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费税法律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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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1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第41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2)

第三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2】消费税纳税环节(★★★)(P152)【考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4年)A.商场销售卷烟B.商场销售白酒C.商场销售金银首饰D.商场销售高档护肤品【答案】C【考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2014年)A.将自产的小汽车用于广告B.将自产的鞭炮赠送他人C.将自产的啤酒用于赞助D.将自产的钻石用于零售【答案】ABCD【解析】(1)选项ABC: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视同销售,在移送使用时缴纳消费税;(2)选项D: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在零售环节缴纳消费税。

【考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4年)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生产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1)选项A: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2)选项CD: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

【考题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行为中,不缴纳消费税的是()。

(2016年)A.首饰店零售金银首饰B.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C.外贸公司进口高档手表D.小汽车生产企业将自产小汽车奖励给优秀员工【答案】B【解析】烟草批发企业将卷烟销售给其他烟草批发企业,不缴纳消费税。

【考题5•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6年)A.甲电池厂生产销售电池B.丁百货公司零售钻石胸针C.丙首饰厂生产销售玉手镯D.乙超市零售啤酒【答案】ABC【解析】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仅限于“金银首饰、铂金首饰和钻石及钻石饰品”和“超豪华小汽车”,其他贵重首饰和珠宝玉石(如玉手镯),仍在生产环节(或者进口环节或者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在零售环节不征收消费税。

2024年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4年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随着现代经济的发展,各种税收制度在全球范围内逐渐实施并改革。

其中,增值税和消费税是比较主流的两种税收,也是国家税收征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下面将对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进行介绍。

增值税法律制度增值税的定义增值税(Value-added Tax,VAT)是指企业在生产流通和加工中,按照增值额向国家缴纳的一种税收。

增值税具有以下特点:•充当了货物和服务的最终消费者向政府纳税的桥梁,实际上是由消费者承担的;•有户内抵扣机制,企业可以在纳税时减少应纳增值税额度,防止多重征税;•与财政金融部门紧密相关,需要建立完善的税收征管系统。

增值税的征收范围增值税在国内范围内实行,主要征收涉及到商品生产、社会流通、进口货物和加工修理修配等领域。

从征收对象上来说,增值税将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两类。

•一般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17%;•小规模纳税人的增值税适用税率为3%。

此外,在不同领域具体税率也是不同的。

增值税的税收征管增值税的税收征管是指财政部门在企业生产、交易、结算等方面对企业的税收行为进行所需的监管和管理。

为了实现税收收入的充分调查、征收和监控,国家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税收征管机制和管理体系,并加强了纳税人的宣传教育和服务工作。

具体而言,增值税的税收征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督查、税务处分和执法行动;•税收信息采集、整理和利用;•税收统计分析和研究;•推进行政执法转向法律执法;•加强税收征纳政策宣传、教育和服务,引导纳税人遵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纳税义务。

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Consumption Tax)是指按照特定产品或特定行业的销售量、销售额或销售价准备,在生产、交易、服务等领域中收取的税收。

消费税的特点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实施范围窄,仅针对特定产品或特定行业;•较为专项,是政府干预市场的一种手段;•会增加产品价格,影响市场需求;•与出口退税有关。

消费税的征收范围消费税主要征收范围包括烟草、酒类、油品和豪华商品等生产领域。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 (2)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法律制度 (2)

1、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进口时从量计征消费税的是()A、红酒B、啤酒C、摄像机D、摩托车答案:B解析:啤酒进口时从量计征消费税,选项B正确,选项A从价计征,选项D从价计征,选项C不征消费税。

2、题干:某卷烟生产企业,某月初库存外购应税烟丝金额20万元,当月又外购应税烟丝金额50万元(不含增值税),月末库存烟丝金额10万元,其余被当月生产卷烟领用。

已知:烟丝适用的消费税税率为30%,则卷烟厂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A、15B、18C、6D、3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计算。

当期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买价=20+50-10=60(万元),当月准许扣除的外购烟丝已缴纳的消费税税额=60×30%=18(万元)。

3、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是()。

A、汽车厂销售雪地车B、手表厂销售高档手表C、珠宝店销售珍珠项链D、商场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答案:B解析:本题考核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1)雪地车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因此选项A不正确。

(2)高档手表应缴纳消费税,选项B正确。

(3)珍珠项链和木制一次性筷子属于应税消费品,但只在生产销售环节征收一次消费税,在批发零售环节不征;因此选项CD不正确。

4、题干: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委托加工收回的应税消费品的已纳税款可以扣除的是()A、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小汽车为原料生产的小汽车B、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的高档化妆品C、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金银首饰D、以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白酒为原料生产的白酒答案:B解析:(1)选项AD:“酒”“小汽车”“高档手表”和“游艇”等税目不涉及抵扣的问题。

(2)选项C:纳税人用委托加工收回的已税珠宝、玉石为原料生产的改在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在计税时一律不得扣除委托加工收回的珠宝、玉石原料的已纳消费税税款。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的定义消费税是一种针对商品和服务的税收,它是由购买者在消费时支付,然后由政府征收的一种税收。

消费税的目的是为了调节经济发展,鼓励人们节约资源,保护环境和减少不必要的消费。

消费税法律制度概述消费税法是指规定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使用等一系列法律条款的总称。

消费税律制度包括了关于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申报、纳税计算方式和税收返还的规定等。

目前,世界各国对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各不相同,但是大多数国家都将消费税列为了最重要的税种之一。

消费税也对国民经济的发展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作用消费税法律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税务法规,具有以下作用:1.调节经济发展。

消费税能够调节国家的消费水平和贸易平衡问题,对于国家经济的发展具有很大的作用。

2.保护环境。

通过对高能耗、高污染的产品征收更高的消费税,可以减少对环境的影响,保护生态环境,同时推动经济绿色化发展。

3.鼓励人们节约资源。

通过对一些能源减排、环保材料生产等行为给予减税或纳税优惠政策,鼓励人们更加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应用消费税律制度在每个国家都有其具体的应用,下面以中国税法为例来讲解。

中国消费税在2003年开始实施,目前主要的征税对象是烟草、酒类、汽车和燃油等。

其中,烟草和酒类的税率较高,汽车和燃油的税率相对较低。

与此同时,中国消费税律制度在纳税人、税目、税率、纳税申报、纳税计算方式和税收返还等方面也进行了详细规定。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未来随着经济全球化和科技发展的不断加速,未来的消费税法律制度也将面临新的挑战和机遇。

未来,消费税律制度将更偏向于绿色、可持续发展的方向,不断加强对能源、资源的税收管理,推广节能减排、减少废弃物的行为和消费模式。

此外,未来消费税律制度也将面临国际化的挑战,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国际间征税的协调将更加重要。

在国际协调方面,消费税律制度也需要进行不断的完善和发展。

结论消费税法律制度是一项非常重要的法律规定,它对国家经济发展、环境保护和资源节约等方面起到了很大的促进作用。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等

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等

第04讲消费税的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税目与税率等第二节消费税法律制度(★★★)一、纳税义务人及征税范围(★★★)(一)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纳税义务人。

【例题·单选题】下列单位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人的有()。

A.生产销售应税消费品(金银首饰除外)的单位B.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C.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D.受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单位『正确答案』D『答案解析』生产、委托加工、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选项D是代收代缴义务人。

(二)征税范围1.生产环节(1)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对外销售的,在销售时纳税。

(2)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

用于换取生产资料、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偿还债务,以及用于其他方面的(用于生产非应税消费品、在建工程、管理部门、非生产机构、提供劳务、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在移送使用时纳税。

(3)工业企业以外的单位和个人的下列行为视为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行为,按规定征收消费税:将外购的消费税非应税消费品以消费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将外购的消费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例题·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情形中,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A.卷烟厂将自产的卷烟用于个人消费B.化妆品厂将自产的高档化妆品赠送给客户C.酒厂将自产的啤酒赞助啤酒节D.地板厂将自产的实木地板用于办公室装修E.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正确答案』ABCD『答案解析』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因此卷烟厂用于连续生产卷烟的自产烟丝不纳税。

【例题·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甲酒厂发生的下列业务中,不应缴纳消费税的有()。

A.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奖励职工B.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馈赠客户C.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连续加工低度白酒D.以自产低度白酒用于市场推广『正确答案』C『答案解析』选项C,以自产高度白酒用于连续加工低度白酒,属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不纳税。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增值税和消费税是中国税制中的两种主要税种,它们的法律制度对于国家宏观调控、经济发展和财政收入都有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本文将详细介绍增值税和消费税的法律制度,包括其法律依据、税率、征税范围、纳税人义务和税收管理等方面。

一、增值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增值税法律依据主要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2016年5月1日起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法实施条例》和细则,以及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一系列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增值税的税率包括17%、13%、9%和6%,其中17%适用于一般纳税人,13%适用于餐饮业、交通运输业等部分行业,9%适用于小微企业,6%适用于部分生活必需品。

3.征税范围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包括货物和应税服务的交易额、进口货物的增值税、应税行为的价款等。

同时,增值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免税、减免税、简易征收等政策,比如,文化艺术、教育、医疗等非营利企业可享受免税待遇。

4.纳税人义务中国的增值税纳税人包括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其中一般纳税人的纳税义务更为重大。

纳税人应按规定申报、缴纳增值税,并提供税务机关要求的各类资料、票据等,如实反映纳税情况。

同时,纳税人应将增值税打入国库,并遵守国家税法、税务机关的各项规定。

5.税收管理中国的增值税税收管理主要由税务机关负责。

税务机关应按照法律规定和政策要求,规范纳税人的申报、缴款、清算、退税等纳税行为。

同时,税务机关也应加强对逃税、偷税、骗税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和打击力度,保障税收秩序的正常运行。

二、消费税法律制度1.法律依据中国的消费税法律依据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法》及其实施条例、财政部等有关部门的规定和通知。

2.税率中国的消费税税率依照不同的消费品种类有所区别,比如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等各有不同的税率。

同时,消费税也规定了一系列减免税、豁免税等政策,以鼓励节约资源和环保等行为。

3.征税范围消费税的征税范围主要包括烟草制品、酒类、汽车、化妆品、珠宝首饰、高档手表等消费品。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基础(消费税法律制度)

4、视同销售
(1)纳税人将自己生产的应税消费品无偿赠 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 送他人的,按同类产品“当月”(或者最近时 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期)的平均销售价格确定。 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2)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 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 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作为计税依据计算征收消费税。
–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 成本利润率)
消费税税率) 消费税税率)
(2)委托加工
–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 =(材料成本
税税率) 税税率)
(3)进口
–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 组成计税价格=(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关税完税价格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 中,实行从价定率与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 税方法的有( 税方法的有( )。 A、烟丝 B、卷烟 C、粮食白酒 D、薯类白酒 答案: 答案:BCD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 某酒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2005年4月销售粮食白 4000斤 取得销售收入14040 14040元 含增值税)。 )。已 酒4000斤,取得销售收入14040元(含增值税)。已 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 0.5元 知粮食白酒消费税定额税率为0.5元/斤,比例税率为 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该酒厂 25%。该酒厂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为( )元。 2006年 (2006年) B、 A、6229.92 B、5510 D、 C、5000 D、4000 答案: 答案:C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 解析:本题考核的是消费税的复合计税方式,该酒厂 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 17%) 25% %)× 4月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14040/(1+17%)×25% 4000×0.5=5000元 +4000×0.5=5000元。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 (二)纳税人分类 分为:小规模纳税人、一般纳税人、
1.小规模纳税人认定标准:
▪ (1)货物生产及提供应税劳务(或以其为主)的,年 销售额50万以下。
➢ 【注释】以其为主:货物生产及提供应税劳务销售额占应 税销售额50%以上。
▪ (2)其他纳税人,年销售额80万元以下。 ➢ 【注意】小规模纳税人会计核算健全,能够准确提供税务
➢ 7.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 (1)货物期货(含商品期货和贵金属期货),在期货 的实物交割环节征收增值税。
▪ (2)银行销售金银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 (3)典当业的死当物品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
售寄售物品的业务,征收增值税。
▪ (4)缝纫业务
➢ 7.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规定
▪ (5)电力公司向发电企业收取的过网费 ▪ (6)基本建设单位和从事建筑安装业务的企业附设的
3 、营改增(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1)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2)提供交通运输业服务,税率为11%。 (3)提供现代服务业服务(有形动产租赁服务除
外),税率为6%。 (4)邮电通信业服务业务6%,销售业务11%。
四、增值税应税额计算
➢ (一)一般纳税人应纳税额计算
应纳税额=当期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
A.某建材商店在销售建材同时又为其他客户提供装饰劳务
B.某汽车制造公司在销售汽车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修理劳务
C.某塑钢门窗销售商店在销售门窗同时又为该客户提供安装 服务
D.某电信局为客户提供电话安装服务同时又销售所安装电话 机
➢ 【答案】C
➢ 【解析】(1)选项A:属于兼营行为;(2)选项B:销售 汽车、修理汽车均缴纳增值税,不属于混合销售行为; (3)选项C: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商店的主营业务一 并缴纳增值税;(4)选项D:属于混合销售行为,根据电 信局的主营业务一并缴纳营业税。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消费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消费税暂行条例的有效实施,维护国家税收秩序,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消费税,是指国家依法对生产、进口、销售特定涉税消费品实行的一种税收。

第三条消费税的征收对象包括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等具有征税义务的主体。

第四条消费税的计税依据是依法确定的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或数量。

第五条消费税的税率由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在法定范围内确定,并报批上级税务主管部门备案。

第六条消费税的征收、管理以及纳税义务的履行遵循公平、公正、透明和便利原则。

第二章消费税的征收第七条消费税的征收方式包括按销售额计税和按数量计税两种。

具体计税方式由国家税务主管部门根据涉税消费品的特点和需求确定。

第八条对于应税消费品的生产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销售时向购买者收取消费税,并及时缴纳给税务主管部门。

第九条对于应税消费品的进口商,应当按照规定在进口时向海关缴纳消费税,并完成相关报关手续。

第十条对于应税消费品的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在销售时向购买者收取消费税,并及时缴纳给税务主管部门。

第十一条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保留与涉税消费品相关的销售凭证、进口凭证和进口商品清单等相关记录和资料,接受税务主管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十二条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应当按照规定为购买者开具消费税专用发票,并在销售凭证、进口凭证和进口商品清单上注明相关消费税信息。

第三章消费税的管理第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税务总局负责消费税的具体管理工作,具体职责由国家税务主管部门确定。

第十四条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消费税管理制度,完善税收征管系统,加强对于应税消费品的监督检查,确保税收收入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第十五条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与海关、工商等部门的协作,开展联合执法,共同打击偷漏税行为,保障税收征收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第十六条国家税务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生产者、进口商、销售者的宣传培训工作,提高其对消费税政策和法规的了解和落实水平。

消费税法律制度34

消费税法律制度34

【考题1•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应税消费品的是()。

(2013年)A.高档西服B.汽油C.电冰箱D.电视机【答案】B【考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3年)A.柴油B.摩托车C.珠宝玉石D.烟丝【答案】ABCD【考题3•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4年)A.电动汽车C.调味料酒D.农用拖拉机【答案】B【考题4•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有()。

(2015年)A.电动汽车B.汽油C.烟丝D.啤酒【答案】BCD【解析】电动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考题5•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5年)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B.爆竹C.礼花弹D.组合烟花【答案】A【解析】(1)选项A:体育上用的发令纸、鞭炮药引线,不征收消费税;(2)选项BCD:应按“鞭炮、焰火”税目征收消费税。

【考题6•判断题】购进中轻型商用客车整车改装生产的汽车,不征收消费税。

()(2015年)【答案】×【考题7•判断题】企业加工生产的宝石坯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015年)【答案】×【解析】(1)宝石坯是经采掘、打磨、初级加工的珠宝玉石半成品,属于应税消费品;(2)宝石坯不属于在商业零售环节征收消费税的“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应按照规定在进口环节、生产销售环节以及委托加工环节征收消费税。

【考题8•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不属于消费税征收范围的是()。

(2018年)A.啤酒C.电脑D.电池【答案】C【解析】电脑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考题9•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2018年)A.葡萄酒B.果木酒C.药酒D.调味料酒【答案】D【解析】消费税“酒”税目的相关规定:(1)酒,包括白酒、黄酒、啤酒和其他酒;(2)调味料酒不征收消费税;(3)对饮食业、商业、娱乐业举办的啤酒屋(啤酒坊)利用啤酒生产设备生产的啤酒,应当征收消费税。

消费税

消费税

五、消费税的立法精神(意义和作用) 消费税的立法主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和 消费政策,以及强化消费税作为国家对经济进行宏观 调控手段的特征。具体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2、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3、稳定财政收入,保持原有负担 4、调节支付能力,缓解分配不公
(五)消费税的立法精神(意义和作用) 1、体现消费政策,调整产业结构 消费税的立法要集中体现国家的产业政策 和消费政策。如:为了抑制对人体健康不利或 者是过度消费会对人体有害的消费品的生产, 将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列入征税范围; 为了调节特殊消费,将摩托车、小汽车、贵重 首饰及珠宝玉石、游艇、高尔夫球及球具等列 入征税范围;为了节约一次性能源,限制过量 消费,将汽油、轮胎列入征税范围。
四、消费税的特征 一般来说,消费税的征税对象主要是与居 民消费相关的最终消费品和消费行为。与其他 税种比较,消费税具有如下几个特点: 1、征收项目的选择性 2、征收环节的单一性 3、税率设计的差异性 4、征收目的的调控性 5、税收负担的转嫁性
四、消费税的特征 1、征收项目的选择性 各国目前征收的消费税实际上都属于对特定消 费品或消费行为征收的税种。尽管各国的征税范围 宽窄有别,但都是在人们普遍消费的大量消费品中或 消费行为中有选择地确定若干征税项目,在税法中列 举征税。我国消费税目前主要包括了特殊消费品、 奢侈品、高能耗消费品、不可再生的资源消费品和 税基宽广、消费普遍、不影响人民群众生活水平,但 又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普通消费品,共计有14个税目。
2、正确引导消费,抑制超前消费 目前我国正处于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总体 财力还比较有限,个人的生活水平还不够宽裕, 需要在政策上正确引导人们的消费方向。在消 费税立法过程中,对人们日常消费的基本生活 用品和企业正常的生产消费物品不征收消费税, 只对目前属于奢侈品或超前消费的物品以及其 他非基本生产用品征收消费税,特别是对其中 的某些消费品如烟、酒、高档次的汽车、高档 手表等适用较高的税率,加重调节,增加购买者 (消费者)的负担,适当抑制高水平或超前的消 费。

消费税法律制度、关税-习题答案与解析 (2)

消费税法律制度、关税-习题答案与解析 (2)

第四章消费税法律制度及第六章关税等一、单项选择题1.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汽车轮胎B.食用酒精C.铂金首饰D.体育上用的发令纸【答案】C【解析】选项ABD均不属于消费税的征税范围。

2.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适用定额税率征收消费税的是()。

A.高档化妆品B.金银首饰C.卷烟D.成品油【答案】D【解析】啤酒、黄酒、成品油的消费税实行从量定额征收,适用定额税率。

3.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征消费税的是()。

A.用于无偿赠送的应税消费品B.用于集体福利的应税消费品C.用于换取生产资料的应税消费品D.用于连续生产非应税消费品的应税消费品【答案】C【解析】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4.2018年10月甲公司进口一批小汽车,海关审定的关税完税价格为100万元,缴纳关税20万元,已知小汽车消费税税率为25%,甲公司当月进口小汽车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A.(100+20)×25%=30(万元)B.(100+20)÷(1-25%)×25%=40(万元)C.100×25%=25(万元)D.100÷(1-25%)×25%=33.33(万元)【答案】B【解析】甲公司应纳消费税=(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消费税税率)×消费税税率=(100+20)÷(1-25%)×25%=40(万元)。

5.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不准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A.以外购已税小汽车生产小汽车B.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C.以外购已税杆头生产高尔夫球杆D.以外购已税石脑油生产成品油【答案】A【解析】已税“小汽车”用于连续生产的,不涉及消费税抵扣的问题。

第42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

第42讲_消费税法律制度(3)

第三单元消费税法律制度【考点3】消费税计税依据(★★★)(P160)4.特殊情况下销售额和销售数量的确定(1)非独立核算门市部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按“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考题1·单选题】甲化妆品厂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下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

2013年2月将生产的高档化妆品一批移交门市部零售,门市部取得含增值税销售额113万元,该批化妆品的出库价为90万元。

已知,甲化妆品厂生产的高档化妆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15%,甲化妆品厂该笔业务应缴纳消费税税额的下列计算中,正确的是()。

(2013年改)A.90×15%=13.5(万元)B.113×15%=16.95(万元)C.113÷(1+13%)×15%=15(万元)D.113÷(1+13%)÷(1-15%)×15%=17.65(万元)【答案】C【解析】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甲化妆品厂该笔业务应缴纳的消费税税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消费税比例税率=113÷(1+13%)×15%=15(万元)。

【提示】此处真题改编,老师仅针对已知条件中的数值部分进行了修改。

【考题2·判断题】纳税人通过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销售的自产应税消费品,应当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者销售数量征收消费税。

()(2014年)【答案】√(2)“换、抵、投”纳税人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换投抵”)的应税消费品,应当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案例】甲企业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主要从事小汽车的制造和销售业务,2019年10月将自产的20辆小汽车对外投资,小汽车生产成本10万元/辆,甲企业同类小汽车不含增值税最高销售价格16万元/辆,平均销售价格15万元/辆、最低销售价格为14万元/辆。

2022经济法第四章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2022经济法第四章第三节消费税法律制度

您的姓名:[填空题]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 1. 某化妆品厂2022 年7 月销售化妆品取得含税收入45.2 万元,收取手续费1.5 万元;另取得逾期包装物押金收入1 万元。

已知,增值税税率为13%,消费税税率为30%。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该化妆品厂本月应缴纳消费税的计算中,正确的是() [单选题]A. 45.2×30%=13.56(万元)B . 45.2÷(1+13%)×30%=12(万元)C .(45.2+1.5)÷(1+13%)×30%=12.4(万元)D .(45.2+1.5+1)÷(1+13%)×30%=12.66(万元)(正确答案)2. 2.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不属于消费税纳税义务人的是()。

[单选题]A.高档化妆品进口商B .鞭炮批发商(正确答案)C .钻石零售商D .卷烟生产商3. 3. 某筷子生产企业为增值税普通纳税人,2022 年11 月取得不含税销售额如下:销售烫花木制筷子15 万元;销售竹制筷子18 万元;销售木制一次性筷子12 万元。

此外,没收逾期未退还的木制一次性筷子包装物押金0 .23 万元, 已知木制一次性筷子合用的消费税税率为5% 。

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万元。

[单选题]A. 0.61(正确答案)C .1.36D .2.264. 4. 某百货商场为增值税普通纳税人,本月以一批金银首饰抵偿6 个月以前购进某批洗衣机的欠款。

所欠款项价税合计234000 元。

该批金银首饰的成本为140000 元, 若按同类商品的平均价格计算,该批金银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190000 元;若按同类产品的最高销售价格计算,该批首饰的不含税价格为220000 元。

已知:金银首饰的消费税税率为5%,则该企业应缴纳的消费税为()元。

[单选题]A. 0B .9500C .10000D .11000(正确答案)5. 5. 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企业发生的下列经营行为中,外购应税消费品已纳消费税税额不许从应纳消费税税额中扣除的是() [单选题]A. 以外购已税白酒生产白酒(正确答案)B . 以外购已税烟丝生产卷烟C . 以外购已税高档化妆品为原料生产高档化妆品D . 以外购已税实木地板为原料生产实木地板6. 6. 甲公司是一家化妆品生产企业,属于增值税普通纳税人,2022 年3 月,该厂销售高档化妆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100 万元,销售普通护肤护发产品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收入80 万元,将化妆品与护肤护发产品组成礼盒成套销售,取得不含增值税销售额50 万元, 已知化妆品的消费税税率为15%,则该企业当月应纳消费税税额为()万元。

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六章-增值税和消费税法律制度

增值税法律制度一、征收范围:一般销售、提供劳务、进口(一)一般销售:转让无形资产、不动产之外的有形动产(二)特殊应税项目1、期货交割环节2、银行销售金银业务3、死当物品4、集邮产品的生产、调拨5、邮政部门以外其他单位发行报刊6、未经批准从事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转让的7、印刷企业接受委托自行购买纸张,印刷图书、报纸和杂志8、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受托方的(三)特殊非应税项目1、邮政部门销售集邮产品和发行报刊2、未经加工的天然水3、体育彩票4、未经批准的融资租赁业务,所有权未转让的5、受托开发软件产品,著作权属于委托方或属于双方共有的二、销项额的确定1、价外费用包括:手续费、补贴、返还利润、违约金、滞纳金、赔偿金、代收款项、代垫款项、包装费、储备费、装卸费2、含税销售收入一般有:普通发票、零售价格、支付的各种费用3、酒类产品中:啤酒、黄酒包装物按是否逾期征收增值税,逾期的包装物押金为含税收入,需换算成不含税收入,税率按主货物适用税率;白酒的包装物一律征收增值税4、所有的代缴、代收、代办的费用均不能计入销售额中5、当期的确定:1)直接收款方式---取得销售款项或者取得销售凭据的当天2)托收承付或委托银行收款---发货并办妥托收手续的当天3)赊销和分期收款方式---合同约定的日期,如没约定,为发货当天4)预收款方式---发货当天,但生产工期超过12个月的,为收到预收款或者合同约定的收款日期5)劳务---提供劳务同时收讫销售款或取得销售凭据的当天6)视同销售---货物移送当天6、纳税期限:1、3、5、10、15天的,自期满之日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15日内申报并结清上月税款;1个月和1季度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7、混合销售---是指一项销售既涉及货物又涉及非增值税应税劳务的情形;分为两类:增值税混合销售和营业税混合销售;税务处理按主业来判断,即以谁为主,交谁的税8、兼营非增值税项目---在销售和提供应税劳务的同时,还从事非应税劳务,且二者之间无从属关系;税务处理为分别核算,各自交税三、进项税额的确定:(一)四类可抵扣的情形1、从销售方取得的增值税发票上注明的增值税额2、从海关取得的完税凭证上注明的增值税税额3、外购免税农产品:(买价+烟叶税)*13% 买价---收购发票上注明的价款4、支付的运输费用:(运输费用+建设基金)*7%(二)不得抵扣的项目:1、小规模、简易办法不得抵扣进项税2、用于不得抵扣进项税项目的运输费用也不得抵扣3、实际成本=买价+运费+保险费+其他相关费用4、运输费用的抵扣额=支付的运输费用*7%5、库存商品的账面价值为不含税价格,如果库存商品为农产品,要换算成买价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即农产品账面价值/(1-13%)*13%;其中包含的运输费用为已抵扣进项税的价格,要换算成支付的运输费用计算可抵扣的进项税,即运输费用账面价值/(1-7%)*7%(三)进项税抵扣时限:一般纳税人为专用发票开具之日起90天内认证;进口货物为取得完税凭证之日起90天四、小规模纳税人和一般纳税人1、应纳税款 = 不含税销售额*3% = 含税销售额/(1+3%)*3%2、生产型企业:年销售额在50万元以下;批发、零售企业:年销售额在80万元以下3、纳税人一经认定人一般纳税人后,不得转为小规模纳税人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按销售额计算增值税,并不得抵扣进项税额:1)一般纳税人会计核算不健全,或者不能提供准确税务资料的2)纳税人的销售额超过小规模纳税人标准,未申请办理一般纳税人认定手续的五、简易办法:2%、4%、6%1、4%的项目: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行死当物品;免税商店零售的免税品2、6%的项目:县级以上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建筑和建筑材料所有的砂、土、石料;自来水;商品混凝土六、已使用过的物品和固定资产及旧货注意:1、销售自己使用过的应征消费税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照4%减半征收增值税,如果售价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消费税法

消费税法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第三节 消费税税目和税率
一、消费税税目
• 按照《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2014年12 月调整后,确定征收消费税的只有烟、酒 、化妆品等15个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 划分若干子目。消费税属于价内税,一般 在应税消费品的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环 节缴纳。
税法 第 3章 消费税法
二、消费税税率 根据我国现行的消费税制度,消费税实行比例税率 、定额税率两种形式,以适应不同应税消费品的实际情 况。基于用量大、计量单位规范、同类产品价格差异不 大的考虑,我国消费税法对黄酒、啤酒和成品油实行定 额税率;而对于大多数消费品则选择税价联动的比例税 率;对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则实行复合税率。 (1) 甲类卷烟,即每标准条(200支,下同)调拨价格 在70元(不含增值税)以上(含70元)的卷烟,生产环 节(含进口)的税率为56%,加0.003元/支。 (2) 乙类卷烟,即每标准条调拨价格在70元(不含增值 税)以下的卷烟,生产环节(含进口)的税率为36%, 加0.003元/支。
消费税法
三、复合计税方法的计税依据 1.从价从量复合计征 应纳消费税税额=应税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应税销售额×比例税率 生产销售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 额计税依据为实际销售数量。进口、委托加工、 自产自用卷烟、粮食白酒、薯类白酒从量定额计 税依据分别为海关核定的进口征税数量、委托方 收回数量、移送使用数量。 同时,为防止白酒行业利用关联交易实现避 税的目的,法律规定了白酒生产企业销售给销售 企业的白酒消费税的计税价格不得低于销售单位 最终零售价的70%。如果低于这一比例,税务机关 将进行核定征收。
第五节 消费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在确定了消费税的计税依据和相应的适用税 率后,就可以计算纳税人的应纳消费税税额。根 据《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实行从价定 率、从量定额,或者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复合计 税(以下简称复合计税)的办法计算应纳税额。 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现行从价定率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 (3-5) 现行从量定额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数量 ×定额税率 (3-6) 实行复合计税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销售额× 比例税率+销售数量×定额税率 (3-7)

消费税法律制度35

消费税法律制度35

2.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应当分别核算不同税率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销售数量;未分别核算销售额、销售数量的,或者将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从高适用税率。

【例题1·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采用从量计征办法计缴消费税的有()。

(2018年)A.黄酒B.葡萄酒C.啤酒D.药酒【答案】AC【解析】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应税消费品有:啤酒、黄酒、成品油。

【例题2·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有()。

(2018年)A.雪茄烟B.卷烟C.黄酒D.白酒【答案】BD【解析】(1)实行从量定额与从价定率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限于卷烟、白酒,选项BD应选。

(2)实行从量定额办法计征消费税的,限于啤酒、黄酒(选项C)、成品油。

(3)其他应税消费品(例如,雪茄烟),实行从价定率办法计征消费税。

【例题3·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应税消费品中,实行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的有()。

(2017年)A.电池B.涂料C.柴油D.黄酒【答案】CD【例题4·单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消费品中,实行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的是()。

(2017年)A.啤酒B.汽油C.卷烟D.高档手表【答案】C【解析】选项B:汽油属于成品油,从量定额计征消费税。

【例题5·判断题】雪茄烟适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征收消费税。

()(2017年)【答案】×【解析】消费税税目“烟”,包括3个子目:(1)卷烟;(2)雪茄烟;(3)烟丝。

其中,只有卷烟采用从价定率和从量定额相结合的复合计征办法,雪茄烟和烟丝均为从价计征。

【例题6·多选题】根据消费税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各项中,实行从价计征消费税的有()。

经济法第0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经济法第0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高频考点一:增值税征税范围情形具体规定销售货物境内有偿转让货物的所有权。

货物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加工、修理修配【提示】单位或个体工商户聘用的员工为本单位或雇主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不包括在内。

进口进口环节征收增值税。

交通运输陆路运输、水路运输、航空运输、管道运输。

【提示】以下业务均属“交通运输”:①水路运输的程租、期租业务,以及航空运输的湿租业务;②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出租车的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③无运输工具承运业务。

邮政服务包括函件、包裹等邮件寄递,邮票发行、报刊发行,邮政汇兑,机要通信,盲人读物,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业务活动。

电信服务基础电信服务+增值电信服务建筑服务工程、安装、修缮、装饰等。

金融服务贷款服务、直接收费、保险、金融商品转让等。

【提示】①融资性售后回租、罚息、贴现等业务取得的收入,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②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保底利润,按“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销售服务现代服务研发和技术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文化创意服务、物流辅助服务、租赁服务、鉴证咨询服务、广播影视服务、商务辅助服务等。

【提示】租赁服务的形式包括融资性租赁和经营性租赁。

①将不动产或飞机、车辆等的广告位出租用于发布广告属于经营租赁;②车辆停放服务、道路通行服务等按照“不动产经营租赁服务”缴纳增值税。

生活服务文化体育、教育医疗、旅游娱乐、餐饮住宿、居民日常等服务。

销售无形资产转让无形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销售不动产转让不动产所有权【提示】转让建筑物或构筑物时一并转让其所占土地的使用权的,按照销售不动产缴纳增值税。

高频考点二:视同销售1.传统(8类)委托代销和销售代销产品(2类);机构间转移(同一市县除外)(1类);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增值税应税项目、职工福利或个人消费(2类);自产、委托加工、外购货物用于投资、分配股利、赠送(3类);【提示】视同销售的原因:①所有权发生变化;②转移到了非增值税领域,链条中断;③堵塞管理漏洞。

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4章 增值税、消费税法律制度

第四章税法概述及货物和劳务税法律制度一:税收法律关系主体征税主体代表国家行使征税职责的税务机关和海关。

纳税主体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义务所共同指向的对象,也就是征税对象。

内容主体所享受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是税收法律关系中最实质的东西,也是税法的核心。

二:税法要素税法要素要点纳税人纳税人是指依法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征税对象(1)征税对象又称课税对象,是纳税的客体。

(2)征税对象是区别不同税种的重要标志。

(3)税目是征税对象的具体化。

税率税率主要有比例税率、累进税率和定额税率。

计税依据(1)一般有两种:一是从价计征,二是从量计征。

(2)从价计征,是以计税金额为计税依据,计税金额是指征税对象的数量乘以计税价格的数额。

(3)从量计征,是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体积、数量等为计税依据。

纳税环节纳税环节主要是指税法规定的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纳税期限纳税期限是指纳税人的纳税义务发生后应依法缴纳税款的期限。

包括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和缴库期限。

纳税地点纳税地点是指根据各税种的纳税环节和有利于对税款的源泉控制而规定的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申报缴纳税款的地方。

税收优惠主要包括以下内容:减税和免税、起征点、免征额。

法律责任税法中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三:增值税纳税人和扣缴义务人(一)纳税人与扣缴义务人分类要点纳税人(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货物或者加工、修理修配的劳务(以下简称“劳务”),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以及进口货物的单位和个人,为增值税的纳税人。

(2)单位以承包、承租、挂靠方式经营的,承包人、承租人、挂靠人(以下统称“承包人”)以发包人、出租人、被挂靠人(以下统称“发包人”)名义对外经营并由发包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的,以该发包人为纳税人。

否则,以承包人为纳税人。

(3)资管产品运营过程中发生的增值税应税行为,以资管产品管理人为增值税纳税人。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律制度消费税是指对生产和进口国内的各种消费品和劳务征收的税费。

消费税法律制度是指在现行法律体系内,对消费税的征收、管理和维护进行相关规定的法律制度。

消费税法规的历史我国在1950年代曾经试行过商品及服务税和奢侈消费税。

1984年,国务院提议将商品及服务税改为消费税,并在1985年实行。

1994年出台《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确立了我国的消费税法规和管理制度。

2009年,我国将消费税改为增值税,但仍然对烟草、酒类、汽车等商品实行额外的消费税征收。

消费税的征收与管理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生产和进口的各种消费品和劳务。

消费税法规规定了税率、税额的计算方法,以及征税对象的申报、核对、征收和纳税等程序。

征收比率是指消费税的税率。

2018年1月1日起,我国实行了新的消费税税率,针对汽车、海上救助机构等13类商品的消费税率进行了调整。

对于普通乘用汽车,消费税率从10%下调至8%。

对于超过1.5升排量的乘用车,税率则调整为13%。

此外,消费税暂行条例还规定了特定消费品包括烟草、酒类等的税率。

征税对象是指依法应当征收消费税的生产经营者或进口者。

消费税暂行条例规定,消费税征收对象应当自行核算、申报、纳税。

如有义务抵税或者减税的,还应当及时办理相应的手续。

此外,对于特定的高消费品,还有可能对消费者进行征税。

消费税的作用消费税的主要作用是通过对消费品的征税,推动消费贡献对国家财政收入的提升,并调控消费结构。

消费税还可以促进国民经济发展,加速工业结构调整,增强出口竞争力,改善环境、保护资源等方面的作用。

由于消费税的税率水平和征收范围的不同,不同国家和地区在消费税方面存在明显差异。

例如瑞典、芬兰等国家实行相对较高的消费税税率,而美国、日本等国家则相对较低。

消费税法律制度的改革思路消费税法律制度改革应当围绕着深化税制改革、统一税制、提高征管效能、完善征纳体制、调整税率结构等方面展开。

其中需要重点关注以下方面:•加强征税常态化建设,提高纳税人合规性;•针对特定高消费品实行精准征税;•对中小微企业等创新型企业加大税收优惠;•优化财务管理,提高征管效能;•通过税收调节手段,加速调整消费结构、降低污染和资源消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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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题二消费税法律制度
一、消费税的概念(了解)
消费税是对我国境内从事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就其销售额或销售数量,在特定环节征收的一种税。

二、消费税的特点(了解)
1.征税范围具有选择性;
2.征税环节具有单一性
3.税率设计具有灵活性、差别性
4.征收办法具有多样性
5.税款征收具有重叠性
6.税负具有转嫁性
三、消费税的纳税人(熟悉)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规定的消费品的单位和个人,以及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为消费税的纳税人。

“国务院确定的销售规定的消费品的其他单位和个人”是指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铂金首饰的零售商以及卷烟的批发商等。

四、消费税的征收范围(熟悉)
1.烟:具体包括卷烟、雪茄烟、烟丝。

2.酒及酒精。

包括粮食白酒、薯类白酒、黄酒、啤酒、其他酒、酒精。

3.化妆品;
4.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
5.鞭炮、焰火;
6.成品油;
7.汽车轮胎;子午线轮胎不征收消费税。

8.摩托车。

包括轻便摩托车和摩托车两大类。

9.小汽车;
10.高尔夫球及球具;
11.高档手表;不含增值税销售价格每只在10000元(含)以上的各类手表
12.游艇;
13.木制一次性筷子;
14.实木地板。

【例题·单选题】下列货物不属于消费税征税范围的是()
A.高档裘皮大衣
B.化妆品
C.烟丝
D.啤酒
[答疑编号000501]
【答案】A
【例题·单选题】下列征税项目中,应当征收消费税的是()
A.农副产品
B.电冰箱
C.珠宝玉石
D.计算机
[答疑编号000502]【答案】C
五、纳税环节——生产、进口、零售、批发环节
六、消费税的税率
1.同时采用定额税率和比例税率(复合征税)的应税消费品
卷烟、白酒
2.采用定额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啤酒、黄酒、成品油
3.采用比例税率的应税消费品
从高适用税率的情形:(1)纳税人兼营不同税率的应税消费品,未分别核算的,按最高税率征税;(2)纳税人将应税消费品与非应税消费品以及适用税率不同的应税消费品组成成套消费品销售的,应根据组合产制品的销售金额按应税消费品中适用最高税率的消费品税率征税。

【例题·单选题】消费税采用从价定率、从量定额和复合税率三种形式,下述应税消费品适用复合税率的是()
A.汽车
B.鞭炮
C.卷烟
D.汽油
[答疑编号000503]
【答案】C
【例题·多选题】消费税分别采用()的计征方法
A.从价定率
B.从量定额
C.从价定额
D.从量定额和从价定率相结合
[答疑编号000504]
【答案】ABD
七、消费税的计税依据(重点掌握)
(一)销售数量的规定
1.销售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销售数量;
2.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为应税消费品的移送使用数量;
3.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为纳税人收回的应税消费品数量;
4.进口应税消费品的,为海关核定的应税消费品进口征税数量。

(二)销售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
指纳税人销售应税消费品向购买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

销售额中不包括:
(1)应向购买方收取的增值税税款;
(2)同时符合一定条件的代垫用费。

①承运部门的运费发票开具给购买方的;
②纳税人将该项发票转交给购买方的。

(3)同时符合以下条件代为收取的政府性基金或者行政事业性收费:
①由国务院或者财政部批准设立的政府性基金,由国务院或者省级人民政府及其财政、价格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行政事业性收费;
②收取时开具省级以上财政部门印制的财政票据;
③所收款项全额上缴财政。

如果在销售额中含增值税,如何将含增值税的销售额换成不含增值税销售额。

包装物销售、押金征税的规定与增值税相同:
(1)应税消费品连同包装物销售的,无论包装物是否单独计价,也无论在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收消费税。

(2)如果包装物不作价随同产品销售,而是收取押金,此项押金则不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中征税。

但逾期包装物押金应并入应税消费品的销售额,按应税消费品适用税率征收消费税。

(3)对既作价随同应税消费品销售,又另外收取押金的包装物押金,逾期不再退还的包装物押金也应该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特殊规定:
(1)自设非独立核算门市部计税的规定
按门市部对外销售价格计税。

(2)纳税人自产的应税消费品用于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方面,应按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

【例题·多选题】下列情形的应税消费品,按照现行消费税法的有关规定,应以纳税人同类应税消费品的最高销售价格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的有()
A.用于抵债的应税消费品
B.用于馈赠的应税消费品
C.用于对外投资入股的应税消费品
D.用于换取消费资料的应税消费品
[答疑编号000505]
【答案】ACD
(三)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它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1)有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的,按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2)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自产自用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从价定率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消费税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比例税率
组成计税价格×(1-消费税税率)=成本+利润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l-消费税比例税率)
【例题·多选题】某化妆品厂(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将新试产的一批化妆品用于职工福利,该产品没有同类产品价格,已知该批产品的成本为10000元,成本利润率为5%,消费税税率为30%,下列表述中正确的有()
A.该笔业务增值税销项税额2550元
B.该笔业务应纳消费税4500元
C.该笔业务缴纳消费税,不缴纳增值税
D.该笔业务应缴纳营业税
[答疑编号000506]
【答案】AB
【解析】销售额=(成本+利润)÷(l-消费税比例税率)=(10000+10000×5%)÷(l-30%)=15000元;增值税销项税额=15000*17%=2550元;应纳消费税=15000*30%=4500元。

(四)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计税价格
委托加工指的是委托方提供原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的行为属于委托加工行为。

注意假委托加工的情形。

委托加工计税价格的确定:
①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计算纳税。

②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从价定率: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l-消费税比例税率)
复合计税: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材料成本”是指委托方所提供加工材料的实际成本,不包括增值税税款。

【例题·单选题】下列情况属于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是()
A.由受托方提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B.由受托方以委托方名义购进原材料生产的应税消费品
C.受托方先将原材料卖给委托方,然后再接受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D.由委托方提供原材料和主要材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材料加工的应税消费品
[答疑编号000507]
【答案】D
【例题·单选题】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首先应该按照()来确定。

A.按照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B.按照委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C.按照中间人同类消费品的销售价格
D.按照组成计税价格
[答疑编号000508]
【答案】A
【例题·多选题】纳税人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如果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应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应纳税额,计算公式为()
A.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比例税率)
B.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比例税率)
C.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工+消费税比例税率)
D.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委托加工数量×定额税率)÷(1-消费税比例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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