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
1、不合格标本的种类
1、标本标签与标本类型不符,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
2、标本量太少,不足已完成检验目的所要求的检测;
3、抗凝标本出现凝集;
4、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流失或可能不污染;
5、溶血和脂血标本特殊情况下实施“让步检验”,发出口头报告,同时检验建议复查;
6、延迟送达的急诊标本;
7、标本采集与送检时间过长;
8、该加防腐剂未加防腐剂者;
9、用错真空采血管的;
10、细菌培养标本被污染的;
11 、其他
2、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1 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发现后及时与患者联系;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请与其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2 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2对特殊标本或再次采集确有困难,则可与临床协商进行部分内容的检验;但不许在检验单上注明标本不合格原因和时间,及“本检验结果仅供参考”等字样;
3不合格标本留在检验科,等到重新采集的标本送达后,并履行填写不合格标本拒收记录,对不合格标本检验科方可按废弃物处理;。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题目: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市一—病理科—19 生效日期:2012年1月1日版本号1.0
修改日期:页码1/1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一、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包括:
1.病检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的。
2.病检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3.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4.病检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5.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6.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二、病理科收到不合格标本后处置流程:
1.不能接受的申请单和标本当即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记录、双签字认可。
2.曾被拒收的标本再次送检合格,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3. 病理科有完整的标本交接登记资料,定期对不合格标本发生原因进行总结分析,反馈到责任科室和个人。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一、不合格病理标本
(一)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二)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三)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记。
(四)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五)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六)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七)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作切片。
(八)其它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九)未交病理检查费的。
以上情况视为送检标本不合格。
不接收的不合格申请单和不合格标本,并当即退回,不予存放,由病理科接收人员负责在不合格标本上记录,汇总后定期上报医务科
二、不合格标本再送检
(一)按照正常标本核对制度进行交接,不合格标本按以下处理。
(二)在病理申请单注明。
(三)接受医务科定期检查。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
检验标本管理制度及流程为了规范临床标本的验收、登记、处理和保存程序,及时发现标本采集、处理和送收过程的不符合项,保证标本符合检测项目的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标本的核收(一)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必须明确本科室接收标本的范围,非本科室接收范围内的标本不予受理。
(二)标本接收人员将标本收集人员收集来的标本进行检查和验收,并仔细检查标本的标识、容器、抗凝剂、标本量、标本状态(如凝块、溶血等)是否符合有关检测要求,以及标本是否与检验申请相符。
(三)对标本信息不祥,或标记错误,或使用抗凝剂和采血管不当,严重溶血或脂血,或与检验申请单不符的标本视为不合格标本。
对不合格的标本,标本接收人员应填写《不合格标本记录表》,并录入LIS系统(实验室信息系统,建设中)中即可立即将此信息传给护士站,以便及时作出快速处理,必要时电话通知相关采集人员或发回检验申请单,标本保留检验科,标本做好醒目的不符合标记。
(四)如果接收了不合格临床标本,应在检验报告中说明问题的性质,如果必要,在解释结果时也应说明。
二、标本的签收(一)一般标本:送到检验科的标本交给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接收人员进入LIS系统标本接收模块,通过扫描送检清单上批次条码,LIS系统列出本批次所有标本。
接收人员再扫描每一个标本的条码,LIS系统会自动与清单上的标本进行核对,当不一致时会给出提示。
然后,点击确认,LIS系统会自动记录接收人和接收时间。
(二)急诊标本:临床护工送来的急诊标本,检验科标本接收人员及时核对验收并在LIS系统中进行扫描条码确认。
(三)门诊体液标本和末梢血标本由患者送至检验科或在检验科采集,接收人员同样要在LIS系统中接收确认。
(四)转检标本的登记:由检验科内部各实验室相互转送的标本,由送检人员登记在《转检标本送检登记表》上并签名,接收标本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五)委托检验标本的登记:需要委托到其他外部实验室的标本,由标本接收岗负责登记在《委托检验标本登记表》上,收取标本的人员核收后签字确认。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判定标准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判定标准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判定标准
1.申请项目与标本不符,拒收标本;
2.标本已有明显的污染,拒收标本;
3.标本量过少或已明显干燥,拒收标本;
4.条形码申请项目不符合要求,拒收标本;
5.送标本的时间已明显超过本文规定时限,拒收标本;
6.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标本均应重新留取;
7.送检标本不符合本文所述对标本的要求,拒收标本;
8.容器上无条形码,退回送检单位;
9.需送全血标本时,血液凝固,退回,重送;
10.使用不适当的抗凝剂,退回,重送;
11.标本太少,减少检验项目或补送;
12.标本采取后,未按规定时间送检,退回,或报告时注明情况;
13.需用血清检验的标本,加入了抗凝剂,退回,重送;
14.送检24小时尿液未加防腐剂或加入了不适当的防腐剂,退回,重送
15.送检的痰液是唾液,退回,重送;
16.标本不纯(如尿液标本混有粪便,粪便内含有多量钡或油时)退回,重送。
不合格标本的处理程序
不合格标本的处理程序
1、不合格标本的种类
1)、标本标签与检验申请单填写内容不一致,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
2)、标本量太少,不足已完成检验目的所要求的检测。
3)、抗凝标本出现凝集。
4)、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流失或可能不污染。
5)、溶血和脂血标本。
6)、延迟送达的标本。
7)、标本采集与送检时间过长。
8)、该加防腐剂未加防腐剂者。
9)、用错真空采血管的。
10)、细菌培养标本被污染的。
11)、输血/输液中采集的标本。
12)、其他。
2、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1)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发现后及时与患者联系。
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请与其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2)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2)对特殊标本或再次采集确有困难,则可与临床协商进行部分内容的检验。
但不许在检验单上注明标本不合格原因和时间,及“本检验结果仅供参考”等字样。
(3)不合格标本留在检验科,等到重新采集的标本送达后,并履行填写不合格标本拒收记录,对不合格标本检验科方可按废弃物处理。
医院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病理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讨论稿)
一、下列情况的标本属于不合格标本:
(一)申请单与相关标本未同时送达病理科;
(二)申请单中填写的内容与送检标本不符合;
(三)标本上无有关患者姓名、科室等标志;
(四)申请单内填写的字迹潦草不清;
(五)申请单中漏填重要项目;
(六)标本严重自溶、腐败、干涸等;
(七)标本过小,不能或难以制做切片;
(八)其他可能影响病理检查可行性和诊断准确性的情况。
二、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一)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及时与患者(方)联系。
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方),须与其经治医生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二)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2、对特殊标本或再次采集确有困难则可与临床协商进行部分内容的检验。
3、病理科不能接收的申请单和标本当即退回申请医师,不予存放,并做好记录。
(三)曾被拒收的标本再次送检合格时,需在申请单上标注。
三、科室有完整的标本交接登记资料。
病理科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应定期对不合格标本发生原因进行总结、讨论和分析,并做好记录。
讨论情况分别反馈至责任科室与个人,不断改进临床取材与病理申请单书写质量。
不合格标本的处理流程
不合格标本的处理流程:
不合格标本的处理流程因不同的医院和实验室而有所差异,但一般而言,可以遵循以下步骤:
1.标识与记录:对不合格的标本进行标识,并详细记录不合格的原因,如溶血、凝血、
容器破损等。
同时,需要填写不合格标本处理单,包括送检人员、送检科室、患者姓名、标本类型、不合格原因等。
2.通知与沟通:及时将不合格标本通知送检科室,并与相关人员沟通,了解可能的原
因和解决方案。
同时,需要向实验室负责人或质量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实验室相关规定进行后续处理。
3.拒收与退回:对于严重不合格的标本,如严重溶血、容器破损等,应当拒收或退回
送检科室。
在退回时,需要填写详细的退回原因和注意事项,并告知送检科室正确的采集和处理方法。
4.纠正与改进:对于轻微不合格的标本,如轻度溶血、凝血等,可以进行适当的处理
和纠正。
例如重新采集或对已采集的标本进行离心、沉淀等处理。
同时,需要分析不合格的原因,采取相应的改进措施,以避免类似问题的再次发生。
5.存档与报告:将不合格标本的处理记录进行存档,并定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报告不合
格标本的情况。
同时,需要对实验室的质量管理体系进行自查和整改,以确保类似问题得到有效控制。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检验科标本接收和处理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重视标本的管理,规范标本的接收和处理程序,防止标本漏检或处理不当等,保障医疗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检验科标本接收管理工作。
三、制度内容
(一)标本接收
1.接收标本严格实行核对制度,包括姓名、性别、年龄、科室、住院号、门诊号等。
2.标本是否符合要求,不合格者应及时通知并病房重留并作相应的登记。
3.急诊标本应及时查对,按急诊标本处理。
4.门诊标本不需要进行标本签收,住院标本要进行标本签收。
5.对不合格标本按拒收制度进行。
(二)标本的处理制度
1.血清类标本检验后标本保存7天,全血类标本保存24小时,以供必要时复查结果。
2.过保存期的血标本由保洁员进行清点、登记、打包后交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3.注射器针头放锐器盒中按锐器处理方法处理。
4.检验后尿液标本不作保留,尿液加入含氯消毒剂消毒2小时
处理后才能排放入下水道内。
使用后的一次性尿杯、试管用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打包交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进行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5.检验后大便标本不作保存,将龚便盒投入塑料桶中,加入含氯消毒剂喷洒消毒后打包交由医院废物收集人员送专业公司处理,并进行交接登记。
6.将涂有标本的载玻片或盛有标本的试管投入含氯消毒液中浸泡2小时后交给医院废物专职人员送专业公司处理。
7其他标本和培养物采用高压蒸汽消毒法消毒后,打包交医院垃圾收集人员处理,并进行登记。
标本采集错误处理流程
患者发生标本采集错误(标本不合格)应急预案及处
理流程
1.发生标本采集错误,未送出立即毁弃:若已送出,立即电话通知检验科,终止检验:若检验科发现可疑标本,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说明原因,重新采集。
2.向患者道歉,做好解释工作,重新采集标本
3.上报护理部,科室要追查原因,进行整改
处理流程
科室发现标本采集错误→标本未送出立即毁弃→标本已经送出通知检验科终止检验→检验科发现标本可疑→通知临床科室→向患者道歉,解释→重新采集标本。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是指针对实验室或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不合格样品进行处理的一套规则和操作方式。
不合格标本指的是不符合规定标准、无法满足要求或被认为是有问题的样本。
为了保障生产质量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建立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非常重要。
1.不合格标本的定义与分类:明确不合格标本的定义,如何判断标本是否不合格,以及根据不同的不合格情况进行分类。
2.不合格标本的记录与报告:建立标本不合格记录,记录标本的具体信息,如样本编号、检测项目、检测时间、不合格原因等,并及时通知相关人员。
3.不合格标本的处理责任人:明确不同环节的责任人,包括取样责任人、检测责任人、主管人员等,确保每个环节的责任人清楚自己的职责和义务。
4.不合格标本的处理程序:根据不同的不合格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程序,包括重新测试、重新取样、报废处理等,并明确每个步骤的操作流程和责任人。
5.不合格标本的储存和处置:对于不能重新测试或重新取样的不合格标本,需要制定相应的储存和处置方案,如封存、销毁等,确保不合格标本不会对其他工作造成影响和风险。
6.不合格标本的效果评估:建立一个评估机制,定期回顾和评估不合格标本的处理效果,从而不断完善处理制度与程序。
建立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的好处:1.提高质量管理水平:通过建立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可以规范化和标准化处理流程,提高整个生产和实验过程的质量管理水平。
2.保证实验结果的准确性:及时处理不合格标本可以避免不准确的实验结果被使用,从而降低错误风险,提高实验结果的准确性。
3.提升客户满意度:及时处理不合格标本可以保证产品的质量符合标准要求,提升客户满意度,增强客户信任。
4.加强内部沟通和协作:明确不同岗位的责任和义务可以促进内部沟通和协作,提高团队的整体效率和合作精神。
综上所述,建立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与程序是确保实验和生产质量的关键措施之一、通过规范处理流程和责任分工,可以有效地应对不合格标本的情况,保证产品质量和实验结果的准确性,提高客户满意度和内部团队合作效率。
患者发生标本采集错误应急预案及处理流程
患者发生标本采集错误(标本不合格)应急
预案及处理流程
1、发现标本采集错误,未送出,立即毁弃;若已送出,立即电话通知检验科,终止检验;若检验科发现可疑标本,立即通知临床科室,说明原因,重新采集。
2、向患者道歉、做好解释工作,重新采集标本。
3、上报护理部,科室要追查原因,进行整改。
处理流程
科室发现标本采集错误→标本未送出立即毁弃→标本已经送出通知检验科终止检验→检验科发现标本可疑→通知临床科室→向患者道歉、解释→重新采集标本。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及流程
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及流程不合格标本是指在临床实验室按照标准操作规程和技术要求所采集、加工、保存的样本,经过检验与质控后发现不符合相关规定的样本。
处理不合格标本涉及到人类健康问题,对于临床实验室的质量管理至关重要。
因此,建立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及流程显得极为必要。
一、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建设1.制度建立的目的:为了保障临床诊断的准确性及检验结果的真实性,规范不合格样本的处理管理。
2.系统构建的原理:系统由政策、标准、程序、文件、记录五个层面构成。
3.制度内容与制定流程:包括不合格标本的分类及处理方法、人员操作流程、管理控制、文件和记录要求等方面。
具体制定流程如下:(1)组织相关人员分析实验室检验中不合格标本的发现程度、原因、成因及分析方法,明确不合格标本的范围和处理依据。
(2)制订处理标准及具体操作细则,明确不合格标本的分类、处理流程、处理人员职责、处理记录等要求。
(3)开展相关人员的制度培训与宣传,提高内部人员的标准意识,保障制度执行效果。
(4)实验室设置不合格标本处理区域,保证安全处理并及时清理处理区域。
二、不合格标本处理流程1.分类:根据现状及规定,将不合格标本分为两类处理:一类是不能保留的,一类是可以保留的。
2.处理方法:(1)不合格标本不能保留者:a.生物标本如血液、尿液、组织等,在处理前要进行二次包装,加强保护层次。
送至医疗废物管理单位进行处理。
b.垃圾污染可能造成公共卫生问题的不合格标本,要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消毒杀菌,送至专门的垃圾处理单位进行处理。
c.有毒物质污染的标本,要进行严格处理,按照《安全生产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若有必要,还需报告有关主管部门,并按照有关规定处理。
(2)不合格标本可保留者:a.标本保存完整、尚未受到感染污染的,可按照存样要求进行保存。
b.有明显样品污染、结晶、脱离标准操作程序的不合格标本,尚未造成交叉感染者,若要保留进行检验,必须经过特殊处理。
3.处理记录:所有不合格标本处理操作,都应有相应的记录,每项记录都必须标明时间、不合格标本分类、处理动作、处理人员、处理过程的描述等信息,做到记录规范、内容完整。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检验科是医院的重要部门之一,负责进行临床样本的检验并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结果,以为医生诊断和治疗提供科学依据。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也难免会出现一些不合格的样本,例如样本质量不佳、标本损坏、信息填写错误等情况。
为了保证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对于不合格的样本应该进行专门的处理。
一、不合格样本的分类不合格样本可分为两类:可再检验样本和不可再检验样本。
可再检验样本是指尚能够重新采集或处理后再次进行检测的样本,如血液、尿液、组织切片等。
不可再检验样本是指由于多种原因无法再次采集或处理的样本,如痰液、穿刺液、固定切片等。
二、不合格样本的处理原则1.保证标本完整性:对于被诊断为不合格的样本,在处理过程中要尽量保持其完整性,避免样本进一步受损或丢失,以确保后续再检验的准确性。
2.安全封存:将不合格的样本进行安全封存,并对封存过程进行记录,以便后续跟踪和溯源。
3.及时记录:对于不合格的样本,必须及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样本的类型、数量、接收日期、检验项目、不合格原因、处理措施等,以及相关人员的签字确认,以便对各环节的工作进行追溯和评估。
4.通报相关部门:对于不合格样本的处理情况,应及时与相关科室(如临床科室、护理部等)进行沟通,以便相关部门能够做出相应的调整和处理。
5.追溯与整改:对于出现不合格样本的原因,应进行追溯和分析,并找出问题的根源,制定相应的整改措施,以避免同样的问题再次发生。
三、可再检验样本的处理流程1.初步判定:接收到不合格样本后,首先要进行初步判定,确定是否为可再检验样本。
如果判定为可再检验样本,则进入下一步处理流程。
2.续测申请:由临床科室或医生提交续测申请,并提供详细的理由和要求。
3.重新采集:根据续测申请,进行重新采集样本,并记录相关信息,包括重新采集的日期、时间、人员等。
4.重新检验:将重新采集的样本送至检验科进行重新检验,并记录检验结果。
5.结果验证:重新检验结果出来后,由专业技术人员进行结果的验证和审查,确保结果的准确性。
不合格标本处理流程
标本退回处理流程
一护理单元
1,检验科发现标本不合要求,住院标本在LIS中用标准格式通知所属科室,并弹框提醒。
门诊标本在自助打印单上提示。
但标本保留在检验科。
2,门诊患者可自主选择重取标本或退费。
3,住院标本由医护人员根据患者意愿和退回原因决定是否重采标本或作废申请。
3.1 若重采标本,护士可在LIS上选中该申请,点击“打印条码”—“采样确认”,将标本送到检验科即可。
3.2 若不需再检验,护士可以在LIS上选中该申请,点击“条码作废”,系统会自动退费。
护士如果太忙而忘记此操作,患者在出院时会提示。
3.3 无采样时间的标本也属不合格标本,按3.1(30分钟内给采样时间可以不送标本)/3.2方式处理。
二检验单元
1,检验在审核结果前发现标本不合格,在信息系统中退回标本,退回原因需准确无误,相关单元根据退回原因采取相应措施。
门诊患者打话
与患者沟通,在自助取单机上也会需重新采样的提示。
2,门诊患者退费也需走标本退回程序。
退回理由“申请不当,患者不愿意检查”
3,住院部的标本无采样时间也是不合格标本,签收不起时直接剔回。
40分钟后再次签收。
无法签收时按废弃标本处理。
4,标本退回时无需退费,系统会在条码作废时自动退费。
5,退回原因不能自由录入,如有特别原因者请告诉信息管理员。
雷继魁
2018-8-30。
产筛实验室标本接收及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标本接收及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
1、标本送至实验室后应有专人接收,接收程序与内容如下:唯一性标志是否正确无误;申请检验项目与标本是否相符;标本容器是否正确,有无破损;检查标本的外观及标本量,其中标本外观包括抗凝血中有无凝块等;细菌培养的标本有无被污染的可能;。
2、如遇到下列情况可以拒收: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脱落、丢失的;用错标本容器的(如用错真空采血管);容器破损难以补救者;溶血、脂血严重者;抗凝血中有凝块;该抗凝血未加抗凝剂者;或与抗凝剂比例不正确者;标本量不足者不应该接触空气的接触了空气;细菌培养被污染者;输血、输液中采集的标本;条码重复使用者;标本送错地方等。
3、标本接收情况应有LIS记录,若特殊情况无法留存电子记录,则在标本接受登记本上进行手工登记;标本不合格的情况应及时反馈给申请科室。
4、在特定情况下,拒收或退回标本如有困难,应与申请医师直接联系,提出处理意见,如需要进行让步检验的标本,应在检验报告单上对验收不合格的情况进行描述,并提醒对检验结果可能产生的影响。
1。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
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医学检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保障患者的健康与权益。
本制度针对检验过程中出现的不合格标本问题进行规范化处理,包括标本采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统计等环节。
以下是一个关于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的具体内容的详细介绍:一、标本采集环节1.标本采集人员的培训和监督:对参与标本采集的医务人员进行标本采集技能培训,确保标本采集的规范和准确性。
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培训,考核合格方可上岗。
2.标本采集时的细致操作:标本采集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标本采集,避免交叉污染和标本错误。
二、标本储存和运输环节1.储存条件的规范:标本应放置于适当的温度和湿度下,避免阳光直射、冷冻和过热等情况,保证标本的稳定性。
2.运输环节的监控:标本应采取适当的包装措施,如加入冰袋等进行保温,标本袋应正确填写患者信息并加以密封,以避免标本的泄漏或信息丢失。
运输过程中应有专人监控,防止发生异常情况。
三、不合格标本的处理2.标本重采集:一旦发现不合格标本,应及时通知医生或患者进行标本的重采集。
重采集应按照规定的程序和标本采集技术重新进行,确保新采集的标本质量可靠。
3.标本不合格的原因分析:对于频繁出现不合格标本的科室或个体,应进行问题排查和原因分析,及时进行整改和培训,以提高标本质量。
四、标本处理的统计与监测1.不合格标本的统计与分析:对不合格标本进行统计和分析,包括类型、产生原因、发生频次等,及时进行报告,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方案。
2.不合格标本的监测:建立不合格标本的监测机制,对不合格标本的产生进行监控,并及时报告给相关部门,推动问题的解决和改进。
以上是有关检验科不合格标本处理制度的详细介绍,通过对标本采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统计等环节的规范与监控,可以最大程度地降低不合格标本对医学检验结果的影响,提高检验质量,减少误诊与漏诊的发生,保障患者的利益和健康安全。
检验科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处置
4.对于不合格项质控比对时是否起到积极的改进作用。并记录在《省临检中心室间质评结果分析记录本》。
对于不合格项目必须做好原因分析采取整改措施观察整改措施在下次参加省质控比对时是否起到积极的改进作用
GLSC_06-4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处置
1.科室有开展的项目须参加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的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应明白本科室该项检测在全省所处的水平。
2.按照要求定期做好室间质量控制标本的测试,如期上报给省临检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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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验科不合格标本的处理制度
1、不合格标本的种类
1)、标本标签与标本类型不符,唯一性标志错误或不清楚。
2)、标本量太少,不足已完成检验目的所要求的检测。
3)、抗凝标本出现凝集。
4)、标本容器破损,标本流失或可能不污染。
5)、溶血和脂血标本(特殊情况下实施“让步检验”,发出口头报告,同时检验建议复查)。
6)、延迟送达的急诊标本。
7)、标本采集与送检时间过长。
8)、该加防腐剂未加防腐剂者。
9)、用错真空采血管的。
10)、细菌培养标本被污染的。
11)、其他
2、对上述不合格标本履行如下程序:
1)门诊收集的标本:
对门诊收集的不合格标本,发现后及时与患者联系。
如不能及时联系到患者,请与其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做通患者工作,重新留取标本。
2)住院收集的标本
(1)及时与送检部门的相关人员联系,建议重新核对或重新采集
(2)对特殊标本或再次采集确有困难,贝冋与临床协商进行部分内容的检验。
但不许在检验单上注明标本不合格原因和时间,及“本检验结果仅供参考”等字样。
(3)不合格标本留在检验科,等到重新采集的标本送达后,并履行填写不合格标本拒收记录,对不合格标本检验科方可按废弃物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