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务处常规工作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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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务处常规工作流程

一、专业设置及建设

1、新专业申报及建设

教务处下发新专业申报通知→二级学院制订专业发展规划→二级学院将拟申报专业材料报教务处汇总→ 专业建设委员会审核、拟出新增专业并报院长办公会→二级学院进行专业调研,准备申报材料→二级学院审议申报材料并报教务处→教务处初审申报材料→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聘请专家论证→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按要求将申报材料报教育厅→教育厅审批下文→教务处通知相关部门做好招生、教学准备→教务处、二级学院完善人才培养方案→教务处、二级学院组织教学实施

2、特色或重点专业建设

教务处制定特色或重点专业建设制度、实施方案、评估指标和验收办法→二级学院申报特色或重点专业建设方案→教务处初审方案→专业建设委员会评审并报院长办公会审定→确定立项并发文→二级学院组织实施→二级学院按规定时间总结专业建设情况报教务处→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结题

3、人才培养方案制定

教务处制订(或修订)人才培养方案原则意见→二级学院制订或修订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级学院论证、定稿→ 报教务处汇总、审核→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审议→聘请院内外专家论证→主管院长批准实施→教务处编印各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二级学院和有关部门实施

4、人才培养方案调整、修订

二级学院填写人才培养方案调整申请表→教务处审核→主管院长审批→教务处、二级学院根据审批意见调整、修订

二、课程与教材建设

1、课程建设

教务处制订院课程建设规划和精品课程建设办法及实施方案→二级学院制订课程建设计划→ 教研室申报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二级学院初审→报教务处汇总→ 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定院级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二级学院实施→ 中期检查→ 专家组验收、评审院级精品→学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确认→ 报主管院长审批公布

2、课程教学标准编制

教务处编制编写课程教学标准原则意见→二级学院组织教研室及有关教师编写课程教学标准→二级学院审定→教务处组织评审并编印

3、教材征订

教务处制订教材选用原则→教务处向二级学院发放教材选用表→开课教研室确定教材版本→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定→教务处汇总初审→主管院长审批→按程序组织采购

4、教材建设

教务处制订教材建设规划和重点建设教材项目评定指标体系→二级学院制订教材建设计划报教务处→教务处汇总→院教学工作委员会评审→二级学院组织教师编写、出版教材→ 试用一届学生→教务处组织专家评审→教务处推荐申报市级、省或国家级重点教材

三、日常教学运行管理

1、教学进程和教学任务落实

教务处制定教学日历→二级学院安排教学任务→教务处审核并协调→二级学院执行

2、课程表编制

二级学院根据教学进程表和教学任务分配编制课表→编制班级和教室课表→二级学院主管院长审批

3、教师调(代)课

教师向任教的二级学院提交调代课申请→二级学院教务实训中心审批并备案→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和班级

4、校历编制

教务处编制校历→教务处长审校→主管院长审批→院长办公会审定

5、公共选修课程的开设和申请

每学期第16周教务处确定公共选修课开课计划→二级学院将选修课任课教师报教务处→学生根据选课工作安排进行选课→教务处汇总选课结果,确定开课课程→学生补选→公布选课名单→确定选修课课表→二级学院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 6、课程重修

开学后2--3周内教务处组织重修工作→根据重修学生名单确定开班重修课程→下达重修班教学任务→二级学院确定重修班任课教师并报教务处审核→二级学院排定重修课程表→二级学院组织重修考核并录入成绩

7、成绩管理

任课教师于课程考核后一周内将成绩录入教务管理系统并上交纸质成绩?份→ 各教学单位审核教师录入成绩→ 教务处对全院学生各类课程成绩审核、归档 8.考试的组织与实施

(1)期末考试

教务处根据各学院填报的期末考试安排表,确定考试时间和考场;各课程归属学院根据考试管理办法组卷→各二级学院按课程归属落实监考教师→教务处编制期末考试总表并予以公布→按考试日程安排监考教师到指定地点领取考卷→教务处、各教学单位安排巡视员巡考→监考教师将试卷返回指定地点→课程归属学院组织教师阅卷→登录成绩并将试卷整理归档

(2)学生考试违纪、作弊处理

学生考试中发生违纪、作弊行为→监考教师收缴违纪、作弊证据,终止其考试,将情况报告学生所在二级学院教务实训中心→二级学院主管领导、辅导员负责谈话教育并由作弊人写出书面检查→各学院提出处理意见并连同作弊人检查,违纪、作弊证据等材料交学生处→学生处确认违纪、作弊事实,签署意见并提出处理建议→经主管院长审批后由学生处发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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