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
一、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
一、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二)鲁国“初税亩”实施背景:1.铁器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
2.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
3.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的产品,不交纳给国君。
实施目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内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
评价: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三)西汉赋税制度实施背景:恢复社会秩序,巩固统治。
实施目的: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编户农民向封建国家交田租,即土地税,交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评价:将农民尽可能地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封建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剧Do(四)北魏新租调制实施背景:1.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砌有的财政收入。
内容: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
评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同时,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民族大融合。
(五)唐朝初期租庸调制实施背景:1.唐太宗即位后,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作“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评价:农民依旧被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但纳绢代役,保证了农民的生产时间,客观上有利于农业生产的发展。
(六)唐朝中期两税法实施背景:1.随着封建经济的发展,土地买卖频繁,土地兼并严重。
2.均田制遭到破坏,租庸调制无法维持。
实施目的:解决财政上的困难。
内容: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收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化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在漫长的历史发展中经历了多次变化。
本文将从封建社会、南北朝、隋唐、宋代和明代五个阶段分别探讨这些变化。
首先,封建社会时期的赋税主要以田租为主。
在这个阶段,土地是社会经济的基础,因此赋税主要通过对土地的征收来实现。
田租是农业农民向地主支付的税金,通常以农产品的形式交纳。
同时,地主还要向上级贡献一定比例的产出作为贡赋。
这种制度在封建社会中存在了几千年,基本上维持了农民和地主的社会地位。
其次,南北朝时期的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化。
由于社会动荡,南北朝的政权不断更迭,税制也随之改变。
南朝梁代采取了一种以户为单位,按户人口定额缴纳税赋的制度。
而北朝魏晋则采用了以田地面积为参考,按地力征收的方法。
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在一定程度上与土地耕作的状况挂钩,促进了农业的发展。
随后,隋唐时期的赋税制度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隋朝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包括普遍征收田租和专税。
唐朝则进一步扩大了税收范围,设置了多种税种,如田赋、庸赋、户赋、亩赋等。
这些税种在税收对象、征收方式和赋税比例上均有所不同。
此外,唐朝还实行了官田和官府作坊制度,将大量土地和生产资料收归官府管理,以提高赋税收入。
宋代是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一个重要阶段。
宋代继承了唐朝的税收制度,并做了一些。
首先,宋代实行了均田制,将土地重新分配给农民,减轻了他们的赋税负担。
其次,宋代取消了大量的专税,保留了少量的税种,如田赋、兵赋、钱粮赋等。
此外,宋代还实行了一些有利于商业发展的政策,如维持货币的稳定和鼓励商业活动等,从而提高了税收收入。
最后,明代的赋税制度在官僚主义和封建专制的背景下有所变化。
明代继承了宋代的税收制度,并进行了一些。
首先,明代加强了对农田的管理,提高了土地的利用效率。
其次,明代实行了科举制度,通过选拔人才来提高官员素质,并加强税收管理。
此外,明代还通过设置税科、户科、户部等机构,加强了财政和税收的管控,进一步提高了赋税收入。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浅析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变革浅析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国家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历史源远流长。
为了适应不同历史时期的社会经济条件,赋税制度不断变革。
本文将简要回顾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过程,并探讨其影响。
在夏商周时期,赋税制度开始出现,以土地和人口为主要征收对象。
春秋战国时期,各国为了争霸,纷纷进行赋税制度改革。
例如,秦国实行“初税亩”,开始对私人占有土地征收土地税;赵国实行“令民为什伍”,以户籍为基础征收人头税。
这一时期,赋税制度逐渐形成并完善。
秦统一六国后,实行了统一的赋税制度,主要包括土地税和人头税。
汉承秦制,赋税制度基本延续秦朝。
到了唐朝,由于土地兼并严重,均田制遭到破坏,加之商业繁荣,朝廷开始征收以土地为征收对象的土地税和商品交易税。
明朝后期,由于商品经济进一步发展,税收逐渐转向以商业税收为主,同时增加其他杂税。
清朝沿用了明朝的税收制度,但在征收方式和方法上有一定的改进。
在土地税方面,古代中国在不同历史时期采取了不同的征收方式。
最初是按照土地面积征收实物税,随后逐渐转向货币税。
土地税的变化趋势是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这一转变有助于促进商品经济的发展。
同时,土地税对农民的影响较大,往往会加重农民的负担,导致社会不稳定因素增加。
在人头税方面,古代中国征收人头税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战国时期。
人头税在不同历史时期有不同的征收方式,如按户征收、按丁征收等。
随着时间的推移,人头税逐渐被取消,其中明朝就曾废除过人头税。
人头税对城市和农村的影响不同。
在城市中,人头税往往成为政府控制城市人口的重要手段;在农村中,人头税则成为农民负担的重要组成部分。
商品税在中国古代赋税制度中也有重要地位。
随着商业的繁荣,商品交易逐渐成为税收的重要来源。
在不同的历史时期,商品税的征收方式也不尽相同。
例如,唐朝开始征收市易税,明朝则增加了海关税等。
商品税的变化趋势是从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这一转变与土地税的变化趋势相同。
商品税对经济的影响主要表现在对商业发展的抑制作用上,高额的商品税会限制商业发展,进而影响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可以追溯到古代,经历了数千年的发展和变革。
以下是中国赋税制度的主要演变变化:
1. 春秋时期:封建诸侯国家开始实行赋税制度,主要是征收土地税和人头税。
2. 秦汉时期:实行均田制和租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成为主要税种,同时还增加了商税和关税等税种。
3. 魏晋南北朝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有所增加。
4. 唐宋时期:实行租调制和市调制,土地税和人头税仍是主要税种,但商税和关税的比重进一步增加,同时还出现了专卖制度和均输制度等。
5. 明清时期:实行一条鞭法,即将各种税种合并为一种税,同时实行均输制度和海禁政策等。
6. 近代以来:实行新税制,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同时逐步取消了人头税和土地税等传统税种。
总的来说,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变化是与社会经济发展、政治制度变迁、文化传统等多方面因素密切相关的。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演变过程中经历了多次变革和调整。
以下是中国历代赋税制度的一些演变阶段:
古代封建时期:在古代中国,封建时期的赋税制度主要以徭役和粮税为主。
农民通过缴纳劳役和交纳一定比例的农产品(主要是粮食)来负担国家的开支。
官田制和均田制:两汉时期,实行官田制,即国有土地分配给官吏耕种,而农民则享受耕作权和部分产出。
后来,随着均田制的兴起,土地按照平均原则重新分配给农民,并规定了田赋征收比例。
唐宋时期:唐宋时期,实行了土地均田制,粮食税和钱粮税逐渐成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同时,还出现了商业税、关税和货币税等新的税收方式。
元明清时期:元明清时期,实行了户口调查和户籍管理制度,以家族制、人头税和田赋为主要税收形式。
人头税按人口数量征收,田赋按土地面积和产出征收。
近代时期:近代中国,特别是清末民初,税收制度开始借鉴西方国家的经验和模式。
税种更加多样化,包括产业税、企业税、关税等。
同时,还出现了地租改革和农民自由经营土地的倡议。
总的来说,中国历代赋税制度在发展过程中,从劳役和农产品征税逐渐向货币税转变,税种也逐渐多元化。
同时,
社会经济和政治变革也在不同程度上影响了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在中国古代,赋税是一项重要的财政制度,用于维持国家财政的正常运转。
赋税制度在不同朝代有所不同,但总体来说是一项既复杂又不尽合理的制度,对优化财政制度、促进经济发展造成了很大的压力。
然而,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一些具有先见之明的统治者意识到了赋税制度的问题,进行了一些有益的改革。
下面我们就来看看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改革的历史进程:1. 周代周代的赋税制度,主要分为上中下三级制,大概就是所谓“田租”、“农夫”的制度。
在此基础上,周文王和周武王都进行了一些经济和税收的改革措施。
例如,周文王在各地设立“市”以调节商品价格,同时鼓励商人以高价购买粮食来保证国库的收入;周武王则限制了土地私人所有权,并把土地以“士之东西”为单位分给农民,降低了农民的负担。
这些改革在当时促进了国家和经济的发展。
2. 秦汉在秦始皇时期,统一了六国的赋税制度。
秦朝规定,所有土地都归中央政府所有,农民只有耕种土地的权利,需要交纳田租以换取耕作权。
这种集中式的税收制度,保证了中央政府的稳定收入,但也对百姓造成了重大负担。
汉朝时期,修订了秦代的赋税制度。
首先,废除了土地国有制度,将土地私有化,促进了农田积极性的提高。
其次,实施了计户负税的制度,家庭的负担逐渐改成个人的负担,大大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汉朝还开垦了大量不毛之地,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3. 西晋西晋时期,由于战乱不断,经济出现了严重的困难。
政府的财政收入急需增加,在统治者陆续进行尝试之后,最终实行了倍递制度。
这种税收制度是以户为单位,按照户数、人口数、收入等指标来递增地征收税金。
倍递制度一方面确实增加了财政收入,弥补了国家的财政赤字,同时还刺激了经济发展,增加了商业贸易和手工业的繁荣;但另一方面,却对百姓造成了沉重的负担,扰乱了社会的稳定和民生的福利。
因此,倍递制度实行的时间并不长,稳定性和合理性亟待完善。
4. 唐代唐代是中国封建社会最繁荣的时期之一。
在这个时期,税收制度得到了大幅度的改革和提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1. 赋税种类的变化:在先秦时期,赋税主要包括秩禄和关税,后来逐渐增加了货币税、人头税、土地税等种类。
2. 税率的变化:在不同朝代,税率也有所不同。
先秦时期的税率比较简单,根据不同的职务和土地等级设置不同的税率。
汉朝时期,对土地、户籍等属性进行了明确划分,提高了税率。
3. 征收方式的变化:在古代,征收方式也有所不同。
先秦时期主要是采取征收现金的方式,后来逐渐改为征收实物、货币和役徒等。
4. 财政管理的变化:在古代,政府对财政的管理也进行了多次改革。
秦朝时期实行“徭役制”,政府通过强制征召民夫修建各种工程来获取财政收入;汉朝时期实行“丝绸之路”,通过贸易获得财政收入;唐朝时期,实行“银两税制”,政府将财政收入主要依赖于白银。
总的来说,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趋势是朝着更加复杂、多样化和规范化的方向发展。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1、春秋末年:齐国管仲“相地而衰征”,鲁国实行“初税亩”①含义:“相地而衰征”,是指根据土地多少和好坏征收赋税。
“初税亩”是指无论公私田,按实有亩数收税。
②实质:承认土地私有制③影响: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促进了生产力的发展,促进了奴隶制生产关系向封建生产关系转变。
2、汉朝:编户制度①含义: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制度。
当时农民的负担有:田租(土地税)、人头税、更赋、徭役、兵役等②特点:田租轻而人头税重③影响: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a、汉初统治者吸取秦亡教训,轻徭薄赋,迅速恢复发展了社会生产b、编户齐民赋税沉重,严重影响了正常的农业生产和人民的生活3、隋唐:租庸调制北魏租调制:北魏均田制规定受田农民必须向国家租即土地税和调即户税,还要服兵役和徭役。
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隋朝沿用北魏的租调制,后规定50岁以上可以缴纳一定绢代替劳役,叫“庸”。
唐朝无年龄的限制(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唐朝:租调庸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
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
)①原因:吸取隋亡教训;唐初政局混乱,经济衰败,财政困难,减轻人民负担,缓和阶级矛盾,成为当务之急。
②目的:缓和阶级矛盾,保证封建剥削,巩固封建统治③指导思想:轻徭薄赋④内容:a、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缴纳一定的谷物,叫做“租”b、缴纳定量的绢和布,叫做“调”c、不去服役,可用纳绢或布代役,叫做“庸”⑤作用:a、保证农时,赋役负担相对较轻,许多荒地开垦出来b、政府的赋税收入有了保证,府兵制巩固,国家富强起来4、唐中后期两税法①原因:a、土地买卖和兼并之风盛行,均田制和租庸调制无法推行,国家财政收入减少b、为解决财政困难,实行两税法②实行:780年,唐德宗接受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③内容:a、每户按资产交纳户税,按田亩交纳地税,取消租庸调和一切杂税、杂役b、一年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④作用:a、税制得到统一,在一定时期内保证了国家的财政税收b、改变了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役制度,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放松(“唯以资产为宗,不以丁身为本”)c、扩大了税源,增加了财政收入,相对减轻了农民负担d、是我国封建社会赋税制度的一次重大改革和进步⑤局限:a、土地兼并不再受限制,越来越严重b、大地主隐瞒财产,把赋税转嫁到农民身上,政府征收额外杂税,农民负担沉重c、不可能缓和尖锐的阶级矛盾,因而不可能从根本上挽救唐朝的统治危机⑥地位:两税法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史上的转折点,它标志着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渐过渡到以土地财产多少为主,是我国赋税制度的一大变革和进步,奠定了唐后期到明代中叶赋税制度的基础。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经历了很大的变革,主要的变化包括推行均田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加强中央集权。
秦朝时,实行国家统一的赋税制度,以及穀、禄、税为主要的赋税形式。
汉朝时期,实行均田制,推行政区划分,建立郡县制度,进一步加强了国家对农民田地的控制。
在这个制度下,国家根据农民的田地面积,征收一定的赋税。
此外,还设立了丝绸、酒、盐等特产税,增加了国家的财政收入。
隋唐时期的赋税制度有了较大的改变。
隋朝时期实行均田制,但后来废除了均田制,通过赋税品等分类严重影响了赋税公平性。
唐朝时期推行了三税法,即租庸调、免役赋,以及赋砧石和亩产税。
这个制度对农民非常不利,导致了农民起义的频繁发生。
宋代的赋税制度也经历了一系列的变革。
北宋时期,由于财政困难,实行了归率赋税制度。
这个制度以农业产出的一定比例作为赋税,并由官府经营,从而解决了财政困难。
南宋时期,继续实行这个制度,但取消了由官府经营,改为由地方官员管理。
此外,还加强了在民族地区的赋税征收,增加了财政收入。
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在中央集权的同时,也有一些特点。
明代时,实行府、州、县三级税收制度,主要以捐纳为主要形式。
清代时,实行统一的赋税制度,以田赋为主要形式。
此外,还设立了徭役税、盐税、酒税等特产税。
清朝的赋税制度相对稳定,但因为负担重,也导致了农民起义的爆发。
综上所述,古代中国赋税制度经历了周朝、秦汉、隋唐、宋代、明清等时期的变化。
从封地赋税到均田制,再到归率赋税和捐纳制,赋税制度与社会经济形势的变迁密切相关。
每一个时期都在强化国家对农民的控制,增加财政收入,但也导致了农民的负担加重和社会的不稳定。
课件1:第16课 中国赋税制度的演变
②南京国民政府收回关税主权的努力:1927年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 宣告关税自主,并公布国定《进口税暂行条例》。1928年,国民政 府发表“改订新约”的对外宣言,关税自主为其两项主要内容之一。 国民政府与美国首先签订了《中美关税条约》,随后,又陆续同意 大利、英国、法国、西班牙等国缔结了 “友好通商条约”或新的关 税条约。到1930年,日本也终于同意了《中日关税协议》。国民政 府通过这些“改订新约”的措施,在关税自主权上取得了进展,但 仍不能完全自主地制定税率。 ③直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中国人民才真正收回关税自主权。
4.明清时期 (1)明初赋税分夏税、秋粮两次征收,所征主要是米麦实物。 正统年间,江南部分税粮折银征收送赴北京,称“金花银”。 (2)随着明朝后期商品经济的发展与白银流通量的增加,万历 初年,张居正在全国推行一条鞭法。一条鞭法实行赋役合并、 一概折银,即不但赋税折银征收,而且役也改由丁、田共同 承担,折成银两,统一征收。一条鞭法上是中国赋役制度上 的重大变革。
3.宋元时期 (1)宋承唐制,征收两税,但附加税繁杂多变,往往超过正税 数倍。宋朝除了征收类似唐朝的庸一样的代役金外,还经常再 派发各种徭役,可谓役上加役、役外加役。 (2)因为徭役扰民严重,北宋中期王安石提倡募役法,百姓缴 纳免役钱、助役钱,官府募人代役。
(3)元朝基本上沿袭唐朝的租庸调与两税法,分别施行于北方 和南方,在北方叫“丁税”“地税”,在南方叫“夏税”“秋 粮”。但是,元朝在税粮外又有前朝没有过的科差。
二、关税与个人所得税的起源与演变
1.关税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海关代表国家,依据国家的关税政策、税法及进
(1)海关的诞生
出口税则,对进出关境的物品征收的税,称为 “关税”。
①中国的关税最早出现在西周时期,当时货物通过边境的“关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①初税亩:春秋后期从鲁国开始实行,前提是“私田”的出现。
规定不论公田、私田,一律按实际田亩数征税,鲁国初税亩,承认私田合法,标志着井田制的瓦解。
它与以前齐国“相地而衰征”等新税制的出现,促使耕地由国有转向私有。
②编户制度:主要盛行于两汉,前提是商鞅变法“废井田、开阡陌”,确立地主土地私有制。
秦始皇时,让百姓自己申报土地,载于户籍,国家依户籍征发赋税余徭役。
西汉时期,政府把农户的人口、年龄、性别和土地财产等情况都详细登记在户籍上,作为征收租赋、征发徭役和兵役的根据。
编户农民对封建国家承担的义务有四项:田租、算赋或口赋(人头税)、徭役和兵役,并以人丁为主要征税标准,它的实行标志着我国古代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
③租调制:主要盛行于魏晋南北朝时期,前提是实行均田制(按人口分配国家掌握的土地)。
受田农民每年交纳一定数量的租、调,还必须服徭役、兵役。
这是由当时商品货币关系减弱以及纺织业的兴起所决定的。
④租庸调制:实行于隋至唐中期。
租是田租,调是人头税;庸是指纳绢(或布)代役。
隋朝规定“民年五十,免役收庸”,交纳一定数量的绢来代替服役。
唐朝则取消了庸对年龄限制。
标志着对劳役地租这种最落后的赋税形式的否定。
⑤两税法:唐朝中后期,为解决财政危机,于780年采纳宰相杨炎的建议,实行两税法,每户按土地和财产的多少,一年分夏秋两次收税。
它是中国封建社会经济关系变化的产物,标志着以人丁为主的课税标准开始改变。
⑥“募役法”和“方田均税法”:北宋神宗于 1069年任用王安石进行变法,其中“募役法” 收取免役钱,限制了地主的特权;“方田均税法”,重新丈量土地,按亩纳税,增加了封建国家的田赋收入。
⑦一条鞭法:明朝后期开始实行,1581年,张居正为了增加财政收入,把田税、丁税、杂税合一,按田亩的多少征收,用银两交纳。
由于大地主的阻挠破坏,一条鞭法实行不久就停止了,但改用银两收税的办法却保留下来。
纳银代役、赋役征银的办法,标志着赋税制度由繁到简、由实物地租向货币地租转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规定
不论公田(井田)和私田,一律按实际亩数征税。
这是我国征收土地税的开始。
秦汉赋税:编户制度。
政府把农民编入户籍(称为编户),实行按编户征收租赋和征收徭役、兵役的
制度。
我国封建社会完整的赋税徭役制度正式形成等。
1、春秋初税亩:从春秋末齐国管仲的“相地而衰征”、鲁国开始实行“初税亩”。
2、战国秦汉时期:商鞅变法,地主土地私有制确立,相继出现了贵族地主、军功地
主和商人地主。
2、王田制王莽时期,把全国的土地更名为“王田”,归国家所有,禁止自由买卖。
3、东汉魏晋南北朝时期:九品中正制度,使以大地主庄园经济为特征的士族门阀地
主土地所有制得到充分发展。
4、屯田制曹魏时期,国家用强制手段要求士兵或农民垦种荒地、生产军粮或征收田
租的土地制度。
5、隋唐五代时期。
门阀士族地主土地所有制向以纯粹租佃关系为特征的庶民地主土
地所有制经济转型。
6、均田制北魏至唐朝前期均田制是在不触动原私有土地的基础上,把国家掌握的无
主荒地分配给无地或少地农民耕种,农民缴纳租税并服徭役和兵役的一种土地制度。
7、宋元明清时期。
以纯粹租佃制为特征的地主土地所有制完全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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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演变趋势分析
1.征税标准由以人丁为主逐步转变为以田亩为主,以两税法为标志最后完全取消人头税,说明随着历史的发展,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越来越松弛。
2.地租形式由以劳役地租向实物地租为主的形式过渡(两税法),有实物地租为主逐渐向货币地租过渡,以一条鞭法的实行为标志,这说明封建社会不断发展,促使后期商品经济不断发展。
3.征税时间由不定时逐渐发展到基本定时(以两税法为标志)。
4.农民由必须服徭役到可以缴纳绢代役(以租庸调为标志)。
5.税种由繁多向单一过渡,以一条鞭法为标志。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演变春秋鲁国——初税亩,中国赋税制度的开始;北魏、隋——租调制;初唐——租庸调法,交谷物叫租,调是交绢、绵或布、麻,以绢或布代役叫庸。
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中唐——两税法。
分夏秋两季交税,由按丁征税变为按田亩和资产征税。
改变了税收方式,由人丁税向以土地财产为主要依据收税,使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控制有所松弛。
宋——王安石变法中:募役法(由政府雇人服役),方田均税法(清丈土地,防止偷税漏税). 明朝——张居正推行一条鞭法。
赋、役、杂税合并为一,一律折银交纳,改按丁数和田粮摊派。
简化了征收名目和手续,有利于防止豪强官吏隐田逃税,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负担。
折银制度反映了商品经济的发展和农民人身依附关系的削弱,对货币地租的产生和部分农产品的商品化有积极推动的作用;清——康熙推行“滋生人丁永不加赋”,雍正实行摊丁入亩、地丁银。
(下面的具体一点还有材料)秦代的赋税制度《汉书·食货志》中载有董仲舒关于秦代赋税制度的一段话,很能说明问题:“古者税民不过什一,……至秦则不然,……力役三十倍于古,田租田赋,盐铁之利,二十倍于古,或耕豪民之田,见税什伍,故民常衣牛马之衣,而食犬彘之食,重以贪暴之吏,刑戮妄加,民愁亡聊,亡逃山林,转为盗贼。
”秦代的赋役是三代的20~30倍,农民租佃地主的土地,要缴纳给地主“见税什伍”的租赋,因而广大农民一贫如洗,许多农民无法生存,只得逃往山林,变为盗贼,许多农民揭竿而起,这是强秦短命的重要原因。
秦代还改“因地而税”的制度,而改行“舍地而税人”的制度,即索取“人头税”,其税率20倍于从前。
《通考》在评论秦代的土地和赋税制度时指出:“秦坏井田,任民所耕,不限多少,已无所稽考,以为赋敛之厚薄,其后舍地而税人,则其谬益甚矣。
”汉代的赋税制度汉高祖刘邦记录了强秦死亡的教训,在汉初采取了“轻徭薄赋”的政策。
《汉书·食货志》中说:“汉兴,按秦之敝,诸侯记起,民失作业,而大饥馑,凡米石五千,人相食,死者过半。
高中历史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思维导图)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内涵税田租以田亩为依据的土地税丁税以人丁为主的人头税户税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役徭役强迫人民(主要是成年男子)从事的无偿劳役演变先秦从贡赋到按亩纳税秦汉田租秦赋税率极高,史称“收泰半之赋”,即要缴纳田地产量的三分之二作为田赋汉初统治者采取“与民休息”的政策,田赋税低。
汉高祖实行十五税一,汉景帝三十税一丁税秦向人民征收极重的口赋汉:不分男女,7--14 岁每人每年缴口赋,15-56岁每人每年出算赋徭役更卒服役地点是在本郡或本县,承担修筑城垣、道路、河渠、宫室、陵寝,以及运输粮食等正卒到郡国和京城服兵役戍卒到边塞屯戍特点轻田租重人头原因:加强对民众控制,利于农业生产隋至唐前期的租调制和租庸调制内容租:成年男子缴纳定量谷物;调:绢布;庸:纳绢布代役特点基础均田制标准以人丁为主特色体现了人身关系的松弛影响增加政府收入,保证农民生产时间;缓和矛盾,促进农业生产唐中后期两税法背景土地兼并导致均田制破坏目的增加政府收入内容以国家财政支出确定赋税总额,然后分解到各地;按田亩缴纳地税,每户按人丁和资产缴纳户税;分夏季和秋季两次纳税特点以人丁为主转变为财产为主作用积极:两税法简化税收名目,扩大收税对象,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改变了自战国以来以人丁为主的赋税制度,减轻了政府对农民的人身控制。
消极:为土地兼并打开方便之门,激化阶级矛盾宋募役法解放了劳动力,促进农业发展触犯大地主大官僚利益元在北方征丁税、地税,在南方征夏税、秋粮。
另设科差明初期两税法→正统年间“金花银”后期一条鞭法背景土地兼并,财政危机严重;商品经济发展,白银量增加目的增加财政收入内容赋役合并、一概折银意义开清朝地丁合一税制的先河;封建政府对人丁的控制进一步松弛;促进商品经济和资本主义萌芽的发展清摊丁入亩过程1712年,康熙帝规定“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雍正年间:将丁银分摊到田赋中,称“摊丁入亩”。
影响人头税彻底废除,国家对百姓的人身束缚进一步减弱;税制的简化,有利于政府的征收;避免了隐匿人口现象,促进了人口的增长赋税制度的变化影响政治缓和阶级矛盾,有利于社会稳定。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五次重大变革1.第一次变革(鲁国:初税亩)我国赋税始于夏代,因为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以土地国有为基础的井田制,所以在赋税制度上行贡、助、彻之法,即“籍田以力”的劳役地租。
随着井田制的瓦解,赋税制度方面也出现了相应的变革。
公元前685年,齐相管仲推行“相地而衰征”的税法,突破了井田制的局限。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实行“履亩而税”,井田制被废除。
初税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它废除了按劳力计征的力役地租制,确立了以田亩计征的实物地租制,是税收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标记。
2.第二次变革(租庸调制开始于隋完善于唐)秦汉时期的比例农业税制度变革为魏晋至唐前期的定额农业税制。
秦统一后,征收田租“舍地而税人”即按每人应有土地亩数征税。
由于没有按实际占有土地数征收,对一般农民负担苛重。
西汉初年,推行“什五而税一”,后又实行“三十而税一”。
东汉初年,曾实行十一税制,但不久重新改为三十而税一。
两汉时期的国家田税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较轻的,而且也为后世封建国家的田租租率、确定了一个大体的标准。
但并不表明这一时期农民的负担的减轻,秦汉时期的赋税,除田租外还有口税、杂税等,其中人口税及各种杂税远比田赋重得多,是这一时期的赋税的特点。
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国家征收租庸调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定额缴纳。
这次改革取消了按土地产量分成的税制,确定了按土地数量定额缴税的制度。
租庸调制是对唐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并有一定的创新。
3.第三次变革(唐中后期:两税法)租庸调制,在当时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确实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经济,保证封建国家赋税收入的作用。
但是,随着唐朝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均田制遭破坏,土地兼并严重,编户流失,赋税剥削加重,国家财政收入日减,危机加深的情况下,租庸调制的不合理性更加明显,最终为两税法所代替。
古代中国的税制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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赋税制度变化的影响:
1、承认土地私有,确立了封建土地所有制。 2、调整生产关系,缓解阶级矛盾。 3、扩大国家税源,增加政府收入 。 4、加重了人民负担,成为农民起义的原因之一 。 5、劳动者有较大的人身自由,有利于手工业和
商业的发展,促进了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和发 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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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征分类 (中国古代赋税史上的四大税种):
1.造成中国人口的暴增。 2.改变了过去按照人丁收税的赋税制度。 3.强化了中国的精工细作的小农经济。 4.一定程度上造成中国发展缓慢,迟迟没有 进入资本主义社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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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清朝:摊丁入亩(地丁银)
把丁税平均摊入田赋中,征收统一 的地丁银,成为清朝划一的赋役制 度,叫“地丁银”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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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的土地登记簿册。册中将田地山塘 挨次排列绘制在一起,标明所有人、四 至,因其形似鱼鳞而被称为“鱼鳞图 册”。
8. 明朝中后期:一条鞭法(张居正1581)
将原来的田赋、徭役、杂税,“并为一 条”,把从前按户、丁征收的役银,分摊 在田亩上,按人丁和田亩的多寡来分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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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清朝前期:“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康熙时,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 (1711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 的固定丁数,以后滋生人丁,永不 加赋
以人丁为主要征税依据:“人头税”,即丁税。 编户制度、租调制、租庸调制;
以土地和财产(田亩)为主要征税:土地税,即 田租。初税亩、两税法、方田均税法、一条鞭法;
征收货币:募役法、一条鞭法、摊丁入亩; 以户为依据的财产税,即调。 以成年男子为依据的徭役和兵役,以及其他苛捐
杂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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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历程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是中国古代经济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中国古代政治、社会和文化发展的重要指标。
从远古时代开始,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政治的变迁,赋税制度也经历了多次演变。
一、远古时代的赋税制度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最早可以追溯到夏朝。
在夏朝时期,赋税主要是以实物形式缴纳,包括粮食、布帛等。
此时,赋税制度主要是为了满足统治者的需要,维持国家的运转和军队的供给。
二、春秋战国时期的赋税制度春秋战国时期,随着铁器的发展和耕地的增加,农业成为了国家经济的主要支柱。
此时,赋税制度也开始发生了变化。
在这一时期,各国开始实行“什一税”,即按照土地面积的十分之一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按人口征收赋税的制度,即“口赋”。
这一时期的赋税制度也包括了货币形式的赋税,如银钱等。
三、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秦汉时期是中国古代政治制度的重要变革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秦朝时期,实行了“户赋”和“口赋”两种赋税制度。
户赋是以户为单位征收的赋税,而口赋则是以人口为单位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徭役”制度,即强制征召民工为国家无偿服务。
在汉朝时期,赋税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发展。
汉武帝时期,实行了“均输”政策,即按照土地质量和产量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算缗”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汉朝时期还实行了“口赋”和“徭役”制度。
四、唐宋时期的赋税制度唐宋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鼎盛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唐朝时期,实行了“两税法”,即按照土地和财产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市易法”,即对市场交易活动征收的赋税。
在宋朝时期,实行了“青苗法”,即对农作物收成征收的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方田均税法”,即按照土地面积平均分配赋税。
五、明清时期的赋税制度明清时期是中国古代经济的转型时期,也是赋税制度发生重要变化的时期。
在明朝时期,实行了“一条鞭法”,即按照土地和人口来征收赋税。
此外,还实行了“商税”制度,即对商业活动征收的赋税。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赋税(役)制度的变迁钟鸣(一)奴隶社会“贡赋制度”实施背景:奴隶主建立国家政权后,必须要有足够的经济力量确保国家机器的运转。
目的:巩固奴隶制国家政权。
内容:部落(夏、商)或受封的诸侯(周)向国王交纳一定的贡品(物)。
评价:巩固了奴隶制国家政权,但随着生产力的发展,导致了奴隶社会国家的分裂,年年战争不断。
(二)鲁国“初税亩”实施背景:1.铁器的使用,使社会生产力显著提高。
2.私田的开垦越来越多。
3.私田主人控制私田的产品,不交纳给国君。
实施目的:增加政府的财政收入内容:不论公田、私田,都要由国家按照田亩的实有数目收税。
评价:承认了私田主人对土地的所有权。
实行“初税亩”反映了土地制度的变化,是一种历史的进步。
“初税亩”的出现,标志着我国从奴隶制赋税向封建制赋税制转化的开端,其结果是加速了奴隶制的瓦解和封建制的形成。
后续:此后,列国纷纷仿效鲁国实行“初税亩”。
到了秦国商鞅变法时,干脆废除国君对贵族(卿大夫)分封、赏赐食邑的制度,而承认通过买卖所获得的土地所有权。
(三)西汉赋税制度实施背景:恢复社会秩序,巩固统治。
实施目的:增加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编户农民向封建国家交田租,即土地税,交算赋和口赋,即人头税。
评价:将农民尽可能地固定在土地上,以确保封建国家社会秩序的稳定和政府财政收入的增加(四)北魏新租调制实施背景:1.民族大融合趋势的出现。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砌有的财政收入。
内容:受田的农民,每年必须缴纳一定数量的租粟、调帛或麻。
评价:把农民牢牢地束缚在土地上。
同时,加速了北方各族封建化的进程,促进了北方民族大融合。
(五)唐朝初期租庸调制实施背景:1.唐太宗即位后,吸取隋朝灭亡的教训。
2.均田制的实行。
实施目的:保证封建政府的财政收入。
内容:成年男子每年向官府交纳定量的谷物,叫作“租”;交纳定量的绢或布,叫作“调”;服徭役的期限内,不去服役的也可以纳绢或布代役,叫作“庸”。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
中国古代的赋税制度的演变先秦时期,中国赋税制度的主要税种是田赋。
这是一种以农田耕作面积为依据征收的税种。
在此期间,田赋的税率相对简单,多以实物征收。
最早的田赋制度可追溯到春秋战国时期,主要以农业生产为基础,以满足国家和皇室的财政需求。
随着战国时期的结束和秦朝的建立,中国的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秦始皇采用了重商主义的政策,取消了曾经存在的奴隶税制度,对商业和手工业实行一种新的盐铁政策,即通过对盐和铁的垄断来征税。
同时,秦朝还实行了苛捐杂税,对私人财产进行征收。
这一制度在当时引发了广泛的不满和抵制,成为了秦朝灭亡的一大因素。
汉朝时期,中国赋税制度开始逐步废除秦朝的盐铁政策和苛捐杂税。
汉朝采用了以田赋为主的综合赋税制度,增设了一系列新的税种,如亩正、調、交、什一等税。
同时,汉朝允许了一部分农田免税,对一些贫穷的农民减轻了负担。
这一赋税制度在汉朝的时期相对稳定,并且继续沿用了相当长的一段时间。
随着唐朝的兴起,中国赋税制度再度发生变革。
唐朝采用了与汉朝相似的综合赋税制度,并进一步加强了对商业和手工业的税收征收。
此外,唐朝还建立了一个统一的税务机构,即户部,负责征收和管理赋税。
税务机构的建立为赋税制度的稳定和高效提供了保障。
宋朝时期,中国的赋税制度发生了重要的变革。
宋朝废除了以往的综合赋税制度,实行了逐层的税收制度。
这个制度以轻赋薄税为主要特点,通过调整税收政策,减轻了对农民的负担。
此外,宋朝还大力发展了商业和手工业,并实行了以商业税为主的新的税收政策。
这一政策促进了社会经济的发展,为之后的赋税制度奠定了基础。
明清两朝,受到西方殖民主义力量的影响,中国的赋税制度发生了较大的变革。
明朝时期,著名的赋税家纪效新提出了“民不堪命,何至于此”等一系列赋税方案,试图减轻农民的负担。
然而,由于种种原因,这些方案并没有得到有效实施。
清朝时期,封建皇权加强,税收负担进一步增加。
此外,清朝还实行了一种以人头税为基础的赋税制度,从而进一步加重了对农民的压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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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变革
中国古代赋税制度的五次重大变革
1.第一次变革(鲁国:初税亩)
我国赋税始于夏代,因为夏、商、周三代实行的是以土地国有为基础的井田制,所以在赋税制度上行贡、助、彻之法,即“籍田以力”的劳役地租。
随着井田制的瓦解,赋税制度
方面也出现了相应的变革。
公元前685年,齐相管仲推行“相地而衰征”的税法,突破了井田制的局限。
公元前594年,鲁国实行“初税亩”,实行“履亩而税”,井田制被废除。
初税亩是我国古代赋税制度的第一次重大改革,它废除了按劳力计征的力役地租制,确立了以田亩计征的实物地租制,是税收由初级阶段向高级阶段发展的标记。
2.第二次变革(租庸调制开始于隋完善于唐)
秦汉时期的比例农业税制度变革为魏晋至唐前期的定额农业税制。
秦统一后,征收田租“舍地而税人”即按每人应有土地亩数征税。
由于没有按实际占有土地数征收,对一般农民负担苛重。
西汉初年,推行“什五而税一”,后又实行“三十而税一”。
东汉初年,曾实行十一税制,但不久重新改为三十而税一。
两汉时期的国家田税不仅是中国封建社会中较轻的,而且也为后世封建国家的田租租率、确定了一个大体的标准。
但并不表明这一时期农民的负担的减轻,秦汉时期的赋税,除田租外还有口税、杂税等,其中人口税及各种杂税远比田赋重得多, 是这一时期的赋税的特点。
魏晋至唐前期逐步改变了秦汉时期的赋税制度,至唐时实行租庸调制,国家征收租庸调
时,只问丁身,不问财产,定额缴纳。
这次改革取消了按土地产量分成的税制,确定了按土
地数量定额缴税的制度。
租庸调制是对唐以前我国两千多年来各朝代所实行的实物税的总结,并有一定的创新。
3.第三次变革(唐中后期:两税法)
租庸调制,在当时的一定历史阶段中确实起到了调动农民积极性,恢复和发展农业经
济,保证封建国家赋税收入的作用。
但是,随着唐朝社会和经济形势的变化,特别是在均田制遭破坏,土地兼并严重,编户流失,赋税剥削加重,国家财政收入日减,危机加深的
情况下,租庸调制的不合理性更加明显,最终为两税法所代替。
两税法:①以资产多少作为征税的标准,利于缓和社会矛盾。
②不论主户、客户、行商、坐贾均须按资产多少纳税,扩大了纳税的对象,增加了政府财政收
入,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农民的负担。
③将租庸调及各种名目的杂税归为两税,确定了统一的税制,对暂时遏止贪官酷吏
横征暴敛,稳定社会秩序,发展社会经济具有一定作用。
4.第四次变革(明代:一条鞭法)
明朝中期时社会经济状况发生变化:
①大量土地迅速向地主手中集中,国家土地面积剧减
②商品经济迅速发展。
一条鞭法的内容:
①赋役合一
②将丁役负担摊入田亩,征收户丁银
③“一概征银”,无论田赋或力役一律折银缴纳,差役由政府雇人征收。
意义:
这次改革完成赋役合一,标志中国沿袭两千余年的丁、产并行的赋税制度,正向以物田为课
税对象的租税制度转化。
自此,劳役制消失,同时它也是我国税收由实物税向货币税转变
的重大改革,对明代后期,特别是东南地区商品经济发展起了重要的促进作用。
赋税货币化
使农民的人身依附关系有所松弛,有利于资本主义萌芽的产生。
5.第五次变革(清代:摊丁入亩)
摊丁入亩又称地丁合一,是清朝在一条鞭法的基础上实行的一次重大赋税制度的改革。
内容:
①清政府规定以康熙五十年的人丁数作为征收丁税的固定丁税总额,以后“滋生人丁,永不加赋”
②实行地丁合一,将丁银摊入田亩,征收统一的地丁银。
意义:
•“摊丁入亩”的实行完成了赋役合并,取消了征税的双重标准。
•人头税基本废除。
-这次改革使税负与财产和负担能力挂钩,减轻了农民的负担,一定程度上改变了赋役不均的情况,同时封建国家对农民的人身束缚更加削弱了。
总结:中国古代历史上赋税制度的五次重大的变革
1.中国历代的赋税制度随变革而不断进步,趋于合理,简便。
2.中国农村赋税制度变革发展的基本趋势是:
①中唐以前是从度地而税向度人而税发展,利于地主阶级方向的演变,符合了这一时期中
国封建地主经济发展的需要
②中唐以后是从度人而税到度地而税,使赋税负担向土地沉淀,这是在地主阶级土地租佃制的优势已完全
确立,农民阶级与地主阶级之间的矛盾不断激化的情况下,封建国家政权企图减轻农民阶级负担以缓和阶级矛盾的努力。
3.随着王朝周期性始末兴亡的变化,赋税制度必然相应地一次又一次从轻徭薄赋、与民休息,转向诛求无度,直到最后因“民力慰残”而重蹈王朝崩解的覆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