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当前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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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青岛科技大学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班杨铁山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对策一、引言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
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
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
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
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
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
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
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司,无一不是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高手和权益受益人。
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现状及影响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方面,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与对策建议引言在现代社会中,互联网和技术的迅猛发展,为企业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机遇和挑战。
随之而来的是,知识产权保护问题也逐渐变得日益重要。
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其中的一环,在品牌建设和市场营销中起到了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探讨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并给出一些建议和对策。
问题分析问题一:侵权在互联网上,企业的通常涉及到其品牌或产品的名称。
然而,一些不良商家或竞争对手可能会非法使用这些以获取不当利益。
这种侵权可能会导致企业的品牌形象受损和销售额下降。
问题二:拍卖一些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通过拍卖模式,将出售给竞争对手。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搜索引擎排名上的不公平竞争,从而影响企业的品牌推广和市场份额。
问题三:竞争通常情况下,的竞争非常激烈。
企业需要在有限的关键词资源中,与竞争对手展开激烈的竞争。
这可能导致企业在排名上的困难,影响品牌的可见性和市场影响力。
对策建议对策一:注册商标并加强维权企业应及时注册自己的商标,并加强对商标的维权工作。
在发现侵权行为时,可以通过法律手段追究侵权方的责任,并要求其停止侵权行为。
同时,加强与相关的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消费者识别侵权行为,增加维权力度。
对策二:与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合作建立保护机制企业可以积极与搜索引擎和电商平台合作,建立知识产权保护机制。
例如,与搜索引擎合作设置商标保护通道,建立搜索排名的公平竞争机制。
与电商平台合作,加强对拍卖的监管,确保的正当使用。
对策三:优化策略企业可以通过优化策略来提高品牌的可见性和市场影响力。
首先,进行研究,并选择与企业核心产品或服务相关的。
其次,在品牌宣传和推广中灵活运用这些,提升企业在搜索引擎中的排名。
同时,与竞争对手进行竞争分析,寻找竞争空间,并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优化。
对策四:加强合作与联盟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合作与联盟也是非常重要的策略。
企业可以加入相关行业组织,与其他企业共同维护行业的知识产权保护。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及对策随着经济全球化和市场竞争的加剧,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在企业发展中变得日益突出。
在这样的背景下,针对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缺陷,进行深入分析和探讨,并提出有效的对策,对于提高企业的核心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具有重要的意义。
1. 意识淡化。
在我国的企业中,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相对较低,很多企业压根没有意识到知识产权对企业的重要性,甚至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政策不够了解。
2. 缺乏专业人才。
由于知识产权领域的专业性比较强,许多企业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缺乏专业人才,导致知识产权的保护和管理工作难以得到有效的保障。
3. 保护意识淡薄。
在企业发展中,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较为淡薄,很多企业容易忽视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导致了大量的知识产权被侵权和盗用。
5. 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
在知识产权管理中,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力度,使得侵权行为难以受到有效的打击和制止。
二、对策1. 激发意识。
政府可以通过政策引导,鼓励企业树立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推动企业提高对知识产权的重视程度。
2. 加强专业人才培养。
政府可以加大对知识产权领域人才的培养力度,提高专业人才的比例,为企业提供专业的知识产权管理人才支持。
4. 完善管理体系。
企业可以加强自身知识产权保护管理体系的建设,建立健全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企业还可以通过加强内部培训,提高员工对知识产权的了解和重视程度,加强与专业机构的合作,提高知识产权管理水平等途径来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
我国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存在的不足主要集中在意识淡化,专业人才缺乏,保护意识淡薄,缺乏完善的管理体系,缺乏有效的监管和执法等方面。
针对这些问题,政府和企业可以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人才培养、宣传教育、完善管理体系、加强监管和执法等方面进行有效的对策,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水平,推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
只有不断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管理水平,才能更好地保护企业的创新成果,推动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进而推动整体经济的健康发展。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知识产权保护是现代社会的一个重要议题,其在促进创新、维护市场竞争秩序以及保护创作者权益等方面发挥着关键作用。
然而,随着科技的发展和全球化的进程,知识产权保护也面临着诸多挑战和问题。
问题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可以从多个角度进行探讨。
一方面,随着互联网技术的发展,数字版权保护变得日益复杂。
网络盗版、侵权行为层出不穷,给创作者和权利人带来了巨大的经济损失。
另一方面,跨国知识产权侵权案件的处理也面临诸多困难,不同国家和地区在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保护力度、执法手段等方面存在差异,导致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遏制。
此外,知识产权保护还面临以下问题:1. 知识产权意识不足:公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程度有待提高,侵权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社会默许。
2. 法律滞后:随着新技术的涌现,现行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在某些方面已经显得滞后,无法有效应对新的侵权形式。
3. 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执法力度在有些地区和领域仍然不够,导致侵权行为不能得到及时和有效的制止。
对策建议:针对上述问题,以下是一些建议和对策:1. 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渠道和方式,加大对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公众的知识产权意识。
2. 完善法律法规:及时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以适应新技术和新形势的发展。
3. 加强执法力度: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的执法力度,建立专门的知识产权执法机构,提高执法效率。
4. 促进国际合作:在全球化背景下,加强国际合作,推动形成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共识。
5. 利用技术手段:利用现代技术手段,如区块链、大数据等,提升知识产权保护的效率和准确性。
总之,知识产权保护是一个长期而复杂的过程,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通过加强宣传教育、完善法律法规、加大执法力度、促进国际合作以及利用技术手段等多方面的措施,有望逐步解决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为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保障。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分析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对策分析前言知识产权保护是全球的热点话题之一,近年来,国际贸易摩擦中的知识产权问题更加凸显。
在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也一直是亟需解决的问题。
本文将从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问题分析及对策方面分别进行讨论。
一、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现状1.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及政策制定中国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逐渐完善,近年来,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等法律文件发布。
同时,国家政策也在不断加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于2018年开始实施的《关于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见》进一步完善了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政策,积极维护知识产权权益。
2.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的效果已经逐渐显现,2016年至2019年,中国知识产权法院共受理各类知识产权案件5.5万余件,其中外国当事人参与的案件数量持续增多。
此外,中国知识产权的保护效果也得到国际社会的认可,2018年,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发布《全球创新指数报告2018》显示,中国在知识产权领域排名第17。
二、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1.法律执行不力虽然中国已经出台了多项知识产权保护政策,但在实际执行中还存在执行力度不够的问题。
不少侵权者因为在中国被追究法律责任的成本过低,而选择了“先侵犯权再付赔偿”的行为。
2.维权难度大中国知识产权维权的难度还是比较大的。
通常来说,知识产权维权需要行业人士的专业技能,但是在中国,专业人才短缺,尤其是版权、商标等领域。
3.版权保护不足在数字文化产业快速发展的今天,版权保护成为了中国知识产权保护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不少著作权主体缺乏对知识产权的认识意识,盗版行业仍在不断蔓延。
三、对策分析1.加大执法力度要加大知识产权执法力度,通过制定严谨、细致的行业标准,并加大惩罚力度,降低侵权者的违法成本,提高维权意识。
2.培养人才要通过各种方式,加大知识产权人才培养力度,帮助行业人士进行专业知识的系统学习,提高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应用能力,发挥知识产业在经济中的独特作用。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优秀8篇)企业知识产权管理制度篇一前不久,思科、华为案再次引起关注。
华为正式向美国得克萨斯州马歇尔地区法院提交答辩,否认复制思科的互联网操作系统软件,对思科提出的侵犯其5项专利的指控也一一否认,并指控思科出于垄断电脑网络设备市场的目的,诋毁华为的公司形象。
此时这场貌似商业纠纷的贸易战争才真正打响。
此案折射出我国在产业布局上的疏漏问题,而知识产权的防御体系的建立更是一个需要政府、企业、学界和媒体共同营建的系统工程,举国上下都应该狠狠地补上这一课。
国内企业管理层没有法律专家面对知识产权的陷阱,首先受到伤害的必然是企业。
国内律师普遍感觉到,“打官司”在国人头脑中根深蒂固的概念还是“花钱消灾”,完全是事后处理的心态,没有预防的概念。
这往往给企业带来了隐患。
钟青律师更是一针见血地指出,国内很多企业的管理者不是没有能力预见风险,而是心存侥幸,公司治理结构和管理流程远远就没有达到国际化的水平。
聘请法律专家出任公司高层,负责公司经济行为中的法律事务,在国外企业中是非常普遍的事。
而在中国企业的核心领导层惟独没有法律专家。
所以他们无法在日常运营中早早地预见到投资、技术研发和产品推销方面的法律风险。
本次华为被诉的案件中,思科方面的发言人就是负责法律事务的副总裁。
在调查中发现,国内企业已组建法律部门的为数寥寥。
而近几年外资企业在国内的招聘中,除了销售、技术和财务人才外,还出现了合同管理员这样的职位。
他们的职责就是从法律角度审订、维护和管理合同,如果发现问题,会及时对相关操作人员发出预警。
而且,国内企业还普遍缺乏长远发展的意识,注重短期利益。
宁肯花上百万元去打广告,也不愿意拿出一分钱请法律专家坐下来帮助企业搞清楚知识产权的细节问题。
“标准”背后也有陷阱移动通信、摄像、录像、DVD、互联网以及银行信用卡等新经济领域中,基本上没有传统的技术。
我国在这些产业领域一般都没有自己的技术标准,大都是引进国际的标准。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1 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
由于历史的原因,知识产权的概念在公众中仍是⼀个相当陌⽣的名词,⼀些⼈不知道知识产权为何物,不知道应该如何保护知识产权,更不知道保护知识产权有什么作⽤。
许多⼈,甚⾄是⼀些知识分⼦,既不懂得维护⾃⾝的知识产权,⼜不会尊重别⼈的知识产权,个别的甚⾄肆意践踏知识产权。
我们的许多知识成果诞⽣了,但却不知道运⽤法律武器予以保护,结果后悔莫及,造成了不应有的损失。
据报载,近年来我国每年取得的国家级重⼤科技成果达 3万多项,⽽每年受理的具有较⾼技术⽔平的发明专利申请只有1万多件,还有2万项左右的成果没有取得专利保护。
这些技术⼀旦公开,就等于⽩⽩流失。
还有的发明⼈只是申请中国专利,⽽不申请其他国家和地区专利,也导致专利⼤量流失。
据国家知识产权局的统计,⾃1985年专利法实施⾄20世纪末的⼗四五年时间⾥,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不⾜3000件,反⽽将11.3万多项发明⽆偿地“奉献”给了世界各国。
对于⽬前市场上⼤量存在的盗版盗印等知识侵权⾏为,⼈们的反应也相当漠然。
不少⼈,甚⾄⼀些地⽅和部门的领导,思想认识也有许多偏颇。
认为“黄”是有害的,应该“扫”掉,⽽“⾮”则⽆关紧要,盗版盗印产品价格低廉,只要内容健康,就没有必要予以查处和打击,从⽽给“扫黄打⾮”⽃争带来了许多意想不到的困难。
就企业⽽⾔,我国企业⾯临的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益严峻。
知识产权成为部分跨国公司打压我国竞争对⼿、谋求更⼤利润的主要⼯具。
21世纪,世界巨头竞争最锋利的武器——知识产权,是中国加⼊wto以来国内企业⽬前遇到的最棘⼿的事情。
⽬前,跨国公司⾮常重视在我国的专利申请⼯作,⽇益密集的专利 “陷阱”将成为我国公司不得不⾯对的棘⼿问题。
反观国内企业,合理利⽤知识产权保护规则、维护境外⾃⾝知识产权权利的状况却不容乐观。
由于中国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意识不强,企业缺乏境外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境外申请专利和注册商标数量较低,近⼏年来遇到了种种知识产权纠纷,其中最突出的就是商标抢注问题。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原因与对策
企业知识产权管理:问题、原因与对策首先指出我国知识产权管理目前存在的问题,然后从行为和制度两个方面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及对策,即加强和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的相关制度,加大知识产权管理的知识供应,同时自身也要采取相应的对策和行动。
1 引言加强知识产权管理,开掘知识产权中蕴含的巨大商业价值成为在竞争中制胜的法宝。
知识产权管理能力成为一个成功的核心竞争力。
然而,由于中国经济市场化时间比较短,无论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还是知识产权保护意识、开发与运作知识产权的经验及技术都还相当薄弱,知识产权管理还存在许多问题。
本文将对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进行分析,并提出一些政策建议和对策。
2 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的知识产权管理必然会受到外部环境的影响,本文讨论的知识产权管理外部环境主要是指知识产权法律保护体系及中介市场机构。
由于中国的经济市场化时间不长,无论是法律保护机制还是市场运作机构都还不完善,知识产权管理缺少有利的外部环境,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制度自身的缺陷。
1980年我国才加入世界知识产权组织,1984年才开始实施第一部《专利法》。
目前虽然已经制定了较为全面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并应实际之需作过调整和修改,但是,我国的《专利法》、《商标法》、《版权法》在实际操作过程中仍表现出一些本身的不合理性。
例如,专利法规定的专利审批期限过长,专利费用过高,导致往往因害怕在专利申请中投入过多的时间和精力而浅尝辄止。
实践中,专利审查机构由于不受期限的约束,常有任意拖延专利实质审查时间的情况出现。
专利的审查期限过长往往使得申请的专利技术丧失先进性,损害了申请人的利益,打击了申请人的积极性。
〔2〕知识产权司法机关执法不力。
法律的保护不仅在于立法的完善,更重要的是依赖于有力的执法。
然而调查说明,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指责更多地集中于司法机关的执法不力。
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思考
关于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现存的问题及对策思考知识产权主要指个人及其组织在脑力劳动方面创造并完成的智力成果而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它具有无形性、双重性、确认性和独占性的特点。
根据我国知识产权相关法律规定,公民和法人所享有的知识产权有著作权(版权)、专利权、商标专用权、发现权以及其他科技成果权等。
尽管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中实行“两条途径、协调处理”的方式,但我国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仍是我国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最重要的组成部分。
知识产权在我国经济发展中的重要地位逐渐受到重视。
2021年4月22日,最高人民法院颁布了《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规划(2021—2025年)》,这为未来一段时间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实施蓝图给与了明确。
2022年2月28日,最高人民法院知识产权法庭公布了2021年度报告,报告指出要为持续深入推进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建设知识产权强国,解决“卡脖子”问题,实现科技上的独立自强提供坚实的司法保障,努力推进知识产权保护高质量发展。
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对于促进我国新兴产业、高端装备行业的发展和进一步扩大“专精特新”中小企业的规模具有重要的正向促进作用。
但具体到司法保护方面,当前还是存在一系列问题。
由于知识产权的专业性,我国的司法保护相关的专业人才相对比较缺乏,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案例,相应的赔偿率比较低,达不到对知识产权权利人保护的作用,以及在知识产权的相关案件的审理中缺乏统一的标准,相关的法律制度体系还不完善等一系列的问题;需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完善相关的法律体系,引进专业的知识产权司法保护人才,加强统一的监督管理等方式,加强对知识产权权利人的司法保护,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利。
一、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当前存在的问题(一)缺乏专业性的人才由于知识产权的专业性较强,普遍需要设立专业的知识产权案件司法机构。
而在中国,知识产权司法机构相对较少,在相对发达的地区只设立了专业机构,管辖范围受限。
虽然许多学者提出的实现知识产权民事、行政和刑事统一,但由于民事、行政、刑事三种案件的刑事诉讼程序差异较大,且采证标准没有统一起来,数据整合遇阻,当前,只有通过法院间多联系沟通才能实现。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对策当前,世界已开始步入知识经济时代,国际经济竞争已由传统的以货物贸易竞争为主转化为以技术竞争为主。
作为规范市场有序竞争的重要规则和市场经济必然产物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在今天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显得重要。
我国改革开放20余年来,特别是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目标以来,知识产权事业有了极为迅速的发展,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但是应当看到,由于我国长期以来实行的是计划经济体制,知识产权制度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市场经济体制还在逐步建立和完善之中,因而尽管我国政府在知识产权管理方面做了很多工作,取得了世人瞩目的进步,但与发达国家相比,还存在诸多不足之处。
正确认识和分析这些问题,找出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有针对性地加以解决,才能激发人们发明创造的积极性,进一步促进我国的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经济的发展,提高我国在国际上的竞争能力。
一、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十几年以来,虽然取得了令世人瞩目的成就,但是,毕竟我国建立知识产权制度时间不长,全社会知识产权意识还十分薄弱,知识产权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知识产权的管理跟不上形势的发展和要求。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建设不适应知识产权工作发展需要我国政府对知识产权的管理,由于种种历史原因,专利、商标、版权分属于不同的政府部门管理。
由于专利管理机关、商标管理机关和著作权管理机关在各自职权范围内行使《专利法》、《商标法》和《著作权法》所赋予的行政管理职能和行政执法职能,致使三个知识产权的行政管理部门各自只考虑自身管理的那一片,缺乏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观念,各自为政。
这既不利于知识产权事业的发展,也很不利于政府全面加强对知识产权工作的统一领导和协调行为,使得知识产权工作中存在和新出现的问题难以得到及时研究和解决。
在地方知识产权行政管理机构设置方面,除了商标管理工作体系相对健全以外,著作权和专利行政管理机关都显得比较薄弱。
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一)专利申报费用高,审批时间长。
当前申请专利,尤其是发明专利从提起申请到授权时限往往较长,一般至少需要1—2年的时间,甚至更长时间。
对企业来说,专利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硬性指标,是获得银行贷款或政府补贴的重要衡量因素,专利申请的审批时限对企业产生较大影响。
另外,由于大部分企业申请专利都是依靠中介机构来完成,费用相对就会增加,现在各类的中介机构鱼龙混杂,没有一个专业的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管督导,导致申报费用的不透明,出现收费过高的现象,给企业造成一定的负担。
(二)知识产权保护相关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自1982年,我国先后颁布实施了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制度,如《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等,但与国际发达国家相比,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整体体系还不够体系化,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面对一些新兴产业或新科技领域中的新问题时,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难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存在法律的空白地带。
另外,《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提出,“加大知识产权侵权行为惩治力度,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法定赔偿上限,探索建立对专利权、著作权等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对情节严重的恶意侵权行为实施惩罚性赔偿,并由侵权人承担权利人为制止侵权行为所支付的合理开支,提高知识产权侵权成本。
”但《专利法》第六十五条规定,“权利人的损失、侵权人获得的利益和专利许可使用费均难以确定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专利权的类型、侵权行为的性质和情节等因素,确定给予一万元以上一百万元以下的赔偿。
”由于赔偿额范围宽泛,自由裁量权过大,并且最高赔偿额度不高,对侵权违法行为构不成强大威慑力。
(三)知识产权资产评估难、变现难,银行放贷谨慎,质押融资推进慢。
知识产权资产不同于传统有形资产,知识产权具有的独特性和唯一性决定了它只对某一项产品或者服务产生独特的作用,其价值必须在产业化的过程中在某一特定领域范围内得到体现,导致知识产权使用面过窄,使得知识产权的价值存在着较大不确定性。
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知识产权在现代社会中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但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却面临一系列困难和挑战,主要表现在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和保护措施缺乏两个方面。
1.知识产权保护意识淡薄的问题:首先,由于历史原因,公众对知识产权的概念尚显陌生,缺乏深刻的理解。
部分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作用和方法存在认知偏差,甚至在知识分子中也存在对知识产权的轻视和侵犯。
这不仅导致了大量科技成果失去专利保护,还加剧了盗版盗印等侵权行为的泛滥。
企业面临国际知识产权竞争环境日益严峻,但部分企业对国际专利的申请较为薄弱,导致知识产权大规模流失。
统计数据显示,我国向国外申请的发明专利数量相对较低,企业商标在国外被抢注现象普遍。
此外,即便企业在知识产权领域发生侵权行为,社会对此反应也相当漠然,存在认为盗版产品只要内容健康即可不予查处的思想偏差。
对策:加强宣传教育:通过多种途径、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知识产权的保护意义、方法和作用,使公众逐步建立起尊重和维护知识产权的意识。
加强法治建设:完善法律体系,修订和解释相关法规,使其更符合知识产权的丰富内涵,提高法律的适用性和完备性,确保法律能更好地保护知识产权。
改变思想观念:针对企业和公众,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培训,促使企业制定切实可行的知识产权战略,同时倡导社会舆论,改变对盗版行为的漠视态度。
2.知识产权保护措施缺乏的问题:其次,知识产权保护措施在法律、行政和经济方面均存在不足。
法律制度虽有《商标法》、《著作权法》、《专利法》等,但相对于知识产权的发展和创新,法律制度依然不够完善。
同时,执法不严、违法不究的问题导致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知识产权市场缺乏扶优限劣、优胜劣汰的运行机制,使得合法经营的利润微薄,而盗版侵权行为却能大发横财。
对策:法律完善:不断吸收国外先进经验,对现有法律进行修订和解释,提高法律的完备性,从而更好地为企业知识产权保护提供合理的法律基础。
强化执法力度:改善知识产权执法体系,提高执法效率,对违法侵权行为加大打击力度,形成威慑效应,减少侵权行为。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对知识产权保护的认识一、知识产权和知识产权保护的国内外形势知识产权,又称“精神产权”、“智力成果权”,它是民事主体对其创造性的智力劳动成果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知识产权包括人类一切智力创造成果。
主要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植物新品种、地理标志等。
运用知识产权的专有性,通过权利转让、许可、合作等运作方式获取利益的经济手段就是我们所说的知识产权经济。
入21 世纪以来,知识产权正在受到前所未有的关注, 以知识产权为价值标准的知识经济,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经济大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核心动力, 知识产权经济是当今世界发展最迅猛的经济模式, 知识产业也是当今世界最赚钱的产业。
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转化为资本投入经济运行, 是知识经济时代实现全球资产投入无形化的基础。
事实上,很多国际跨国公司并没有自己的加工企业或加工企业很小,如“阿迪达斯”、“耐克”等, 但依靠自己专利和品牌等知识产权的优势,通过委托加工、合作或许可等方式与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合作, 拿走了合作企业的大部分利润, 而合作企业只能获得少量的加工费,我国就有很多这样的企业,一双同样由中国生产的质量相同的运动鞋,“耐克”品牌和我国品牌的价格竞相差10 倍,这就是著名品牌的价值。
美国IBM 公司每项专利对外许可的收入为7. 5 万美元/年,美国德州仪器公司自上世纪80 年代中期对外实施专利攻势, 几年获得40 亿美元的专利许可费, 自1999 年5 月以来,仅韩国现代公司就陆续向它支付了10 亿美元的专利使用费。
因此,在日趋激烈的市场竞争中, 没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的生存空间正在被挤占、压缩,而最终只能被“边缘化”或被市场淘汰,这就是市场经济的残酷性。
温家宝总理指出,世界未来的竞争就是知识产权的竞争。
二、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
市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对策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知识产权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知识产权不仅是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也是国家经济发展的基石。
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在建设过程中仍然面临着一些困难和挑战,需要及时采取对策加以解决。
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相对滞后,不能完全满足市场经济的需求。
现行法律对于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不足,法律适用的不确定性较大,导致知识产权维权难度增加,保护效果不明显。
对策一: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政府应当制定更为完善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加大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惩罚力度,提高违法成本,增强维权者的信心。
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的司法保护力度,确保法律的及时有效执行,保护知识产权所有人的合法权益。
问题二:知识产权意识淡薄我市的企业和个人对知识产权的保护意识普遍较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重视和尊重,导致侵权行为频发,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
对策二:加强知识产权宣传教育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知识产权的宣传教育工作,提高企业和个人的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可以通过举办知识产权论坛、培训班等形式,向社会大众普及知识产权知识,引导他们增强对知识产权的尊重和保护意识。
问题三:侵权行为查处难度大当前,我市的知识产权维权难度较大,侵权行为查处效果不佳。
部分侵权行为主要是由于缺乏有效的监管和严格的执法措施,使得侵权者得以逍遥法外。
对策三:建立完善的监管机制问题四:知识产权保护成本高知识产权的维权成本较高,给企业和个人保护知识产权带来一定的经济负担,影响了他们积极保护知识产权的意愿。
政府可以通过提供知识产权保护补贴、设立专项奖励基金等方式,降低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激励企业和个人积极保护知识产权。
同时要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技术的研发和应用,提高维权效率,降低维权成本。
我市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面临诸多困难和挑战,需要政府、企业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加强合作,共同推进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确保知识产权的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护,为知识产权在市场经济中的发展和创新注入新的活力。
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几个新问题
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的几个新问题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进行了合法的界定、保护,以此来刺激竞争对手在更高层面、更大起点上去创造更“新”的知识成果。
知识产权保护能最大限度地促进先进的技术成果以“奔跑式”速度高效率转化为生产力,促进整个社会经济的发展。
在当今时代,世界各国的竞争逐渐转变为科技创新成果的竞争,而这必然意味着,要不断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实施,加速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
1.我国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1.1知识产权保护缺乏必要的国家政策环境在新形势下,知识产权保护对于知识经济的价值是巨大的,是不容小觑的。
知识产权保护实施意义重大,需要国家政府以及相关政策的全力支持。
目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缺乏必要的国家政策环境,这不利于知识产权保护的推进。
国家政策环境的缺乏会导致知识产权侵权现象严重、知识产权保护缺乏必要的管理制度支撑等,要尽快优化政策环境。
1.2立法体系不健全,亟待完善在加入WTO的初始阶段,我国在知识产权立法方面取得了一定进展,但当下的知识产权立法存在立法分散杂乱、立法内容重叠交叉、立法空白严重等问题。
特别是在高新技术占据主导地位的新常态下,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并不能全面覆盖科技创新成果推进的各个方面。
立法产权法中存在着较多的问题,这些问题与现实情况有一定出入,法律中的部分条文并不能很好折射与解决现实的知识产权纠纷问题,不能真切保护被侵权人的权利。
因此,一定要在新常态下抓紧完善知识产权保护的立法体系。
1.3保护的经费不足,专业人才缺乏知识产权保护需要知识产权执法与行政管理部门等的合力推进,但目前,执法部门与行政管理部门在经费、物力、人力等各方面存在一定欠缺。
这里以知识产权局系统管辖的专利执法为例来说明。
专利申请、专利保护需要有一定的经费来支撑,专利申请与维持经费由中央财政拨款。
但专利行政执法一般则由地方财政支付。
而事实上,很多地方政府并不重视专利保护的执法,他们要么不下发经费款项,要么不按照标准提供经费。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
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的困难问题及建议知识产权保护工作面临四方面困难问题,亟待关注。
一是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分散立法”。
经过调研发现,当前专利权保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著作权保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商标权保护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各领域知识产权保护存在“分散立法”的现象,执法程序也不统一。
随着科技的迅速发展,一些新兴产业或新科技领域中的新问题会出现,但现有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难以及时作出相应调整,整体体系还不够体系化,亟待完善。
二是专利审批时间过长。
经过调研发现,当前申请发明专利从提请申请到授权时限至少需要2年时间,实用新型等专利申请也需要7-8个月的时间。
对企业来说,专利是申请高新技术企业的“硬指标”,也是获得银行贷款、政府补贴的重要评价因素之一,专利申请的审批时限,对企业存在着一定程度的影响。
同时,企业申请专利大多依靠中介机构来完成,当前对这类中介结构的约束机制仍不完善,导致申报费用缺乏标准,一定程度增加了企业申报专利的成本。
三是商标审查过程较繁琐,驳回率较高。
经过调研发现,由于全国商标注册申请总量高,而汉字常用字较少,导致文字注册很难成功,并且驳回后复审程序繁琐,花费比重新注册高得多,一定程度影响了企业进行再次注册的积极性。
四是知识产权质押融资推进难。
经过调研发现,知识产权的价值需在产业化的过程中在某一特定领域范围内得到体现,使知识产权的价值存在着较大的不确定性,评估难,变现同样难。
如企业专利质押贷款逾期,被抵押的专利权能否变现出之前评估的价值,存在较多不确定因素。
一旦出现坏账,银行难于像处理有形资产抵押贷款一样,通过拍卖、租赁等方式收回资金。
虽然国家正在推行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政策也在完善。
但是现在,大部分银行等金融机构对知识产权资产价值存在顾虑,认为存在一定风险隐患,非常谨慎,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相关业务积极性不足。
针对以上问题,基层建议:一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逐步形成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产权保护法律体系;二是在提高专利审批要求的同时,完善专利审批机制,提高专利审批效率,加强对专利申报中介机构监管,优化环境;三是完善商标审查机制,推动商标审查服务机构入驻地方,提高商标注册便利化;建议在做出驳回发文决定前,进行多重审查。
浅析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浅析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浅析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一、引言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是各个国家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
然而,在我国国际贸易中,知识产权保护仍然面临一系列的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分析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二、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1. 法律制度不完善当前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的法律制度还存在一定的不完善性,例如缺乏明确的法律规定和制度建设,导致知识产权保护措施难以得到有效执行和维护。
2. 执法力度不够尽管我国出台了一系列的相关法律法规,但在实际执法过程中,执法力度相对较弱,缺乏有效的监管与处罚机制,使得侵权行为难以得到有效打击。
3. 低意识水平在社会大众中,对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水平相对较低,缺乏对知识产权的尊重与保护,这导致侵权行为屡禁不止。
4. 跨国维权难度大随着我国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跨国维权问题逐渐凸显。
由于涉及的法律和跨国合作等因素的复杂性,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面临着较大的挑战。
三、我国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对策1. 完善法律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的制定和修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保护的法律体系,加强知识产权执法力度,提高侵权行为的维权成本。
2. 加强执法力度增加执法力量,提高执法效率,加大对侵犯知识产权行为的打击力度,建立有效的监管与处罚机制。
3. 提高意识水平开展知识产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提高社会大众对知识产权的认识和尊重,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意识。
4. 加强国际合作加强与国际组织和相关国家的合作,共同解决跨国维权问题,建立起国际合作的工作机制,提高我国的国际贸易知识产权保护水平。
四、附件列表1.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法律法规汇总2. 相关案例分析报告3. 知识产权保护宣传教育资料五、法律名词及注释1. 知识产权:指由人类的智力活动创造出的智力成果所享有的权利,包括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2. 侵权行为:指未经合法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知识产权的行为,包括侵犯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口 文立君
一 、 知 识 产 权 保 护方面 存在 的 问题
( 一 )知 识 产权 保 护 意识 淡 薄。 由于 历 史等原 因 , 知 识 产权 的概念 对大 多数人 来说仍是相 当 陌 生 的名 词 。 许 多人 , 甚 至 是 一 些 知 识 分子 , 既 不 懂 得 维 护 自身的知 识产权 , 又 不 会尊重 别人 的知 识 产权 , 个别 的甚至 肆 意践踏知识 产权 。 我们 的许 多知 识成 果诞 生 了, 但却不知道运 用 法 律 的武器 予 以保护 , 结果后 悔莫及 , 造 成 了不 应 有 的损 失 。 据报载 , 近年来我 国每年取 得 的国家级重大科技成果达 3 万 多 项 , 而 每年 受理 的具有较高技术水 平 的发 明专利 申请只有 1 万 多件 , 还 有 2 万 项 左 右 的成 果 没 有 取 得 专 利 保 护 。 这 些 技 术 一 旦 公 开 , 就 等 于 白 白流 失 。 还 有 的发 明人 只 是 申请 中国 专 利 , 而 不 申请其他 国 家和 地 区 专利 , 也 导致专 利 大量 流 失 。 近 几 年 我 国企业 知 识产权保 护意识虽有一 定提高 ,但 受惯性思 维的影 响 , 整 体保护 意识 仍然 比较淡薄 。 ( 二 )缺 乏 知 识 产权 保 护 措 施 。 知识产权 , 需要 国家政府 综合运 用 行政 、 经 济 、 法律等手段 , 对其予 以保 护 。 但 是 , 由于 我 国知 识 经 济和商品经 济发展 滞后 , 知 识产权保护工 作还 面 临着许 多 困难 。 就法律来说 , 国家虽 然 颁 布 了 《商标 法 》、 《著 作权 法 》、 《专利 法 》等 , 但 相对 于 内涵 和 外 延 极其丰 富 的知 识 成果 和人类无 穷无尽 的创新 能力而 言 ,现 有 法律制度仍然很不完备 , 也 很不配套 。 同时, 知识 产权领域有 法 不 依 , 执 法 不 严 , 违 法不 究的现 象 也 时有发 生 。 就行政而 言 , 国家虽 然 已经 成立 知识产权局 , 但面对面广量大 的知 识市场 , 面对大量存在 的违法侵权行 为, 仍然缺乏健全 的管理 网络和强 有力的管理 措施进行应对 。 就经 济而 言, 知识市场还 没有普遍 建立 起扶优 限劣 、 优胜 劣汰 的运 行机 制 , 往往合 法 经 营 的收益 微薄 ,而 盗版侵权 的则大发横财 。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
论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问题及对策在当今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作为一种重要的无形资产,对于推动科技创新、促进经济发展和文化繁荣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信息技术的飞速发展和市场竞争的日益激烈,知识产权的法律保护面临着诸多问题和挑战。
本文将对这些问题进行深入探讨,并提出相应的对策。
一、知识产权法律保护存在的问题(一)法律法规不完善尽管我国已经建立了相对完善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仍存在一些不足之处。
例如,部分法律法规的规定较为笼统,缺乏具体的操作细则,导致在实际执法过程中难以准确把握和适用。
此外,随着新技术、新业态的不断涌现,一些新兴领域的知识产权保护法律还存在空白,如人工智能生成物的知识产权归属问题等。
(二)侵权行为难以认定和打击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具有隐蔽性、复杂性和跨地域性等特点,使得侵权行为的认定和证据收集变得十分困难。
一些侵权者利用网络技术手段进行侵权,难以追踪和查处。
同时,由于知识产权的价值评估缺乏统一标准,导致在侵权赔偿数额的确定上存在较大的争议,难以有效弥补权利人的损失。
(三)执法力度不足知识产权执法部门之间存在职责不清、协调不畅等问题,影响了执法效率和效果。
部分执法人员对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不够熟悉,业务能力有待提高。
此外,执法资源的有限性也制约了对知识产权侵权行为的打击力度。
(四)公众知识产权意识淡薄许多公众对知识产权的重要性认识不足,缺乏尊重他人知识产权的意识。
在日常生活中,存在着大量未经授权使用他人知识产权成果的行为,如盗版软件、抄袭论文等。
同时,一些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也忽视知识产权的保护,没有建立有效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
(五)国际保护机制存在缺陷在经济全球化的背景下,知识产权的国际保护日益重要。
然而,现有的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机制还存在一些不公平、不合理的地方,发展中国家在知识产权国际规则的制定中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导致其知识产权难以得到充分有效的保护。
二、加强知识产权法律保护的对策(一)完善法律法规进一步修订和完善知识产权相关法律法规,细化法律条款,增强可操作性。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作者:王益俊来源:《科学导报·学术》2020年第49期摘要:知识经济时代,出现了更多的知識成果,但是目前由于制度的不完善、发展时间比较短等多个方面原因的存在,导致我国的知识产权保护方面还存在着诸多问题,如果不予以重视就会严重打击创新型人才的积极性,也不利于产生新的知识成果。
因此,要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问题、原因以及对策进行重点分析,本文首先重点分析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之后深入剖析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最后就是探讨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对策,这也是建设创新型国家的重要举措。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分析;原因;对策引言二十一世纪,知识产权成为了各国之间竞争的重要内容,知识产权体现一个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因此,知识产权保护工作不容忽视,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是尊重人们劳动成果以及激励创新的重要举措,能够激发人们不断进行创新,进行新技术的研发;另一方面知识产权保护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能够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也能够给经济的发展带来新的增长点。
一、我国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知识产权保护涵盖了多个方面的内容,目前我国在这方面还有诸多需要完善的地方,具体内容如下:第一,科技的快速发展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范围界定的难度,新的技术和保护范围的不断出现给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带来了挑战,一方面原有的知识产权保护范围并不能对技术成果进行穷尽,而且在发展过程中也有新的技术成果涌现。
另一方面,法律与道德存在一定矛盾的地方,对一些技术并没有纳入知识产权保护的范围。
除此之外,有时候一项技术成果可能会涉及到多部法律,增加了界定和保护的难度。
第二,知识产权保护的成本比较高,一方面技术成果在前期会有大量资金的投入,另一方面则是由于一些知识产权的界定困难增加了知识产权保护的周期,浪费了知识产权所有人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
第三,与国际知识产权规则不相适应,知识产权保护工作在开展的过程中会受到国际规则的制约,不利于我国对知识产权的引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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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存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青岛科技大学贵州轮胎股份有限公司研究生班杨铁山摘要:本文在对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和入世后我国知识产权保护取得的成果进行分析的基础上,着重指了我国在知识产权保护方面存在的问题,并对这些问题产生的原因进行了深入剖析。
关键词:知识产权保护;问题;原因;对策一、引言知识产权制度对知识经济的作用是巨大的,它通过规定创造者的独占性权利刺激竞争对手在高起点上去开拓新的空间,促使知识呈几何级数迅速增长和广泛传播,促进先进技术成果及时转化为社会生产力。
现代知识产权体系,是科技、法律、文化、经济的交叉成果和综合集成。
最先进的发明创造技术成果,可以依赖专利知识产权得以充分公开并受到法律保护。
通过专利许可贸易,专利技术在国内外得以实施,使专利权人在获得合理收益的同时,也能产生较好的经济社会效益。
据联合国有关机构统计,国际间技术贸易总额1965年为30亿美元,1975 年为110亿美元,1985年为500 亿美元,90年代已超过1 000 亿美元,现在已达1 100亿美元。
资料显示,目前,在全球的技术转让和许可收入中,发达国家所占的份额已经高达98%,而发达国家对外直接投资存量仅占全球的2/3。
由此可见,发达国家控制技术输出的份额,要远远高于其资本输出的比例。
除了技术贸易以外,以商标许可、商号许可、商业秘密许可、版权许可等为主要内容的知识产权贸易,也有飞速的发展。
完全可以说,知识产权的开发创建、知识产权的交易贸易,正在成为现代科技革命的主要运行方式和全球化时代现代市场经济的主要交换方式。
因此,科技创新能力的竞争、科技发展水平的竞争,在新形势下正表现为实施知识产权发展战略的竞争。
通观全球,无论是处于先进行列的发达国家,还是位于500强的大型跨国公司,无一不是研究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的高手和权益受益人。
二、当前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现状及影响我国知识产权现状喜忧参半。
一方面,我国实施知识产权战略已经具备了坚实的基础。
主要表现在:一是在过去20 年时间里, 我国建立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并逐步与国际接轨, 知识产权制度建设取得了举世瞩目的进展。
二是我国已初步建立起具有鲜明特色的知识产权执法保护体系,实行司法审判与行政执法“两条途径、并行运作”的工作体制,我国知识产权管理体系的建设取得了较大进步。
三是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出能力有所提高, 知识产权数量居世界前列,进入世界知识产权大国行列。
尽管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起步较晚,但我国外观设计专利和商标的年申请量近几年已居世界第一,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9 0 %以上为国内申请;发明专利申请量连续5 年保持20%以上的高增长率。
2003~ 2 0 0 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已超过国外。
四是知识产权制度的作用日益显现。
全社会的知识产权意识正在逐步增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环境正在不断优化。
另一方面,我们也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国自主知识产权的拥有状况不容乐观。
从专利申请情况看,在1985 年4 月1 日至2002 年2 月28 日期间,中国受理的专利情况来分析,代表核心技术的发明专利申请,国外占到了54%,授权量占到了60.4%。
而在我们相对较低的国内发明专利申请量中,包括企业在内的职务发明专利申请仅占到36.4%,而国外在中国发明专利申请中,职务发明占有率却高达9 5 %左右。
从专利授权情况看,2 0 0 2 年在我国的授权专利中,本国人拥有的专利为11.2 万件,外国人拥有的专利为2.0万件。
从总量上看本国人拥有的专利占有绝对优势,但从拥有的专利类型来看,本国人与外国人拥有的专利在质量上的差距十分明显。
本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以实用新型为主体,所占比重达到一半以上,而发明专利的比重仅为授权专利总数量的 5 % ;相反在外国人拥有的授权专利中,发明专利所占比重达到了7 7 %,而实用新型专利仅有2%。
2 0 0 4 年国内发明专利申请仅仅占2 4 % ;专利申请的比例失调,职务发明专利申请国内仅占4 0 %,而国外此项比例达9 5 %以上。
最新资料统计显示,截至2005 年7 月31 日,我国专利累计申请量接近2 5 3 万件,累计授权量超过1 3 8 万件。
其中,发明专利国内外申请量各占一半,而授权量国外发明专利占2/3 ,国内发明专利仅占1/3 。
更重要的是,国外发明专利集中在高新技术、核心技术和关键技术上。
据统计,在通讯、半导体、生物、医药和计算机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 外国公司获得授权的专利数占 6 0 ~9 0 % 以上,在战略性科技前沿领域和对经济发展产生重大影响的领域中所拥有专利的数量和质量,占有绝对优势。
在电子技术领域,国外的年申请量更是占到了8 0 ~9 0 %,根据国家知识产权专利局公布的数据,1996 年到2003 年,在中国电子信息技术领域专利申请量排前十名的企业中没有一家中国大陆企业,造成企业大而不强,外强中干,核心技术的缺位成为我国相当一部分企业的通病。
而像汽车、空调、彩电、电脑等许多产品,虽然都是国内生产,但核心技术大多来自国外,我国汽车去年总产量507 万辆,其中90% 是国外汽车“舶来品”,真正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仅占 1 0 % 。
由此看到,表面上近年来我国发明专利数量不断提高,但实际上外国人的主导地位更加突出,我国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竞争形式也更加严峻。
当前,我国在知识产权领域的竞争劣势给我国企业在国际竞争中带来严重后果。
首先,国内一些企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的困扰。
据统计, 目前国内假冒侵权案件的8 0 % 是针对国内企业的。
一些国内知名品牌商品被假冒, 不仅给企业造成较大损失, 消费者的利益也受到侵害。
一些企业的创新技术得不到有效保护,创新积极性受挫。
在自2001 年12 月我国成为世界贸易组织成员之后不到两年的时间里,我国D V D 整机生产厂家大规模遭遇日立、松下、三菱电机、时代华纳、东芝、JVC6C 联盟以及3C、1C 等跨国公司指控侵犯其核心专利纠纷案,我国打火机出口欧盟因知识产权问题受阻案,美国思科公司诉深圳华为知识产权案,我国摩托车企业受控侵犯日本专利案美国动用 3 3 7 条款对中国进行电池侵犯知识产权案,以及日本欲收取我国数码相机专利费、丰田司发难吉利轿车侵犯知识产权案等一系列重大涉外知识产权案件,已有2 0 余起。
其中,D V D 事件中,因专利侵权,致使我国的生产厂商每生产1 台DVD 仅付给“6C 联盟”的专利许可费就是4.5 美元,据称今后将陆续赔付2 0 0 多亿元人民币。
我国企业面临着“知识产权列强”精心构筑、严阵以待的“专利地雷阵”和“知识产权封锁线”。
首当其冲的,往往是我国成长性好、竞争力强、已雄踞国内市场和正在进军国际的绩优企业。
其次,传统产业的技术升级面临知识产权竞争。
传统产业中, 我国部分企业正在从制造低端产品转向制造高端产品, 也面临知识产权的挑战。
不仅是因为外国公司在传统行业的高端产品领域抢注专利, 更重要的是一些在国内市场畅销的国产产品受到外国公司的侵权调查。
另外,中国制造产品出口因知识产权问题频频受阻。
虽然我国已是世界制造大国,工业增加值居世界第四位, 约为美国的1/4、日本的1/2,与德国接近。
但是,由于大部分设计和制造技术依靠国外引进, 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少, 原创性的产品和技术更少,产业竞争能力差。
按照经济学的企业利润分布,技术研发和品牌价值是高利润区,而加工制造是低利润区,这就是“U ”字型的所谓“笑脸定律”。
以现行的世界经济游戏规则来做,中国大多数企业毫无选择地被压迫在了低利润区,而“知识产权保护”就是确保这一利润模式的撒手锏,无论是核心技术还是著名品牌,大都掌握在发达国家的跨国公司手里。
中国很多制造业的产量已占世界总产量的70 ~8 0 %,但销售额只占6~7%,就是我们自以为是高科技的IT 行业,利润甚至比工业制造业还低。
要么是贴牌生产( O E M ),要么交专利费,这就是中国企业目前最大的困惑。
三、问题存在的原因分析改革开放以来,我国逐步建立起了比较完整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和管理工作体系,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工作取得了明显进步。
我们仅用30年的时间,完成了西方国家几百年走过的历程,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公认。
但是,由于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建设起步较晚,在制度和管理体制方面还不够完善,主要原因是:(一)惩罚力度不够与部分保护标准超越发展阶段并存一方面,法律规定的赔偿额较低,难以起到威慑作用。
部分地区执法不严,某种程度上存在地方保护现象;执法机构的执法水平和力量有限,国内只有少数法院具有较高的专利案件审理能力。
另一方面,有些保护标准超出了我国的发展阶段,与国情脱节。
比如TRIPS并未对软件最终用户问题做出明确规定和具体要求,各WTO成员方根据本地经济发展阶段,选择软件最终用户应负的责任。
目前,只有美国等少数发达国家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
许多经济比较发达的成员方只是将侵权界限延伸到经营性最终用户。
而我国新修改的软件法对最终用户的责任要求超过了日本和我国台湾地区,采用了最高保护标准,把侵权界限延伸到非授权最终用户。
这样不仅增加了国内广大非经营性用户的成本,而且提高了执法的难度,使得自己背上了“执法不严”的包袱。
(二)缺少维护知识产权公平竞争的反垄断措施知识产权制度通过授予知识产权所有者一段时间的排他性权利,换取其公开技术,以促进社会利用创新成果。
知识产权保护制度是柄双刃剑,适度保护将促进技术创新,过度保护将导致垄断,因此,需要相应的法律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垄断行为。
许多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利用反垄断法来制约滥用知识产权的非法垄断行为。
如,美国有《知识产权许可的反垄断指南》,欧盟有《技术转让规章》,日本有《专利和技术秘密许可中的反垄断指南》等。
但是,我国还没有出台反垄断法,知识产权保护法律中也没有可操作的反垄断条款。
面对跨国公司利用知识产权垄断市场,我们没有符合市场经济规则的措施来保护消费者和国内企业的利益。
(三)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缺乏系统性,制度建设滞后我国知识产权权属政策的主要问题:一是职务发明权属政策重雇主轻发明人,过多强调雇主利益,对职务发明人的地位和作用重视不够,奖励报酬得不到落实。
特别是国有企事业单位分配制度上的平均主义,导致大部分职务发明人难以获得应有的报酬,员工的创新积极性不高。
二是公共资源的知识产权管理重保护轻扩散。
政府科技计划项目的责权利不清,知识产权名义上归国家所有,事实上由承担单位所有,成果利用和转化无人负责。
三是在对政府资助形成的知识产权的放权过程中,强调了承担单位的利益,忽视了公共技术资源的扩散责任和监督管理。
(四)多头分散管理,缺乏协调和预警机制知识产权管理和保护涉及各行各业,贯穿于创造、保护和利用知识产权的各个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