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范本(单人)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
第六条公司注册机关:__________________。
第七条公司营业期限:自成立之日起,至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八条公司业务宗旨:推动文化传媒发展,助力文化产业繁荣。
第九条公司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公平竞争。
第十条公司将建立良好的企业文化和经营管理制度,实现科学、公正、高效的组织运作。
第十一条公司尊重员工的权益,提供良好的职业发展平台和工作环境。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十二条公司设有董事会、监事会和经理层。
第十三条董事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由董事组成,董事会负责制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年度计划,并监督执行。
第十四条监事会是公司的监督机构,由监事组成,监事会负责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五条经理层是公司的执行机构,由经理组成,经理层负责具体的业务运作和管理。
第三章股权结构第十六条公司的股权结构为股份有限制,股东人数不得超过50人,公司不能对外发行股票。
第十七条股东享有按照股权比例分享公司利润和资产分配的权益。
第十八条股东具有选举董事、监事的权力,并有权参加公司重大决策的讨论和投票。
第四章财务和税务第二十条公司应按照国家税务部门的规定开具发票,并按时缴纳各项税费。
第二十二条公司应设立健全的内部审计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和控制。
第五章公司变更与解散第二十三条公司名称变更、住所变更、注册资本变更等需向公司注册机关申请办理相关手续。
第二十四条公司可以因经营发展需要变更章程,但需要经过董事会和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第二十五条公司解散需经过股东大会的决议,并按照相关法律程序办理。
文化传播公司章程范本

公司财产能够清偿公司债务的,分别支付清算费用,职工工资级别和劳动保险费用,缴纳所欠税款,清偿公司债务。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它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 XX 文化传媒有限责任公司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为: XX 文化传媒(以下简称公司)。
第三条公司地址:第四条公司的组织形式为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企业法人资格,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标识、包装;提供网络建立、动画设计、摄影摄像效劳; 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效劳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六条公司资本人民币万元第七条股东名称:甲方:乙方:第八条股东以现金方式出资。
其中:甲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资本的%。
乙方出资万元人民币占资本的%。
第九条股东享有以下权利:l、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2、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会和监事会成员的权利;3、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4、公司新增资本时,优先认缴出资权;5、依法转让出资权;6、对公司其他股东转让出资的优先购置权;7、公司终止清算后,依法分得剩余财产权;8、查阅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状况权。
第十条股东之间可以转让全部或者部份出资。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以下义务:l、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2、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3、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4、遵守公司章程;5、自觉维护公司合法权益;第十二条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允许,不允许转让的股东应当购置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置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允许转让,经股东允许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置权。
第一节股东会第十三条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股东会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四条公司股东会行使以下职权:l、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2、选举和更换执行董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的报酬事项;3、选举和更换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决定有关监事的报酬事项;4、审议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5、审议批准监事的报告;6、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7、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和弥补亏损方案;8、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资本作出决议;9、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10、对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出资作出决议;11、对公司合并、分立、变更公司形式、解散和清算等事项作出决议;12、修改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公司章程模板独资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条公司住所:________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组织文化艺术交流活动(不含演出);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广告;会议服务;展览展示服务;企业形象策划;市场营销策划;礼仪庆典服务;摄影摄像服务;计算机图文设计;软件开发;网络技术服务;国内贸易等。
第四条公司性质:有限责任公司(独资)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________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第七条公司期限:____年第二章股东权益第八条公司股东为________,持有公司全部股权。
第九条股东出资方式:货币出资。
第十条股东出资额: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
第十一条股东出资时间:自公司设立之日起____个工作日内。
第十二条股东不得抽逃出资。
第三章组织机构第十三条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股东指定。
第十四条董事会设董事长一名,由股东担任,负责公司全面工作。
第十五条董事会下设总经理一名,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成员为____人,由股东指定。
第十七条监事会负责对公司财务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进行监督。
第四章经营管理第十八条公司经营期限自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十九条公司实行总经理负责制,总经理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十条公司财务制度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一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核算、成本控制、税务筹划等工作。
第二十二条公司设立人力资源部,负责公司人员招聘、培训、考核、薪酬福利等工作。
第五章股东权益保护第二十三条股东享有以下权益:(一)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二)公司终止或者清算时,按照出资比例分得剩余财产;(三)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四)对公司的经营行为提出建议或者质询;(五)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权益。
第二十四条股东承担以下义务:(一)按照章程规定出资;(二)不得抽逃出资;(三)遵守公司章程;(四)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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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制定。
第二条本章程条款与法律、行政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行政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第三条本公司是由二个自然人股东出资设立,为自然人投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本公司股东承诺:(1)在申请设立本公司前,未曾设立登记自然人的有限责任公司;(2)本公司股东承诺只投资设立一个有限公司。
(3)本公司不投资设立新的有限责任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四条公司名称:xxx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五条公司住所:xxx市。
邮政编码:。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六条公司经营范围:图书、报刊、活动交流、会议会展、策划、广告等。
公司经营范围用语不规范的,以公司登记机关根据前款加以规范、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经营范围变更时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壹拾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姓名第八条股东姓名xxx住所:xxx市。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股东姓名住所:xxx市。
证件名称:居民身份证;证件号码:第六章股东的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时间第九条股东以货币出资壹拾万元,总认缴出资壹拾万元。
xxx出资9万元,占注册资本的90%;xxx出资1万元,占注册资本的10%。
全部认缴出资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
第七章股东的权利和义务第十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依法享有资产收益、重大事项的决策和选择公司管理者等权利;(二)按《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转让和抵押所持有的股权;(三)对公司的业务、经营和财务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提出建议或质询;(四)查阅、复制公司章程、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五)在公司办理清算完毕后,享有剩余资产;(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十一条股东应履行下列义务:(一)在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前一次足额缴纳出资额;(二)以货币出资的,应当交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转移到公司名下和手续;(三)在公司办理清算时,以出资额对公司承担债务;(四)公司注册登记后,不得抽逃出资;(五)遵守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公司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公司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名称本公司名称为文化传播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
第二条公司性质本公司是一家致力于文化传播和艺术推广的综合性公司。
第三条公司使命本公司的使命是通过传播文化和艺术,促进社会文明进步,提升民众素质。
第四条公司宗旨本公司致力于传播正能量,推广优秀文化作品,引领时代潮流,塑造社会精神风貌。
第五条公司目标本公司的目标是成为行业领先的文化传播机构,推动中华优秀文化走向世界,为社会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六条公司组织形式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依法独立经营。
第七条公司股东本公司的股东是公司注册时认缴出资的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
第八条公司董事会(一)公司设立董事会,董事会是本公司的最高决策机构。
(二)董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董事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可连任一届。
第九条公司监事会(一)公司设立监事会,监事会是本公司的监督机构。
(二)监事会由股东选举产生,任期为三年。
监事会成员超过三分之二的股东同意可连任一届。
第十条经理层(一)公司设立总经理,负责公司的日常运营管理工作。
(二)公司经理层定期举行例会,协商决策有关公司运营管理的重大事项。
第三章公司业务第十一条公司业务范围(一)文化传播业务:包括但不限于电影、音乐、图书、艺术展览等文化产品的推广、策划、制作和销售。
(二)艺术推广业务:包括但不限于艺术家经纪、演出活动策划和组织、艺术培训等。
第十二条公司合作伙伴本公司可以与国内外各类文化机构、艺术家、演艺经纪公司、图书出版社等建立合作伙伴关系,共同推进文化传播和艺术推广事业的发展。
第十三条公司利润分配本公司的利润分配原则是按照股份比例进行分配,其中一定比例用于公司的发展和回报股东。
第四章公司章程的修改第十四条公司章程的修改(一)公司章程的任何修改必须符合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公司章程的修改需要经过股东大会的投票通过,并以大多数股东表示同意为原则。
第五章公司解散和清算第十五条公司解散(一)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公司解散:1.股东大会决定解散公司;2.依法宣告破产;3.依法被撤销。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单独出资,设立本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第三条公司住所: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平面设计,三维动画设计,包装设计,图书装帧设计等各类美术设计制作业务;组织策划各类文化活动,会务及展览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20万元人民币。
公司实收资本:0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要求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四)向股东提出提案;(五)依照《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第七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第十二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任期为3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三条法定代表人行使下列职权:(一)检查股东决定的落实情况;(二)代表公司签署文件;(三)在发生战争时、特大自然灾害等紧急情况时,对公司事务行使特别裁决权和处置权,但这类裁决权和处置权必须符合公司利益,并在事后向股东报告;第八章财务、会计第十四条公司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主管部门的规定建立本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公司应当在每一会计年度终了时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并依法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
财务会计报告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财政部门的规定制作。
第十五条公司分配当年税后利润时,应当提取利润的10%列入公司法定公积金。
公司法定公积金累计额为公司注册资本的50%以上的,可以不再提取。
法定公积金转为资本时,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公司除法定的会计账簿外,不得另立会计账簿。
第十六条劳动用工制度按国家法律、法规及国务院劳动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九章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第十七条公司营业期限为20年,从公司设立之日起算。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精选3篇)

一人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篇)此文档协议是通用版本,可以直接使用,符号*表示空白。
一人有限公司章程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依据《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和《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单独出资,设立****有限责任公司(注: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其次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与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为准。
公司章程中未载明事项根据《公司法》规定执行。
本章程对公司、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具有约束力。
其次章公司名称和住宅第三条公司名称:************。
第四条住宅:**************。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注:依据实际状况详细填写):*********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及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注:最低限额为十万元人民币)。
公司削减注册资本,应当自作出削减注册资本决议之日起十日内通知债权人,并在三十日内在报纸上公告。
公司减资后的注册资本不得低于法定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
公司增加和削减注册资本,应当依法向公司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第七条股东的姓名(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如下:**股东,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占总资本100%;(其中:货币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以实物作价出资额为****万元人民币)。
股东应当一次足额缴纳公司章程规定的出资额,并经依法设立的验资机构验资并出具证明。
第八条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银行开设的账户;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其财产权的转移手续。
(注:股东的货币出资金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三十)。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第九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作出《公司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所列下列打算时,实行书面形式,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一)打算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方案;(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当的董事、监事,打算有关董事、监事的酬劳事项;(三)审议批准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或监事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安排方案和弥补亏损的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削减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
文化传媒公司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组织与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及员工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________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三条公司住所:________市________区________路________号。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企业形象策划;企业营销策划;会议及展览服务;摄影摄像服务;影视制作;影视发行;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零售;网络技术服务;软件开发;电脑图文设计;音响设备租赁;照明设备租赁;舞台设备租赁;道具租赁;服装租赁等。
第六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实行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三权分立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股东及股东会第七条公司股东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原则,共同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
第八条股东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由全体股东组成。
第九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三)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四)审议批准监事会的报告;(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六)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七)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八)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议;(九)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十)修改公司章程;(十一)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条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
(一)定期会议每年召开一次,由董事会召集,于上一会计年度结束后三个月内召开。
(二)临时会议由以下情形之一提议召开:1. 董事会认为必要时;2. 股东代表1/10以上表决权提议时;3. 监事会提议时。
第十一条股东会会议应当有代表1/2以上表决权的股东出席,方可举行。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章程湖南童画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公司宗旨:通过设立公司组织形式,由股东共同出资筹集资本金,建立新的经营机制,为振兴经济作出贡献,特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公司章程。
第二条公司名称: 湖南童画视界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第三条公司住所: 湖南省邵阳市大祥区金家路7号(邵阳市宝西建设公司家属楼一层仓库)第四条公司由1个股东出资设立,股东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并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企业法人资格。
第五条经营范围: 其他文化艺术经纪代理;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的组织、策划;企业营销策划、公关活动策划;会议及展览展示服务、礼仪庆典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第六条公司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公司成立日期。
营业期限:20年。
第二章注册资本、认缴出资额实缴出资额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为500万元。
公司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依法登记的全部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第八条股东名称谌陆军。
第九条各股东认缴、实缴的公司注册资本应在申请公司登记前,委托会计师事务所进行验证。
第十条公司登记注册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载明公司名称、公司成立日期、公司注册资本、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签章。
出资证明书一式两份,股东和公司各持一份。
出资证明书遗失,应立即向公司申报注销,经公司法定代表人审核后予以补发。
第十一条公司应设置股东名册,记载股东的姓名、住所、出资额及出资证明书编号等内容。
第三章股东的权利、义务和转让股权的条件第十二条股东作为出资者按出资比例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并承担相应的义务。
第十三条股东的权利:一、出席股东会,并根据出资比例享有表决权;二、股东有权查阅股东会会议纪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执行董事或监事;四、股东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文化传播公司章程制度范本

文化传播公司章程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宗旨:传播优秀文化,弘扬民族精神,促进文化交流,提升人们素质。
第三条本公司经营范围:文化产业项目投资、策划、运营;文化交流活动组织、承办;文化传播渠道建设;文化产品研发、生产、销售;广告设计、制作、发布;会议展览服务;舞台艺术造型策划等。
第二章公司组织结构第四条公司组织结构分为:董事会、监事会、总经理、各部门。
第五条董事会由股东会选举产生,负责公司重大决策,监督公司经营管理。
第六条监事会对董事会及公司经营活动进行监督,保证公司合法合规经营。
第七条总经理负责公司日常经营管理,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年度计划和投资方案。
第八条公司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负责公司各项业务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股东权益第九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负责决定公司重大事项。
第十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享有权益,承担风险。
第十一条股东会选举和更换董事会成员,审议董事会工作报告,决定公司利润分配方案和亏损弥补方案。
第四章注册资本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为全体股东实缴的出资总额。
第十三条公司注册资本的增加或减少必须经股东会代表2/3以上表决权股东一致通过,增加或减少的比例、幅度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且不影响公司的存在。
第五章经营管理第十四条公司遵循平等、自愿、诚信、公平的原则,进行经营管理。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健全财务制度,保证财务报表真实、完整、准确。
第十六条公司建立健全人力资源制度,招聘、培训、考核、晋升、薪酬、福利等事项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执行。
第六章文化交流活动第十七条公司组织、承办各类文化交流活动,促进文化交流,提升人们素质。
第十八条公司积极参与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推动文化产业的发展。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个人独资公司章程范本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个人独资企业的行为,保护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根据《个人独资企业法》,制定本章程,以此为本企业的经营准则。
第二条企业名称:xX市CC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第三条企业地址:第四条企业负责人:第五条企业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各类广告,图文设计制作,文化艺术交流策划,会务服务,展览展示服务,礼仪服务,摄影服务。
第六条:本企业为个人独资企业由一个自然人投资,财产为投资人个人所有,投资人以其个人财产对企业债务承担责任的经营实体。
第七条:本企业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经营活动,一切活动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诚实信用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依法履行纳税义务。
第二章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八条本企业投资人为一个自然人,申报的出资万元,第三章财务、会计和劳动工资制度第九条本企业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财务、会计制度、依法设置会计帐簿,进行会计核算。
第十条本企业会计年度采用公历年制,自当年月日起至月日止为一个会计年度。
第十一条本企业招用职工的,依法与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保障职工的劳动安全,按时、足额发放职工工资,按照国家规定参加社会保险,为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四章企业的解散和清算第十二条本企业营业执照签发日期为本企业成立日期年月日。
第十三条企业有下列情形之一时,应当解散;(一)投资人决定解散;(二)投资人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无继承人或者继承人决定放弃继承;(三)被依法吊销营业执照;(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四条企业解散,由投资人自行清算或者由债权人申请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进行清算。
投资人自行清算的,应当在清算前日内书面通知债权人,无法通知的,应当予以公告。
债权人应当在接到通知之日起日内,未接到通知的应当在公告之日起日内,向投资人申报其债权。
第十五条企业解散后,原投资人对个人独资企业存续期间的债务仍应承担偿还责任,但债权人在五年内未向债务人提出偿债请求的,该责任消灭。
文化传媒公司章程(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章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名称:[公司名称]。
第三条本公司住所:[公司住所]。
第四条本公司经营范围:[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本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注册资本]元。
第六条本公司章程自工商登记机关登记之日起生效。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七条本公司经营宗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指导,秉承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致力于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品牌影响力和社会责任感的文化传媒企业。
第八条本公司经营范围:1. 文化艺术交流活动策划、组织、实施;2. 广告设计、制作、代理、发布;3. 影视制作、发行;4. 文化创意产品研发、销售;5. 文化传播、咨询、服务;6. 举办展览、展示活动;7. 企业形象策划、推广;8. 互联网信息服务;9.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股东和注册资本第九条本公司股东为[股东名称],股东出资总额为人民币[注册资本]元。
第十条股东出资方式:1. 货币出资;2. 非货币出资。
股东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评估作价,并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一条股东出资缴纳:股东应当按期足额缴纳公司章程中规定的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的,应当将货币出资足额存入公司在其指定的银行开设的临时账户;以非货币出资的,应当依法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第十二条股东出资证明: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十三条股东查阅权:股东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
第四章股东会第十四条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是公司的权力机构。
第十五条股东会行使下列职权:1. 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2. 选举和更换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监事;3. 审议批准董事会的报告;4. 审议批准监事会或者监事的报告;5. 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6. 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7. 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8. 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9. 修改公司章程;10. 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深圳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

深圳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经济特区有限责任公司条例》和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一切活动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并受国家法律法规的保护。
第三条公司在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
名称:深圳市XXX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住所:深圳市龙岗区XX号第一层。
第四条公司的经营范围为:互联网上网经营。
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准登记的为准。
公司应当在登记的经营范围内从事活动。
第五条公司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对外投资,设立分公司和办事机构。
第六条公司的营业期限为十年,自公司核准登记注册之日起计算。
第二章股东第七条公司股东共二个:甲方:姓名:XXX住所:XXXXX身份证号码:1234567899乙方:姓名:XXXX住所:XXXXXX身份证号码:987654321第八条股东享有下列权利:(一)有选举和被选举为公司董事、监事的权利;(二)根据法律法规和本章程的规定要求召开股东会;(三)对公司的经营活动和日常管理进行监督;(四)有权查阅公司章程、股东会会议记录和公司财务会计报告,对公司的经营提出建议和质询;(五)按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有优先认缴权;(六)公司清盘解散后,按出资比例分享剩余资产;(七)公司侵害其合法利益时,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要求,纠正该行为,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要求予以赔偿。
第九条股东履行下列义务:(一)按规定缴纳所认出资;(二)以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责任;(三)公司经核准登记注册后,不得抽回出资;(四)遵守公司章程,保守公司秘密;(五)支持公司的经营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第十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说明书载明下列事项:(一)公司名称;(二)公司登记日期;(三)公司注册资本;(四)股东的姓名或名称,缴纳的出资;(五)出资说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说明书应当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名并由公司盖章。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最新整理版)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本公司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保护公司股东的正当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所一、公司名称:XX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二、公司住所:第二条:公司经营范围(具体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标识、包装;提供网络建设、动画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咨询。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公司注册资本为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为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股东姓名、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比例、出资时间如下第六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一、股东的权利:1.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2.参加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3.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4.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5.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6.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7.有参与修改章程的权利。
二、股东的义务:1.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2.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3.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4.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承担违约责任;5.遵守公司章程。
第七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一、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二、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三、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四、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所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文化传媒有限公司章程(精选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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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公司是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
为规范本公司的组织和行为,爱护公司股东的正值权益,依据《公司法》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本章程为本公司行为准则,公司全体股东和员工必需严格遵守。
第一条:公司名称和住宅公司名称:****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公司住宅:其次条:公司经营范围(详细以登记机关核定为准):公司经营范围为:设计、制作、发布、代理国内外各类广告、商标、标识、包装;供应网络建设、动画设计、摄影摄像服务;装演及其它印刷品等设计制作、影视制作、中介服务等市场调查及信息询问。
第三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万元。
第四条: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公司注册资本**万元人民币,实收资本**万元人民币。
第五条:股东的权利和义务股东的权利:******按出资额所占比例享有股权和分取红利;参与股东会并按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有选举和被选举执行董事、监事的权利;有查阅股东会议记录和财务会计报告、监督公司经营的权利;有依法律和本章程规定转让股权和优先购买其他股东转让的股权以及公司新增资本的权利;有依法分得公司解散清算后剩余财产的权利;有参加修改章程的权利。
股东的义务:******应当足额缴纳本章程规定的各自认缴的出资额;公司被核准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务担当责任;不按本章程规定向公司缴纳出资的,应担当违约责任;遵守公司章程。
第六条:股东转让出资的条件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需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假如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
股东同意转让的出资,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对该出资有优先购买权。
股东依法转让出资后,公司将受让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住宅以及受让的出资额等事项记载于股东各册上。
第七条: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方法、职权、议事规章股东会的职权本公司股东会由全体股东组成,为公司的权力机构。
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公司章程

[知识]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发展生产力,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江苏方洋集团有限公司单独出资,设立本公司。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第二条公司名称, 第三条公司住所,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第四条公司经营范围,设计、制作、代理、发布国内各类广告,平面设计,三维动画设计,包装设计,图书装帧设计等各类美术设计制作业务,组织策划各类文化活动,会务及展览服务。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第五条公司注册资本,20 万元人民币。
公司实收资本,0 万元人民币。
第五章股东名称、出资方式及出资额第六条股东名称、出资额及出资时间、出资方式如下, ,一,股东名称,贾园园、贾琪股东缴纳的出资额,股东贾园园,认缴16万元,实缴0万元,三年内出资到位。
股东贾琪,认缴4万元,实缴0万元,三年内出资到位。
,二,出资方式,货币第七条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六章公司的机构及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八条公司不设股东会,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二,决定和更换董事、监事,,三,决定公司高级管理人员报酬事项、员工的工资,,四,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五,审议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六,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七,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八,修改公司章程,股东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署后置备于公司。
第九条公司设董事会,成员三人,由股东委派产生。
董事任期 3 年,任期届满, 经股东同意可以连任。
董事在任期内,股东不得无故解除其职务。
董事会设董事长一人,由全体董事选举产生。
董事会由董事长召集并主持,实行一人一票制。
董事会议分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每三个月召开一次,经三分之一以上董事提议,应当召开临时董事会议,但应于会议召开十日前通知全体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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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传播有限公司章程范本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出资,设立××××文化传播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并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公司的名称和住所
第一条公司名称:××××文化传播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市××××区××××街××××号××××楼××××室
第二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条公司经营范围:文化艺术交流;商务信息咨询;会务服务;制作、设计、制作各类广告,展览展示服务,发布各类广告,舞台艺术造型策划,企业形象策划;投资信息咨询;市场营销策划;乐器、音响设备、电子产品、艺术品,文化用品销售;广告设计;从事教育科技、计算机科技领域内的技术开发;翻译服务;通讯设备、日用百货批发。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公司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规定在登记前须经批准的项目的,应当在申请登记前报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
第三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四条公司注册资本:人民币×××万元
第四章股东姓名(名称)、出资方式、出资额和出资
时间
第五条股东姓名(名称):××××
出资额:××××万
出资方式:货币
出资时间:××年××月××日。
第六条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第五章公司的机构及其产生办法、职权、议事规则第七条公司不设股东会,由股东行使下列职权:(一)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二)委派和更换执行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执行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三)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公司经理及其报酬事项;(四)审查批准执行董事的报告;
(五)审查批准公司监事的报告;
(六)审查批准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七)审查批准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八)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定;
(九)对发行公司债券作出决定;
(十)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定;
(十一)修改公司章程;
(十二)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作出决议。
对前款所列事项股东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股东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八条公司向其他企业投资或者为他人提供担保,由股东作出决定。
第九条公司不设董事会,设执行董事一名,任期三年,由股东任免。
执行董事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第十条执行董事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
(一)向股东报告工作;
(二)执行股东的决定;
(三)决定公司的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四)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
(五)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六)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以及发行公司债券的方案;
(七)制订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八)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九)根据经理的提名决定聘任或者解聘副经理、财务负责人及其报酬事项;
(十)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对前款所列事项执行董事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执行董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二条公司设经理一名,由股东决定聘任或者解聘。
执行董事可以兼任经理。
经理每届任期为三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经理对股东负责,行使下列职权:(一)主持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工作,组织实施执行董事决定;
(二)组织实施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三)拟订公司内部管理机构设置方案;
(四)拟订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五)制定公司的具体规章;
(六)提请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七)决定聘任或者解聘除应由执行董事决定聘任或者解聘以外的负责管理人员;
(八)股东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十三条公司不设监事会,设监事1 人,监事任期每届三年,任期届满,可以连任。
监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监事就任前,原
监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履行监事职务。
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兼任监事。
第十四条公司监事行使下列职权:
(一)检查公司财务;
(二)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的行为进行监督,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公司章程或者
股东决定的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出罢免的建
议;
(三)当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为损害公司的利益时,要求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予以纠正;
(四)向股东提出提案;
(五)依法对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提起诉讼;
(六)公司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对前款所列事项作出决定时,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由监事签名后置备于公司。
第十五条监事可以对执行董事决定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监事发现公司经营情况异常,可以进行调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会计师事务所等协助其工作,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十六条公司监事行使职权所必须的费用,由公司承担。
第六章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第十七条公司的法定代表人由执行董事担任。
第七章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义务
第十八条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公司的经理、副经理、财务负责人。
第十九条执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对公司负有忠实义务和勤勉义务,不得利用职权收受贿赂或者其他非法收入,不得侵占公司的财产。
第二十条执行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不得有下列行为:(一)挪用公司资金;
(二)将公司资金以其个人名义或者以其他个人名义开立账户存储;
(三)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擅自将公司资金借贷给他人或者以公司财产为他人提供担保;
(四)违反公司章程的规定或者未经股东同意,与本公司订立合同或者进行交易;
(五)未经股东同意,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谋取属于公司的商业机会,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所任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