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类医疗技术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一、医疗技术的分级根据医疗技术的风险等级和临床应用范围,将医疗技术分为三个等级:高风险、中风险和低风险。
高风险医疗技术:指对人的生命、身体安全有较大风险、要求操作人员具有特殊技能和高度的专业素质的技术。
如放射治疗、手术、麻醉等。
中风险医疗技术:指对人的生命、身体安全有一定风险、要求操作人员具备较高的专业素质的技术。
如输液、抽血、心电图等。
低风险医疗技术:指对人的生命、身体安全风险较小、操作相对简单的技术。
如口腔清洁、换药、采集标本等。
二、管理要求和措施1.高风险医疗技术管理要求和措施(1)明确责任:医疗机构应建立相应的学科团队和技术人员培训机制,明确技术人员的职责和义务。
(2)统一规范:制定操作规范、安全防护程序和应急预案,确保技术人员操作规范、安全有序。
(3)持续监测:建立技术质量控制和质量评价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技术人员的操作质量和临床效果。
(4)临床监护:高风险技术的操作应有专门的临床监护人员负责,负责术中观察、记录和处理突发状况。
2.中风险医疗技术管理要求和措施(1)技能培训:医疗机构应开展中风险技术人员的规范培训,确保具备相应的操作技能和知识水平。
(2)严格操作程序:明确操作步骤、要求操作人员按照规定操作流程进行,确保操作规范和安全。
(3)设备管理:对中风险技术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维护和管理,定期检修,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4)记录和回顾:对中风险技术操作进行记录和回顾,及时发现和纠正操作中的问题,提高技术操作水平。
3.低风险医疗技术管理要求和措施(1)规范操作:明确低风险技术的操作规范和要求,医疗机构应定期对技术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确保操作规范。
(2)质控要求:建立低风险技术的质量控制机制,定期检查和评估操作质量,及时改进和提高技术水平。
(3)卫生消毒:要求技术人员严格遵守卫生消毒要求,提高操作的安全性和卫生条件。
(4)持续教育:医疗机构应定期开展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培训,提高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
卫健委1号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要点解读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修订和升级的必要性
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5〕71号)
两
个
规
范
性
文
件
产
生
矛
盾
明确提出“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各省级卫 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按照国务院行政审批改革精神和有关工作部署,研究 取消第二类医疗技术非行政许可审批后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的工作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关于取消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审批有关工作的通知 (国卫医发〔2015〕71号)
二、医疗机构禁止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存在重大问题的 医疗技术(如脑下垂体酒精毁损术治疗顽固性疼痛),或者存在 重大伦理问题(如克隆治疗技术、代孕技术),或者卫生计生行 政部门明令禁止临床应用的医疗技术(如除医疗目的以外的肢体 延长术),以及临床淘汰的医疗技术(如角膜放射状切开术)。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第二章 医疗技术负面清单管理
第九条 医疗技术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禁止应用于临床 (以下简称禁止类技术):
(一)临床应用安全性、有效性不确切; (二)存在重大伦理问题; (三)该技术已经被临床淘汰; (四)未经临床研究论证的医疗新技术。 禁止类技术目录由国家卫生健康委制定发布或者委托专业组 织制定发布,并根据情况适时予以调整。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解读
卫生部关于加强“肢体延长术”管理的通知 卫医发〔2006〕393号
卫生部关于加强“肢体延长术”管理的通知
一、肢体延长术必须在符合条件的医疗机构进行。肢体延长术是一项 骨科临床治疗技术,不属医疗美容项目。开展该项技术的医疗机构,应为 三级以上综合医院或具备条件的骨科专科医院,具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 “骨科”诊疗科目,并具有符合要求的消毒、手术、护理、康复等设施和 条件。开展该项技术的医师必须是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 骨科医师,并注册临床执业类别和外科执业范围。
医院医疗技术分类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医院医疗技术管理,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疗技术分类1. 第一类医疗技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2. 第二类医疗技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3. 第三类医疗技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三、医疗技术管理1.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2.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3. 医疗机构应当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进行持续改进,提高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水平。
4.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确保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符合法律法规和医院管理制度的要求。
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1. 第一类医疗技术:(1)医疗机构应当对第一类医疗技术进行备案,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2. 第二类医疗技术:(1)医疗机构应当对第二类医疗技术进行审批,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审批。
(2)医务人员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3. 第三类医疗技术:(1)医疗机构应当对第三类医疗技术进行严格控制,并报卫生行政部门备案。
(2)医务人员开展第三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具备相应的专业技术资格。
五、监督管理1. 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管理,定期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进行检查。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最新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2009年5月1日起实施)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第七条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八条卫生部负责第三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三类医疗技术目录由卫生部制定公布,并根据临床应用实际情况,予以调整。
第九条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第二类医疗技术目录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根据本辖区情况制定并公布,报卫生部备案。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制度
漳州市第三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分类管理制度按照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为切实落实文件精神,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分类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结合本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我院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严格遵守卫生部《医疗技术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三、各科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各科的功能任务相适应,应具备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四、严格遵守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人和管理制度,并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五、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院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向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1、涉及重大伦理问题;2、高风险;3、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4、需要使用稀缺资源;5、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我院根据医院的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医院依法鼓励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但医院要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进行技术审核.技术能力审核由我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院长为组长,医教部科长、分管院长为副组长,职能科室负责人及临床科室负责人为成员,主要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工作。
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为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审批评价机构。
医教部、考核办负责检查监督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第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由省级卫生厅负责。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目前我院主要应用一类技术
一、医学影像 二、超声检查 三、检验 四、临床微生物学专业 五、心脏及血管系统(常规心电图检查、心脏电除颤术、心电监护、指 脉氧监测)
第二类医疗技术项目
MECT---无抽搐电休克治疗 TMS---经颅磁刺激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申报流程
科室提出申请,填写《医疗新技术临床应用申请表》, 科教科对申报材料初审,提交至学术委员会讨论、审核并出具结论, 审核通过者提交至医学伦理委员会审核,同意实施开展的即可实行。
保障患者安全的措施
1、向患者或家属告知开展此技术的目的、风险、注意事项、可能 发生的并发症及预防措施,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对准入开展的技术必须制定合理的治疗方案,包括医疗、护理 等各项准备工作,并制定相应的风险预防预案。
3、临床科室务必严格遵守诊疗技术操作规范和诊疗指南及适应症。 根据患者病情、可选择的治疗方案、患者经济承受能力等因素综合 判断治疗措施,因病施治,合理治疗。
1、医务科作为主管部门,对于全院开展的新技术、新项目进行全 程管理和评价,制定医院新技术、新项目管理档案。
2、各科室在开展新技术、新项目过程中所遇到的各种问题,应及 时向医务科汇报。
3、医务科定期追踪项目的进展情况,及时发现医疗技术风险,并 督促项目负责人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将风险降到最低程度。
4、新技术、新项目时限周期为1年,周期满后作出总结,组织专 家进行评审,评审后不再纳入新技术、新项目管理,列为常规技术 管理,科室可继续开展应用。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科教科
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 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 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 断、 治疗措施。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实施方案为进一步规范本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保障医疗安全,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根据国家卫健委《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2022版)实施细则》,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一类医疗技术管理(一)医务科对全院一类医疗技术实施动态管理,每年负责全院一类医疗技术的清理和目录编订,召开本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全体会议进行集体审定,报院长审查后发布执行,并向科区卫生局备案。
(二)医务科负责构建全院医疗技术管理体系,建立技术人员档案,制定考评指标,管理制度和医疗技术的申报、新增、终止、退出流程,严格按流程做好本院医疗技术的动态管理,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三)配合临床科室做好手术医师平时的实际操作能力评估,根据相关科室的技术能力考评,每年对注册在本院的手术医师按《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进行授权,并做好质量监管,为下一年度的再授权提供依据。
(四)做好日常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质量管理与持续改进督查工作,指导相关科室做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统计、分析和阶段性总结工作。
二、二类医疗技术管理(一)根据本院业务发展需要,向省卫健委申请二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经批准进行必要的诊疗科目变更登记后方可开展。
(二)科室和医务人员申请开展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应当确认符合下列条件:1、该项医疗技术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划;2、有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相应诊疗科目或可以变更增加相应诊疗科目;3、有在本机构注册的、能够胜任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主要专业技术人员;4、有与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相适应的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5、该项医疗技术通过本机构医学伦理审查;6、完成相应的临床试验研究,有安全、有效结果的国家权威认证依据;7、有与该项医疗技术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8、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
9、相关科室和医务人员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准备相应的审核材料,保证材料客观、真实、有效,上报医务科审核,整理后由医务科报上级部门审核。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医疗技术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本制度规定了医疗技术的定义及其临床应用的原则,要求医务人员遵守本制度。
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必须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医院学术委员会负责医院医疗技术管理的组织与领导,医务科负责具体实施与落实。
医疗技术服务应与各学科的功能、任务和业务能力相适应,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开展新技术、新业务要有严格审批程序,并确保病人安全。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限制临床应用类医疗技术属于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实行限制性清单管理。
医务科要建立医疗技术目录、档案,分类清理,并对医疗技术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以确保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规范应用。
未经卫生行政部门批准或安全性和有效性未经临床证明的技术严禁使用。
对须经卫生行政部门特许批准范围的特殊医疗技术项目,医院与医师应按照法规要求报批。
进行的医疗技术科学研究项目必须符合伦理道德规范,并注意保护患者安全。
3、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范围、适应症、禁忌症、不良反应及安全性评价;4、该项医疗技术的主要技术指标、操作流程、注意事项及应急处理措施;5、所需设备、设施和其他辅助条件,以及相应的资质证明;6、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主要人员情况,包括执业资格、注册情况、培训情况等;7、医院伦理委员会审查意见及相关材料;8、开展该项医疗技术的管理制度和质量保障措施;9、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十六、医疗技术准入管理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保障医疗技术的安全、有效和规范应用。
各学科应根据自身的功能、任务和技术能力,严格管理医疗技术的准入和应用,确保医疗技术的质量和安全。
十七、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包括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手术分级管理、麻醉分级管理、高风险技术准入管理四部分。
其中,新技术准入是指尚未在本院开展过的具有发展趋势的新项目。
医疗技术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备案和管理机制,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xx 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匡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我院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三、分类: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当,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当,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根据医院功能、任务、技术能力负责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工作,对第一类医疗技术实施严格管理。
依法准予医务人员实施与其专业能力相适应的医疗技术,开展卫生部发布的准予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
五、组织领导1、成立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领导小组:组长: xxx (业务副院长)副组长: xxx (医务科主任)组员:各科主任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科,负责全院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
各科室成立由科室主任及专家 3— 5 人组成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小组,负责科室诊疗技术项目的资质准入审批与管理。
2、医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里领导小组职责( 1 )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从确保医疗质量与医患安全出发,认真分析所评诊疗项目,全面权衡全院设施条件,能否开展。
医疗技术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
医疗技术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医疗技术管理审批制度和流程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是指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安全性和有效性的技术;第二类是指涉及伦理问题或风险较高的技术;第三类是指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技术。
医疗技术分三级管理,第一类由医务科统一管理,第二类由区卫生局负责,第三类由市卫生局负责。
在临床应用前,第三类医疗技术必须经过XXX组织的安全性、有效性临床试验研究、论证及伦理审查。
临床应用前,第三类和第二类医疗技术必须进行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第一类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由医务科组织院内专家负责。
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临床科室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
该报告内容包括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实施方案,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等。
医务科审核时,会检查医疗技术是否为废除或禁止使用的,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医院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是否具备,以及风险评估和应急预案是否全面。
如果审核通过,医务科将此申请报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
医院伦理委员会对该项医疗技术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讨论,并将会议纪要反馈给医务科。
医务科通知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会在做出审核结论之日起10天内,将审核结论送达医务科。
力达到国际先进水平的新技术。
医务科将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临床应用计划,经过XXX或卫生部的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医务科在收到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需要向卫生厅或卫生部申请开展新技术的临床应用。
为了获得批准,医务科需要提交相关的技术资料和临床应用计划,并经过审查批准后方可开展临床应用。
7.医务科应制定严格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明确新技术的适应症、禁忌症、操作方法、注意事项等,对医务人员进行规范化培训,确保新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
医务科需要制定严格的临床应用管理制度,以确保新技术的安全、有效应用。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为增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成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使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升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有关规定,联合我院实质,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除去疾病、缓解病情、减少难过、改良功能、延伸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纳的诊断、治疗举措。
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该按照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切合伦理的原则。
三、依据《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方法》有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实,医疗机构经过惯例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保证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由医疗机构自行制定目录并严格进行管理。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切实,波及必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由省卫生厅拟订目录并严格进行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拥有以下情况之一,目录由卫生部拟订,需要经卫生部进行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波及重要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考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余需要特别管理的医疗技术。
四、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原因医院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负责。
五、各科室不得在临床应用卫生部取销或许严禁使用的医疗技术。
六、在展开第二类医疗技术或许第三类医疗技术前,应该向相应的技术审察机构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察。
经上司卫生行政部门审批通事后方可在我院实行。
七、各科室在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察时,应该提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含:(一)医疗机构名称、级别、类型、相应诊断科目登记状况、相应科室设置状况;(二)展开该项医疗技术的目的、意义和实行方案;(三)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略,包含国内外应用状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响、技术路线、质量控制举措、疗效判断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余医疗技术诊断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花费及疗程比较等;(四)展开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含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状况、资质、有关简历,医疗机构的设备、设备、其余协助条件、风险评估及应急方案;(五)本机构医学伦理审察报告;(六)其余需要说明的问题。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办法
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办法旨在规范医疗行为,保障患者安全,提升医疗服务质量。通过明确医疗技术分类与备案、手术分级管理、培训与考核、监督管理等关键环节,构建了全面的医疗技术管理体系。同时,强化了伦理审查、持续改进、宣传与教育、评估与激励、监督与评价、应急预案、公众参与、法律责任与追究等机制,确保了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疗机构的自我优化和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导支持,将为我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的持续发展提供有力保障。
(1)明确应急预案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和应急流程。
(2)针对不同类型的医疗风险和紧急情况,制定具体的应对措施和预案。
(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医务人员的应急处理能力。
2.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的应急物资储备制度,确保应急物资的充足和有效。
(1)制定应急物资清单,明确应急物资的种类、数量和储备要求。
(1)推动医疗技术与手术分级管理知识在医学教育中的普及。
(2)通过实际案例分析,提高学生的医疗技术应用与风险管理能力。
十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的评估与激励
1.医疗机构应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的评估体系,定期进行评估。
(1)评估内容应包括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医务人员的操作水平等。
1.鼓励医疗机构与国际知名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的合作与交流。
(1)引进国外先进的医疗技术和管理经验,提升我国医疗技术水平。
(2)积极参与国际医疗技术标准制定,提高我国在国际医疗领域的影响力。
2.支持医疗机构参加国际医疗技术学术交流,促进医疗技术临床应用与手术分级管理水平的提高。
(2)利用信息化手段进行医疗技术培训、考核和监督管理,提高管理效能。
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
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一、第一类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由各科室提出(拟)开展符合第一类类医疗技术要求的目录及临床应用情况,由医务科审核,再报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会讨论,通过后报我院院领导审批。
二、第二、三类医疗技术管理审批流程1、临床科室申请:在开展第三类或第二类医疗技术前,必须向医务科递交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可行性研究报告,内容包括:(1)开展项目的目的、意义和实施方案。
(2)该项医疗技术的基本概况,包括国内外应用情况、适应证、禁忌证、不良反应、技术路线、质量控制措施、疗效判定标准、评估方法,与其他医疗技术诊疗同种疾病的风险、疗效、费用及疗程比较等。
(3)该项医疗技术的风险评估及应急预案。
2、医务科审核:(1)申请的医疗技术是否为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未列入相应目录的、距上次同一医疗技术未通过审核的时间是否未满12个月,如果是,予以否决。
(2)开展该项医疗技术具备的条件,包括主要技术人员的执业注册情况、资质、医院设备、设施、其他辅助条件是否具备。
(3)风险评估是否全面,应急预案是否切实可行。
(4)如果审核通过,医务科将此申请报医院伦理委员会讨论。
3、医疗技术委员会:对该项医疗技术涉及的相关伦理问题进行讨论,将讨论结果反馈给医务科。
4、医务科通知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
5、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会在做出审核结论之日起10 天内,将审核结论送达我院医务科。
6、医务科在收到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向市卫生局或卫生部申请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
批准后通知科室开展该临床技术。
衡水市中医医院医疗技术审批、管理流程图第一类医疗技术审批第二、三类医疗技术审批临床科室申请临床科室申请医务科审核医务科审核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医疗技术管理委员会讨论审批医务科通知科室向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提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相关医疗技术审核机构会在做出审核结论之日起将审核结论 10 天内送达我院医务科医务科在收到医疗技术审核机构同意书后向卫生厅或卫生部申请开展通过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
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一、技术分类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卫医政发(2009)18号)文件,将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具体如下: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涉及一定伦理问题或者风险较高,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以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
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具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卫生行政部门加以严格控制管理的医疗技术:(一)涉及重大伦理问题;(二)高风险;(三)安全性、有效性尚需经规范的临床试验研究进一步验证;(四)需要使用稀缺资源;(五)卫生部规定的其他需要特殊管理的医疗技术。
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医院第一类医疗技术目录(暂行)如下:2、工程名称(一)医学影像(放射、CT、介入)X线检查X线透视搜检普通透视- 1 -食管钡餐透视床旁透视与术中透视X线拍照牙片数字化摄影(DR)X线造影T管造影静脉泌尿系造影逆行泌尿系造影肾盂穿刺造影膀胱造影海绵体造影输精管造影窦道及瘘管造影X线计较机体层(CT)扫描X线计算机体层(CT)平扫X线计算机体层(CT)增强扫描临床操作的CT引导(二)超声检查B超各部位普通B超搜检B超通例搜检- 2 -胸、腹水B超检查及穿刺定位胃肠充盈造影B超检查浅表组织器官B超搜检床旁搜检术中B超检查临床操纵的B超指导B超脏器功能评估胃充盈及排空功能检查胆囊和胆道缩短功用搜检膀胱残余尿量测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普通彩色多普勒超声检查彩色多普勒超声常规检查浅表器官彩色多普勒超声搜检彩色多普勒超声特殊检查颈部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门静脉系彩色多普勒超声腹部大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四肢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双肾及肾血管彩色多普勒超声左肾静脉“胡桃夹”综合征搜检临床操纵的彩色多普勒超声指导- 3 -XXX检查四肢多普勒血流图心脏超声检查通俗心脏M型超声搜检普通二维超声心动图床旁超声心动图心脏彩色多普勒超声左心功用测定图象记录附加收费项目是非热敏打印照片彩色打印照片(三)临床检修(检修、核医学、病理)1、血液一般检查血红蛋白测定(Hb)红细胞计数(RBC)红细胞比积测定(HCT)网织红细胞计数(Ret)异常红细胞形状搜检红细胞沉降率测定(ESR)白细胞计数(XXX)白细胞分类计数(DC)嗜酸性粒细胞直接计数- 4 -嗜碱性粒细胞直接计数淋巴细胞间接计数单核细胞间接计数血小板计数血细胞分析或血常规红斑狼疮细胞检查(LEC)2、尿液普通搜检尿常规检查尿酸碱度测定尿比重测定尿蛋白定性尿蛋白定量尿本-XXX卵白定性搜检尿肌红蛋白定性检查尿糖定性试验尿糖定量测定尿酮体定性试验尿三胆搜检尿含铁血黄素定性试验尿乳糜定性搜检尿浓缩稀释试验尿妊娠试验- 5 -尿沉渣镜检尿三杯试验尿沉渣白细胞分类尿液阐发+镜检3、粪便搜检粪便常规粪便隐血试验(OB)粪便隐血试验(OB)(化学法)粪便隐血试验(OB)(免疫法)4、体液与分泌物检查胸、腹水常规检查胸、腹水非凡搜检脑脊液常规检查(CSF)通例搜检畸形率测定前线腺液通例搜检排泄物搜检羊水结晶检查胃液常规检查十二指肠引流液及胆汁检查痰液常规检查各类穿刺液通例搜检- 6 -5、临床血液学检查凝血检查血浆凝血酶原时间测定(PT)活化部分凝血活酶时间测定(APTT) 6、临床化学检查蛋白质测定血清总蛋白测定血清白蛋白测定超敏C回响反映卵白测定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定性)超敏C反应蛋白测定(定量)糖及其代谢物测定葡萄糖测定糖化血红卵白测定血脂及脂蛋白测定血清总胆固醇测定血清甘油三酯测定血高傲密度脂卵白胆固醇测定血清低密度脂蛋白胆固醇测定血清β-羟基丁酸测定7、无机元素测定钾测定- 7 -钠测定氯测定钙测定无机磷测定血清碳酸氢盐(HCO3)测定8、肝病的实验诊断血清总胆红素测定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间接胆红素测定血清总胆汁酸测定血浆氨测定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天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测定血清γ-谷氨酰基转移酶测定血清碱性磷酸酶测定血清胆碱脂酶测定9、心肌疾病的实验诊断血清肌酸激酶测定血清肌酸激酶-MB同工酶活性测定乳酸脱氢酶测定血清乳酸脱氢酶同工酶电泳分析血清α羟基丁酸脱氢酶测定- 8 -血清肌钙蛋白T测定血清肌钙卵白Ⅰ测定血清肌红蛋白测定前脑利尿钠钛--心衰标记物10、肾脏疾病的实验诊断尿素测定肌酐测定内生肌酐清除率试验血清尿酸测定尿微量白卵白测定尿蛋白电泳分析尿N-酰-β-D-氨基葡萄糖苷酶测定尿γ-谷氨酰转移酶测定尿碱性磷酶测定尿碳酸氢盐(HCO3)测定11、其它血清酶类测定淀粉酶测定血清脂肪酶测定12、激素测定血清促甲状腺激素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血清游离甲状腺素(FT4)测定- 9 -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血清游离三碘甲状原氨酸(FT3)测定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人绒毛膜促性腺激素测定血清胰岛素测定血清胰岛素测定血清C肽测定血清C肽测定13、自身免疫病的实验诊断抗核抗体测定(ANA)抗核提取物抗体测定(抗ENA抗体)抗双链DNA测定(抗dsDNA)类风湿因子(RF)测定(定性)类风湿因子(RF)测定(定量)14、熏染免疫学检测甲型肝炎抗体测定(HAV)乙型肝炎五项乙型肝炎外表抗体测定(Anti-HBs)乙型肝炎e抗原测定(HBeAg)乙型肝炎e抗体测定(Anti-HBe)乙型肝炎核心抗原测定(HBcAg)乙型肝炎核心抗体测定(Anti-HBc)- 10 -乙型肝炎核心IgM抗体测定(Anti-HBcIgM) 丙型肝炎抗体测定(Anti-HCV)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人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人免疫缺点病毒抗体测定(Anti-HIV)弓形体抗体测定风疹病毒抗体测定巨细胞病毒抗体测定单纯疱疹病毒抗体测定纯真疱疹病毒抗体测定15、细菌抗体测定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定性)抗链球菌溶血素O测定(ASO)(定量)肺炎支原体血清学试验立克次体血清学试验梅毒密螺旋体抗体测定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梅毒螺旋体特异抗体测定快速血浆回响反映素试验(RPR)不加热血清回响反映素试验- 11 -16、肿瘤相关抗原测定癌胚抗原测定(CEA)甲胎蛋白测定(AFP)总前列腺特异性抗原测定(TPSA)糖类抗原测定肿瘤标记物17、临床微生物学检查(1)病原微生物镜检、造就与鉴定一般细菌涂片检查结核菌涂片搜检特殊细菌涂片检查耐甲氧西林葡萄球菌检测(MRSA、MRS) (2)一般细菌培养及鉴定、血培养及鉴定沙门菌、志贺菌培养及鉴定真菌涂片检查真菌造就及鉴定念珠菌镜检念珠菌造就念珠菌系统鉴定衣原体搜检衣原体培养支原体搜检- 12 -支原体培养及XXX药物敏锐试验常规药敏定性试验常规药敏定量试验(MIC)真菌药敏试验其它检验试验超广谱β-内酰胺酶试验18、血型与配血ABO红细胞定型ABO血型鉴定ABO血型鉴定Rh血型鉴定Rh血型鉴定盐水介质交叉配血非凡介质交叉配血不规则抗体筛查19、病理搜检细胞病理学搜检与诊断体液细胞学检查与诊断拉网细胞学搜检与诊断细针穿刺细胞学搜检与诊断零落细胞学搜检与诊断- 13 -细胞学计数组织病理学检查与诊断穿刺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内镜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部分切除活检搜检与诊断骨髓组织活检检查与诊断手术标本检查与诊断截肢标本病理搜检与诊断非凡染色诊断手艺特殊染色及酶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免疫组织化学染色诊断免疫荧光染色诊断膜式病变细胞采集术液基薄层细胞制片术全血D-二聚体定量测定(D-Dimer)人类白细胞抗原B27测定(HLA-B27)20、临床化学检查糖及其代谢物测定糖化血红蛋白定量测定无机元素测定全血干式血气及离子阐发心肌疾病的尝试诊断- 14 -心力衰竭全定量测定全血肌钙蛋白T快速定量测定二、临床各系统诊疗技术(一)神经系统技术腰椎穿刺术脑脊液置换术超声波治疗术生物电反馈治疗术痛点阻滞(二)内分泌系统技术胰岛功用试验葡萄糖耐量试验馒头餐糖耐量试验胰岛素释放试验静态血糖连续监测静态血糖连续监测(三)眼部诊疗技术普通视力检查特殊视力检查选择性寓目搜检视网膜目力搜检视野搜检(通俗视野搜检)- 15 -验光镜片检测隐形眼镜配置主导眼检查代偿头位测定复视搜检斜视度测定三棱镜搜检线状镜检查调节集合测定牵拉试验双眼视觉搜检色觉搜检对比敏感度检查暗适应测定明适应测定协调器治疗正切尺检查后象医治凝视性子搜检眼象差搜检眼压检查- 16 -眼压日曲线检查眼压描记眼球突出度测量低视力助视器试验上睑下垂检查泪膜破裂时间测定泪液排泄功用测定泪道冲洗检查泪道探通术青光眼诱导试验角膜荧光素染色检查角膜厚度搜检角膜知觉搜检巩膜透照检查前房深度测量前房穿刺术前房注气术房水荧光测定裂隙灯检查裂隙灯下眼底搜检裂隙灯下房角镜检查眼底搜检- 17 -视网膜裂孔定位搜检眼外肌功能检查眼肌力计检查结膜印痕细胞检查马氏(Maddox)杆试验球内异物定位磁石试验眼活体组织搜检角膜刮片搜检结膜囊取材检查激光治疗眼前节病电解倒睫睑板腺推拿冲刷结膜囊睑结膜伪膜去除冲刷晶体囊截开术取结膜结石沙眼磨擦压挤术眼部脓肿切开引流术球结膜下注射球后注射眶上神经封闭- 18 -角膜异物剔除术角膜溃疡灼烙术眼部冷冻治疗泪小点扩展双眼单视功能训练弱视训练点眼(四)耳鼻咽喉技术1、耳部诊疗言语测听电耳镜检查鼓膜穿刺术耵聍冲洗耳正、负压医治波氏法咽鼓管吹张导管法咽鼓管吹张耳药物炙烤鼓膜贴补耳廓假性囊肿穿刺压迫治疗耳部特殊治疗2、鼻部诊疗鼻内窥镜搜检- 19 -前鼻镜检查长鼻镜检查嗅觉功能检测鼻腔冲洗鼻腔取活检术上颌窦穿刺术鼻窦冲刷鼻咽部活检术下鼻甲封闭术鼻腔粘连星散术鼻负压置换医治前鼻孔填塞后鼻孔填塞鼻异物掏出鼻部特殊治疗3、咽喉部诊疗直达喉镜检查间接喉镜检查咽封闭喉上神经封闭术咽部非凡医治(五)口腔颌面技术- 20 -口腔综合搜检全口牙病系统检查与治疗设计咬合搜检力测量搜检咀嚼功能检查下颌活动搜检唾液流量测定口腔模子制备记存模子制备面部模型制备常规面像检查口腔内窥镜检查牙体牙髓搜检牙髓生机搜检根管长度测量牙周搜检咬合动度测定龈上菌斑检查菌斑微生物检测口腔颌面功能检查口腔关节病检查颞颌关节系统检查设计- 21 -正畸搜检错畸形初检错畸形正中位检查口腔修复检查口腔普通医治调氟防龋治疗牙脱敏医治口腔局部冲洗上药不良修复体拆除牙开窗助萌术口腔部分止血激光口内治疗口内脓肿切开引流术牙外伤固定术拆除固定装置牙体牙髓治疗简单充填术复杂充填术牙体桩钉固位修复术牙体缺损粘接修复术充填体抛光术前牙美容修复术- 22 -树脂嵌体修复术橡皮障隔湿法牙脱色术牙脱色术(使用特殊仪器)牙齿漂白术牙齿漂白术(使用特殊仪器)盖髓术盖髓术(使用特殊仪器)牙髓失活术开髓引流术干髓术牙髓摘除术根管预备根管充填术显微根管医治术髓腔消毒术牙髓塑化治疗术根管再医治术髓腔穿孔修补术根管壁穿孔外科修补术牙槽骨烧伤清创术根管内固定术- 23 -劈裂牙治疗后牙纵折固定术儿童牙科治疗根尖引诱成形术窝沟封闭乳牙预成冠修复儿童前牙树脂冠修复制戴固定式缺隙保持器制戴举动式缺隙坚持器制戴活动矫正器全牙列垫固定术活髓切断术牙周医治XXX龈下刮治牙周固定去除牙周固定牙面光洁术牙龈保护剂XXX急性坏死性龈炎局部清创根面平整术粘膜治疗- 24 -口腔粘膜病特殊治疗口腔颌面外科医治颞下颌枢纽复位冠周炎部分医治干槽症换药口腔关节病治疗颞颌枢纽腔内关闭医治调磨垫固定修复冠修复嵌体修复桩核、根帽修复贴面修复桩冠修复固定桥咬合重修粘结可摘义齿修复活动桥塑料可摘局部义齿铸造可摘部分义齿美容义齿- 25 -即刻义齿附着体义齿总义齿修复体收拾整顿拆冠、拆桩加焊(2mm以下)加焊(2mm以上)加装饰面烤瓷冠崩瓷修缮调改义齿取局部关系记录取正中关系记录加人工牙义齿接长基托义齿裂纹及折裂修理义齿组织面重衬加卡环增加铸造基托加支托加铸面增加加固装置加连接杆- 26 -塑料面加高咬合弹性假牙龈镀金加工铸造加工配金加工黄金材料加工颞下颌枢纽病医治肌松弛治疗颌面缺损修复骨折后义齿夹板固位及板治疗正畸治疗(六)呼吸体系手艺肺功能检查肺通气功能检查肺最大通气量检查辅助呼吸呼吸机辅助呼吸无创辅助通气体外膈肌起搏医治呼吸系统其他诊疗人工气胸术人工气腹术- 27 -胸腔穿刺术经皮穿刺肺活检术(七)心脏及血管系统技术心电心理和心功用搜检常规心电图检查动态心电图频谱心电图体表窦房结心电图心电事件记录遥测心电监护心电监测电话传输心电图踏车负荷试验心电图药物负荷试验心电向量图心音图心阻抗图心室晚电位心房晚电位倾斜试验心率变异性阐发无创阻抗法心搏出量测定无创心功能监测- 28 -动态血压监测心电监护心输出量测定肺动脉压和右心房压力监测动脉内压力监测四周静脉压测定指脉氧监测心脏电生理诊疗心脏电复律术心脏电除颤术心包穿刺术(八)消化体系手艺直肠肛门诊疗直肠镜检查肛门镜检查肛门指检消化系统其他诊疗腹腔穿刺术腹腔穿刺术(放腹水治疗)腹水直接回输治疗肝穿刺术经皮肝穿刺门静脉插管术- 29 -经皮穿刺肝肿物特殊治疗胆道镜检查腹腔镜搜检膈下脓肿穿刺引流术肝囊肿硬化剂注射治疗经胆道镜瘘管取石术经胆道镜胆道结石取出术经皮经肝胆道镜取石术(九)泌尿体系手艺肾穿刺术肾关闭术肾周脓肿引流术经皮肾盂镜搜检经皮肾盂镜取石术经尿道输尿管镜检查经膀胱镜输尿管插管术经皮输尿管内管置入术经输尿管镜肿瘤切除术经膀胱镜输尿管扩展术经输尿管镜输尿管扩展术经输尿管镜碎石取石术经膀胱镜输尿管支架置入术- 30 -经输尿管镜支架置入术输尿管支架管冲洗膀胱注射膀胱灌注膀胱区封闭膀胱穿刺造瘘术膀胱镜尿道镜检查经膀胱镜尿道镜特殊治疗尿道局促扩展术体外冲击波碎石男性生殖系统小儿包茎气囊导管扩展术嵌顿包茎伎俩复位术夜间胀大试验超声血流图检查勃起神经搜检或海绵体活检术赘生物电灼/冷冻术海绵体灌流治疗术B超引导下前列腺活检术前列腺针吸细胞学活检术前线腺推拿- 31 -前列腺注射鞘膜积液穿刺抽液术(十)女性生殖系统及孕产诊疗外阴活检术镜搜检电子镜搜检填塞灌洗上药后穹窿穿刺术宫颈活检术宫颈打针宫颈扩展术宫颈内口探查术子宫托治疗子宫内膜活检术子宫直肠凹关闭术子宫输卵管通液术子宫内翻复位术宫腔吸片宫腔粘连星散术腹腔穿刺插管盆腔滴注术输卵管绝育术- 32 -宫内节育器放置术刮宫术产后刮宫术葡萄胎刮宫术野生流产术畸形子宫等野生流产术加收药物性引产处理术(十一)肌肉骨骼系统关节穿刺术关节腔灌注治疗持续关节腔冲洗骨膜封闭术各类软组织内关闭术神经根封闭术周围神经封闭术神经丛封闭术鞘内注射骶管滴注(十二)皮肤系统变应原皮内试验性病检查性病搜检- 33 -皮肤活检术皮肤间接免疫荧光搜检皮肤心理目标体系阐发皮损取材检查毛雍症搜检天疱疮细胞搜检XXX灯搜检斑贴试验光敏试验醋酸白试验电摆脱毛医治皮肤赘生物电烧医治黑光治疗(PUVA治疗) 红光治疗白癜风皮肤移植术脸部磨削术面部磨削术脸部磨削术刮疣医治丘疹挤粟医治甲癣封包治疗拔甲医治- 34 -酒渣鼻切割术药物面膜综合医治疱病清疮术疱液抽取术皮肤溃疡清创术皮损内注射粉刺去除术鸡眼刮除术血管瘤软化剂打针医治痣激光医治脉冲激光治疗二氧化碳(CO2)激光医治激光脱毛术激光除皱术氦氖(He-Ne)激光照射治疗XXX激光医治腋臭激光治疗液氮冷冻治疗(十三)麻醉部分浸润麻醉神经阻滞麻醉椎管内麻醉- 35 -基础麻醉满身麻醉支气管内麻醉术后镇痛侧脑室连续镇痛硬膜外连续镇痛椎管内药物治疗心肺苏醒术气管插管术特殊方法气管插管术掌握性降压急危病人麻醉项目名称(十四)各体系手术1、神经系统手术颅骨和脑手术头皮肿物切除术颅骨骨瘤切除术帽状腱膜下血肿或脓肿切开引流术颅内硬膜外血肿引流术脑脓肿穿刺引流术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 36 -开放性颅脑损伤清除术(含静脉窦破裂手术)颅骨凹陷骨折复位术去颅骨骨瓣减压术颅骨修补术颅骨钻孔探查术(两孔以下)颅骨钻孔探查术(两孔以上)经颅眶肿瘤切除术经颅内镜活检术慢性硬膜下血肿钻孔术颅内多发血肿肃清术(外伤,统一部位)颅内多发血肿肃清术(外伤,非统一部位) 颅内血肿肃清术(外伤)开颅内减压术颅内压监护传感器置放术侧脑室分流术脑室钻孔伴脑室引流术颅内蛛网膜囊肿分流术或切除术幕上浅部病变切除术大静脉窦旁脑膜瘤切除+血管窦重建术幕上深部病变切除术第四脑室肿瘤切除术经颅内镜脑室肿瘤切除术- 37 -桥小脑角肿瘤切除术脑皮质切除术小脑半球病变切除术鞍区占位病变切除术垂体瘤切除术颅底肿瘤切除术经颅内镜第三脑室底造瘘术经脑室镜胶样囊肿切除术脑囊虫摘除术经颅内镜脑内囊肿造口术经颅内镜脑内异物摘除术经颅内镜脑室脉络丛烧灼术终板造瘘术脑脊液漏修补术脑脊膜膨出修补术环枕畸形减压术颅缝骨化症整形术颅缝再造术2、内分泌系统手术甲状旁腺腺瘤切除术甲状旁腺大部切除术甲状旁腺移植术- 38 -甲状旁腺细胞移植术甲状旁腺癌根治术甲状腺穿刺活检术甲状腺部分切除术甲状腺次全切除术甲状腺全切术甲状腺癌根治术甲状腺癌扩大根治术甲状腺癌根治术结合胸骨劈开上纵隔打扫术甲状腺细胞移植术甲状舌管瘘切除术胎儿甲状腺移植术喉返神经探查术胸腺切除术胸腺移值术胸腺细胞移植术肾上腺切除术经腹腔镜肾上腺切除术肾上腺嗜铬细胞瘤切除术恶性嗜铬细胞瘤根治术微囊化牛肾上腺嗜铬细胞(BCC)移植术肾上腺移植术- 39 -3、眼部手术眼睑手术眼睑肿物切除术眼睑结膜裂伤缝合术内眦韧带断裂修复术上睑下垂改正术睑下垂改正结合眦整形术睑退缩矫正术睑内翻矫正术睑外翻改正术睑裂缝合术游离植皮睑成形术内眦赘皮矫治术重睑成形术激光重睑整形术双行睫矫正术眼袋整形术内外眦成形术睑凸起畸形改正术睑缘粘连术泪器手术泪阜部肿瘤单纯切除术- 40 -泪小点外翻矫正术泪小管吻合术泪囊摘除术睑部泪腺摘除术泪囊结膜囊吻合术鼻腔泪囊吻合术鼻泪道再通术泪道成形术耳部手术、外耳手术耳道异物取出术(深部)耳道异物取出术(浅部)耳息肉摘除术耳前瘘管切除术耳前瘘管感染切开引流术外耳道良性肿物切除术外耳道肿物活检术外耳道疖脓肿切开引流术中耳手术鼓膜置管术鼓膜切开术鼻、口、咽部手术- 41 -45、鼻部手术鼻外伤清创缝合术鼻骨骨折整复术鼻部分缺损修复术鼻腔异物取出术下鼻甲部分切除术中鼻甲部分切除术鼻前庭囊肿切除术鼻息肉摘除术鼻中隔矫正术鼻中隔血肿切开引流术隆鼻术隆鼻术后继发畸形矫正术6、口腔颌面普通手术乳牙拔除术前牙拔除术前磨牙拔除术磨牙拔除术庞大牙拔除术阻生牙拔除术拔牙创面搔刮术牙再植术- 42 -牙槽骨修整术唇颊沟加深术修复前软组织成型术阻生智齿龈瓣整形术牙槽突骨折固定术根端囊肿摘除术根尖切除术根尖搔刮术牙龈切除术牙冠延长术截根术分根术半牙切除术指导性牙周组织再生术松动牙根管内固定术口腔成形手术系带成形术口腔创伤手术口腔颌面软组织清创术7、呼吸体系手术喉及气管手术环甲膜穿刺术- 43 -环甲膜切开术气管切开术8、消化体系手术食管手术颈侧切开食道异物掏出术食管破碎修补术食管瘘清创术食管良性肿物切除术。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
摘要:
一、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定义与目的
二、医疗技术的分类
三、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的实施
四、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意义和作用
五、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挑战与应对策略
正文: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是一种对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进行管理的制度,旨在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病人的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的权益。
根据卫生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医疗技术分为三类,分别是第一类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和第三类医疗技术。
其中,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高、风险小、临床应用成熟的医疗技术;第二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较高、风险较小、需要严格控制的医疗技术;第三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较低、风险较大、需要严格管理的医疗技术。
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是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要求医疗机构在首次实施新技术或新项目时,必须进行论证、审核、质控和评估等全流程规范管理,以确保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降低病人的医疗风险。
同时,医疗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制度还要求医疗机构对新技术或新项目进行持续的监测和改进,以保证其安全有效。
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对于保障患者的安全和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和作
用。
一方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医疗机构的医疗技术行为,防止不合格的医疗技术对患者造成伤害;另一方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可以促进医疗机构的技术进步和创新,提高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
然而,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制度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例如如何平衡医疗技术的安全性和有效性,如何确定医疗技术的风险等级,如何处理医疗技术准入与临床实践的关系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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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建立医疗技术准入和管理制度,促进医学科学发展和医疗技术进步,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技术,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以诊断和治疗疾病为目的,对疾病作出判断和消除疾病、缓解病情、减轻痛苦、改善功能、延长生命、帮助患者恢复健康而采取的诊断、治疗措施。
第三条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四条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应当遵循科学、安全、规范、有效、经济、符合伦理的原则。
医疗机构开展医疗技术应当与其功能任务相适应,具有符合资质的专业技术人员、相应的设备、设施和质量控制体系,并遵守技术管理规范。
第五条国家建立医疗技术临床应用准入和管理制度,对医疗技术实行分类、分级管理。
第六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本辖区医疗技术临床
应用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章医疗技术分类分级管理
医疗技术分为三类:
第一类医疗技术是指安全性、有效性确切,医疗机构通过常规管理在临床应用中能确保其安全性、有效性的技术。
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由医疗机构根据功能、任务、技术能力实施严格管理。
第三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审核
对医务人员开展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能力技术审核,由医疗机构自行组织实施,也可以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第四章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
医疗机构应当有专门的部门负责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和第一类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工作。
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技术分级管理制度和保障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质量、安全的规章制度,建立医疗技术档案,对医疗技术定期进行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应用情况的评估。
医疗机构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立即停止该项医疗技术的临床应用,并向核发其《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一)该项医疗技术被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
(二)从事该项医疗技术主要专业技术人员或者关键设备、设施及其他辅助条件发生变化,不能正常临床应用;
(三)发生与该项医疗技术直接相关的严重不良后果;
(四)该项医疗技术存在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隐患;
(五)该项医疗技术存在伦理缺陷;
(六)该项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效果不确切;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出现第(一)、(二)款情形的,负责医疗机构诊疗科目登记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注销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的相应医疗技术登记,并向社会公告。
第五章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进行监督检查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进入工作现场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三)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改正违法违规行为。
医疗机构违反规定,未经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擅自在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四十七条的规定给予处罚。
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不予医疗机构诊疗科目项下医疗技术登记;已经准予登记的,应当及时撤销医疗技术登记:
(一)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过程中弄虚作假的;
(二)不符合相应卫生行政部门规划的;
(三)未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
(四)超出登记的诊疗科目范围的;
(五)医疗技术与其功能、任务不相适应的;
(六)虽通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但不再具备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条件的;
(七)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医疗机构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立即责令其改正;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医疗机构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员责任:
(一)临床应用卫生部废除或者禁止使用的医疗技术的;
(二)违反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擅自临床应用新的第三类医疗技术的;
(三)临床应用未经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
医疗技术的;
(四)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条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医疗技术临床应用情况的;
(五)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立即停止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的;
(六)未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四条规定重新申请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或者擅自临床应用需要重新进行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能力技术审核的医疗技术的;
(七)违反本办法其他规定的。
医疗机构准予医务人员超出其专业能力开展医疗技术给患者造成损害的,医疗机构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未经医疗机构批准,医务人员擅自临床应用医疗技术的,由医务人员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赔偿责任。
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在医疗技术临床应用过程中有违反《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和《人体器官移植条例》等法律、法规行为的,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