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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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材管理的细则与制度

学校教材管理的细则与制度

学校教材管理的细则与制度
目标
学校教材管理的目标是确保教材的质量和适用性,提供有效的研究资源,促进学生的研究成果和发展。

教材选定与审查
1. 教材选定应基于教学大纲和教学目标,确保与课程内容和学生需求相匹配。

2. 教材选定应经过教研组综合评估和教师集体审议,确保教材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全面性。

3. 教材审查应由专业教研组和教材管理委员会共同进行,确保教材的准确性和合法性。

教材采购与保管
1. 教材采购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教材的质量和价格合理。

2. 教材采购应经过招标或询价等程序,选择合适的供应商,并签订正式合同。

3. 教材保管应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确保教材的安全和完整。

教材更新与替换
1. 教材更新应根据教学需求和学科发展的最新动态,及时调整和更材内容。

2. 教材替换应根据教学实践和教师反馈,对不适用或过时的教材进行替换。

教材使用与评估
1. 教师应根据教材的特点和教学目标,合理安排教学内容和教学方法。

2. 学生应按照教材的要求和教师的指导,认真研究并完成相关作业。

3. 教材评估应定期进行,通过教师和学生的反馈,及时了解教材的优缺点,并进行改进和调整。

教材版权保护
1. 学校应严格遵守教材版权法律法规,不得违法复制、传播或使用未经授权的教材。

2. 学校应建立教材版权保护制度,加强版权意识和宣传教育,确保教材版权的合法权益。

以上是学校教材管理的细则与制度,旨在提高教学质量和学生研究效果,希望全体师生共同遵守和落实。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细则

学校教材管理制度细则

一、总则为规范学校教材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确保教材选用、编写、印刷、发行等环节的合法性、规范性和有效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教育教学要求,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二、教材选用1. 选用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选用符合国家课程标准、具有科学性、系统性和针对性的教材。

2. 选用程序:(1)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由学校领导、教师代表、教研组长等组成。

(2)根据国家课程方案和教学大纲,制定教材选用方案。

(3)组织教师对教材进行研读、比较,提出初选意见。

(4)教材选用委员会讨论确定选用结果,并向学校领导汇报。

(5)将选用结果报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备案。

三、教材编写1. 编写原则:坚持党的教育方针,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2. 编写程序:(1)成立教材编写小组,由具有丰富教学经验和较高学术水平的教师组成。

(2)根据教材选用方案,制定编写大纲。

(3)编写过程中,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突出重点、难点,提高教材质量。

(4)教材编写完成后,组织专家进行评审。

(5)根据评审意见进行修改完善,形成正式教材。

四、教材印刷与发行1. 印刷:选用具有资质的印刷企业,确保教材印刷质量。

2. 发行:教材发行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进行,不得擅自提高价格、捆绑销售。

五、教材使用与管理1. 教师在使用教材过程中,应充分挖掘教材内涵,发挥教材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2. 学生应爱护教材,按照教师要求使用教材,不得随意涂改、损坏。

3. 学校应建立健全教材管理制度,对教材进行定期检查、清理,确保教材质量。

六、监督与考核1. 学校成立教材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教材选用、编写、印刷、发行等环节进行监督检查。

2. 对违反教材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七、附则1. 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2. 本细则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3. 本细则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教材是体现教学内容的知识载体,是进行教学的基本工具,也是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培养创新人才的重要保证。

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高职院校教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教材的建设与管理,根据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教材建设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必须坚持依法依规、保质择优、创新适用原则。

坚持以提升教材思想性、科学性、系统性和实践性为重点,以专业人才培养方案为依据,以质量为标准。

教材内容要符合高等职业教育人才培养规律,满足专业教学标准和课程标准要求,能够反映当前最新理论研究与产业行业发展前沿实践成果。

第三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主要包括教材建设规划、教材选用、教材编写、教材研究与质量评价等工作。

学院必须统筹规划、全面管理,以保证教学秩序的稳定和教育教学质量的提高。

第四条教材建设与管理纳入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项目,经费在每年的专项经费预算中列支。

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学院教学建设与改革经费管理办法》(华职教〔2019〕25号)执行。

第二章组织领导与职责第五条教材建设与管理实行学院、二级教学单位两级管理。

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全面统筹教材建设与管理工作;教务处负责教材建设与管理的日常工作;各二级教学单位负责具体实施工作。

第六条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职责:负责审定学院教材建设规划和教材管理相关制度;负责审定学院规划教材立项和优秀教材评奖;指导教材研究与质量评价等工作。

第七条教务处的职责:负责提出学院教材建设规划;组织教材建设的立项申报和选用审定工作,负责组织教材的征订和发放;组织教材研究、教材检查评估与评优等工作。

第八条各二级教学单位职责:负责研究制定本单位教材选用计划和教材编写计划;审核选用教材的质量;组织本单位申报教材立项;指导本单位教材研究与评估工作,并向学院推荐优秀教材等工作。

第三章教材的选用与征订第九条教材的选用范围:国家规划教材、各部委重点教材或获奖教材;经学院审批立项的我院教师参与编写任第一副主编及以上的校本教材。

广东工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

广东工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

广东工业大学教学工作规范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三章教学环节管理第二章教学计划管理第四章教学运行管理为使教学工作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稳定教学秩序,加强教风和学风建设,实现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工作规范。

第一章基本要求第一条教师基本素质要求教师是教学工作的主要承担者,又是教学改革主干力量。

教学质量的提高,教学改革的成功,与教师的素质和责任心有着极大的关系。

教书育人,全面关心学生的成长,是教师的崇高职责,为此每个教师都必须做到:(一)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重视精神文明建设,具有高尚的情操,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二)具有良好的敬业精神,积极承担教学任务,以对国家、对学生高度负责的精神对待教学工作。

(三)努力学习和掌握科学知识,不断提高学术水平和创新能力,注重自身综合素质的提高。

(四)认真学习和研究教育理论,不断提高教学水平,取得良好的教学效果。

第二条教师职责和权力(一)教师的主要职责1.教书育人是每个教师的职责。

教师首先要做好教学工作,按照教学规律办事,坚持将素质教育贯穿于整个教学过程,并力求取得好的效果。

同时,严谨治学,通过教学活动对学生言传身教,做学生表率。

2.积极进行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更新教学内容,改革教学方法,提高各个教学环节的教学质量。

3.实行因材施教,注重学生创新能力的培养。

4.选用或编写符合课程(或环节)教学大纲要求、质量高、有特色的教材讲义或其它教学资料。

5.认真做好所承担的教学工作,并把好各教学环节质量关。

6.执行"广东工业大学课程考核基本要求",认真做好课程考核的有关工作。

7.关心、爱护学生,保持与学生所在院(系)分管教学的领导、辅导员、班主任交流教学信息和动态,共同解决教学活动中的各种问题。

8.积极参与课程建设的有关工作。

(二)教师在教学活动中拥有如下权力1.根据教学大纲的要求和学生班具体情况,向教研室推荐优秀教材(或编写讲义和教材)。

合理组织教学内容,制订教学进度。

广东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

广东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

广东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加强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决定(广东工业大学第四次教学工作会议通过)为贯彻教育部第二次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教育部《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加强我校本科教学工作,切实提高我校本科教学质量,结合我校的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决定。

1.加强本科教学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牢固确立人才培养是高等学校的根本任务,牢固确立质量是高等学校的生命线,牢固确立教学工作在高等学校各项工作中的中心地位;贯彻“巩固、深化、提高、发展”的工作方针,自觉遵循教育教学规律,以更多的精力、更大的财力进一步加强教学工作,全面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2.加强领导,把本科教学工作摆在学校工作的中心地位全校各级领导干部要真正把本科教学工作作为经常性的中心工作,树立“以学生为本”的教育理念,投入时间与精力努力熟悉本科教学规律,认真研究本科教学改革与发展的趋势,重视本科教学的基础性建设,及时解决教学中出现的问题,为本科教学提供良好的支撑。

学校要把是否重视支持本科教学工作作为干部考核内容。

校长办公会定期都要安排专题研究本科教学工作,听取教学工作汇报,制定加强本科教学建设、提高教学质量的方案和措施,从政策和经费等方面加强对本科教学工作的支持。

校领导要主动关心支持所联系学院的本科教学工作,带头坚持领导听课制度,加强对教学工作关键环节的检查和指导,帮助学院解决教学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督导组要制定年度工作规划,与教务处和各学院协调,对教学工作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调查研究,对各教学单位的教学工作进行评估、督促和指导;对学校的教学改革、教学建设以及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提出意见,供学校决策参考。

学校将定期召开校教学工作会议或教学工作专题研讨会,分析教学工作现状、公布教学工作的有关信息,通报校教学工作中的重大事项,确定阶段性的教学改革与发展目标,及时调整和制定保证教学质量的措施。

应用数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应用数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广东工业大学应用数学学院教学管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为全面贯彻落实学校关于教学管理的各项有关规定,规范学院的教学管理,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特制定以下教学管理工作条例。

第一条应用数学学院是广东工业大学下属的基础学院之一,。

第二条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以培养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基础知识、基本技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的职业性、应用型专业人才为目标,使学生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会做人、会学习、会共处”的新时期大学生。

第三条遵循学校教育以教学为主的客观规律,充分发挥课堂教学的作用,实行应试教育与素质教育相结全,课堂教育与社会实践相结合,拓展学生的知识面和动手能力。

第四条建立一支敬业精神强,教学经验丰富、会教书育人,老、中、青比例适当、专兼职相结合的优秀教师队伍。

要充分发挥老教师和骨干教师的作用,积极培养、大胆使用年轻教师。

树立品牌意识,充分利用学校海淀区教育教学优势、重视和发挥名校、名教授的作用。

逐步实现各专业、每门课程都有名教授和骨干教师执教。

第五条建立一支懂教学、会管理、爱岗敬业和学历较高的教学管理人员队伍。

加强各教学管理职能部门,如教务部、学生部和各系的建设。

树立管理出质量、管理出效益的意识。

第二章教学管理体制第六条学院由一位副院长主管教学工作,并向院长负责。

第七条学院办公室及教务员在主管副院长的领导下负责教学管理的主要工作。

第八条各教学所负责人,主管本教研所的教学工作。

第九条各班主任负责本班教学管理工作。

第三章教学文件第十条教学计划是贯彻教育方针、实现培养目标的指导性文件,是组织教学工作的主要依据。

它体现了学校教育、培养各种专业人才的质量要求。

学院主管教学副院长协同各教研所主任及教务员根据学院所承担的教学任务和上级的要求组织制定各科教学计划,其内容包括培养目标、教学要求、学制、学时、课程设置、实践环节、成绩考核、实习与毕业等。

教学计划经专家论证或学校领导同意后,由主管教学副院长签字,报校教务处批准备案。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进度表的编制及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进度表的编制及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教学进度表的编制及管理办法为了加强课程教学的管理,规范教学进度表的编制,充分发挥教学进度表在教学过程中的计划、监控、约束的功能,特制定本办法。

第一章教学进度表的编制第一条教学进度表是进行日常教学的具体指导文件。

每一项教学任务的任课教师在接到《教学任务书》后,应根据《教学安排表》、学生先修课程基础、教学总学时、教学大纲等,合理安排课堂教学、实践教学、习题课、复习、考核及答疑等各个环节,并按规范要求填写教学进度表。

第二条在编写教学进度表时,时间应表述清楚,分周次、日次、节次三个时间层次,时间不要混合在一起表示。

一般以2学时为1个教学单元(少数有3学时为1个单元)。

第三条编制教学进度表要阐明教学单元教学的主要内容,以章节内容来表述。

第四条实验及上机等实践教学环节的内容需扼要表述,并将相应的时间及地点标明在备注栏。

第五条在教学进度表中,要填写作业数量及答疑安排。

第六条课程考核根据《教学安排表》的安排,分随堂考核和停课考核,随堂考核由教师安排在本课程最后2节课,停课考核由教务处安排在课外的时间。

第七条若不在课程表规定的地点进行教学活动的,需在备注栏上写明地点。

第八条课内实验及实验课程,需填写《广东工业大学实验(上机)教学进度表》,要把实验名称、实验主要内容、实验仪器台套数、拟安排批次、每组学生人数、实验地点等填写清楚。

第九条教学进度表需用A4复印纸打印,周、日次数可按实际做表,表格长短可据内容调整。

电子版格式可在教务处主页下载。

第二章教学进度表的审核第十条任课教师编写好教学进度表后,须在每学期开课后第1周内交所在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基层教学单位审核后应在开学后第2周内交学院教学负责人审核。

第十一条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教学进度表的授课内容、进度安排、实验上机、作业布置等是否合理,填写是否规范。

如有异议,则需商讨更为完善的教学进度安排,由任课教师作出修改后,再交基层教学单位教学负责人审核。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与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与学位管理实施细则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与学位管理实施细则(2005年新)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本校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依法治校,从严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在完成学业期间,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第三条学生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必要的基本技能、方法和相关知识,培养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使自己成为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专门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校区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交信函并附所在街道、乡镇或医院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

对未经请假不按期入学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第六条新生入学后3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情节恶劣的,交上级有关部门查究。

第七条新生经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医院诊断认为不适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治疗,医疗费用自理。

第八条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必须在下学年开学前持保留入学资格通知书以及县级以上医院体格检查合格的诊断证明,向教务处或研究生处申请入学,经学校医院复查合格,方可办理注册入学手续。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教字172号

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广工大教字172号

---------------------考试---------------------------学资学习网---------------------押题------------------------------广东工业大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学籍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维护学校正常的教学秩序,保障以培养人才为中心,依法治校,从严管理,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及《广东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的精神,结合学校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学生应当严格遵守国家各项法律、法规,遵守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本校的各项管理制度,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树立科学的世界观。

第三条学生要认真学习,刻苦钻研,比较系统地掌握本学科、专业必需的基础理论、基本知识,掌握本专业的基本技能、研究方法和相关知识,培养从事本专业工作的能力,提高综合素质,使自己成为具备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高级应用型专门人才。

第四条本细则适用于在本校学习的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

第二章入学与注册第五条新生持录取通知书和学校规定的有关证件,按学校的要求在规定的期限内到指定的校区办理入学手续。

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提交信函并附所在街道、乡镇或医院证明,向学校请假。

请假时间不得超过2周。

对未经请假不按期入学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个月内,学校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3新生入学后第六条.进行复查。

复查合格者准予注册并取得学籍。

复查不符合入学条件者,学校根据有关规定和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凡属弄虚作假、徇私舞弊取得学籍者,一经查实,取消学籍,退回生源所在地。

第七条新生经复查发现患有疾病,经学校指定的二级甲等以上医院诊断认为不适宜在校学习,但经短期治疗可达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可保留入学资格1年,办理离校手续,离校治疗,医疗费用自理。

学校教务处教材管理制度

学校教务处教材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材管理工作,提高教材质量,确保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教育行政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所有教学部门、教师和学生。

第三条教材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遵守国家教育法律法规,确保教材内容符合教育方针和课程标准;2. 优先选用教育部推荐教材,注重教材的权威性和适用性;3.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保障教师和学生的合法权益;4. 注重教材的更新换代,提高教材质量。

第二章教材选用第四条教材选用工作由教务处负责,成立教材选用委员会,负责教材的评审和选用。

第五条教材选用委员会由教务处、各学院教学负责人、教师代表、学生代表等组成。

第六条教材选用应遵循以下程序:1. 教务处收集教材信息,发布教材选用通知;2. 教师根据课程教学需要,向教材选用委员会推荐教材;3. 教材选用委员会对推荐教材进行评审,提出选用意见;4. 教务处根据评审意见,确定教材选用结果,并报学校领导审批;5. 教务处将选用结果通知相关学院和教师。

第七条教材选用应考虑以下因素:1. 教材的权威性、适用性、科学性、先进性;2. 教材的版本、质量、价格等;3. 教材是否符合课程教学大纲和教学要求;4. 教师的选用意愿和学生的反馈意见。

第三章教材采购与分发第八条教材采购工作由教务处负责,严格按照学校财务管理制度执行。

第九条教材采购应遵循以下程序:1. 教务处根据教材选用结果,编制教材采购计划;2. 教务处通过公开招标、询价等方式,选择合适的教材供应商;3. 教务处与供应商签订采购合同,明确教材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时间等;4. 教务处组织教材验收,确保教材质量符合要求;5. 教务处将教材分发给各学院、教师和学生。

第十条教材分发应遵循以下原则:1. 教材分发要及时、准确,确保教师和学生能够按时拿到教材;2. 教材分发应保证公平、公正,不得有私分、挪用等行为;3. 教材分发后,教务处应建立教材分发记录,方便追溯和管理。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管理办法.doc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管理办法.doc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管理办法广东工业大学本科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管理办法本科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是学校人才培养总体设计的具体体现,是安排教学内容、组织教学活动及有关工作的基本依据,是实现人才培养目标的重要文件。

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订及执行是学校重要的教学活动。

为了进一步加强此项工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章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订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由高等学校自主制订。

学校通过教务处组织各学院结合各类专业的具体情况制订各专业的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

第二条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制订程序(一)教务处根据学校招生的专业计划,提出各专业制订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时应遵循的基本原则和指导意见,经学校审批后发至各学院。

(二)各学院根据基本原则和指导意见的要求,组织本学院对专业培养目标进行论证,并根据培养目标认真拟订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的初稿。

(三)各学院组织专家对本学院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进行认真的审议和修改,并广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培养方案由院长最后审定签字、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由主管教学副院长最后审定签字,并加盖学院公章后报送教务处。

(四)教务处对各专业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组织校内外专家及教学指导委员审查并报学校审批。

经学校批准后的培养方案、教学计划及教学大纲生效执行。

第三条培养方案的主要内容(一)专业培养目标,毕业生具有的知识、素质及能力,专业特色;(二)专业主干学科、课程,学制及学位,学分要求,主要实践教学环节;(三)课程体系的构成及学时比例,课程设置及学时分配。

第四条教学计划的主要内容(一)课程性质、类型、学时及学分、教学方式、开课时间、开课单位、考核方式、实践环节安排等;(二)教学进程总体安排;(三)必要的说明(含必修选修安排、主干课程的介绍等)。

第二章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的执行第五条经学校批准的培养方案及教学计划,由教务处组织执行,各学院负责教学任务的落实。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PBL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PBL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

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PBL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根据《广东工业大学“创新强校工程”2014~2016年建设规划》、《广东工业大学关于进一步深化本科教学改革全面提高本科教学质量的实施意见》(广工大教字〔2007〕167号)文件精神,鼓励教师以提高学生的学习能力为目标,努力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和效率,积极推广启发式教学、研究式学习、讨论式教学等教学方法,对实施以上教学改革的课程在业绩金计算上给予奖励。

我院教师积极探讨基于问题或项目的教学方法(PBL),积极开展PBL课程教学实践,为鼓励教师开展教学方法及手段改革的研究与实践,特制定《广东工业大学经济与贸易学院PBL课程实施与管理办法》。

第一章PBL教学的基本要求第一条基于问题或基于项目的学习(Problem Oriented and Project-based Learning,POPBL;Problem-based Learning;Project-based Learning,PBL)强调把学习置于复杂的、有意义的问题或项目情境中,通过小组合作解决真实的问题或完成一个项目的全过程,使学生形成自主学习的能力。

“以问题为导向、以项目为组织形式、学科交叉、学习者的主动参与和自我调控、理论联系实践”是PBL教学模式的5大特征。

问题是课程组织的核心,它们往往没有简单、固定、惟一的正确答案,但能激起学生探索、寻求解决方法的欲望,激发学生的创新思维;学生是致力于解决问题的主体,他们识别问题的症结,寻找解决问题的方法,并努力探求、理解问题的现实意义,构建或重构自己的知识。

第二条实行PBL教学必须撰写课程教学任务模块与各模块的内容提要,课程模块的设计应能涵盖课程主要相关知识、能力等要求,模块间具有逻辑关联,所有模块完成后应能构成一个完整的项目;课堂教学有不低于50%的内容是采用就问题或项目任务进行讨论、展示和答辩的方式;努力营造学生积极参与的课堂交流的氛围,充分调动学生积极性和主动性,对问题或项目进行探究,建立创新性思维;课后作业应鼓励学生用阶段性研究报告完成,并要求每学期有3次以上的任务需要提交阶段性问题分析或项目分任务报告或研究报告。

大学教材选用、征订及管理实施细则

大学教材选用、征订及管理实施细则

教材、征订及管理实施细则为使我院教材、征订及管理工作规范化、合理化,保障此项工作得以有序地开展,依据《XXX职业技术学院教材建设与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教材的原则1.适用原则:的教材应与着眼提高学生素质、培养学生智能的现代教育思想相适应,与我院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的定位相匹配,符合本专业教学大纲和课程建设的基本要求。

2.优先原则:优先级、省部级获奖教材;优先近3年出版的普通高等教育级规划教材(“十一五”、“十二五”等)、省部级规划教材;教育主管部门或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优秀教材。

至于由我院教师主编、参编的教材,应提前向教务处提出的书面申请并提出理由,经教务处会同相关系(部)审定同意后方可列入用书计划。

3.择优、择新原则:教材要树立精品意识。

在同类教材中,通过比较,质量最好的教材;要结合学科、专业的调整,加强教材的更新换代(理工类、经管类专业使用近3年出版的新教材比例应达到50%以上)。

4.减负原则:要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教材,以切实减轻学生的负担。

某些课程确因教学需要增发辅助教材(或配套练习册),须经所在系(部)同意,报教务处批准后实施征订。

二、教材的要求1.的教材必须政治思想观点正确,符合市场经济建设、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对人才培养的需要。

2.的教材能运用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的方法,正确地阐述本专业的基本理论,完整表达课程应当包含的知识,结构严谨,理论联系实际;能反映本专业国内外科学研究和教学研究的先进成果,具有学科发展上的先进性和教学上的适用性。

3.的教材必须符合本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及课程教学的要求,内容适合,难度适当,符合教学规律和认知规律,富有启发性,有利于激发学生学习兴趣,有利于学生知识、技能和素质的培养。

4.的教材与教学大纲、教学参考书、案例材料等要尽量形成体系。

5.的教材应文字精练,语言流畅,文图配合恰当,图表清晰准确,符号、计量单位等符合标准;加工、设计、印刷、装帧水平高。

学校教务处教材管理制度

学校教务处教材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教材管理工作,提高教材使用效率,确保教育教学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教材管理职责1. 教务处负责学校教材的采购、保管、发放、回收、报废等管理工作。

2. 教研室负责教材的选用、审核、推荐和教材使用情况的跟踪反馈。

3. 各系部、各班级负责教材的领用、使用、回收和报废。

三、教材采购与选用1. 教材采购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格执行采购程序,确保教材质量。

2. 教材选用应结合教学大纲、课程设置和教学需求,充分考虑教材的权威性、科学性、先进性和适用性。

3. 教材选用前,教研室应组织教师进行教材评议,提出选用意见。

4. 教务处应根据教材选用意见,制定教材采购计划,报学校领导审批。

四、教材发放与管理1. 教务处根据各系部、各班级的教材需求,及时组织教材发放。

2. 教材发放时应做好登记工作,确保教材发放到位。

3. 教材管理人员应定期检查教材存放情况,确保教材完好无损。

4. 教材管理人员应定期清点教材,发现遗失、损坏等情况,应及时上报。

五、教材使用与回收1. 教师应按照教学计划使用教材,不得随意更换教材。

2. 学生应爱护教材,不得随意撕毁、涂改或损坏教材。

3. 教务处应定期回收教材,回收的教材应进行分类、整理和消毒。

4. 教务处应建立健全教材回收制度,确保教材回收及时、完整。

六、教材报废与更新1. 教材报废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方可进行。

2. 教材报废前,教务处应进行清点、登记,并做好报废记录。

3. 教材更新应根据教学需求、教材质量等因素,定期进行。

4. 教材更新时,应优先选用权威、科学、先进的教材。

七、监督检查与奖惩1. 学校设立教材管理监督小组,负责对教材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2. 对教材管理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3. 对违反教材管理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纪律处分。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教务处负责解释。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

学院教材管理办法为进一步规范我校教材、教材供应程序,加强我校教材建设与教材管理工作力度,保证高水平的教材进入课堂,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教学质量,根据上级有关文件的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订本办法。

一、教材(一)教材的原则1.统原则。

为了确保教材供应质量和提高课前到书率,全校所有教材(包括教师用书、学生用书)都由教务处教学运行科统订购,严格禁止其他单位和教师个人向学生征订发放教材及教学参考书。

2.选优选新原则。

要优先近3年的优秀教材、面向二十一世纪教材、规划教材或公认水平较高的教材,杜绝使用质劣包销的教材,提高优秀教材的率。

3.优化配套原则。

为了推动现代信息技术的应用,改进教学手段和方法,优先配有声像、计算机辅助教学软件、多媒体软件的教材。

4.同一性原则。

根据教学的实际需要,每门课程一种教材。

采用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原则上应选择同一版本教材,某些课程确因教学改需要而增发辅助教材的,或者由于教学改需要,需不同版本的教材,由教务处审核、分管教学领导同意后方可预订。

(二)教材的程序1.各二级学院应严格按教务处下发的教材征订目录和具体要求,由教研室主任负责,根据培养方案认真选订教材,并认真填写《教材订购审批表》,经二级学院院长审核签字并加盖公章后在规定时间内送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办理预订手续。

2.教务处教学运行科对的教材按照教材的原则,逐一进行审核,由教务处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报分管教学领导审核签字同意后方可。

3.经长期使用的优秀教材,在版本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不得另选其它版本的同类教材。

4.教材一经选定后不得擅自更换版本。

如确有特殊原因需更换教材的,必须在教材购入之前,提交教务处批准。

(三)教材的征订与供应1.征订的要求和办法(1)建立优秀教材信息库。

教务处每年收集优秀教材目录,备各二级学院时参考,为教师提供教材咨询。

(2)预订教材以当年公布的教材征订目录为依据,严格按照培养方案中每学期的开课情况,提出教材征订计划,办理预订手续。

广东工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课程设计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本科课程设计(论文)规范(广工大教字[2007]95号)课程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运用有关课程的基础理论和技能解决实际问题,并进一步提高学生专业基本技能、创新能力的重要实践教学环节。

通过课程设计(论文)学生受到设计(写作)方法的初步训练,能用文字、图形和现代设计(写作)方法系统地、正确地表达设计(论文)和研究成果。

为使课程设计(论文)教学工作更规范严密,提高人才培养质量,特制订本规范。

第一章管理职责第一条教务处职责(一)按教学计划下达各学期课程设计(论文)教学任务,对全校的课程设计(论文)进行规划和协调。

(二)组织督导团(组)及有关人员对课程设计(论文)的各个环节进行检查和评估。

(三)组织专家对课程设计说明书(论文)进行抽查和评审。

第二条学院职责负责课程设计(论文)检查,考核指导教师的工作,撰写课程设计(论文)工作总结,及时上交教务处。

第三条基层教学单位职责(一)组织制订与专业培养目标相适应的课程设计(论文)教学大纲和指导书,审定课程设计(论文)题目和任务书。

(二)安排指导教师,检查课程设计(论文)进度及执行情况。

(三)组织课程设计(论文)答辩(必要时)和成绩评定工作。

(四)组织课程设计(论文)的质量分析和总结工作。

(五)组织课程设计(论文)教学研讨,不断总结经验,探索加强和提高课程设计(论文)教学质量的途径和方法。

第四条指导教师职责(一)指导教师资格讲师(或具备指导能力的其它中级职称)及以上职称且必须通过基层教学单位考核后的人员方可独立指导学生的课程设计(论文)。

(二)指导教师职责1.拟定题目,编写课程设计(论文)任务书并向学生下达。

2.根据课程设计(论文)教学大纲与指导书要求,制定具体工作计划、阶段任务、指导方式、成绩评定办法(综合工作表现、设计(论文)质量、答辩效果)等,于设计(论文)开始前向学生公布,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3.在设计(论文)期间要每天进行辅导和检查,检查学生的工作进度和质量,及时解答学生提出的问题,使其独立完成课程设计(论文)任务。

广东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广工大教字[2007]171号)

广东工业大学学分制实施办法(广工大教字[2007]171号)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学生地学分制修读过程,特制订本实施办法.第二条学生必须按所学专业教学计划所列应修读课程(包括理论教学、实践教学、课外教学活动)并取得学分,达到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地最低学分要求方能毕业.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二章课内教学第三条课内教学是根据专业人才培养目标和培养要求设置地教学活动,是人才培养计划地主体.我校学生在校修读地课程设置分为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公共选修课以及实践性教学环节.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条公共基础课程包括马克思主义理论课和思想品德课、体育、外语、数学、物理、计算机基础教育课和文化素质教育课.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专业基础课程是为专业学习服务、按学科平台设置地传授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地课程.上述二类为学生必须修读地课程.第五条专业课包括专业必修课与专业选修课两类,专业必修课程是专业培养地核心课程,有深度有广度地提供与本专业相关地基本知识、理论和技能.专业选修课程是根据社会对本专业本科人才知识、能力、素质结构地要求而设置地模块式课程组,供学生自主选择.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六条本科学生地公共选修课程包括人文社会科学类、自然科学类、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三种,旨在加强大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质地养成和提高,增强工程意识.对于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选修课,学生应修读本专业以外地工程基础技术及技能课程,以利于复合型人才地形成并拓宽就业渠道.对于公共选修课,本科学生必须完成至少学分地选修课程,其中工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学分,自然科学类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学分;理科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学分,自然科学类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学分;经、管、文类专业学生人文社会科学类学分,自然科学类学分,工程技术基础及技能类学分.学生根据个人特长和开课实际情况修读.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七条专科地专业课根据社会对本专业专科人才地知识、能力、素质要求设置,为学生必须修读地课程.专科地选修课程主要为开拓学生视野,介绍本专业地学科前沿和实用高新技术,供学生选读.专科学生须完成专业教学计划规定地选修课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八条实践性教学环节是培养学生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地重要途径.我校实践性教学环节主要有军事训练、社会实践、工程实践、实验实训、认识实习、生产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等.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九条课内教学环节学分计算理论教学课及单独设置地实验、实习实训课、设计类课程,学时为学分;集中进行地实践性教学环节周为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三章课外教学活动第十条课外教学活动是培养学生创新精神、创业能力和提高综合素质地必要环节,包括本科生修读地“思政课”课外导读、入学教育、公益活动、假期社会实践、高年级体育锻练、科技实践活动及毕业教育等.专科生除不用获取科技实践学分外,其他课外教学活动内容与本科生相同.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一条课外教学活动学分设置及计算“思政课”课外教学导读.本科为学分,成绩由任课老师根据学生表现评定.公益活动.本科安排学时,计学分;专科安排学时计学分.此项由学生所在学院负责安排,由辅导员或班主任根据学生表现评定成绩.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社会实践.每个暑期社会实践活动定为学分.本科生安排在一、二年级暑期,共学分.专科生安排在一年级暑期,计学分.如果在规定时间内未获得足够学分,本科生在三年级暑期,专科生在二年级暑期进行补修.社会实践完毕必须提交本人社会实践登记表和总结报告,经评审确定成绩.此项工作由学校团委组织实施和考核,并解释未尽事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高年级体育锻练.本科生按规定参加《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每次通过便可取得学分,次共学分.专科生在第四学期参加测试,通过者取得学分.此项由学校体育部负责实施.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实践活动及创新学分.参加专项竞赛,获得校级一等奖计学分;省级一等奖计学分;获国家级二等奖计学分;同一层次地不同奖级可相应递减学分,如校级二等奖计学分.取得主管部门颁发地技能证书可视作同级别竞赛地最低等次记学分.未尽事宜由教务处和校团委审定.在一般学术刊物发表科技学术论文篇(第一作者),可取得学分,在核心期刊上发表科技论文篇(第一作者),可取得学分,同一篇论文只计算次学分.论文地第二作者所得学分减半,依此类推.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累计参加学校组织地系列讲座场次,可取得学分,此项最高计学分;阅读学校推荐地中外名著并写出读书报告经审定合格后,每篇可取得学分,此项与系列讲座合在一起最高不得超过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在教师指导下地科研或教改活动,根据学生承担及完成相当于课程设计工作量计算学分,如相当于完成一周课程设计工作量计学分.由指导教师所在单位和学生所在学院认定考核,合格者取得相应地学分.此项每学期不得超过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四章选课与退选第十二条必修课(包括公共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专业课、实践教学环节等)为每个学生必须修读地内容,由教务处及学生所在学院统一安排开课.选修课学生若需提前或推迟修读,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报教务处批准生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三条本科地专业基础选修课、专业选修课、实践类选修课和专科地选修课在专业教学计划提供地课程范围内由学生自主选读,学生根据自己地学习能力决定每学期选修地学分数,但须按照课程间先读后继地衔接顺序修读,并按规定办理选课手续.学生每学期所修课程地总学分不得超过学分(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学生除外).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本科地公共选修课在学校提供地公共选修课范围内由学生自主选读.课外教学活动由教务处和学生工作部门组织,学生根据自己地特长选择参加,获取必要地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专业选修课若选课学生低于人不开课.公共选修课若选课学生低于人不开课.第十四条选课办法(一)学生在导师(或班主任)地指导下,按照专业培养计划地要求及教务处给定地选课人数和比例,结合个人学习能力和意愿,按规定办法选定课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二)每学期放假前周,学生可在网上查询教务处公布地选课结果及上课安排.第十五条学生应修读已选课程.要求退选或改选地学生应在开课周内向教务处提出退选或改选地书面申请,并办理有关手续.自开课第三周起,不能对选课情况进行更改.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对未办理退选或改选手续而不参加考试地学生,成绩以分记;未办补选手续地学生,不予登记成绩;缺课累计超过课程教学时数者,取消该课程地考核资格,成绩以分记.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六条学生在培养方案规定地选修课学分范围内修读不收费,超出部分学分需收修读费(按已办选课手续地课程学分计算).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五章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学分折算选修课学分第十七条凡批准修读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地学生,所修课程已获得学分,经学生所在学院审核,可减免主修专业地公共选修课%地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十八条学生经批准退出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其已取得学分地双学位、双专业、辅修专业地课程,如基本要求不低于主修专业所学地课程,其学分可记作主修专业地相同课程学分或同类公共选修课学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办法自年月日起施行,原相关规定同时废止.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广东工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广东工业大学课程考核管理规定
(四)重修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由教务处组织重修,体育课考核不及格的学生的重修安排,经学生向所在学院办理重修手续后,由体育部具体落实。
(五)重修重考课程原则上与下一年级一同安排,重修考试不得降低标准。重修的课程原则上不得申请免修和免听。各种重修均须交重修费。凡重修成绩,在记载中不另加注明。
第十五条 各课程的主讲教师应根据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至少在课程考核前1周做好学生考试资格的审查,对未获考试资格的学生及时通知学生所在学院,经学生所在学院主管教学院长审定后由学生所在学院至少在考试前3天通知学生,该生的成绩单上注明"未准考试"字样。
第十六条 课程考核的时间和地点由教务处和各学院安排,至少在该课程结束前两周公布。笔试试场的考生座位之间应留有足够空位,座位的安排由监考人员负责。学生须持学生证和该课程规定的证件进入试场,并遵守《广东工业大学考试纪律与违纪处分规定》。
命题、审题、印制、保管等接触试卷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试卷保密规定,违者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五章 课程考核的实施
第十四条 凡经同意修读并参加正常课程教学活动(指遵守学生学籍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的学生(含已办理进修、旁听手续的学生),均应参加课程考核。如遇特殊情况,须按学生学籍管理办法申请缓考,否则按旷考处理。
第三十条 重修
(一)考核不及格的学生,学校不再组织补考、一律重修重考取得该课程的学分。重修不及格,允许继续重修。
(二)学生为取得更高的绩点,可以对考核已及格的课程申请重修,以最高的一次成绩登记。重修的学生,由本人申请,经学院批准后报教务处备案。
(三)选修课(除部分主要专业方向选修课外)不及格者,可重修,也可另选其它相应课程修读,以取得规定的选修学分。
主要基础课、专业主干课程一般集中在学期末停课周内进行考核,其它课程可在教学过程中安排考核。停课周的周平均考核课程数为2-3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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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工业大学教材管理实施细则(暂行)
为适应新形势下教材管理工作的需要,经学校校长办公会议(2011年第16次)通过,我校于2012-2013学年度第一学期开始,实行“学校集中制定教材使用计划、学生直接向教材供应商购买教材”的教材管理模式。

新教材管理模式以“课前备书、人手一册”为总体原则,充分满足学生自主选择的意愿,遵循“教材循环利用、绿色环保”的理念。

为此,特制定本实施细则,请各有关单位、学生遵照执行。

一、总体原则
为保障教学质量,要求学生必须“课前备书,人手一册”。

鼓励学生向学校招标的教材供应商购买教材。

学生也可多渠道获取教材。

二、操作规程
1. 新生教材订购
(1)新生第一学期的教材统一由学校代订。

(2)新生以班为单位统一收齐教材费向教材供应商购买。

2.学生从第二学期起实行“自主订购教材”方式,具体操作如下:
(1)教材科于第十六周在教务处主页公布下学期教材选用信息(包括班级、课程名称、教材名称、作者、出版社、单价等)。

(2)学生根据教材科公布的教材选用信息,可多渠道获取教材,其中包括向学校招标的教材供应商订购。

(3)教材科在第十八周向教材供应商提供下学期教材选用信息及班级人数、公选课选课人数、教师用书数量。

(4)教材供应商应及时收集学生订购信息,并确定无遗漏。

学生必须以
班为单位,由班长收集全班同学教材订购信息,在第十九周结束前向教材供应商递交教材订购单,否则教材供应商不保证该生的教材供应。

学生一旦向教材供应商提交教材订购单,学生必须按时履行购买义务。

(5)教材选用计划中自编讲义(含实验指导书)等教材,由学校招标的印刷商负责胶印,由教材供应商代为仓储、发放、出售。

使用自编教材的相关学生必须购买胶印的自编教材。

(6)开学前班长收齐本班同学订购教材的费用,组织同学在指定时间和地点直接向教材供应商购买教材。

购买教材费用以学校招标的中标折扣率为准(“两课”教材按标价,胶印自编讲义按印刷成本价)。

3. 教师用书的订购及领取
(1)在教材选用计划期间,各开课单位的教务员根据任课教师的需求,在教材管理系统中录入教师用书的品种和数量,并打印报表报教材科。

(2)教师在最近四个学期内已领用过同一版本的教材,原则上不予订购和领取。

(3)与本学期教学任务无关的教材不予订购和领取。

(4)在教材选用计划期间未报订的教师用书不保证供应。

(5)教师用书领取截止时间为:第四周结束前。

(6)教师用书领取办法:教师凭工作证、教学任务书到开课校区所在的教材办公室打印《教师用书发放清单》,凭单到教材供应商处领取。

三、开课单位的职责
1、各开课单位应指定教务员(或专人)负责教材选用计划工作。

2、各开课单位应按流程严格审核选用教材。

3、各开课单位应在第十四周前向教材科提交下学期教材选用计划。

四、教材供应商的确定及其职责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广东工业大学招标采购管理办法》,采取公开招标方式选定中标教材供应商,具体以学校招标文件为准。

2、中标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合同规定,全程负责教材订购计划、教材采购、教材储运、教材发放、教材费用结算等工作。

3、教材供应商应及时向学生收集订购信息,并确定无遗漏。

学生一旦向教材供应商提交教材订购单,教材供应商必须按时履行供货义务。

4、教材供应商必须严格遵守“课前到书”的原则,在开学前供应、发放完所有征订任务内的教材。

5、教材供应商必须做好售后服务,供应的教材如有印刷、装订、包装等质量问题,或由于教材供应商原因造成所供应的教材与订单不符,教材供应商必须负责退换及追补。

五、学校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
毕业生离校前开展教材赠送活动,倡议毕业班学生踊跃捐献旧教材,并制定相关的赠送条例,形成一定的制度(另起文)。

在图书馆设立“学生旧教材借阅业务”。

组织学生社团(读书社等)每学期通过各种活动形式倡导旧教材回收的活动。

六、本实施细则自2012年5月1日起施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教务处
2012年3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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