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赖氨酸 许可证执行标准批文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聚赖氨酸
根据《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聚赖氨酸被归类为一种新型食品防腐剂,可以用于天然加工食品如生鱼片、寿司,方便食品如方便米饭、方便面、速食汤、速食蔬菜,以及蛋糕、色拉和乳酪中。
其最大使用量为5g/kg。
此外,聚赖氨酸还可以与其它食品添加剂混合使用,如氨基乙酸、醋、乙醇、维他命等,从而大大提高其防腐能力。
请注意,虽然聚赖氨酸是一种有效的食品防腐剂,但是在实际生产中,应该根据食品的种类和用途来确定具体的添加量,以保证食品的安全性和合理性。
同时,聚赖氨酸的添加应该遵循科学原则,不能过量添加。
农业部公告第721号--批准L-赖氨酸硫酸盐为新饲料添加剂
农业部公告第721号--批准L-赖氨酸硫酸盐为新饲
料添加剂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06.09.26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721号
•【施行日期】2006.09.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721号)
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和《新饲料和新饲料添加剂管理办法》的规定,批准山东德固赛凯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申请的“L-赖氨酸硫酸盐”[商品名称为:65%L-赖氨酸硫酸盐(Biolys ?)]为新饲料添加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经营和使用,并发给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
特此公告
二○○六年九月二十六日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目录(2006-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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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书编号│申请单位│产品名称│商品名称│使用范围│
├──────┼────────┼────────┼─────────┼────────┤
│新饲证字(20│山东德固赛凯赛生│L-赖氨酸硫酸盐│65%L-赖氨酸硫酸│猪、肉仔鸡│
│06)05号│物技术有限公司││盐(Bioly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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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4年第5号)
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4年第5号)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2014-04-292014年第5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管理办法》的规定,经审核,现批准ε-聚赖氨酸、ε-聚赖氨酸盐酸盐、植物活性炭(稻壳活性炭)、5-戊基-3H-呋喃-2-酮等4种物质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硫酸、硫酸亚铁等2种食品添加剂扩大使用范围。
特此公告。
附件: 1. 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doc2. 硫酸等2种扩大使用范围的食品添加剂.doc国家卫生计生委2014年4月3日附件1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一、ε-聚赖氨酸英文名称:ε-polylysine功能:防腐剂(一)用量及使用范围(二)质量规格要求1.生产工艺由小白链霉菌( Streptomyces. Albulus)PD-1经过液体深层有氧发酵制得的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
2.技术要求2.1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表2 理化指标附录 A检验方法A.1 安全警示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
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A.2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易溶于水,略带苦味。
A.4 ε-聚赖氨酸含量的测定A.4.1 试剂和材料A.4.1.1 硫酸钠溶液:0.30 mol/L。
称取42.6 g硫酸钠溶解并定容至1000 mL,用乙酸调pH为4.0。
A.4.1.2 ε-聚赖氨酸标准贮备溶液:10.0 mg/mL。
称取1.0 g ε-聚赖氨酸标准样品,溶解并定容至100 mL。
食品添加剂 ε-聚赖氨酸盐酸盐标准2023年
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1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淀粉醇产色链霉菌(streptom>ces diastatochromogenes)经受控发酵 , 培养液经离子交换树脂吸附、盐酸洗脱并精制后得到的食品添加剂ε- 聚赖氨酸盐酸盐。
2 化学名称、分子式和结构式2. 1 化学名称ε- 聚2, 6-二氨基己酸盐酸盐。
2. 2 分子式H[C6H12N2OHCl]n HO(n—2535)2. 3 结构式3 技术要求3. 1 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要求3. 2 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 理化指标附录A检验方法A. 1 一般规定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除特别说明外,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6682中规定的三级及以上试验用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 GB/T601、GB/T602、GB/T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 2 鉴别试验A. 2. 1 试剂和材料A. 2. 1. 1 硝酸锹溶液:硝酸锹 0. 85g加冰乙酸 10mL及水 40mL溶解。
A. 2. 1. 2 碘化钾溶液:碘化钾 8g加水 20mL溶解。
A. 2. 1. 3 Dragendorff试液:硝酸锹溶液(A. 2. 1. 1)5mL、碘化钾溶液(A. 2. 1. 2)5mL、冰乙酸20mL和水100mL混合而成。
现用现配。
A. 2. 1. 4 磷酸盐缓冲溶液:1. 36g磷酸二氢钾溶于约 80mL水中,磷酸调 PH6. 8,加水定容至100mL。
A. 2. 1. 5 甲基橙试液:1. 0mmol/L水溶液。
A. 2. 1. 6 盐酸溶液(6mol/L):取 100mL浓盐酸,加水稀释至 200mL。
A. 2. 1. 7 正丁醇/水/冰乙酸溶液:正丁醇:水:冰乙酸—4:2:1(体积比)。
A. 2. 1. 8 苗三丽的丙丽溶液:1g苗三丽溶于 50mL丙丽中。
Q_JHSW 006-2019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
ICS65.120B 46 Q/JHSW 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HSW 006—2019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报批稿)2019-11-26发布2019-12-26实施前言本标准依据GB/T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起草。
本标准由金河生物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批准。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兴明、张明明。
本标准为首次发布。
混合型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产品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贮存和保质期。
本标准适用于以L-赖氨酸盐酸盐为原料,以单硬脂酸甘油酯为载体加工而成的混合型饲料添加剂L-赖氨酸。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5917.1 饲料粉碎粒度测定 两层筛筛分法GB/T 6435 饲料中水分和其他挥发性物质含量的测定GB 10648 饲料标签GB 12904 商品条码 零售商品编码与条码表示GB 13078 饲料卫生标准GB/T 14699.1 饲料 采样GB/T 18823 饲料检测结果判定的允许误差GB 34466 饲料添加剂 L-赖氨酸盐酸盐《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1773号《饲料原料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公告 第2045号《饲料添加剂品种目录(2013)》3 要求3.1 感官本品为类白色至微黄色颗粒状物。
3.2 加工质量指标3.2.1 水分水分不大于10%。
3.2.2 粒度95%通过孔径为850μm的试验筛。
3.3 产品成分分析保证值产品L型L-赖氨酸(以盐酸盐计)含量不低于35.0%;产品M型L-赖氨酸(以盐酸盐计)含量不低于40.0%;产品H型L-赖氨酸(以盐酸盐计)含量不低于45.0%。
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
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
聚赖氨酸是一种优质的胶原蛋白原料,可以用于食品、保健品等领域。
为了保证产品质量和安全性,需要制定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
1. 聚赖氨酸添加量应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严禁超标添加。
2. 聚赖氨酸应选用优质原料,质量稳定,无污染。
3. 聚赖氨酸的添加应根据产品特性和用途确定,添加量不宜过
多或过少。
4. 聚赖氨酸的添加应在生产过程中控制好温度、PH值和时间等因素,确保添加效果。
5. 聚赖氨酸添加后应进行产品检测,确保产品符合标准。
6. 聚赖氨酸添加应在产品标签上注明添加成分和添加量等信息,方便消费者选购。
7. 聚赖氨酸添加应遵循“安全、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产
品质量和安全性。
以上就是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希望对相关行业的从业人员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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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
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
聚赖氨酸是一种常用的营养添加剂,其添加量应根据动物种类、生长阶段、饲料配方以及环境因素等因素来确定。
在饲料中添加适量的聚赖氨酸可以提高动物的生产性能、保持健康状态。
下面是聚赖氨酸的添加标准:
1. 猪:在生长期和育肥期饲料中添加0.1%-0.3%的聚赖氨酸,母猪饲料中添加0.15%-0.4%的聚赖氨酸。
2. 鸡:在育成期和生产期饲料中添加0.15%-0.2%的聚赖氨酸。
3. 鸭:在生长期饲料中添加0.15%-0.2%的聚赖氨酸。
4. 鱼:在鲤鱼、鲫鱼等肉食鱼类饲料中添加0.5%-0.8%的聚赖氨酸,草食鱼类饲料中添加0.3%-0.5%的聚赖氨酸。
5. 奶牛:在干奶牛期和泌乳期饲料中添加0.1%-0.15%的聚赖氨酸。
6. 羊:在生长期和育肥期饲料中添加0.15%-0.2%的聚赖氨酸。
7. 其他动物:根据其生长阶段和特殊需求酌情添加。
在添加聚赖氨酸时需要注意不要超过最大限度,以避免出现不良反应。
另外,应选用质量可靠的聚赖氨酸添加剂,以保证其营养价值和安全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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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 猪八戒网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国家药品标准(试行)颁布件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2002年11月16 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 发布 甘肃省药品检验所 复核广西源安堂药业有限公司 提出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标 准 (试行)降 浊 健 美 颗 粒Jiangzhuo Jianmei Keli【处方】 山楂333.3g 莱菔子111.1g 枳实111.1g厚朴111.1g 菊花111.1g 麦芽222.2g陈皮66.7g 火麻仁237.0g 绿茶叶740.7g六神曲111.1g糊精660g 阿司帕坦10g制成 1000g【制法】 以上十味药材,山楂、厚朴加50%乙醇加热回流提取二次,每次1.5小时,合并提取液,滤过,滤液回收乙醇,浓缩成相对密度为1.20(50℃)的清膏。
火麻仁粉碎成粗粉,与莱菔子、麦芽加水煎煮2小时,滤过,滤液静置,分取上清液。
药渣与陈皮、菊花、枳实、六神曲加水煎煮1小时,滤过,静置数小时,分取上清液。
绿茶叶加沸水温浸二次,每次30分钟,滤过,滤液与上述上清液合并,浓缩成相对密度为1.20(50℃)的清膏。
合并上述清膏,搅匀,加糊精、阿司帕坦,制成颗粒,干燥,即得。
【性状】 本品为黄棕色至棕褐色的颗粒;味微甜、微苦。
【鉴别】 (1)取本品10g ,研细,加乙醚50ml ,超声处理5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甲醇2ml 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
另取齐墩果酸对照品,加甲醇制成每1ml 含0.5mg 的溶液,作为对照品溶液。
照薄层色谱法(中国药典2000年版一部附录Ⅵ B )试验,吸取上述两种溶液各10μl ,分别点于同一硅胶G 薄层板上,以甲苯-醋酸乙酯-冰醋酸(12∶4∶0.5)为展开剂,展开,取出,晾干,喷以10%硫酸乙醇溶液,在110℃加热至斑点显色清晰。
供试品色谱中,在与对照品色谱相应的位置上,显相同颜色的斑点。
(2)取[鉴别](1)项下乙醚提取后的药渣,加醋酸乙酯50ml ,超声处理15分钟,滤过,滤液蒸干,残渣加甲醇2ml 使溶解,作为供试品溶液。
国家卫生计生委发布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
黄莉, 陈 美荣 .紫外 分光光 度 法测 定豆 粕 中大 豆异 黄酮 的 含量 [ J 1 .
油脂 工程 , 2 0 0 9 ,1 4 ( 2 ) : 6 5 — 6 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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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4 ] R A O P R,K U MA R K G,NA R AY A MA N M C,e t a 1 . A N e w
综
述
2 8 - 2 9 .
与
述
评
p r o t e i n a l o n e o r s u p p l e me n t e d wi t h a n i s o l f a v o n e e x t r a c t o r
[ 6 ] 高荣海 , 张春红 , 赵 秀红 , 等. 大豆 异黄 酮研究 进展 [ J ] l 粮食 与油脂 ,
2 0 0 9.5 :2 — 6 .
c o n j u g a t e d e q u i n e e s r t o g e n i n o v a r i e c t o mi z e d c y n o mo l g u s mo n k e y s 叨.
T h e J o u na r l o f Nu t r i t i o n , 2 0 0 0 , 1 3 0 ( 4 ) : 8 2 0 — 8 2 6 .
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标准
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的基本要求、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贮存和运输以及质量承诺。
本标准适用于以葡萄糖、酵母抽提物为主要原料,由淀粉酶产色链霉菌(Streptomyces diastatochromogenes)受控发酵后经分离提纯所制得的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01 化学试剂标准滴定溶液的制备GB/T 602 化学试剂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的制备GB/T 603 化学试剂试验方法中所用制剂及制品的制备GB 4789.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微生物学检验菌落总数测定GB 480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所有部分)GB 5009.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水分的测定GB 5009.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灰分的测定GB 5009.1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总砷及无机砷的测定GB 5009.1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铅的测定GB/T 6682—2008 分析实验室用水规格和试验方法GB/T 9724 化学试剂pH值测定通则GB/T 20880 食用葡萄糖GB/T 23530—2009 酵母抽提物GB 29924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标识通则JJF 1070 定量包装商品净含量计量检验规则定量包装商品计量监督管理办法(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75号)3 分子式、结构式和相对分子质量3.1 分子式C6H14N2O Cl [C6H12N2O•HCl]n C6H14N2O2Cl,n为23~33。
3.2 结构式T/ZZB 1625—202023.3 相对分子质量4133.8-5780.2 Da(按2016年国际相对原子质量)。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号——进口兽药注册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第45号——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正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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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农村部公告
第45号
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注册办法》规定,经审查,批准硕腾公司美国林肯生产厂等2家公司生产的猪伪狂犬病活疫苗等2种兽药产品在我国再注册,核发《进口兽药注册证书》,并发布修订后的产品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此前发布的该产品兽药质量标准、说明书和标签同时废止。
批准原硕腾公司巴西生产厂生产的多拉菌素注射液等2种兽药产品变更注册。
特此公告。
附件:1.进口兽药注册目录
2.质量标准(略)
3.说明书和标签
农业农村部
2018年7月17日
——结束——。
ε-聚赖氨酸盐酸盐
ε-聚赖氨酸盐酸盐拼音ε-jùlàiānsuānyánsuānyán英文参考ε-poly-L-lysine?HCl概述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从淀粉酶产色链霉菌(Streptomyces.diastatochromogenes)受控发酵培养液经离子交换树脂吸附、解吸、提纯而来,可作为防腐剂用于水果、蔬菜、豆类、食用菌、大米及制品、小麦粉及其制品、杂粮制品、肉及肉制品、调味品、饮料类。
国家卫生计生委于2014年4月3日2014年第5号公告《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批准ε-聚赖氨酸为食品添加剂新品种[参考资料]国家卫生计生委."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4年第5号)".。
中文名称ε-聚赖氨酸盐酸盐英文名称ε-poly-L-lysine?HCl功能防腐剂用量和使用范围食品分类号食品名称使用量(g/kg)备注04.0水果、蔬菜、豆类、食用菌0.3006.02大米及制品0.2506.03小麦粉及其制品0.3007.04.02杂粮制品0.4008.0肉及肉制品0.3012.0调味品0.5014.0饮料类0.20质量规格要求生产工艺从淀粉酶产色链霉菌(Streptomyces.diastatochromogenes)受控发酵培养液经离子交换树脂吸附、解吸、提纯的食品添加剂ε-聚赖氨酸盐酸盐。
技术要求感官要求感官要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感官要求项目要求检验方法色泽白色至奶油黄色取适量试样置于清洁、干燥的白瓷盘中,在自然光下观察其色泽和状态状态粉末理化指标理化指标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理化指标项目指标检验方法ε-聚赖氨酸盐酸盐含量(以干品计),w/% ≥95.0附录A中A.4干燥减量,w/% ≤8.0附录A中A.5pH(10g/L水溶液)2.5~5.5附录A中A.6铅(pb)/(mg/kg)≤2.0GB5009.12灼烧残渣,w/% ≤2.0GB 5009.4总砷(以As2O3计)/(mg/kg)≤3.0GB/T 5009.11附录A检验方法A.1 安全警示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
农业部公告第1845号――关于公布《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有关事项的公告-农业部公告第1845号
农业部公告第1845号――关于公布《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有关事项的公告正文:---------------------------------------------------------------------------------------------------------------------------------------------------- 农业部公告(第1845号)为保证兽药安全有效和动物产品安全,根据《兽药管理条例》规定,我部组织开展了部分兽药品种的安全评价工作。
经研究决定,现将质量不可控、毒副作用大、制剂产品生产无原料药合法来源、长期未生产、兽医临床使用量小且已有替代产品、国家重点保护动物药材及可归属饲料添加剂管理的109个品种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见附件),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质量标准废止,并停止受理审批该类产品批准文号。
二、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列入《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的兽药产品应停止生产,涉及的相关企业的兽药产品批准文号自动注销。
已生产的兽药产品可按原标准进行检验,并在产品有效期内流通使用。
农业部2012年10月12日附件废止兽药质量标准目录序号名称标准归属1水杨酸软膏《兽药规范》1967年版《兽药规范》1967年版2注射用促皮质素3乙醚4麻醉乙醚5干燥明矾6硝酸银7硝酸银棒8炉甘石9炉甘石洗剂10干燥硫酸钙11氯胺T12三氯化铁13注射用盐酸二氯苯胂14己烷雌酚15催产素注射液16异烟肼17醋酸钾18溴化钾19碳酸镁20巯锑钠21注射用巯锑钠22注射用硫代硫酸钠23薄荷油24磺胺25合霉素26合霉素片27醋酸维生素E28硼酸软膏29仙鹤草色素注射液《兽药规范》1978年版一部《兽药规范》1978年版一部30右旋糖酐铁钴注射液31芳香氨醑32鱼肝油33盐酸噻咪唑注射液(驱虫净注射液)34氨甲酰胆碱35氨甲酰胆碱注射液36氯磷定37氯磷定注射液38乳酸钙39硝酸毛果芸香碱注射液40六氯酚41石蜡42戊四氮43戊四氮注射液44台盼蓝45吩噻嗪46注射用台盼蓝47杏仁水48注射用新胂凡钠明49单软膏50浓氨溶液(浓氨水)51稀氨溶液(稀氨水)52洋地黄毒甙注射液53盐酸士的宁54盐酸士的宁注射液55桂皮酊56倍硫磷57硫酸喹啉脲(阿卡普林)58硫酸喹啉脲注射液(阿卡普林注射液)59氯仿60碳酸钠61碳酸铵62稀醋酸63樟脑醑64复方樟脑搽剂65橙皮酊66溴化钙67溴化钙注射液68羟萘酸苄酚宁69水银《兽药规范》1978年版二部70信石71十枣汤72石膏知母汤73防风汤74参附汤75黄土汤76白降丹77七味诃子散序号名称标准归属78氢溴酸槟榔碱《兽药规范》1992年版一部79氢溴酸槟榔碱片80盐酸噻咪唑81盐酸噻咪唑片82敌敌畏溶液83硫双二氯酚84硫双二氯酚片85硝硫氰醚86硝酸二甲硫胺87氯硝柳胺哌嗪88碘仿89鞣酸90鞣酸蛋白91吩噻嗪农牧发(1993)7号92吩噻嗪烟剂93复方吩噻嗪烟剂94乙胺嘧啶《中国兽药典》1990年版一部95萘啶酸96萘啶酸片97磷酸左旋咪唑98磷酸左旋咪唑片99磷酸左旋咪唑注射液100穿山甲《中国兽药典》1990年版二部101洋地黄酊《中国兽药典》2000年版二部102桔梗流浸膏序号名称标准归属103注射用抗血促性素血清《兽药质量标准》2003年版104盐酸甜菜碱105盐酸甜菜碱预混剂106氯化胆碱107氯化胆碱溶液108新保灵109金荞麦散——结束——。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
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22年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农村部•【公布日期】2022.01.07•【文号】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施行日期】2022.01.07•【效力等级】部门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农业管理其他规定正文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管理办法(2012年5月2日农业部令2012年第5号公布,2022年1月7日农业农村部令2022年第1号修订)第一条为加强饲料添加剂批准文号管理,根据《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饲料添加剂,是指在饲料加工、制作、使用过程中添加的少量或者微量物质,包括营养性饲料添加剂和一般饲料添加剂。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饲料添加剂产品,在生产前应当取得相应的产品批准文号。
第四条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为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生产定制产品的,定制产品可以不办理产品批准文号。
定制产品应当附具符合《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标签,并标明“定制产品”字样和定制企业的名称、地址及其生产许可证编号。
定制产品仅限于定制企业自用,生产企业和定制企业不得将定制产品提供给其他饲料、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经营者和养殖者。
第五条饲料添加剂生产企业应当向省级人民政府饲料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提出产品批准文号申请,并提交以下资料:(一)产品批准文号申请表;(二)生产许可证复印件;(三)产品配方、产品质量标准和检测方法;(四)产品标签样式和使用说明;(五)涵盖产品主成分指标的产品自检报告;(六)申请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省级饲料管理部门指定的饲料检验机构出具的产品主成分指标检测方法验证结论,但产品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除外;(七)申请新饲料添加剂产品批准文号的,还应当提供农业农村部核发的新饲料添加剂证书复印件。
第六条省级饲料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必要时可以进行现场核查。
农业部公告第2123号――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农业部公告第2123号
农业部公告第2123号――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正文:---------------------------------------------------------------------------------------------------------------------------------------------------- 农业部公告(第2123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兽药生产质量管理规范》,经现场检查及审核,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等23家企业符合兽药GMP要求以及兽药生产许可证核发条件,现核发《兽药GMP证书》和《兽药生产许可证》,详见附件。
特此公告。
附件: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农业部2014年7月4日附件兽药GMP及生产许可证目录企业名称生产范围生产地址GMP证书号生产许可证号有效期至备注海门慧聚药业有限公司非无菌原料药(盐酸环丙沙星、恩诺沙星)江苏省海门市青龙港青化路18号(2014)兽药GMP证字121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0141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新建辽源市创际兽药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片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吉林省东辽县凌云开发区(2014)兽药GMP证字122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07026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武汉九州神农药业有限责任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消毒剂(固体)、杀虫剂(固体)、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武汉市东西湖吴家山十一支沟南(2014)兽药GMP证字123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7007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四川飞扬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片剂/颗粒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口服溶液剂、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四川省遂宁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新世纪工业园(2014)兽药GMP证字124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22072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哈尔滨维科生物技术开发公司胚毒活疫苗生产线(2条)、细胞毒活疫苗生产线(4条)、细菌活疫苗生产线、胚毒灭活疫苗生产线(2条)、细胞毒灭活疫苗生产线(2条)、禽流感灭活疫苗生产线(3条)、诊断制品生产线黑龙江省哈尔滨市香坊区哈平路680号(2014)兽药GMP证字125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08001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江西天正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消毒剂(液体)江西省抚州市金溪县工业园B区(2014)兽药GMP证字126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4047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四川肥神集团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四川省荣县旭阳镇富西路628号(2014)兽药GMP证字127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22037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河南神农药业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片剂/颗粒剂河南省社旗县北京南路神农科技园(2014)兽药GMP证字128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6184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同时变更企业负责人山西省稷山康益兽药科技开发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山西省稷山县大佛路职工新村(2014)兽药GMP证字129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04011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四川佳华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消毒剂(液体)/杀虫剂(液体)四川省遂宁市船山区新桥工业集中区(2014)兽药GMP证字130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22064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同时变更企业负责人四川金瑞克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针剂、粉剂/散剂/预混剂/片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消毒剂(固体)、消毒剂(液体)四川省自贡市大山铺镇恐龙大道88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22023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同时变更法人、企业负责人衢州同仁药业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片剂/颗粒剂、软膏剂浙江省衢州市经济开发区乐园路566号(2014)兽药GMP证字132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1065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复验,同时变更企业名称,原名衢州(上海)同仁药业有限公司山东信得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散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片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中药提取、乳剂)、消毒剂(固体)、消毒剂(液体)、中药提取(甘草浸膏、甘草流浸膏)山东省诸城市舜耕路195号(2011)兽药GMP证字525号(2011)兽药生产证字15043号GMP证书:2016年9月21日生产许可证:2016年12月30日部分复验非无菌原料药(癸氧喹酯、二硝托胺、尼卡巴嗪)(2010)兽药GMP证字222号GMP证书:2015年6月29日卵黄抗体生产线、转移因子口服液GMP证书:2019年7月3日浙江东贸药业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最终灭菌小容量注射剂(含中药提取)/最终灭菌大容量非静脉注射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非氯消毒剂(液体)浙江省台州市椒江区前所街道前中路3号(2014)兽药GMP证字133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1084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迁址重建,同时变更企业法人、负责人、企业名称,原名温州康利兽药饲料有限公司河南三石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郑州市惠济区江山北路七彩园15号(2014)兽药GMP证字134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6298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迁址重建河南牧一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剂/散剂/预混剂/片剂(含中药提取)/颗粒剂(含中药提取)、非氯消毒剂(液体)、中药提取(甘草浸膏、甘草流浸膏、刺五加浸膏)河南省通许县竖岗工业园区竖车路6号(2014)兽药GMP证字135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6299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迁址重建济南亿民动物药业有限公司粉剂/预混剂、颗粒剂(含中药提取)、口服溶液剂(含中药提取)、中药提取(甘草浸膏、甘草流浸膏)、消毒剂(固体)济南市历城区董家镇工业园(2014)兽药GMP证字136号(2014)兽药生产证字15105号GMP证书:2019年7月3日生产许可证:2019年7月3日原址改扩建,复验。
农业部公告第1379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登记证目录(2010-05)
农业部公告第1379号--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
登记证目录(2010-05)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
•【公布日期】2010.04.26
•【文号】农业部公告第1379号
•【施行日期】2010.04.26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畜牧业
正文
农业部公告
(第1379号)
根据《进口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登记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批准瑞士帝斯曼营养产品有限公司等23家公司生产的39种饲料和饲料添加剂产品在我国登记或续展登记,并发给进口登记证(见附件)。
所登记产品的监督检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或农业部发布的质量标准执行。
特此公告
二〇一〇年四月二十六日附件:。
食品添加剂聚赖氨酸简介
新型广谱杀菌抑菌剂——ε-聚赖氨酸公司简介:郑州拜纳佛生物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始建于2007年,注册资本1000万元,总部坐落于中原腹地——郑州,生产基地占地55000㎡。
利用现代生物技术进行各类食品添加剂、生物保鲜剂、生物抑菌液等生物制品研发及生产的高科技企业。
公司设备先进、性能优良,具有国内一流的现代化的全自动的生物发酵系统、分离纯化系统以及完备的配套系统。
管理模式先进,先后获得 ISO9001-2008质量管理体系和ISO22000-2006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
产品简介:ε-聚赖氨酸(ε-poly-L-lysine,简称ε-PL)是一种由白色链球菌(Streptomyces albulus)发酵生产的含有25~30个L-赖氨酸残基的同型单体聚合物,由人体必需氨基酸L-赖氨酸的ε-氨基与另一L-赖氨酸的α-羧基形成ε-酰胺键连接而成,ε-PL最早是由日本科学家发现的。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2011)中聚赖氨酸已经是国家规定可添加的安全生物食品添加剂,它比化学性添加剂更安全,抑菌效果更好,在体内代谢为有益于人体的氨基酸。
在日本、美国已经普遍使用,中国食品企业也已经开始使用并且逐年增加。
由于国家越来越重视食品安全,如何选择食品添加剂、选择哪种才让产品更安全、消费者更满意,是我们做食品的企业关注的。
1.1 理化性质ε-聚赖氨酸为淡黄色粉末、吸湿性强,略有苦味,是赖氨酸的直链状聚合物。
它不受pH值影响,对热稳定(120℃,20min),能抑制耐热菌,故加入后可热处理。
与盐酸、柠檬酸、苹果酸、甘氨酸和高级脂肪甘油酯等合用有增效作用。
分子量在3600—4300之间的ε-聚赖氨酸其抑菌活性最好,当分子量低于1300时,ε-聚赖氨酸失去抑菌活性。
由于聚赖氨酸是混合物,所以没有固定的熔点,250℃以上开始软化分解。
ε-聚赖氨酸溶于水,微溶于乙醇。
对其表征进行红外光谱分析表明:在1680~1640cm -1和1580—1520cm-1有强吸收峰。
农业部公告第972号--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等
农业部公告第972号--关于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等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农业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8.01.15•【文号】农业部公告第972号•【施行日期】2008.01.1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畜牧业正文农业部公告(第972号)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和农业部第426号公告(以下简称426公告)规定,我部组织完成了自2005年以来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受理目录》所有地方标准(简称地标)的评审工作,对经评审不能升为国家标准和未按规定时限补充材料的地标进行了汇总,一并列入《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
经审核,现公布第十一批《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目录(11)》(附件I,简称《标准目录》)及试行兽药质量标准(附件2,简称《试行标准》)、《兽药地方标准升国家标准申报企业目录(11)》(附件3,简称《申报企业目录》)、《兽药地方标准废止目录(11)》(附件4,简称《废止目录》),并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标准目录》的标准升为国家标准,标准试行期2年。
原同品种兽药地标同时废止。
二、列入《申报企业目录》的兽药GMP企业,可按规定程序向我部申请本企业有申报标准的产品批准文号。
三、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列入《废止目录》的标准同时废止,涉及此类标准的后续工作按426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四、标准试行期内,生产企业应按《试行标准》组织生产,并抓紧做好标准修订完善工作,发现问题及时上报。
标准试行期满前3个月,生产企业应按《申报企业目录》“审评意见”要求,向农业部兽药评审中心(以下简称评审中心)提交标准转正申请及相关技术资料。
逾期不报的,取消生产资格,注销产品批准文号。
五、标准试行期满,我部将公布试行标准转正后的兽药质量标准。
不具备转正条件的试行标准,列入《废止目录》,其后续工作按426号公告第十三条规定执行。
六、各省级兽药监察所应按《试行标准》对本辖区企业申报产品进行质量复核检验,认真做好试行标准执行和总结工作,并将有关情况及时上报我部和评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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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批准ε-聚赖氨酸等4种食品添加剂新品种等的公告(2014年第5
号)
50
附录 A
检验方法
A.1 安全警示
试验方法规定的一些试验过程可能导致危险情况。
操作者应采取适当的安全和防护措施。
A.2 一般规定
本标准所用试剂和水,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指分析纯试剂和GB/T 6682—2008中规定的三级水。
试验中所用标准滴定溶液、杂质测定用标准溶液、制剂及制品,在没有注明其他要求时,均按GB/T 601、GB/T 602、GB/T 603的规定制备。
试验中所用溶液在未注明用何种溶剂配制时,均指水溶液。
A.3 鉴别试验
易溶于水,略带苦味。
A.4 ε-聚赖氨酸含量的测定
A.4.1 试剂和材料
A.4.1.1 硫酸钠溶液:0.30 mol/L。
称取42.6 g硫酸钠溶解并定容至1000 mL,用乙酸调pH为4.0。
A.4.1.2 ε-聚赖氨酸标准贮备溶液:10.0 mg/mL。
称取1.0 g ε-聚赖氨酸标准样品,溶解并定容至100 mL。
A.4.1.3 ε-聚赖氨酸标准溶液:1.0 mg/mL。
移取10.0 mL ε-聚赖氨酸标准贮备溶液于100 mL容量瓶中,定容至100 mL。
A.4.2 仪器和设备
凝胶渗透色谱仪:配有紫外检测器。
A.4.3参考色谱条件
A.4.3.1凝胶柱:水相凝胶过滤色谱(7.8 mm ×300 mm)。
A.4.3.2检测温度:30 ℃。
A.4.3.3检测波长:210 nm。
A.4.3.4流速:0.5 mL/min。
A.4.3.5进样量:20 μL。
A.4.3 分析步骤
A.4.3.1 标准曲线的绘制
分别移取0.00 mL、5.00 mL、10.00 mL、15.00 mL、20.00 mL、25.00 mL ε-聚赖氨酸标准溶液至25 mL容量瓶中并定容,溶液经0.22 μm微孔滤膜过滤。
打开色谱仪,并调至工作状态,待基线平稳后,依次将上述ε-聚赖氨酸标准溶液注入凝胶柱中,进样量为20 μL,记录峰面积,以标准溶液中ε-聚赖氨酸的质量为横坐标,峰面积为纵坐标绘制标准曲线。
A.4.3.2 试样测定
准确称取0.1 g试样,溶解定容至100 mL。
配好的试样溶液经0.22 μm微孔滤膜过滤,进样量为20 μL,进行凝胶渗透色谱检测,记录峰面积,并根据标准曲线查得试样中ε-聚赖氨酸的质量。
A.4.4 结果计算
ε-聚赖氨酸含量的质量分数w,按公式(A.1)计算:
m1
w= ——×100%…………………………………(A.1)
m
式中:
m1——从标准曲线中查得的ε-聚赖氨酸质量,单位为克(g);
m——试样质量,单位为克(g)。
实验结果以平行测定结果的算术平均值为准。
在重复性条件下获得的两次独立测定结果的绝对差值不得超过算术平均值的2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