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兰西第三第五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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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958年10月4日公布,1976年6月18日最后修改)共和国政府根据1958年6月3日的宪法性法律建议。

法国人民通过,共和国总统公布宪法性法律,其内容如下:序言法国人民庄严宣告,他们热爱1789年的《[人和公民的]权利宣言》所规定的,并由1946年宪法序言所确认和补充的人权和国家主权的原则。

根据这些原则和人民自由决定的原则,共和国对那些表明愿意同共和国结合的海外领地提供以自由、平等、博爱的共同理想为基础的,并且为其民主发展而设计的新体制。

第一条共和国和按照自由决定的行动通过本宪法的海外领土人民组成一个共同体。

社区的基础是组成社区的人们的平等和团结。

第一章主权第二条法兰西是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和社会的共和国。

它保证所有公民,不分出身、种族或者宗教,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它尊重一切信仰。

国旗是蓝色、白色和红色的。

国歌是《马赛曲》。

共和国的口号是:《自由、平等、博爱》。

它的原则是:民有、民治、民享的政府。

第三条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由人民通过其代表和通过公民投票的方法行使国家主权。

不允许任何人或任何个人未经授权行使国家主权。

依照宪法规定的条件,选举可以是直接的或者是间接的。

它必须是普遍的、平等的和秘密的。

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所有享有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的法国成年男女都是选民。

第4条政党及团体应协助选举表达意见。

他们可以自由地组织和开展活动。

他们必须遵守国家主权和民主的原则。

第二章共和国总统第5条共和国总统监督宪法的遵守情况。

通过他自己的仲裁,他确保了公共当局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延续。

共和国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

第六条共和国总统由直接的、普遍的选举产生,任期七年。

本条的实施办法,由组织法规定。

第七条共和国总统以有效投票的绝对多数票当选。

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无人获得绝对多数票时,应在其后的第二个星期日举行第二轮投票。

此时只可以有两名候选人参加,如果在第一轮投票中得票最多的候选人退出竞选,即以得票次多的两人为其候选人。

法国政体演变过程

法国政体演变过程

法国政体演变过程法兰西王国(843年-1791年)〔君主专制(大革命前)〕君主立宪制(1791年—1792。

8)〕→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年9月-1804年)→法兰西第一帝国(1804年—1815年)→波旁王朝复辟(1815年-1830年)→七月王朝(1830年—1848年)→法兰西第二共和国(1848年—1852年)→法兰西第二帝国(1852—1870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1870年-1940年)→维希政权(1940年-1945年)→临时政府(1945年—1946年)→法兰西第四共和国(1946年—1958年)→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现在)。

①1789年法国大革命前的法兰西王国实行的是波旁王朝的封建君主专制政体.在路易十四时期(1643-1661-1715年在位),法国王权空前强化,“太阳王”实行“朕即国家"的中央集权的绝对君主专制统治,此时是法国封建专制君主制的鼎盛时期;路易十五时期,法国的财政危机日益严重,封建制度开始解体,法国日益衰落;路易十六时期,法国专制制度已到了腐败透顶的程度,社会矛盾十分尖锐,人民反抗情绪与日俱增,革命一触即发.②1789年大革命后大资产阶级当权,保留国王同时建立起资产阶级的君主立宪政体。

三级会议转变为制宪议会,取代王室成为法国的最高权力机关,为改造旧制度,创立资本主义社会的基本原则作出了重大贡献。

8月颁布著名的《人权宣言》,明确宣告了“主权在民”、“天赋人权"、“权力分立”和“法律面前一律平等”等资产阶级民主法治原则,实际上宣告了旧封建王权的的灭亡和一种全新的资产阶级的社会制度诞生,1791年的法国宪法就是以《人权宣言》作为序言的。

1791年制宪议会颁布了法国也是欧洲大陆历史上的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1791年宪法》,规定法国为君主立宪制国家,实行三权分立原则。

③1792年巴黎人民发动第二次起义,普选产生的国民大会宣布废除王权,建立了法兰西第一共和国,开始建立民主共和政体。

一票共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一票共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党派林立……等
共和与帝制。
二、一票共和——《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思考:为什么叫“一票共和”?说 明了什么问题?
1)因为国民议会仅以一票多数通过。
2)说明当时保皇派势力也很强大。
虽说是“一票共和”,但法国最终还是
确立了共和制,你认为有哪些主要原因?
1、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资产阶级力量 有了一定的壮大;
政体 第一共和国
. . . 共和制 1792 . . 帝 君宪 1791
第二共和国
1848
七月王朝
1830
第三共和国
1871
. . 制 . 君专 ☆
1789
第一帝国
1804
波旁王朝
1814
第二帝国
1852 时间
请思考:
法国的政治发展有何特点?人们争夺的焦点问题是什
么?频政繁更局迭动的荡原不因安?、
3、德意志帝国性质
——容克贵族和资产阶级联合专政 的资产阶级性质的君主立宪国家。
容克:是德语Junker的音译,意为”地主 之子、小主人或青年贵族”,泛指普鲁士 贵族和大地主阶级。他们长期垄断军政要 职,拥有大量的土地和庄园。19世纪中期, 他们成为半封建性的贵族地主。
4、评价德意志帝国宪法
1、局限性:保留了大量封建残余(民主
发展要求 1、了解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主要内 容和《德意志帝国宪法》的主要内容。 2、比较德意志帝国君主立宪制与法国共 和制的异同; 3、分析资产阶级代议制在西方政治发展 中的作用,体会资产阶级代议制在人类历 史发展中的进步性。 说明 “震荡中的法国”一目为学生课外阅读内 容。
一、震荡中的法国
1789年,巴黎人民攻占巴士底狱,法国大革命爆发。
2、民主潮流的势不可挡。巴黎公社让统治者 真正体味到人民力量的伟大;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1958年10月4日)序言法兰西人民郑重宣告恪遵一七八九年宣言中所明定及一九四六年宪法序言中所确认与补充之人权暨国家主权原则。

依据上项原则及人民自由决择之原则,本共和国对于愿意与共和国结合之海外领地,提供基于自由、平等、博爱之共同理想及适合彼等民主发展之新政治体制。

第一条本共和国人民及海外领地人民,基于自由决择,共同接纳本宪法并创制国协。

此一国协是建立在全体人民的平等与团结之上。

第一章主权第二条法兰西为一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社会的共和国。

它确保所有公民不分籍贯、种族、宗教,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共和国尊重一切信仰。

国徽为蓝、白、红三色旗。

国歌为「马赛进行曲」。

共和国之信条为「自由、平等、博爱」。

共治国原则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

第三条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经由其代议士及人民复决方式行使之。

人民之任何分割部分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国家主权。

选举投票得依宪法规定,以间接或直接方式行之。

选举必须采用普遍、平等、秘密方式。

凡享有公民权与政治权之成年法国男女,符合法定条件者均得为选举人。

第四条政党及政治团体得参与竞选。

政党及政治团体得自由组织并从事活动,但需恪遵国家主权及民主原则。

第二章共和国总统第五条总统维护宪法之遵守。

由其裁量,保证公权力之正常运作及国家之延续。

总统确保国家独立、领土完整,与国家条约及国协协议之遵守。

第六条(一九六二年修订)总统由全民直接投票选举之,任期七年。

本条款施行细则由组织法明定之。

第六条(原文)共和国总统由总统选举团选举之,任期七年,选举团由国会议员、省议会议员、海外领地议会议员以及各市议会选出之代表组成之。

上述代表分配如下:居民人数未达1000人之市镇,以市长为代表。

居民人数在1000至2000人之间者,以市长及第一助理为代表。

居民人数在2000至25OO人之间者,以市长、第一助理及市议员中依序选出之市议员一人为代表。

居民人数在2501至3OOO人之间者,以市长、第一助理两人为代表。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治制度的演变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治制度的演变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治制度的演变
法国资产阶级革命后,政治制度经历了多次演变。

以下是主要阶段:
1. 宪政王朝时期(1789-1792年):1789年召开的巴黎三级会议制定了《人权与公民权宣言》,并成立了国民制宪会议。

1791年颁布了《法国宪法》,建立君主立宪制度,国王仍然保留一定的权力。

1792年爆发了法国大革命,国王被废黜,建立了共和制度。

2. 共和国时期(1792-1804年):1793年开始实行恐怖统治,推行革命的高潮阶段。

1795年颁布《第三次宪法》,建立了五位执政的执政委员会,实行了议会制度。

3. 领导人时期(1804-1814年):拿破仑·波拿巴经过政变,成为了法国的最高领袖。

1804年拿破仑称帝,建立了第一帝国制度。

4. 君主立宪制回归(1814-1848年):1814年拿破仑被推翻,法兰西复辟为君主立宪制。

1815年拿破仑再次复辟,但很快被推翻。

1830年爆发七月革命,推翻了查理十世,路易-菲利普成为了法国的国王。

5. 第二共和国时期(1848-1852年):1848年发生二月革命,推翻了路易-菲利普,建立了第二共和国。

1851年拿破仑的侄子路易·拿破仑发动政变,建立了第二帝国制度。

6. 第三共和国时期(1870年至今):1870年普法战争结束,
第二帝国崩溃,成立了第三共和国。

该共和制度一直维持至今,历经阵痛期,才为西欧政治体制多元化做出贡献。

【史料及解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德国历史

【史料及解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德国历史

【史料及解析】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美国总统制总统和法国半总统制总统、德国历史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1875年)(节录)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5日通过)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与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所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总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议法律之权。

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队。

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待外国的公使和大使。

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能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召集选民团进行新的选举。

第六条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关于他们的个人行为,则负个别责任。

共和国总统,仅对叛国事件负责。

……关于参议院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4日通过)第八条参议院及众议院共有创议并制定法律之权,但关于财政法案应先在众议院提出并通过。

第九条参议院组成最高法院,以审判共和国总统或部长及审理危害国家安全案。

——《世界通史资料选辑》法国概况公元前高卢人在此定居。

公元前1世纪,罗马的高卢人总督恺撒占领了全部高卢,从此受罗马统治达500年之久。

公元5世纪法兰克人征服高卢,建立法兰克王国。

10世纪后,封建社会迅速发展。

1337年英王觊觎法国王位,爆发“百年战争”。

初期,法国大片土地被英国侵占,法王被俘,后法国人民进行反侵略战争,于1453年结束百年战争。

15世纪末到16世纪初形成中央集权国家。

17世纪中叶,君主专制制度达到顶峰。

随着资产阶级力量的发展,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废除君主制,并于1792年9月22日建立第一共和国。

1799年11月9日(雾月18日),拿破仑·波拿巴夺取政权,1804年称帝,建立第一帝国。

西方政治制度史(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度特点)

西方政治制度史(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度特点)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制度特点(一)政权组织形式实行半总统制。

它是介于总统制和议会制之间的一种国家政权形式。

主要特点是:①统由普选产生,任期7年,连选连任。

总统权力很大,是国家权力的核心。

宪法规定,总统通过自己的仲裁,保证公共权力机构的正常活动和国家的稳定;总统是国家独立、领土完整和遵守共同体协定与条约的保证人。

总统除拥有任命高级文武官员、签署法令、军事权和外交权等一般权力外,还拥有任免总理和组织政府、解散国民议会、举行公民投票、宣布紧急状态等非常权力。

②政府是中央最高行政机关,对议会负责,其权力和地位比以前大为提高。

除拥有决定和指导国家政策、掌管行政机构和武装力量、推行内外政策等权力外,还享有警吅察权和行政处置权、条例制订权和命令发布权。

总理由总统任命,领导政府的活动,对国防负责,并确保法律的执行。

实际上总理须听命于总统,起辅佐总统的作用。

政府成员由总理提请总统任免。

③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其地位和作用较第四共和国有所下降,原拥有的立法权、预算表决权和监督权三大传统权力受到总统和政府的限制。

如议会的立法内容和范围缩小,弹劾权受到严格的规定。

议会无权干预总统选举和总理的任命。

(二)地方制度实行中央集权制。

80年代权力下放,增设大区,地方政府由原来的省、市镇两级变为大区、省和市镇三级。

通过改革,取消了中央对地方的监护,加强了地方议会的自治权,从而改变了数百年来的高度中央集权,缓解了高度官僚集权的弊害。

(三)公务员制度第五共和国进一步完善了公务员制度。

它对第四共和国的《公务员总章程》作了修改和补充,并制订了专门的章程。

这些章程把文官的考试、录用和培训结合起来。

(四)政党制度实行多党制。

法国政党众多,不够稳定,政党的分裂、合并、改组和新建时有发生,政党之间经常组成或解散联盟。

第五共和国成吅立后,政府通过对选举法的改革,使党派相对减少,并保持相对稳定。

1944年以来,历届政府都是由一党或多党联盟组成的政府。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由1875年通过的3个宪法性文件——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组成,是法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并非系统完整的宪法典的宪法,也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1875-1940年)的一部宪法。

它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标志着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后,议会又对该宪法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从而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5日通过)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参议院的组成、选举方式和职权将由一项特别法规定。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制法律之权。

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队。

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受外国的公使和大使。

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四条自本法颁行之日起,如国家参事职位出现空缺,共和国总统得在内阁会议上任命从事日常事务的国家参事。

以此方式任命的国家参事,只能由在内阁会议上宣布的法令罢免。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召集选民团进行新的选举。

第六条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关于他们的个人行为则负个别责任。

第七条共和国总统如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出缺,两院须立即联合选举新总统。

在此期间,内阁将被授予行政权。

第八条两院有权根据各自依绝对多数票分别作出的决议,或自动地、或经共和国总统之要求,宣布有必要修改宪法。

当两院都作出这一决议后,两院将组成着手修改宪法的国民议会。

关于全面或部分修改宪法的决议,将由组成国民议会的成员依绝对多数票作出。

第九条政府和两院设在凡尔赛。

共和宪法: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妥协

共和宪法: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妥协

共和宪法: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妥协1875年,经历了长期动荡的欧洲大国法国再次通过了一部共和制宪法——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从此,法国历史上君主制和共和制的反复较量终于暂告一个段落,共和制终于在法国确立了下来。

但这部宪法实际上却带着鲜明的共和派和君主派相妥协的痕迹。

1.从国家元首的产生方式、任期和权力范围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照绝对多数票选出,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总统是国家元首并统率武装部队,行使行政权;在立法权和司法权方面: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尽管将立法大权授予参众两院组成的国民议会,但同时规定“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同享有创议法律之权”,“总统公布两院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总统有特赦权”。

而同样是民主共和制的美国,1787年宪法则规定,总统由选民间接选举产生,任期4年,尽管宪法没有明文规定,但自首任总统华盛顿起,美国即确立了总统连任不得超过两届的不成文的惯例;美国总统既是国家元首和政府首脑,又是武装部队的总司令,拥有广泛的行政权,但依据美国1787年宪法严格的“分权制衡”原则,美国总统并不享有立法权和司法权,只享有对国会和最高法院的制衡权:他可以否决国会通过的法律,但国会以2/3多数再次通过该法案时,总统否决无效;美国总统尽管有权任命最高法院法官,但无权干预司法,司法保持相对独立。

二者相较可以看出,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与美国1787年宪法在总统产生方式、任期,特别是权力范围等方面有着显著的差异。

但是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它的很多规定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有着很多的相似之处,比如在国家元首的任期方面,因为法国总统“连选得连任”而无限制,因此从理论上讲他可以像德国皇帝一样任职终身;他还可以像德意志皇帝一样拥有立法权和司法权。

因此,从任期和权力范围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总统更像有浓厚专制色彩的君主立宪制的德国皇帝,而不是实行民主共和制的美国总统,这是该宪法存在着共和派与君主派妥协色彩的痕迹之一。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由1875年通过的3个宪法性文件——即《参议院组织法》、《政权组织法》和《国家政权机关相互关系法》组成,是法国历史上唯一的一部并非系统完整的宪法典的宪法,也是法国历史上实施时间最长(1875-1940年)的一部宪法。

它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标志着法兰西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建立后,议会又对该宪法做了若干修改和补充,从而堵塞了所有君主派的复辟之路。

关于政权组织的法律(1875年2月25日通过)第一条立法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

众议院依选举法规定的条件、用普选方式选出,参议院的组成、选举方式和职权将由一项特别法规定。

第二条共和国总统,由参议院与众议院联合而成的国民议会,依绝对多数票选出。

总统任期七年,连选得连任。

第三条共和国总统与参众两院议员共有创制法律之权。

总统公布两院所通过之法律,监督并保证其施行。

总统有特赦权;大赦则只能依法律行之。

总统统率武装部队。

总统任命全体文武官员。

总统主持国家典礼;接受外国的公使和大使。

共和国总统的每项命令须经由各部部长一人之副署。

第四条自本法颁行之日起,如国家参事职位出现空缺,共和国总统得在内阁会议上任命从事日常事务的国家参事。

以此方式任命的国家参事,只能由在内阁会议上宣布的法令罢免。

……第五条共和国总统,征得参议院同意后,得解散法定任期尚未届满的众议院。

在这种情况下,应在三个月的期限内召集选民团进行新的选举。

第六条各部部长,关于政府的一般政策对两院负连带责任,关于他们的个人行为则负个别责任。

第七条共和国总统如因死亡或其他原因出缺,两院须立即联合选举新总统。

在此期间,内阁将被授予行政权。

第八条两院有权根据各自依绝对多数票分别作出的决议,或自动地、或经共和国总统之要求,宣布有必要修改宪法。

当两院都作出这一决议后,两院将组成着手修改宪法的国民议会。

关于全面或部分修改宪法的决议,将由组成国民议会的成员依绝对多数票作出。

第九条政府和两院设在凡尔赛。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是法国的宪法,于1958年10月4日通过。

该宪法建立了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政治体制,取代了法兰西第四共和国政体。

第五共和国宪法采用了半总统制体制,将国家元首的职权与行政权分离,并设立了总统一职。

法国总统是经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的国家元首,拥有重要的行政职权。

总统任期为五年,可以连任一次。

总统在国内事务上具有重要的权力,可以任命和解散政府,并对外代表国家。

总统还拥有军队的最高指挥权。

宪法确立了两院制的立法机构,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

国民议会由公民直接选举产生,代表人民意志。

参议院则由间接选举方式产生,代表地方政府和经济利益团体。

宪法还规定了司法权的独立,确保了法官的独立性。

宪法还赋予公民一些基本权利和自由,包括言论自由、集会自由、宗教信仰自由等。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的制定旨在稳定政治局势。

自通过以来,法国一直是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政体,并经历了多位总统的任期。

该宪法的修改历经几次,最近一次是在2008年。

宪法修正案
需要通过全民公投或由国民议会三分之二多数通过。

浅析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政体

浅析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政体

浅析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政体窦同生山东省嘉祥一中历史组(272400)【内容提要】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规定的政体,各个版本说法不一:岳麓版说是总统共和制,人民版和人教版侧重于模糊概念说是共和政体,有的大学教材也强调是议会制共和制。

这给中学教师的教学带来很大的不便,本文主要讲述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的特殊性,他既不属于议会制共和制,也不属于总统共和制,与半总统半议会制也有区别。

我们可以定位他是共和政体比较合适,而不说是哪一种具体的政体。

关键词:总统共和制;议会共和制;共和政体;半总统半议会制;2004年山东是首批新课改的地区之一,全面实行新教材,各个地区版本不一致。

就历史而言就三个版本:岳麓版、人教版、人民版。

各个版本对同一问题的解释不尽相同。

在实际的中学历史教学中,我发现各种版本的历史教材对同一问题的定论竟然有很大的不同,如关于1875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中规定的法国政体和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确立,在岳麓版的高中历史必修一第44页中是这样记载的:“1875年1月,国民议会终于通过了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法国为总统制共和国,它的颁布标志着法国共和政体的最终建立。

”而在人民教育出版社、课程教材研究所和历史课程教材研究开发中心共同编著的高中历史选修二第71——72页中又是这样讲述的:“1875年初,国民议会仅以一票的多数通过了宪法修正案,确认实行共和制。

同年,国民议会又先后通过一系列法律,合称1875年宪法,又称第三共和国宪法。

宪法规定法国为议会制共和国;。

这部宪法虽然是共和派与郡主派妥协的产物,但它毕竟为共和国的存在提供了法律依据,限制了此后郡主派的复辟活动。

1879年初,共和派赢得法国总统选举。

至此,议会两院、内阁及总统职位已全部为共和派掌握,形成了共和派一统天下的局面。

经过漫长而曲折的斗争,资产阶级共和制在法兰西最终确立。

”人教版150页、新人民版144页基本上这样论述:1875年国民议会通过微弱一票通过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确立了共和政体。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比较研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比较研究

《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与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的比较研究内容提要《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是辛亥革命最重要的成果之一。

《临时约法》是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同时根据当时孙中山让位于袁世凯的特殊需要加以改造而成。

《临时约法》之所以选择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基于以下两点原因:一是出于“以法制袁”的考虑;二是受法国宪政史的启示。

近代中国的宪政史就是一部学习和模仿西方的历史。

研究证实,晚清的《钦定宪法大纲》是模仿《日本帝国宪法》而拟订的。

那么,《中华民国临时约法》(以下简称《临时约法》)又是以何种宪法为蓝本而制订的呢?关于这个问题,大陆学术界长期以来没有一个明确的说法。

笔者在认真研读原始资料的基础上指出,《临时约法》是以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为主要蓝本,同时根据自己的特殊需要加以改造而成。

为了证明这个论断,有必要将这两个宪法文件进行对比研究。

一、《第三共和国宪法》是《临时约法》的蓝本关于《临时约法》的法理来源问题,长期以来我国大陆学术界只有一些笼统的提法。

例如,著名历史学家李新主编的《中华民国史》指出:《临时约法》“各章关于参议院大总统、国务员、法院的各项规定,显然也是根据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的‘三权分立’、‘代议政治’等原则而制订的”。

刘景泉认为《临时约法》“是根据美国、法国等资本主义国家‘三权分立’、‘代议政治’等原则制定的”。

这种论断,严格说来是不准确的。

因为《临时约法》主要依据的蓝本是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而非《美利坚合众国宪法》。

关于这一点,中国同盟会本部的通告说得很明白:“民国约法,采法国制。

参议院为最高之机关,而国务院为责任之主体。

总统所发之法律、命令及一切公文,皆须国务员副署。

总统虽有任免文武官吏之权,而主张此项权利,必待国务院之副署,始能发生效力。

其实权握于国务员之手。

盖总统之地位至巩固、至尊严,除非常事件外,对于参议院不负责任。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修正版)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修正版)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序言法兰西人民郑重宣告恪遵一七八九年宣言中所明定及一九四六年宪法序言中所确认与补充之人权暨国家主权原则。

依据上项原则及人民自由决择之原则,本共和国对于愿意与共和国结合之海外领地,提供基于自由、平等、博爱之共同理想及适合彼等民主发展之新政治体制。

第一条本共和国人民及海外领地人民,基于自由决择,共同接纳本宪法并创制国协。

此一国协是建立在全体人民的平等与团结之上。

第一章主权第二条法兰西为一不可分的、世俗的、民主的、社会的共和国。

它确保所有公民不分籍贯、种族、宗教,在法律之前人人平等。

共和国尊重一切信仰。

国徽为蓝、白、红三色旗。

国歌为《马赛进行曲》。

共和国之信条为“自由、平等、博爱”。

共治国原则为民有、民治、民享之政府。

第三条国家主权属于人民,经由其代议士及人民复决方式行使之。

人民之任何分割部分或个人均不得擅自行使国家主权。

选举投票得依宪法规定,以间接或直接方式行之。

选举必须采用普遍、平等、秘密方式。

凡享有公民权与政治权之成年法国男女,符合法定条件者均得为选举人。

第四条政党及政治团体得参与竞选。

政党及政治团体得自由组织并从事活动,但需恪遵国家主权及民主原则。

第二章共和国总统第五条总统维护宪法之遵守。

由其裁量,保证公权力之正常运作及国家之延续。

总统确保国家独立、领土完整,与国家条约及国协协议之遵守。

第六条(一九六二年修订) 总统由全民直接投票选举之,任期七年。

本条款施行细则由组织法明定之。

第七条(一九六二年修订) 共和国总统须获绝对多数之有效选票始为当选。

若绝对多数无法在第一轮投票中获得,则须于第二个星期日举行第二轮投票。

仅有在第一轮投票中获票最多之两位候选人(票数虽高而自动退出之候选人不予计算)始得参加第二轮投票。

投票依政府立通告举行。

新任总统之选举应于现任总统任期届满前三十五日至二十日之内举行之。

总统缺位不论其原因为何,或总统因故不能视事而经政府谘请宪法委员会并经绝对多数委员确认,除宪法第十一条及第十二条所规定之职权外,总统职权将由参议院议长暂时代理,若参议院议长亦不能行使职权时,则由政府代行之。

法国近代政体演变

法国近代政体演变

1804年拿破仑加冕称帝,建立法兰西第一帝国,实行资 产阶级的帝制。拿破仑代表大资产阶级的利益,对内革新政 治,发展经济,颁布系列法典,建立了一套比较完整的资产 阶级法律体系,对外发动多次征服战争,沉重打击了法国和 欧洲的封建势力,巩固了资产阶级统治秩序,推动了法国资 本主义经济的发展。
1830年的七月革命推翻复辟的波旁王朝,建立的七月王 朝实行的是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新宪法明确限制王权, 扩大议会下院的权力,取消贵族的特权。
二、法兰西第一共和国(1792年-1804年) 1793年1月 处死路易十六; 6月2日 雅各宾派掌权(中小资产阶级); 秋天,罗伯斯庇尔为首的公安委员会推行 “恐怖政策”; 1794年7月27日 “热月革命”【意味着法国 大革命高潮阶段的结束】; 1799年11月9日 “雾月政变”,拿破仑任第 一执政,颁新宪法,建立独裁统治; 1804年3月 《法兰西民法典》颁布(《拿破 仑法典》)
三、法兰西第一帝国(拿破仑帝国)(1804年12月2 日 -1814年1月3日,1815年3月20日~1815年6月22日) {资产阶级帝制} 1804年12月2日 波拿巴·拿破仑加冕,称拿破仑一世 1814年3月31日 反法盟军、路易十八进入巴黎 1814年4月拿破仑在巴黎枫丹白露宫签署退位诏书, 法兰西第一帝国灭亡。 1815年3月1日 拿破仑登陆法国 3月20日 拿破仑重登皇位 6月18日 滑铁卢兵败 6月22日 拿破仑退位,不久被流放圣赫勒拿岛【第一 帝国最终覆灭、波旁王朝复辟】
十二、法兰西第五共和国(1958年至今)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是现时的法兰西共和国政府,1958年9 月通过新宪法,第五共和国成立。
第五共和国宪法的特点是:一、以总统为国家权力中心, 总统的一般权力包括人事任免权、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 军事权、外交权、发布咨文权等;二、议会的地位和作用明 显下降,宪法规定,总统的职权和地位不再受到议会的牵制, 总理得任命和政府的组成也无需议会的批准,议会所拥有的 立法权、财政审批权和对政府监督权都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 三、政府由总统所控制。法国设有以总理为首的中央政府, 拥有比较广泛的权力。在执行总统的对内对外政策的前提下, 制定向议会提出的法律草案,并根据已颁布的法律制订具体 的法令。根据宪法规定政府对议会负责;四、政府权力的加 强和地位的稳定。第三共和国、第四共和国时期,政府从属 于议会,行政权力受到严格的监督和控制,致使政府软弱无 能,难以有所作为。第五共和国宪法在确认政府对议会负责 的前提下,提高了政府对议会的独立性。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政体

浅析法国的政体发展历程政体是指国家政权的构成形式或组织形式,也是国家权力的表现形式,任何国家都有与其国体相适应的政体,“现代资产阶级社会有其与本身适应的立宪的或共和的代议制国家形式。

从大革命到第五共和国,法国的政体形式经历了长期的反复,经历了君主立宪政体、帝制和共和政体,而共和政体本身又经过了议会制共和政体和半总统半议会制。

本文,笔者将分三个阶段来介绍法国政体的发展历程。

(1)大革命——第三共和国前第一阶段是从1789年大革命到1875年第三共和国体制确立之前,这个阶段出现了二次君主立宪政体,二次帝制和三次共和政体的交替演变。

1789年大革命是早期资产阶级革命史上比较彻底的一次革命,但革命初期建立的政体却不是最进步的共和政体,而是带有新旧势力妥协色彩的君主立宪政体。

随着革命形势的发展,1792年8月10日巴黎人民第二次举行起义,推翻了君主立宪派的统治,1792年9月22日成立了第二共和国,经历了吉伦特派、雅各宾派、热月党和督政府四个时期。

1799年拿破仑发动雾月政变建立执政府,形式上保留共和政体,实际上是其军事独裁的开始,1804年5月18日,法兰西第一共和国终结,第一帝国正式建立。

1814年波旁王朝复辟,但是这时的波旁复辟王朝已经不是1789年以前那种封建的、宗法的君主政体,但又不是纯粹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制,这种君主立宪政体具有半封建、半资产阶级君主制性质,从这个意义上说任何复辟都是革命。

1830年七月革命推翻了波旁复辟王朝,又一次建立君主立宪政体,它是纯粹的资产阶级君主立宪政体。

1848年二月革命推翻七月王朝,宣告成立法兰西第二共和国,再次实行共和政体,但是第二共和政体只存在了短短三年,1851年12月2日,路易·波拿巴发动政变,改共和为帝制,次年正式建立法兰西第二帝国,第二帝国持续到1870年第三共和国建立。

这一时期出现政体的反复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法国近代革命时期,阶级冲突相当尖锐,代表旧王朝的封建复辟势力强大,在多次的起义中人民的力量也逐渐壮大,两大对立势力之间决不妥协,而中间派别力量又太小,所以冲突尤其尖锐,革命形势迭起。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说说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嘿,朋友们!今天咱来聊聊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这档子事儿。

那这宪法内容都有啥呢?听我慢慢给你讲。

咱先说说议会,这议会可是有重要权力的呢。

就好像咱村儿开大会决定村里怎么发展一样。

在法兰西第三共和国里,议会能决定好多大事儿。

比如说制定法律,这就好比咱家里定规矩,告诉大家什么能做什么不能做。

然后就是总统啦,这总统就像是咱村的村长似的。

他有一些权力,但是也得在规矩内办事。

不能随便胡来,毕竟有议会在那盯着呢。

再来讲个真实的事儿吧。

记得有一回我去参加一个会议,就是讨论一些社区里的事情。

那场面可热闹了,大家各抒己见,就像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里的议员们一样。

有的人说应该这样弄,有的人说应该那样搞,争得面红耳赤的。

最后大家还是通过投票决定了一个方案,这不就是体现了那种民主决策的过程嘛。

就像法兰西第三共和国的议会决策似的。

总统也得尊重大家的意见啊,不能自己想咋样就咋样。

在咱那次会议上,如果主持人不尊重大家的想法,强硬地决定了什么,那肯定大家都不干呀,以后也没人愿意参加这样的会议了。

回过头来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它就是要让各种权力相互制约,相互平衡,这样国家才能稳定发展呀。

就像一个大机器,每个零件都有它的作用,都在合适的位置上,才能顺利运转。

总之,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可重要了,它规范了国家的运行,保障了人民的权利。

就好像咱村里有了好的规矩和领导,才能让咱村越来越好一样。

咱得好好研究研究,说不定能从中学到不少有用的东西呢!这就是我对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内容的一点认识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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先贤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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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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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徽
• 法国没有正式国徽,但传统上采用大 革命时期的纹章作为国家的标志。纹 章为椭圆形,上绘有大革命时期流行 的标志之一——束棒,这是古罗马高 级执法官用的权标,是权威的象征。 束棒两侧饰有橄榄枝和橡树枝叶,其 间缠绕的饰带上用法文写着“自由、 平等、博爱”。整个图案由带有古罗 马军团勋章的环带饰品所环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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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庆日
• 7月14日(1880年议会立法确认攻克巴士底 狱日为国庆节以 纪念法国资产阶级大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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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共和国
• 1789年法国爆发大革命,废除君主制,并于1792 年9月22日建立第一共和国。 • 1848年2月爆发革命,建立第二共和国。1851年路 易· 波拿巴总统发动政变,翌年12月建立第二帝国。 • 1870年在普法战争中战败后,于1870年9月成立第 三共和国直到1940年6月法国贝当政府投降德国, 至此第三共和国覆灭。 • 1944年6月宣布成立临时政府,戴高乐担任首脑, 1946年通过宪法,成立第四共和国。 • 1958年9月通过新宪法,第五共和国成立,同年12 月戴高乐当选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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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花 法国的国花是鸢尾科的香根鸢尾(Iris pallid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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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歌 • 自由的赞歌——《马赛曲》,作于1792年奥地利、 普鲁士武装干涉法国革命的危急时刻,表达了法 国人民争 取民主、反对暴政的坚强信心和大无畏 精神。歌词原作者是鲁日· 里斯尔。1792年12 德· 月,《马赛曲》被革命政府宣布为“共和国之 歌”。到1795年,被国会正式通过定为国歌。法 国大革命期间,有过许多鼓舞斗志的战斗歌曲, 而最受群众喜爱、流行最广的当属《马赛曲》。 之后,这支歌曾被拿破仑一世、路易十八和拿破 仑三世废止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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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宪法
• (1)时间:1875年 • (2)内容: • a行政权:行政权力归于总统。总统是国家元首和军队最高统帅。 他由参议院和众议院联席会议选出。经众议院同意有权任命内阁; 经参议院赞同有权解散众议院。 • b立法权:立法权归于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的两院制议会。众 议院议员由成年男子直接选出,任期四年;参议院议员由间接选 举产生,任期九年,每三年改选其中的三分之一。参议院有权否 定众议院的议案。选民实际上受财产资格和在法国居住时期的限 制。 • C总统任期七年可连选连任 • (3)意义: • 为法国资本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奠定了基础,资产阶级各集团在国 家政权中都占据了自己的席位,共和制政体得到最终确立。它使 工业资产阶级得以分享政权,促进了法国工业资本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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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三共和国 • 法兰西第三共和国(法语:La Troisième République)是在1870 年至1940年统治法国的共和政府。 共和国采用议会民主模式并在1870 年9月4日成立.共和国在第二帝国 因普法战争的失败而倒台、巴黎公 社被成功镇压后而建立。一直到 1940年时,因为纳粹德国入侵法国 而垮台。第三共和国虽然从未被认 为能长期执政,但意外地她正是法 国第一个长久而稳定的共和国,并 赢得法国人对共和政体的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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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统是国家元首和武装部队统帅,任期5年(2000年6月 改为5年),由普选产生。总统有权任免总理和批准总理 提名的部长;主持内阁会议、最高国防会议和国防委员会; 有权解散议会,但一年内不得解散两次;可不经议会将某 些重要法案直接提交公民投票表决;在非常时期,总统拥 有“根据形势需要采取必要措施”的全权等。在总统不能 履行职务或空缺时总统离职期间由参议院议长代行总统职 权。议会由国民议会和参议院组成,拥有制定法律,监督 政府,通过预算,批准宣战等权力。国民议会共有577个 议席,任期5年,采用两轮多数直接投票制、由选民直接 选举产生。根据2003年7月法国民议会通过的参议院改革 法案,自2004年起参议员任期由9年缩短至6年,2010年 总席位由321人增至340人,每三年改选一半。由国民议 会和地方各级议会议员组成选举团间接选举产生。1995 年7月31日,法国议会通过了一项宪法修正案。这项法案 使总统有权更多地使用公民投票来解决经济和社会问题。 法国总统在政府或参议院、国民议会的建议下,可将所有 事关公共权力组织、法国经济或社会政策的改革方案交由 公民投票表决。总统府——爱丽舍宫,总理府——马提翁 宫,国民议会——波旁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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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
• 法兰西第五共和国宪法在1958年10月 4日制订于巴黎。2008年7月23日由现 代的第五共和国最后修改宪法。确定 法国为总统制国家。宪法规定:立法 权由众议院和参议院两院行使;行政 权由总统和内阁掌握;法国议会享有 真正的、独立的权力,它虽受总统的 制约但与总统是并立的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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