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杰路基填筑一级总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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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级安全技术交底书

技术交底书表格编号

项目名称北新路桥克塔铁路项目部第1页

共页交底编号

工程名称新建克拉玛依至塔城铁路铁厂沟至塔城段设计文件编号

施工部位DK184+000-DK291+100路基填筑施工

交底日期

路基安全技术交底汇总

安全交底内容:

一、工程概况

1.克塔铁路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北疆地区克拉玛依市和塔城地区,铁厂沟至塔城段位于塔城地区托里县(铁厂沟镇)、额敏县及塔城市境内。

2.本项目管段内自DK184+000至DK291+100段。正线全长88.47065km。

3.施工内容包括:路基、桥梁(不含制架梁、桥面系中护轮轨、护轮轨弯轨及梭头、湿接缝、横向联接、支座)、涵洞;含给排水、站场面、站台墙及站场附属相关工程;大临工程(不含铺架基地)。

4.本项目管段内路基长84.76533km,占线路总长的96.7%,其中区间路

基全长79.429km,站场总长5.336km/2处。区间路基土石方804万断面方,站场土石方174.569万断面方。路基工点类型主要有:风蚀路基工程、路基边坡加固工程、路堤坡面防护工程、路堑坡面防护工程、挡土墙工程、软弱地基处理工程、风吹雪路基、膨胀土(岩)路基、黄土路基等。

5.管段内梁桥总长2931.03延米,占线路总长的3.3%,共设特大桥551.26延米/1座,大桥1505.11延米/7座。中桥714.3延米/11座。小桥531.12延米/34座,其中梁式小桥160.36延长米/6座,框架式桥1853.8m2/28座。涵洞2141.67横延米/140座。桥

梁基础部分采用钻孔灌注基础桩,桩基直径为1.0m、1.25m两种,部分承台采用C20混凝土套箱施工;部分采用挖井基础,护壁支护施工;个别墩台基础采用明挖满灌基础。最大系杆拱跨度64m。

6.计划开始日期:2017年4月15日;计划竣工日期:2018年9月30日。

二、风险点分析

1.火灾、人身伤害:火烧杂草、树木等,人员配合机械施工;

2.机械伤害:机械带病工作,机械作业无人指挥;

3.道路交通伤害:违章驾车、疲劳驾车、车辆带病作业等造成人员受伤;

4.塌方:路基施工土方压实不足、遇暴雨影响等造成人员伤亡;

5.高处坠落:路堑两侧及高填方路基边坡落石或人员滑跌造成人员伤亡。

6.物体打击:搬运材料、装卸车造成人员受伤;

7.瞬间风力过大:造成坠物伤人、人员跌倒造成人员受伤;

(一)地基处理

1.原地面处理:火灾、人身伤害;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

2.强夯:机械伤害;

3.冲击碾压:机械伤害;

(二)路堤填筑

1.填筑作业: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

2.取土场: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塌方;高处坠落

3.路堑施工:机械伤害;道路交通伤害;塌方;高处坠落;瞬间风力过大;

(三)防排水工程:高处坠落;物体打击;瞬间风力过大;道路交通伤害;

(四)道路行车安全:

1.机械伤害:机械带病工作,机械作业无人指挥;

2.道路交通事故:违章驾车、疲劳驾车、车辆带病作业等;

三、安全要求

1. 地基处理

1.1 地基处理工程应结合现场环境、施工方法、机械设备等情况进行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

1.2 地基处理应考虑下列主要危险源、危害因素:

1 机械作业时倾覆;

2 施工影响毗邻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管线;

3 机械现场组装和操作、机械作业用电及防雷;

4 大风等恶劣气候条件下人员和机械安全;

5 施工噪声、排放泥浆等环境因素。

1.3 施工现场应按规定设置防护设施和安全警示标志,并由专人管理。

1.4 机械设备的管理与防护除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8章的规定外,尚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机械进场前,应调查行驶道路和作业现场的情况,了解影响范围内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的分布,探明地下和空中的管线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2 作业场地及行走范围应保持平整并满足相应的承载力等要求。

3 机械系统的能力应与施工要求相匹配,现场装配应由专业人员负责。作业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操作。

4 大型机械作业或多机配合作业时,应设专人统一协调指挥。

5 作业人员登高检查或维修时应系安全带并防止坠物伤人。

6 大雾、暴雨、大风等气候条件下应提前对现场机械采取防护措施。情况特别恶劣时应停止作业。

1.5 施工用电和高耸设备防雷应符合《铁路工程基本作业施工安全技术规程》TB10301-2009第4章的规定。

1.6 施工前应做好临时防、排水系统。

1.7 使用有腐蚀性、有害的材料或掺和剂时,作业人员应按规定佩戴防护用品。

1.8 施工时产生的噪声应符合现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标准》GB12523的有关规定,对有可能造成其他环境污染的施工应进行相应的处理。

1.9地基处理时,应对影响范围内的既有建(构)筑物和设备进行监测,发现异常及时采取措施。

2 原地面处理和换填

2.1 严禁火烧杂草、树木等。砍伐树木时应设置防护和警示标志,严禁在山坡上重叠伐树作业。

2.2 清除淤泥或处理空穴时,应查明地质情况,采取保证人员和机械安全的防护措施。

2.3 换填施工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1 清淤作业应防止人员陷入,软土地段机械作业应考虑地基承载力能否满足机械作业要求,不能满足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2 开挖、运输装卸、填筑碾压应符合设计文件的相关规定。

3 重锤夯实时,应符合设计文件的规定。

4 接触灰土的作业人员,应佩戴口罩和手套等防护用品并在上风口作业。

2.4 原地面处理和换填施工作业应按表

3.2.4进行检查,并认真填写检查记录表。对检查中发现的不符合规定的情况,应按表2.0.5签发安全检查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并跟踪验证。

3强夯和强夯置换

3.1 强夯机械的性能应满足施工的要求,并根据计算结果设置必要的辅助门架或采取其他稳固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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