税收与税法概述
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三)征税对象。它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税基是 对征税对象量的规定,包括价值形态和物理形态,对应的征税方法 是从价计征和从量计征。 (四)税目。税目是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的征税项目,是对 征税对象质的界定。 (五)税率 1.比例税率:单一比例税率、差别比例税率、幅度比例税率 2.定额税率 3.累进税率是指按照随着征税对象数量增大而随之提高的税率,即 按征税对象数额的大小划分为若干等级,不同等级的课税数额分别 使用不同的税率,课税数额越大适用税率越高。 全额累进税率是指把征税对象的数额划分为若干等级,对每个等级 分别规定相应税率,当税基超过某个级距时,课税对象的全部数额 都按提高后级距的相应税率征税。
第一章 税法总论
(3)国务院制定的税收行政法规 行政法规作为一种法律形式,在我国法律形式中处于低于宪法、法 律和高于地方法规、部门规章、地方规章的地位,在全国范围普遍 适用。如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等。 (4)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税收地方性法规 (5)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的税收部门规章 (6)地方政府制定的税收地方规章 2.税收立法、修订和废止程序 提议、审议、通过和公布阶段。 二、税法的实施 包括税收执法和守法。执法原则:一是层次高的优于层次低的法 律,二是同一层次的法律中,特别法优于普通法,三是国际法优于 国内法,四是实体法从旧,程序法从新。
第一章 税法总论
(二)按照税法的职能作用的不同,分为税收实体法和税收程序法。 税收实体法是指确定税种立法,具体规定各税种的征收对象、征收 范围、税目、税率等。税收程序法是指税务管理方面的法律。 (三)按照税法征收对象的不同,可分为流转税法、所得税法、财 产行为税法、资源税法、特定目的税法。 (四)按照主权国家行使税收管辖权的不同,分为国内税法、国际 税法和外国税法。 国内税法一般是按照属人或属地原则,规定一个国家的内部税收制 度。国际税法是指国家间形成的税收制度,主要包括双边或多边国 家间的税收协定、条约和国际惯例等。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
税法重点知识点归纳一、税法概述税法,简单来说,就是关于税收的法律规定。
它规范了国家与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税收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这三大基本特征。
强制性意味着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面临法律制裁;无偿性指国家征税后,税款即为国家所有,不再直接归还纳税人;固定性则表现为税收的征收对象、税率等都是预先规定好的,相对稳定。
税法的构成要素众多,包括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率、纳税环节、纳税期限、纳税地点等。
其中,纳税义务人就是承担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征税对象则是对什么征税,比如货物、劳务、所得等;税率是计算税额的尺度,常见的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二、增值税增值税是我国税收体系中的重要税种。
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广泛,包括销售货物、提供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
对于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等于当期销项税额减去当期进项税额。
销项税额是纳税人销售货物或提供应税劳务,按照销售额和规定的税率计算并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额。
进项税额则是纳税人购进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支付或者负担的增值税额。
在计算销售额时,需要注意价外费用的处理。
价外费用通常包括手续费、补贴、基金、集资费等,但不包括符合条件的代垫运输费用等。
增值税的税率分为 13%、9%、6%三档,还有零税率。
适用 13%税率的有销售或进口货物(除适用 9%税率的以外)、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等;适用 9%税率的有农产品、图书、报纸、杂志、自来水、暖气等;适用 6%税率的主要是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等。
小规模纳税人实行简易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等于销售额乘以征收率。
目前,小规模纳税人的征收率通常为 3%,在一些特殊情况下为 5%。
三、消费税消费税是在对货物普遍征收增值税的基础上,选择少数消费品再征收的一个税种。
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酒、高档化妆品、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鞭炮焰火、成品油、小汽车、摩托车、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电池、涂料等。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税法总论知识点
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科目第一章税法总论知识点一、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和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法和税收的关系: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2.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二)有别与社会在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关系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三)税收的“三性”:强制性(保证)、无偿性(核心)、固定性(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法的概念: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而是权利是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知识点二、税法的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知识点三、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2.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3.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
②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
③涉及税收征纳关系的问题,一般以税法的规范为准则。
即便符合民法中的规定,但违反税法规定的,应按税法的规定对该交易做出调整,4.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二者对违反税法都规定了处罚条款。
违反税法不一定是犯罪。
5.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联系:税法具有行政法的一般特性:①调整国家机关之间、国家机关与法人或自然人之间的法律关系;②法律关系中居于领导地位的一方总是国家;③体现国家单方面的意志,不需要双方意思表示一致;④对法律关系中的争议,一般都按照行政复议程序和行政诉讼程序进行。
税法
税法的概念1、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的本质特征具体体现为税收制度,而税法则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
税收的内涵包括税收的分配关系本质、国家税权和税收目的三个方面。
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基本都维持在90%以上。
税收解决的是分配问题,是国家参与社会产品价值分配的法定形式,处于社会再生产的分配环节,因而它体现的是一种分配关系。
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力,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分配问题设计两个基本问题:一是分配的主体;二是分配的依据。
税收分配是以国家为主体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进行的分配;税收分配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进行的分配,而一般分配则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的分配。
国家课征税款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提供社会公共产品的需要,以及弥补市场失灵、促进公平分配等的需要。
税收的外延在外延上,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形式特征是指税收分配形式区别于其他财政分配形式的规定性。
税收的形式特征通常概括为税收“三性”,即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1、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直接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支出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
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
2、税收的强制性,指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强制性是国家权力在税收上的法律体现,是国家取得税收收入的根本前提。
3、税收的固定性,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是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收与税法的相关知识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环节
纳税环节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从 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 环节,如流转税在生产和流通环节纳税, 所得税在分配环节纳税等。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纳税期限
纳税期限指纳税人在发生纳税义务后, 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1)按期纳税。 2)按次纳税。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目
税目是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 目,简单来说,它就是纳税对象的具体化。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税率
税率是指应纳税额与征税对象之间的 数量关系或比例关系。它是计算税额的尺 度,是税法的核心要素。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也称计税标准、税基,是指 计算应纳税额的依据或标准,即根据什么 来计算纳税人应缴纳的税额。计税依据可 以分为从价计征、从量计征、复合计征3种 类型。
经济法基础
【 任务一】
税收相关知识
导学 引思
小张是个体工商户,经营服装,生意红火,可当税 务机关向其征税时,小张表示收入都是自己辛苦经营的 结果,没理由将自己的辛苦钱无偿交出来,拒绝缴纳税 款。
思考: 1)小张的观点正确吗?试说明理由。 2)何谓税收? 3)为什么要缴税?
一、税收概述
税收的概念
纳税地点
纳税地点是指纳税人依据税法规 定向征税机关申报纳税的具体地点。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减税
减免税是指国家对某些纳税人和 征税对象给予鼓励和照顾的一种特 殊规定。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法律责任
法律责任是指对违反国家税法规定的 行为人采取的处罚措施,一般包括违法行 为和因违法而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两部分内 容。
税收是国家为了满足一般的社会共同 需要,凭借政治的权力,按照国家法律规 定的标准,强制地、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 的一种分配形式。
2012注册会计师-税法-(打印版)第一章 税法总论
第一章税法总论[考情分析]非重点章,题型为客观题,分值在1-2分。
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和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
税法和税收的关系:1.税收是经济学概念,侧重解决分配关系;2.税法是法学概念,侧重解决权利义务关系。
(二)有别与社会再生产中的一般分配关系1.分配主体:税收是以国家为主体的分配,一般分配以各生产要素的所有者为主体;2.分配依据:税收是国家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一般分配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
(三)税收的“三性”:强制性(保证)、无偿性(核心)、固定性(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税法的概念: 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特点:1.义务性法规:并不是没规定权利,而是权利是建立在义务之上,处于从属地位。
2.综合性法规。
【典型例题】下列关于税收和税法的描述,正确的有()。
A.税法是调整税务机关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B.税收是本质上是一种分配关系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基于生产要素进行分配D.税法是授权性法规『正确答案』B『解析』A、税法是调整国家与纳税人关系的法律规范;C、税收的分配依据是凭借政治权利的分配;D、税法是义务性法规。
二、税法的功能:(了解)(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有重要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三、税法的地位及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性质上属于公法,但具有一些私法的属性。
2.税法与宪法的关系: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宪法是制定税法和向公民征税及公民依法纳税的直接法律依据。
3.税法与民法的关系:①民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的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
②税法的某些规范同民法规范基本相同时,税法一般援引民法条款。
经济法概论 第八章 税法(自考资料)
• 第二节
流转税法
以商品及劳务的流转额为征税对象的税类
一、增值税法
(一)以商品生产流通和劳务中各环节的新增价 值和商品附加值为征税对象的一种流转税。 (二)纳税主体 1.小规模纳税人;2.一般纳税人 (三)税率及税额计算 1.低税率;2.零税率;3.基本税率 (四)增值税专用发票 (五)纳税地点
(六)免税范围 (七)增值税起征点 (八)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九)纳税期限
二、营业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营业税的税目、税率和计税办法 (三)营业税的减免 (四)营业税的起征点 (五)营业税的纳税地点 (六)营业税纳税时间
三、消费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消费税的税目与税率 (三)消费税的计算 (四)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五)纳税期限与地点
四、印花税法
(一)纳税主体 (二)印花税征税范围 (三)税目、税率与计税依据 (四)印花税的减免 (五)违反印花税规定的责任
第八章
• 第一节
税法
税法概述 一、税收与税法 二、税法的基本结构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 1.征税主体 2.纳税主体 (二)税收法律体系关系的内容 1.征税主体的义务 2.纳税主体的权利
(三)征税对象 (四)税目与计税依据 (五)税率 1.比例税率;2.累进税率;3.固定税率 (六)纳税环节、期限与地点 (七)税的减免 1.起征点;2.免征额;3.附加和加成 (八)违反税法得税法 二、外企所得税法 三、个人所得税法
• 第四节
税收征收管理 一、税务登记制度
(一)设立登记;(二)变更登记;(三)终止 登记;(四)账户建立
二、账簿、凭证管理制度 三、纳税申报制度
两种申报方式
四、税务检查 五、法律责任
(一)行政责任;(二)刑事责任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
2024年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经济法基础》考点讲义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第二节增值税法律制度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第四节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法律制度第五节车辆购置税法律制度第六节关税法律制度第一节税收法律制度概述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一)税收与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①体现了国家与纳税人在征税、纳税的利益分配上的一种特定分配关系。
②社会剩余产品和国家的存在是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
③税收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具有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的特征。
2、税法的概念税法即税收法律制度,是调整税收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以宪法为依据,调整国家与社会成员在税收征纳上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维护社会经济秩序和税收秩序,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合法权益的法律规范,是国家税务机关及一切纳税单位和个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规则。
【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特征的有()。
A.强制性B.灵活性C.无偿性D.固定性答案:ACD(二)税收法律关系1、税收法律关系的概念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在调整征税主体与纳税主体之间的税收征纳关系过程中形成的税收权利与税收义务关系。
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方面构成。
2、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客体和内容【多选题】2021年9月税务机关对甲公司2020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情况进行检查,要求甲公司补缴企业所得税税款56万元并在规定时限内申报缴纳。
甲公司以2020年企业所得税税款是聘请乙税务师事务所计算申报为由,请求税务机关向乙税务师事务所追缴税款。
税务机关未接受甲公司的请求,并依照法律规定责令甲公司提供纳税担保。
甲公司请丙公司提供纳税担保并得到税务机关的确认。
上述事件中涉及的机关和企业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税务会计》第一章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五)税款征收制度
税款征收是税务机关依据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确定的标准和范 围,通过法定程序将纳税人应纳税款组织征收入库的具体行为。 1.税款征收方式
(1)查 账征收
(2)核 定征收
(3)代扣代缴、 代收代缴征收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五)税款征收制度
2.税款征收凭证——税收票证 (1)税收票证的意义。 税收票证包括纸质形式和数据电文形式。 税收票证的基本要素包括税收票证号码、征收单位名称、开具日 期、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税种、金额、所属时期等。 (2)税收票证的种类。 税收票证包括税收缴款书、税收收入退还书、税收完税证明、出 口货物劳务专用税收票证、印花税专用税收票证以及国家税务总局 规定的其他税收票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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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税收与税法
(一)税收与税法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 入的一种形式。
税法是指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 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 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收法律关系是由税收法律规范确认和调整的,国家和纳税人之 间发生的具有权利和义务内容的社会关系。
税务会计植根于财务会计,是会计与税法共同发展的产物; 财务会计是税务会计的前提、基础和依据,税务会计则是对财务 会计记录的合理加工和必要补充;财务会计统揽税务会计,税务 会计寓于财务会计。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关系
(二)税务会计与财务会计的区别
税务会计虽与财务会计存在着紧密联系,但又有区别,具体表现为以 下几个方面:
册登记的活动。
三、税收征收管理制度
(一)税务登记制度 3.注销税务登记
(1)注销税务登记的情形包 括:① 纳税人因解散、破产、 撤销以及其他情形依法终止纳 税义务;② 纳税人因住所、经 营地点变动而涉及改变税务登 记机关;③ 纳税人被工商行政 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
第十章税法
分析:根据规定,粮食白酒适用消费税比例税率 20%,定额税率0.5元/斤。则该笔销售业务应纳 消费税为:
应纳税额=20×2000×0.5+600000×20%
从量计征
从价计征
=20000+120000=140000(元)
增值税销项税额=600000×17%=102000(元)
三、营业税法
营业税是对在中国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 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 征收的一种流转税。
分析:根据《增值税暂行条例》第十五条规定: “纳税人进口货物,按照组成计税价格和本条例 第二条规定的税率计算应纳税额,不得抵扣任何 税款。组成计税价格和应纳税额计算公式:
组成计税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 该企业应缴进口环节增值税为:
(240000+60000)×17%=51000(元)
第十章 税法
第一节 税法概述
一、税收和税法的概念 二、税法的构成要素 1.税收主体。 2.征税客体。 3.税率。 目前我国的税率形式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
率。 4.纳税环节。 5.纳税期限。 6.纳税地点。 7.税收优惠。 8.法律责任。
各税种中具体规定的应纳税的项目是( )
答案: ABC
我国增值税的纳税人包括( )
A 在境内销售货物的单位和个人 B 进口货物的单位或个人 C 境内提供加工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D 在境内提供修理修配劳务的单位和个人
答案: ABCD 见P230
下列( )属于增值税的纳税人。
A.为其所在单位修理发生故障的机器的职工 B.加工玉器的某个人独资企业 C.为出口的机械产品到销售地进行安装的某 机械安装公司
新版“经济法概论(法律类)”笔记第八章
第⼋章税收法律制度 ⼀、税收与税法概述: 1、税收的概念与特征: (1)税收概念:或称租税、赋税、捐税等,简称税,是国家为实现其公共职能⽽凭借其政治权⼒,依法强制、⽆偿地取得财政收⼊的活动或称⼿段。
(2)税收的特征:国家主体性、公共⽬的性、政权依托性、单⽅强制性、⽆偿征收性、标准确定性。
2、税收的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1)依据税负能否转嫁,可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2)依据税收计征标准的不同,可分为从量税和从价税 (3)依据征税对象的不同,可分为商品税、所得税和财产税。
(4)依据税权归属的不同,可分为中央税和地⽅税。
(5)依据税收与价格的关系,可分为价内税和价外税。
(6)依据课税标准是否具有依附性,可分为独⽴税和附加税 3、税法的概念与体系: (1)税法概念:是调整在税收活动中发⽣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2)税收与税法的关系: 联系:税收活动必须严格依税法的规定进⾏,税法是税收的法律依据和法律保障。
⽽税法⼜必须以保障税收活动的有序进⾏为其存在的理由和依据。
区别:税收作为⼀种经济活动,属于经济基础范畴。
⽽税法则是⼀种法律制度,属于上层建筑范畴。
(3)税法体系:是指各类税法规范所构成的协调、统⼀的整体。
它由税收体制法和税收征纳法构成。
其中税收征纳法⼜进⼀步分为税收征纳实体法和税收征纳程序法。
4、税法的构成要素: (1)概念及分类: 概念:是指构成税法的必要因素,是税法的必不可少的内容。
分类:按不同的标准可分为不同的类型 依据各类要素是否具有普遍意义,可分为⼀般要素和特别要素。
另更为通常的⼀种分类是分为实体法要素和程序法要素。
(2)实体法要素: a.税法主体:是在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
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两类。
b.征税客体:也称征税对象或课税对象,是指征税的直接对象或称标的。
它说明对什么征税的问题。
c.税⽬与计税依据:税⽬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的具体项⽬。
税收法律概述
税收与税法概述一、税收的概念、特征、原则和作用1、税收概念:税收是指以国家为主体,为实现国家职能,凭借政治权力,按照法定标准,无偿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特定分配形式。
税收产生的基本前提:社会剩余产品、国家的存在2、税收特征:强制性、无偿性、税收三性的核心固定性。
时间上连续,比例上固定。
3、税收原则:效率原则、公平原则4、税收作用:组织财政收入,调节经济,资源配置等作用。
二、税法法律关系的三个构成要素(一)税法的概念:即税收法律制度,是国家权力机关和行政机关制定的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与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法律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税收法律关系与其他法律关系一样,也是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个要素构成。
这三个要素之间互相联系,形成同一的整体。
1.税收法律关系主体。
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即税收法律关系的参加者。
分为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1)征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征税权利的一方当事人,即税务行政执法机关。
包括各级税务机关、海关等。
(2)纳税主体。
纳税主体即税收法律关系中负有纳税义务的一方当事人。
包括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
2.税收法律关系客体。
税收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所共同指向、影响和作用的客观对象。
即课税对象。
3.税收法律关系内容。
税收法律关系的内容是指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这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内容,也是税法的灵魂。
【例题1·单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税收法律关系客体的是()。
A.纳税人B.税率C.课税对象D.纳税义务【例题2·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可以成为税收法律关系主体的有()。
(2008年)A.税务部门B.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国企业C.海关部门D.在我国境内有所得的外籍个人【例题3·多选题】下列各项中,属于纳税主体权利的有()。
A.请求延期纳税B.按期办理纳税申报C.委托税务代理D.申请行政复议前缴纳税款、滞纳金三、税收法律的制定(1)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税收法律(2)全国(或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拥有税收立法权,还可以授权国务院公布有关税收条例(3)国务院:税收立法权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的税收法律,制定实施条例及有关行政法规;二是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授权,拟订有关税收条例;三是向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提出税收法律议案。
经济法:税法
2012-3-9
三、税权与纳税人权利 税权,也称课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 税权,也称课税权,是指由宪法和法律赋予政府开征、 停征、调整、管理税收以及将税金上缴国库的权力的总和。 停征、调整、管理税收以及将税金上缴国库的权力的总和。 纳税人权利采狭义上的概念,即纳税人在税收法律关 纳税人权利采狭义上的概念, 系所享有的权利,既包括实体法方面的权利,也包括程序 系所享有的权利,既包括实体法方面的权利, 法方面的权利。 法方面的权利。 纳税人权利具体内容包括: 纳税人权利具体内容包括:P382-383
外资企业转移定价的税法规制
某外资饮料公司是全球饮料市场第一大生产商。 某外资饮料公司是全球饮料市场第一大生产商。1993 其生产的北冰洋饮料进入中国市场, 年,其生产的北冰洋饮料进入中国市场,自1995年开始其 年开始其 市场份额便逐年增长。1995年为 市场份额便逐年增长。 年为12%,1996年为 , 年为21%,1997 , 年为 年为 年达到27%,1999年达到了 年达到了31%。但是,根据该公司提供 年达到 , 年达到了 。但是, 的会计资料,该公司自成立10年来 每一年都是巨额亏损! 年来, 的会计资料,该公司自成立 年来,每一年都是巨额亏损! 税务稽查部门发现该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税收优惠制度, 税务稽查部门发现该公司充分利用了中国税收优惠制度, 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将利润转移到了境外的母公司, 通过转移定价的方式,将利润转移到了境外的母公司,从 而造成了国内公司的账面亏损。 而造成了国内公司的账面亏损。如该公司与其在国外的母 公司订立的一项服务协议规定,该公司每年向其母公司支 公司订立的一项服务协议规定, 中国市场调查费” 付一笔 “中国市场调查费”,具体数额根据该公司实现 利润情况浮动。又如, 利润情况浮动。又如,1998年该公司为扩大市场从国外关 年该公司为扩大市场从国外关 联公司进口了一批冰柜,每台进价6000元,是同时期国内 联公司进口了一批冰柜,每台进价 元 同类冰柜售价的3倍。 同类冰柜售价的 倍
税法概述
税法一、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税方面的权利以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税法是国家依法征税、纳税人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障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与税收制度密不可分,税法是税收制度的法律表现形式,税收制度则是税法所确定的具体内容。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和固定性三个基本特征。
(一)税收的无偿性是指国家征税以后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付出任何形式的报酬,纳税人从政府支出所获利益通常与其所支付的税款不完全成一一对应的比例关系。
税收的无偿性是相对的,国家收取的税款虽未当时支付对价,但以后会用取得的税款用于基础设施建设。
“取之于民,用之于民。
”(二)税收的强制性是指国家凭借政治权力,通过法律形式对社会产品进行的强制性分配,而非纳税人的一种自愿交纳,纳税人必须依法纳税,否则会受到法律制裁。
(三)税收的固定性是指税收是国家通过法律形式预先规定了对什么征税及其征收比例等税制要素,并保持相对的连续性和稳定性。
二、税法的作用(一)税法的社会经济作用1.税法是国家组织财政收入的法律保障;2.税法是国家宏观调控经济的法律手段;3.税法对维护经济秩序具有重要作用;4.税法能有效地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5.税法是维护国家权益,促进国际经济交往的可靠保证。
(二)税法的法律规范作用1.税法的指引作用;2.税法的评价作用;3.税法的强制作用;4.税法的教育作用;5.税法的预测作用。
三、税收法律关系税收法律关系是税法所确认和调整的,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国家与国家之间以及各级政府之间,在税收分配过程中形成的权利与义务关系。
(一)税收法律关系的构成1、税收法律关系的主体税收法律关系主体,是指法律关系的参与者。
是税收法律关系中享有权利和承担义务的当事人。
征税主体是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国家行政机关,包括国家各级税务机关、海关和财政机关。
税法知识点总结pdf
税法知识点总结pdf第一章税法概述税法是指规范税收制度、规范纳税行为、规定纳税义务和权利、规范税务管理等一系列税收法规的总称。
税法是国家财政收入的重要来源,它直接关系到国家财政的稳定和税收的公平性。
税法的基本职能是调节收入分配,调整经济结构,促进经济发展。
税法主要包括宪法、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税务规定以及税收协定等。
第二章税收基本原则税收基本原则是税法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是指依法征税原则、公平原则、简易原则、便民原则、法律优先原则、税制稳定原则和税收调节经济发展原则等。
依法征税原则是税法的基本原则,它要求税务机关和纳税人在税收行为上必须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办事,不得违反法律和法规的规定。
公平原则是税收基本原则之一,它要求税收的征收和分配应当公平合理,不应当损害任何纳税人的利益。
第三章税收征管税收征管是指国家税务部门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对纳税人履行税收义务进行监督、管理和检验的过程。
税收征管的主要内容包括征税、征发、征管和征收。
征税是指税务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和要求,对纳税人进行征税的活动。
征发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信息进行核实和确认的活动。
征管是指税务部门对纳税人遵守税法规定和纳税义务的监督、管理和检验活动。
征收是指税务部门依法收取纳税人的税款的活动。
第四章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国家税务部门对纳税人从事纳税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和检验的过程。
税收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纳税登记管理、纳税申报管理、纳税核算管理、纳税检查管理、纳税征管管理、纳税信息管理和税收证明管理等。
税收管理的目的是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第五章税收征收税收征收是指税务部门根据法定程序和要求,对纳税人进行税收征收的活动。
税收征收的主要内容包括税收的计算、税款的征收、税款的缴纳、税款的缴纳证明的办理等。
税收征收的目的是保障国家税收的合法权益,维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促进税收工作的规范化和法制化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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税收与税法概述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第一节税收的概念、特征与职能一、税收的概念关于税收的概念,中外学者有不同的表述。
就国外学者看,德国学者海因里希·劳认为,“税收并不是市民对政府的回报,而是政府根据一般市民的标准,向市民的课征”。
①日本著名税法学家金子宏则认为,“税收是国家以实现为提供公共服务而筹集资金这一目的,依据法律规定,向私人所课的金钱给付”。
②英国学者道尔顿认为,“所谓租税,系公共机关的一种强制征收。
租税的本质之异于政府其他收入者,即在纳税人与政府之间并无直接的同等交换物之存在”。
③美国学者塞利格曼认为,①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②国家税务总局税收科学研究所.西方税收理论.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7,60③高培勇.西方税收——理论与政策.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3,10“税收是政府为满足公共利益的需要而向人民强制征收的费用,它与被征收者能否因其而得到特殊利益无关”。
①在我国,有学者将税收界定为一种财政收入,也有学者主张税收是一种分配活动或分配形式,还有学者把税收称为一种分配关系,各方见仁见智,莫衷一是。
相较于其他定义,本书认为以下说法更合理一些。
所谓税收,是以实现国家公共财政职能为目的,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由政府专门机构向居民和非居民就其财产或特定行为实施的强制地、非罚与不直接偿还的金钱课征,是一种财政收入的形式。
②此定义包含了以下几层含义:1.指明了税收的目的。
国家征税的目的是为了实现国家的公共财政职能。
财政职能指财政活动所具有的客观功能,体现为四个方面:资源配置、收入分配、调控①陈少英.税法学教程.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5,3②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经济与监督管理职能。
现代国家的各项职能,包括公共财政职能等的实现一刻都离不开赋税的支持。
2.指明了税收的政治前提和法律依据。
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和法律。
马克思曾高度概括了国家所拥有的两种权力:一种是财产权力,也就是所有者的权力;另一种是政治权力,即国家权力。
国家征税凭借的是政治权力,而不是财产权力,因为从税收本身的运行轨迹看,税收的取得和使用与财产的所有权状况并没有直接关系。
但是,税权的行使要基于法律的规定。
3.指明了税收主体。
税收主体包括征税主体和纳税主体。
征税主体是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一般为国家财政机关、税务机关和海关。
这说明征税是国家独有的专属权,只能由国家授权的专门机关来行使。
纳税主体是居民和非居民。
居民的概念是税法上的专有概念,各国法律对居民都有明确的界定。
所谓居民,“从税收的角度而言,是指在行使居民管辖权的国家中,按照该国税法的规定,由于住所、居所、居住期、管理机构或主要办事处所在地,或其他类似标准,在该国负有无限纳税义务的人,包括自然人和法人”。
“凡不符合一国居民条件的自然人和法人为非居民。
非居民作为有限纳税义务人,仅对其境内所得征税。
”在税法上使用“居民”的概念比使用“人民”、“国民”、“公民”等概念更为科学,因为外国人或无国籍人也有承担纳税义务的可能。
4.指出了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形式上的“三属性”。
定义中“基于……法律规定”意味着税收具有强制性和固定性(规范性),“不直接偿还”或“无偿”表明课税对每一具体的纳税人来说是财富无偿转移给国家。
5.使用“非罚”一词揭示了税收的非罚性,从而将罚款、罚金以及其他一切罚没行为排除在税收行为之外。
6.揭示了税收的社会属性。
定义中“基于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不仅表明税收的形式特征,而且包含着税收的社会属性。
我们认为,将税收归结为一种金钱课征行为——即强制性经济行为,是较为科学的。
因为税收既不是一种单纯的物质或财富,也不是一种抽象的分配关系,而是一种受国家强制力驱使的具体的符合规范标准的行为,即课征行为。
并且,这种课征行为是基于一定社会制度和国家的政治权力和法律规定,因此必然具有一定的社会属性。
①二、税收的特征与其他财政收入形式相比,税收具有自己的特点。
(一)税收的形式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即税收的外部特征。
①徐孟洲.税法学.北京: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5,3~4税收的形式特征,我国多数学者通常将其概括为强制性、无偿性和固定性,即所谓“税收三性”。
1.税收强制性,是指国家以社会管理者的身份,依据直接体现国家意志的法律对征纳税双方的税收行为加以约束的特性。
税收强制性集中表现为征税主体必须依法行使税权,纳税主体在法定义务范围内必须履行纳税义务。
当税收征管机关合法行使权力受到干扰或纳税人无法定事由拒不履行纳税义务时,违法者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2.税收无偿性,是指国家税收对具体纳税人既不需要直接偿还,也不需要付出任何形式的直接报酬或代价。
税收的这种无偿性特征是对具体纳税人来说的。
无偿性是税收的关键特征,它使税收明显区别于国有经济收入、债务收入、规费收入等其他财政收入形式。
3.税收固定性,是指国家税收必须通过法律形式,确定其课税对象及每一单位课税对象的征收比例或数额,并保持相对稳定和连续、多次适用的特征。
当然税收的固定性是相对于某一时期而言的,并非永远固定不变。
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税收形势的变化,通过合法程序适当调整课税对象或税率等税法要素是正常的,也是必要的。
(二)税收的本质特征税收的形式特征只是税收本质属性的外在体现。
深刻认识税收的概念,应进一步分析和考察税收更深层次的本质特征。
事物的本质属性,是组成事物基本要素的内在联系,是其固有的内在的规定性。
税收的根本性质,即税收的本质,是国家为一方主体的依法无偿地参与社会产品分配而形成的特殊分配关系。
国家运用税收形式取得财政收入,必然发生国家同纳税人(包括法人、其他经济组织和个人)之间对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这种分配关系的特殊性在于其分配的依据既不是财产所有权,也不是劳动者劳动力的所有权,而是国家的公共权力,并且表现出强制性、无偿性的特征,从而使税收的分配关系区别于其他分配形式,如利润、地租、利息、工资薪金等以财产所有权、劳动权等为基础而形成的分配关系。
三、税收的职能税收职能是指税收作为一种制度涉及本身所固有的功能和职责。
一般认为,税收有以下三种职能:(一)财政职能所谓税收的财政职能,即税收组织财政收入的职能。
组织财政收入是税收的基本职能。
税收作为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重要工具,可以把分散在各个纳税人手中的一部分国民收入,集中到国家财政,用以满足国家行使职能的需要。
从税收的产生来看,首先就是为了集中收入来满足国家的需要。
在各种不同的社会制度下,在不同的国家,税收都在财政收入中占有重要地位。
(二)经济职能所谓税收的经济职能,即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
税收调节经济的职能是税收组织财政收入职能派生的。
国家征税取得财政收入,必然就同时改变了社会财富的原有分配状况,包括社会财富在不同经济领域之间的分配、在不同生产部门之间的分配、在不同纳税人之间的分配,以及在不同地区之间的分配等。
这样,就必然要对经济情况产生某种影响。
国家就是通过这种影响来实现一定的政策,达到一定的政治经济目的。
国家按照自己的意志,通过税收的一征一免,多征少征,调节纳税人的经济利益,就会直接影响经济。
调节经济是税收本身固有的一个重要属性。
我国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11封建社会统治者就实行过重农抑商的税收政策,鼓励农业的发展,抑制商业的发展。
还采取过一些轻税政策,使人们能够休养生息,发展生产,出现了西汉、初唐那样的盛世之年。
也有很多统治者苛捐杂税,横征暴敛,破坏了社会经济,甚至导致了改朝换代。
资本主义社会创立了各种税收理论,对社会经济发展产生了重大影响。
我们社会主义国家,也要自觉地运用税收来调节经济,实现国家的宏观调控和微观搞活。
税收本身具有的这种调节经济的职能,使税收成为国家手中的重要经济杠杆。
(三)监督职能所谓税收的监督职能,即税收反映与监督社会经济的职能。
在国民经济活动中,尽管可提供信息的渠道和方面很多,但税收所提供的信息却是最为基础的,它具有广泛性、及时性和可靠性的特点。
国家税务机关在征税的过程中,利用完善的税收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12系统并通过具体的税收征收管理行为能够收集到比较准确和全面的国家经济发展动态数据,从而为国家经济管理提供可靠的信息。
此外,国家通过税收日常的征收管理,可以对企业的经营活动进行有效的监督。
这种监督保证了税收作用的实现,是实现税收财政职能和经济职能的必要条件。
税收还可以对非法经营活动和经济领域中的犯罪活动进行打击,保证经济的健康发展。
第二节税法的概念与特征一、税法的概念(一)税法的定义相比而言,国内外学术界对税收概念的分析讨论较为充分,而对税法概念的讨论不仅少,且表述不尽一致。
在国外,较有代表性的是日本税法学家金子宏提出的“税法,是关于税收的所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13有法律规范的总称”。
该定义言简意赅,界限清楚,但税法的基本性质没有表述出来。
《牛津法律大辞典》将税法界定为“有关确定哪些收入、支付或交易应当纳税,以及按什么税率纳税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①这一定义说明了征税应该包括的某些基本要素,如征税对象、税率等,但显然没有触及税法的本质内容。
《大不列颠百科全书》将税法解释为:“是政府当局凭以要求纳税人将其收入或财产的一部分转移给政府的条例。
”②该定义揭示了税收的一个形式特征,即财产权的单向转移性,但其缺陷也是显而易见的。
首先,它没有对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关系”作明确的表述。
其次,将征税主体局限于政府,从严格的意义上来说,只有“国家”才是唯一的征税主体;从一般意义上说,征税主体的范围又是相当广泛的,不仅只是政府。
最后,①(英)戴维·M.沃克.牛津法律大辞典.邓正来等译.北京:光明日报出版社,1988,790②大不列颠百科全书(第16卷).北京:中国大百科全书出版社,1999,472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14税收条例仅是税法的一种形式而已,而非全部。
国内税法理论界关于税法概念有几种较具代表性的观点。
①第一种观点认为,把税法定义为国家制定的各种有关税收活动的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税收法律、法令、条例、税则和制度等。
这一定义的前半部分在一定程度上涉及了税法的本质,但仍未能明确税法的调整对象——“税收关系”;后半部分用列举的方式描述了税法的基本表现形式,在规范的法律概念表述中却属多余。
第二种观点认为,税法是规定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收和缴纳税款方面的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是国家向纳税人征税的法律依据。
这一定义明确了税法的本质内容,但却将税收权限划分及其他税收关系排除在税法调整对象范围之外。
综观上述有关税法概念的各种①刘剑文.财税法学.北京:高等教育出版社,2004,307第一章税收与税法概述15表述,其不足之处各不相同,但它们的一个共同缺陷就是表述的片面性,未能全面地反映税法概念的内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