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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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国际组织

4《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国际组织

5)可持续利用。 要求在国家决策中要考虑到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
用,制订生物资源可持续利用的方法。
6)生物安全。
要求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变的活生物体(转基因生物) 在使用和释放时可能产生的危险,包括对环境、生物多样性和人 类健康产生的影响。转基因生物安全在《公约》谈判之初就引进 广泛重视,并达成了一项《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其具体 侧重点为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 可持续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问题是 各国对改性活生物体的生物安全进行管理的国际法律依据。)
第44讲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国际组织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内容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组织形式三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施机制四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相关组织五生物多样性保护行动计划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内容11生物多样性公约cbd22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33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原则44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条款11生物多样性公约cbd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onbiologicaldiversity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比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大会上签署
为实现“2010年生物多样性目标”,对其进行有 效的评估、报告、审议《公约》和战略计划的 实施情况而设。
2)遗传资源获取和惠益分享不限 名额特设工作组;
名古屋议定书产生以后,该工作组结束 了使命。
《名古屋议定书》所规定的遗传资源非 常广泛,涉及了从病毒到真菌、植物 和动物的广泛领域,其核心是如何分 享遗传资源带来的惠益,尤其是那些 千百年来保护和管理某种遗传资源的 社区和国家如何分享利益的问题。
7)研究和培训。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全球性的国际环境协议,旨在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球上丰富的生物资源,维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和功能。

本文将介绍生物多样性的概念、公约的制定背景和目标,以及公约的重要性和实施情况。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存在的各种生物体的丰富性和多样性。

它包括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物种多样性是指不同物种的数量和种类,基因多样性是指物种内部不同个体之间的遗传差异,而生态系统多样性是指不同生态系统和生境类型的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具有重要的生态、经济和文化价值。

生态价值体现在生物多样性维持着地球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功能,保持了生态平衡和生态过程的正常运行。

经济价值体现在许多产业如农业、渔业和旅游业都依赖于生物多样性的支持和提供的生态服务。

文化价值则是指生物多样性对于人类的文化认同和精神需求的满足。

面对生物多样性丧失和生态系统退化的威胁,国际社会开始致力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

为此,生物多样性公约在1992年由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生效。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最重要的全球性环境公约之一,目前已有约195个国家和欧盟成员国加入。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包括: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公平和合理分享生物资源的利益、促进生物多样性的研究和信息交流、提高公众的环境意识和参与度以及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与可持续发展的整合。

公约通过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和机制来实施。

其中包括缔约方大会、履约机构、专门工作组和生物多样性基金等。

各缔约方需制定和实施国家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并定期报告实施进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具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

它为各国之间合作和交流提供了机会,促进了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国际合作。

公约还推动了生物多样性的科学研究和信息共享,为政策制定和决策提供了科学依据。

然而,生物多样性公约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难题。

其中包括国际间合作不足、资金缺乏、分歧和协商困难等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国际社会需要加强合作,增加资源投入,并在政策制定和实施过程中充分考虑到生物多样性的价值。

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

生物多样性公约关于获取遗传资源和公正和公平分享其利用所产生惠益

决心进一步支持有效执行《公约》的获取和惠益分享规定, 认识到需要采取一种创新的办法,以便处理跨界情况下发生或 无法给予或征得事先知情同意的情况下,公正和公平地分享利用遗 传资源和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所产生的惠益, 认识到遗传资源对于粮食安全、公共健康、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以及减缓和适应气候变化的重要性, 认识到农业生物多样性的特殊性质、独有特征和需要独特解决 方案的问题, 认识到各国在粮食和农业遗传资源方面相互依存,且遗传资源 对于实现世界粮食安全以及可持续性的农业发展在减贫和应对气候 变化方面的特殊性质和重要性,并承认《粮食和农业植物遗传资源 国际条约》和粮农组织粮食农业遗传资源委员会在这方面的根本作 用, 意识到世界卫生组织(2005年)《国际卫生条例》以及为了公众 卫生防范和应对的目的确保获得人类病原体的重要性, 承认获取和惠益分享方面其他国际论坛当前进行的工作, 回顾在与《公约》相协调情况下制定的《粮农植物遗传资源国 际条约》的获取和惠益分享多边制度, 认识到本议定书和同本议定书相关的其他国际协定应该相互支 持, 回顾《公约》第8(j)条对于同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以及公 正和公平分享利用此种知识所产生惠益的重要性, 注意到遗传资源与传统知识间的相互联系,其与土著和地方社 区密不可分的性质,传统知识对于保护生物多样性和可持续利用其 组成部分的重要性,以及对于土著和地方社区可持续生计的重要 性, 认识到存在着与遗传资源相关的传统知识为土著和地方社区持 有或拥有的多种多样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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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获取和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
《获取和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
意识到土著和地方社区有权在自己社区内查清其与遗传资源相 关的传统知识的正当持有者, 又认识到存在着一些国家自己拥有口头形式或有文献记录的传 统知识的独特情况,这种传统知识反映了同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 持续利用有关联的丰富的文化遗产, 注意到《联合国土著人民权利宣言》,以及 申明本议定书的任何规定均不得被解释为削弱或取消土著和地 方社区的现有权利, 兹协议如下: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是联合国于1992年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的一项国际公约。

公约的产生背景是人类逐渐认识到生物多样性丧失对人类社会和生态系统的巨大影响,并意识到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

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各种生命形式的多样性,包括物种多样性、基因多样性和生态系统多样性。

然而,长时间以来,人类活动对生物多样性造成了严重的破坏。

森林的砍伐、草原的过度放牧、湿地的填埋以及湖泊和河流的污染等行为,导致了大量物种的灭绝和生境的破坏,进而引发一系列的生态危机。

在国际社会的共同努力下,1992年的地球首脑会议上通过了生物多样性公约。

公约的核心目标是保护并合理利用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同时促进可持续发展。

公约通过其三个主要组成部分:保护生物多样性、合理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分享利益,来实现其目标。

首先,保护生物多样性是CBD的核心任务。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及恢复受威胁的物种和生境。

为了达到这一目标,公约鼓励开展物种保护、建立保护区、禁止非法贸易、防止入侵物种等行动。

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仅是对自然界的负责,更体现了人类对自身生存和福祉的关注。

其次,合理利用生物资源是CBD的重要内容。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采取措施确保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不损害生物多样性。

这也涉及到人类对生物资源的开发利用方式的调整。

公约呼吁减少污染以及减少从自然界获取资源的破坏性方式,鼓励采取可持续的农业、渔业和林业等经济活动。

合理利用生物资源不仅使人类能够从自然中获益,同时也能够保护生态系统的稳定和功能。

最后,公平分享利益是CBD的重要原则。

公约要求各缔约国使用和提供生物资源时,考虑到源国、知识、创新和技术的公正分享。

这是为了避免生物资源和遗传资源的商业利用导致源国和原住民的剥削,并确保所有利益相关方能够获得公正的受益。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2030年,联合国通过《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为世界发展提出了17
个目标的2030议程,此后,2015年世界各国领导人汇集里约峰会,发表了里
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明确表示,要实现2030议程提出的可持续发展目标,人类只能在生物多样性、贫困、健康及气候变化等问题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积极强调将可持续发展和绿色发展融入经济社会发展,实施可持续资源使用和
方式,努力构建绿色经济,强调改善自然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通过制定有效的
法律和政策,实现可持续发展,平衡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倡导政府和各社会
组织进一步深入参与可持续发展的实现。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建议,应该使用环境技术和清洁生产来推进可持续发展,努力改善环境污染,减缓气候变化,保护生物多样性,加强社会合作,建
立支柱性基础设施,实现绿色经济,完善慈善网络。

此外,里约宣言还积极推
动新技术研发,以节约资源,改善能源利用效率,以及提高人类的环境保护意识。

里约宣言就是“环境保护和发展的两条路,决不能分割”,表明实现可持
续发展的必须是绿色发展,即在经济发展过程中保护环境,并以可持续发展为
目标。

如今,全球已经进入了“可持续发展时代”,为此需要不断思考更新月
度来实现可持续发展。

生态文明进一步发扬光大,发挥其调节发展的功能,才
能够实现2030议程。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推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一项重要法律框架。

它旨在遏制生物多样性的快速减少,保护地球上珍贵的生物资源,维护生态平衡,促进人类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基石,各国应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公约所承诺的责任。

背景生物多样性是指地球上所有生物种类的多样性和其与自然环境的互动关系。

生物多样性对于维持生态系统的平衡、确保食物供应、调节气候、维护生态安全等方面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由于人类活动的不断扩张和破坏,生物多样性正面临严重的威胁,许多物种濒临灭绝,生态系统遭受破坏,人类的生存环境也受到了严重影响。

目的与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的在于保护和可持续利用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强调了生物多样性在经济、社会和生态方面的价值,倡导尊重生物多样性、公平分配利益、谨慎利用生物资源以及合作共享权益的原则。

公约还强调了传统知识和实践在生物多样性保护中的重要性,呼吁各国尊重和保护当地社区和居民的传统知识。

执行机制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设立缔约方大会、设立常设秘书处、制定行动计划和战略计划等方式,落实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各项措施。

各缔约方应积极履行公约义务,通过合作共享信息、技术和资源,共同推动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事业向前发展。

实施进展与挑战生物多样性公约自1992年生效以来,各缔约方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取得了一些进展,但也面临着诸多挑战。

生物多样性的流失速度依然较快,各国在履行公约义务方面存在差异,传统知识和实践的保护仍面临挑战,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支持亟需加强。

结论生物多样性公约是生物多样性保护的重要法律基础,各国应进一步加强合作,共同履行公约所承诺的责任,促进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保护生物多样性不仅是对人类责任的承担,也是对未来世代的尊重和保护。

我们应该珍惜地球上的每一个生物,在人类和自然之间建立和谐共生的关系,共同创造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2年签订

《生物多样性公约》 1992年签订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

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截止到2008年5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90个。

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2004年2月,《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方第七次部长级会议在吉隆坡举行,会议通过《吉隆坡宣言》。

>>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

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简单地说,生物多样性表现的是千千万万的生物种类。

在地球上热带雨林中生活着全世界半数以上的物种(约500万种),因此,那里的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

生物多样性具有很高的价值,它不仅可以为工业提供原料,如胶、油脂、芳香油、纤维等,还可以为人类提供各种特殊的基因,如耐寒抗病基因,使培育动植物新品种成为可能。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地球生命多样性的国际承诺随着全球人口的增长和工业化进程的加速,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正面临着严重威胁。

为了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国际社会制定了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通过全球合作加强生态系统管理和保护物种的多样性。

本文将重点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目标以及国际社会的努力,以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生物多样性公约,即《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在1992年的里约地球峰会上通过的一项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的通过是对全球生物多样性丧失速度的警示,旨在减缓和逆转这种趋势。

公约由三个主要组成部分构成,分别是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众意识、参与和受惠的公平分配。

它被广泛认可为全球最重要的环境保护协定之一。

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目标是实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享。

具体而言,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标包括:1. 保护生物多样性:通过建立和管理保护区、保护和恢复栖息地,防止物种灭绝,保护生物多样性的独特性和可持续性。

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鼓励利用生物资源的可持续方式,确保物种的可持续利用,同时保护和促进传统知识和实践的保留和传承。

3. 公平分享:促进公平分享物种资源的权益,特别是对开发中国家的支持,确保他们在利用生物资源和进行研究时获得合理和公正的利益。

三、国际社会的努力自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以来,国际社会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措施,以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以下是其中的一些例子:1. 建立自然保护区:各国根据公约的要求建立了大量的自然保护区,用于保护和维护关键的生物多样性热点地区。

这些保护区不仅提供了栖息地,还为繁衍和保护物种提供了重要的环境条件。

2. 倡导可持续利用:国际社会呼吁采取可持续利用的方式来开发和利用生物资源。

通过更加谨慎和可持续的方式使用自然资源,可以降低对生物多样性的压力,并确保资源的长期可持续性。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 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
2010年10月,为期两周的《生物多样性公约》第十次缔约方会议在日本中部城市名古屋举行。会议通过了规定遗传资源利益分配的《获取与惠益分享名古屋议定书》,同时提出2010年至2020年保护生物多样性的数值目标。
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指的是地球上生物圈中所有的生物,即动物、植物、微生物,以及它们所拥有的基因和生存环境。它包含三个层次:遗传多样性,物种多样性,生态系统多样性。
随着环境的污染与破坏,比如森林砍伐、植被破坏、滥捕乱猎等,目前世界上的生物物种正在以每天几十种的速度消失。这是地球资源的巨大损失,因为物种一旦消失,就永不再生。消失的物种不仅会使人类失去一种自然资源,还会通过食物链引起其他物种的消失。如今,人类都在呼吁保护生物多样性并为之付诸行动。
简单地说,生物多样性表现的是千千万万的生物种类。在地球上热带雨林中生活着全世界半数以上的物种(约500万种),因此,那里的生物多样性最为丰富。
生物多样性具有很高的价值,它不仅可以为工业提供原料,如胶、油脂、芳香油、纤维等,还可以为人类提供各种特殊的基因,如耐寒抗病基因,使培育动植物新品种成为可能。许多野生动植物还是珍贵的药材,为治疗疑难病症提供了可能。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及其主要内容是什么?
《生物多样性公约》是国际社会为保护地球上生命有机体及其遗传基因和生态系统的多样化,避免或尽量减轻人类活动使生物物种迅速减少的威胁而订立的全球性国际公约。

该《公约》于1992年5月23日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期间向各国开放签字,并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

我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由序言、41条正文和2个附件组成,其宗旨是: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为今世与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

《公约》的目标是: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公平合理地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

《公约》的原则是:各国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其管辖和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致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

《公约》还对其管辖范围,缔约国之间的合作,保护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
持久使用,保护和合理使用的鼓励措施,研究和培训,公众教育和认识的提高,影响评估和不利影响的尽量减少,遗传资源的取得途径,技术的取得和转让,信息的交流,技术和科学合作,生物技术的处理及其惠益分配,资金和财务机制的设立,缔约国会议和秘书处的设立及其职责,科学和技术及工艺学习事务附属机构及其职责,争端的解决等,作出了比较全面的规定。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自然珍宝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自然珍宝的国际承诺

生物多样性公约:保护自然珍宝的国际承诺引言:自然界是我们赖以生存的基石,然而,人类的活动却对地球上的生物多样性构成了巨大威胁。

为了应对这一挑战,1992年成立的《生物多样性公约》被广泛视为全球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里程碑性文件。

本文将探讨《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成就与挑战,并呼吁各国共同努力,加强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自然资源的行动。

正文:1.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态系统的基础,对于维持生态平衡、保护人类健康和促进可持续发展至关重要。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1 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提供了一个全球性的框架,鼓励各国采取措施,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不仅仅涉及野生动植物物种的保护,还包括保护栖息地和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公约通过建立自然保护区网络、保护濒危物种和保护自然栖息地等措施,推动了全球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保护。

保护区网络的建立是公约的重要成就之一。

各国根据公约的要求,设立了许多自然保护区,从小规模的自然保护区到大型的国家公园和世界自然遗产地,涵盖了各种生态系统和物种。

这些保护区为珍稀濒危物种提供了安全的栖息地,并促进了物种的恢复和繁衍。

1.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鼓励各国制定合理的政策和法规,促进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生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不仅有助于经济发展,还能保护生物多样性。

公约推动了生物技术研发、传统知识的保护和分享以及促进生态农业等措施,使经济发展与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取得了平衡。

生物技术的研发和应用在提高农作物产量、改善抗病性和增加适应性方面发挥着重要作用。

公约鼓励各国在推动生物技术发展的同时,确保其安全和道德使用,以避免对生物多样性造成负面影响。

1.3 公平与公正:《生物多样性公约》强调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公平性和公正性。

公约鼓励各国在生物资源利用中尊重传统知识、保护地方社区的权益,并为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和财政支持,以确保公约的有效实施。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概述】《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项保护地球生物资源的国际性公约,于1992年6月1日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发起的政府间谈判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在内罗毕通过,1992年6月5日,由签约国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的联合国环境与发展大会上签署。

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常设秘书处设在加拿大的蒙特利尔。

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缔约国大会是全球履行该公约的最高决策机构,一切有关履行《生物多样性公约》的重大决定都要经过缔约国大会的通过。

该公约是一项有法律约束力的公约,旨在保护濒临灭绝的植物和动物,最大限度地保护地球上的多种多样的生物资源,以造福于当代和子孙后代。

公约规定,发达国家将以赠送或转让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新的补充资金以补偿它们为保护生物资源而日益增加的费用,应以更实惠的方式向发展中国家转让技术,从而为保护世界上的生物资源提供便利;签约国应为本国境内的植物和野生动物编目造册,制定计划保护濒危的动植物;建立金融机构以帮助发展中国家实施清点和保护动植物的计划;使用另一个国家自然资源的国家要与那个国家分享研究成果、盈利和技术。

截止2004年2月,该公约的签字国有188个。

中国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该公约,1992年11月7日批准,1993年1月5日交存加入书。

【原文】序言缔约国,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还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进化和保护生物圈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性,确认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全人类共同关切的问题,重申各国对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也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利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关切一些人类活动正导致生物多样性的减少,意识到普遍缺乏关于生物多样性的信息和知识,亟需开发科学、技术和机构能力,从而提供基本理解,据以策划与执行适当措施,注意到预测、预防和从根源上消除导致生物多样性严重减少或丧失的原因,至为重要,并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注意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种群,并注意到移地措施,最好在原产国内实行,也可发挥重要作用;认识到许多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同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应公平分享从利用与保护生物资源及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实践而产生的惠益,并认识到妇女在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中发挥极其重要作用,并确认妇女必须充分参与制订和实施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级政策,强调为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其组成部分的持续利用,促进国家、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国际、区域和全球性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承认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可对全世界处理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承认有必要订立特别的条款,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包括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这方面的特殊情况,承认有必要大量投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这些投资可望产生广泛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惠益;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意识到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对满足世界日益增加的人口对粮食、健康和其他需求至为重要,而为此目的取得和分享遗传资源和遗传技术是必不可少的,注意到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最终必定增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并有助于实现人类和平;期望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协议;并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兹协议如下:第1条目标本公约的目标是按照本公约有关条款从事保护生物多样性、持续利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施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生物多样性公约内容

生物多样性公约内容

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是一项国际环境公约,旨在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续利用。

该公约是在1992 年在联合国环境规划署举办的生物多样性大会上签署的,并于1993 年生效。

主要内容包括:
1.保护生物多样性:各缔约方应采取有效措施来保护生物多样性,包括保护关键生态
系统和重要的生物资源。

2.共享优惠:各缔约方应当在满足自己的国内需要的前提下,共享来自其他缔约方的
生物资源的优惠。

3.合作:各缔约方应当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进行合作,并应当在有关科技、知识和
信息方面进行协作。

4.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各缔约方应当在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前提下,采取措施确保生
物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5.公众参与:各缔约方应当加强公众参与,并应当支持和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
续利用的公众参与。

6.数据共享和信息交流:各缔约方应当加强对生物多样性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共享,
并提供有关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科学信息和技术支持。

7.资源保护:各缔约方应当采取措施确保所有使用生物资源的人都能公平地享有这些
资源的收益。

8.科学研究:各缔约方应当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科学研究,并应
当利用这些研究成果来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9.技术支持:各缔约方应当向发展中国家提供技术支持,以帮助这些国家实现生物多
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的目标。

10.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各缔约方应当建立全球生物多样性保护网络,以促进各
国在保护生物多样性方面的合作和协作。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生物多样性公约是一项全球性的协议,旨在保护和保持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该公约的正式名称是《联合国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也称为生物多样性公约或生物多样性条约,于1992年6月5日在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是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颁布的三项全球性环境协议之一。

本文将简要介绍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历史、目的和原则,重点讲述公约的三个主要目标和实现这些目标的措施,以及该公约为何对全球环境保护至关重要。

一、历史生物多样性公约早在1972年的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上就已被提出,但直到1992年才正式通过。

该公约是在以强烈支持环境保护为主题的里约热内卢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的,这个大会推动了全球环保的发展。

二、目的和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的目的是保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的生态基础。

公约的原则包括: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可持续利用,鼓励资源分配的公平性,尊重自然环境和文化多样性,强化环境保护的全球合作。

三、主要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主要目标是保护和维护地球生物多样性,同时确保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明确指出的三大主要目标是:1. 保护生物多样性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生物多样性。

保护生物多样性可以减少物种灭绝的风险,维持生态平衡,促进可持续发展。

2.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倡可持续的利用自然资源,以避免过度开采自然资源和造成过度破坏。

可持续利用无疑可以增加自然资源的使用效率,为可持续发展提供必要的资源保障。

3. 公平地分享物种资源生物多样性公约旨在确保所有国家公平地分享物种资源,维护生物多样性的平等和公正。

这可以促进国际间的合作,实现共赢的局面。

四、措施生物多样性公约为实现上述目标,提出了以下的具体措施:1. 缔约方应制定和实施国家和地区方案,保护和维护生物多样性,鼓励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并维持生态平衡。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文版

《生物多样性公约》中文版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卡塔赫纳生物安全议定书本议定书缔约方,作为《生物多样性公约》(以下简称《公约》)的缔约方,忆及《公约》第19条第3和第4款、第8(g)条和第17条,又忆及《公约》缔约方大会1995年11月17日第II/5号决定要求订立一项生物安全议定书,其具体侧重点应为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改性活生物体的越境转移问题,特别是着手拟定适宜的提前知情同意程序,以供审议,重申《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原则15中所规定的预先防范办法,意识到现代生物技术扩展迅速,公众亦日益关切此种技术可能会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不利影响,同时还需顾及对人类健康构成的风险,认识到如能在开发和利用现代生物技术的同时亦采取旨在确保环境和人类健康的妥善安全措施,则此种技术可使人类受益无穷,亦认识到起源中心和遗传多样性中心对于人类极为重要,考虑到许多国家、特别是发展中国家此方面能力有限,难以应付改性活生物体所涉及的已知和潜在风险的性质和规模,认识到贸易协定与环境协定应相辅相成,以期实现可持续发展,强调不得将本议定书解释为缔约方根据任何现行国际协定所享有的权利和所承担的义务有任何改变,认为上述陈述无意使本议定书附属于其他国际协定,兹协议如下:第 1 条目标本议定书的目标是依循《关于环境与发展的里约宣言》原则15所订立的预先防范办法,协助确保在安全转移、处理和使用凭借现代生物技术获得的、可能对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产生不利影响的改性活生物体领域内采取充分的保护措施,同时顾及对人类健康所构成的风险并特别侧重越境转移问题。

第 2 条一般规定1. 每一缔约方应为履行本议定书为之规定的各项义务采取必要和适当的法律、行政和其他措施。

2. 各缔约方应确保在从事任何改性活生物体的研制、处理、运输、使用、转移和释放时,防止或减少其对生物多样性构成的风险,同时亦应顾及对人类健康所构成的风险。

3. 本议定书的任何规定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依照国际法所确立的各国对其领海所拥有的主权以及国际法所规定的各国对其专属经济区及其大陆架所拥有的主权和管辖权,亦不得妨碍所有国家的船只和航空器依照国际法和有关国际文书所享有的航行权和航行自由。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

《生物多样性公约》产生的背景和意义生物多样性公约(Convention on Biological Diversity,简称CBD)是世界上第一个旨在保护和促进生物多样性的国际环境条约。

它于1992年6月5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召开的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12月29日正式生效。

该公约的目的是通过保护地球上生物多样性,促进可持续发展来确保人类和自然界的可持续发展。

生物多样性公约的背景可以追溯到20世纪70年代和80年代,当时全球范围内的生物多样性严重下降,物种灭绝的速度大大加快。

国际社会开始关注和讨论如何保护和维护地球上的生命多样性。

这种关注源自对生物多样性直接或间接影响的因素,例如栖息地破坏、气候变化、污染和非法野生动物贸易等。

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使用对全球人类社会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生物多样性是地球生态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生命链中的一个环节断裂将对整个生态系统造成巨大损害。

生物多样性维持着生态系统的稳定,保持了许多重要的生态功能,如食物链的平衡、土壤保持和水资源管理等。

其次,生物多样性也直接关系到人类社会的经济利益。

许多重要的农业作物和药物材料来自于自然界中的生物种类。

生物多样性对于生产和经济增长具有重要的支持作用。

此外,生物多样性还具有文化和精神的价值,对人们的生活和精神世界产生重要影响。

生物多样性公约通过保护、维持和恢复生物多样性的各个层面和方面,确保了全球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公约的主要目标有三个方面:保护生物多样性、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和公平和谐共享生物资源的利益。

保护生物多样性是公约的首要任务。

它要求各方采取有效的措施来保护和保护物种和栖息地,包括建立自然保护区、制定保护计划和采取保护措施等。

公约还提出了生物多样性保护的具体目标,包括减少物种灭绝的速度,保护对人类生计和健康至关重要的生物资源,以及保护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可持续利用生物资源是为了确保人类可持续发展和生物多样性保护之间的平衡。

生物多样性公约全文

生物多样性公约全文

《生物多樣性公約》全文第1條目標本公約的目標是按照本公約有關條款從事保護生物多樣性、持久使用其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遺傳資源而產生的惠益;實現手段包括遺傳資源的適當取得及有關技術的適當轉讓,但需顧及對這些資源和技術的一切權利,以及提供適當資金。

第2條用語第3條原則依照聯合國憲章和國際法原則,各國具有按照其環境政策開發其資源的主權權利,同時亦負有責任,確保在它管轄或控制範圍內的活動,不致對其他國家的環境國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地區的環境造成損害。

第4條管轄範圍以不妨礙其他國家權利為限,除非本公約另有明文規定,本公約規定應按下列情形對每一締約國適用:1.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位於該國營轄範圍的地區內;2.在該國管轄或控制下開展的過程和活動,不論其影響發生在何處,此種過程和活動可位於該國管轄區內也可在國家管轄區外。

第5條合作•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並酌情直接與其他締約國或酌情通過有關國際組織為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在國家管轄範圍以外地區並就共同關心的其他事項進行合作。

第6條保護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每一締約國應按照其特殊情況和能力:1.為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制定國家戰略、計劃或方案,或為此目的變通其現有戰略、計劃或方案;這些戰略、計劃或方案除其他外應體現本公約內載明與該締約國有關的措施;2.盡可能並酌情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久使用訂入有關的部門或跨部門計劃、方案和政策內。

第7條查明與監測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並酌情,特別是為了第8條至第10條的目的:1.查明對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至關重要的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要顧及附件一所載指示性種類清單;2.通過抽樣調查和其他技術,監測依照以上1項查明的生物多樣性組成部分,要特別注意那些需要採取緊急保護措施以及那些具有最大持久使用潛力的組成部分;3.查明對保護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樣性產生或可能產生重大不利影響的過程和活動種類,並通過抽樣調查和其他技術,監測其影響;4.以各種方式維持並整理依照以上1、2和3項從事查明和監測活動所獲得的數據;第8條就地保護每一締約國應盡可能並酌情:1.建立保護區系統或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地區;2.於必要時,制定準則據以選定、建立和管理保護區或需要採取特殊措施以保護生物多樣性的地區;3.管制或管理保護區內外對保護生物多樣性至關重要的生物資源,以確保這些資源得到保護和持久使用;4.促進保護生態系統、自然生境和維護自然環境中有生存力的物種群體;5.在保護區域的鄰接地區促進無害環境的持久發展以謀增進這些地區的保護;6.除其他外,通過制定和實施各項計劃或其他管理戰略,重建和恢復已退化的生態系統,促進受威脅物種的復原;7.制定或採取辦法以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術改變的活生物體在使用和釋放時可能產生的危險,即可能對環境產生不利影響,從而影響到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久使用,也要考慮到對人類健康的危險;8.防止引進、控制或消除那些威脅到生態系統、生境或物種的外來物種;9.設法提供現時的使用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及其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彼此相輔相成所需的條件;10.依照國家立法,尊重、保存和維持土著和地方社區體現傳統生活方式而與生物多樣性的保護和持久使用相關的知識、創新和做法並促進其廣泛應用,由此等知識、創新和做法的擁有者認可和參與其事並鼓勵公平地分享因利用此等知識、創新和做法而獲得的惠益;11.制定或維持必要立法和/或其他規範性規章,以保護受威脅物種和群體;12.在依照第7條確定某些過程或活動類別已對生物多樣性造成重大不利影響時,對有關過程和活動類別進行管制或管理;13.進行合作,就以上1至12項所概括的就地保護措施特別向發展中國家提供財務和其他支助。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发布)

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发布)

【法规标题】生物多样性公约(1992年发布)【发布部门】里约热内卢【发文字号】【适用区域】全国适用【发布时间】1992-06-11【生效时间】1992-06-11【关键词】其它生态管理【有效性】有效【更替信息】【注:此文档于2018年12月由一点通平台导出】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发文单位:里约热内卢发布日期:1992-6-5执行日期:1993-12-29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决定(1992年11月7日通过)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6月11日在里约热内卢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序言缔约国,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还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进化和保持生物圈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性,确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关切事项,重申各国对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也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使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关切一些人类活动正在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减少,意识到普遍缺乏关于生物多样性的资料和知识,亟需开发科学、技术和机构能力,从而提供基本理解,据以策划与执行适当措施,注意到预测、预防和从根源上消除导致生物多样性严重减少或丧失的原因,至为重要,并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注意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群体,并注意到移地措施,最好在原产国内实行,也可发挥重要作用,认识到许多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同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应公平分享从利用与保护生物资源及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作法而产生的惠益,并认识到妇女在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中发挥的极其重要作用,并确认妇女必须充分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级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强调为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其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促进国家、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国际、区域和全球性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承认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可对全世界处理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承认有必要订立特别规定,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包括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这方面的特殊情况,承认有必要大量投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这些投资可望产生广泛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惠益,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意识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对满足世界日益增加的人口的粮食、健康和其他需求至为重要,而为此目的取得和分享遗传资源和遗传技术是必不可少的,注意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终必增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并有助于实现人类和平;期望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兹协议如下:第一条 目标本公约的目标是按照本公约有关条款从事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现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

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

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文章属性•【缔约国】联合国•【条约领域】环境资源能源•【公布日期】1992.06.05•【条约类别】公约•【签订地点】里约热内卢正文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①(1992年6月5日订于里约热内卢本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总理于1992年6月11日签署本公约;我于1993年1月5日交存了批准书,公约于1993年12月29日对我生效)①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6月11日在里约热内卢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序言缔约国,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还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进化和保持生物圈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性,确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关切事项,重申各国对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也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使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关切一些人类活动正在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减少,意识到普遍缺乏关于生物多样性的资料和知识,亟需开发科学、技术和机构能力,从而提供基本理解,据以策划与执行适当措施,注意到预测、预防和从根源上消除导致生物多样性严重减少或丧失的原因,至为重要,并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注意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群体,并注意到移地措施,最好在原产国内实行,也可发挥重要作用;认识到许多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同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应公平分享从利用与保护生物资源及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作法而产生的惠益,并认识到妇女在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中发挥的极其重要作用,并确认妇女必须充分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级政策的制订和执行,强调为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其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促进国家、政府间组织和非政府部门之间的国际、区域和全球性合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承认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可对全世界处理生物多样性丧失问题的能力产生重大影响,进一步承认有必要订立特别规定,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需要,包括提供新的和额外的资金和适当取得有关的技术,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这方面的特殊情况,承认有必要大量投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这些投资可望产生广泛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惠益,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意识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对满足世界日益增加的人口的粮食、健康和其他需求至为重要,而为此目的取得和分享遗传资源和遗传技术是必不可少的,注意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终必增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并有助于实现人类和平;期望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兹协议如下:第一条目标本公约的目标是按照本公约有关条款从事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现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核心内容

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核心内容

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核心内容生物多样性公约(简称《公约》)是为促进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而制定的国际法律文件。

该公约于1992年在联合国环境和发展大会上通过,并于1993年生效。

以下是初二生物生物多样性公约的核心内容。

第一部分:宗旨与目标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宗旨是保护所有生物资源及相关生态系统的多样性,确保其可持续利用和公平分享惠益。

公约的目标包括:1. 保护生物多样性及其生态系统的完整性。

2. 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可持续管理生物多样性。

3. 促进生物资源的公平和合理分享。

4. 加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能力,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和生物多样性贫困地区。

第二部分:原则与措施生物多样性公约遵循以下原则:1. "谁污染者付费"原则:污染者应负起生物多样性保护和修复的费用。

2. 公平和合理分享惠益原则:自然资源的开发应确保当地社区和知识来源共享其中的经济和科技利益。

3. 全面考虑生物多样性原则:政府在制定发展计划和政策时应全面考虑生物多样性的价值和保护需求。

4. 公众参与原则:公众应参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

为了实现这些目标和原则,生物多样性公约提出了一系列具体的措施,包括:1. 制定和执行国家级的生物多样性战略和行动计划。

2. 保护和恢复生物多样性及其生境。

3. 促进可持续利用和合理管理生物资源。

4. 尊重和保护传统知识及相关文化。

5. 促进技术转让和能力建设,特别是对于发展中国家和生物多样性贫困地区。

第三部分:机构与合作为了有效推动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可持续利用,生物多样性公约建立了一系列机构与合作方式,包括:1. 缔约方大会:各缔约方每两年召开一次会议,审议和决定《公约》的实施事宜。

2. 秘书处:负责协调和支持生物多样性公约的实施,以及提供技术和科学支持。

3. 执行机构和专家组:负责具体的领域研究和推动相关项目和计划的实施。

此外,生物多样性公约还鼓励国际合作和信息共享,以促进各国在生物多样性保护和可持续利用方面的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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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在互惠基础上,就其管辖或控制范围内对其他国家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生物多样性可能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活动促进通报、信息交流和磋商,其办法是为此鼓励酌情订立边、区域或多边安排;
(d)如遇其管辖或控制下起源的危险即将或严重危及或损害其他国家管辖的地区内或国家管辖地区范围以外的生物多样性的情况,应立即将此种危险或损害通知可能受影响的国家,
并注意到移地措施,最好在原产国内实行,也可发挥重要作用;
认识到许多体现传统生活方式的土著和地方社区同生物资源有着密切和传统的依存关系,应公平分享从利用与保护生物资源及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有关的传统知识、创新和作法而产生的惠益,
并认识到妇女在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中发挥的极其重要作用,并确认妇女必须充分参与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各级政策的制订和执行,
第十二条 研究和培训
缔约国考虑到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应:
(a)在查明、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措施方面建立和维持科技教育和培训方案,并为此种教育和培训提供支助以满足发展中国家的特殊需要;
(b)特别在发展中国家,除其他外,按照缔约国会议根据科学、技术和工艺咨询事务附属机构的建议作出的决定,促进和鼓励有助于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的研究;
第十四条 影响评估和尽量减少不利影响
1.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
(a)采取适当程序,要求就其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拟议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估,以期避免或尽量减轻这种影响,并酌情允许公众参加此种程序。
(b)采取适当安排,以确保其可能对生物多样性产生严重不利影响的方案和政策的环境后果得到适当考虑。
注意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终必增强国家间的友好关系,并有助于实现人类和平;
期望加强和补充现有保护生物多样性和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的各项国际安排;并决心为今世后代的利益,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
兹协议如下:
第一条 目 标
本公约的目标是按照本公约有关条款从事保护生物多样性、持久使用其组成部分以及公平合理分享由利用遗传资源而产生的惠益;实现手段包括遗传资源的适当取得及有关技术的适当转让,但需顾及对这些资源和技术的一切权利,以及提供适当资金。
并采取行动预防或尽量减轻这种危险或损害;
(e)促进做出国家紧急应变安排,以处理大自然或其他原因引起即将严重危及生物多样性的活动或事件,鼓励旨在补充这种国家努力的国际合作,并酌情在有关国家或区域经济一体
化组织同意的情况下制订联合应急计划。
2.缔约国会议应根据所作的研究,审查生物多样性所受损害的责任和补救问题,包括恢复和赔偿,除非这种责任纯属内部事务。
注意到最不发达国家和小岛屿国家这方面的特殊情况,
承认有必要大量投资以保护生物多样性,而且这些投资可望产生广泛的环境、经济和社会惠益,
认识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根除贫困是发展中国家第一和压倒一切的优先事务,
意识到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对满足世界日益增加的人口的粮食、健康和其他需求至为重要,而为此目的取得和分享遗传资源和遗传技术是必不可少的,
“技术”包括生物技术。
第三条 原 则
依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具有按照其环境政策开发其资源的主权权利,同时亦负有责任,确保在它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致对其他国家的环境或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造成损害。
第四条 管辖范围
以不妨碍其他国家权利为限,除非本公约另有明文规定,本公约规定应按下列情形对每一缔约国适用:
(k)制定或维持必要立法和/或其他规范性规章,以保护受威胁物种和群体;
(l)在依照第七条确定某些过程或活动类别已对生物多样性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时,对有关过程和活动类别进行管制或管理;
(m)进行合作,就以上(a)至(l)项所概括的就地保护措施特别向发展中国家提供财务和其他支助。
第九条 移地保护
第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主要为辅助就地保护措施起见:
(c)按照第十六、十八和二十条的规定,提倡利用生物多样性科研进展,制定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持久使用方法,并在这方面进行合作。
第十三条 公众教育和认识
缔约国应:
(a)促进和鼓励对保护生物多样性的重要性及所需要的措施的理解,并通过大众传播工具进行宣传和将这些题目列入教育课程;
(b)酌情与其他国家和国际组织合作制定关于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的教育和公众认识方案。
(c)保障及鼓励那些按照传统文件惯例而且符合保护或持久使用要求的生物资源习惯使用方式;
(d)在生物多样性已减少的退化地区支助地方居民规划和实施补救行动;
(e)鼓励其政府当局和私营部门合作制定生物资源持久使用的方法。
第十一条 鼓励措施
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采取对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起鼓励作用的经济和社会措施。
还意识到生物多样性对进化和保持生物圈的生命维持系统的重要性,
确认生物多样性的保护是全人类的共同关切事项,
重申各国对它自己的生物资源拥有主权权利,
也重申各国有责任保护它自己的生物多样性并以可持久的方式使用它自己的生物资源,关切一些人类活动正在导致生物多样性的严重减少,
意识到普遍缺乏关于生物多样性的资料和知识,亟需开发科学、技术和机构能力,从而提供基本理解,据以策划与执行适当措施,
(i)设法提供现时的使用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及其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彼此相辅相成所需的条件;
(j)依照国家立法、尊重、保存和维持土著和地方社区体现传统生活方式而与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久使用相关的知识、创新和做法并促进其广泛应用,由此等知识、创新和做法的拥有者认可和参与其事并鼓励公平地分享因利用此等知识、创新和做法而获得的惠益;
(e)进行合作,为以上(a)至(d)项所概括的移地保护措施以及在发展中国家建立和维持移地保护设施提供财务和其他援助。
第十条 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的持久使用
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
(a)在国家决策过程中考虑到生物资源的保护和持久使用;
(b)采取关于使用生物资源的措施,以避免或尽量减少对生物多样性的不利影响;
第六条 保护和持久使用方面的一般措施
每一缔约国应按照其特殊情况和能力:
(a)为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制定国家战略、计划或方案,或为此目的变通其现有战略、计划或方案;这些战略、计划或方案除其他外应体现本公约内载明与该缔约国有关的措施;
(b)尽可能并酌情将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久使用订入有关的部门或跨部门计划、方案和政策内。
(a)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位于该国管辖范围的地区内;
(b)在该国管辖或控制下开展的过程和活动,不论其影响发生在何处,此种过程和活动可位于该国管辖区内也可在国家管辖区外。
第五条 合 作
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直接与其他缔约国或酌情通过有关国际组织为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地区并就共同关心的其他事项进行合作。
“遗传资源”是指具有实际或潜在价值的遗传材料。
“生境”是指生物体或生物群体自然分布的地方或地点。
“原地条件”是指遗传资源生存于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之内的条件;对于驯化或培殖的物种而言,其环Biblioteka 是指它们在其中发展出其明显特性的环境。
“就地保护”是指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以及维护和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群体;对于驯化和培殖物种而言,其环境是指它们在其中发展出其明显特性的环境。
(f)除其他外,通过制定和实施各项计划或其他管理战略,重建和恢复已退化的生态系统,促进受威胁物种的复原;
(g)制定或采取办法以酌情管制、管理或控制由生物技术改变的活生物体在使用和释放时可能产生的危险,即可能对环境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影响到生物多样性的保护和持久使用,也要考虑到对人类健康的危险;
(h)防止引进、控制或消除那些威胁到生态系统、生境或物种的外来物种;
(c)查明对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产生或可能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过程和活动种类,并通过抽样调查和其他技术,监测其影响;
(d)以各种方式维持并整理依照以上(a)、(b)和(c)项从事查明和监测活动所获得的数据。
第八条 就地保护
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
(a)建立保护区系统或需要采取特殊措施以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地区;
注意到预测、预防和从根源上消除导致生物多样性严重减少或丧失的原因,至为重要,
并注意到生物多样性遭受严重减少或损失的威胁时,不应以缺乏充分的科学定论为理由,而推迟采取旨在避免或尽量减轻此种威胁的措施,
注意到保护生物多样性的基本要求,是就地保护生态系统和自然生境,维持恢复物种在其自然环境中有生存力的群体,
“驯化或培殖物种”是指人类为满足自身需要而影响了其演化进程的物种。
“生态系统”是指植物、动物和微生物群落和它们的无生命环境作为一个生态单位交互作用形成的一个动态复合体。
“移地保护”是指将生物多样性的组成部分移到它们的自然环境之外进行保护。
“遗传材料”是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
“生物技术”是指使用生物系统、生物体或其衍生物的任何技术应用,以制作或改变产品或过程以供特定用途。
“遗传资源的原产国”是指拥有处于原产境地的遗传资源的国家。
“提供遗传资源的国家”是指供应遗传资源的国家,此种遗传资源可能是取自原地来源,包括野生物种和驯化物种的群体,或取自移地保护来源,不论是否原产于该国。
生物多样性公约(里约宣言)
颁发部门:里约热内卢
发布日期:1992-06-05
生效日期:1993-12-29
全文
①1992年11月7日第七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决定:批准国务院总理李鹏代表中华人民共和国于1992年6月11日在里约热内卢签署的《生物多样性公约》。
序言
缔约国,
意识到生物多样性的内在价值,和生物多样性及其组成部分的生态、遗传、社会、经济、科学、教育、文化、娱乐和美学价值,
第七条 查明与监测
每一缔约国应尽可能并酌情,特别是为了第八条至第十条的目的:
(a)查明对保护和持久使用生物多样性至关重要的生物多样性组成部分,要顾及附件一所载指示性种类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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