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工程法律案例分析论文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论文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论文摘要:在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第四讲中,讲到“建设工程承包中,禁止行贿受贿”,但在实际招标过程中存在这样一种合法的“居间行为”。
本文通过对具体案例结合相关法律规范进行分析,阐述了居间活动的定义、性质及法律效益,论证了居间行为的鉴定方法和主题,做出了居间行为的性质认定,法律效益和主体问题的结论。
关键词:建设工程招投标居间行为正文:一、案例2003年7月初,中建三局二公司工作人员王非经马久东、吕穗锋介绍认识了义马市张建华、马建珉、李继华,双方开始协商义马某电厂投标招标事宜。
7月14日,王非、马久东代表中建三局二公司与马建珉、李继华签订了居间协议。
约定:若该工程中标,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建设工程合同总额2%的劳务费用;首次支付20万元,余款按工程转款比例支付;违约方赔偿对方10万元损失。
后中建三局二公司没有支付约定的余款,马建珉、李继华提起诉讼,要求支付余款74万余元及违约金10万元。
义马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本案中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关系为居间合同关系,中建三局二公司支付马建珉、李继华居间费372375元,违约金6万元。
中建三局二公司不服,向三门峡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三门峡市中级法院认为:居间合同是居间人向委托人报告订立合同的机会或者提供订立合同的媒介服务,委托人支付报酬的合同。
王非、马久东与马建珉、李继华签订的协议,约定主要内容是促使义马热电厂与中建三局二公司中标和签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符合《合同法》规定的居间合同特征,该协议为居间合同。
我国法律没有禁止建设工程承包合同居间。
招标公告虽然为公开事项,但并非公开的事项就众所周知。
因此,公开招标的事项也存在向他人报告投标和订立合同机会的情形,投标人也可以将自己在投标活动中所办理的投标事项委托他人代理或者协助进行。
招投标活动遵循公开、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原则,但并非招投标活动有居间行为就违反了招投标活动的原则,只是招投标活动中的居间事项与其他合同的居间事项有所差别。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在建筑行业中,也离不开对法律法规的遵守,下面就是小编为您收集整理的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的相关文章,希望可以帮到您,如果你觉得不错的话可以分享给更多小伙伴哦!浅谈建筑法规案例论文一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的确立,是建筑行业安全的保障,关系到整个建筑行业的发展。
是建筑行业得以稳固提升,规模逐渐增大,质量逐渐增强的必要条件。
本文对国家建筑行业安全生产法规体系进行分析,希望能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提供帮助。
随着建筑行业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建筑行业事故,也在不断的发生,提高建筑行业生产安全的手段有很多种,比如行政手段、经济手段、法律手段等等。
而其中法律手段无疑是最好的一种制约手段,它可以将所有的建筑行业生产条例进行一个严格的规定,强制性的制约建筑行业的发展,使建筑行业的安全得到保障。
对建筑行业的安全生产进行一系列的规定,有利于提高建筑行业的安全水平,使建筑行业安全生产形势有所好转[1]。
1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存在的意义建筑安全生产法规体系是指国家施行的一系列法律条例,对建筑行业的生产进行相关规定,保证其安全性能以及具体施行过程中的行为规范。
它对建筑的安全施工起到了一定的督促作用和保障作用,对相关事务的责任人也起到了追究责任的目的。
而准则中涉及的各个单位,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管单位、安拆单位、租赁单位等等,都是执法渠道的相关责任人,都会直接影响到施工过程以及生产过程。
它是政府加大对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处罚力度的强力武器,也是政府直接监管相关行业安全生产的一种法律途径。
它倡导整个社会重视生产安全,提供了一个有关建筑安全生产的法律范围。
为社会各界新闻媒体、各项机构、各种院校等创造了一个浓郁的法律氛围,使他们能够得以有正确的参照,对相关技术人员专业人才等的培养也起到了一定的指导作用。
而且该项法律体系还有效地减少了安全事故的发生,为国家财产安全以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提供了保障。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论文
土木工程建设法规案例分析论文摘要:在土木工程建设法规的第二讲“工程建设程序法规与执业资格法规”和第五讲“工程建设合同管理法规”中讲到承包方如果超越自身资质等级承建工程,其与发包方签订的合同当属无效合同。
如果因工程问题造成损失,承包方应承担责任。
本文通过具体案例分析结合相关法律法规,论述了超越本单位资质等级承揽工程的处罚及其相关依据,工程建设中合同无效的几种情况,并对如何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提出几条意见。
关键词:超资质承建工程合同无效承包资格正文:一、案例1993年10月2日,某市帆布厂(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市区修建工程队(以下简称乙方)订立了建筑工程承包工程。
合同规定:乙方为甲方建一框架厂房,跨度为12M,总造价为98.9万元;承包方式为包工包料;开、竣工日期为1993年11月2日至1995年3月10日。
自开工至1995年底,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材料垫付款共101.6万元。
到合同规定的竣工期限,未能完工,而且已完工程质量部分不合格。
为此,双方发生纠纷。
经查明:乙方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的经营范围为维修和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无资格承包此项工程。
经有关部门鉴定:该项工程造价应为98.9万元,未完工程折价为11.7万元,已完工程的厂房屋面质量不合格,返工费为5.6万元。
受诉法院审理认为:工商企业法人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的经营范围内进行经营活动,超范围经营的民事行为无效。
本案被告乙方承包建筑厂房,超越了自己的技术等级范围。
根据经济合同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六条第一款及《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管理办法》第四条之规定,判决如下:1、原、被告所订立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无效;2、被告返还原告多付的工程款14.4万元;3、被告偿付因工程质量不合格所需的返工费5.6万元。
二、分析(一)案例分析建筑企业在进行承建活动时,必须严格遵守核准登记的建筑工程承建技术资质等级范围,禁止超资质等级承建工程。
本案被告的经营范围仅能承建小型非生产性建筑工程和维修项目,其技术等级不能承建与原告所订合同规定的生产性厂房。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000字
法律案件分析论文3000字篇一:法律案件分析报告一分公司法律案件分析汇编前言:近年来,我分公司部分工程项目部陆续发生了一些工伤赔偿、劳动争议、合同纠纷等法律纠纷案件。
工伤赔偿、劳动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在于一些工程项目部与劳务分包队伍签订的分包合同不严谨,对劳务分包队伍的监督检查不到位,合同纠纷案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是由于一些工程项目部相关人员对合同法律知识的学习不够认真,不细心研究合同条款,合同签订不严谨,资料手续不完备,项目部管理不到位,责任心不强,给单位造成经济和名誉上的损失。
为了有效地预防相关案件的发生,分公司将这些案件进行了汇总,并对案件的起因、经过、结果逐一进行了分析,形成了法律案件分析报告。
现将此分析报告发给各工程项目部和固定施工生产单位,希望各基层单位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学习,以此为鉴,认真查找自身不足,加强法律知识和专业知识的学习,认真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单位的管理办法,严格工作流程,确实增强工作责任心,减少法律纠纷的发生。
一、陈天华工伤案件陈天华,男,54岁,湖北省十堰市张湾区人士,2021年4月1日成为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的支护班组的一名工人,未与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系事实劳动关系。
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与北京市公路桥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宁德宁武高速公路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签订了《建筑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负责A6合同段东花园隧道工程施工。
2021年6月22日陈天华在A6合同段项目经理部东花园隧道进口洞内施工作业时,拱顶碎石坠落,砸到手部,立即送往医院急救,经诊断为左手大拇指骨折,住院治疗后医生建议出院疗养。
住院期间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承担了一切费用。
陈天华出院后一直情绪不稳定,稍有好转就向承德华宝建筑工程有限公司领导提出个人索赔问题,并提出辞职和一次性补偿条件。
承德华宝建筑公司鉴于此种情况作出决定:1、疗养期间工资正常发放;2、回家养病期间补偿4000元;3、一次性补偿本人10000元。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
浅谈建筑法规论文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工程技术专业的核心课程,其涉及内容广、综合性强、集理论性与实践性为一体,对培养学生在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能力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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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筑法规论文篇一摘要:《建筑法规》是高职院校建筑类专业中一门重要的课程,其教学任务是在学生掌握基本建筑法规知识的基础上,培养学生的法律意识及运用法律解决建筑工程实际问题的能力。
目前,传统的教学模式已不能满足教学和社会的需要,教师在教学过程中应对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进行改革和创新,以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并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建筑法规问题教学模式改革中图分类号:G642.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2-1578(2015)06-0053-01《建筑法规》这门课程涵盖了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法规,包括建筑企业资质、专业人员执业资格、工程发包与承包、工程招投标、工程勘察设计等方。
建筑法规专业性较强,内容繁杂,且工科学生普遍重理轻文,法律基础薄弱,对于晦涩难懂的法律条文难以理解,导致课程气氛沉闷。
教师如果在教学过程中不能充分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将会严重影响教学效果。
1 《建筑法规》教学过程中存在的问题1.1教学方法单调传教式、填鸭式教学是目前教学的主导方法,学生在学习时过多地依赖教师讲授,自主学习能力低。
在缺乏互动思考的教学过程中,学生不能理解法律法规的内涵,不能与实际工程建设相结合,无法实现教学目标。
1.2考核方式单一《建筑法规》的考核方式以试卷为主,一般是平时成绩30%,期末考试成绩70%。
这样的考核方式导致了课程学习变成了应试教育。
学生为了应对考试,对课程内容死记硬背,而不是理解和分析,无法全面反映学生运用法律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这也与我们的课程设置相违背。
1.3重点内容讲解不突出《建筑法规》以《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城乡建设法规》、《工程勘察设计法规》等为主线,并结合其他法规、规章、司法解释等,对我国建筑法律制度作了全面而简洁的陈述。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
浅谈建筑工程法规课程论文随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建筑工程逐渐增加,对建筑主体及相关行为的法律规范也越来越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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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法规论文范文篇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建设和创新》摘要: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课程是高职院校工程管理类专业的基础课程。
在多年的任教过程中积极开展对课程体系、教学内容、教学手段、教学方法等方面的研究、改革与建设,注重学生动手能力的培养,使理论教学与生产实践有机结合,让学生在较短的时间内很好地掌握本课程的内容,教学效果显著。
关键词:课程建设;教学改革;师资培养改革开放30年来,建筑业和房地产业对国民经济的拉动作用不断增强,已经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
建筑业作为国民经济支柱产业之一和劳动力最密集及转移农村富余劳动力最多的产业得到空前的发展,而且随着城市化进程和新农村建设,将有更大的人才需求量。
为了实现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目标,多年来我不断研究探索教学内容与课程开发改革,按照“以用定学,学以致用”的原则设计人才培养方案与课程体系,将追求更高的教学效果作为教学行为准则,建立“课堂学习培养法律文书起草能力、施工现场培养解决工程法律纠纷能力”的课程改革思路,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形式和手段等方面积极改革。
一、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内容的组织课程教学内容的组织,以建筑企业开展各项业务的主要作业程序为主线,按各项业务开展的先后顺序组织教学内容,以培养和提高学生的实践、集成和创新能力,使学生能够较系统全面地掌握建筑工程法律知识,具有一定的分析、研究、解决工程建设过程中有关实际问题的综合素质与能力。
二、建筑工程法律与相关法规教学目标课程教学以案例教学为手段,以“学”“会”“懂”和“知识”“能力”的跟进关系为主线,设计了以下目标:1.掌握建设工程项目各阶段建设单位和各从业单位的相关法律规定;2.具备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各阶段遵守、应用法律法规能力;3.教学过程中采用新的教学方法和手段完成实务和案例分析,培养学生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基本能力,培养团队精神和创新能力、个人的综合能力和拓展能力。
《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一、概述随着社会经济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领域在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中占据了举足轻重的地位。
为保障工程建设的规范有序进行,对工程建设法规的学习和探讨显得至关重要。
《工程建设法规》课程便是基于这一背景,全面深入地介绍了我国现行的工程建设法规体系,涉及工程项目的各个方面,对于培养相关人员的法治意识和实际操作能力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
1. 简述论文写作背景,阐述工程建设法规的重要性。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基础设施建设的不断推进,工程建设行业在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与此工程建设法规作为规范行业行为、保障各方权益、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法律依据,其地位也日益凸显。
在这样的背景下,对工程建设法规进行深入研究与探讨,不仅具有极高的理论价值,更有着深刻的现实意义。
写作本论文的背景在于,随着我国工程建设行业的飞速发展,相关法律法规也在不断地完善与更新,以适应新形势下行业发展的需求。
工程建设法规的重要性体现在多个层面:法规的完善与否直接关系到工程建设的规范化、有序化程度,是保障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基础;法规的严格执行能够有效防范和减少工程纠纷,维护建筑市场的稳定;工程建设法规对于促进建筑行业持续健康发展、保障社会公共利益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本论文旨在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的深入研究,梳理其发展历程、体系框架,分析存在的问题与不足,并提出针对性的完善建议,以期为我国工程建设法规的完善与发展贡献绵薄之力。
2. 概括本文的研究目的和意义。
本文的研究目的在于全面分析和探讨工程建设法规在当前社会发展中的应用和实践情况。
通过对工程建设法规的深入研究,旨在增强对工程建设领域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理解,确保工程建设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本研究也意在发现现行法规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后续的法规完善和法律政策的制定提供理论支撑和实证参考。
通过本研究,还希望促进工程建设行业与法律的深度融合,为构建法治社会和推动工程建设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助力。
《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
《工程建设法规》结课论文开题审批表姓名张莎莎班级建管102班学号10444018论文题目浅谈《知识产权法》在建筑行业发展中的重要性内容:(1)论文总述:目前我国建筑业虽然发展很快,但其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却并不完善,侵犯知识产权的案例屡见不鲜,这会降低我国建筑也的自主创新能力,建筑行业只有建立起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才能够健康发展。
(2)论述知识产权的相关问题及建筑行业中的哪些方面涉及知识产权的保护问题。
(3)通过查找法律资料了解我国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并指出存在的漏洞。
(4)论述建筑行业中相关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归属问题。
(5)列举相关侵犯知识产权的实例并进行详细分析。
(6)提出关于改进我国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现状的方案或建议并分析其可行性(如:政府层面应加强建筑行业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与执法力度等)。
(7)详细叙述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在我国建筑行业发展进程中的作用及重要性(如:能提高我国建筑行业的自主创新的积极性及能力等)。
(8)列出参考文献。
审批:班级: 建管102班姓名:张莎莎学号: 10444018指导老师:张健为完成时间: 2012/10/6目录一、总述二、知识产权的相关知识及在建筑行业中的涉及范围1.知识产权的总述2.知识产权的主要范围3.知识产权的种类4.知识产权的特点5.知识产权的保护在建筑行业中的主要涉及范围三、建筑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现状、原因分析及存在的问题1.在实际操作中大多存在以下情况⑴行业知识产权保护机制和制度不完善⑵专利侵权纠纷日益增多⑶行业整体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尚未建立⑷知识产权保护与管理过程中执法力度不够2.形成目前现象的主要原因⑴建筑业自主创新能力比较低⑵建筑企业知识产权应用水平相对较低⑶企业知识产权管理相对薄弱,知识产权管理尚未成为企业管理的重要内容四、建筑行业中知识产权的保护和归属1.建筑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问题⑴招标阶段⑵概念设计阶段⑶模型作品2.建筑设计相关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五、一个保护三维建筑作品版权的经典案例六、建议与发展对策1.政府层面的对策和措施2.作为建筑企业应采取以下几条措施七、建立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对建筑行业健康发展的重要性参考文献【摘要】目前我国建筑行业持续快速发展,但科技含量、创新性不高,仍属于劳动密集型产业。
法律典型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本文以“张三遗弃案”为切入点,通过对案件背景、争议焦点、法律适用等方面的分析,探讨遗弃罪的法律适用问题,旨在为司法实践中类似案件的审理提供参考。
一、案件背景张三与李四于2005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一子小张。
2015年,张三因工作原因长期在外地,与李四、小张的居住地相隔较远。
在此期间,张三对家庭生活投入不足,对李四、小张的生活照顾和关爱极度缺乏。
2017年,李四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法院判决准予离婚。
离婚后,小张由李四抚养。
2018年,张三因家庭矛盾与李四发生争执,遂将小张遗弃于街头。
后被路人发现,报警处理。
法院审理后,以遗弃罪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
二、争议焦点本案争议焦点主要集中在以下几个方面:1. 张三的行为是否构成遗弃罪?2.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如何确定?3. 如何平衡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三、法律适用分析1. 张三的行为构成遗弃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情节恶劣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本案中,张三作为小张的父亲,有抚养义务,却因家庭矛盾将小张遗弃于街头,其行为已构成遗弃罪。
2. 遗弃罪的量刑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一条的规定,遗弃罪的量刑标准如下:(1)对于情节较轻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2)对于情节严重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
本案中,张三将小张遗弃于街头,情节恶劣,符合遗弃罪的量刑标准。
法院根据案件事实和情节,判处张三有期徒刑一年,符合法律规定。
3. 平衡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在处理类似案件时,法院需要平衡家庭成员之间的利益关系。
本案中,法院在判决时充分考虑了以下因素:(1)张三的行为对小张身心造成严重伤害,需对其进行法律制裁;(2)考虑到张三家庭矛盾的原因,法院在量刑时给予适当宽大处理;(3)判决后,法院积极协助李四抚养小张,保障小张的合法权益。
法律方法案例分析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劳动争议案件日益增多,劳动合同纠纷作为其中的一种,对企业和劳动者双方都造成了极大的困扰。
本文以某公司诉王某劳动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法律方法在解决此类案件中的应用,以期为我国劳动合同纠纷的解决提供有益借鉴。
一、案件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王某于2010年1月入职该公司,担任研发部工程师一职。
双方签订了为期三年的劳动合同,约定月工资为8000元。
2013年12月,王某因个人原因提出辞职,但公司以王某尚未完成年度任务为由拒绝批准。
王某遂向当地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劳动仲裁委员会经审理,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二、法律方法分析1. 事实认定在劳动合同纠纷案件中,事实认定是关键。
本案中,双方对王某是否完成年度任务存在争议。
为查明事实,仲裁庭调取了王某的考勤记录、工作总结及公司年度任务完成情况等相关证据。
通过对比分析,仲裁庭认定王某已完成了年度任务。
2. 法律适用(1)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条,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第八十七条,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
(2)劳动合同法解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第二十条,用人单位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要求支付赔偿金的,应当依法支付。
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尚未完成年度任务的,用人单位可以与其协商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依法支付经济补偿。
3. 争议解决(1)调解仲裁庭在审理过程中,积极引导双方当事人进行调解。
在调解过程中,仲裁庭充分考虑了双方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最终达成一致意见,公司同意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2)裁决在调解无效的情况下,仲裁庭依法作出裁决,支持王某的仲裁请求,要求公司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赔偿金。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论文
工程项目管理案例论文一住宅楼混凝土墙体质量事故摘要:墙体裂缝是长期困扰着建筑行业的一项质量通病,如果不能很好的预防和处理,不仅会影响建筑物的美观给人造成不安全感,严重的会危及到人身安全、造成经济损失,给业主造成很坏的负面影响,因此我们项目把治理墙体裂缝作为工程治理质量通病的重点进行控制,做好在施工过程中的事前,事中,事后控制。
关键字:背景工程管理法律控制一、材料背景建设某六层内浇外砌砖混结构住宅楼,总建筑面积7361.7平方米。
总长度78.55,在31轴和32轴处设置变形缝,每侧五个单元,东西对称,房屋为内横墙承重,外墙为240mm砖墙,砖MU7.5,砂浆M7.5(内墙混凝土剪力墙与外墙的链接处均设有构造柱,每层楼板处均设有圈梁配筋)。
外墙内侧设有60mm厚的聚苯板保温层,内墙为160mm厚的钢筋混凝土板墙,内配单排双向钢筋网片.板墙钢筋:竖向首层为φ10圆钢,2-6层为φ8圆钢,板墙的混凝土设计强度等级为c20。
房屋的楼板、屋盖采用短向预应力圆孔板,局部为钢筋混凝土楼板,设计按抗震设防烈度8度设防.屋面做法按“88J1屋子43”,采用50mm厚水泥聚苯板作保温层。
房屋基础为砖砌条形基础,砖MU7.5,砂浆M7.5,埋深1.9m,地基为强夯地基,承载力R=180KN/m2。
在竣工交付使用前,发现屋面漏水,墙体开裂,散水下回填土局部下沉等质量问题.有关法律:《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16条第3款明确规定,“建设工程经竣工验收合格的,方可使用”。
二、现场检查情况业主找到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经检查,该楼六层混凝土内墙在南、北两侧均出现一条45度斜裂缝,方向内高外地,最大裂缝宽度有1mm,裂缝较长者超过二分之一层高,在尽端单元的混凝土内纵墙也偷内高外地的45度斜裂缝。
尽端单元砖砌外纵墙的门窗角部出现内高外低的斜裂缝,开裂程度小于混凝土内横墙处的裂缝,缝宽不足1mm。
顶层屋盖的板缝处有沿板缝反向的裂缝。
合同纠纷案例分析论文3000
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
当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明确或有歧义的条款时,就会导致合同纠纷的发生。
本文将以一个真实的案例为例,分析合同纠纷的原因和解决方法,以及如何避免合同陷阱。
案例描述:甲方与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合同,约定由乙方负责工程的施工和管理,甲方支付工程款。
在工程进行中,乙方发现工程难度较大,需要增加工程量和工程周期。
乙方向甲方提出了变更合同的请求,但甲方拒绝了乙方的要求。
乙方只好继续按照原合同进行施工,但由于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的增加,乙方的成本大幅度增加,导致工程利润严重缩水。
最终,乙方向甲方提起了合同纠纷诉讼。
分析原因:本案例中,合同中没有对工程变更的规定进行明确约定,导致甲方和乙方在工程变更问题上产生了分歧。
合同中的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约定不够具体,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无法准确掌握工程的难度和工期,从而导致成本增加和利润缩水。
解决方法:在签订合同前,双方应该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讨论和约定,尤其是对工程变更、工程量和工程周期等问题进行明确的约定。
在工程进行中,如有变更请求,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达成共识后再进行变更。
如果无法达成共识,可以通过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合同纠纷。
避免合同陷阱:为了避免合同纠纷的发生,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仔细的审查和讨论,尤其是对合同中的关键条款进行明确的约定。
在签订合同后,双方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有变更或疑问,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结论:合同是商业活动中最基本的法律文件,合同纠纷的发生往往是由于合同中存在模糊、不明确或有歧义的条款。
为了避免合同陷阱,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该对合同中的条款进行详细的讨论和约定,签订合同后应该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合同,如有变更或疑问,应该及时与对方协商解决,避免产生不必要的合同纠纷。
浅谈建筑法律法规相关论文
浅谈建筑法律法规相关论文近年来,随着我国城镇化进程的不断加快,我国的建筑行业蓬勃发展,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随之而来的就是与建筑有关的法律法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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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论文篇一:《建筑法规》课程案例库建设探讨》【摘要】案例教学法在我国高校教学方法改革中起着重要的启发和推动作用。
本文以建筑法规课程为例,分析了案例教学法在目前教学中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探讨了建筑法规课程案例库建设的目标、原则,案例库的特点以及建设思路,并对案例库的动态管理做了一定展望。
【关键词】建筑法规;案例库;建设建筑法规课程作为高校工程管理专业的一门专业基础课,与实践的结合非常紧密。
由于课程在内容方面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的条款为中心,所选教材以及相关参考法律条文、材料等亦是各种法律法规的罗列,没有完全将项目建设程序作为一个有机的整体来看,相对来说比较枯燥死板。
如果单纯地照本宣科而不和实际案例结合的话,学生很难理解如何应用法律条款处理工程项目建设全过程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要想取得更好的教学效果,只有贴近工程实践,实施案例教学。
但是目前而言,案例教学无外乎是教学实施者根据教学大纲的需要结合教学相关知识点寻找单一的、个别的案例进行教学。
与其说是案例教学,不如说是一般性例举阐释。
教学案例各自独立,缺乏系统性和完整性,各章节之间承前启后、衔接配套不够,不能让学生通过一系列案例理解各章节间的相互关系,系统地学习、掌握工程建设全过程法律知识。
案例的数量少,质量不佳,缺乏对案例教学理论的系统性研究和案例教学方法的创新。
因此,建立专门的案例库并合理地选用典型工程案例以保证更好的教学效果,就显得尤为重要了。
使用案例库不仅能够提高教师的备课效率,活跃课堂气氛,更能帮助学生自主性学习,扩展学习领域,促进个人全面发展。
一、建筑法规案例库的建设目标和原则1.建设目标建筑法规案例库建设的总体目标是通过优化和集成各类教学资源,建设课程教学案例资源库,实现优质教学资源共享,从而推动专业教学改革,提高专业人才培养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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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法规相关论文导语:还在为建筑法规的论文焦头烂额么,下面是我收集的关于建筑法规的相关论文,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篇一:建设法规论文要求课程名称:建设法规概论与案例使用班级:10级工程管理任课教师:王东20**年*月北京理工大学珠海学院《建设法规》课程论文要求一、任务要求:要求学生通过收集资料,认真学习资料,掌握建设法规的概念和我国的建设法规体系,掌握《土地管理法》、《建筑法》、《城市规划法》和《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主要法律和法规,熟悉工程建设的其它法律、法规和部门规章,了解与工程建设相关的其它法律法规,写出自己的学习心得和体会。
二、成果要求:1.要求学生写出不少于2000字的学习论文,题目自定,论文内容可以是一个或多个法规、甚至整个法规体系的学习心得,也可以是完善我国建设法规的建议或我国工程建设中关于法律、法规问题的探讨。
要求字迹工整、内容正确、文笔流畅。
2.论文要有:封面、题目、摘要、关键词、正文、参考文献。
3.要求于202X年1月17日前交到工程管理系。
三、格式要求:1.论文封面格式论文题目、姓名、班级、学号2.论文格式(1)题目二号字体、居中、加粗;(2)一级标题用四号字体、加粗;(3)其他标题用小四号字体、加粗;(4)正文部分用小四号字体,不需加粗;(5)参考文献用五号字体,不需加粗。
四、成绩给定:最终成绩由两部分构成,论文成绩占70%,平时成绩占30%。
五、其他要求:1.严禁抄袭,论文有雷同者,成绩按不及格计。
2.参考文献要详细列出。
包括作者、文献名、文献出处、出版年份、期刊号。
六、推荐参考资料:1、《建设法规概论与案例》,金国辉编著,清华大学出版社2、《建设法规》,朱宏亮,武汉理工大学出版社,2003.7 第二版3、《建设法规教程》,建设部,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2002.94、《工程建设法规与案例》,何佰洲编著,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5、《建设法规概论》,刘文锋,高等教育出版社6、《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房地产管理法》。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济纠纷案例对策论文
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济纠纷案例分析与对策摘要:分析建筑企业经济纠纷案件现状,提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济纠纷案件防范措施与对策。
关键词:施工合同;经济纠纷;防范与对策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9-0118(2012)05-0104-02随着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企业体制多元化发展,建筑施工企业经济纠纷案件急剧上升,已严重困扰着企业的发展和流动资金的运转以及现代企业制度改革的深入。
本文通过有关文件和大量报刊有关报导进行综合分析,提出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经济纠纷案件评析和相应对策。
一、建筑企业经济纠纷案件现状(一)经济案件类型较多随着市场体制的改革和市场经济的发展,企业在深化改革、生产经营中产生了许多新问题、新矛盾,由此导致企业经济纠纷也呈现多样性。
除了建筑材料购销、加工承揽、借贷等常见的合同纠纷外,还出现了一些新类型的纠纷,如总包与分包经济纠纷、资金紧张导致经济危机转嫁纠纷、建设方诈骗案件、建设方违约纠纷、建筑物质量纠纷、投融资纠纷、贷款担保纠纷等。
(二)经济纠纷案件标的额大一般建筑施工经济纠纷案件标的数额较大,少则几十万元,多则几百万元,甚至上千万元。
(三)工程款拖欠与三角债较多虽然建设部《关于严禁在工程建设中带资承包的通知》下达五年,但带资施工情况在业内仍然有一定的普遍性,由此引发的诸如三角债、劳资纠纷等,并由此产生连带责任的经济案件屡见不鲜,如广东某市二建公司项目负责人林某以低价带资承包工程,因资金不到位,造成拖欠工人工资外,还赊欠钢材、水泥、砂石等材料款,结果某建筑商与林某发生争执和打斗,造成重大案件。
(四)隐性损失大经济纠纷给企业造成的隐性损失不可估量,由于企业领导人缺少法律意识而造成超过诉讼时效后丧失了追索权还不同程度地存在;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种种原因已无法收回的应收拖欠工程款挂在企业帐册上,作坏帐、呆帐待处理的屡见不鲜;企业应收拖欠工程款和项目经理应上交款居高不下。
有的双方自行协商调解或法院裁判,以抵债形式拿回来放在仓库里的那些销售不畅、以帐面价格计的物品,从经济角度来说是十分惊人的。
运用公平原则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建筑工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案例
建筑法律论文:正确运用公平原则依法保护国有资产———建筑工程中国有资产流失案例分析[摘要]三十年的改革开放,全国的基础设施、城市建设实现了跨越式的发展。
高速铁路、高速公路等交通设施建设举世瞩目,城市高楼林立,人居环境发生了根本的变化,建筑行业真正成了国民经济的支柱行业。
但是,在全国人民心中,建筑行业确是腐败最严重的领域,就连建设部部长都承认,建筑行业是腐败最严重的行业。
为什么建筑行业会成为最腐败的行业呢?从法律上讲,对于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应该说是比较全面的,《合同法》、《建筑法》、《招标法》等对建筑工程各过程都进行了规X,可为什么建筑工程中大额行贿受贿、国有资产大量流失,而法律对其没起到应有的作用呢?本文是一篇案例型的论文。
论文以某单位建设工程招标、投标、建设、结算等过程,以案例的方式揭示国有资产如何通过“合法”的方式流失原因,分析了合同法公平原则在实施过程中被滥用,以及其他规章配合,造成国有资产大量流失的具体情况。
[关键词]建筑工程公平原则国有资产流失一、案例正文(一)工程招标、投标及纠纷的产生过程王某的哥哥在一市交通局工作,并任该局局长,王某从其哥那儿了解到该市交通局将主管修建一公路,总投资约1.4亿元人民币。
王某就找到自己从事建筑行业的朋友X某商量,能否找一建筑公司去承建,自己从中得点信息费。
X某得知这一信息后就与王某商量,合伙承建这一工程,具体分工就是王某负责取得工程的承包权,X某负责挂靠一工程公司来承建,事成后,王某分得利润的60%,X某得40%,双方还签订了合伙协议。
协议签订后,X某先后挂靠了三个建筑工程公司,并以收取管理费最少的公司作为承建单位,由该公司提供技术和设备,X某负责现场施工,X某只向公司缴纳管理费及支付技术人员工资和设备费用,其他两个公司参加围标。
由于只有自己挂靠的三个公司投标,X某通过王某的行贿并采取其他两个公司高于1.4亿投标,另一公司以1.2亿投标,结果以1.2亿中标,顺利拿到了工程建设任务。
建筑法规结课论文
建筑法规结课论文论文题目:《论建筑招投标领域的贪腐行为》******班级:土木105班学号:************任课老师:郭志刚摘要:建筑招标领域贪腐行为严重威胁工程的安全和国家的经济发展,不可不防。
我们孜孜不倦的追求,只为追求更公平合理的竞争。
关键词:建筑、招标、贪腐、措施正文:先让我们先回顾一些案例。
2007年4月,赵小明任张家界市代市长后,该市耗资6亿多元,重建11.2公里的“四路”:永定路、崇文路、迎宾路、子午路,工程名义上采取招标,实际已指定由赵小明妻子所在的长沙顺天建设集团和长沙市政公司承建。
建成后不到一年,“四路”所有的井圈井盖因质量问题全部损坏重新更换;地下综合管沟多处无法使用不得不重新开挖;人行道板质量差损毁严重;多处强弱电盖板损毁;路面及绿化因偷工减料不符合标准,已有多处路面发生下沉现象。
2007年至2011年,被告人陆某在担任嘉兴市经济开发区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副总、嘉兴嘉发建设工程公司副总和开发区投资发展集团公司副总期间,利用分管拆迁安置房房屋建筑、市政工程及工程建设和管理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两家建筑公司多个项目经理和一家装饰公司项目承包人所送的贿赂款物共计价值33.7万元。
上海“11·15”大火案中,上海市静安区建交委原主任高伟忠、原副主任姚亚明、综合管理科原科长周建民、该科原科员张权,均滥用职权和受贿。
静安区建设总公司原法定代表人、总经理董放,上海佳艺建筑装饰工程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经理黄佩信,原副经理马义镑受贿。
改造项目中承揽铝合金门窗施工业务的杨为民、承揽外墙保温材料供应和施工的张利等人也因行贿罪获刑。
不难发现,权是产生贪腐的条件,利是贪腐的目的,而监督就成了遏制贪腐的手段之一了。
然而监督制约机制不健全,监督管理部门和监督人员都受同级党委的领导,缺乏相对独立性,使得监督机制形同虚设。
招投标制度的确立,对优化资源配置,规范市场竞争,维护国家集体利益,预防和遏制腐败具有重要作用。
法律专业毕业论文案例(3篇)
第1篇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合同纠纷案件日益增多,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成为司法实践中的一大难题。
本文以XX公司诉YY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了合同纠纷案件中法律适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解决对策。
关键词:合同纠纷;法律适用;XX公司;YY公司;买卖合同一、引言合同纠纷是指合同当事人之间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争议,未能通过协商解决而诉诸法院或仲裁机构的一种法律纠纷。
合同纠纷案件在司法实践中占据重要地位,其中法律适用问题尤为关键。
本文以XX公司诉YY公司买卖合同纠纷案为例,探讨合同纠纷中的法律适用问题。
二、案例背景及事实(一)案例背景XX公司与YY公司于2018年签订了一份买卖合同,约定XX公司向YY公司购买一批货物,总价款为100万元。
合同约定货物的交付期限为2018年12月31日,付款期限为货物验收合格后30日内。
然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双方发生纠纷。
(二)事实1. XX公司于2018年12月31日收到YY公司交付的货物,经检验发现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与合同约定不符。
2. XX公司要求YY公司承担违约责任,赔偿损失。
YY公司认为,其已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货物,不存在违约行为。
3. 双方协商未果,XX公司遂将YY公司诉至法院。
三、法律适用问题分析(一)合同效力问题本案中,XX公司与YY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主体合格,意思表示真实,合同内容合法,因此合同有效。
(二)违约责任问题1. YY公司是否违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本案中,YY公司交付的货物存在质量问题,不符合合同约定,构成违约。
2. 违约责任的承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一十四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赔偿损失等。
工程法律论文案例分析(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建筑工程行业日益繁荣,但随之而来的法律纠纷也日益增多。
本文以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为例,对工程法律纠纷的成因、处理程序及法律适用等方面进行分析,以期为我国建筑工程法律制度的完善提供参考。
一、引言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是指在建筑工程活动中,合同当事人因合同履行过程中产生的争议。
此类纠纷涉及合同法、建筑法、合同法解释等相关法律法规,具有复杂性、专业性、长期性等特点。
本文以某建筑工程合同纠纷案为例,分析工程法律纠纷的成因、处理程序及法律适用,以期对解决此类纠纷提供有益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建筑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与某建筑工程施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签订了一份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约定由乙方承包甲方的某住宅小区项目。
合同签订后,乙方按照约定进行了施工,但施工过程中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乙方停工。
随后,乙方向甲方提出索赔,双方协商未果,乙方遂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三、纠纷成因分析1. 甲方原因(1)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六十条的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甲方未按合同约定支付工程进度款,导致乙方停工,违反了合同约定。
(2)对工程质量要求不明确。
在施工过程中,甲方对工程质量的要求不够明确,导致乙方在施工过程中难以把握施工标准,影响了工程进度和质量。
2. 乙方原因(1)施工过程中存在质量问题。
乙方在施工过程中,由于管理不善、技术水平不足等原因,导致工程质量存在问题,给甲方造成了损失。
(2)停工期间未采取措施。
在甲方未支付工程进度款的情况下,乙方停工,但未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施工现场,导致工程进度进一步延误。
四、处理程序分析1. 协商解决首先,双方可以尝试通过协商解决纠纷。
在协商过程中,应充分了解双方的诉求,寻求共同利益,达成一致意见。
2. 调解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可以申请仲裁或调解。
仲裁机构或调解组织将对纠纷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达成和解。
浅谈工程建设合同法论文
浅谈工程建设民法典论文我们需要明确工程建设民法典的定义。
工程建设合同,是指建设单位与施工单位之间就建设工程的施工任务达成的协议。
这类合同通常包括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工期、价款等关键条款。
在法律层面,工程建设民法典规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为解决可能出现的争议提供了法律依据。
我们通过论文范本来具体分析。
范本通常会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首先是合同的订立过程。
在这一部分,作者会详细阐述合同订立的法律要求,包括但不限于合同的形式、要约和承诺的内容、以及合同生效的条件。
例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工程建设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这是合同有效性的必要条件之一。
论文会探讨合同的履行。
履行是民法典律效力的核心,涉及到工程质量、工期管理、支付方式等多个方面。
论文会分析如何确保合同双方按照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以及在遇到不可抗力等特殊情况时的处理办法。
第三,合同的变更和解除也是论文的重要内容。
在实践中,由于各种原因,合同可能需要变更或解除。
论文会讨论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变更或解除合同,以及相应的法律后果。
例如,如果一方严重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第四,论文还会涉及违约责任的问题。
违约责任是民法典的重要组成部分,它规定了当一方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合同义务时,应当承担的法律后果。
这包括违约金的支付、损害赔偿等。
论文会提出一些实践中的建议。
这些建议可能涉及如何避免合同纠纷、如何提高合同执行效率等方面。
通过案例分析和经验总结,作者会提供一些实用的策略和方法。
工程建设民法典是一个复杂而重要的领域。
通过论文范本的分析,我们可以看到,无论是在合同的订立、履行,还是在变更、解除和违约责任方面,都有明确的法律规定和操作指南。
了解这些内容,对于从事工程建设的专业人士来说,是非常必要的。
它不仅有助于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也有助于提高工程项目的管理效率和成功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