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生产承包合同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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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阳天瑞水泥有限公司石灰石

矿山开采承包合同

发包人(全称):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人( 全称) :根据《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

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双方友好协商,就XXXX水泥有限公司龙顶山石灰岩矿区的矿山开采包产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承包范围

1、穿孔、爆破、铲装、工作面平整、边坡稳定、环保绿化、矿石运输等系列采矿工作;

二、承包方式:实行单价总包。

三、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壹年,从2009 年月日到2010年月日止。

四、双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权利与义务

(1)提供:石灰石矿山相关地质资料二套,矿山开采设计资料壹套;

(2)提供矿山生产生活用电电源,用电费用由乙方按当地收费标准承担;

(3)在矿区占地界限内提供乙方的生产用地;

(4)提交水准点与坐标控制点(矿山采矿范围及安全范围)交验要求:生产前7 天,提供有关书面资料,并现场交验;

(5)向乙方下达年、季、月度生产任务及质量控制指标,审批乙方报送的生产计划及开采方案;

(6)当乙方不能满足甲方对石灰石产量的质量要求时,有权责令乙

方及时调整生产方案。当乙方严重违反进度及质量要求,造成停产及

其它严重事件发生时,甲方有权决定终止与乙方的合同。

2、乙方权利与义务

(1)合同签订后,及时向甲方提交矿山开采准备方案肆份,并按要

求组织落实人员、设备进场;

(2)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向甲方呈报《矿山生产组织方案》;

(3)合同签订后,向甲方提交50万元人民币履约现金担保,担保

期限为一年;

(4)完成甲方生产任务目标。根据甲方下达的生产计划,及时编制

年、季、月度生产计划,报甲方审批后实施;

(5)确保生产所需人员、设备及时到位,精心组织,严格作业,保

质保量完成甲方下达的生产任务;

(6)按时向甲方报送月、季、年生产计划和统计报表;

(7)坚持文明生产,做好安全生产工作,并承担生产中的一切安全责任;

(8)解决乙方所有人员的劳动保护、工伤、福利、劳保统筹、失业保险、退休等各种费用;

(9)负责解决由于矿山开采而产生的一切与地方的纠纷问题;负责

解决整个采矿、运输工序一切内部与外部事宜,并承担上述全部费用;

(10)严禁转卖偷盗矿石,一经发现,甲方有权处以1000.00元车/

次处罚,情节严重时,处罚后并有权终止本合同;

(11) 乙方在矿山开采过程中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矿产资源法实施细则》、《矿山安全法》、《辽宁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

文件中规定的采矿权人和矿山开采人( 企业) 的义务;

(12) 乙方负责到相关部门办理履行本合同所需要的有关手续并承担办理费用。

五、生产管理

1、乙方进行矿山开采必须执行《水泥企业矿山管理规程》,并依据甲方编制的年度、季度、月度采掘计划及质量要求指标要求,编制开采方案,从事矿山开采工作。

2、为有效持续均衡地开采矿石,乙方应严格制定采矿准备工作计划,必须贯彻“采剥并举,剥离先行,先剥离采准后采矿”的原则,保证各级矿量及合理的爆堆储量。

3、乙方的计划、统计、生产调度、安全管理和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纳入甲方的控制管理体系。乙方生产必须无条件按甲方调度指令进行作业。乙方要按甲方批准的月度生产计划、质量控制搭配比例的要求控制生产。

4、进下料口矿石粒度w 800mn,因粒度原因造成破碎机堵塞,由乙方负责处理,耽误生产时按每小时500 元支付违约金,超过24小时按每天10000元支付违约金。

5、矿石生产规模:平均日产量不低于7300t 供应能力,据此乙方要合理安排矿山作业制度,保证矿石供应,其供矿能力必须满足破碎机连续工作,不准出现断料、供料不足现象。

6、如出现必须剥离情况乙方在进行剥离时必须接受甲方监督,由双方现场测定,签字确认工程量,废石中混入矿石量不应超出10%。

7、每年6 月30 日前对采矿场进行实测,向发包人提供采矿场地实测现状图。

8、有完善的车辆管理制度和健全的生产指挥系统。

9、必须无条件的服从甲方的管理,完成甲方下达的运输任务,若自身的运输能力不足时,必须提前及时补充。否则由甲方指定其他队伍补充运力。

10、必须按国家规定负责办理运输设备的相关手续及司机人员的培训(持证上岗)等有关工作;并交甲方审核、备案。

11、雨、雪天采矿、运输方案必须有效可行。

12、在矿石开采、运输期间,生活、办公、维修、仓库用房等基础设施自行解决。

13、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合同要求及相关性的国家法律进行采矿、运输作业。

14、因车辆在运输途中故障,卸载的矿石要负责运到下料口。

15、现场作业人员、机械设备配置及管理均自行负责。

16、采区内的压缩空气管线等设施自行解决。

六、安全环保管理

1、乙方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严格执行《矿山安全条例》、《建材矿山安全规程》、《爆破安全规程》、《水泥原料矿山管理规程》等法律法规和其它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切实加强矿山安全生产管理,杜绝安全事故发生,承担工作区域、爆破警戒范围一切安全、保卫工作;生产中若发生安全事故及财产丢失全部由乙方负责。

2、矿山这坡处理必须按设计要求预留安全平台、清扫平台,保持合理的边坡角。杜绝滑坡现象发生。

3、严格遵守爆破审批制度,加强爆破安全监测,有效控制爆破地震效应、冲击波和飞石等有害影响,确保爆破安全。

4、负责办理施工爆破手续及特种人员的培训等有关工作。

5、爆破器材储存必须符合当地公安部门的要求,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爆破物品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专人负责、保管、发放。

6、安全防护:负责所属职工安全防护工作。

7、事故处理:发生重大伤亡事故,乙方应按有关规定立即上报有关部门,同时按政府有关部门要求处理,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

8、绿化应满足环保管理部门要求。

七、质量控制

1、乙方应按“综合利用、合理开采、保证质量”的原则,根据甲方的质量要求进行矿石的现场搭配。

2、甲方每天对进厂的矿石进行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指导、监督生产。

3、进厂石灰石质量要求:

进厂石灰石CaO含量大于47%以上。为了有效利用矿山资源,在

掺对因生产低碱水泥产生的低品位矿石时,进厂石灰石CaO的含量指

标控制在47%以上,进厂石灰石指标达不到上述标准且乙方未按甲方

要求进行矿山配比开采时按 1.5 元/ 吨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八、矿石计量与统计

1、乙方生产的矿石必须经甲方的地磅称重, 在甲方未安装地磅之前, 按熟料产量及配料方案比例倒推。

2、每月最后一个工作日为计量统计截止日期,当月的矿石累计量由双方认定人员签字后,编制矿石款结算书,经甲方矿山分厂、生产安全处负责人、主管副总签字,报总经理审批后作为结算拨款的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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