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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一、总则
为激励和奖励优秀学生,提高学生的学习积极性,我校建立了优秀学
生奖学金评定机制,制定本细则,明确奖学金评定的标准和程序。

二、评定标准
1.学术成绩:学术成绩是评定优秀学生的最主要因素。

主要以学生的
课程成绩、考试成绩、论文成绩等为评定依据。

2.素质评价:学术成绩之外,学生的课外表现和品德修养也是评定优
秀学生的重要因素。

包括课堂表现、参加学术竞赛、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

三、奖学金等级
1.一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5%的学生,符合一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5000元。

2.二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10%的学生,符合二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3000元。

3.三等奖学金:在学校内的学术成绩和素质评价中排名前20%的学生,符合三等奖学金标准,奖励金额为2000元。

四、评定程序
1.学术成绩评定:学术成绩评定由学校相关部门负责,每学期结束后
进行一次评定。

评定依据是学生的课程成绩、考试成绩等。

成绩排名前20%的学生进入下一步素质评价环节。

2.素质评价:素质评价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评估学生的课堂表现、学术竞赛成绩、科研活动、社会实践、公益活动等因素。

评估结果按
照学生的综合得分进行排名,综合得分排名前5%的学生获得一等奖学金,排名前10%的学生获得二等奖学金,排名前20%的学生获得三等奖学金。

厦门大学学年校庆奖学金

厦门大学学年校庆奖学金

厦门大学2006-2007学年校庆奖学金获奖者名单一、嘉庚奖学金(共10名)陈玲(人文学院博士生)孙蕾(经济学院博士生)张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吴欣(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费菲(经济学院本科生)黄呈橙(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李婧(法学院本科生)候冠华(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李新星(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吴秀榕(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二、本栋奖学金(共10名)谢昌传(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曾永辉(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吴鸿雅(人文学院博士生)孔祥建(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陈心光(软件学院本科生)李晓梦(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林传文(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陈妙琼(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苏若为(医学学院本科生)程啸(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三、亚南奖学金(共10名)林莉(外文学院博士生)李三青(教育研究院硕士生)王艳艳(管理学院博士生)蔡洁(经济学院博士生)郑以珊(外文学院本科生)李心印(经济学院本科生)陈斯琳(管理学院本科生)屈卉(人文学院本科生)杨俊彬(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郑峰(艺术学院本科生)四、萨黄淑慎本科奖学金(共5名)沈渊(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梁银文(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罗冬梅(法学院本科生)蔡龙师(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伍德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五、自强奖学金(共2名)谢海真(管理学院硕士生)习甜(经济学院本科生)六、华为奖学金(共16名)聂志萍(管理学院博士生)聂亚娟(管理学院硕士生)陈李莉(经济学院硕士生)王建军(经济学院博士生)杨艺鹏(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袁飞(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周昌杰(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陈荔群(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陈淑红(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袁秋宝(数学科学学院硕士生)黄颖(管理学院本科生)张剑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王端(经济学院本科生)陈齐辉(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李珊(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郑林(管理学院本科生)七、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共28名)一等奖(共8名):占硕(经济科学学院博士生)张金若(管理学院博士生)罗正钱(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黄素梅(法学院博士生)林晖(经济学院本科生)刘艳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王丽美(法学院本科生)张宁(软件学院本科生)二等奖(共20名):董瑾杰(经济学院硕士生)裴龙青(经济学院硕士生)黄秋萍(经济学院硕士生)张捷(经济学院硕士生)王会娟(管理学院硕士生)纪培玲(管理学院硕士生)郑健体(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刘力丰(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肖唐金(外文学院博士生)毛红朝(软件学院硕士生)陶欣欣(经济学院本科生)李杨琴(经济学院本科生)汤慧(经济学院本科生)李倩(经济学院本科生)林倩瑜(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李凌梅(管理学院本科生)张玮婷(管理学院本科生)林小芬(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石梦(管理学院本科生)马宾(外文学院本科生)八、翔鹭奖学金(共76名,带*的为台湾生)一等奖(共24名):刘波(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周典恩(人文学院博士生)林宜青*(人文学院博士生)戴来贵(经济学院硕士生)肖崎(经济学院博士生)柏跃玲(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李露(法学院硕士生)赖燕雪*(法学院博士生)黄思婷(法学院本科生)陈林(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喻育(管理学院本科生)陈枳君(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孙淑婷(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鞠婧(经济学院本科生)黄云平(软件学院本科生)战彧(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张祐瑜*(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曾耿明(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曹心玮*(外文学院本科生)刘米丰(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陈国鹏(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吴宗鸿*(医学院本科生)林玟君*(医学院本科生)胡瀞中*(艺术学院本科生)二等奖(共52名):王晓春(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吴祖敏(台湾研究院硕士生)赵必星(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吴永珍*(人文学院博士生)李志伟(管理学院博士生)翁鸣鸣(管理学院硕士生)林易杰*(管理学院硕士生)赵蕾(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齐飞(法学院本科生)张振(管理学院本科生)李财利*(管理学院本科生)梁霄(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贾晶(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周挚胜(经济学院本科生)易金超(经济学院本科生)郑荫立(经济学院本科生)黄垚鑫(经济学院本科生)郑静娴(经济学院本科生)杨琪*(经济学院本科生)侯冬琛(人文学院本科生)谢玉洁(人文学院本科生)朱杅*(人文学院本科生)张海滨(软件学院本科生)苏毓仁(软件学院本科生)林立新(软件学院本科生)黄瑞华(外文学院本科生)俞小娟(外文学院本科生)庄梅琪*(外文学院本科生)林晓霞*(外文学院本科生)郑渝(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陈剑燕(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孙光(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梁虹(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黄婧(医学院本科生)张颖(医学院本科生)陈晓梅(医学院本科生)丁婉婧(医学院本科生)林怡萍*(医学院本科生)杨慧慈*(医学院本科生)许婷婷*(医学院本科生)陈安露*(医学院本科生)吴昇燕*(医学院本科生)陈毅翔*(医学院本科生)连世娟*(医学院本科生)张毓珊*(医学院本科生)叶蓝婷*(医学院本科生)温儒冠*(医学院本科生)郑龙泽*(医学院本科生)张之纶*(医学院本科生)李立(艺术学院本科生)谢锋燕(艺术学院本科生)杨园园(艺术学院本科生)九、出版奖学金(共8名)一等奖(一等奖2名):仁增措姆(外文学院本科生,藏族)郑腾(外文学院本科生,汉族)二等奖(二等奖6名):毛秀琳(外文学院本科生,藏族)普吉律(管理学院本科生,藏族)其美卓嘎(外文学院本科生,藏族)德央(管理学院本科生,藏族)单增念扎(管理学院本科生,藏族)李淳纯(软件学院本科生,汉族)十、萨本栋博士研究助研金(共1名)张翊(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十一、何宜慈博士研究助研金空缺十二、中国建设银行奖学金(共101名)林朝霞(人文学院博士生)黄绍水(人文学院硕士生)张志坚(人文学院硕士生)王燕琴(人文学院硕士生)杨金东(人文学院硕士生)叶丽贤(外文学院博士生)黄珊(法学院硕士生)潘国敬(法学院硕士生)刘娟(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余长林(经济学院博士生)李宝良(经济学院博士生)喻海燕(经济学院博士生)童香英(经济学院硕士生)连升(经济学院硕士生)周中胜(管理学院博士生)李卓(管理学院博士生)胡赫男(管理学院博士生)邓利斌(管理学院硕士生)田媛(管理学院硕士生)黄婧萱(管理学院硕士生)杨健(艺术学院硕士生)张映辉(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林祖胜(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张力(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盛景云(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黄秋英(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王明华(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王吉苹(海洋与环境学院硕士生)周文博(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周家力(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生)王彦收(体育教学部硕士生)黄晓颖(法学院本科生)彭金超(法学院本科生)元佳珺(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王丽飞(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符健(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王菲菲(管理学院本科生)刘淑娟(管理学院本科生)林洋帆(管理学院本科生)李丽龄(管理学院本科生)戴蓓蕾(管理学院本科生)王天尧(管理学院本科生)姜良红(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黄坚(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刘艳玲(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陈金美(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王明轩(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聂爱英(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黄婷婷(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张薇(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林振庭(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房玲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方婧(经济学院本科生)高宇欣(经济学院本科生)范兰琼(经济学院本科生)胡小玲(经济学院本科生)洪珊珊(经济学院本科生)胡凤娇(经济学院本科生)曹冬晓(经济学院本科生)丁佼佼(经济学院本科生)侯赟(经济学院本科生)黄承键(经济学院本科生)丁明(经济学院本科生)蔡旻(经济学院本科生)董卉(人文学院本科生)王晓楠(人文学院本科生)张俊婷(人文学院本科生)张苹(人文学院本科生)郭佳(人文学院本科生) 林中鹏(软件学院本科生)王海彬(软件学院本科生) 陆云飞(软件学院本科生)黄斌(软件学院本科生) 方友嘉(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徐礼鸣(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 李莉(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游香梅(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 王虹娜(外文学院本科生)阙诗涛(外文学院本科生) 蒋丽(外文学院本科生)彭思嘉(外文学院本科生) 张培来(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梁芳(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朱永炉(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王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蔡振翼(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江灏(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刘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刘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曾慧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林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诸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谢丽惠(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岑晶(医学院本科生)张帆(医学院本科生) 吴凌(医学院本科生)贺金晶(医学院本科生) 白锦莲(艺术学院本科生)唐琼(艺术学院本科生) 周妍妍(艺术学院本科生)程鹏(艺术学院本科生)十三、中国银行奖学金(共100名)杨继光(人文学院博士生) 何锋(人文学院博士生)王亚民(人文学院博士生) 郑渺渺(人文学院硕士生)钱程(外文学院博士生) 韩雯(法学院硕士生)谢玲(法学院硕士生) 聂江(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吴桂韩(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 沈峰(经济学院博士生)曹敏(经济学院硕士生) 殷瑞飞(经济学院博士生)林华祯(经济学院硕士生) 刘秀英(经济学院硕士生)连竑彬(管理学院博士生) 陈舒予(管理学院博士生)朱彩虹(管理学院硕士生) 刘卫平(管理学院硕士生)洪镔(管理学院硕士生) 王晓岚(管理学院硕士生)杨晨航(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 田景华(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徐振东(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 王琪(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陈航姿(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 李洪涛(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彭景吓(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 王超(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 余少勇(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 曹曦(台湾研究院硕士生)刘淼(法学院本科生) 陈雪佳(法学院本科生)张付强(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 朱美丽(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孙瑜(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 顾睿(管理学院本科生)罗玉晗(管理学院本科生) 孔亚迪(管理学院本科生)沈咏一(管理学院本科生) 陈静雯(管理学院本科生)徐曼(管理学院本科生) 朱致盛(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任姗姗(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 梁兴华(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刘倩(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 刘仰牧(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贾飞(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 张巍(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郑彦(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 徐宏斌(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辜克威(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 张静(经济学院本科生)熊希彦(经济学院本科生) 王菲菲(经济学院本科生)张萱(经济学院本科生) 周婧(经济学院本科生)吴晓慧(经济学院本科生) 王惠敏(经济学院本科生)王鹏(经济学院本科生) 庄文静(经济学院本科生)张旭(经济学院本科生) 邹田畑(经济学院本科生)余亮(经济学院本科生) 梅真(人文学院本科生)洪蓉蓉(人文学院本科生) 杜夕如(人文学院本科生)朱新屋(人文学院本科生) 明小莉(人文学院本科生)蔡玮(软件学院本科生) 李学梅(软件学院本科生)李晟(软件学院本科生) 王流斌(软件学院本科生)余培春(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 詹海茂(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林雅娟(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 王菊(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刘丽杰(外文学院本科生) 文突斯(外文学院本科生)张丛丛(外文学院本科生) 林杨琼(外文学院本科生)王高宠(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林本伟(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陈慈勇(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陈谷然(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王天婷(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 雍朝良(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张佳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高钦泉(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翁建年(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孔祥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曾奶举(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缪叶敏(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 陈建德(医学院本科生) 丁健(医学院本科生)陈婷(医学院本科生) 赵欣羽(医学院本科生)李永强(艺术学院本科生) 张超(艺术学院本科生)王瑞(艺术学院本科生) 杨丽花(艺术学院本科生)十四、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共96名)宋旭明(法学院博士生)朱明(法学院硕士生)王辛(法学院硕士生)张秋立(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江庆(经济学院博士生)张庆(经济学院博士生)陈智文(经济学院博士生)蔡艳菲(经济学院硕士生)路军伟(管理学院博士生)黄娟娟(管理学院博士生)肖亚萍(管理学院硕士生)田朋(管理学院硕士生)杨志(艺术学院硕士生)周颖慧(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胡洪平(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刘慧娟(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刘晓轩(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邱凌(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杨小茹(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杜佳莹(海洋与环境学院硕士生)吝涛(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吴逊(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刘艳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李可(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硕士生)于海滨(体育教学部硕士生)郑佳宝(法学院本科生)肖静(法学院本科生)张梅红(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李丹婷(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林雪霏(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赖玲玲(管理学院本科生)李惠玲(管理学院本科生)冯颖亮(管理学院本科生)孙红丽(管理学院本科生)陈嘉(管理学院本科生)孔百灵(管理学院本科生)刘金埕(管理学院本科生)方芳(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潘聪(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周岑(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瞿浩(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刘春艳(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钟丽娟(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花叶(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陈春萍(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黄丹丹(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陈文懿(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黄春兴(经济学院本科生)孙慧娜(经济学院本科生)纪玲玲(经济学院本科生)瞿灿(经济学院本科生)王宝华(经济学院本科生)金芙蓉(经济学院本科生)刘婷婷(经济学院本科生)潘丽霞(经济学院本科生)刘真灿(经济学院本科生)宋真真(经济学院本科生)及晶晶(经济学院本科生)李容(经济学院本科生)徐晓煜(人文学院本科生)陶晓隽(人文学院本科生)张娴婷(人文学院本科生)陈晓秦(人文学院本科生)李燕华(人文学院本科生)刘志伟(软件学院本科生)苏文(软件学院本科生)黄济泳(软件学院本科生)姚嘉梁(软件学院本科生)曾嘉(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薛钰(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谢立英(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黄艳泽(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黄丹蓉(外文学院本科生)程赛飞(外文学院本科生)孔祥雯(外文学院本科生)陈冬茗(外文学院本科生)王大芳(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袁帅(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李昌新(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陈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陈松(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姚华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张锦(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龚宇莲(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林宗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刘智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骆龙玲(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陈希达(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王琦琦(医学院本科生)黄梅凤(医学院本科生)张龙(医学院本科生)张明(医学院本科生)陈晓娟(艺术学院本科生)黄婷婷(艺术学院本科生)邱国伟(艺术学院本科生)林鸿信(艺术学院本科生)十五、国际学生奖学金(共16名)一等奖(共6名):罗曼(经济学院博士生,孟加拉)孟和其其格(海外教育学院硕士生,蒙古)钟慧(海外教育学院本科生,印度尼西亚)李盈莹(医学院本科生,马来西亚)洪都里本(经济学院本科生,赤道几内亚)郑哲欣(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印度尼西亚)二等奖(共10名):阿布(经济学院博士生,斯里兰卡)普施潘(管理学院博士生,斯里兰卡)菲娜(法学院硕士生,坦桑尼亚)吴多恩(管理学院硕士生,老挝)江优婷(海外教育学院本科生,印度尼西亚)罗丽娜(海外教育学院本科生,德国)陈嘉嘉(医学院本科生,印度尼西亚)周诗妮(经济学院本科生,马来西亚)陈奕松(人文学院本科生,菲律宾)永作明子(艺术学院本科生,日本)十六、立方奖学金(共18名)石林伟(经济学院本科生)陈超(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陈思行(经济学院本科生)刘红(经济学院本科生)西玛丽珠(经济学院本科生)郭紫墨(经济学院本科生)林贤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魏扬帆(经济学院本科生)胡红燕(经济学院本科生)许丽丽(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吕志彬(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陈蓉(经济学院本科生)魏洁(软件学院本科生)姚旭(外文学院本科生)林辰曦(医学院本科生)王崇赫(管理学院本科生)龚万菁(艺术院本科生)张婧婧(人文学院本科生)。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的毕业生,并为他们提供继续深造的机会,特制定本《毕业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方案实施细则》。

本方案实施细则适用于我校所有本科毕业生。

第二章申请条件1.本科生须已完成全部学业,获得学士学位。

2.具备良好的学术品质和道德操守。

3.综合素质优秀,拥有突出的学习成绩、科研成果或社会贡献。

4.无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三章奖励标准1.优秀学生奖学金将按照学业成绩和综合素质进行评定,分为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三个等级。

2.评选比例:一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5%;二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15%;三等奖不超过总人数的30%。

第四章评选程序1.学生个人自愿参加评选,需提交个人申请表格以及相应的申请材料,包括成绩单、科研成果、社会贡献证明等。

2.申请截止后,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审核申请材料,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评选。

3.评选分两轮进行,第一轮为初步评审,主要考核学生的学习成绩和科研成果;第二轮为终审,主要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社会贡献。

4.最终评选结果将由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公布,公示期为7天,接受学生提出异议。

5.如有学生提出异议,学生事务管理部门将组织专家组进行复核,最终评选结果以复核后的结果为准。

6.获奖学生将获得奖学金证书,并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的机会。

第五章评选标准1.学业成绩:包括平均绩点、专业排名等。

2.科研成果:包括参与科研项目、发表论文、获奖情况等。

3.综合素质:包括课外活动、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等。

4.社会贡献:包括组织活动、帮助他人等。

5.以上评选标准综合考虑,综合素质的权重较大。

第六章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获得者可自由支配奖金金额。

2.奖学金金额可用于个人学习和生活开支,也可以用于申请研究生、留学、参加学术会议等。

3.使用奖学金需提供相关的使用证明材料。

第七章其他规定1.获奖学生需在一年内申请研究生或其他继续深造,否则将取消奖学金资格。

2.获奖学生须在学习和生活中树立良好的榜样,发挥示范作用。

厦门大学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

厦门大学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

附件1:厦门大学2009—2010学年第一学期本科生“优秀三好学生”、“三好学生”及“优秀学生干部”获奖名单“优秀三好学生”名单(共306名)人文学院(15)名:历史系(3)名:刘家勇殷秀云范炎芳哲学系(3)名:罗晶毛安琪潘芸中文系(8)名:林芙菁杨舟许昳婷金露露张舒程顺溪董辰吴萍名类学与民族学系(1)名:袁梦宜新闻传播学院(8)名:新闻学系(5)名:高燕群黄伟彬白沚凡张末冬罗书婷广告学系(3)名:魏昀宋玉蓉郑晓敏外文学院(16)名:英语系(5)名:熊余黄梦悦高远季亦雯叶珊法语系(4)名:车斌何婧南陈结婷吴佳妮日语系(2)名:周茜阮梦雪欧语系(5)名:李飞郑明燕徐悟疾唐心萌丁舒婷经济学院(44) 名:经济学系(7)名:姚红艳饶璨林友宏黄亦妙王静盛喆晏迎亚计划统计系(9)名:许世杰庄韡潘敬民王芷苓李琼陈鑫朱晨禚铸瑶赵裕辉财政系(9)名:吴为张冰张丽薇林立王欢卢晓军刘青洪彩妮张菁金融系(11)名:杨芊赵茜罗曼茜黄昊龑张鑫祖瑾罗颉赖尚伟杨冰洁杜伟堂康勰斐国际经贸系(8)名:秦兆史旭杨诺夏颖张睿陈曦黄茹璐刘梦迪管理学院(25) 名:会计系(9)名:苏颖陈倩茜邱燕斌郑晓鹭贾琬娇陆颖睿陈佩铄刘思义张丽双企业管理系(7)名:赵婷婷周晗鹭姚凉凉林宝菊闫楷文罗圆媛张文清财务学系(2)名:沈若琳王慧丹旅游管理系(4)名:吴光锡刘晶晶郭亿馨吴纬仪管理科学系(3)名:李清霞马兰梁舒仪法学院(9)名:陈宝勤高颖李曼佳董学智孙丽萍郑蕴陈松雪柳冰玲尤芳铭公共事务学院(14) 名:社会学系(4)名:庄思薇洪姗姗庄家炽翟浩淼公共管理系(6)名:黄岑潘君瑜方易郑勤乞焱陈少威政治学系(4)名:李霖颖李洁赵俊官欣化学与化工学院(21) 名:化学系(10)名:黄瑞芸孙泽西陈莉莉徐春发许丽佳刘豪东聂帅何丹蒋伊朱烨化生系(2)名:杨凝毕慧敏化工系(9)名:高希郑默刘倩倩肖瑶柯蓝婷芦小文龙李冰洋马瑶许方馨材料学院(6) 名:材料科学与工程系(6) 名:兰洁林康琪吴林和郑丽华黄劲风代宇琼海洋与环境学院(8) 名:海洋学系(6)名:陈若婷高静叶倩霞丁亮刘珊琪刘兆群环境科学与工程系(2) 名:李竞陈默生命科学学院(10) 名:邹可君蒋小山李阳郎姗姗包朝乐萌罗赛秦雷何曦陈天驰陶建立物理与机电学院(23) 名:物理系(10)名:季力林思棋张志勇李聪华黄丽华乐世敏赵迪扬李寒曾泽英仲华超机电系(9)名:项小丁胡振邦马小东丘启炎吴健郑国景白钧仁王丹王建艳航空系(4)名:詹帅帅刁诚诚商志猛王湛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8) 名:计算机系(9)名:靳晶林嘉立翁少锋张栌丹秦绪震段舒文喻灵婧叶挺宋丽凌自动化系(7)名:涂权招王童姝张璇沈冰洁李超徐梦露元凌峰电子工程系(5)名:苏晓锋程莹吴端端杨璨王光宇通信工程系(5)名:张仁强陈珊莎陈杨毅任欢朱婉瑜智能科学与技术系(2)名:陈阳马晓红医学院(21) 名:临床医学系(9)名:赵婧王恩华颜若蓉黄海超白丽何若洁张士坤邓云富朱亚生预防医学系(4)名:施雯慧姚月明丁烨茅范贞中医学系(4)名:林燕燕郑丽春刘露梅梁玉燕药学系(3)名:柳盈盈徐雅洁陈丹护理学系(1)名:王靓妮艺术学院(20) 名音乐系(9)名:刘超男张珏璇汤琳婧郭真亓云哲林婷徐成彬李北北王雨萌美术系(11)名:蔡宇吴伟雄杨晓晓朱烨文余欢何姣婕孙琳吴琳杨雅茜范岱玥蔡飞鹰数学科学学院(8) 名:数学与应用数学系(7)名:沈忱李世泽乔瑜朱嘉雯唐诗城白学鹏吴倩竹信息与计算数学系(1)名:黄志敏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11) 名:建筑系(5)名:倪蔚超冯继斌李光宗运宏陈晓婷土木工程系(6)名:谢理斌张昊李剑涛王臻隋月强刘丽莎软件学院(18) 名:曹艳靳伟刘琳琳翁晓奇于浚许子彦郭婷何晶祁憩庄雪吟洪达潘莉周沫方振鹏张帅林伟鹏聂玢王惊雷国际关系学院(1)名:包婉颖“三好学生”名单(共1221名)人文学院(60) 名:历史系(12)名:毛佳佳白兰胡丽林芳陈威妍高志峰陈必芳和奇洪易易郑婉婉林洁宇刘葱哲学系(12)名:陈岚贺雪姣林小妹庄冠瑜袁素刘从武赖怡静郭晓月王靖凯李琳琳刘伟榕胡小瑞中文系(33)名:曹军清陈莹周玉桃王心君林冰劼卜源刘名王岩芳肖羽婧黄琪黄雯怡林翠霞黄涵婧蔡雅真朱云辉沈琳唐慧王海楠叶燕萍林文星胡蓉洪柳黄睿陈凯丽陈临风崔梦娜郗鑫刘烨琳张雅文魏琛琳洪立娴陈杨诗琪游昌花名类学与民族学系(3)名:房铭徐韩涵宋夏慧新闻传播学院(32名):新闻学系(21)名:寸洋曹蓉赵若言白宽林小芬韩影苏日桑潘野蘅刘慧毛金梅郭百惠陈克纯宋佳樊珊郜艳艳许雅玲李想兰京林莉莉陈斯红倪玮广告学系(11)名:赵艺谦李晓鸥马悦舒张琦朱为超洪旭君李贵香梁玉麒蒋辰琛韩旭蓝尤剑敏外文学院(64)名:英语系(29)名:王立冕王凯胡芳高睿琳李承容柯秋梦吴梦思、苏雪虾郑诗虹叶龙生蔡丽婷陈妙音贾茹黄巍伟孙爽牛伟坤薛家义张丽萍于佳卉刘燕杨盛澜李雪杨晨洁刘丽珍刘淑梅王书林赵静张菲钟晨法语系(11)名:阮滢瑛余丽丹齐百慧刘宪邓大伟候钻欣杨海帝李睿方菁林素云郑婷日语系(13)名:吴丽莉李思霖林小莲梁奕华陈霖罗继英李莎莎吴文钦马薇刘晓蕾谢园张燕兰钟荣英欧语系(11)名:黄冬梅苗光健曾宪明邓卫英张丹玲陈汝婷刘昀刘春鑫颜莉艳张静刘铭举经济学院(176)名经济学系(26) 名:林小燕宋喆磊陈津赵柘锦强宏杰赵天娇罗硕李梅玉邱少鹏姚继祖林嫘郭倩项露菁林子靖林悦杨帆李飞龙余斐斐林欢侯晨曦周玉龙史霜霜夏晴熊秋琴徐淑丹张瑞涵计划统计系(36)名:赵天书肖林岑希林炳灿何阳逸李峥吴雅妮黄欣洪文萍汪雨田康飞洪文静章紫艺郑晨陆彤王子琛罗树李想张舒连晓丽任冶静徐磊何云杨佳婷付滟孙昭然杨环韩琳琳易思彤刘宝美詹菡萌李萍萍程舒张琪冀羽瞰路红玉财政系(35)名:吕丹凤蔡晶蔡怡景陈筠范玉洁何焱连泉淇卢瑾袁一方曾诚王茉郦章政吕成哲华丽萍王琳尹龙杰任佳宝何婷婷胡雨辰石爱璇陈军璨李沁蜜徐成龙朱峰章书扬陆倩芳张滢刘岳曦陈晓倩周惠玲陈泽侗张燕顾晨洁董姚瑶陈发明金融系(46)名:肖莹朱水媚柯聪伟池浩刘婷肖令君何博粟长赓朱希桐冯舒杨艳陈晞温小敏宋竞男徐婉菁靳蕾蕾马彧菲黄惠婷惠涛高雅慧易瑛李志伟苏得志彭博王晓曼徐晟程李亚争廖木英戴世泽黄紫红陆薇刘金辉戴燕婷王地黄遒舜叶展李超郑姗妮俞宁张骜雷雨楼茜王俊苏珊徐齐王泰溪国际经贸系(33)名:周家骥李天驰赵航谢晓为陈鉴琳张翠娇郑煜季有金戴雪芳敖金玉黄秀敏严卓翁鑫林小雪徐洁滢杨雅松赵雅婷钟国强赵攀陈倩倩牛晶晶林晓宁蔡炳怀孟龙敏翟柏权郑丹妮段佳利戴菱一姚宇溪赵冬华周姣龙肖文强郑静管理学院(100)名:会计系(37)名:郑勇宾钟晓敏张奕仙鲁楠马龙张海燕罗辛傅超慧李云舒王娟郭菁潘泳辰吴建航林清黄浩荣陈昆妙陈凌珊张阳伍斯聪谢丽英覃慧明吴广宇陈娅郑祯谷琛祖林蓉宾进富黄飘飘姜厚明张晓龙谭笑音苏燕卿苏丽真肖凡郑丹妮何爽朱一鸣企业管理系(28)名:彭岚博吴莎莎梁逸龙方明慧朱莹刘梅马小莺于朕龙郭奇莫春雨黄金水胡颖华薛敏航张湉邹岳芳曹岚钦彭自强魏婉玲杨启斐陈跃朋林嘉艺刘林芳冯德艳刘芳洁郑仪张秋煌张一航薛和平财务学系(10)名:董一辰聂超顾乾坤陈颖孟俊龙施波浪王京婷马鹏飞李博文张杨红旅游管理系(15)名:陈艺玲陈艳芬黄莎王慧兰覃禹李文兰陈静林芳蒋卓黄璇璇于跃张芳柯晶晶薛南枝周静管理科学系(10)名:王惠罗几章马英英冯伶洁肖琳殷唐静思吴顺伟李雯张全全柯素虹法学院(37)名:陈小玲黄源榕戴薇黄龙英孟晓媚吉莹吴元标刘姝聪杨凌珊张玲玲吴才毓王雨桐张晓辉于楠周曦澍郑文婕陈伟韩银雪程晓雪陈雁姜昭琪王有惠江晓筠林益冯超逸杜惠东郭子金梁瀚丹孟睿宋果谢明骁吴楚默许偲祎孙少石钟梅芳赵欢和娟公共事务学院(56) 名:社会学系(16)名:钱蕾沈丽平李慧娴黄晨颖刘群鑫郑莉黄歆彤王晓慧黄妍周奎王雪燕阎玉芳申薇杨慧玲邱丹文沈珊公共管理系(23)名:杨子菲于湃王倩曹甜甜颜小璇吴洁陆润王百红李明慧林秀娟杜思宁孙禹男付全高邬嫣李富贵卢颖唐韵李双范琳琳黄立恺吴泳霖甘玉钦张琪政治学系(17)名:庄玉乙王笑妍李美玲左越董大鑫戴瑞邹琳刘雅文苏绍龙朱东君林文勤雷鸳鸯马若萌杨婷董春晓丁子轩袁杰化学与化工学院(85) 名:化学系(41)名:马凤翔蒋文韬陈璐向冬梅肖尧万仕刚陈佳灵张宇峰陈奕群郑轻娜吴耿煌刘俊扬朱钢添霍茜马冰清林晓燕黄鹤董斌陈丁琼聂弘元胡娟张一帆纪清龙周颖星罗飞翔吴格辉张静李薇黄彦捷沃亚琦孙筱琪何子怡李尧鑫张晶杨令狐波尤雪君谢立强陈巧丽叶章鑫陈成栋李昕化生系(7)名:包士雄柯国梁王国栋杨萌贺婕王硕林宁航化工系(37)名:李阳王晓莉阮仙华杨慧敏赵翠芳朱婧陈锡忠巩亚男陈斌陈藻刘世英罗娜娜黄旭仁张莉张馨文张露王栋孙琳何月姣袁东平何妍余晶梅曹玉姣吴小敏赖瑞华曹克腾陈思高倩杨立高倩文许桂婷黄艺娟方富强林蓉杨学梅许佳佳申萍材料学院(24)名:材料科学与工程系(24)名:白守萍胡宇波景莹林柏风苏博王磊杨乐赵晶妹陈梅蓉侯磊宋丽蓉王琳王文宾吴其钊张洋洋朱藤藤黄文亮赵琨鹏赵一芳丁晓慧林德洵王玉迪杨亚雄张佳林海洋与环境学院(34)名:海洋学系(27)名:詹惠宁林珊珊王蔚朱兆彤于小龙蔡晓鹏蒋秋芬王晓娜曾隆隆周孔霖郭书悦金媛曹松军黄杭州陈诗涛徐倩胡晓悦刘卓关晓青林睿许歆严凌霄杨璐李玲张静静晋欢贾仁明环境科学与工程系(7)名:林方芳陈洁段恒轶张琛文一沛张欣卢福秀生命科学学院(38) 名:黄荔超姚婷陈岑渌璐林建飞王蕊凌子微刘免王亚男张宸崧王江懿徐迪进林丹黎许诺黄鄂军孙宁杨章华程阳陈雨潇陈巍魏李玉梅乔宇郭学恒林怀鹏彭永莹杨博陈少霞杨扬黄姣婧罗周卿刘瑞虹马硕范雪怡关亚男祁瑞廖杨洁冯娟娟薛淼舸朱潇物理与机电学院(91) 名:物理系(42)名:陈林林吉勇刘梅苏婵菲杨欢钟彩娇庄锦清曹淑真曹艺严李璐吴瑞刘超凡沈腾辉陈聪鹏孙丽牟晓阳施光杰杨春冯浩林辉林旺林骁恺王振宇张东亚黄怡谢睿张新武陈仙红林光杨邵玲玉尹伊张苗张颐李配飞刘陶君方炜郭亚楠季春晨楼凌君文敏儒祝四强姚卿机电系(35)名:付海原廖贻柱裴毅超石敏柴林胡婧江捷欧阳晖王华翁超徐练光张凤玲温文张友国郑茂江何元雷徐磊蔡艺忠胡宏浩胡天福蒋西春王婷婷叶永汉钟健财周泠霏陈建翔曾卫严泳兴郝欢汝龙王勇何意林琳刘志强王小燕航空系(14)名:林凡刘俊臣周玲陈微波林谢贵王德俊王萌吴东迢陈达赟陈叶范为黄致远欧阳智贤翁小珍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111) 名:计算机系(36)名:陈文婷崔敬敏陈立生陈迎潮邱琳苏志锋林维仲杨金凤王斌斌檀伊潮于永涛臧丽妮朱文海张昊田吴添勇罗云石泽云高紫娟韩静陈靖朗滕云王浩宇汪于波张弘张东晋周婷玉江晓莲黎晶晶桑玲马一卜林兴财邱迎勇余海洋万姗红郑心洁郑启强自动化系(30)名:池清华方剑杰黄艺明杨雷张宁郑思婷苏龙江郑孝怡周玲富志凯尹刚陈宏凯蒲松柏刘麟吴昱斌廖炜王树丽关锦婷张龙波张伟波张耀冯凯亢文文林骏超刘奎吴立业孟玉洁王群方甄君倩庄蔚婷电子工程系(19)名:廖聪慧高秀舒杨立帆胡韬李春晓吕士品许欣欣李观海刘金勋何小燕刘新宇吴颖邓鑫陈方栋陈友和刘倩周睿张力文刘慧梁通信工程系(19)名:柳夫虎黄李海郑丽华张籍卜倩倩叶培智黄念念陈拽霞代青青朱逸周志文唐德劭蔡佳翌谢林卢丽文徐志满张凤君许翰査勇智能科学与技术系(7)名:谢晓东何铭林志强李驰王敏曾朝宾周安旎医学院(84)名:临床医学系(38) 名:张艳陈文霖常小洁王萍许日聪郭中强谭聪吴艺君王婧金张晨璐刘雯粟倩雅倪晨陈艳丰杨靖刘颖杨婧修明贺万锦平查小云薛萍唐红菊魏蕾叶夏谢惠敏林贤宾关文池史尉利乔嘉张健华吕智清章蔚马文涓林鹭薄志远毛林娟奚望卓飞杰预防医学系(14) 名:王姣张爱珍蒙世佼杨凡蒋瓅王仁霁蔡韶芳康少勇梁凤超范杏丹林芳林桂明庞华胜陈卓然中医学系(12)名:刘丽萍李祥婷庄丽萍陈品丽徐维佳杨鹏李晶周杨彭阿香王锋李国辉赵正晓药学系(17)名:龚婧如刘麒麟高静雯潘方瑜王改红徐毅敏周圆潘宗富孙丽娟牟颖串星星宁上弟万旭励佳忆叶晓红蒋雪涵林颖雅护理学系(3) 名:黄丽萍李家丽刘荣宗艺术学院(79)名:音乐系(38)名:蔡王冰王荟廖文洁林婕程尘肖雅菁赵雪姣贾禹婷代晶符萌翁欣瑶罗小莉王洋孙绪隆张茜刘祎晨王梦余鑫方圆陈馨邓璞岳姣陈雅静刘璋婕杨帆陈铭曾李子珂张文卿姚敏谭丽萍彭本浩许璐翎贾梦颖张可张开羽童梓君林音淇上官云静美术系(41)名:曹舒漠和云雁许夏冰贺欢施婷芳龚子筠钟哲明甄宗典李思思许晶朱墨柯雅颖邹艺鸿孙原马梦夏陈奕帆夏锦任金艳潘超黄禾王俊吴芳陈俊龙阿茹娜刘艳陈丽莉洪艺雯刘嫄张薇林佳莹黄紫红黄桂红罗康花蕾卢祯荣苏丽茹李钦倩施晓园黄婷婷韩珂黄思颖数学科学学院(31)名:数学与应用数学系(30)名:尹钰方宇翔王博张哲睿郑眉宁洪雅强李曦李文婧张翔周雅洁傅静怡池若澜蔡悦韵成灵妍刘渝霞黄辉彭娜王娟林宏翔程千顺杨慧伟纪黎莹刘丽妹陈艺宣孙剑昆王晛李涛胡继龙周晓雪江雁信息与计算数学系(1)名:谢芬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42)名:建筑系(20)名:徐梦阳朱玲陈凡蔡少敏高尚思余晶晶刘蕾朱杭林欣郑爽程旭宇洪嘉懿温芳隋雪松黄莎莎赖友炜沈英滢符永鑫郑紫嫣张丁文土木工程系(22)名:邹超苏维捷王海鸥杨彦韩冰雷锦辉周欢张汉杰姚金东游忠能沈守鸿涂珍峰颜家胜韩雪莲盛懋黄洪城方自奋林培晖陈伟春李善涛陈牛津林坤软件学院(72)名:爱新觉罗启洋毕晨琛蔡少群窦蒙龚丽叶郭益林姜川赖程远林恩典刘东辰骆云马露施安瑞史少桦苏锦河王雅慢吴爱华吴诗阳吴文术谢汉林赵海虹赵晶郑冰凌郑琳董欣鹏陈文源蔡宾李佳蓝启嵩贺小令冉凤英刘浩刘阳王静金魏小燕王振雄熊龙生徐啸徐文张溪张世龙周宁朱晓丹钟龙招何娜高雅萍蒋辰周可辰毛薇龚珊珊王进发吴晓萍蔡坤雨吕俏苏杰许丹萍赵思皖罗扬林腾林莉葛莉莉王皓于哲李冰翾翁天驰周绍彬王勤政郑戬胡耀陈志金韩炜张聪颖国际关系学院(5)名:高华伟邓晓丹朱鸿婕熊云书高逸风“优秀学生干部”名单(共311名)人文学院(15)名:历史系(3)名:李建孝蔡丹妮曹耀文哲学系(3)名:刘晓慧王奇琦李佳玲中文系(8)名:马君君曹婷吴杰陈艳魏琳张妮陈璐新王淼名类学与民族学(1)名:陈大卫新闻传播学院(8)名:新闻学系(6)名:韦韡柴世文林鹭萍黄丹青陈琲琳栾先鹏广告学系(2)名:马萧然叶斯琦外文学院(16)名:英语系(8)名:邓雅丹陈志红陈金铁蒲坤夏文韬李晶晶胡梦珊翁凡茸法语系(3)名:范华剑李辰东赵玉璟日语系(3)名:郑超琪蓝玮傅雅琪欧语系(2)名:刘鑫戴丹妮经济学院(44)名:经济学系(7)名:王馗庄晓文童熠铉率李煜吴玉琼张梦宜计划统计系(8)名:杨邵玲白昀周清建熊立奇池建强林建雄章妍培钟晓晗财政系(9)名:陈祥昕王齐赖丽萍贺杰梁爽徐晋海刘镇宇吴冬琳郑东金融系(11)名:郑玮陈昊陈亮林奕苏瑛李新态张瑞桓兰林谢懿晏一铭印鉴国际经贸系(9)名:黄亚萍陆启山周宏达康潇潇施伍登沈翔杨海山孙海涛吴颖莹管理学院(25)名:会计系(9)名:赖志凤胡思航曾璐范志坤王瑞瑜刘语溪廖潇颖张力苏洲炜企业管理系(6)名:李飞鹏王晓笑李学强吕逸婧李昂杨静财务学系(3)名:戚爽宁战房赵海峰旅游管理系(4)名:莫晓明蔡仪玲蔡瑞颖邱霁管理科学系(3)名:陈莉敏陈瑾崔淮法学院(9)名:方凡佳张晓强徐晓霞郭志伟李晓丽陈思胡廷铮施楚余雯公共事务学院(14)名:社会学系(4)名:郭辉林晓添林红张璐公共管理系(6)名:黄聃肖铧琳赵旦叶小完李佳宁黄冠政治学系(4)名:蒋荔苏毅辉许丽莹高翔化学与化工学院(21)名:化学系(8)名:李得青张梦张臣龙欧阳君杰胡栋孙杰萍郑晓宇玄博文化生系(4)名:王一晨温智威陈远波马琳化工系(9)名:王蕾黄耀郭燕冰严维力田娣巫琴许玉芬肖志贤陈慧敏材料学院(6)名:材料科学与工程系(6)名:何颖尚明屹陈晓琳卢成浩韩蒙于英健海洋与环境学院(8)名:海洋学系(5)名:黄晓辉隗健凯赵丹毛钰娇王音童环境科学与工程系(3)名:曲盟超李从儒汤博生命科学学院(10)名:郝哲王贵荣邹燕玉李安忠王腾云王鹏彭珍妮黄晓峰阿拉木斯辛冠杰物理与机电学院(23)名:物理系(10)名:丁帅杨家鹏谢汉彬方猛程芬李梦璐李昭君邵铮刘雅琪余灿伟机电系(9)名:崔贺伟李晨梁峰白志扬张琳王腾辉白政之张毅男姜凯航空系(4)名:邱阿东陈崇基潘潇逸杨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28)名:计算机系(9)名:黄欣李雄宗谢杰阳连晓轩王旭波丁欣谢涓涓侯力榕徐恒自动化系(7)名:黄金车苏荣苏杨杨张斌陈亮亮柴媛王良斐电子工程系(5)名:许国章何婷张国梁王昕林凯生通信工程系(5)名:吴坤清令狐彤杜亮钱静丰王志岩智能科学与技术系(2)名:王颖周靓医学院(21)名:临床医学系(10)名:王娟谢海艇孟庆宇田丹张磊李晓宇王洪祥齐恩博彭高严奉奇预防医学系(5)名:洪颖饶茂榕陈龑林智宏马思佳中医学系(3)名:卢丽莎张云沛王宏国药学系(3)名:杨宗龙李润钊林靓艺术学院(20)名:音乐系(10)名:吴琦炜张涛杨雅菡陆瀛宋可可刘俐冀璐王依及陈逸翔孙倏澜美术系(10)名:钟斐梁淋张帅孙珊珊秦超李军军苏一弘吴慕君张建勇李可润数学科学学院(8)名:数学与应用数学系(7)名:曹竞存顾亦玮张晨薇李洋黄亮陈晓军程华淦信息与计算数学系(1)名:田贝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11)名:建筑系(5)名:祖欣园袁媛王舒雯廖世洁周苏玥土木工程系(6)名:刘红亮陈昊然于彪吕志刚李敏秀于玺软件学院(18)名:蔡晓琳金晓芸马赛王娜吴伟全张静宛陈志元卢帅张璐郑俊煌洪佳婧叶小静吴旻雯吴若曦史婧怡程思张雪李淇美国际关系学院(1)名:齐天骄校团委(5)名:杨莹王森吴潇磊崔振涛吴素金。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5、竞赛项目需附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
6、得分栏均由学院评奖小组填写。
负责人(签章)
年月日
校评
奖委 员会 意见
厦门大学
年月日
备注
1、本表一式两份,每份均应附学生成绩总卡,并加盖学院审核公章。
2、所获荣誉称号需附证书复印件一份。
3、服务社会事迹需附认定材料或书面证明。
4、科研论文和文学、新闻作品需附刊物封面、目录和全文复印件;调研报告、咨询成果需附认定单 位的相关证明材料;发明专利、艺术和建筑作品需附相关证明材料。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申请表
姓名
性另U
出生年月
政治面貌
民族
年级
学 院
系另U
专业
生源地
省市县(区)
申请奖项
何时获何项校级奖学金
总分(总分=德育分+智育分+竞赛分)

德 育 分
25分
德 育 自 我 评 价
本人签字:
年月日
评议分
15分

德育加 分
10分
表彰
加分
6分
所获荣誉称号
得分

项目 加分
4分
社会工作分
得分
/
/
/
/
科研论文得分

调研 报告
/咨
询成 果分
报告(成果)名称
时间
认定单位
扣除指导教师署名顺序/包括指导教师合作者人数
得分
调研报告/咨询成果得分

发明 专利
/艺 术/建筑 作品

项目名称
专利号/鉴定单位
扣除指导教师署名顺序/包括指导教师合作者人数
得分
/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门大学材料学院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研究生)评审办法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是为了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争优创先,以表彰品学兼优、成绩突出的优秀学生。

为规范校级奖学金研究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一、 基本条件1、厦门大学在校注册研究生,符合所申请奖学金条例的规定,在职研究生不参加本奖评选。

2、爱国爱校,品行端正,具有团队合作精神,无违法违纪行为。

3、课程成绩优良,科研成果突出,创新能力显著,无不合格课程。

二、评分办法总分由课程成绩分、科研成果分两部分组成。

申请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者,必须具有可视为第一署名的高水平科研成果:人文与社科类发表一类核心论文,理工类发表JCR2区以上论文或获得发明专利等。

无任何科研成果的不参评校级奖学金。

1、课程成绩分(一、二年级申请者满分为40分,三年级申请者满分为30分)。

计算公式为:课程成绩分=P ⨯∑⨯总学分学分百分排位)( 其中百分排位是指研究生以课程班级为单位,在所修读课程班级中的成绩排名分。

分值为100至0,所学课程班级第一名的百分排位为100,最后一名为0。

该百分排位的分值在任课教师或研究生秘书把全班成绩输入研究生院的学籍管理系统后,由系统自动生成。

一、二年级申请者课程成绩的P值为0.40、三年级申请者课程成绩的P值为0.30。

2、科研成果分申请评奖的所有科研成果,第一署名单位都必须是厦门大学。

有DOI号并且在网上发表的科研论文可作为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论文摘要、会议综述、活动报道、无正式CN号论文、已申请但未取得公开号的发明专利和未授权的实用新型专利等不得列入科研成果进行申报。

只有在研究生院学生系统中计分的科研成果才能申报校级奖学金。

(1)科研论文计分方法①论文分数=∑⨯)权重因子,包括评奖期间发表(合作因子的各类科研论文。

②权重因子计算方法人文、社科类论文权重因子的数值为:SSCI收录论文每篇120,一类核心刊物每篇60,二类核心刊物每篇20。

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见厦门大学人事处《厦门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及相关规定。

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

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

厦门大学经济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本科生)评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学院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发扬特长、开拓创新、争创优秀,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参照《厦门大学本科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暂行办法》(厦大学〔2013〕59 号,附件1)执行,结合本单位学科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我院注册并参加全日制学习活动的二年级及以上本科生,均应根据本细则评定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

第三条评定内容由德育素质、学习成绩和综合能力三部分组成,采用百分制的计算办法。

总分为100分,内容包括德育素质(10%)、学习成绩(70%)、实践与创新(20%)三部分。

测评机构(一)学院成立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委员会,由我院学生工作组成员构成,负责全院学生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审和监督。

(二)各系成立以辅导员为组长的评审组,负责申报材料的收集、审核以及民主评议等工作,对申报材料各项内容进行评定,结果在各系范围内公示。

第四条本科生国家奖学金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四)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者:1.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应修课程(包括必修课和选修课)全部合格;上学年学业成绩排名位于同年级本专业前10%;2.其他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其学业成绩排名可适当放宽至30%。

其他方面表现突出是指在道德风尚、学术研究、学科竞赛、创新发明、社会实践、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某一方面表现特别优秀,具体如下:(1)在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中表现突出,具有见义勇为、助人为乐、奉献爱心、服务社会、自立自强的实际行动,在本地区产生重大影响,在全国产生较大影响,有助于树立良好的社会风尚;(2)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发表的论文被SCI、EI、ISTP、SSCI全文收录,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专家鉴定);(3)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和全国性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竞赛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4)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科研成果获省、部级一等奖及以上奖励或获得发明专利,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5)在体育竞赛中取得显著成绩,为国家争得荣誉。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本科生)评审暂行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是指厦门大学校级奖学金评奖委员会组织评审的奖学金,旨在激励广大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成为品学兼优、全面发展的优秀学生。

为规范校级奖学金本科生的申报、评审工作,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校级奖学金的资金来源于学校预算以及社会各界的捐赠。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厦门大学普通全日制在校二年级以上(含二年级)本科生。

第二章评定条件第四条申请校级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前三个学期(含第三学期)完成至少8个小时的志愿服务。

(五)参评嘉庚、本栋、亚南奖学金的学生,在学期间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5%;(六)参评其他校级奖学金(不含专项奖学金)的学生,评审年度的课程成绩排名应居于同年级本专业前20%;参评学生有以下突出表现之一的,其课程成绩可适当放宽至40%,具体如下:1.在学术研究上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在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或者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须通过指定专家鉴定)。

2.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在国际或全国性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等活动中获一等奖(或金奖)及以上奖励。

3.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以第一发明人(排名除指导教师外的最前者可视为第一作者)获得发明专利(不含实用新型专利),以取得授权通知书或者专利证书为准。

(七)综合能力表现优秀。

综合能力是指学生在学术研究、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道德风尚、志愿服务、社会工作、体育竞赛、文艺比赛等方面的素质表现,具体包括以下方面:1.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或实验技能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

2.参加学术研究和科研活动等取得突出成果。

厦门大学201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厦门大学201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奖者名单

厦门大学2010年校庆期间校级奖学金获奖者名单一、嘉庚奖学金(共10名)冯兵(人文学院博士生)李剑锋(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谢愉虹(法学院硕士生)林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詹杭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方易(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高颖(法学院本科生)高静(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何若洁(医学院本科生)罗书婷(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二、本栋奖学金(共10名)李涛(南洋研究院博士生)林伟(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邱宁宁(海洋与环境学院硕士生)孙尚诚(人文学院硕士生)陈艺昌(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王云鹏(软件学院本科生)池清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景(材料学院本科生)徐迪进(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张志勇(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三、亚南奖学金(共10名)熊爱宗(经济学院博士生)雷宇(管理学院博士生)郑瑜(经济学院硕士生)程婷婷(经济学院硕士生)汤琳婧(艺术学院本科生)杨濡嘉(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毛安琪(人文学院本科生)吴雅妮(经济学院本科生)吴莎莎(管理学院本科生)夏颖(经济学院本科生)四、萨黄淑慎本科奖学金(共5名)杨舟(人文学院本科生)蔡怡景(经济学院本科生)李光宗(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冯浩(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沈腾辉(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五、自强奖学金(共2名)岳红军(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张宸崧(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六、建设银行奖学金(共100名)唐绍彬(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周志明(人文学院博士生)姚昕(经济学院博士生)张敏(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1吴凤娇(台湾研究院博士生)段颖惠(人文学院博士生)陈绍元(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权小锋(管理学院博士生)龚坚(人文学院博士生)刘林(经济学院博士生)季烨(法学院博士生)杜小敏(经济学院博士生)洪艺珣(管理学院博士生)郑强(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吴华(生物医学研究院博士生)王琴(人文学院硕士生)沈锦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陈希(经济学院硕士生)黄培茹(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黄勇明(海洋与环境学院硕士生)姜孝贤(法学院硕士生)吴梦珊(南洋研究院硕士生)唐晶(医学院硕士生)方晓光(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江晓筠(法学院本科生)赖怡静(人文学院本科生)刘祎晨(艺术学院本科生)许国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吉莹(法学院本科生)于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齐超(管理学院本科生)苏日桑(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关锦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刘豪东(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林啸(材料学院本科生)黄璇璇(管理学院本科生)刘晶晶(管理学院本科生)巩亚男(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刘雅文(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胡诗琪(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林梦霞(外文学院本科生)朱倩雯(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胡小东(艺术学院硕士生)张小玲(数学科学学院硕士生)林志坚(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张巨永(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温馨(经济学院硕士生)黄思婷(法学院硕士生)陈潇(艺术学院本科生)白兰(人文学院本科生)李志伟(经济学院本科生)林炳灿(经济学院本科生)李美玲(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王滢(经济学院本科生)王蔚(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詹小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刘丽伟(管理学院本科生)林凡(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黄涵婧(人文学院本科生)何博(经济学院本科生)黄建华(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姚宇溪(经济学院本科生)蔡韶芳(医学院本科生)袁睿晗(管理学院本科生)蒋小山(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戴世泽(经济学院本科生)2杨婧(医学院本科生)李月宝(外文学院本科生)陈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于佳卉(外文学院本科生)陈鑫(经济学院本科生)梁菁(外文学院本科生)吴爱华(软件学院本科生)肖文强(经济学院本科生)李晓丹(艺术学院本科生)段润华(经济学院本科生)苏锦河(软件学院本科生)钟彩娇(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李梅玉(经济学院本科生)陈帅(经济学院本科生)陈方舟(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项露菁(经济学院本科生)叶金伟(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张静(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张程(经济学院本科生)杨靖(医学院本科生)陈全(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张珍楠(软件学院本科生)张宁(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周义钦(医学院本科生)七、中国银行奖学金(共50名)罗捷敏(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罗顺元(人文学院博士生)刘江华(经济学院博士生)卓萍(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乔娟(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周小超(管理学院硕士生)许德学(经济学院硕士生)孔祥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陈小玲(法学院本科生)沈丽平(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程旭宇(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黄怡(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徐毅敏(医学院本科生)姚卿旸(经济学院本科生)陈倩倩(经济学院本科生)苏荣(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刘允(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周玲(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王婷婷(艺术学院本科生)张维(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史凌燕(医学院本科生)张琳琳(艺术学院本科生)柯晓龙(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王焰金(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苏智明(材料学院博士生)张宇(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刘婷玉(人文学院硕士生)黄海红(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钱坤(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王雨桐(法学院本科生)刘俐(艺术学院本科生)林芳(人文学院本科生)曹蓉(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黄莎莎(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3卜倩倩(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王晓曼(经济学院本科生)李竞(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王娟(管理学院本科生)刘跃鸿(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马兰(管理学院本科生)胡雨辰(经济学院本科生)宋玉蓉(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洪艺雯(艺术学院本科生)秦雷(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李亚争(经济学院本科生)罗意(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胡晓风(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谢汉林(软件学院本科生)周晓牧(外文学院本科生)林宝菊(管理学院本科生)肖瑶(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郑丽华(材料学院本科生)孙泽西(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张磊(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于浚(软件学院本科生)施雯慧(医学院本科生)张晨璐(医学院本科生)何婧南(外文学院本科生)林宏翔(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王璟琛(经济学院本科生)八、中国工商银行奖学金(共100名)韩锡光(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戴颖(经济学院博士生)陈全新(人文学院博士生)阳杰(管理学院博士生)石冠峰(管理学院博士生)陈智超(法学院博士生)韩荣和(法学院博士生)孙倩(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董宏坡(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肖泉(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蔡国雄(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卢希钊(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张玉莲(人文学院博士生)朱武雄(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牟韶红(管理学院博士生)高钦泉(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邹黎明(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郑重(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方铮铮(法学院硕士生)刘计峰(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潘志针(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徐世三(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余舟(法学院硕士生)魏淑东(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王永志(医学院硕士生)张俊远(经济学院硕士生)陈蔚娟(经济学院硕士生)曾颖(法学院硕士生)沈菲(经济学院硕士生)张冬玲(经济学院硕士生)林婕(艺术学院本科生)陈大卫(人文学院本科生)4兰林(经济学院本科生)张耀(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周孔霖(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黄素梅(法学院本科生)梁玉麒(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苏婉玉(经济学院本科生)侯雨蒙(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黄杭州(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林陪晖(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陈倩茜(管理学院本科生)杨微(经济学院本科生)魏琳(人文学院本科生)叶培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邹可君(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蔡鸿祥(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郭菁(管理学院本科生)陈雅静(艺术学院本科生)杨春(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张籍(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林芳(医学院本科生)卓秀越(经济学院本科生)蓝玮(外文学院本科生)谢佳婧(外文学院本科生)王燕飞(管理学院本科生)庄家炽(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薛萍(医学院本科生)孟增铀(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罗树(经济学院本科生)李艳(经济学院本科生)汪雨田(经济学院本科生)聂帅(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陈小蕾(经济学院本科生)钟斐(艺术学院本科生)卢丽莎(医学院本科生)李晓宇(医学院本科生)张琳(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温智威(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王洪祥(医学院本科生)陈芬(管理学院本科生)戚爽(管理学院本科生)林嫘(经济学院本科生)林星程(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郑莉(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郑轻娜(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王蕊(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陈林(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赵冬华(经济学院本科生)姜徐江(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朱丽娜(外文学院本科生)曹艳(软件学院本科生)吴静(经济学院本科生)王子琛(经济学院本科生)陈志元(软件学院本科生)沈鹏(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林小娟(经济学院本科生)蔡艺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郭倩(经济学院本科生)万仕刚(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韩静(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高雅萍(软件学院本科生)彭嘉(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李雅敏(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5赵海虹(软件学院本科生)谢晓东(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孙原(艺术学院本科生)钟银平(医学院本科生)许夏冰(艺术学院本科生)刘麒麟(医学院本科生)九、福建电信奖学金(共100名)孙传旺(经济学院博士生)曹小娟(人文学院博士生)邹珊(经济学院博士生)苑德宇(经济学院博士生)蒋竺均(经济学院博士生)肖磊(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许元振(人文学院博士生)张曼(法学院博士生)曾华嵩(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卢刚(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粟路军(管理学院博士生)郭亚娟(外文学院博士生)李礼(公共事务学院博士生)刘萍(管理学院博士生)李瑶瑶(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林佳丽(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徐义海(公共事务学院硕士生)周晶晶(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吴诗静(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陈旋旋(法学院本科生)陈筠(经济学院本科生)黄旻(管理学院本科生)曹松军(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王沧恺(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王萌萌(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洪易易(人文学院本科生)洪柳(人文学院本科生)丁帅(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王靖凯(人文学院本科生)王燕武(经济学院博士生)王贞洁(管理学院博士生)吴亚平(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陈建凯(管理学院博士生)谢黎伟(法学院博士生)滕明慧(管理学院博士生)陈朝林(管理学院博士生)施金平(管理学院博士生)林文波(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王烨(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王华(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王骏(经济学院硕士生)符萌(艺术学院本科生)许雅玲(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黄岑(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林翠霞(人文学院本科生)蔡昌达(经济学院本科生)李霖颖(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黄浩荣(管理学院本科生)李雪(外文学院本科生)张颐(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李毅超(管理学院本科生)官欣(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6覃慧明(管理学院本科生)郑晓鹭(管理学院本科生)屠媛杰(管理学院本科生)周翔(外文学院本科生)丁子轩(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赖斯炜(外文学院本科生)林欢欢(人文学院本科生)范琳琳(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杨紫薇(管理学院本科生)张雪(经济学院本科生)李博文(管理学院本科生)禚铸瑶(经济学院本科生)林荣烁(法学院本科生)丁舒婷(外文学院本科生)苏洞音(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董春晓(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刘阳(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王斑(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靳晶(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王惊雷(软件学院本科生)刘时阳(经济学院本科生)杨菲(经济学院本科生)马琳(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刘永晖(艺术学院本科生)陈金(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何娜(软件学院本科生)郑惠哲(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杜慧怡(医学院本科生)罗扬(软件学院本科生)陈艳丰(医学院)王彬阳(艺术学院本科生)十、杨容容奖学金(共20名)赵若言(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王舒雯(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张培翔(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苏毅辉(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侯磊(材料学院本科生)陈芳妃(艺术学院本科生)钟细彬(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卢丽文(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谢晓为(经济学院本科生)杨亚雄(材料学院本科生)孟玉洁(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宋慧龄(经济学院本科生)何子怡(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骆云(软件学院本科生)马凤翔(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谢林(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吴晓萍(软件学院本科生)王婷婷(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郑育云(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黄彦捷(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李晶(医学院本科生)李钦倩(艺术学院本科生)黄晨龙(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武威(法学院本科生)郑祯(管理学院本科生)张静(外文学院本科生)高笑红(人文学院本科生)7林小燕(经济学院本科生)林凯(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胡婷婷(软件学院本科生)王旭(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许佳佳(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孙琳(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李世泽(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周子悦(艺术学院本科生)杨凡(医学院本科生)陈铭曾(艺术学院本科生)十一、立方奖学金(共18名)杨凌珊(法学院本科生)李岳(管理学院本科生)徐倩(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黄芳霏(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魏春芬(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金晓芸(软件学院本科生)李梦佳(经济学院本科生)陆彤(经济学院本科生)林小雪(经济学院本科生)李琼(经济学院本科生)十二、庄绍华奖学金(共40名)姚荣迁(材料学院博士生)贾建华(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刘赟(经济学院博士生)何承勇(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李文珠(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黄逸凡(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高智星(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李叶丹(法学院硕士生)翁海霞(教育研究院硕士生)林娟(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曾诚(经济学院本科生)曹淑真(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郑默(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郭书悦(海洋与环境学院本科生)李阳(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李寒(物理机电工程学院本科生)高尧(材料学院本科生)李宏(国际关系学院本科生)李一(经济学院本科生)廖木英(经济学院本科生)彭博(经济学院本科生)吕成哲(经济学院本科生)柯福生(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张杨(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黄勋和(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周海超(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陶毅明(生命科学学院博士生)吕璜(艺术学院硕士生)徐义翔(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马晓霞(海洋与环境学院硕士生)王玉清(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魏晓倩(生命科学学院硕士生)郑紫嫣(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李永进(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张晛(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郑冰凌(软件学院本科生)8陈珍珍(外文学院本科生)杨乐(材料学院本科生)林德健(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陈岑渌璐(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何曦(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陈巍魏(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陈元婷(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郭学恒(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王双(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杨博(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陈雨潇(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丁占玉(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十三、金兆芬曹潜龙奖学金(共8名)曹军清(人文学院本科生)潘君瑜(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冯菲(艺术学院本科生)梁凤超(医学院本科生)彭丹(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阙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陈拽霞(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程莹(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十四、邓子基奖学金(共10名)孙頔(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李永刚(经济学院博士生)陈阳华(物理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吴崔晨(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吴才毓(法学院本科生)陈莹(人文学院本科生)徐晟程(经济学院本科生)魏昀(新闻传播学院本科生)赵婷婷(管理学院本科生)车斌(外文学院本科生)十五、众和奖学金(共30名)一等奖(共10名):娄育(人文学院博士生)谭敏(教育研究院博士生)陈财康(材料学院硕士生)李宝(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钟雅文(材料学院硕士生)郭辉(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温芳(建筑与土木工程学院本科生)涂权招(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王恩华(医学院本科生)王荟(艺术学院本科生)二等奖(共20名):王旭东(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江飞(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方深(新闻传播学院博士生)林如(新闻传播学院硕士生)马春印(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郑慕强(南洋研究院博士生)张志灵(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杨凤(管理学院硕士生)9李海波(法学院硕士生)赵群(管理学院本科生)黄鹤(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肖羽婧(人文学院本科生)史宇喆(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陈理(生物医学研究院硕士生)林枢(管理学院本科生)杜宪(经济学院本科生)潘莉(软件学院本科生)陈瑶华(外文学院本科生)潘宗富(医学院本科生)郑思婷(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十六、鑫展旺奖学金(共9名)余泉(化学化工学院博士生)陈芳奕(海洋与环境学院博士生)张秀钦(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博士生)陈萦(教育研究院博士生)袁丛辉(材料学院博士生)何阳(化学化工学院硕士生)孟雪娇(海洋与环境学院硕士生)杨辉建(人文学院硕士生)张良俊(材料学院硕士生)十七、萨本栋博士研究助研金空缺十八、华为奖学金(共9名)一等奖(共2名):黄飞鸣(经济学院博士生)曾绳卫(物理与机电工程学院硕士生)二等奖(共7名):李晓迪(数学科学学院博士生)屈小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张茹秀(管理学院博士生)陈宇(经济学院硕士生)孙书真(管理学院硕士生)马骅(数学科学学院硕士生)龚汉杰(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十九、招商银行拼搏奖学金(共35名)一等奖(共10名):段景辉(经济学院博士生)郭剑花(管理学院博士生)叶艳芳(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博士生)王登凌(经济学院硕士生)陈瑾(法学院硕士生)吴元标(法学院本科生)肖林(经济学院本科生)林善明(管理学院本科生)何申密(软件学院本科生)邱耿峰(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10二等奖(共25名):席艳乐(经济学院博士生)杨小强(法学院博士生)窦家春(管理学院博士生)刘铁光(法学院博士生)周维江(外文学院博士生)郭蓉(管理学院硕士生)傅春勤(管理学院硕士生)张小丽(管理学院硕士生)林阳斌(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硕士生)詹振鹏(软件学院硕士生)高美馨(经济学院本科生)邵鹏远(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于珊(管理学院本科生)郭菲(外文学院本科生)薛钦云(管理学院本科生)张仁强(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尚云英(外文学院本科生)孟龙敏(经济学院本科生)惠涛(经济学院本科生)林嘉立(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杨芊(经济学院本科生)张伟(软件学院本科生)刘婷(经济学院本科生)颜莉艳(外文学院本科生)胡芳(外文学院本科生)二十、何宜慈博士研究助研金(共2名)李方强(萨本栋微纳米技术研究中心博士生)闫鑫(萨本栋微纳米技术研究中心博士生)二十一、中国广东核电集团奖学金(共16名)一等奖(共6名):王斌(经济学院博士生)朱浣君(经济学院本科生)黄克珑(经济学院本科生)卢美伟(经济学院硕士生)林立(经济学院本科生)朱莹(管理学院本科生)二等奖(共10名):陈秋英(管理学院博士生)黄承键(经济学院硕士生)尹龙杰(经济学院本科生)侯釗敏(管理学院本科生)王慧丹(管理学院本科生)曾爱民(管理学院博士生)吴淑娟(管理学院硕士生)卜宇波(经济学院本科生)苏瑛(经济学院本科生)周静(管理学院本科生)11二十二、陈掌谔奖学金(共30名)徐维佳(医学院本科生)刘雯(医学院本科生)姚月明(医学院本科生)乔嘉(医学院本科生)魏蕾(医学院本科生)余晶梅(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高美荣(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杨萌(化学化工学院本科生)张廷廷(医学院本科生)龚婧如(医学院本科生)蔡梅春(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李文娟(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陶建立(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李玉梅(生命科学学院本科生)张艳(医学院本科生)章文华(医学院本科生)李林克(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董丹丹(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黄冠(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岳建(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王鸿琳(公共事务学院本科生)二十三、吉比特奖学金(共15名)徐啸(软件学院本科生)王树丽(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聂玢(软件学院本科生)汪于波(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方宇翔(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吴添勇(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石泽云(信息科学与技术学院本科生)丁婉清(数学科学学院本科生)二十四、出版社奖学金(共8名)一等奖(共2名):徐洁滢(经济学院本科生)二等奖(共6名):。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鼓励和激励本科生的学习成果和综合素质的提升,经过广泛调研和充分征求意见,制定本办法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细则适用于所有在本校就读的本科生,包括文科、理科以及工科。

第三条本办法细则所指的奖学金和荣誉称号分别是指在学术成就和综合素质方面的表彰和奖励。

第四条本办法细则的评定事项包括学习成绩、学业竞赛、科研创新、社会实践、学术报告、违纪违法行为等方面。

第五条本办法细则的评定由学校根据学生的申请材料、学校统一测试和综合评定等方式进行。

第二章奖学金评定细则第六条本办法细则所设的奖学金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

第七条奖学金评定主要以学生的学术成绩为依据,同时考虑其他因素如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

第八条奖学金的评定标准如下:(一)一等奖学金:学生在当学年的学术成绩在全班前10%之内,且在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方面有优异表现的,可评定为一等奖学金。

(二)二等奖学金:学生在当学年的学术成绩在全班前20%之内,且在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方面有较好表现的,可评定为二等奖学金。

(三)三等奖学金:学生在当学年的学术成绩在全班前30%之内,且在学业竞赛、学术讲座和实践经验等方面有一定表现的,可评定为三等奖学金。

第九条奖学金的金额将根据评定的结果和学校的奖学金经费进行分配。

第三章荣誉称号评定细则第十条本办法细则所设的荣誉称号包括学业先进个人、优秀学生干部、优秀科研创新团队等。

第十一条荣誉称号的评定主要以学生的综合素质和表现为依据,包括学术能力、领导能力、团队合作能力和社会责任感等。

第十二条荣誉称号的评定标准如下:(一)学业先进个人:学生成绩在全班前20%之内,且在学术活动和社会实践等方面有突出表现的,可评定为学业先进个人。

(二)优秀学生干部:学生在校团队或社团中担任重要职务,并对团队或社团的工作有显著贡献的,可评定为优秀学生干部。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第一条:总则1.优秀学生奖学金旨在表彰在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并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

2.评定周期为一学年。

每学年评定一次,奖励按学年进行发放。

3.评定依据包括学生的学业成绩、科研能力、学术竞赛、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4.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审工作由学校设立的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

第二条:评定条件1.学业成绩:学生在该学年的学业成绩在全班或全年级排名前10%之内。

2.科研能力:学生获得科研成果发表、专利申请、科研项目等方面的突出成果。

3.学术竞赛:学生在省级及以上的学科竞赛中获得个人奖项。

4.社会实践:学生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突出,具有一定的社会影响力。

第三条:奖励金额1.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一等、二等和三等三个等级,每个等级设立相应的奖励金额。

2.奖励金额按照班级或年级人数的比例进行分配,确保公平、合理。

3.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奖金额度每年根据学校经费状况进行调整。

第四条:评审程序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2.评审工作按照学年学期进行,并于学年结束前完成评审,确保奖学金及时发放。

3.评审过程中充分听取学生个人陈述和相关证据材料,进行公正、客观的评议。

4.评审结果由评审委员会负责公布并向学生个人发放奖学金。

第五条:奖学金使用1.奖学金为学生提供经济支持,学生可自由支配奖学金,用于学习、科研、实践或其他学习相关的用途。

2.学校鼓励学生将奖学金用于提升学习能力和学术水平,如购买学习资料、参加学术会议等。

第六条:监督与追责1.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对奖学金评审程序进行监督,确保公正、公平。

2.对存在舞弊、虚假申报等违规行为的学生,学校有权取消其奖学金资格,并追究相应的责任。

3.学生有权对评审结果提出申诉,学校将成立申诉委员会处理相关申诉事项。

通过这样一套完整的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可以有效地鼓励学生努力学习、全面发展,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供参考)

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供参考)

第四章奖学金的评定办法第十三条优秀学生奖学金(一)评选范围全日制在校普通本专科学生。

(一)评定条件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模范遵守国家政策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以及各种行为规范。

2.有良好的道德品质,诚实守信,尊敬师长,团结同学,关心集体,乐于助人,勤俭节约。

全学年无违纪处分。

3.学习刻苦努力,成绩优良,所修课程一次性考核合格。

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10%,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4.0(专科平均成绩90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绩点3.0(专科最低成绩80分)以上可评一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25%,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5(专科平均成绩85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绩点2.8(专科最低成绩78分)以上可评二等奖学金;综合素质测评在本年级本专业排名前40%,学年所修课程平均学分绩点3.0(专科平均成绩80分)以上,单科最低成绩绩点2.3(专科最低成绩73分)以上可评三等奖学金。

4.英语、计算机等级考试成绩符合以下条件:英语专业:一、二年级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及重庆市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在达到同等级奖学金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条件下优先评定;三、四年级国家大学英语六级(或英语专业四级)及重庆市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不合格者,降低一个等级评定(三等奖学金除外)。

非英语专业:一、二年级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重庆市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合格者,在达到同等级奖学金所要求的学习成绩条件下优先评定;三、四年级国家大学英语四级及重庆市非计算机专业计算机二级考试不合格者,降低一个等级评定(三等奖学金除外)。

(三)评定程序及时间1.优秀学生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由学生工作部(处)组织,各学院(部)学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具体实施。

评选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报学生工作部(处)审定。

2.优秀学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一般在每年9至10月份进行。

(四)评定比例与等级划分1.优秀学生奖学金以学生所在学院(部)同年级同专业为计算单位,总人数按不超过当年在校学生总数的30%进行评定。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

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办法细则1. 前言本办法旨在规范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的评定工作,既是对优秀学生予以奖励,促进学生学业进步、自强不息,并提高全校学习、科研、创新的水平,也是对整个学校学风、教风的倡导和引导。

2. 评定原则2.1. 评定目的本科生奖学金及荣誉称号评定的目的在于鼓励和引导广大本科生在各方面展示自己的才华和探索精神,积极参与校内外科研、创新、实践活动,促进全校学风、教风的建设。

评定的依据是学术成绩、科研成果、实践能力、ACM/ICPC、外语等等。

2.2.评定标准评定标准主要采取综合评定方法,确定评定对象的评定等次数。

•一等奖学金:绩点排名在年级前10%的学生以及在国家级科技、艺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在国际著名学术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的学生、其他有突出表现的学生。

•二等奖学金:绩点排名在年级前30%的学生以及在省(市)部级科技、艺术竞赛中获得一等奖以上、在国家级学术竞赛中获得优异成绩,其他有较突出表现的学生。

•三等奖学金:绩点排名在年级前50%的学生以及在校内外比赛中取得优胜以上的,其他表现比较突出的学生。

•荣誉称号:可以给予在ACM/ICPC、机器人竞赛、数学建模、程序设计竞赛等方面表现突出的学生,并可以根据需要或形势调整暂行办法。

2.3.评定周期评定周期为一学年。

评定周期的起始时间为当年9月1日,截止时间为下一年的8月31日。

2.4.公布对象在评定周期内获得奖学金或称号的对象由学校统一公布。

2.5.奖学金发放方式和使用奖学金统一通过学校的银行卡卡片发放到获奖学生的账号中。

奖学金获得者应用于个人学业,可购买相关学习资源及技术书籍、参加学术、科技竞赛、实践活动及其他有利于个人学业发展的学习与科研活动等。

3. 评定程序3.1.初选流程初评由班(团)委、辅导员、学科课程教师等初步推荐,学校审核并形成学生档案,包括个人学习成绩、学术、科技竞赛、实践活动、社会实践等方面的综合表现。

3.2 . 决策流程确定评选名额和获奖对象,依据评定标准综合评定推荐对象的学业成绩和各方面的综合能力,形成评定结果名单。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

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一、奖项设置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是学校对于本科生培养过程中表现优异的学生予以奖励的一项荣誉称号,分为特等奖、一等奖、二等奖和三等奖四个等次。

二、评选范围1. 参评人员:在校成绩合格,无违纪记录,良好的诚信品质和社会公德心。

已获得国家学业奖学金和国家助学金的学生不得参加本次评选。

2. 参评年级:大学本科全日制正常学制在校学生。

三、评选标准1. 学业成绩:综合成绩需要达到优秀水平,学年综合评定成绩不低于85分。

2. 学业研究:在学科科研、竞赛中表现优异,具有一定的独立研究能力和创新思维能力。

3. 社会实践:在校外各种实践活动中,能够有效地发挥专业技能水平,表现出优秀的素质和才干。

4. 综合素质:参与学校举办的各类活动,取得显著成绩和精神风貌。

四、评选程序1. 系(院)推荐。

各系(院)在学年结束后在学生档案袋内添加评选表,并根据细则评选出该系(院)评选推荐名单,同时提交相应材料。

2. 综合评定。

各系(院)推荐名单经过学校综合评定小组初步筛选后,对符合条件的学生进行公示,在规定时间内,对公示结果反映情况进行审核。

3. 最终评定。

经过公示材料的最终审查、专家咨询、学校领导审批后,确定最终优秀学生名单,并根据学生获得荣誉的等次级别,进行颁发奖学金。

五、奖学金金额特等奖:每人获得3000元奖学金。

一等奖:每人获得2000元奖学金。

二等奖:每人获得1500元奖学金。

三等奖:每人获得1000元奖学金。

六、其他规定1. 获得本奖学金的学生视为毕业生先河,并获得校优秀学士学位证书的同等待遇。

2. 奖学金评选前,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进行严格审核,对不良毕业生取消评选资格。

3. 本奖学金的发放不受其他奖项的限制,但获得该奖学金的学生须在本学年继续在校就读。

以上是大学本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细则,该细则的制定是为了更好地鼓励和表彰优秀的本科生,在他们的学习和成长道路上起到一定的激励和推动作用,同时也更好地有利于本科生在自身综合素质方面的提升和发展。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条例为了激励和表彰在学业、科技研究、社会实践、文化艺术等方面表现突出、成绩优异的本科生,根据教育部、学校有关奖学金评定管理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一、评奖范围设置学业奖、科技研究奖、社会实践奖、文化艺术奖四类奖项,评定对象为全日制本科在校生。

二、评奖原则评奖原则包括公平、公正、公开、竞争。

评奖过程中要贯彻奖学金评定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评奖工作应实行民主中心主义,依据学术水平和道德品质来评定。

三、评奖标准1. 学业奖(1)一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1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80分以上者。

(2)二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2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5分以上者。

(3)三等奖:学分绩点排名在本专业/全院前30%的学生,且年度各科成绩均在70分以上者。

2. 科技研究奖(1)一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重要科研项目,并获得省级以上科技成果奖项,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两篇的学生。

(2)二等奖:在国家级及以上科研机构、企业、高校等单位完成的科研项目,或在国际性期刊上发表的第一作者SCI论文数量不少于一篇的学生。

3. 社会实践奖(1)一等奖:担任学生会、社团、班级等组织职务,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优秀班干、学生干部等个人荣誉,或者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200小时的学生。

(2)二等奖: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志愿者服务活动,累计服务时间不少于100小时的学生。

4. 文化艺术奖(1)一等奖:在学校举办的大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全省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2)二等奖:在学校举办的中型文化艺术赛事中,获得学校及以上奖项,或在市级及以上级别的文艺大赛中获得一等奖。

四、评奖程序1. 收集资料各院系首先要对本校本科生进行全面调查,收集有关学生在学科、科研、实践、艺术等方面的情况。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

大学本科生奖学金评定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适应高校教育体制改革,激励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勇于创新,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的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对象为我校国家计划统招的全日制本科生。

第三条本科生奖学金包括以下三类:(一)政府奖学金: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XX市人民政府奖学金;(二)校级奖学金:新生奖学金、校长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学科竞赛奖励金;(三)社会奖学金:香港桑麻奖学金、纺织之光奖学金、天津市王克昌奖学金、XX市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及其他面向学院捐赠设立的各类奖学金。

第四条学校对各项奖学金的评审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第二章评审机构第五条本科生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协调工作由学生处负责,终审工作由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奖学金的统一发放由财务处负责。

(一)学校成立校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主管学生工作的校领导担任评审委员会主任。

评审委员会主任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教务处、研究生院、学生处、财务处、团委及各学院等相关负责人组成评审委员会并开展工作。

(二)各学院成立院本科生奖学金评审小组,由院长担任评审小组组长。

评审小组组长可根据工作需要召集学院党委副书记、分管本科教学工作的副院长、学生工作办公室主任、辅导员、班导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评审小组并开展工作。

评审小组具体负责本科生奖学金的初评、推荐及院内公示、异议调查等事宜。

第三章评定程序第六条本科生奖学金每学年评定一次。

一般在9月评定上一学年奖学金,程序如下:(一)学校发布本科生奖学金(新生奖学金除外)评定通知;(二)学院根据学校意见,结合学院实际制定评定细则,并向学生公布;(三)学生在规定时间内向所在学院学生工作办公室递交申请材料。

凡申请参评学生均应按规定提交真实有效的学习成绩单和科研成果、竞赛获奖等证明材料,其中除学习成绩应按规定提交所需学年成绩外,其他各类科研成果、科技竞赛、社会实践等获奖时间均限于评奖当学年,具体为上年9月1日起至当年8月31日止;(四)各学院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初选名单;(五)各学院对初选名单进行院内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

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第一条优秀学生奖学金由XXXX大学设立,目的在于激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

第二条优秀学生奖学金分为学业奖学金和单项奖学金两类,由学生工作部(处)统一组织评审,每学年评审一次,毕业年级学生于每年六月份组织评审,其他年级学生(不含新生)于每年九月份组织评审。

1、学业奖学金每学年全校奖励名额为4500名,分为三个等级:一等奖学金1000名,每人奖励2000元;二等奖学金1500名,每人奖励1200元;三等奖学金2000名,每人奖励800元。

2、单项奖学金奖励名额不限,奖励金额为1000—10000 元。

第三条参与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的学生应符合以下条件:1、具有XXXX大学正式学籍;2、爱国爱校,遵纪守法,诚实守信,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3、学习成绩优异,在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比较突出。

评审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35%以前;4、申请单项奖学金的学生应于评审学年在学术、科研、文艺、体育等方面取得突出成绩,为学校争得荣誉。

一般应获得省级以上(含)表彰奖励或在省级以上刊物(含)发表论文。

第四条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程序(一)学业奖学金评审程序1、学校根据各学院(系)学生人数,分配评审名额,发布评审通知;2、学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统一安排部署本学院(系)评审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学生学期综合成绩测评。

在评审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在35%以前的基础上,根据各年级(专业班级)学生人数,分配评审名额;3、辅导员以年级(或专业班级)为单位组织学生进行民主评选,从符合评审条件的学生中评选出推荐获奖学生以及等级,向学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提交评选结果;4、学院(系)奖助学金评审小组审核各年级(或专业班级)民主评选结果,向学院(系)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

公示无异议后提交学生工作部(处);5、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各学院(系)评审结果,经学校奖助学金评审委员会同意后,向全校师生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 个工作日);6、公示无异议后,发放奖学金,颁发奖励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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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大学法学院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更好地培养法学创新型人才,鼓励我院学生多样性与个性化发展,促进在各方面有优秀表现的学生成长成才、全面发展,根据《XX大学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定暂行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大学法学院正式注册的全日制在校本科生。

第三条奖学金的种类包含学业优秀奖学金、学业进步奖学金、学术创新奖学金、社会实践奖学金、志愿服务奖学金、社会工作奖学金和文体优秀奖学金。

各奖学金的评选名额由学院根据学校当年下达的指标分配。

第四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除学业优秀奖学金和学业进步奖学金不可同时兼得外)可以同时申请、同时兼得,但最多只能同时获得两项奖学金。

第五条第三条列举的各项优秀学生奖学金,与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和校级奖学金在同一自然年内不能同时兼得。

第六条奖学金评定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奖学金参评学年度区间为上一学年开学至暑假结束,毕业班的参评年度区间为上一学年开学至当年5月底。

第八条学院成立本科生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成员由分管本科生副书记、副院长、辅导员、教学秘书组成,负责奖学金评定的组织和评审工作。

第九条各班组成奖学金评议小组,成员由班长、党支部书记、团支部书记、其他班委和团支委代表,以及10%的普通学生代表共九人组成,组长由班长担任。

普通学生代表由本人提出申请,班级学生投票选出。

评议小组在分管辅导员的具体指导下开展评审工作。

第十条申请人须符合《暂行办法》第三章规定的奖励条件。

申请人须符合班级民主评议条件:(一)参加评议的人数必须达到班级总人数的2/3;(二)申请人需取得实际参加评议人数的1/2以上同意。

第二章评定基本条件第十一条申请优秀学生奖学金的学生,必须符合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校规校纪,在校期间无违法违纪行为;(二)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三)学习态度端正,勤奋刻苦,应修课程(包括往年应当重修的课程,全校性选修课不计在内)全部合格,课程成绩的计算方法采用教务系统的“学分绩点”;(四)积极参加志愿服务,参评学年度完成至少20个小时的志愿服务(毕业班除外);(五)积极参加校院组织的集体活动,无故不配合要求参加集体活动达3次以上的,取消参评资格;(六)有良好的生活卫生习惯,健康的作息规律;(七)符合学校相关条例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学业优秀奖学金的评定第十二条学业优秀奖学金奖励学习成绩优秀的学生,学生在其班级的课程成绩排名作为评选依据。

第十三条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一等的,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当在班级前15%;参评学业优秀奖学金二等的,其课程成绩排名应当在班级前25%。

学业优秀奖学金严格按照班级排名评定。

第四章学业进步奖学金的评定第十四条学业进步奖学金奖励学业有较大进步的学生,学生在其班级的课程成绩排名的提升幅度作为评选依据。

第十五条参评学业进步奖学金的,其学习成绩应在班级排名前50%以内,且成绩排名较上一学年提高30%。

第十六条参评人数较多的,按学习成绩提升幅度高低排名后决定奖学金获得者。

第五章学术创新奖学金的评定第十七条学术创新奖学金奖励在学科竞赛、科技竞赛、学术研究和科研创新等方面成绩优秀的学生。

其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按总分高低评定奖学金,其测评分记做A,计算公示为:A=A1+A2+A3第十八条参加学科竞赛、科技竞赛等取得较好成绩的,按表1-1加分。

本条最高分为5分。

但在省级以上竞赛中获奖加分不受本条最高分的限制。

(A1)表1-1 学科、科技竞赛评分表说明:1、学科、科技竞赛主要指“挑战杯”、辩论赛、专业论文竞赛、调查报告、演讲赛、书评类比赛等专业技能竞赛。

2、评奖若以金银铜奖记,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0.5分。

3、团体获得奖励的,国家级按照相应分值80%加分,省级按照相应分值70%加分,市校级按照相应分值60%加分,院级按照相应分值50%加分。

4、因同一原因既获得学科、科技竞赛奖励,又取得科研成果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5、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只计最高分,不累加计分。

6、在学科、科技竞赛决赛中,获得个人或集体单项奖励的,依该级别三等奖标准给分,但同时获得相同竞赛其他奖励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7、获得校级以上“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等学生科创项目立项的,参照各级别竞赛鼓励奖加分。

第十九条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发表学术论文的,按表1-2加分。

本条最高分为2分,但在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上发表的学术论文加分不受本条最高分的限制。

(A2)表1-2 发表学术论文评分表说明:1、一类、二类核心学术刊物的认定参见XX大学人事处《XX大学核心学术刊物目录》(逐年修订)及相关规定。

2、学术论文要求不低于3000字,且须符合XX大学学术论文规范。

3、合作因子数值计算方法:按论文署名分摊记分,若指导教师在署名中排第一位,则署名第二的本科生可视为第一作者,但计分时应将指导教师计入作者总人数;二人合作的,按6:4分摊;三人以上合作的,按第一作者:其余作者总和=5:5分摊,第一作者以外的其余作者分数均摊。

4、在公开出版的刊物上发表案例分析类文章或字数少于3000字的论文,每篇加0.1分。

5、同一作品发表在不同级别刊物上的,只记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第二十条积极参加学术和科研活动,取得一定的成果,经项目负责老师推荐,并获得学院学术评审委员会认定,达到二类核心学术刊物作品质量的,可酌情给予1-3分的加分。

(A3)第二十一条以上科研成果的第一署名单位必须是XX大学,方可参评。

第六章社会实践奖学金第二十二条社会实践奖学金奖励在社会实践活动中成绩优秀的学生。

其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按总分高低评定奖学金,其测评分记做A,计算公示为:A=A1+A2+A3第二十三条在校院组织的社会实践活动中受表彰的,按照表2-1加分,加分不设最高限额。

(A1)表2-1 受表彰加分表说明:1、本条社会实践专指由校、院统一组队的集体社会实践活动。

2、积极参与校、院组队社会实践,未获得表彰但撰写调查报告或形成其他书面成果,成员每人每次加0.1分。

上述成果每篇不少于5000字,且具备一定理论或实践价值。

3、各级别先进集体表彰中若区分奖励等级的,其一、二、三等奖励按照上表相应分值的100%、80%、60%分别给予加分。

4、多次参加不同小分队进行社会实践的,可以累加,但学年度内不得超过3次。

5、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只计最高分,不累加计分。

但负责人或成员同时为先进个人、积极分子,可以累加,本条最高不得超过4分。

第二十四条社会实践成果被有关部门、科研项目采用或在院级以上优秀成果评比中获奖按照表2-2加分,加分不设最高限额。

(A2)表2-2实践成果获奖加分表说明:1、本条社会实践成果包括调研报告、论文、微电影、摄影作品,不包括随笔集、画册、等内容。

2、上述成果每篇不少于5000字,且具备一定理论或实践价值,获奖日期应处于本细则第三条参评区间。

3、各级别评比中若区分奖励等级的,其一、二、三等奖励按照上表相应分值的100%、80%、60%分别给予加分。

4、社会实践成果被多次采用或获奖,只计最高奖。

5、本条所称“作者”必须是亲自参与完成实践成果的成员,作者顺序以上交成果封面所载为准。

第二十五条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被院级以上媒体报道的,按照表2-3加分,加分不设最高限额。

(A3)表2-3宣传报道加分表说明:1、本条组织、策划校内外重大社会实践活动指学院、学校组织者成员。

2、上述媒体包括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等级须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3、各级别评比中若区分奖励等级的,其一、二、三等奖励按照上表相应分值的100%、80%、60%分别给予加分。

第七章志愿服务奖学金第二十六条志愿服务奖学金奖励在共青团组织或志愿者组织注册登记、参加服务活动的志愿者。

其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按总分高低评定奖学金,其测评分记做A,计算公示为:A=A1+A2+A31、经常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志愿服务工作(A1):表3-12、参评学年从事支教开发、社区建设、环境保护、校园公益、应急救助等某一专项志愿服务时间达到50小时以上,可给与加0.5分(A2)3、组织、参加志愿服务并获得表彰(A3)表3-2说明:1、XX大学优秀志愿者为长期坚持开展志愿服务的青年志愿者。

XX 大学志愿服务优秀组织奖为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的团组织和青年志愿者组织。

2、各级别先进表彰中若区分奖励等级的,其一、二、三等奖励按照上表相应分值的100%、80%、60%分别给予加分。

3、志愿服务工时需得到服务对象认可,并有相关单位证明;志愿者因同一原因获得不同等级奖励的,只计最高奖项。

4、本条所称负责人是指志愿服务活动的主要组织者、领队或组长。

5、本条第1、2、3项可以累加4、志愿服务被媒体报道,产生良好的社会影响,按表3-3加分(A4)表3-3说明:上述媒体包括报纸、网络、电视等,媒体等级须由学院奖学金评审委员会最终确定。

第八章社会工作奖学金第二十七条社会工作奖学金的评定内容由社会工作分和突出表现分两部分组成,采用积分制的计算办法,同时兼任多项职务可累计叠加,按总分高低评定奖学金,不设最高限额。

其测评分记做A,计算公示为:A=A1+A2第二十八条职务评分:(A1)表4-1说明:1、中其他团属学生组织指校团委直属的青年志愿者行动指导中心、厦大青年宣传中心、学生科技创业与就业服务中心和学生艺术团。

2、以上各级学生干部需任期满一学年方可参评。

跨两届学生组织任期,超过一年者,在基本分基础上将剩余任职期限按比例折算成具体时长进行相加计算。

3、第十条中满一学期指十六个上课周(包括考试周),满一年指三十二个上课周(包括考试周)。

第二十九条突出表现分根据表彰级别评分,包括个人表彰分和集体表彰分。

(A2)(一)个人表彰(表4-2)(二)集体表彰(表4-2)说明:1、本加分项目仅限于学生工作、党团工作表彰。

2、学生会的主要负责人指团总支委员会、学生委员会委员,一般骨干指各部副部长,其他成员则为各部干事。

3、因同一事迹获得不同荣誉称号的,只计最高分,不累计加分。

4、本项中“校级优秀学生干部”指由学校学生工作相关部门认定颁发的工作表现荣誉称号。

5、表彰级别依据加盖公章认定,一般不包括学生组织及社会团体颁发的荣誉。

第九章文体优秀奖学金第三十条文体优秀奖学金用于奖励在文化、艺术、体育类相关竞赛,包括各类非学科竞赛、文艺汇演、征文、书法、美术、摄影、舞蹈、唱歌、小品、演讲及各项体育等比赛中表现突出的同学。

测评采用记实加分的方法,分项累加,按总分高低评定奖学金,其测评分记做A,计算公示为:A=A1+A2第三十一条文艺体育竞赛评分表(A1)表5-1说明:1、评奖若以金银铜奖记,按一、二、三等奖加分;若设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一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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