原则,注重科学技术支撑,充分发挥职工、用人单位和社会公众的积极作用。

第四条职业病防治应当贯彻依法防治、综合施策,分级负责的原则,围绕预防为主,形成从源头治理、过程管控到风险评估、监督检查的科学工作体系。

第五条国家实行职业病防治的责任制度,各级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第六条职业病防治工作属于综合管理,各级政府要把职业病防治工作纳入综合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安排必要的经费和物力。

第七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地方、行业、企事业单位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激励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社会组织参与职业病防治。

第二章病害控制第八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实施的病害控制工作包括职业病预防、职业病诊断、职业病治疗、职业病监督和职业病危害监测。

第九条职业病预防措施包括:防治职业病的技术措施、管理措施和防护措施。

第十条职业病的防治职责分工是:用人单位负责防治职业病,劳动者负责按规定防护,职业病防治机构、卫生监督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监督、指导和协助。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病防治制度,制定职业病防治规程和操作规程,设置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明确职业病防治的组织和责任。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根据岗位特点和工作环境,对有职业病危害的作业场所进行控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员工健康。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的要求,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和设施,进行相应的职业健康管理工作。

第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员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业病防治意识和自我防护能力。

第三章职业病危害识别和评估第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可能产生职业病的职业危害进行识别并进行评估,采取必要的控制和防护措施。

8第八章 职业安全与健康

8第八章 职业安全与健康

四、特殊作业人群的职业安全与健康
女职工、 女职工、未成年工
五、高危行业
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 矿山(煤矿和非煤矿山) ——水、火、尘、瓦斯、顶板(五大灾害)。 水 瓦斯、顶板(五大灾害)。 建筑——高处坠落、物体打击、触电、机械伤害 高处坠落、 建筑 高处坠落 物体打击、触电、 8 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危险化学品——8类: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 危险化学品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 易燃固体、自燃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 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物;毒害品和感染性物品;放射性物品;腐蚀品。
第八章 职业安全与健康
一、职业安全卫生的概念
旧称劳动安全卫生、 旧称劳动安全卫生、劳动保护 指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 指影响作业场所内员工、临时工、合同工、外来人员和 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其他人员安全与健康的条件和因素。 safety——控制和预防事故 1、Occupational safety 控制和预防事故 2、Occupational health health——有害物质或环境的防范 有害物质或环境的防范
六、常见有害物质
(1)汞蒸气:神经障碍和口腔炎 汞蒸气:
水俣病
(2)铅:神经障碍和口腔炎 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 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失眠、多梦、记忆力减退、 全身无力、肌肉和关节疼痛;多发性神经炎 全身无力、肌肉和关节疼痛; 消化系统:口有金属味,偶有沿线;上腹胀闷不适, 消化系统:口有金属味,偶有沿线;上腹胀闷不适, 食欲不振或恶心、大便秘结、呕吐; 食欲不振或恶心、大便秘结、呕吐;腹绞痛 血液系统:贫血 血液系统: 其他:肾脏、女性流产、早产。 其他:肾脏、女性流产、早产。 注意:不合格化妆品内含Hg、 注意:不合格化妆品内含Hg、 Hg Pb严重超标 严重超标。 Pb严重超标。 旗人堂牌、去痣祛斑产品 旗人堂牌、

社会保障概论课件 第八章职业风险与保障

社会保障概论课件 第八章职业风险与保障

第二节 工伤保险
• 工伤保险产生的原因:工业伤害 • 工伤保险的形成过程 德国1884年以特别立法形式颁布了《劳工灾害保险法》,标志 着社会工伤保险的开始。 • 工伤保险的属性特征和功能 工伤保险是一种特殊的人身赔偿,即补偿不追究过失。
➢ 工伤保险的属性特征:工伤保险坚持雇主责任制。 ➢ 工伤保险的功能: (1)保障职工获得及时的医疗救治和合理的经济补偿;(2) 注重工伤预防和康复;(3)免除职工工作的后顾之忧;(4) 分散用人单位的工伤风险;(5)维护社会稳定。
• 就业援助:指政府采取税费减免、贷款贴息、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办法 ,通过公益性岗位安置等途径,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帮助。
课堂讨论与难点问题 • 如何平衡筹资与企业职工负担 • 提高待遇与持续发展的问题
比利时于1900年、法国于1905年建立失业保险制度
➢ 失业保险的形成过程 • 公共救助阶段
1834年,英国颁布了《济贫法》,为失业者提供救济,有劳动能力的事业者很难 得到救济。
• 工会失业金给付项目 1824年,英国的蒸汽机制造协会为其成员提供失业金。
• 政府补贴项目自愿性失业保险阶段 1893年在伯尔尼建立,此后在瑞士的其他城市建立
• 失业救助:失业救助是指公民因失业而生计困难时,由国家和社会提供维持最 低生活水平的资金或实物的救助项目
• 促进就业:促进就业主要体现在教育政策和人力资本政策方面。
• 公共就业服务:是指以促进就业为目的,由政府出资,向劳动者提供的公益性 服务。
• 职业教育和培训:是以培养劳动者的就业技能、创业能力为重点,以提高劳动 者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能力。
• 工伤风险的主要特征 ➢ 工伤风险是指劳动者因工作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丧失

职业危害与安全防范知识

职业危害与安全防范知识

职业危害与安全防范知识
职业危害是指在工作过程中可能对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造成伤害的各种危险因素。

为了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我们需要了解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知识和措施。

职业危害的种类
职业危害可以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1. 物理危害:包括噪音、震动、高温、低温、辐射等对工人身体的直接伤害。

2. 化学危害:包括有毒物质、腐蚀性物质、易燃物质等对工人的有害影响。

3. 生物危害:包括病毒、细菌、真菌等生物因素对工人的健康威胁。

4. 人为危害:包括工伤事故、火灾、爆炸等突发事件对工人的安全风险。

安全防范知识与措施
为了降低职业危害对工人的影响,我们需要采取以下安全防范知识和措施:
1. 提供充足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安全帽、防护眼镜、防护手套等,以保护工人的身体免受直接伤害。

2. 进行职业危害预评估,及时发现潜在的危险因素,并采取相应的控制措施,如安装排气设备、加强通风等。

3. 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

4. 定期进行安全培训和演练,确保工人掌握必要的安全操作技能和应急处理能力。

5. 建立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安全监督和检查。

总结
了解职业危害与安全防范知识对保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采取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可以有效降低职业危害对工人的影响,并为工作环境创造更安全的条件。

以上是关于职业危害与安全防范知识的简要介绍,请大家都注意保护自己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GBZT225-2023-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225-2023-职业病防治指南

GBZT225-2023-职业病防治指南第一章:总则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防治指南的目的、适用范围、术语定义等。

指南的目的是指导各级卫生行政部门、用人单位和相关人员科学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保障劳动者的健康和权益。

第二章: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与管理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防治工作组织和管理的认识和要求。

指南强调要成立职业病防治领导小组,并明确其职责和权限。

同时还要加强对职业病预防的科学研究和技术支持,加强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宣传和教育等。

第三章: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本章主要介绍了对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与评价的方法和要求。

指南指出要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制度,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根据监测结果进行评价,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控制。

第四章: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与分析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与分析的方法和要求。

指南指出要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现状调查,了解职业病的发生情况和分布特点,分析职业病的原因和危害程度,并制定预防控制策略。

第五章:职业病预防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的预防措施和方法。

指南强调要采取综合控制措施,包括工程控制、技术控制和管理控制等,减少工作场所的职业危害因素,降低劳动者的职业病风险。

同时还要加强职业健康教育,提高劳动者的防护意识和能力。

第六章:职业病诊断与评估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的诊断和评估,包括职业病的诊断依据、诊断程序和评估方法。

指南指出要定期对劳动者进行职业病的诊断和评估,及时发现职业病病例,为劳动者提供相应的医疗保健和赔偿。

第七章: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防治档案管理的要求和方法。

指南强调要建立和完善职业病防治档案,包括个人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史档案、职业病健康档案和职业病危害防控措施档案等,确保档案完整、准确、可靠。

第八章: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本章主要介绍了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

指南强调要遵守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包括《职业病防治法》等,同时要参照国家标准进行职业病防治工作,包括职业病标准和职业危害因素标准等。

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规定(3篇)

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素质,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保障劳动者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一切用人单位及其劳动者。

第三条职业卫生安全教育的目标是:(一)普及职业卫生安全知识,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健康意识和安全素质;(二)增强劳动者对职业病危害的认识,提高预防、控制和消除职业病危害的能力;(三)促进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加强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

第四条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以人为本,关注劳动者健康;(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三)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四)依法行政,加强监管。

第二章职责分工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教育的领导,将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第六条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全国职业卫生安全教育的统筹规划、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职业卫生安全教育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七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八条用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工作全面负责。

第九条用人单位应当设立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机构或者指定专人负责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第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档案,确保培训工作落实到位。

第三章教育内容第十一条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一)国家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政策;(二)职业病危害因素识别、评价和控制;(三)职业健康检查和职业病诊断;(四)职业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维护;(五)职业卫生安全操作规程;(六)应急处理和事故报告;(七)职业健康与心理调适;(八)其他与职业卫生安全相关的知识。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17修正)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预防和控制职业病,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本法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劳动者及用人单位、职业病防治机构等。

第三条职业病防治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四条国家实行职业病防治的统一指导、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责任倒查的制度。

第五条国家制定和实施职业病防治计划,加强宣传教育,推广先进防治技术和设备。

第六条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职业病防治的法制、监管和协调工作,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

第七条社会各方面和劳动者应当积极参与职业病防治工作,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八条本法所称职业病,是指与劳动者工作过程中所接触的危害因素有关,经诊断、观察、化验等科学方法可以确认的疾病。

第九条本法所称危害因素,是指在劳动过程中可能对劳动者的身体健康产生不良影响的物理性、化学性、生物性、物质结构性等因素。

第十条本法所称职业病防治机构,是指由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机构和其他法定机构组成的职业病预防系统。

第十一条本法适用于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私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各类用人单位。

第二章职业卫生第二十九条用人单位应当依法建立职业卫生服务体系,为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治等服务。

第三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和健全职业卫生档案,记录劳动者的职业病防护和劳动健康监测情况。

第三十一条用人单位应当采取必要的职业卫生防护措施,保护劳动者的身体健康。

第三十二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确保劳动者适宜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三十三条用人单位应当对劳动者进行职业危害因素监测和评估,及时采取防护措施。

第三十四条用人单位应当组织职业卫生培训,提高劳动者的职业卫生意识和防护能力。

第三十五条用人单位应当落实职业病防治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消除和控制危害因素。

第三十六条用人单位应当建立职业卫生技术档案,记录危害因素监测和防护设施运行情况。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4篇)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4篇)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是为了保护工作人员免受工作环境中可能存在的各种危害因素的伤害而制定的一套规定和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的例子:1. 个体防护- 在接触有害物质或危险场所时,应根据危险等级选择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例如防护眼镜、防尘口罩、防护手套、防护鞋等。

- 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前,应进行使用前的操作培训,了解正确的佩戴方法和注意事项。

- 定期检查个人防护装备是否存在破损或失效情况,并及时更换。

2. 工作环境控制- 在工作场所中,应采取各种措施减少危害物质的产生和扩散,例如提供充足的通风、安装废气排放装置等。

- 对涉及危险物质或危险作业的工作区域,应设置警示标识并限制未授权人员进入。

- 对于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物质,应进行专门存储和处理,确保防范措施的有效性。

3. 健康监测- 对于接触危险物质的工作人员,应进行定期的健康监测,包括体检、生物标志物检测等,以及相关的健康宣教。

- 如发现任何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包括停止暴露、就医治疗等。

4. 培训教育- 向工作人员提供相关的职业危害防护培训,包括危害物质的性质和预防措施、个人防护装备的正确使用方法、急救等。

- 新员工入职时,应进行必要的培训,并提供书面材料以供参考。

5. 事故应急处理- 建立相关的事故应急处理制度,包括事故发生时的紧急撤离和求救流程、急救措施的培训和应用等。

- 定期组织演练,以检验应急响应能力的有效性。

总之,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的目的是保护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减少职业病和意外伤害的发生。

这需要全员的积极参与和遵守,以及不断更新和改进制度的有效实施。

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及防护用品使用制度范文(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健康,预防职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预防措施包括职业病危害预评价、职业危害因素控制、个体防护措施等。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职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预防职业危害事故的发生,提高职工的劳动安全和劳动保护意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职工的劳动过程中,包括对职业病、事故和其他职业危害的预防和控制。

第三条公司要加强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组织领导,明确各级负责人的责任,并为实施预防和控制措施提供必要的资源和条件。

第四条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应当坚持依法依规、科学预防和全员参与的原则。

第五条公司要加强对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工作的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确保预防和控制工作的有效实施。

第二章职业危害评价与监测第六条公司应当定期对工作岗位进行职业危害评价,并编制相应的职业危害因素清单。

第七条公司应当对工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进行实时监测,确保职工的工作环境安全。

第八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危害因素的监测记录,对监测结果进行记录和分析,并及时采取控制措施。

第三章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与装备第九条公司应当根据职业危害评价结果,为职工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职业危害防护设施和装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检修,并确保其正常使用和有效性。

第四章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措施第十一条公司应当采取适当的工程控制措施,减少或消除职业危害因素对职工的危害。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制定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方案,并定期进行专项检查。

第十三条公司应当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培训,提高职工的工作安全意识和防护水平。

第五章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制定职业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并定期进行演练和检查。

第十五条公司应当建立职业危害事故的报告制度,及时上报有关部门并进行调查。

第六章职业危害的告知和培训第十六条公司应当向职工告知工作岗位上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并提供相应的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定期开展职业危害防护知识的培训,确保职工掌握正确的防护方法和应急措施。

第七章职责和责任第十八条公司要建立健全职业危害预防和控制的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的职责和权力。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

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范文一、引言职业危害是指在工作中可能对工作者的生命健康和安全产生危害的因素。

为保障职工的安全与健康,减少和预防职业危害的发生,企业需要建立科学的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

本文主要针对职业危害预防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详细说明。

二、职业危害预防制度1. 管理体系在企业中建立健全的职业危害预防管理体系,明确职责分工,确保职业危害预防工作的有序进行。

管理体系应包括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预防措施的制定与执行、监测评估与记录、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等内容。

2. 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通过对工作环境、工作内容、工作过程等方面的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职业危害因素。

评估过程应包括现场观察、实地调研、测量和测试等方法,确保评估结果准确可靠。

3. 预防措施的制定与执行依据职业危害识别与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预防和控制措施,并确保其得到有效执行。

措施包括工艺改进、工程控制、个人防护装备的配备、职业危害源的清除等。

相关人员应接受必要的培训,了解和掌握相应的预防措施。

4. 监测评估与记录建立职业危害监测和评估机制,定期对工作场所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预防措施的有效性。

监测手段包括空气质量检测、噪声监测、辐射监测等。

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

5. 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针对不同的危害因素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包括事故预防、事故处理、伤病员救护、报警和紧急撤离等措施。

应急预案应定期演练,确保在发生紧急情况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展开应急救援。

三、操作规程1. 工作前的准备在进行工作之前,必须对工作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认工作环境是否符合要求。

同时要检查和保养所使用的设备和工具,确保其正常工作。

2. 个人防护装备的使用根据职业危害的性质和程度,正确佩戴相应的个人防护装备。

例如,对于有噪声的工作环境,应佩戴耳塞或耳罩。

3. 操作规程遵守相关的操作规程,确保操作过程安全无误。

操作规程应详细说明每个操作步骤、注意事项及风险点,并强调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照规程要求进行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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菌、森林脑炎、病毒等传染性因素
第一节 职业危害概述
(2)劳动过程中的有害因素:劳动制度和劳动组织 的不合理,如劳动时间过长。
(3)生产环境中的危害因素:指不良的气象条件 (包括不良的温度、湿度、气压、气流速度等), 作业环境布设的不良状况等。
二、 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1.概念 职业病是指劳动者在生产劳动及其他职业活动中,因接
甘肃省危险化学品从业人员培训中心
参加培训须知
❖ 请勿在教室内吸烟 ❖ 上课时间请勿: --接、打电话 --交谈其他事宜 --随意进出教室 ❖ 上课时间欢迎: --提问题和积极回答问题 --随时指出授课内容的不当之处
❖ 给您一分钟,手机调振动 ❖ 对您是自重,对我是感动
第八章 职业危害及其预防
本章学习要点 ·了解职业危害的因素 ·了解职业危害的防护 ·了解职业危害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
二、 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具体分类名单如下: ①尘肺(13种); ②职业性放射性疾病(11种); ③职业中毒(56种); ④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5种); ⑤生物因素所致职业病(3种); ⑥职业性皮肤病(8种); ⑦职业性眼病(3种); ⑧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3种); ⑨职业性肿瘤(8种); ⑩其他职业病(5种)。
终穿着化学防护服。 (6)化学防护服被危险化学品污染后,应在指定区域脱下服装。 (7)若化学防护服在某种作业场所中迅速失效,应重新评价所选化学防护
服的适用性。 (8)化学防护服的使用人员应进行定期体检,评价其是否适合使用。
第三节 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
2.化学防护服使用的注意事项 (1)应该制定化学防护服的保护计划确保化学防护服的准确发放。 (2) 污垢以及残留的化学品会影响可重复使用的化学防护服的防护性能,
4.防毒措施 (1)密闭、生产自动化,这是解决毒物危害的根本
途径。 (2)采用无毒、低毒物质代替剧毒物质,这是从根
本上解决毒物危害的首选方法。 (3)通风。 (4)排出气体的净化。 (5)个体防护
二、生产性粉尘及其防护
1.生产性粉尘的概念 在生产过程中产生的、能较长时间悬浮于空气中的固 体颗粒称为生产性粉尘,简称粉尘。 固体物质的机械粉碎和研磨; 粉状物料的混合、筛 分、包装及运输过程,以及物质的加热、燃烧、爆炸 等过程。
使用的化学防护服的局限性。 (2)作业人员使用任何一种化学防护服都应仔细阅读产品说明书,并严格
按要求使用。 (3)作业人员在穿着化学防护服前,应进行外观缺陷检查,如有损坏,不
允许使用。 (4)在使用化学防护服前,使用者与其他人员应接受相关培训,并确保化
学防护的支持系统准备就位。 (5)进入有害环境前,应先穿好化学防护服;在有害环境作业人员,应始
二、 职业病和法定职业病
2.职业病的特点 (1)病因明确 (2)所接触的病因大多数是可以检测的,而且需要
达到一定程度,才能使劳动者致病。 (3)在接触同样因素的人群中常有一定的发病率,
很少出现个别病人。 (4)职业病是可以预防的
第二节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及其安全防护
一、生产性毒物及其防护
1.生产性毒物的定义 (1) 气体 (2)蒸气 (3)雾 (4)烟 (5)气体胶尘
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疾病。在法律意义上,职业 病有一定的范围,即指政府主管部门列入“职业病名 单”的职业病,也就是法定职业病,它是由政府主管 部门所规定的特定职业病。法定职业病诊断、确诊、 报告等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的有 关规定执行。只有被依法确定为法定职业病的人员, 才能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业病目录》中规定的职 业病有十大类115种。
在极高剂量的放射线作用下,能造成3种类型的放 射伤害: (1)对中枢神经和大脑系统的伤害 (2)对肠胃的伤害 (3)对造血系统的伤害 辐射的预防:从辐射源、危害途径和受辐射人员三
方面入手。
第三节 个体防护用具的使用
一、化学防护服的使用 1.一般原则 (1)任何化学防护服的防护功能都有其局限性,作业人员应事先了解其所
合理地清洗化学防护服能延长其使用的寿命和次数。
(3)污染的化学防护服应按一定的顺序脱下,必要时可寻求帮助者,从而 最大程度地减小二次污染的可能性。
(4)脱下时,应考虑帮助者的个人防护措施。 (5) 受污染的化学防护服应置于指定的地方,最好放在密闭容器内。 (6)不应在食品和饮料的消费区域、吸烟区和化妆区等地方穿卸化学防护
从职业病危害说起:
工伤事故和职业病不容忽视, 国际劳工局呼吁关注!
全球工伤事故和职业病 每年掠走200万人生命。
造成的经济损失约占全球 国民生产总值的4%。
第一节 职业危害概述
一、 职业危害因素 1.概念 在生产劳动场所存在的,可能对劳动者的健康及劳动能力产
生不良影响或有害作用的因素,统称为职业危害因素。 2.分类 (1)生产过程的职业性危害因素 ,包括 ①化学因素:包括生产性粉尘、工业毒物。 ② 物理因素:如高温、低温、辐射、噪声、振动。 ③ 生物因素:如真菌、霉菌、蘑菇孢子、炭疽杆菌、布氏杆
第二节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及其安全防护
2、生产性毒物对人体的危害 (1)生产性毒物作用的表现形式 急性中毒、慢性中毒 、亚急性中毒 (2)带毒状态。 (3)致突变、致癌、致畸 3.常见的职业中毒
(1)汞中毒 (2)苯中毒 (3)刺激性气体中毒 (4)窒息性气体中毒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第二节 作业现场职业危害及其安全防护
二、生产性粉尘及其防护
2.粉尘引起的职业病 全身性中毒、局部刺激性、变态反应性、光感应性、 感染性、致癌性、尘肺 3.尘毒危害防治
(1)生产设备做到密闭化、自动化或者远距离控制,尽量使操 作人员不接触或少接触有毒物质。 (2)通风排毒和净化回收 (3)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具 (4)定期检查身体,及早查出病变,及早治疗 (5)讲究个人卫生
三、辐射危害及其预防
1.非电离辐射 不能使物质产生电离作用的辐射,即称为非电
离辐射。主要指红外线、可见光、紫外线、激光、射 频辐射(包括高频射线和微波)。 2.电离辐射
辐射过程中能使物质产生电子和正离子的辐射, 称为电离辐射。主要从天然放射性物质和人工放射性 物质放出的一种能量。
三、辐射危害及其预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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