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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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之防止利益冲突研究(一):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社会冲突理论指导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

反腐倡廉建设研究之防止利益冲突研究(一):以马克思主义利益观和社会冲突理论指导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建
收 稿 日期 :0 1 l— 3 2 1- 10
义整 个世界观的基 础。口 ” 人类首先要维持生活 , 然后才 有 可能拥 有其他一 切 , 而维持 生活所必需 的就是物质 利益 和精 神利 益 。利益是 人类 赖 以生存 和发 展 的条
作 者 简介 : 于柯超 , 中共 中央纪律检 查委 员会预 防腐败 室副主任 。
冲突的根本和有效之道。

市场 经济 过程 中 , 出现了一些 随着资本 市场 出现 而 也 出现 的利益 冲 突现象 , 一定条件 下成 了滋生腐败 的 在
温床 。 因此 , 建立 健全 防止利益 冲突制度 既是我 国履


马克思主 义利益观是 防止利益 冲突的理论渊
马克思认 为 :人 们奋斗所 争取 的一切 , 同他们 “ 都
杜 治洲 北京航 空航 天大学公共管理 学院副教授 , 北京航 空航天大学廉政研究所副所长
以马克思 主义利益 观和社会 冲突理论指导 防止利益 冲突制度建设
于柯超 ( 中共 中央纪律检 查委 员会 预 防腐败 室 , 北京
2 世 纪七八 十年 代 ,利 益冲突 ” 政治学范 畴步 0 “ 从 入 反腐败 领域 , 受到 了国际社会 的广泛关 注 。特别 是 自《 合 国反腐 败 公约 》 利益 冲 突问题 作 出规定 以 联 对 来 , 多 国家形成 了以防止利益 冲突原则 为核心 , 许 预防
性规 定多 于 、 于惩罚性 规定 的反腐败体 系及制度 导 优 向, 成效 显著 。从我 国当前 的情况看 , 在推进社会 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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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社会 冲突理论 , 这些思想 和理论对 于防止利益 冲突 有重要 指导作用 , 是我们研 究和解决利 益冲突 问题 的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2篇)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2篇)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分析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经济的繁荣,利益冲突问题日益凸显,给社会秩序和经济发展带来了严重的影响。

为了维护社会公平正义,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我国各级政府和各行业部门都在致力于制定和实施相应的政策和措施来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

但是,现有的防止利益冲突工作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如规范不够严格、监督不够到位、法律制度不完善等。

因此,为了更好地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确保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制定并实施____年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成为了当务之急。

二、目标与原则1. 目标:(1) 达到全面防范利益冲突的目标,减少利益冲突事件的发生。

(2) 建立健全的法律法规体系和监督机制,提高利益冲突管理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强化利益冲突预警和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4) 提升公职人员和从业人员的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意识,降低利益冲突发生的可能性。

2. 原则:(1) 依法治理,建立健全法律法规体系。

(2) 公开透明,确保利益冲突的工作可追溯。

(3) 严肃问责,对利益冲突行为进行纪律处分和法律追究。

(4) 综合治理,加强各方面的协调合作。

三、重点工作1. 完善法律法规体系:(1) 提出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完善方案,明确利益冲突的定义和范围。

(2) 推动相关法律法规的立法工作,确保法律法规与时俱进、科学合理。

(3) 推动提高公职人员和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更好地履行职责。

2. 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1) 健全利益冲突预警和风险评估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2) 加强对公职人员和从业人员的监督,建立利益冲突查处工作机制。

(3) 增强监督力度,提高监督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3. 加强宣传教育:(1) 加大对公职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宣传教育力度,提高道德水平和职业道德意识。

(2) 建立利益冲突教育课程,加强职业道德和职业操守的培训。

(3) 开展利益冲突案例分析,提高公众对利益冲突问题的认识和警惕。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模版(2篇)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模版(2篇)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模版一、背景和目标近年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利益冲突问题日益突出。

利益冲突不仅影响公平公正的运行,还可能导致不法行为的发生,损害公共利益。

为了防止利益冲突,维护公平公正的运行,加强风险防控,特制定本方案,确保____年的工作能够有效地防止利益冲突。

本方案的目标是建立完善的制度机制,切实防止利益冲突,确保公务员及相关人员依法履职,维护社会公共利益。

二、防止利益冲突的主要内容1. 加强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通过开展道德教育和行为规范培训,提高公务员及相关人员的道德素质,增强他们的良知良能和自律意识。

同时,加强行为规范的宣传和落实,要求公务员及相关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职业道德准则,严禁参与违法违规活动,效仿或传播不道德行为。

2. 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监督机制建立健全利益冲突防控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和工作流程。

加大对关键岗位和高风险行业的监督力度,加强对公务员及相关人员的监督检查,发现利益冲突问题及时纠正。

同时,建立和完善向社会公众举报利益冲突行为的渠道,保护举报人的正当权益。

3. 加强信息公开和透明度建设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公务员及相关人员的信息透明度。

要求公务员及相关人员做到职务行为公开透明、财产情况公开透明,并建立相应的信息披露制度。

同时,对于涉及利益冲突的事务,要求公务员及相关人员进行公开声明,接受社会公众的监督。

4. 严厉打击利益冲突行为对于发生利益冲突的违法违规行为,要依法依规予以严肃处理,坚决打击。

对于涉嫌利益冲突的人员进行调查,发现问题及时移送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同时,要加强对司法机关和执法机关的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妥善处理,切实保护社会公共利益。

三、实施方案和措施1. 制定相关政策法规加强对利益冲突防控的政策法规制定工作,完善相关制度机制。

研究制定《利益冲突防控管理办法》,明确利益冲突的范围和处理程序。

同时,加强对公务员及相关人员职责范围的明确,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

建立系统防治利益冲突制度健全防控廉政风险体系

建立系统防治利益冲突制度健全防控廉政风险体系
管 理 观 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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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立系统防治利益冲突制度 健全防控廉政风险体系
的 廉分若等 冲解 法 洁条 干法突决 律 从例准 律的利 度 业 制 干 、 若 则 、 制 上规 度 和 益 定 突 冲

胡 爱国
郴州市水 电建设公 司 湖 南 郴州
摘要 :本 文从行 业、系统 内利益冲突方面建立 关键 词:利益冲 突 防控 《 中共 中央关 于加强和 改进 新形势 下党 的建设若 干重大 问题 的决定》 中提出 “建立 健全 防止 利益冲突 制度 ”,这是 中央文件 首 次 正式提 出防止利 益冲突 问题 。有效防止 利 益 冲突 ,这是水利 系统党 风廉政 建设和 反腐 败 工作面 临的重要 课题 ,也是健 全廉政风 险 缝 防控体 系的重要环节 。 全 利 益冲突 是特 定的廉政 % 概念 ,பைடு நூலகம் 国家 公 职 人员在 履行职责 过程 中, 由于 受到其私人 度 利 益因素 干扰 ,所 发生 的私人利 益与公共 利 和 益相 冲突情 境和行 为 。利 益冲突 是产 生腐败 防 的重要根源 ,防止 利益冲 突是有效 预防腐败 控 的关键策 略,现在 世界上 许多 国家廉 政立法 廉 的核心 ,就是防止利益冲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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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 规中 有制问 的 定国中许 国 我 、 产人 多 共华 内但距 度题 。 差
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和机制保 障。
党民容 与甚 有 国导和 国中 领共 就国远 包际 。 财富增 长等要实行 有效 的监 督。要充分 发挥 现有监 督机制 的作用,发挥好 人大 、政 协 、 企 共 干 国 函 上 当 纪检监 察机构 、司法机关 的监 督作用 业产 部公 了相 前 ;并充 分发挥 民间反腐 力量的作用 ,扩大人 导 纪洁员 领党 廉务防 止 比的 , 关 民政 治 参与 ,建设 民主政 治,尽最 大可能缩 小利 益 冲突 的空间 ,增 强监督 的针对 性、具体 性和 实效性 。 四是提高公职人员素质 。防止利益冲突, 防范廉 政风险 ,既要靠制度 ,也要靠 公职 人 员 的 自觉性 。这种 自觉性来源 于公职人 员的 基本政 治素质 、道 德素质和反腐 能力 。要 加 强廉政 教育 ,增 强公职人员 的宗 旨意识和 法 纪观念 ,筑牢反腐 倡廉的 思想 防线 ,形成 浓 厚 的廉 政文化氛 围;加强 中华 民族传统美 德 教育,使公职人员能够艰苦奋斗、敬业奉 献, 守住道 德的底线 ,抵御住各种 诱惑:要把 思 想教育 与解决具体 困难相结合 ,合理确 定公 职人员 的收入水平 ,使他们在 工作上 、生活 上无后顾之忧,减 少利益 冲突发 生的可能性。 五是要优 化利益配 置 。腐败 行为 的发 生 与利益 配置的不合 理性密切相 关,不合理 性 越大 ,腐败 行为就越容 易发生 。所 以,在 经 济发展和社 会进步 的同时 ,要科 学行合理配 置好各方利 益 ,兼顾好 中央与地 方、政府 与 群众 、部门与部 门、眼前与长远 、局部与 全 不 责 对 、 局等各方 面的利益 ,使 利益冲突 的空间不 断 缩小 要认 真研究社会 利益配置 的科学性和 工作权 限及运 行过程进 行廉政风 险点排查 , 合理性 问题 ,兼顾 各方面各群体 的正 当利 益 合理 设置廉政 风险防 范点 ,进 一步增强风 险 要求 ;及 时注意利益 调整 ,根据 社会发展 的 防范管理 工作 的针对性 ,使每名干 部职工清 实际情况 ,依法依规对 原有 的利 益格 局进行 醒地认识到工作 中担 负的责任 、面 临的风 险, 相应 的调整,促进 社会公平和谐 。 进一步提升勤政 、廉政 意识。 建立防止利益冲 突制度 , 完善防控廉政风 二是 要建立 健全决 策权 、执行 权、监 督 险体系 是一个长期艰 巨的政治任 务,事关 党 . 权 的权力 结构和 运行机 制,通过 明确规定各 和国家长 治久安的大事 。因此 ,健全 和完 善 类 权力 岗位的权 、责 、利,科学 界定各种权 防止利益冲 突制度是一 项持续不 断的工作 。 力运用 的原则 、 内容和 基本要求 ,在权力 启 我们水利系 统要通过不 断制度创 新,切实把 动和运用 过程 中防范各 种滥用 、适 用和干预 关涉及各个 领域预 防腐 败关 口,不断建立和 现 象 。同时 ,要 规范权 力运 行流程 ,使权力 完善防止利益 冲突 、反腐倡 廉 的制度 体系 , 在 公开和 透 明的情况下 阳光运作 ,保障人 民 从而提升水利 系统廉政 风险的防控 能力 ,为 群众对权力运行 的全程监 督。 改革发展提供 制度和机 制保障 ,促进 水利事 三是要 加强监 督 。有效 的监督 是防止利 业健康 、和 谐、快速发展 。 益 冲突 的重要手 段,也 是防范廉政 风险的必 要 条件 。对公职 人员权 力运 行、薪 金收入 、 键举 措在于进 行 国家 立法 ,尽 快完善各 项政 策法规 的可操作性。 是完善 回避制度 ,利益 回避是法 治社 会 的基本原 则,是公 平正义 的程 序保障 , 目 前我 国迫切 需要从 公务回避 、利益 回避 、职 务 回避、特 定关系 回避等多 个方面 ,就 具体 回避情况做 出具有 可操 作性的明文规定。 二 是完善 问责机制 , 问责 的建立和切 实 同 推行 对防止利 益冲突 具有重大意 义 。党政 针 领 对 部 导干 部作 为公共权力 者,除法 律上承担 责任 点 门 重 、 外 ,还应承担 行政责任 ,接受人 民群众 、舆 论 的监 督 和 问责 。 岗 不 ( 二 )完善 防控廉 政风 险体 系 ,筑 牢防 位 同 止利益冲 突的基 石 岗 是 要建立 健全 防止利益冲 突的各项 法 位 律 、法规 。在 总结反腐 倡廉经验 教训 的基 重 础 和 上 ,认真研究 新形势 下防止利益 冲突 的特 点 点 不 和规 律,逐步 制定各 种防止利益 冲突的法 领 律 同 法制度 。首先 ,对公职 人员 的有 关廉政要 域 求 人 要进 一步提升 到制度 与法律 的高 度 。对廉 政 员 准则 中关于禁 止领导干 部经商办 企业 、兼 重 职 的 取酬 、从事有 偿 中介活 动 、离职 或者退休 点 后 工 从业 限制 ,禁 止领导干 部个人干预 和插手 环 市 节 作 场经 济活动 的规定等有 关利益冲 突的限制 性 职 规定 ,提升到 制度和法 律的层面 ;其次 ,要

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推进党的反腐倡廉建设


防 止 利 益 冲 突 制 度 概 述
1 益 冲突的概 念 。 益 冲突原属 于政治 学范 畴的概念 , 彳q 利
本义是 指不 同社会成 员 间的经济 利益矛 盾和 冲突 ,后经 , 逐渐被 国 际社 会认 同 , 演变 为反
腐 败专 业术语 。简言 之 , 就是指 “ 政府 官员 公 职上代表 的公 共 利益与 其 自身 具有 的私人利 益之 间的 冲突” l 掌 握公权 力 。【 碑 的 国家 公职人 员 。一 方面应 该利 用人 民赋予 他们 的权 力 为人 民群众 谋利益 。 一方 也具备 为 自身谋 取私 利 的机会 , 另 在具 体 决 策过 程 中, 可能 面对是从 公共 利益 出发 , 也可 能是从 私人 利
益 出发 。
假信 息 的人 , 司法部 可提 出刑事诉 讼。 其二 , 回避 。 过规 范官 通 员职务 行为 , 限制其 以权谋私 。美 国政府道 德标 准规定 , 公共 官员不 得在 与其 利益相关 的事情 上采取 任何行 动 。 举个 例子 , 假设 甲官员 持有 A公司 的股票 。 A公 司参与 甲所在 单位 的 而 工程招 标 , 这种 情况下 , 甲就不 能参与此 次招标 事宜 。 三 , 其 资
庭财 物利益 的公务 行为 , 免任何 与其职 务 、 避 职能 和责任 冲突 或 容易 产生 冲突 的职 位 、 责 以及金 融 、 业 、 托 的或 其他 职 商 信
相关 利益 。 简言 之 , ” 防止利 益 冲突制度 , 是指 为确 保公 职人员
运 用权力 时 , 完全从 公共 利 益 出发 , 免私 人利 益影 响 , 其 避 对 公务 行为 、 职务 职责等 进行 限制约束 而采 取 的措 施制度 。 3防 止利益 冲 突制度 主要 内容—— 以美 国为例 。美 国把 .

基金公司 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制度

基金公司 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制度

基金公司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制度
基金公司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内部风险控制:基金公司应该建立完善的内部风险控制体系,包括投资决策流程、交易执行流程、内部审计流程等,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发生。

2. 信息隔离:基金公司应该建立信息隔离墙制度,对不同业务部门之间的信息传递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发生。

3. 关联交易管理:基金公司应该建立健全关联交易管理制度,对关联方进行严格控制,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发生。

4. 禁止内幕交易:基金公司应该禁止内幕交易,确保投资决策的公正性和独立性,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发生。

5. 禁止违规投资:基金公司应该禁止违规投资,确保投资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要求,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发生。

6. 定期审计:基金公司应该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对各项业务活动进行全面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纠正存在的问题,防止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的发生。

总之,基金公司应该建立健全的防范利益输送和利益冲突制度,加强内部管理和风险控制,确保业务活动的合规性和公正性。

同时,监管部门也应该加
强对基金公司的监管力度,对违规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防止利益冲突:预防腐败的有效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预防腐败的有效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预防腐败的有效制度随着反腐败斗争的深入发展,防止利益冲突作为有效预防腐败的重要举措,正日益引起世界各国的关注。

2009年10月,在北京召开的“亚太经合组织反腐败研讨会”,其主题正是“APEC廉政准则——防止利益冲突”。

在我国,这一问题已经引起中央高度重视,成为国家廉政建设的重要方面。

今年1月,胡锦涛总书记在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纪委第五次全会上指出:“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形成有效预防腐败的长效机制”。

一、防止利益冲突的概念所谓利益冲突就是指政府官员公职上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亚太经合组织界定的防止利益冲突原则是:公务员要避免任何影响其个人或家庭财务利益的公务行为,避免接受任何与其职位、职能和责任冲突或容易产生冲突的职位、职责以及金融、商业、信托的或其他相关利益。

显见的事实是,国家公职人员在任职期间,都必然具有两种身份,代表两种利益:一为政府官员身份,代表公共利益;一为私人身份,代表个人或其亲友利益。

公职人员在其任职期间,必须恪尽职守,全心履行职务。

因此,所谓防止利益冲突,即应当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规范公职人员的行为,防止公职人员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私人身份所代表的私人利益之间出现冲突。

廉政制度健全的国家和地区较早重视利益冲突的问题,并探索出许多防止利益冲突的有效措施。

归纳起来,主要包括以下几项:回避。

如美国要求政府公职人员必须作出书面保证,保证自己在工作中如果遇到涉及自己股份利益的事时,就不再参与这项工作。

投资利益的申报和处理。

如香港规定公务员有申报利益冲突的义务。

一旦存在“主要官员”的投资或利益跟他的公职有或似乎有利益冲突时,就可要求有关官员采取放弃投资利益、避免再购入有关投资利益或予以出售、把有关投资利益交由他人全权托管等措施避免利益冲突。

从业限制。

香港对主要官员从事商业性活动作出限制规定,要求主要官员“在任期内,除非获得行政长官的书面同意”,“不可作为主管、代理、董事或幕后董事、雇员或以其他身份,直接或间接参与任何其他行业、商业、职业、商行、公司(私营或公营)、商会或其他类似组织、公共机构或私营专业服务机构的工作;或涉及上述有关职务”。

浅议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对策

浅议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对策

浅议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对策背景利益冲突是指在职业、职务中,个人与组织、他人之间的利益产生矛盾。

由于人的自身利益和组织利益存在差异,且人们常常受到经济、社会等方面的压力影响,因此利益冲突的发生是不可避免的。

在实践中,利益冲突带来的后果可能会严重威胁到组织的形象和信誉,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避免利益冲突的发生,需要建立健全的制度和对策。

建立制度1. 透明度透明度是预防利益冲突的关键,因为它能使所有人知道有那些关键信息可以在任何时候获得。

这样可以确保所有的利益冲突都可以及时地纠正。

在建立制度的过程中,应该要求所有的个人和组织都要公开他们的利益,并采取有效的方法来披露他们之间的关系。

这种透明度制度可以使所有的信息都能够被审核,从而降低利益冲突的风险。

2. 立即给予注意当任何人发现潜在的利益冲突时,应该在不迟疑的情况下立即向有关方面报告。

在这种情况下,早期的处理和干预有助于防止更大的问题的出现。

3. 建立独立的审计和检查机构作为组织内的核心机构之一,独立的审计和检查机构可以追踪并检查所有涉及到利益冲突的事件。

独立的审计和检查机构应该具有权力去调查、裁决、并及时纠正任何违反利益冲突制度的行为。

对策1. 创造一个安全的环境组织应以各种形式来确保利益冲突的发生率降到最低。

比如要创造一个安全良好的工作环境,培养员工对组织的真诚投入,避免他们的关注点错位,使得本应集中关注其职责应对问题的他们,开始关注个人利益问题。

2. 制订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应该制定合适的教育和培训计划,确保所有的员工都知道什么是利益冲突,以及如何发现和避免这种冲突。

3. 激励计划通过适当的激励计划,能够激发员工为组织的利益而努力工作的愿望。

4. 惩罚机制当某个员工或团队出现利益冲突问题时,应该立即采取相应的惩罚措施,以防止更多的问题的出现。

结论综上所述,利益冲突既是不可避免的现象,也是可以预防和解决的问题。

通过制定完善的制度和对策,能够降低利益冲突的发生率,同时也为组织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建立系统防治利益冲突制度 健全防控廉政风险体系

建立系统防治利益冲突制度 健全防控廉政风险体系

建立系统防治利益冲突制度健全防控廉政风险体系作者:胡爱国来源:《商品与质量·学术观察》2013年第11期摘要:本文从行业、系统内利益冲突方面建立健全制度和防控廉政风险体系,为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提供制度和机制保障。

关键词:利益冲突防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这是中央文件首次正式提出防止利益冲突问题。

有效防止利益冲突,这是水利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面临的重要课题,也是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的重要环节。

利益冲突是特定的廉政概念,是国家公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受到其私人利益因素干扰,所发生的私人利益与公共利益相冲突情境和行为。

利益冲突是产生腐败的重要根源,防止利益冲突是有效预防腐败的关键策略,现在世界上许多国家廉政立法的核心,就是防止利益冲突。

一、利益冲突的主要表现形式利益冲突主要有以下情形:一些公职人员利用行政权力、利用行政许可、行政审批等权力或职务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些党员干部利用执法权利以乱作为,不作为等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一些党员干部利用行政权力、人事任免、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分配、项目招投标等方面谋取利益;一些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影响,损害国家和人民利益牟取私利,与社会公共利益构成冲突,影响很大,危害很大。

二、应对利益冲突的措施现阶段利益冲突现凸显的根本原因是制度建设滞后,权力缺乏有效约束和监督,因此,防止利益冲突工作的核心,就在于以制度层面规范和监督公共权力的运行过程,避免私人利益对公共事务的干扰,进而减少公职人员以权谋私的机会和条件,我认为要从下几个方面采取措施加以应付:(一)完善法律制度和规章制度,构建防止利益冲突的机制为了防止利益冲突,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如我国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等法律制度上有许多内容就包函了防止利益冲突的规定和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一、引言在现代组织中,由于各种原因,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的情况。

利益冲突指的是组织成员在行使职务时,由于拥有个人的经济、权力或地位的利益而与组织的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

为了维护组织的公正性和透明度,防止利益冲突对组织造成的负面影响,制定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成为必要而重要的举措。

二、目的制定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旨在确保组织成员的行为符合公正和透明的原则,维护组织的利益和声誉。

通过明确具体的行为准则和限制,有效预防利益冲突的发生,提高组织运转和治理的质量。

三、适用范围防止利益冲突规章制度适用于组织的所有成员,包括但不限于职员、管理人员、高级管理人员、董事会成员等。

四、基本原则1. 公正原则所有的组织成员在行使职务时,应以公正、诚实和公开为原则。

他们不得利用职务之便以牺牲组织利益为代价获取个人利益。

2. 诚实原则组织成员应当按照实事求是的原则,提供真实、准确、及时的信息。

他们不得虚报、谎报或隐瞒与组织利益相关的信息。

3. 保密原则组织成员在行使职务时应保护组织的商业机密和机构利益。

他们应严守保密义务,不得泄露组织的机密信息。

4. 公平原则组织成员应当对待所有相关方公平,不得利用职务之便对某些相关方进行特殊待遇或不公平对待。

5. 禁止利益冲突原则组织成员在行使职务时,不得以个人的经济、权力或地位的利益而干扰或影响对组织的决策或行为。

五、具体规定1. 利益申报制度所有组织成员在加入组织时,应填写利益申报表,详细列出自己及其家庭成员的所有经济、权力或地位上的利益。

同时,在职期间,每年都要重新填写利益申报表,及时更新自己的利益情况。

利益申报表将由组织进行保密,仅供内部使用。

2. 利益冲突审查组织将成立专门的利益冲突审查委员会,负责审查组织成员的利益申报表。

委员会将根据申报表的内容,评估是否存在利益冲突的可能。

如发现利益冲突的情况,将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

3. 行为准则组织将制定明确的行为准则,规定组织成员在行使职务时应遵守的行为规范。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2010年2月23日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中,多处提出“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概念。

反腐倡廉法律中的“利益冲突”这一概念,专指公职人员的个人利益与公职身份所代表或维护的公共利益之间可能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从有关国家或地区的法律规定来看,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制度主要包括:一是禁止公职人员在与其本人或利害关系人利益相关的任何事项上采取任何行动。

利害关系人包括其配偶、未成年子女、合伙人或将来对其经济利益有影响的人。

采取任何行动,既包括执行职务时的作为和不作为,也包括利用本人的职权和地位游说、提供便利条件及施加各种形式的影响等。

二是禁止公职人员或其利害关系人与公职人员所在单位或受其监管的单位发生交易行为。

三是要求公职人员在担任职务或者执行公务之前说明所涉及事项是否关联到本人利益并主动申请回避。

这些事项包括个人在公司或者社会上的任职兼职情况、所加入的政党及社团、个人资产及所持公司股票、配偶子女的任职情况等。

四是要求公职人员及时处理其本人或利害关系人所拥有的可能构成利益冲突的资产。

五是要求公职人员进行财产申报。

六是限制离职后的从业行为。

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工作经验材料

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工作经验材料

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工作经验材料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工作经验材料利益冲突是一个特定的廉政概念是权力异化的一种形式通常是指政府官员公职上所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提出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机制这是有效预防腐败、加强廉政建设的前瞻性战略。

近年来__ 市经济社会发展较快特别是民营经济较为发达呈现出利益主体多元的格局从我市近年来查案执纪的情况来看利益冲突现象时有发生。

分析梳理我市利益冲突的现象特点研究探索防止利益冲突的工作机制对于进一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一、当前我市发生利益冲突的现象特点利益冲突是一个现实的廉政问题近年来反腐倡廉建设表明利益冲突是腐败发生的重要根源一些典型的腐败案件背后都存在严重的利益冲突问题严重影响了党和政府的廉洁形象。

比如:有的党员干部利用权力或职务影响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有的党员干部以自己或亲属投资入股、合伙经营的名义变相敛财;有的党员干部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专项资金分配、公共产品采购等借机敛财等等。

我市的利益冲突现象主要有以下三个特点。

(一)主要集中于“ 三公” 领域。

公共资源配置、公共资产交易、公共产品生产领域(以下简称”;三公”领域)是公共权力比较集中、利益冲突凸显、腐败案件易发多发的重点领域。

近五年来我市查处的经济类违纪违法案件中有约_%的案件发生在“三公”领域其中:公共资源配置领域占比_%公共资产交易领域占比_%;公共产品生产领域占比_%。

一是在公共资源配置领域。

公职人员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使公共资源个人化、部门化、区域化和行业化。

二是在公共资产交易领域。

公职人员利用掌握的公共权力在市场上进行”;寻租” 方式有:在工程招标过程中利用职权或职务影响帮助特定关系人规避招标、虚假招标、或者围标、串标;在土地使用权出让行为中低价出让土地擅自改变土地用途违规征地拆迁;在政府采购过程中通过人为改变采购方式、设置倾向性的技术参数等手段影响采购公平性等等从而导致公共资产不能最大程度地获得应有的收益。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防止利益冲突制度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是指在组织或机构内部建立一套规章制度,旨在防止利益冲突的发生。

利益冲突是指个人的私人利益与其在组织中负有的职责及其他公共利益发生冲突的情况。

为了确保公正、透明和诚信的运营,下面将介绍一套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首先,建立利益冲突申报制度。

每个成员在加入组织时,应当明确知晓利益冲突的概念,并在特定条件下将可能导致个人利益与工作任务相冲突的情况进行申报。

这种申报制度不仅要求成员主动申报潜在的利益冲突,还要求组织提供一个安全、透明的平台供成员申报,保证申报行为不会引发个人利益的丧失或其他压力。

其次,在组织内部建立利益冲突审议委员会。

该委员会由一小组专业人员组成,负责审查申报的利益冲突情况,并根据相应的规定来处理这些冲突。

委员会成员应当具备专业知识和道德背景,在处理利益冲突时能够保持中立和公正,同时保护组织整体利益的最大化。

此外,制定明确的利益冲突条例和行为准则。

这些条例和准则应当界定组织中各项工作的边界,明确禁止一些潜在的利益冲突行为,例如贪污受贿、利用职务便利等。

同时,也应当对与组织工作相关的私人利益进行限制,以防止成员在处理任务时受到私人利益的影响。

另外,建立利益冲突监控制度。

通过强化内部审计、监察和评估等机制,及时审查、发现和纠正潜在的利益冲突。

同时,也应当建立与其他组织或机构的合作机制,实现跨组织间利益冲突的监控和协调,确保整个系统的运行稳定和效率。

最后,加强教育宣传,提高成员的意识和素质。

组织应当通过组织内部培训或公共宣传活动等,加强对成员的教育和宣传,提高他们对利益冲突的认识和理解,并鼓励他们自觉遵守利益冲突制度的规范和要求。

总之,防止利益冲突制度的建立和实施,不仅有助于提高组织的公信力和形象,也能够有效保护组织成员的合法权益,为他们提供一个公正、透明、开放的工作环境。

通过建立健全的制度和规章,确保利益冲突不会影响组织的正常运转,同时也能够更好地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的整体利益。

中国防止利益冲突的做法

中国防止利益冲突的做法

附件1中国防止利益冲突的做法中国政府高度重视防止利益冲突,积极探索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将其纳入国家反腐败整体战略部署,通过完善制度、加强教育、强化监督等方式,从源头上解决利益冲突问题。

主要做法有:一、完善制度,从根本上堵塞公职人员以权谋私、公权私用的渠道中国坚持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重视发挥法律法规制度在防止利益冲突方面的规范作用。

通过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等法律法规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等制度规定,从回避、有关事项报告、从业限制、离职后行为限制等方面,为公务员和领导干部正确处理利益冲突问题提供法律和制度依据。

(一)回避制度。

利益回避是防止利益冲突的必要条件,其核心在于通过程序性正义,最大限度地排除可能影响公正决策的因素。

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了公务员任职回避、地域回避和公务回避等制度。

2011年发布的《公务员回避规定(暂行)》,进一步细化了公务员执行利益冲突回避的程序和管理监督办法。

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针对不同行业从业人员正确行使职权、主动回避利益冲突问题分别作出了具体规定。

(二)有关事项报告制度。

利益公开是防止利益冲突的先决条件,也是防治腐败的一项基础性措施。

2010年制定的《关于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要求领导干部如实报告本人收入情况、持有因私出国(境)证件和因私出国(境)情况,本人及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房产、投资情况,本人及子女婚姻情况,配偶、共同生活的子女从业、移居国(境)外及被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情况等14项个人必须报告的事项。

根据规定,对于领导干部无正当理由不按时报告、不如实报告、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的,将予以批评教育、调整工作岗位乃至免职等处理。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

防止利益冲突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进一步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创新举措,对于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和反腐倡廉建设、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为切实贯彻落实县纪委印发的《关于印发县开展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的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方案),推动防止利益冲突各项工作扎实开展,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中央、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以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为依据,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解决我局工作人员履职过程中的利益冲突问题,切实规范国家工作人员廉洁从政行为,从源头上有效预防腐败。

二、工作目标坚持“健全机制、突出重点、注重预防、公平公开、依法处置”的原则,积极探索建立与我局相适应的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工作机制,切实规范权力运行,有效杜绝利益冲突行为的发生。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我局所有在编人员以及退休干部。

四、主要内容认真对照廉洁从政方面的法律法规,做好对照检查,彻底纠正存在利益冲突的各类问题,确保各项规定真正落到实处。

本次活动共分四个阶段进行:第一阶段:学习宣传,动员部署召开动员会,出台工作方案,成立工作机构。

要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行政机务员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实施办法、《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等法律和党内法规进行详细学习。

要把学习宣传方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切实提高党员干部对贯彻执行方案重要意义的认识,增强执行方案的自觉性。

第二阶段:查找问题,集中整改组织我局全体干部职工(含退休干部职工)进行认真的自查自纠,按要求填写《可能产生利益冲突的国家工作人员特定关系人从业情况登记表》和《县国家工作人员防止利益冲突专项治理自查自纠报告表》,其中,科级领导干部填报的两表报县纪委监察局备案,股级干部填报的两表报第六纪工委备案,其他工作人员的由本单位审核留存。

践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践行马克思主义权力观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个 的法 规结合 、 链 接起 来 , 使各 项 法 规制 度 相互 协 调 配套 , 具有 整体 性功 能 , 最终 形 成 了 防控 公权 与 私 利 冲突 的管理制 度体 系 。 国际社会 关 于防止 利 益 冲 突制 度 的理 论分 析 有 其合 理性 , 但应 当说 , 这 些分 析 并 没有 透 过 表面
第5 期
钟 宪章
唐晓清 : 践行 马克思主义权 力观
健全防止利益 中突制度
・9 1・
容 易 导致权 力 行 为 的 角 色错 位 , 直 接 表 现 形 式 就
罚 两种利 器结 合起 来 。二 是制 订 防止 利 益 冲 突 的
是公 权私 用 、 以 权 谋 私 和 特 权 现 象 。虽 然 从 表 面 现象 看 , 很 多 利益 冲突 现 象并 不 直 接 表现 为 腐 败 , 但必 须承 认 , 我 国政 治 生 活 中 的许 多腐 败 现 象 、 不 正之 风 、 官僚 主义 、 特权 现 象 等 问题 的背后 实 际 上 都有 一个 共 同的 根 源 即 利 益 冲 突 。 l 】 从 这个 意 义
在 的容 易诱 发 利 益 冲 突 的 风 险 行 为 , 确 立 了从 财 产 申报 、 财产 出售 、 资本 托 管 、 利 益 回避 、 利 益处 置 等 务实解 决利 益 冲突 的各 种 单 项法 规 。单 项 法规
的制定 并不 是 终 点 和 全 部 , 最 重 要 的是 把 各 项 单
[ 作者简介] 钟宪章( 1 9 8 0 一) , 男, 辽宁本溪 人 , 中共辽 宁省委 党校 讲 师, 博 士, 主要从事 执政 党理论 和制度 研 究; 唐 晓清
( 1 9 5 5 一) , 男, 湖南新化 人, 中共辽宁省委党校 党建教研部教授 , 主要研究方 向为 中共党史与党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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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瞭望》文章: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有一种类型的利益冲突尤其值得警惕,就是公共权力行使者的私人、集团或部门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文/《瞭望》新闻周刊特约撰稿程铁军江涌在体育比赛中,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的情形罕见,但是在社会生活中,既是决策者,又是执行者,还有可能是绩效的评判者,却真的不少。

这些表面是角色冲突,背后则存在“利益冲突”。

“利益冲突”在社会学理论中是个比较常见的概念,近年来频繁出现在我们的社会生活乃至政治生活的视野中。

2009年9月,“利益冲突”这一概念第一次正式出现在党中央文件中,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明确提出“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今年1月12日,胡锦涛总书记在中纪委全会上的重要讲话中,再次强调要建立健全防止利益冲突制度。

由此表明,利益冲突问题在引发人们普遍关注、成为人们广泛热议的话题的同时,也引起了中央的日益重视。

利益冲突是腐败的潜在之源所谓利益,是指以特别强烈和持久地满足一定需要为目的。

人类最基本的需要是对衣食住行等生活资料的需要,然后是功名利禄等成长发展的需要。

正是这些各种不同的、持久的和不易满足的需要形成了不同的利益。

由于社会财富资源的稀缺性和有限性,而分配财富资源机制往往总是缺乏公正合理性,因此社会成员之间的不同需求难免矛盾,利益冲突无可避免。

利益冲突是不同的利益主体基于需求矛盾而产生的利益纠纷与争夺,人类社会发展的历史进程中充斥着利益纠纷与争夺。

在当代中国,由于社会急剧转型,社会利益关系已经并将持续发生重大变化,社会分化导致以往相对单一的利益主体逐渐趋于多元,同时原有的利益均衡被逐渐打破,但是新的均衡尚未建立,因而各种社会利益矛盾日益突出,扩展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渗透到社会生活的每个角落,在利益矛盾的基础上又引起范围和程度不同的利益冲突。

在各种各样的利益冲突中,有一种类型的利益冲突尤其值得警惕。

这种狭义上的利益冲突是一个特定的廉政概念,是指公职人员在公共行政过程中,由于受到私人利益因素的影响,并且不采取相应的处理举措,以致价值判断和政策取向偏离公共利益要求,发生私人利益与其公职所代表的公共责任相冲突的情境和行为。

通俗言之,这种利益冲突就是公共权力行使者的私人、集团或部门利益与社会公共利益之间的冲突。

这种冲突,如果不及时加以有效防范与解决,腐败行为就有可能产生。

因此,公职人员必须正确处理好自己的私人利益,不能让私人利益破坏公共政策和行政行为的公正性、客观性,否则必然会滥用公共权力,使其沦为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侵害大众与国家利益。

就此而言,利益冲突是腐败的潜在之源。

利益冲突问题形形色色由于中国正处于社会转型时期,长期以来自由主义泛滥,市场交易规则盛行,加上法制不健全,制度不完备,道德不彰显,正气不弘扬,如此利益冲突问题在现实政治与社会生活中日益凸显,其表现可谓形形色色、五花八门。

交易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之便,直接从利益相关者那里获取各种私人利益。

这是一种显性的利益冲突,其本质就是一种赤裸裸的权钱交易。

比方说,负责工程项目招标的公职人员对招标工作施加一定的影响,帮助特定的投标者中标,中标者直接向该公职人员输送钱财,这种钱财的输送与公职人员的关照有着直接的关联性,这个例子就是一种明显的交易型利益冲突。

一些对地产业、房产业有管理审批权的官员以超低价从房产商那里买房,对矿产资源开发有管理审批权的官员入股矿业开采、或直接投“干股”等等,也是典型的交易型利益冲突。

而商务部原正司级巡视员郭京毅利用职务之便,用国家利益换取私人利益,不断向境外机构透露国家政策信息,在制定相关政策与法规上向外资倾斜,更是涉外交易型利益冲突的典型代表。

影响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利用公共权力的影响力,直接或间接地实现自己或亲属的私人利益,典型的如自我交易、影响交易、处理亲属问题、裙带关系等。

这方面的例子不胜枚举。

比如,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原局长郑筱萸腐败案,郑筱萸的受贿簿上有些钱财并非直接由本人从行贿者手中接收,而是由受其“关照”的制药公司以各种名义向郑筱萸的妻子和儿子输送,这种输送虽非交给受贿者本人,但受贿者本人直系亲属接受的利益与受贿者对行贿者的“关照”行为有明显的利益关联,这种利益冲突就是一种典型的影响型利益冲突。

一些公职人员的子女亲属在海外求学、工作,得到有关跨国公司、机构的照顾,因此对跨国公司、机构投桃报李。

复合型利益冲突,即公职人员兼有公私双重角色,在行使公共权力的过程中,公私不分,以公共角色的身份发挥公共权力影响力参与私人事务,从而为自己、亲属或利益相关者谋取私人利益,典型的有自己开公司、兼职、退休后到企业任职等形式。

还有集体型利益冲突。

如上个世纪后期一段时间内曾经出现的党政机关、政法机关、军队武警部队经商办企业之风,以及行业和部门不正之风、行业垄断、单位私设“小金库”等等。

利益冲突主因在于权力缺乏约束与监督当前,中国利益冲突问题极广极深,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且寒冻原因方方面面。

就现阶段的中国社会而言,相对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以及随之而来的社会急速转型,旧规范逐渐失效,新规范尚未建立,制度建设存在着一定的滞后现象。

经济快速增长,利益分配不公,社会急剧分化,由此形成多元化利益主体。

这些多元利益主体在利益诉求与博弈的过程中,由于缺乏制度的有效约束,导致利益博弈出现“丛林化趋向”,使强势一族(权力行使者或接近权力行使者的人群)在利益博弈占据优势,获得更多的利益,而弱势一族更加边缘化,如此“马太效应”使社会矛盾更加尖锐。

政府代表国家行使公共权力,在我国现阶段,公共权力直接关系庞大的经济与社会资源的分配。

公共权力的行使者原本在社会的政治阶梯上占据有利位置,如果没有制度化的约束和社会化的监督,他们极有可能通过自身所拥有的组织资源和其他社会资源,为自己或小团体谋利。

于是,不难发现,在公共政策的制定层面上,原本应当体现社会公共资源合理公平配置的公共政策,受公共权力掌控者自身利益的影响,偏离了原本应当体现的民意向度;在公共政策的执行层面上,公共权力的掌控者(在该层面也就是政策的执行者)在执行政策的过程中,按照自身利益的价值取向与好恶,来决定政策的执行力度,从而导致政策的结果与政策的目标出现背离。

如此,利益失衡难以避免,利益冲突无约束导致的不良社会后果大量呈现。

法国著名思想家孟德斯鸠指出,一切有权力的人都容易滥用权力,这是万古不易的一条经验。

公共权力的掌控者倾向滥用权力一直到遇有界限、约束的地方才会休止。

要防止滥用权力,就必须健全约束制度,实施有效监督。

其实,代表国家、掌握公共权力的政府本身就是一个重要的利益主体。

这一利益主体的利益在中国现阶段集中体现的是部门利益,或部门小集团利益,甚至就是一些部门领导的个人利益(即官员利益)。

如此,在缺乏制度约束和社会监督的情形下,就有了公共权力的异化,即国家利益政府化,政府利益部门化,部门利益集团化,集团利益官员化。

长期以来,由于政府代表着国家,是国家的具体化,而政府则通过各个职能部门行使国家权力,因此国家、政府、政府部门以及部门官员之间的关系被模糊了:“部门官员=政府部门=政府=国家”。

实际情形是,四者之间同样存在“委托——代理”关系,存在“内部人控制”与“道德风险”问题,逐次存在着利益冲突。

因此,在缺乏制度约束和社会监督的情形下,由官员直接行使国家权力,风险极大。

在当今,由于经济体制由计划向市场转轨,利益集团形成但尚未得到有效制衡,以及缺乏相应的约束机制,这使得政府部门利益趋于膨胀,而部门利益的膨胀又以鲜明的官员利益膨胀加以体现。

以维护政府乃至国家利益为名,行部门利益之实、官员私人利益之实的情形不时出现。

“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如此就打了折扣。

借鉴国际经验防止利益冲突西方学界与政界普遍认为,公职人员必须百分之百地为国家利益或公共利益服务,不得以公共权力谋取个人利益;但是从经济人理性出发,个人总是存在为自己谋利的动机,因此必须防止个人利益与公共利益可能发生的任何实在的或潜在的冲突。

为了防止利益冲突,许多国家都制定了严格的法律制度。

加拿大政府颁布《利益冲突章程》,并针对现任和退休的公职人员制定了《公职人员利益冲突与离职后行为准则》。

美国的《利益冲突法》是一部刑事法律,规定了相应的罚金刑和有期徒刑。

英国针对高级官员制定了一项“利益声明”制度,要求官员在参与决策之前首先说明拟决策事项是否关联到个人利益,利益内容包括个人在公司或社会上的任职兼职情况、所加入的政党及社团、个人资产及所持公司股票、配偶及子女的任职情况等。

为防止利益冲突,许多国家在完善立法的同时,还采取许多措施,作了诸多制度安排。

财产申报制度。

北欧国家普遍推行政府官员财产申报、登记及公示制度,以及储蓄消费实名制。

早在1766年,瑞典公民就取得了查阅所有官员财产和纳税状况的权利,任何公民都有权查看首相的财产及纳税清单,这个制度一直延续下来,迄今已有240多年。

后来,瑞典又规定,包括公职人员在内的所有公民和团体,都必须向税务部门公开自己的财产和收入明细,并接受公众查询。

任何人都不允许开匿名账户,一旦某位官员的账户上出现了不明进项或不正常消费,民众随时随地都能查个“底朝天”。

美国财产申报分公开申报和秘密申报两种:美国联邦行政部门包括总统、副总统、高级行政官员等在内的公职人员共约25万人要进行公开申报;部分中层或中层以下官员要进行秘密申报。

申报内容包括个人及配偶和未成年子女的财产状况,如股票、债券、养老金、能带来收入的不动产、个人通过其他劳动获得的利益、投资及奖励所获得的利益等。

资产处理制度。

美国廉政监督部门对财产申报人进行详细审查,对于发现的那些构成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资产,要进行处理。

处理的形式一般有资产出售、资产委托等形式。

如美国原国务卿贝克任职时就卖掉了他的所有股票。

加拿大规定,公职人员在任职后120日内,必须把构成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的资产处理完毕,或以公平交易的办法卖掉资产,或把资产委托给政府安排的信托人管理。

利益回避制度。

美国禁止政府雇员以公职身份参与他知道对自己或其他关联人有经济利益的任何特定事项,“其他关联人”包括配偶、未成年子女、合伙人或将来对其经济利益有影响的人。

加拿大对回避接受优惠作了详细规定,凡可能对公职人员带来或造成优惠的境况都应避免。

离职后行为限制制度。

美国、加拿大等国都对政府公职人员退休或辞职后的从业问题作出了具体规定。

首先是限制他们再就业的范围,在离职后1至2年内禁止到与其任职期间有工作关系或联系较密切的公司任职;其次是限制他们的活动,在一定期限内不准作为某公司的代表或代理与其原任职单位打交道,不准代表某国家对政府进行游说活动,不准利用原掌握的内部信息谋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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