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经典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试题及答案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爱惜法学试题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20小题,每小题1分,共20分1、依据《环境爱惜法》,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环境质量负责的是DA、个人B、企事业单位C、生产经营者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2、关于破坏珍贵濒危野生动物资源犯罪行为,表述错误的是DA、具有非法出售行为B、具有非法收购运输行为C、具有非法猎捕、杀害行为D、具有非法人工繁育行为3、关于环境影响评价,表述正确的是DA、环境影响评价是一种回顾评价B、全部的建设项目都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未依法进行环评的建设项目已经开工的,可以补办环评手续D、建设项目中防治污染的设施应符合经批准的环评文件的要求4、关于海疆利用与爱惜,表述错误的是CA、海疆属于国家全部B、海疆使用人不得擅自转变经批准的海疆用途C、我国《海疆使用管理法》中所称的海疆不包括内水D、海疆使用权人依法使用海疆并获得收益的权利受法律爱惜5、关于排污许可管理,表述错误的是DA、排污申报C、监督管理排污许可证6、下列不属于国际环境法主体的是BA、国家C、联合国环境规划署7、重污染天气发生时,错误的应对措施是AB、禁止燃放烟花爆竹C、责令有关企业停产或者限产D、停止幼儿园和学校组织的户外活动8、我国《土地管理法》确立的基本国策是DA、对土地实行特殊爱惜B、严格限制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C、实行基本农田爱惜制度D、特别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爱惜耕地9、造成海洋环境污染损害的责任者,除了赔偿损失,还应当AA、排解危害B、处以罚款C、限期改正D、恢复原状10、作为环境与资源爱惜立法把握对象的环境问题,主要是指B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环境污染问题D、生态破坏问题11、依据《水污染防治法》,对水污染防治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部门是CA、渔业部门B、海事部门C、生态环境主管部门D、卫生部门12、国际环境法实施措施中,属于〃命令与把握措施〃的是CA、保险B、补贴C、环境标准D、联合履约13、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环境影响评价的对象不包括AA、政策B、综合性规划C、专项规划D、建设项目14、我国水资源的管理体制是DA、流域管理B、区域管理C、用途管理D、流域管理与区域管理相结合15、依据违法行为主体的不同类型,环境与资源爱惜法的行政责任可以分为BA、惩处性和补救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B、环境资源爱惜行政处分和行政惩处C、财产性和非财产性的环境资源行政责任D、环境资源爱惜行政强制措施与行政强制执行16、依据《环境爱惜法》,关于信息公开和公众参与表述错误的是CA、公民依法享有猎取环境信息的权利B、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C、公民个人可以提起环境行政公益诉讼D、重点排污单位应当依法向社会公开环境信息17、依据《海洋环境爱惜法》,有权批准建立海上自然爱惜区的部门是AA、国务院B、国务院海洋主管部门C、爱惜区所在的省级政府D、国务院生态环境主管部门18、关于我国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表述错误的是CA、国家实行探矿权、采矿权有偿取得的制度B、国家对矿产资源勘查实行统一的区块登记管理制度C、我国实行国家全部与集体全部并存的矿产资源权属制度D、国务院地质矿产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的监督管理工作191992年里约环境与进展大会会议成果中不包括CA、《21世纪议程》B、《气候变化框架公约》C、《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D、《关于森林问题的原则声明》20、某化工厂将污水排入王某的果园,造成果园的果树全部死亡,王某起诉要求化工厂赔偿经济损失关于此案正确的说法是BA、王某要求损害赔偿的诉讼时效为2年B、法定免责事由的举证责任应由化工厂担当C、化工厂非有意排污造成损害不需要担当责任D、化工厂排污行为与果树死亡之间的因果关系证明责任由王某担当二、多项选择题本大题共8小题,每小题2分,共16分21、某法学院6名师生共同起诉某化工厂污染河流,请求法院判决化工厂治理污染对此表述正确的是BEA、法院必需受理该案B、本案原告不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条件C、本案原告符合环境民事公益诉讼的原告资格条件D、提起环境民事公益诉讼不受诉讼时效的限制E、符合法定条件的社会组织可以提起环境公益诉讼22、体现环境法受益者负担原则的制度有BCA、循环经济制度B、排污收费制度C、生态补偿制度D、清洁生产制度E、环境信息公开制度23、适用我国《海洋环境爱惜法》的活动有ABCDEA、在沿海陆域内从事影响海洋环境的活动B、在我国管辖海疆内从事科学争论等活动C、在我国管辖海疆内从事生产、旅游等活动D、在我国管辖海疆内从事航行、勘探、开发等活动E、在我国管辖海疆外,造成我国管辖海疆污染的活动24、《环境空气质量标准》规定了浓度限值的大气污染物是ABDEA、二氧化硫B、二氧化氮C、二氧化碳D、臭氧E、PM2、525、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应当做到ABCDA、分类投放B、分类收集C、分类运输D、分类处理E、分别管理26、负有实施土壤污染风险管控和修复义务的主体是ACA、土地使用权人B、地方人民政府C、土壤污染责任人D、林业草原主管部门E、自然资源主管部门27、李某在明知王某没有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状况下,以每车300元处置费的价格托付其处置化工厂的有毒物质,王某将有毒物质倾倒于市区下水道中关于此案说法正确的是ADEA、李某和王某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B、污染环境罪的最高法定刑为死刑C、只有王某可能构成污染环境罪,李某不构成D、假如本案未严峻污染环境,则不构成污染环境罪E、假如本案构成污染环境罪且情节严峻,可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并惩处金28、可以申请环境行政复议的情形有BCDA、李某对某市发布的《环境爱惜条例》不认可B、某企业对生态环境局作出罚款的行政惩处不服C、李某对生态环境局作出责令停产停业的准备不服D、李某认为环境资源行政机关违法要求其履行环境资源爱惜义务E、李某对某市生态环境局任命王某为综合监督处副处长的准备不服三、简答题本大题共4小题,每小题6分,共24分29、简述环境问题对人类社会进展的影响答1妨害人类正常生活并导致人类心理和感官上对环境和自然舒适性熟识的降低;2导致人类生命健康损害、财产损失和自然环境破坏;3导致环境质量下降造成环境的生态服务功能退化以及历史和文化遗产价值的逸失;4造成自然资源枯竭、生物多样性削减30、简述预防原则的意义答首先,实行预防措施可以用较低的成本获得较大的环境效益其次,实行预防措施有利于扭转我国环境爱惜的被动局面31、简述国际环境合作原则的含义和意义答国际环境合作原则是指国际社会全部成员应广泛开展在环境爱惜领域的国际合作的原则国际合作原则有两个方面的意义一是国际社会全部成员都应当并且有权参与爱惜和改善国际环境的行动;二是国际环境问题的解决有赖于国际社会成员普遍的参加和合作32、简述突发环境大事的定义与分类答突发环境大事是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重大财产损失和对全国或者某一地区的经济和社会稳定、政治安定构成重大威逼和损害,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涉及公共平安的环境大事依据突发环境大事的发生过程、性质和机理,将突发环境大事分为突发环境污染大事,生物物种平安大事,辐射环境污染大事三类依据突发环境大事严峻性和紧急程度,分为特别重大环境大事,重大环境大事,较大环境大事和一般环境大事四级四、论述题本大题共1小题,共15分33、论公众参与原则的含义和实施该原则的制度措施答公众参与原则也称环境民主原则,是指公众对可能造成环境影响的开发决策、建设项目有相应的知情、参与决策和监督的权利参与的主体是公众,参与的对象是影响到公众的建设项目,参与的方式是通过法定程序进行,参与的内容包括公众的环境知情权、参与决策权与监督权实施公众参与原则的制度措施有1环境影响评价中的公众参与制度2环境行政许可和环境行政惩处中的公众参与制度3建立环境信息公开与披露制度4鼓舞各类非政府环保组织代表公众参与环境决策5建立公众参与的司法保障制度五、案例分析题本大题共2小题,共25分34、2018年6月,一头亚洲象国家一级爱惜动物多次闯入A村,毁坏了该村大量庄稼,造成该村村民严峻经济损失村民李某年满16周岁损失最为严峻,李某为防止亚洲象再次毁坏庄稼地便将该头亚洲象杀害问1李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2A村村民患病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补偿主体是谁?为什么?3亚洲象的全部权归属于谁答1李某是否构成犯罪?为什么?李某构成犯罪列入国家重点爱惜野生动物名录的国家一级爱惜野生动物属于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李某主观上存在杀害亚洲象的有意,客观上实施了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行为,因此构成非法捕猎、杀害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罪2A村村民患病的损失能否得到补偿?补偿主体是谁?为什么?能得到补偿补偿主体是当地政府依据《野生动物爱惜法》第十九条规定,因爱惜本法规定爱惜的野生动物,造成人员伤亡、农作物或者其他损失的,由当地人民政府赐予补偿3亚洲象的全部权归属于谁?归属于国家,依据《野生动物爱惜法》第3条规定,野生动物资源属于国家全部35、2010年,李某经当地政府批准在沿海滩涂上经营了一个鲍鱼养殖场自2016年5月开头,当地的几家化工厂将产生的污水经鲍鱼养殖场所在滩涂流入大海2018年5月,李某发觉鲍鱼大面积死亡,造成经济损失100万元经相关部门监测,鲍鱼死亡的直接缘由是养殖海疆内存在大量有机物经环保部门对养殖场四周排污企业监测,发觉总共有两家排污企业排放有机物其中,A化工厂排放有机物严峻超标,B化工厂排放的污水虽然未超标,但污水所含物质仍为有机物问1假如李某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相关污染企业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应以谁作为被告?为什么?2若李某2020年5月才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3若A化工厂所在地甲市乙县生态环境局针对其超标排放行为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惩处,A化工厂对此行政惩处准备不服的,可以向哪些部门提起环境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答1假如李某想提起民事诉讼,请求法院判决相关污染企业赔偿自己的经济损失,应以谁作为被告?为什么?A化工厂和B化工厂都可以作为本案被告企业担当环境污染赔偿责任不以排污是否超标作为推断依据,A化工厂和B化工厂的行为皆构成环境侵权2若李某2020年5月才向法院提起环境污染损害赔偿诉讼,是否已过诉讼时效?为什么没有超过诉讼时效依据《环境爱惜法》第42条的规定,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提起诉讼的时效期间为3年,从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受到污染损害起计算3若A化工厂所在地甲市乙县生态环境局针对其超标排放行为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的行政惩处,A化工厂对此行政惩处准备不服的,可以向哪些部门提起环境行政复议?请说明理由乙县人民政府和甲市生态环境局环境资源爱惜行政相对人认为针对其的行政惩处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向作出行政惩处准备的环境与资源爱惜行政主管部门的本级人民政府或者向其上一级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行政复议。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12_真题-无答案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12(总分100,考试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在每小题列出的四个备选项中只有一个是符合题目要求的。
1. 世界上首部保护自然遗迹的法律是______A.1930年罗马尼亚颁布的 B.1930年美国颁布的 C.1930年意大利颁布的 D.1930年法国颁布的2. 下列属于国际环境法中的权利义务主体的是______A.国家和政府间组织 B.国家和非政府间组织 C.国家和个人 D.国家和国际组织3. 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的主体是______A.各级人民政府 B.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 D.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4. 比较各国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对基本原则作出明确规定的一般是______的总则部分。
A.单行性环境保护法B.综合性环境保护法C.单行性环境保护法和综合性环境保护法D.单行性环境保护法或综合性环境保护法5. 下列关于生态补偿制度的说法错误的是______A.生态补偿制度是指根据生态系统服务价值、生态保护成本、发展机会成本,综合运用行政和市场手段,调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与利用者等相关各方之间利益关系的环境经济政策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制度 B.“生态补偿”的本质是由生态服务功能受益者向生态服务功能提供者付费,真正体现了“受益者负担原则” C.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明确规定了生态补偿制度 D.国家正在建立生态补偿专项资金,加大财政转移支付中对生态补偿的力度6. 我国对“三同时”制度作出具体规定的行政法规是______A.《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 B.《排污费征收使用管理条例》 C.《全国环境监测管理条例》 D.《建设项目环境管理保护条例》7. 下列哪项可以适用恢复原状的恢复措施?A.土地资源过度开垦 B.过度开发矿产资源 C.在水生动物洄游通道处建闸筑坝的行为 D.从事工程建设导致供水受影响的行为8. 下列不属于《水污染防治法》第二次修改后新增内容的是______A.禁止超标排污 B.实行排放交易制度 C.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 D.重点水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度9. 在对危险化学品的监督管理中,公安机关的职责是______A.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 B.负责危险化学品的公共安全管理 C.负责废弃危险化学品处置的监督管理 D.负责依法查处寄递危险化学品的行为10. 下列各项不符合循环经济减量化要求的是______A.充分利用自来水作为城市道路清扫、城市绿化和景观用水使用 B.从事产品及包装物设计,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易拆解、易降解、无毒无害或者低毒低害的材料和设计方案 C.在拆解和处置过程中可能造成环境污染的电器电子等产品,不得设计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有毒有害物质 D.工业企业应当采用先进或者适用的节水技术、工艺和设备,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加强节水管理,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11. 关于外国人从事与野生植物有关活动的说法正确的是______A.外国人一律不得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B.外国人经批准可在中国境内采集或者收购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 C.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对国家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野外考察的应经批准 D.外国人违反规定的,可由野生植物主管部门没收所采集、收购的野生植物和考察资料,可以并处5万元以下的罚款12. 为加强土地管理,我国1986年制定通过了《土地管理法》,目前共经过了几次修订?A.1次 B.2次 C.3次 D.4次13. 单位之间、个人之间、单位与个人之间发生的水事纠纷,可以采取多种解决方式,除了______A.协商解决 B.申请政府调解 C.提起民事诉讼 D.不服调解的,提起行政诉讼14. 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中适用频率最高的法律责任形式是______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刑事责任 D.以上均不正确15. 记过行政处分的期间为______A.6个月 B.12个月 C.18个月 D.24个月16. 在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中,______率先规定了污染侵权的无过错责任原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6说课讲解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六)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主要介绍环境污染防治法,它是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了解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一般概念及其体系,以便于更好的理解和掌握各环境污染防治单行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
本章内容较少,但属于重点章节,多以选择、案例分析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综合掌握和领会运用,如:【04、10多选、案例】、【07、10 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一、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概念(一)环境污染环境污染,是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至于危及人类健康、、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性和环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二)公害在环境法中使用公害一词,首见于日本明治二十九年(1897年)大阪府令《制造场管理规则》第3条。
所谓环境污染与其他公害,是指由于人类生产、生活等活动产生的已知或未知的某些物质进入环境,导致环境的物理、化学和生物等特性发生改变,从而引起环境质量下降、自然生态改变、生物物种减少或灭绝以及危害人体健康、影响环境的有效利用或破坏环境的现象。
二、环境污染和其他公害的防治环境污染防治行政的目标及其确立和实施过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在实施环境污染防治行政之前,必须先由国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和方法,制定国家环境标准。
第二,为了实现国家环境标准的要求,国家必须制定环境保护的规划,以及针对各种污染物和有害物质的排放等制定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来规范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行为。
第三,通过确立一系列的环境污染防治行政法律制度来促成国家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三、环境污染防治立法中国现行有关环境污染防治的专门法律有六部,即《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放射性污染防治法》。
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体系主要由六个方面的法律组成,主要包括:一、海洋环境污染防治法二、大气污染防治法三、水污染防治法四、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五、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六、放射性污染和其他危险物质污染防治的法律、法规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考情分析:本章重点介绍大气污染防治法的相关内容。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自学考试复习资料Word版
第一章绪论环境法学分为:第一部分环境法总论;第二部分污染防治法;第三部分自然资源保护法;第四部分国际环境保护法。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一、环境的一般概念二、人类环境的概念人类环境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天然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因素的综合体。
生态学所讲的环境是以整个生物界为中心的、为主体的,围绕生物界并构成生物生存的必要条件的外部空间和无生命物质,比如大气、土壤、水、阳光。
也称为生境。
三、人类环境的分类在环境科学中一般按环境的形成、环境的功能、环境的范围、环境的要素等作了不同的分类,按照环境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自然环境指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产生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各种天然形成的物质和能量的总体;比如:大气、水、阳光、、日光辐射、生物;人工环境也称人为环境或者是经人工改造过的环境;是人类为了提高物质和文化生活在自然环境的基础上经过人类劳动的改造或加工而创造出来的;比如:城市、居民点、、水库、名胜古迹、风景游览区;按照环境的功能把环境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生活环境,比如:居民区、北京的各个环;生态环境,比如:北京的生态环境不好,很恶劣:北京的沙尘暴、北京的水资源的缺乏;按照环境范围的大小把环境分为居室环境、车间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等等。
按照环境的不同要素还可以把环境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生物环境和地质环境等等。
环境科学最常用的分类方法是把环境分为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四、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关于环境的定义和范围我国的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环境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来看待的,它的概念和范围是明确具体的,不能用环境科学中的水圈、生物圈等抽象的概括的概念,而必须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的列举出来。
环境科学中的环境就是指地球表面的各种环境要素及其相互关系的总和;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研究的对象。
(自考-知识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金瑞林主编北京大学出版社第一章绪论第一节环境与自然资源的概念第二节生态学基本知识第三节环境问题第四节环境科学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第三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一节外国环境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二节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产生和发展第三节的历史必然性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第四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第五节环境标准第六节规范第五章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体制与立法规划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的指导原则第六章国家对环境与资源的管理第一节环境管理的概念、原则和范围第二节国家对环境管理的历史发展第三节环境管理是国家的一项基本职能第四节环境管理机构第五节我国环境管理机构的职责第七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基本原则第一节的依据第二节环境保护同经济建设、则第三节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第四节开发者养护、污染者治理的原则第五节公众参与原则第八章环境保护的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土地利用规划制度第二节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第三节“三同时”制度第四节许可证制度第五节征收排污费制度第六节经济刺激制度第七节其他重要环境保护制度第九章自然资源保护基本法律制度第一节自然资源权属制度第二节自然资源规划制度第三节自然资源调查和档案制度第四节自然资源许可制度第五节自然资源有偿使用制度第十章环境标准第一节环境标准的概念和性质第二节环境标准的作用第三节环境标准体系及其制定第四节环境标准的法律意义第十一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法律责任第一节行政责任第二节民事责任第三节刑事责任第二编环境污染防治法第十二章环境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一节环境污染防治及其立法第二节我国环境污染防治法的体系第十三章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节大气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大气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四章海洋环境保护法第一节海洋环境保护法概述第二节海洋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第十五章水污染防治法第一节水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水污染防治的法律规定第十六章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一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概述第二节环境噪声污染防治的主要法律规定第十七章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节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概述到资源可供量和环境容量的限制。
自考环保法精简资料
第一章绪论★【人类环境的分类】(一般为多选,有时为简答)★【自然资源分类】按照自然资源的分布量和被人类利用时间的长短,可分为可更新资源和不可更新资源。
★可更新资源,即可以更新再被利用的,如土壤、淡水、动植物等。
人类利用可更新资源的数量和速度,不能超过资源本身的更新速度,否则,会造成资源的枯竭而不能永续利用;★不可更新资源,是指数量有限又不可再生,终究会被用尽的资源,如煤、石油、各种金属与非金属矿藏等。
无限资源,指用之不竭的资源,如太阳能、风能、潮汐能、海水等。
【生态学的概念】是德国人伊•海克尔在1866年提出的。
(单选国别及人名)★ 1/10定律和生物量金字塔和生产率金字塔:低营养级所获得的能量,通过自身新陈代谢要消耗一部分,而剩余的能量又只有1/10被上一营养级所利用(即1/10定律),因此高位营养级在数量上远少于低位营养级,这样逐级递减,形成了所谓生物量金字塔和生产率金字塔。
★【全球性的、并直接影响整个生物圈的某些机制和平衡的三大问题】即酸雨(被称为“空中死神”)、二氧化碳的“温室效应”和臭氧层的破坏。
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和特点★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单选)欧洲国家多称“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自然保护法”,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及保护自然资源、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这个定义包含三点主要含义:A..表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护证执行的法律规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特征】综合性、技术性、社会性和共同性四大特征。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特征A.法律关系是人与人之间的关系,通过人与人的关系体现人与自然的关系。
B.法律关系是一种思想社会关系,但决定这种思想关系的除社会经济基础外还有自然因素C.法律关系具有广泛性★.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是指主体的权利和义务所指向的对象,也称“权利客体”或“权义客体”。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自考 案例
1.2003年5月7日,农民杨某等5人(以下简称甲)发现在其合伙承包的东湖养鱼场内有大量鱼苗死亡。
经海滨市环境保护局(以下简称市环保局)调查、采样分析后认定,造成鱼苗死亡的原因是东盛造纸厂(以下简称乙)向东湖排放的工业废水中含有大量的未经处理过的有毒氰化物所致。
为此,甲向乙提出损害赔偿请求,乙未予理睬。
2003年12月,甲向市环保局申请对该损害赔偿纠纷进行行政处理。
在市环保局的调解下,甲与乙就赔偿数额达成协议。
事后,甲多次向乙索要赔偿,乙以各种借口予以推诿,不予给付。
无奈,到2005年1月,甲找到市环保局要求强制执行该协议,而市环保局却拒绝了甲的要求。
因此,1995年7月,甲以市环保局不履行行政强制执行的职责为由,向海滨市人民法院提起了以市环保局为被告的行政诉讼。
经审查,海滨市人民法院裁定不予受理。
甲不服,来到某律师事务所咨询与本案有关的诉论与赔偿问题。
问:(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否有法律依据?为什么?(2)若甲仍坚持通过司法途径解决纠纷,应当依照什么程序提起何种诉讼?此类应予提起的诉讼有何主要特点?2.凯伦酒店是一家中美合资三星级酒店,该酒店开业半年每天噪声不断,周围居民苦不堪言,纷纷向环保局投诉,经环保部门检测,该店的噪声超过国家标准,且未办理“三同时”手续。
于是环保部门作出该酒店停业的决定,并要求在停业期间限期治理。
与此同时,周围居民和酒店部分职工以酒店噪声超过排放标准为由向法院提出了民事赔偿诉讼。
问:(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是否成立?(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是否符合法律规定?(3)法院是否应当受理居民和酒店职工的诉讼?参考答案:1.(1)海滨市人民法院的裁定是有法律依据的。
(1分)因为市环保局进行的调解不属于司法调解,而是具有第三人居中性质的行政调解。
(2分)甲、乙双方在市环保局主持下达成的调解协议,对当事人双方既不具强制约束力也无强制执行力。
环境资源保护法__自学考试
第一编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总论(重点)第一章绪论(基础)(非重点)重点难点:1我国环境保护法中“环境”的定义;2环境问题的分类(可简答可论述);3自然环境的破坏、环境污染;4环境、资源、人口和发展之间的关系;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环境”的范围与环境科学中“环境”的范围不同与差异◇⑴环境的一般概念,是指相对于某一个中心事物而言的,即围绕某个中心事物的外部空间、条件和状况,便构成某一中心事物的“环境”。
⑵我国《环境保护法》把“环境”定义为“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
⑶相同点:“环境”在法律上的定义必然是以环境科学关于“环境”的定义为依据的,且在质的规定性方面,二者是一致的。
⑷不同点: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把环境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看待的,其概念和范围必须明确和具体,而且把环境所包括的主要因素作为法律的保护对象,尽可能具体、明确地作出列举规定。
②从环境科学的理论来说,一切与人类生存和发展有直接或间接关系的环境要素、成分、状态都是人类环境系统的组成部分,都是环境科学的研究对象。
但是,整个自然界和无限的宇宙不可能都成为法律保护的客体。
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除了必须对人类的生存和发展发生影响以外,还必须是人类的行为和活动所能影响、调节和支配的那些环境要素。
作为法律保护的自然客体的范围,只能是那些人类活动能够影响、调节或支配的自然客体,凡是人类不能对其产生影响的自然物,即使它与人类生存有关,也不属于法律保护的范围。
③人类把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客体,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④某些自然物存在于自然界具有环境功能时,它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自然客体,当其脱离自然界失去环境功能时,就不再属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保护客体,而可能成为民法的保护对象。
补充:人类环境这个概念是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提出的。
按照环境要素的形成,可以把人类环境分成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5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题-5(总分:100.00,做题时间:90分钟)一、单项选择题(总题数:24,分数:24.00)1.环境法所要保护的对象是( )A.环境 B.人类环境C.社会环境 D.生态环境(分数:1.00)A.B. √C.D.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环境法保护的对象。
[要点透析] 把人类环境作为法律保护的对象,其最根本的目的是从整体上保护生命维持系统的功能,保护生态系统的平衡,保护和改善人类生存环境。
人类环境指的是以人类为中心、为主体的外部世界,即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天然的和人工改造过的各种自然因素的综合体。
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客体一般包括( )A.物 B.精神财富C.物和行为 D.物、行为和精神财富(分数:1.00)A.B.C. √D.解析:3.对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理解错误的是( )A.采用了目的二元论B.协调了环境与发展的关系C.法律规定的目的可以分解为三项任务D.三项任务各自独立地从某一方面实现法律规定的目的,相互之间没有内在关联(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目的的理解。
[要点透析] 环保法的目的可分解为三项任务。
第一项任务是保护环境与资源,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直接目的。
第二项任务保护人民健康,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根本任务。
第三项任务,促进经济增长。
这三项任务之间有着内在联系。
故D项说法错误。
4.“可持续发展”与我国的“协调发展”的关系是( )A.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也不同 B.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小同大异C.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大同小异 D.文字表述不同,实质含义完全一样(分数:1.00)A.B.C.D. √解析:[解析] 本题考查的知识点是“可持续发展”和协调发展的关系。
[要点透析] 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提出的《我们共同的未来》中为世界各国的环境政策和发展战略提出了一个基本的指导原则即“可持续发展”。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3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三)第四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考情分析:本章学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包括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体系的概念、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规、环境标准、其他部门法中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法律规范等。
学习本章,要求考生应当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基本结构有一个整体了解,重点掌握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及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等内容。
多以选择、论述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5、10单选、论述】【06、10多选】、【07、10多选】。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的概念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体系是指开发利用自然资源、保护改善环境的各种法律规范所组成的相互联系、相互补充、内部协调一致的统一整体。
二、我国环境与资源保护体系的构成(一)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二)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三)环境与资源保护单行法(四)环境标准(五)其他部门法中的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规定第二节宪法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的规定★第二十六条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
国家组织和鼓励植树造林,保护林木。
★第九条矿藏、水流、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资源,都属于国家所有,即全民所有;由法律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和山岭、草原、荒地、滩涂除外。
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1989年12月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是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基本法。
该法是197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经修订后重新颁布的。
其主要规定为:1、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任务是为了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
2、规定了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具体对象是那些直接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环境要素的总体。
3、规定了我国的环境与资源保护应采用的基本原则和制度。
4、规定了保护自然环境的基本要求和开发利用环境资源者的法律义务。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真题及参考答案
全国2005年10月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一、单项选择题1.环境法中有关控制污染物排放量的规定所依据的生态学原理主要是( )A.“物物相关”律B.“协调稳定”律C.“相生相克”律D.“负载有额”律2.新中国成立后,对防治工业污染作出规定的第一个法规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沿海水域污染暂行规定》B.《工厂安全卫生规程》C.《关于防治煤烟型污染技术政策的规定》D.《生活饮用水卫生规程》3.广义的环境与资源管理主要是指( )A.污染控制与资源利用相结合B.污染预防与治理相结合C.污染防治与自然保护相结合D.协调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土地利用规划、生产力布局等的关系4.我国宪法规定自然资源和某些重要的环境要素属于( )A.开发者个人所有B.劳动群众集体所有C.谁开发谁所有D.全民所有5.我国首次明确规定“开展对现行政策和法律的全面评价,制定可持续发展的法律、政策体系,突出经济、社会和环境之间的联系与协调”的规范性文件是( )A.1986年的《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B.1992年的《环境与发展十大对策》C.1994年的《中国21世纪议程》D.2000年的《立法法》6.在发放污染物排放许可证的管理程序中,最为核心的工作环节是( )A.排污申报登记B.确定本地区污染物总量控制目标和分配污染物总量削减指标C.排污许可证的审批发放D.排污许可证的监督检查和管理7.1973年《濒危野生动植物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创新之处是在全球范围内确立了( )A.贸易清单制度B.事前通报制度C.登记制度D.许可证制度8.在国际环境法历史上第一个因跨界污染引起环境责任的案例是( )A.太平洋海豹仲裁案B.特雷尔冶炼厂仲裁案C.核试验案D.加拿大金枪鱼案9.我国《大气污染防治法》规定,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保部门对在用机动车的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的场所是( )A.机动车停放地B.高速公路收费站C.机动车行驶的道路D.公共停车场10.我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规定,环保部门在批准设置入海排污口之前,除了必须征求海洋、海事和渔业部门的意见外,还必须征求意见的部门是( )A.建设部门B.规划部门C.水利部门D.军队环保部门11.我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在生活饮用水地表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新建、扩建与供水设施和保护水源无关的建设项目”。
自学考试《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复习资料一、单项选择题:1.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2. 国家建立、健全生态保护补偿制度。
3. 国家加强对大气、水、土壤等的保护,建立和完善相应的调查、监测、评估和修复制度。
4. 未达到国家环境质量标准的重点区域、流域的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制定限期达标规划,并采取措施按期达标。
5. 国家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
6. 违反我国《环境保护法》规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 国家鼓励投保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8. 国家鼓励和引导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使用有利于保护环境的产品和再生产品。
9. 国家依照法律规定实行排污许可管理制度。
10. 国家对严重污染环境的工艺、设备和产品实行淘汰制度。
11.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
12. 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或者委托专业机构,对环境状况进行调查、评价,建立环境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机制。
13. 提起环境保护公益诉讼的社会组织不得通过诉讼牟取经济利益。
14. 对保护和改善环境有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人民政府给予奖励。
15. 重点排污单位不公开或者不如实公开环境信息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公开,处以罚款,并予以公告。
16. 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制定国家环境质量标准。
17. 因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造成损害的,应当依法承担侵权责任。
18. 每年6月5日为环境日。
19. 上级人民政府及其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
20.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本行政区域的环境质量负责。
二、多项选择题:1. 我国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宗旨包括:保护和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公众健康,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2. 负责审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部门在收到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后,除涉及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的事项外,应当全文公开。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知识点总结2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自考讲义(二)第二章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概述考情分析:本章重点阐述了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中一些最基本的问题,要求考生对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的基本问题有一个全面的认识和了解,为学习和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提供一些基本原理,重点掌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律关系的概念及特征。
以选择、简答的形式出现。
考生应注意掌握,如:【02、10多选】、【04、10单选】、【05、10简答】、【07、1多选】、【08、1简答】。
串讲内容:第一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概念一、关于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名称欧洲国家多称其为“污染控制法”,日本称其为“公害法”,俄罗斯和东欧国家称其为“自然保护法”,我国以前称“环境保护法”,美国一般称“环境法”。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定义我们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指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关于保护与改善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的法律个规范的总称。
其主要包含三个主要含义:(1)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是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由国家强制力保证执行的法律规范;(2)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是通过防止自然环境破坏和环境被污染来保护环境与资源,维护生态平衡,协调人类同自然的关系;(3)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所要调整的是社会关系的一个特定领域,即人们在生产、生活或其他活动中所要产生的同保护和改善环境、合理开发利用与保护自然资源有关的各种社会关系。
第二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性质和特点主要为强烈的社会性、自然性和技术性。
关于其性质和特点大体有三类主张:1.认为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没有阶级性;2.强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阶级性;3.不否认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具有阶级性,但阶级性不是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唯一的本质属性,应该全面把握环境与资源保护法产生的背景、任务、性质和特点,进行具体分析,防止简单化。
二、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特征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区别于一般法律特征,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一)综合性(二)技术性(三)社会性(四)共同性第三节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和任务一、环境与资源保护法的目的《环境保护法》第1条规定:“为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与生态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促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发展,制定本法。
自考本科环境与资源保护法-案例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案例及答案汇总(以下是我花了大量时间精力整理后打字打出来的,对自考生很实用哦)1、1991年7月,甲化工厂向乙化工厂签订供货合同,规定甲向乙提供工业用三氯化磷10吨。
8月初,乙因故暂时停产,于是乙根据《经济合同法》第27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提出变更合同的履行期限,同时电告甲暂停发货。
9月初,甲未征得乙同意即用汽车将货运至乙。
乙先拒绝接收,后经双方协商,乙同意暂为保存,并介绍由丙运输公司负责卸车。
以后,在卸车过程中由于甲未向丙运输公司交代卸车的必要规则,同时又由于丙运输公司装卸工操作不慎,造成装有三氯化磷的容器阀门断裂,大量有毒有害气体外泄,使周围6.2万余平方米环境遭到严重污染。
事发后,乙所在地市环保局根据《大气污染防治法》对甲处以1.5万元的罚款,对丙运输公司处以5000元罚款。
而甲对该处罚决定不服,认为:其一,事故主要是丙运输公司操作不慎造成的。
应由其对事故负主要责任;其二,货已运抵乙市,货物所有权已转移给乙,再出事应由乙负全部责任;其三,甲厂属甲市管辖,即使处罚也应由甲市环保局做出,乙市环保局无权对甲厂进行处罚。
于是甲市化工厂向乙市环保局所在地的乙市××区人民法院起诉,要求撤销乙市环保局的处罚决定。
问:1、法院受理此案后,应当通知哪几方当事人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2、乙市环保局是否能够对甲做出行政处罚?为什么?3、甲的理由能否成立?为什么?答:1、由于本案属于行政诉讼案,最后的决定将涉及其他行政处罚利害关系人的利益。
所以法院应当通知丙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
而乙则与本案的行政处罚无关不应当通知其作为本案的第三人。
2、乙市环保局能够对甲做出行政处罚,因为,污染事故的发生地是在乙市,依据我国环境保护法和水污染防治法的规定,地方环保部门对本辖区的环境保护实施统一的监督管理权,所以乙市环保局对该事故的处理具有法定管辖权。
3、甲的理由不能成立。
除了乙市环保局有权对甲做出行政处罚外,本案中甲的主要责任在于:首先,甲仍为该货物的所有人,而乙仅为保管人且事故并不是在保管货物后发生的;其次,甲未向丙交代清楚该化学物品必要的装卸规则,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因此应当对事故承担主要责任。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习题及答案
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章节习题及答案第一章绪论一.单项选择题1.首次提出“人类环境”这一概念的是(B)A..1945年联合国大会B.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大会C.1982年内罗毕峰会D.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2.人类环境的中心事物是(A)A.人类B.人类和其他生物C.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D.人类、其他生物、无生命物质和外部空间3.按照环境的功能不同,可以将环境分为(B)A.自然环境和人工环境B.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C.室内环境、村内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和宇宙环境D.大气环境、水环境、土环境、生物环境、地址环境等按环境要素的形成,分为自然环境、人工环境两大类。
按环境的功能不同,分为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
(宪法)按环境范围的大小,分为室内环境、村镇环境、城市环境、区域环境、全球环境、宇宙环境。
按环境的不同要素,分为大气环境、水环境、土壤环境、地质环境等。
4.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被称为(B)A.原生环境问题B.次生环境问题C.第一环境问题D.继发环境问题5.以下属于无限资源的是(D)A.土壤B.淡水C.动植物D.太阳能6.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地位的组成部分是(A)A.生产者B.消费者C.分解者D.无生命物质生态系统的组成:由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物质四部分组成。
生产者。
主要指绿色植物及单细胞藻类。
生产者决定着生态系统的生产能力的大小,构成生态系统的基础,因而在生态系统中居于最重要的地位。
消费者。
是指所有的动物。
分解者。
分解者主要是指有分解能力的各种微生物,也包括一些腐生性动物,如白蚁、蚯蚓等。
无生命物质。
包括自然界中各种有机物、无机物和自然因素,如阳光、水、土壤、空气等。
7.环境科学主要研究(B)A.第一环境问题B.第二环境问题C.原生环境问题D.第三环境问题8.在环境科学里,同一食物链上某些元素或难分解的化合物在生物体内的浓度随着营养级的提高而逐步增大的现象称为(B)A.十分之一定律B.生物放大C.生态系统的物质循环D.生物量金字塔9.以下属于第一环境问题的是(A)A.火山爆发B.臭氧层耗竭C.城市污染D.公害自然原因引起的环境问题称为原生环境问题或第一环境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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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我国宪法和物权法对自然资源的规定:
宪法9条,国家保障自然资源的合理利用,保护珍贵的动植 物。禁止任何组织或者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 源。
宪法还对自然资源的权属做了规定,物权法做了细化。根 据物权法规定,①矿藏、水流、海域属于国家所有。②城 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③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农村 和城市郊区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法律没有规定的那些, 属于集体所有。④森林、山岭、草原、荒地、滩涂等自然 资源属于国家所有,但法律(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 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除外。
生态系统在结构上包括生产者、消费者、分解者、无生命 物质四大部分,构成生态系统的各个要素与环境要素基本 重合。
宪法26.1:国家保护和改善生活环境和生态环境,防治污 染和其他公害。“生态环境”本意是生态系统,包含环境、 自然资源。
例:所谓生态系统是指自然界里具有一定结构和功能的综 合体系,它由什么组成?C
A.生物环境和空间环境共同组成(忽略了生物群体本身) B.生物群体按照自然规律组成(忽略了生物群体与生存环境 的相互作用)
C.生物群体和一定的空间环境共同组成(完整,包括生物 群体、空间环境) D.生物群体和非生物群体组成(忽略 了环境要素)
例:组成生态系统的除了生产者、消费者之外,还有A.分 解者、B.无生命物质、C.单细胞藻类、D.有生命物质。ABC D
(三)生态系统:
一定时间和空间内,生物与其生存环境以及生物与生物之 间相互作用,彼此通过物质循环、能量流动和信息交换, 形成的不可分割的自然整体。它不仅包括生物群落,还包 括环境条件,在一定范围内共同组成了一个动态的平衡系 统。
与环境概念不是,生态系统以整个地球上的生物及其环境 等客观存在为中心,而不是以人类为中心;环境着重于以 人类为中心。
环境是: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 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 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 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该定义包含3方面含义:①环境的范畴限定在对人类生存与 发展有影响的自然因素范围内,不包括社会、经济等因素; ②自然因素包括各种天然的环境要素与自然资源,也包括 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③历史遗迹与自然状态也属于环境 范畴。
3、目前各国环境立法给环境下定义的方法包括三类:
①概括式,例1991年保加利亚《环境保护法》、1987年葡 萄牙《环境基本法》;
②列举式,例1969年美国《国家环境政策法》、1993年日 本《环境基本法》
③概括加列举式,例中国1989年《环境保护法》的环境定 义:
【简答】我国环境保护法给环境下的定义及其理解:
(四)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保护与生态保护的关系:
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的外延较大,目的是实质性协调人类 环境利用行为与其生存环境之间的关系。自然资源保护的 外延较小,目的是维持人类对自然资源的持续利用,间接 实现自然保护目的。
二、环境问题的成因及对策
(一)简述环境问题的概念与分类:
1.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 变化,以致影响人类生产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②自然资源权属的规定,只能由宪法及最高立法机关颁布的法律作规定, 某省人大常委会不是适格的制定主体。
③宪法和物权法对自然资源权属的规定中并未规定气候资源属于国家所 有。某省人大常委会不能规定气候资源归国家所有。
④禁止任何组织和个人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自然资源。因此,可鼓励、 保障对风能、太阳能等气候资源的合理利用。
(二)环境问题的演变:
根据现代环境问题的演变历程,分为地域环境问题时期、国际环境问题 时期、全球环境问题时期三个阶段。目前处于全球环境问题时期。
1.地域环境问题时期(18世纪后—20世纪60年代):20世纪五六十年代, 以环境污染为突出表现的环境问题在主要工业国家发展到了顶峰。对策 上主要采取“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方法,法律对策上主要采取对污染 受害者进行事后救济的损害赔偿措施。
2.根据环境问题产生原因不同,分为:由自然原因引起的自然灾害,称 为第一环境问题或原生环境问题;人为原因引起的环境污染或生态破坏, 称为第二环境问题或次生环境问题。
3.环境与资源保护立法控制的是第二环境问题。根据第二环境问题的具 体表现形式,又可分为环境污染问题和生态破坏问题。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这两个问题是立法要应对的重点问题。
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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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导论
一、环境、自然环境和生态系统的概念:
(一)环境:包含自然因素、社会和经济等因素
1、环境科学中的环境,指人群周围的境况及其中直接、间 接影响人类生活和发展的各种自然因素和社会因素的总体。 既包含自然因素,又包括社会和经济因素。
2、立法上一般将环境的范畴确定在以人类为中心的环境利 用行为范围之内,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使用了 “人类环境”的概念。
例:单选题:我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 所有,那农村和郊区的土地除有法律规定属于国家所有的 以外,属于--------所有?【只可能国家所有、集体所有】 农户只可能有承包经营权,类似一种使用权。
案例答案 答:①自然资源的概念:在一定的技术经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
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为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 物种、陆地水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 大气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气候资源属于自然资源范畴。
(二)自然资源:大多已包括在环境概念中
1、1987年《中国自然保护纲要》的定义:在一定的技术经 济条件下,自然界中对人类有用的一切物质和能量都称为 自然资源,包括土地、森林、草原和荒漠、物种、陆地水 资源、河流、湖泊和水库、沼泽和海涂、海洋矿产资源、 大气及区域性的自然环境与资源等。
例:自然资源是在一定经济和技术条件下,自然界中可以 被人类利用的:物质和能量。
2.国际环境问题时期(20世纪60-80年代):环境问题国际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