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_正式版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 总 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审核,应由具有编制和审核能力的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具有相应资格的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1.0.9 本规则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2 术 语2.0.1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2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2.0.3 项目特征:构成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措施项目自身价值的本质特征。
山东省工程造价各专业定额及工程计算规范和相关文件查询(一)
山东省工程造价各专业定额及工程计算规范和相关文件查询(一)鲁标定字〔2016〕33号关于调整社会保障费费率的通知鲁标定字〔2016〕24号关于《建筑业营改增建设工程计价依据调整实施意见》执行中有关问题的意见鲁标定字〔2016〕13号关于做好“营改增”后工程造价计价软件调整工作的通知青建管字〔2013〕42号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外墙螺栓孔部位防水等计价依据(试行)的通知青岛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发布青岛市预制装配式检查井等补充定额的通知《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16号)《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4-2013)《仿古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5-2013)《通用安装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6-2013)《市政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7-2013)《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8-2013)《矿山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59-2013)《构筑物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0-2013)《城市轨道交通工程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1-2013)《爆破工程工程量计算规范》--(GB50862-2013)《建筑安装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建标〔2013〕44号)《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山东省人民政府令第252号)《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鲁建发〔2011〕3号)《青岛市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实施细则》--(青建管字〔2011〕43号)《山东省建设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11〕19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5〕3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8〕9号)《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土建专业)--(鲁建标字〔2012〕31号)《山东省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轨道、安装专业)--(鲁建标字〔2013〕33号)《山东省建设工程概算定额》--(鲁建标字〔2009〕32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鲁建标字〔2008〕32号)《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费用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5〕3号)《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8〕32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3〕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鲁建标字〔2008〕32号)《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鲁建标字〔2004〕13号)《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二)》--(鲁建标字〔2008〕28号)《山东省房屋修缮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5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2〕11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8〕33号)《山东省园林绿化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7号)《山东省园林绿化消耗量定额补充册》--(鲁建标字〔2008〕33号)《山东省市政养护维修工程消耗量定额》--(鲁建标字〔2005〕3号)《山东省仿古建筑工程计价定额》--(鲁建标字〔2008〕8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汇编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资料汇编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二、《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规则》三、《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4年7月四、《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一)2006年10月五、《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二)2008年11月六、《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册(一)2006年10月七、《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册(二)2008年11月八、烟台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2009年1月v1.0 可编辑可修改目录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6、第三章砌筑工程------------------------------------------30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2615、烟台市《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规定(一)》---------------140v1.0 可编辑可修改汇总依据一、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章节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补充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且每条开头加注:○子○目○补○充○说○明:◆;三、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DXD GZ37-101-2002),字体采用华文行楷;四、《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4年7月蓝皮),字体采用方正姚体,且每条开头加注:○解○释1-1:。
关于发布最新的山东省建筑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O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 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O.2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O.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O.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O500—2008强制性条文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 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总则1.0.1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O.2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O.3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非国有资金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宜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O.4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约定,竣工结算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山东建筑定额说明、计算规则、解释(03版)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总说明及章节说明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三、综合解释四、补充册五、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目录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4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11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13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246、第三章砌筑工程------------------------------------------30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38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48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54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60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6412、第九章装饰工程-----------------------------------------70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96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130汇总依据:一、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章节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补充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且每条开头加注:○子○目○补○充○说○明:◆;三、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DXD GZ37-101-2002),字体采用华文行楷;四、《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4年7月),字体采用方正姚体,且每条开头加注:○解○释1-1:。
【免费下载】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 18号文件
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 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就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颁发施行。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 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字[2004]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除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省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
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
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完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
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
鲁建发【2011】3号-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注:文件中无阴影的内容,与国家《计价规范》相同】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其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其他工程建设项目,可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1.0.4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包括: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的编制,工程合同价款的约定,竣工结算的办理以及施工过程中的工程计量、工程价款支付、索赔与现场签证、工程价款调整和工程计价争议处理等活动。
1.0.5 工程量清单、招标控制价、投标报价、工程价款结算等工程造价文件的编制与核对,应由招(投)标人或受其委托具有相应资质或资格的工程造价咨询人及其专业人员承担。
承担工程造价文件编制与审核的单位和人员,应对工程造价文件的质量负责。
1.0.6 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应遵循客观、公正、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
1.0.7 本规则与《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以下简称“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配套使用。
1.0.8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除遵守本规则外,尚应符合国家、省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标准的规定。
2 术语2.0.1 工程量清单计价:指在建设工程招投标活动中,招标人按照国家、省规定的计算规则公开提供工程量清单,投标人依据工程量清单自主报价,经市场竞争、合同约定形成的工程计价方式。
2.0.2 工程量清单:建设工程的分部分项工程项目、措施项目、其他项目、规费项目和税金项目的名称和相应数量等的明细清单。
2.0.3 项目编码: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名称的数字标识。
(完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由于消耗量定额采用了两价分离的表现形式,为反映不同时期建筑工程的社会平均价格水平,也为了建设主体各方通过党争自主确定建筑工程价格时有所遵逊和参考,特编制建筑工程价目表。
这里所着的价目表,是泛指的价目表,包括各市根据消耗量定额、和不同时期市场价格变化情况所发布的假目表。
本规则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系建设部建标[1995]736号文件颁发的《全国统一建筑工程预算工程量计算规则》,【G JDgz—101—95】中的建筑面积计算规则。随着我国建筑市场的发展,建筑工程的新技术、新结构
新工艺、新材料层出不穷。为了解决建筑技术发展产生的面积计算问题,使建筑面积计算更加科学合理,完善和统一建筑面积的计算范围和计算方法,随着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的编制,建设部对原面积计算规范进行了修改,并将“建筑面积计算规则”作为国家标准进行制定,改为《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⑦本着易粗不易细的原则,分别给出了建筑、装饰工程类别划分标准。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的具体内容,将在下文详细阐述。
(二)《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3】4号)
《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算规则》作为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的一部分,是山东省建筑工程工程量计算的唯一依据。
本规则自2003年4月1日起施行。
本定额在定额性质、定额作用、表现形式(含:章节划分、项目设置)和消耗量水平等方面,与《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由很大差别,与此前的《山东省建筑工程综合定额》差别尤为突出。
1
、定额性质:本定额将过去必须执行的法令性定额,改变为允许建筑企业自有选择;或允许甲乙双方协商选择的参考性定额。
2
、定额作用
⑴本定额是完成规定计量单位分部分项工程所需人工、材料、机械台班消耗量的标准。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 正式
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二〇一一年四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文件鲁建发[201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的通知各市住房城乡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为了进一步规范工程量清单计价行为,完善市场形成工程造价的机制,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建设项目投资,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结合我省实际,我们编制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以下简称“规则"),现予发布。
现将有关事宜作如下说明:一、本规则中第1.0.3、3.1.2、3.2.1、3.2.2、4.1.2、4.1.3、4.1.7、4.3.2、4.8.2条中黑体字是引用了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S5O500—2008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必须严格执行。
二、与本规则配套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计算规则》另行发布,在未发布之前,仍执行鲁建发[2004]7号、鲁建标字[2005]8号发布的《山东省建筑、装饰、安装、市政、园林绿化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办法》第5部分“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项目设置及其消耗量定额"相关内容,其他部分内容同时停止使用。
三、本规则自201 1年7月1日起实施。
二〇一一年四月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1 总则1.0.1 为规范建设工程造价计价行为,统一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的编制和计价方法,根据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以下简称《计价规范》)及相关法律法规等,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则。
1.0.2 本规则适用于我省行政区域内的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活动。
1.0.3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必须实行招投标的非国有资金投资的工程建设项目,应采用工程量清单计价。
山东省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2006.18号文件
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文件鲁建标字[2006]18号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发布《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的通知市建委(建设局)、各有关单位:根据有关工程建设标准和规定,结合我省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应用情况,我们组织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补充定额价目表》,并就有关单位对现行工程计价依据提出的问题,研究制定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现颁发施行。
有关问题说明如下:一、本通知下发后,鲁建标字[2004]13号《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的通知》(《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中"《建筑面积计算规则》解释"及"《山东省建筑工程价目表》补充与更正"除外)继续施行。
二、《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及《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与《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具有同等作用。
凡与本通知不一致的,均以本通知为准。
三、本通知由山东省工程建设标准定额站负责解释。
四、本通知自颁发之日起施行。
二○○六年十月省标准定额站《山东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解释共性问题1、本定额总说明第十二条中已明确"环保、安防、消防、劳保、技术监督等部门的监测、检验费用,发生时按有关部门规定另行计算"。
请问,对于这类强制性检验、验收收费应由谁来承担?答:上述费用是发生于工程上的检验、验收费用,其费用计算标准按相关部门规定计算。
这类费用属于建设单位管理费,应由建设单位承担。
2、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是否必须执行省统一发布的价目表中各类消耗量单价?答:在执行消耗量定额时,其人、材、机的单价应由工程发、承包双方根据建筑市场情况合同定价;如是投标报价则完全由投标人根据拟建工程实际和自身情况自主确定。
(完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完整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一、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简介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深入和完善,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建立公平竞争、市场形成建设工程造价的运行机制,达到合理确定和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的目的,已成为建设市场中的亟待解决的重要课题。
特别是我国加入WTO后,我国的经济发展已融入世界经济之中,计价模式与规则,要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需要,要逐步与国际惯例接轨,就需要改变以往的计价模式。
为此,省建设厅专门成立了山东省建筑安装工程计价依据编制工作委员会和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编制组,按照“政府宏观调控、统一计价规则、企业自主报价、市场形成价格”的原则,编制、完成了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并以山东省建设厅红头文件正式发布,自二OO 三年四月一日起实行。
新的计价依据的颁发,是我省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一个新举措,是对我们几十年工程计价模式的重大变革。
新计价依据的实施,将对我省建筑市场的经济秩序产生重大影响,也将对我省工程造价计价工作逐步实现政府宏观调控、公平有序竞争、市场竞争形成工程造价的目标,起到极大地推动作用。
一、编制原则:1、实事求是,稳步推进计价模式与管理方式改革的原则;2、建设主体各方依据计价规则,自主约定工程造价的原则;3、维护各方合法权益,确保工程质量的原则;4、计价依据的编制要与工程量清单计价紧密结合的原则;5、消耗量定额水平,坚持社会平均的原则;6、积极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新设备,反映时代特点的原则。
二、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4、《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5、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理》6、建设部第107号令《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条例》7、山东省人民政府第132号令《山东省建筑安全生产管理规定》8、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建委等部门《关于改革山东省建筑企业劳动保险费用提取办法的报告》的通知:9、山东省建设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管理办法》10、工程建设国家、行业标准、规范;11、《全国统一建筑工程基础定额》、《全国统一建筑装饰装修工程消耗量定额》12、山东省地方标准、建筑标准设计图集;13、《山东省建筑工程定额》;14、代表性工程设计文件及有关技术资料;三、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组成:截至目前,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已颁发下列资料:1、《山东省建筑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鲁建标字【2006】2号)。
山东省建设工程造价计价有关问题汇总
工程造价计价有关问题共性问题一、招标控制价编制说明不全面,清单项目特征描述不详尽,存档资料不完善(比如缺少综合单价分析表和工料机汇总表)。
1.控制价编制说明:根据《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宣贯辅导材料和建设工程造价咨询规范(GB/T 51095-2015)的规定,控制价编制说明一般包括:1.1工程概况1.2招标控制价的编制范围1.3招标控制价的编制依据1.4主要技术经济指标1.5建筑、安装工程费用计算方法及其费用计取说明1.6其他有关说明的问题2.关于描述部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宣贯辅导材料P28第3条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的描述原则中有如下规定:2.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特征是确定一个清单项目综合单价的重要依据,在编制的工程量清单中必须对其项目特征进行准确和全面的描述。
项目特征描述的内容按本规则配套的《清单项目及计算规则》中有关项目特征和工程内容的要求,结合技术规范、标准图集、施工图纸,按照拟建工程的工程结构、使用材料及规格或安装位置等实际要求,予以详细而准确的表述和说明,以能满足确定综合单价的需要为前提。
2.2对采用标注图集或施工图纸能够全部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且能计价的,项目特征描述可以直接采用详见××图集或××图号的方式。
但对不能满足项目特征描述要求的,仍应用文字描述进行说明。
虽然对同一个清单项目,由不同的人进行编制,会有不同的描述,但体现项目本质区别的特征和对报价有实质影响的内容都必须描述,这一点是无可质疑的。
3.关于存档资料部分:《山东省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则》宣贯辅导材料有以下规定:3.1 P41条文4.1.10计价表格应采用统一格式。
3.2 P73条文5.0.2招标控制价编制使用表格包括:二、工程量清单项目编码缺位(由十二位变成十一位)、清单项目编码重复或不连续,工程量保留小数位数不符合规范规定。
1.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的项目编码,应采取十二位阿拉伯数字表示。
山东03定额有关解释(有壁式柱解释)
03定额有关解释1、清单工程结算时,合同约定按固定综合单价结算,但在实际施工过程中有些建筑做法有所变动,合同中没有明确解决方法,如何处理?清单的内容发生了变化,应视为变更,可调整清单单价。
2、《山东省建筑工程量计价办法》中,综合单价不应包括招标人自行采购材料的价款。
但应考虑对管理费、利润的影响,怎样处理?招标人可以自行采购材料,但在提供工程量清单时,将自供材料单价确定为暂定价,这样企业好报价,招标人也容易扣除所供的材料。
3、竣工清理清单中没有项目如何处理?可以单列竣工清理补充清单项目。
4、在工程施工的过程中,由于工程变更导致措施费(模板或者脚手架)增加或减少,清单这部分措施费是否计算?应如何处理?措施费应计算。
差别较大的,应在承发包双方签定合同中确定范围,可以在工程索赔中解决。
5、什么是框架梁、框架连系梁?有梁板是否包括框架梁、框架连系梁?框架柱间的梁才是框架梁;框架设计是延伸建筑物(横向),一品一品计算结构受力,也就是我们所称的框架;每品框架之间(纵向)联结的梁为框架连系梁。
有梁板不包括框架梁、框架连系梁。
6、楼梯中间休息平台处外墙框架梁不包括在楼梯内。
7、关于2006年《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补充册》中的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如何结算?发承包双方可以按合同约定或办理施工签证确定周转次数,并按计算规则计算模板接触面积,计算出模板的消耗量后,套用补充册中竹(胶)板模板制作项目,同时扣减《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项目中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
例:某工程按计算规则计算竹(胶)模板接触面积10000平方米,合同约定或办理施工签证确定周转次数为5次,这样模板的消耗量为10000÷5=2000平方米,套用补充册中竹(胶)板模板接触制作项目工程量为2000平方米,同时套用《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中胶合板模板工程量为10000平方米,并扣除子目中成品模板材料消耗量。
8、单独土石方项目,采用挖掘机挖淤泥流砂,自卸汽车运输如何执行定额项目?挖掘机挖淤泥流砂套用1-3-11项目,运输套用1-3-57、58项目。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
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章节说明二、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三、综合解释四、补充册五、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目录1、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适用范围---------------- 42、《山东省建筑安装市政工程费用项目组成及计算规则》解释-----63、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 114、第一章土石方工程---------------------------- 135、第二章地基处理与防护工程------------------------- 246、第三章砌筑工程-------------------------------- 307、第四章钢筋与混凝土工程------------------------ 388、第五章门窗及木结构工程-------------------------- 489、第六章屋面防水保温防腐工程---------------------- 5410、第七章金属结构制作工程------------------------ 6011、第八章构筑物及其他工程-------------------------- 6412、第九章装饰工程------------------------------ 7013、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9614、《建筑工程建筑面积计算规范》------------------- 130汇总依据:一、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总说明及章节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二、2003版《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子目补充说明,字体采用楷体;且每条开头加注:O子CBG^hC充0^0明:♦;三、山东省建筑工程计算规则(DXDGZ37-101-2002 ),字体采用华文行楷;四、《山东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定额综合解释》(2004年7月),字体采用方正姚体,且每条开头加注:0解0释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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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建筑工程计价依据综合解释(补充二:2008年11月本)2008 年11 月浅红色皮本)
(一)第一章1、1-4-3 竣工清理子目,系指对施工过程中产生的建筑垃圾的清理。
因此建筑物内、外凡产生建筑垃圾的空间,均应按其全部空间体积计算竣工清理。
(1)1/2 计算建筑面积的建筑空间,如设计利用的净高在1.20 米2.10 米的坡屋顶内、场馆看台下、设计利用的无围护结构的坡地吊脚架空层、深基础架空层等,应计算竣工清理。
(2)(3)(4). 。
(5)(6)
第三章:砌筑工程
1、3-5-5 砖砌屋面排气烟道口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1J202 编制,同时适用于平屋面和坡屋面两种情况。
计算屋面防水和保温时,排气烟道所占面积不扣除,防水层及其下的找平层在排气道口四周上翻高度,不另计算。
2、3-5-6 砂浆用砂过筛子目,系指砌筑砂浆、抹灰砂浆等各种砂浆用砂的过筛用工,按10 立方米定额砂(过筛净砂)体积计算。
砼(商品砼)用砂、以用除砂浆以外的其他用砂,不计算过筛用工。
第六章
1、6-3-40 ~75 保温子目,按山东省建筑标准设计L06J002 《建筑工程做法》和L06J113 《居住建筑保温构造详图》编制。
按原定额口径、根据保温层所处的部位分为:混凝土板上保温、顶棚保温、立面保温三部分:混凝土板上保温:适用于楼板上、屋
面板上和地面上的保温。
顶棚保温:适用于楼板下和屋面板下的保温。
立面保温:适用于墙面和柱面的保温。
2、6-3-40 ~75 保温子目中的板材保温子目,定额按常用板材厚度(相应子目的材料名称中,均已注明)编制。
设计板材厚度和定额不同时,可以换算,但消耗量及其它均不变。
3、6-3-46 砼板上聚氨脂发泡保温子目,6-3-70 立面聚氨脂发泡保温子目,均包括界面砂浆和防潮底漆,保温层厚度按30MM 编制。
设计保温层厚度和定额不同时,按6-3-14 子目调整。
4、6-3-68 、69 立面胶粉聚苯颗粒粘帖保温子目中,包括界面砂浆和胶粉聚苯颗粒粘结层,粘结层厚度按15MM 编制。
设计粘结层厚度和定额不同时,按6-3-72 子目调整。
5、6-3-71 、72 立面胶粉聚苯颗粒保温子目,适用于L06J113-F 体系胶粉聚苯颗粒作保温层的情况。
6、6-3-40 ~75 保温子目,按设计图示尺寸,以平方米计算。
(1)(2)内墙面保温:按保温层净长度乘以设计高度计算。
计算墙面保温时,应扣除门窗洞口所占面积。
(3)
7 、6-4-26 、27 泄水管子目,适用于阳台、雨棚无组织排水时泄水的情况。
第九章:装饰工程
1 、保温外墙面在保温层外镶贴面砖时需要铺钉的镀锌铁丝网,执行4-1-117 墙面钉钢丝网子目。
2 、9-2-352 保温外墙面面砖防水缝子目,按保温外墙面面砖面
积计算。
3 、9-5-267 冷库暗室内作增加子目,系指完成暗室内作施工,所需增加的照明、通风、防毒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以及防护用品、人工降效等相应费用。
冷库暗室内作增加,按冷库暗室地面、墙柱面、顶棚的抹灰、防水、保温、防腐等内作施工的合计定额工计算。
4 、9-5-268 地下室内作增加子目,系指完成没有自然采光、没有正常通风的地下室内作施工,所需增加的照明、通风设施的安装、维护、拆除、以及人工降效等相应费用。
地下暗室内作增加,按地下暗室地面(含垫层)、墙柱面、顶棚的抹灰、防水、保温、等内作施工的合计定额工计算。
地下室设有设计室外地坪以上的洞口(不含地下室外墙出入口)、地上窗的不计取该费用。
5 、9-5-269 装饰成品保护增加子目,系指建设单位单独分包的下列装饰工程内容、与主体工程一起、并经由总承包单位完成最后竣工验收时,总承包单位对装饰成品维护、清理、清洁等所需增加的费用。
装饰工程内容、及装饰成品保护增加的工程量计算如下:(1)(2)(3)(4)(5)1.8 米以内的墙面板及隔断,按高度范围内相应工程量计算。
(6)0.9 计算。
建设单位与单独分包的装饰施工单位自行分包完成上述工程内容时,总包施工单位不另计该项费用。
主体工程完成竣工验收后,上列工程内容施工,且总承包单位不参与最后竣工验收时,总包施工单位不另计该项费用。
第十章: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1 、山东省省建设标准《建筑施工现场管理标准》规定,脚手架架体高度超过10 米时,严禁使用单排脚手架。
因此工程量计算规则原规定“砌筑高度在15 米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修改为“砌筑高度在10 米以下的,按单排脚手架计算”。
其它与此有关的规定,均作相应改动。
2 、已按相应规定计算了外脚手架的建筑物,其四周外围的现浇砼梁、框架梁、墙以及砌筑墙体,不另计算砼浇筑、和墙体砌筑脚步手架。
3 、消耗量定额第三章第三节砌轻质砖和砌块子目中,除(一)砌实心轻质砖子目外,其余砌筑项目,应按不能留脚手架眼的轻质砌块墙确定其脚手架形式。
4 、建筑物超高时,其人工、机械增加,按规定基数的全部人工、机械数量,乘以相应子目中的降效系数计算。
因此,实体项目的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实体项目。
施工技术措施项目的超高人工、机械增加仍属于施工技术措施项目。
5 、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其超高人工、机械增加的工程量,应分别计算。
为避免建筑物垂直分割,简化工程量计算,同一建筑物檐口高度不同时,可按建筑面积加权平均计算其综合降效系数。
综合降效系数的计算公式如下:综合降效系数= ∑(某檐高降效系数* 该檐高建筑面积)/ 总建筑面积上式中:①建筑面积,均指建筑物正负零以上部分(不含地下室)的建筑面积。
②不同檐高的建筑面积,应依高低层相交处高层外墙外垂直面为界,向下分别计算至正负零。
③檐高小于20 米部分的降效系数不计算。
6 、预制砼构件制作(含钢筋、预制砼、预制砼模板等)或采购、运输、安装、灌缝各工序,按相应规则计算的工程量,应乘以下表规定的工程量系数:制作运输安装灌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