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煤矿企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 按照安全生产的要求, 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和责任制度, 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并对责任不落实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究的制度。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企业领导责任: 煤矿企业的领导必须承担最终的安全生产责任, 对煤矿安全生产负总责, 制定安全生产目标和政策,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保证生产过程中的安全控制措施得以有效落实。
2.管理层责任: 煤矿企业的各级管理人员必须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 负责制定并实施安全管理制度和规章制度, 组织安全生产培训和教育, 监督安全工作的落实。
3.生产岗位责任:煤矿企业的生产岗位上的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使用和检查设备和工具, 保持工作场所的清洁和整齐, 严禁违章作业和违规操作。
4.安全监察责任:煤矿企业的安全监察部门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的监督和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及时报告并纠正,保证安全生产工作的有效进行。
5.劳动者权益责任:煤矿企业的劳动者要自觉维护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参加安全培训和教育,积极参与安全活动,举报安全隐患和违规行为。
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可以保证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的监督和管理, 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 保障煤矿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承包商安全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集团公司(以下简称神东公司)承包商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对承包商应严把“准入关、责任关、稳定关、监督关、验收关”(以下简称五个关口),并在承包商中“统一推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统一推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统一推行区队班组建设、统一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统一监管考核”(以下简称五个统一)。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承包商指在公司范围内,以合同形式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服务等项目的单位。
承包商分为内部承包商和外部承包商。
凡隶属于国家能源集团公司的承包商为内部承包商,其他承包商为外部承包商。
第四条生产服务项目包括生产保运、设备检修、技术服务等项目。
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第六条承包商对所承担工程建设、生产服务项目的安全施工(作业)负主体责任,履行以下主要职责:(一)依法取得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揽工程;(二)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行业标准、规范等;(三)负责严格履行合同及安全、技术协议中规定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要求;(四)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五)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制度、安全投入保障制度、安全会议制度、安全技术审批制度、职业健康管理制度、消防责任制、教育培训制度、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安全生产奖惩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制度规定;(六)按项目单位要求制定或执行项目单位制定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并将制定的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关键岗位标准作业流程报监理单位审核、项目单位审批;(七)建立和运行符合国家能源集团、神东公司两级公司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八)认真落实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及隐患排查治理体系,定期开展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估工作;(九)负责作业人员的日常安全管理以及教育培训工作;对员工进行施工(作业)组织方案、岗位标准作业流程等的培训,并组织实施;(十)严格执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断路作业、抽堵盲板作业等特殊作业许可制度;(十一)对列入项目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作业)措施等所需费用,必须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等,不得挪作他用;(十二)强化现场安全管理,加强班组建设,建立完善以班组长为核心的班组安全管理机制;(十三)对所承担项目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对发现的隐患问题及时予以消除;(十四)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神东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神东煤炭分公司“一通三防”管理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防止煤矿瓦斯、煤尘、火灾等重大事故发生,保证矿井安全生产,根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规程》(以下简称《规程》)和《通风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定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神东煤炭分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属各煤矿及在公司从事煤矿生产、建设的部门和单位,必须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公司、矿必须建立和健全各级领导及各业务部门和单位的“一通三防”管理责任制,并严格落实。
第四条公司、矿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一通三防”工作全面负责。
必须保证矿井“一通三防”工作所需的人、财、物。
公司每季度、矿每月至少主持召开一次“一通三防”例会,并有通风工作计划和总结。
第五条公司、矿总工程师对“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工作负责。
第六条公司、矿行政副职对其分管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七条通风处对公司“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八条驻矿安监处负责对“一通三防”安全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九条通风(科)队对本矿“一通三防”技术业务管理、监督检查工作负责。
第十条采、掘、机电、运输队、通风队对其管辖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十一条各职能部门对本职范围内的“一通三防”工作负责。
第十二条矿井应制定“一通三防”作业人员培训计划,定期培训,每次培训应考核,并有记录可查。
通风工、瓦斯检查工、爆破工、安全监测工等必须按国家有关规定培训合格,取得操作资格证书。
第十三条矿井应每年编制通风、防治瓦斯、防治粉尘、防灭火安全技术措施,并报通风处备案。
第十四条矿井应建立下列“一通三防”管理制度:(一)矿井通风管理制度;(二)局部通风管理制度;(三)巷道贯通管理制度;(四)通风设施管理制度;(五)矿井瓦斯检查制度;(六)采空区及盲巷管理制度;(七)排放瓦斯管理制度;(八)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九)安全监控系统管理制度;(十)井下爆破管理制度;(十一)防灭火管理制度;(十二)综合防尘管理制度;(十三)“一通三防”仪器仪表管理制度。
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文化手册
神东安全文化手册神华神东煤炭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二零一四年八月序煤炭生产,安全为天。
对于煤炭企业来说,安全是最大的政治,是最大的效益,是员工最大的福利。
神东自1984年开发建设以来,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创出无数安全佳绩。
煤炭行业风险预控管理从这里起步,全国百万吨死亡率向这里看齐,神东的新型工业化道路,同时也是神东追求安全发展、实现本质安全之路。
回顾神东安全发展的历程,每项安全业绩的取得,都离不开公司的物质保障和硬件支持,但更得益于先进安全文化的引领。
在三十年的安全管理经验基础上总结、提炼形成的神东安全文化,引领着一代代神东人在煤海中前行,从煤海中崛起。
艰苦而复杂的作业环境,铸就了神东人刚硬如盾的管理风格;进入新时期,神东对安全的思考日臻成熟,更加注重人本管理的作用,在刚性的管理中,融入水的人文特征,建立了“水哲学”安全文化体系。
神东安全文化的灵魂是以人为本,如水之润泽万物,贯穿安全工作的全过程。
神东安全发展的路径是无人则安,重视科技创新,如水之遇阻愈勇,活力无穷,神东的发展历程就是创新的历程。
神东安全管理的基础是风险预控,安全从源头抓起,如水之清源浚渠,长流不息,切断事故因果链,使安全可控、能控、在控。
神东安全生产的目标是向零奋进,从“零死亡”到“零事故”,再到“零伤害”,如水之东流入海,百折不回。
神东安全文化是企业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建设“四化五型大神东”战略的有力支撑。
这次公司编纂这本安全文化手册,就是要使每位员工都能深刻领会“水哲学”的内涵,通过卓有成效的安全文化实践,把安全价值理念内化为员工的价值追求,外化为员工的行为准则,融入公司的安全管理制度,落实到日常工作的方方面面。
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
让我们以安全文化领航,不断强化安全素质,规范安全行为,提升安全管理,为实现“安全神东、幸福矿工”的安全愿景贡献力量!目录序 (2)水哲学 (4)一、内涵篇 (5)二、核心篇 (6)安全理念 (6)安全愿景 (7)三、意识篇 (8)管理观 (8)执行观 (8)预控观 (9)创新观 (10)四、行为篇 (11)决策层安全行为准则 (11)执行层安全行为准则 (11)操作层安全行为准则 (11)神东矿工安全生产十项权利 (12)神东矿工安全生产十项义务 (12)五、机制篇 (13)科技兴安 (13)体系管安 (13)全员保安 (14)氛围促安 (15)六、安全吉祥物 (16)水哲学如果安全是一座堡垒,人、机、环、管各要素就好似沙、石、水泥、钢筋等,安全文化则如水,只有依靠文化的力量,才能将这些要素有机融合,筑成坚固的钢筋混凝土结构。
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煤矿企业在安全生产管理中,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并建立相应的监督检查和考核机制,以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包括:
1. 煤矿企业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作为安全生产的主体,应该制定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明确安全生产的责任,以及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
2. 部门和岗位安全生产责任:煤矿企业应该明确各个部门和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包括生产负责人、安全负责人、监工、班组长等。
3. 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煤矿企业应该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的操作规程和标准,明确各项工作的安全要求和操作规范,以及岗位人员的安全操作责任。
4. 安全生产培训和考核:煤矿企业应该对岗位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使其具备安全操作技能和安全意识,同时对岗位人员进行定期的安全考核,以评估其安全生产责任的履行情况。
5. 安全事故调查和责任追究:煤矿企业应该建立健全安全事故调查机制,对发生的安全事故进行彻底调查,并根据事故责任的划分,追究相应的责任人责任。
通过建立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能够明确各个岗位的安全生产责任,提高岗位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煤矿的安全生产。
煤矿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煤矿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是指煤矿中各岗位人员在工作中对安全生产负有一定的责任,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管理和监督。
煤矿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煤矿企业负责人责任制:煤矿企业负责人是煤矿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煤矿安全负有全面的责任。
负责人要切实履行安全职责,制定并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章制度,确保煤矿生产安全。
2. 班组长责任制:班组长是煤矿生产一线的责任人,对班组的安全生产负有直接责任。
班组长要组织、指导班组成员进行工作,确保作业安全,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并及时上报。
3. 操作人员责任制:操作人员是煤矿生产中的主要作业人员,负责具体操作工作。
操作人员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安全规定进行工作,严禁违章操作,保证操作过程的安全。
4. 安全监测员责任制:安全监测员负责对煤矿生产中的安全监测和预警工作。
他们要严密监测有关安全技术参数和设备的设定和运行情况,及时发现安全隐患,并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5. 安全管理人员责任制:煤矿中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对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具体管理和监督。
他们要制定并实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检查和评估安全管理工作的落实情况,及时纠正和改进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总之,煤矿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建立在全员安全意识的基础上,通过明确责任和权益,从企业负责人到一线操作人员,层层传导,共同促进煤矿安全生产的实施。
大柳塔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
大柳塔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大柳塔煤矿安全生产责任制(2016年修订稿)神华神东煤炭集团大柳塔煤矿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 (2)第七条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2)第八条党委副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3)第九条生产副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3)第十条机电副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4)第十一条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5)第十二条掘进副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6)第十三条安全副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8)第十四条经营副矿长安全管理职责 (9)第十五条机电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0)第十六条生产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1)第十七条掘进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2)第十八条通风副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3)第三章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职责 (15)第十九条安全办安全生产职责。
(15)第二十条安全办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6)第二十一条安全办副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7)第二十二条安全办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17)第二十三条应急办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18)第二十四条体系组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18)第二十五条安全办主任科员安全管理职责 (19)第二十六条安全办科员安全管理职责 (19)第二十七条安监员安全管理职责 (20)第二十八条生产办安全生产职责 (21)第二十九条生产办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23)第三十条生产办副主任安全管理职责 (24)第三十一条生产办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25)第三十二条生产办主任科员安全管理职责 (26)第三十三条生产办科员安全管理职责 (27)第三十四条质量组安全生产职责 (28)第三十五条质量组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29)第三十六条质量组副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30)第三十七条质量组主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30)第三十八条质量组科员安全管理职责 (31)第三十九条地质组安全生产职责 (31)第四十条地质组组长安全管理职责 (33)第四十一条地质组科员安全管理职责 (33)第四十二条机电信息中心安全生产职责。
神东煤炭集团:提高政治站位 忠实履职尽责
神东煤炭集团紧抓科技创新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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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hina Coal Industn 2021/06
會# I 专题报道
智慧强企不停步,以创新抢占发展制 高点,以创新赢得未来竞争主动权。
积极构建科技创新体系和平台 与国内外 著 名 大 专 院 所 、科 研 团 体 、 大 型 企 业 建 立 “产学研”战略联盟, 对安全生产技术重大难题进行研究 攻 关 ;引 进 尖 端 人 才 、配 齐 科 研 设 备,增 加 自 主 研 发 能 力 ,提 升 科 技 创 新能力。
实施风险预控管理将风险预 控管理作为安全管理的主线,建立了 完善的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工作制度. 安 全 风 险 辨 识 评 估 制 度 ,安全风险 警示报告制度,不断提升风险预控管 理水平。编 制 下 发 《生产安全风险管
理办法》《2020年 安 全 环 保 “风险管 控 年 ”活 动 方 案 》,扎 实 推 进 重 大 灾 害防治工作,从源头上防范和化解重 大风险。
r 能 源 聚 力 ,铸 就 品 质 神 东
2 0 2 0 年 ,面对突如其来的新冠 肺炎疫情,神东煤炭集团以保障国家 能源安全和煤炭稳定供应为己任,统 筹推进疫情防控和安全生产各项工 作 ,坚 决 打 赢 疫 情 防 控 、煤 炭 保 供 、 安 全 生 产 “三大攻坚战”。
精 细 组 织 生 产 落 实 中 央 “保产 业 链 供 应 链 稳 定 ”要 求 ,克 服 疫 情 导 致 的 人 员 不 足 、外 购 煤 源 骤 减 、供需 形势反复等影响,依托集团一体化运
精准配置资源突出预算引领和 约束作用,制定落实2 4 个方面104项 双 增 双 节 措 施 ,全年降本增效10.02 亿元。树 牢 “过紧日子”思想,从基础 设计、机电管理等人手,强化成本关键 要 素 控 制 ;按 照 “非必须不开展”的 原 则 ,全 力 压 缩 非 生 产 性 项 目 支 出 。 深人推进内部市场化,全面实施定额 量 化 管 理 ,发 挥 劳 动 定 额 在 生 产 计 戈|J 、队伍配置、设备配套等方面的作 用,引导各单位优化生产组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3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大同煤矿集团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压实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管理范围内的所有职能部门、子公司、生产经营单位。
第三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各级领导、职能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及岗位人员等,在管理和作业过程中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职责,以及对各岗位履职尽责要求与考核的集成。
第四条本办法规定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的原则、基本要求、责任范围划分、编制程序与内容、责任落实与追究、考核办法。
第五条安全生产责任制应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坚持分级管理、责任到人、职责分明、以责论处的原则。
第二章基本要求第六条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单位应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主任由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担任。
第七条“党政同责”指各级党、政组织共同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负领导责任,其班子成员按照职责分工分别承担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行政正职外出离开本地期间,企业主持工作的负责人是安全生产责任的第一委托人,行使行政正职的安全生产职责。
第八条“一岗双责”指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职务对应的岗位,既要履行业务工作的职责,又要履行安全生产工作的职责。
各级行政副职履行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责任,对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总工程师对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负技术领导责任,对行政正职负责。
第九条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各项生产经营工作的同时,应把安全生产工作贯穿生产经营的全过程。
第十条各生产经营单位应落实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责任、直接责任、管理责任和监督责任,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体系,明确各岗位的责任人员、责任范围和考核标准等内容,做到分级管理,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并实行下级公司对上级公司安全生产逐级负责制。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三篇)
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煤矿集团公司是煤矿行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在确保煤矿生产安全方面承担着重要责任。
为了加强和改进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确保煤矿行业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煤矿集团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办法》。
一、总则(一)为了加强对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责任的落实和管理,建立科学规范的安全生产责任制,防范和减少事故发生,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本办法适用于国有和非国有煤矿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建立(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设立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工作并监督检查。
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应当有相应资格和专业素质,并定期接受安全生产培训。
(三)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为最高安全生产责任人,负责全面组织、领导和监督安全生产工作。
董事长(或总经理)应当制定煤矿集团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目标和工作计划,并确保其有效执行。
(四)煤矿集团公司的各级责任人应当根据职责和权限,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各级责任人应当制定本职责相关的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检查落实情况并及时通报。
三、安全生产责任的明确(一)煤矿集团公司应当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的权益、义务和追责制度。
煤矿集团公司的董事长(或总经理)等领导干部应当积极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二)煤矿集团公司应当建立一套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明确各级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职责和权限,实行岗位责任制和层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工作有序进行。
(三)各级责任人应当对其所属部门或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情况、预警和应急处置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整改情况进行评估和追究。
2024年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三篇)
2024年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范例一、皮带司机职责1. 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所有既定规章制度。
2. 严格遵守交接班程序。
3. 持续监控皮带运行状况,执行三勤原则(勤听、勤看、勤摸),发现异常立即调查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若问题超出处理能力,须立即报告维护人员或上级。
4. 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专注,禁止睡觉和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
5. 爱护设备和工具,确保皮带机工作区域的清洁,皮带上及底板无积煤。
二、给煤机司机职责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安全规程及所有规章制度。
2. 严格执行交接班流程。
3. 不间断地检查给煤机运行状态,执行三勤原则,发现异常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相应措施,若问题超出个人处理能力,须立即报告维护人员或领导。
4. 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保持专注,禁止睡觉和从事与职责无关的活动。
5. 爱护设备和工具,确保给煤机工作区域的清洁,给煤机上及底板无积煤。
三、信号工职责1. 熟悉井筒提升设备、信号设备及所有规定,确保正常操作。
2. 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接班时如精神状态不佳或饮酒不得接班。
3. 工作中保持专注,与把钩工、绞车司机紧密配合,信号发送需准确及时。
4. 坚守工作岗位,持证上岗,不得中途脱岗,禁止他人代替发送信号。
5. 定期检查信号设备,发现故障及时处理或上报。
6. 工作期间不得接待访客或闲聊。
7. 认真填写交接班记录和运行记录。
四、监护司机职责1. 监护司机需持有合格的司机证书。
2. 在交接班及提升过程中,监护司机必须在操作台旁进行监护。
3. 及时提醒操作司机进行减速或停车。
4.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并汇报。
5. 必要时,监护司机有权直接操作手柄和紧急停车开关。
6. 监护司机需实时掌握设备运行状态。
7. 监护司机负责接待和对外联络工作。
五、绞车司机职责1. 对单位人员和设备安全负责,确保生产顺利进行。
2.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执行巡回检查制度和交接班制度,有权拒绝违章指挥。
浅谈神东煤炭分公司安全生产管理与持续发展
3 加强审计监督和完善考核机制 . 4
从生产开采条件来看 ,全国 5 %的小 型煤 矿采用 落后 的开采方式 。 0 我 国煤矿开采技术整体状 况比较落后 , 煤矿机械化程度虽已达 6 0 国有 00 7
—Hale Waihona Puke 7%, 0 但大量的乡镇煤矿 机械化程度很低 , 装备水平 落后 。 从历史和政策 的原因来看 , 煤矿安全投入欠 账非常大 。前些年 由于
1 国外煤矿 安全生产 管理现状 . 1 目 , 界上几 个主要 产煤国事故死亡人数在行业中的 比重下降的 前 世 很快 , 国、 美 日本和英 国等 国采 矿业 的死亡人 数是 各行业死亡人 数最少
的。 究其原因 , 化安全管理的意识和制度 在起作用 。 是强 从安全管理人员
选拔看 , 印度、 国等 国家的矿 山安全 监察员 独立行 使职权 , 地煤矿监 美 各 察 员实行定期轮换制 。 1 国内煤矿安全生产及管理现状 . 2 从我 国煤矿 的自然条件来看 , 目前 2 万多处煤矿中 ,0 左 右是 高 . 6 5% 瓦斯矿 , %一 0 6 7 %是在复杂和极复杂 的构造条件下进行 开采。随着开采 o 深 度 的增加 和扩展 , 瓦斯 、 、 灾 、 压等 , 煤矿安 全的威胁 日趋严 水 火 矿 对
351 实行网络化 管理 ..
4 结语
实现 医疗事业单位固定 资产规范化管理 , 必须围绕管理与服务 的主
神东煤炭的企业安全文化(三篇)
神东煤炭的企业安全文化引言:随着社会的发展,安全问题成为各个行业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之一。
尤其是在煤炭行业这个高风险行业中,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变得尤为重要。
神东煤炭作为国内知名的煤炭企业,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企业安全文化的建设。
本文将从安全理念、组织建设、员工培训等方面来探讨神东煤炭的企业安全文化。
一、安全理念神东煤炭的企业安全文化的基石是安全理念。
在神东煤炭,安全被视为企业的生命线,是一切工作的首要原则。
神东煤炭制定了严格的安全规章制度,将安全放在第一位,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严厉惩罚,以确保企业安全。
此外,神东煤炭还重视安全意识的培养。
他们注重将安全理念融入到员工的思想中,通过各种培训和宣传活动,引导员工形成正确的安全意识,明确自己的安全责任,不断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组织建设神东煤炭注重安全管理体系的建设。
他们建立了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将安全管理纳入到企业的日常管理中,确保安全管理的有效性和可持续性。
这包括制定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安全监察系统、建立安全教育培训制度等。
除了安全管理体系,神东煤炭还重视安全组织建设。
他们设立了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并配备了专业的安全管理人员。
这些人员负责统筹协调企业的安全工作,加强安全监管和隐患排查,确保安全工作的有效开展。
三、员工培训为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神东煤炭注重员工培训。
他们制定了全面的员工培训计划,针对不同岗位的员工制定了相应的培训内容和培训方法。
培训内容包括基础安全知识、操作规程、应急处理等等。
培训方法包括理论讲授、实地演练、交流研讨等。
此外,神东煤炭还注重动员员工参与安全管理。
他们鼓励员工提出安全问题和改进建议,设立了奖励机制,对安全工作中的先进个人和集体进行表彰和奖励。
通过这样的方式,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参与度,形成了全员安全管理的良好氛围。
结语:神东煤炭的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一个长期而艰巨的过程,但他们始终坚持以安全为本,不断加强安全管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24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
神东煤炭集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的应急管理、应急响应程序、报告和调查处理,落实事故责任追究,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事故后尽快恢复正常生产,依据国家《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信息报告和处臵办法》、《煤矿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规定》和《神华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用于规范神东煤炭集团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公共突发安全事故的应急管理、调查和处理。
第三条各部门和各单位要依据本办法制定适用于本单位事故管理实施细则。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部门及承包商。
第二章职责第五条安监局职责:(一)安监局是公司事故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事故管理规定的制定、贯彻执行的监督考核,事故汇总、统计、分析、上报等工作。
(二)建立健全公司事故档案,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保存。
(三)组织成立公司事故调查组,并从专业方面提出事故调查、处理意见。
(四)监督检查事故发生单位制定、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等。
(五)积极配合地方政府有关部门及集团公司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总调度室职责:(一)对公司所属单位上报的事故,第一时间上报公司主要领导和主管安全的领导。
(二)及时启动突发事故应急预案,在应急指挥机构负责人的领导下,组织人力、物力、财力等必要资源,对突发事故进行协调和指挥。
(三)及时掌握事故信息,对事故发展情况进行跟踪,建立健全事故进展情况档案,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七条生产管理部职责:及时掌握顶板、水害事故情况,并从业务保安方面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意见;参加顶板、水害事故的调查,并从专业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第八条机电管理部职责:及时掌握机电运输事故情况,并从业务保安方面提出事故防范和整改意见;参加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并从专业方面分析事故原因,提出事故处理意见;督促落实事故防范和整改措施;配合事故调查组进行事故调查处理。
煤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3篇)
煤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提高全面质量管理意识,确保新产品的质量,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烧结普通砖GB/T5101-____的标准。
1煤场人员必须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工作作风正派,不徇私情,如发现有徇私舞弊现象,处以罚款或调离工作岗位。
2对煤质要把好质量关,每车必须复磅,有三家工厂的过磅单,以复磅单结帐,并在复磅单上注明实收数,由两人签字验收为准。
3烧砖的煤必须过筛,粒度要求在20㎜以下,其中5-10㎜应占总数的____%,供应要及时,数量必须发够,并由当班烧窑工签字,双方记帐,以便准确核算,耽误一次罚款____元。
4未筛过的煤不得往窑顶上拉,煤场的煤不能堆积过高,高度一般以2m为宜,煤场人员应注意观察险情,如因不负责任,引起火灾所造成的损失,按其损失价值进行处罚。
5供暖煤的供应,煤场人员见提单发货,数量要发够,不应多发或少发,不得徇私情,不准打白条,不得以任何借口将煤车转借他人,一经发现或有人举报,经核实将严肃处理当事人。
煤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2)是指煤场中的各级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应当履行的责任和义务。
该制度的目的是保障煤矿安全生产,防止事故的发生,保护矿工的安全健康。
煤场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责任和义务:1. 管理人员责任:煤场的管理人员应当对矿区的安全生产负总责,设置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他们应当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督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并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问题。
2. 生产人员责任:煤场的生产人员应当按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正确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保护好个人的安全防护用具。
他们应当参加安全培训,提高安全意识,随时注意作业环境的安全状况。
3. 检查人员责任:煤场的检查人员应当定期对作业现场进行巡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进行整改,并向管理人员汇报。
他们应当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能够发现和评估作业中的安全风险。
4. 审查人员责任:煤场的审查人员应当负责审查矿山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向相关部门提出安全生产的建议和意见。
2024年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四篇)
2024年煤矿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割底处理规范:在进行割底作业时,一旦发现异常情况,需立即通知采煤机司机进行及时处理。
如遇特殊或紧急情况,则需立即向跟班队长进行详细汇报。
工作面顶板管理要求:当工作面顶板条件不佳时,必须增强观察力度,密切关注顶板变化情况,同时保持细心操作。
务必确保及时跟机拉架,必要时采取超前拉架措施,以严格防范冒顶事故的发生。
泵站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及作业规程的相关规定,致力于业务钻研,不断提升自身业务水平。
2. 必须完成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持有有效证件后方可上岗作业。
3. 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非泵站司机人员严禁操作设备。
4. 精心维护并操作设备,定期检查泵的运转情况,确保油温、油门、液压指示及供液压力等参数正常,发现问题需立即处理。
5. 确保泵站各零部件齐全且完好,使泵站始终处于良好运行状态,保证供液(水)压力稳定。
6. 定期清洗过滤器及液箱,确保乳化液质量符合规定要求。
7. 认真进行设备的检查与维修,备齐常用易损件,确保不影响生产进度。
8. 保持泵站周围环境的清洁与卫生,严禁存在积水和杂物。
若泵站区域出现淋水情况,需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
9. 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详细交接当班设备运转情况及注意事项,严禁隐瞒事故。
10. 与其他岗位人员保持良好配合,严格执行开停泵制度。
11. 鼓励进行小范围的技术改造与创新,以更好地服务于生产。
12. 坚持升井后向相关部门进行工作汇报。
13. 确保乳化液配比符合既定要求。
14. 工作中需密切关注设备声响情况,一旦发现异常需立即查明原因并进行处理。
交接班时需清晰交代本班设备运转情况。
15. 定期检查乳化液箱储液情况,发现不足需及时补充,确保液箱满液状态下进行交班。
端头支护工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1. 负责上下出口端头支架的操作工作,确保转载机的推移步距与位置准确无误。
2. 必须完成专业培训并通过考核后方可持证上岗。
3. 负责管理工作面两端头顶板安全、保持上下出口畅通无阻以及两巷的超前维护工作。
神东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公司安全管理,保障公司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生产经营秩序,根据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神东公司所有员工、承包商、临时工以及进入公司范围内的其他人员。
第三条安全生产工作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责任制第四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领导和各部门、各岗位的安全责任。
第五条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七条各岗位员工对本岗位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第八条承包商、临时工应遵守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服从公司安全生产管理。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第九条安全生产管理实行分级管理,分为公司级、部门级、班组级。
第十条公司级安全管理: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监督和协调。
第十一条部门级安全管理:各部门负责人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二条班组级安全管理:班组负责人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包括以下内容:(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二)安全生产检查: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三)隐患排查治理: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对发现的隐患及时整改。
(四)事故报告和处理:发生事故及时上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
(五)安全生产投入: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为安全生产提供必要的资金、技术和设备。
第四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第十四条公司对新员工、转岗员工、复岗员工进行岗前、岗中、岗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十五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内容包括:(一)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
(二)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安全生产知识和技能。
(四)事故案例分析。
第五章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治理第十六条公司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神东煤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确保神东煤炭集团(以下简称“神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煤矿安全规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神东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神东公司安全管理制度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2. 依法治矿、科学管理、持续改进;3. 严格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4. 强化责任,落实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安全生产组织管理第三条神东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统筹协调公司安全生产工作,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四条各部门、各单位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确保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人。
第五条神东公司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制度,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 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2. 安全生产责任制;3.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4. 安全生产检查制度;5. 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6. 安全生产应急预案;7. 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8. 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七条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生产目标,制定年度、季度、月度安全生产计划,确保安全生产目标的实现。
第八条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确保安全生产责任到人。
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组织员工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条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
第十一条安全生产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建立健全事故报告、调查和处理制度,及时、准确、全面地处理安全生产事故。
第十二条安全生产应急预案:制定安全生产应急预案,确保在突发事件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第十三条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考核,对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罚。
神东煤炭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神东煤炭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生命安全,预防事故发生,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安全管理制度,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神东煤炭公司所有矿井、地面单位以及与煤炭生产、运输、销售相关的其他单位。
第三条神东煤炭安全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安全发展”的理念。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神东煤炭公司设立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决策和监督。
第五条安全生产委员会下设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六条各矿井、地面单位设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七条各部门、车间、班组设立安全生产员,负责本部门、车间、班组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第八条各级安全生产组织及其成员应履行以下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公司安全管理制度;(二)组织、实施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三)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四)组织、协调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和处理;(五)参与编制和修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六)其他安全生产职责。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第九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一)公司对新员工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员工掌握基本的安全知识和技能;(二)定期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三)特殊工种和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安全检查制度(一)公司每月至少组织一次全面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二)各部门、车间、班组每周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自查,确保安全生产无死角;(三)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十一条事故报告和处理制度(一)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单位应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并按照规定程序进行处理;(二)事故单位应如实报告事故情况,不得隐瞒、谎报或者迟报;(三)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组织事故调查组,对事故原因进行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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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东煤炭集团安全生产责任制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全面落实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强化安全管理,确保安全生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企业安全生产责任体系五落实五到位规定》(安监总办〔2015〕27号)的要求,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制定的原则是“党政同责”、“一岗双责”。
第三条本制度规定了公司领导、业务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要求。
第四条各部门应将本部门的职责进一步分解,全面落实到相关管理人员,确保职责落实到位。
要从人、机、环、管四个方面的本质安全化建设推进安全风险预控管理。
第五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将职业危害与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理念融入日常安全管理,严格履职,依法依规组织生产。
第六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领导、业务部门。
各单位(含承包商)要制定本单位职能部门、区队(车间)、班组及各岗位(含各级管理人员及岗位工人)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企业标准要素要求融入安全生产责任制中。
第二章管理层安全生产职责第七条董事长安全管理职责。
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
具体职责为:(一)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组织确定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和规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
(三)按国家规定标准提取安全费用,满足安全生产需要。
(四)监督综合管理体系运行,并为体系运行提供资源支持。
(五)定期组织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六)监督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督促、检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七)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如实向政府部门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第八条党委书记安全管理职责。
党委书记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
(二)参与审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目标、安全生产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三)参加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安全生产工作的重大问题。
(四)负责监督检查分管单位和分管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落实情况。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范围内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六)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七)参与、监督分管部门的安全风险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第九条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的原则,与董事长、党委书记共同承担安全生产领导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组织落实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对公司安全管理作出承诺,签发公司安全管理方针。
(二)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规划、年度安全生产工作目标。
(三)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管理人员。
(四)组织审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五)保证公司安全生产投入及安技措项目的有效实施。
(六)督促、检查分管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七)主持召开安全生产专题会议,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落实重大危险源管控措施,组织Ⅰ类重大隐患的认定和整改方案的制定,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八)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参与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
(十)主持体系管理评审,持续提升安全管理绩效。
第十条分管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生产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和分管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生产过程中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监督指导班组建设和标准化作业流程管理工作,促进现场安全管理。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一条分管机电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机电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机电业务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组织机电设备及运行的隐患排查,监督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存在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组织召开机电管理工作会议,研究、分析、解决机电管理中存在的事故隐患,在保证安全前提条件下组织生产。
(六)组织机电事故调查处理,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和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分管基建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建设项目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组织项目审查、立项、设计和建设全过程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四)监督项目建设单位和承包商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五)督导承包商开展安全风险预控管理,监督承包商安全协议的签订和责任落实,组织承包商安全管理绩效评价。
(六)参与建设工程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三条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分管安全的副总经理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综合管理者,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监督检查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贯彻执行情况,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二)负责监督两级公司安全生产方针、规划、目标、管理方案及安全、职业健康管理制度的落实。
(三)协助董事长组织召开公司安委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
(四)定期组织召开安全专业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重大安全隐患的认定和治理方案;组织召开安全例会,听取有关单位、部门安全管理工作的汇报,协调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安排部署阶段性安全管理工作。
(五)督导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内部审核,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监督重大危险源和重大安全隐患管控措施的制定和落实,持续改进风险预控管理。
(六)负责组织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
(七)协助总经理组织开展职业危害防治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八)督导应急救援体系的建设工作,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九)督导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工作。
第十四条总工程师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总工程师承担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技术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技术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发展规划。
(三)督导业务部门和基层单位在设计、施工、科研、技术改造中,严格执行国家相关安全生产法规。
(四)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组织审查公司新设备、新工艺、新技术推广应用过程的危险源辨识及安全技术措施。
(六)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七)指导各生产单位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的落实,对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隐患进行研究分析,并督促整改。
(八)组织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专项检查。
(九)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五条分管经营副总经理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经营副总经理承担安全投入资金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组织制定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二)负责审定安全生产投入资金年度预算,落实安全生产管理所需经费的提取,并监督专款专用。
(三)负责员工工伤、意外保险费用落实工作和安全奖惩兑现。
(四)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参与体系管理评审,落实纠正预防措施所需资金,确保持续改进。
第十六条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分管其他工作的公司领导对分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组织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负责分管业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的落实。
(四)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
(六)组织分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参与体系管理评审,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纠正预防措施的落实,确保持续改进。
(九)做好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七条助理级领导安全管理职责。
按照“一岗双责”的原则,公司助理级领导对业务范围内的安全工作负管理责任。
具体职责为:(一)协助分管领导监督分管业务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贯彻落实。
(二)协助分管领导制定分管业务范围内的管理制度。
(三)协助分管领导落实业务分管范围内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风险预控管理体系要素要求。
(四)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分管业务范围内的重大危险源辨识及管控措施的落实,监督指导分管单位和部门系统性危险源的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和持续跟进。
(五)协助分管领导开展分管业务范围内的安全检查工作。
(六)协助分管领导组织分管单位开展隐患排查与治理,消除重大事故隐患。
(七)参与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
(八)做好业务范围内的其他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八条管理部门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
管理部门(含具有管理职能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
具体职责为:(一)负责组织本部门业务保安管理制度的制定和安全管理职责的分解落实。
(二)根据公司下达的目标和管理方案,负责制定涉及本部门业务的实施方案或措施,并组织实施。
(三)负责组织本部门涉及的岗位危险源辨识、评估、管控措施的制定,并持续跟进。
(四)参与公司组织的业务相关的安全检查和生产事故调查。
(五)负责组织识别业务范围内适用的安全生产法规,并对合规性进行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