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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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药房基本标准

中药房基本标准

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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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设备(器具)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 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一)中药储存设备(器具) 药架、除湿 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
(二)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 药斗 (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 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 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 选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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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 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 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 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 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 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 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第二十条 包装药液的材料应当符合药品包装 材料国家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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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煎药室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 煎药室应当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 药剂部门应有专人负责煎药室的组织协调 和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药剂部门应当根据本单位的实际 情况制定相应的煎药室工作制度和相关设 备的标准化操作程序(SOP),工作制度、 操作程序应当装订成册并张挂在煎药室的 适宜位置,严格执行。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 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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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后下药应当在第一煎药料即将煎至预 定量时,投入同煎5-10分钟。
(三)另煎药应当切成小薄片,煎煮约2小时, 取汁;另炖药应当切成薄片,放入有盖容 器内加入冷水(一般为药量的10倍左右) 隔水炖2-3小时,取汁。此类药物的原处方 如系复方,则所煎(炖)得的药汁还应当 与方中其它药料所煎得的药汁混匀后,再 行分装。某些特殊药物可根据药性特点具 体确定煎(炖)药时间(用水适量)。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国中医药发〔2009〕4号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局各直属单位: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制定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反馈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本标准自印发之日起施行;二○○九年三月十六日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国家中医药管理局 文件卫生部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五、设备器具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一中药储存设备器具药架、除湿机、通风设备、冷藏柜或冷库;二中药饮片调剂设备器具药斗架、调剂台、称量用具药戥、电子秤等、粉碎用具铜缸或小型粉碎机、冷藏柜、新风除尘设备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贵重药品柜、毒麻药品柜;三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药架药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四中药煎煮设备器具煎药用具煎药机或煎药锅、包装机与煎药机相匹配、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柜;五临方炮制设备器具可根据实际情况选配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小型煅炉烘干机、消毒锅、标准筛;六、规章制度一制定人员岗位责任制、药品采购制度、药品管理制度、在职教育培训制度等各项规章制度;二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中药技术操作规程和管理规范,并成册可用;七、民族医院中药房民族药房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综合医院药剂科用房设置要求(通用版)

综合医院药剂科用房设置要求(通用版)

综合医院药剂科用房设置要求(通用版)
综合医院药剂科用房设置如下所述:
1、药剂科用房位置与平面布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诊、急诊药房与住院部药房应分别设置;
2)药库和中药煎药处均应单独设置房间;
3)门诊、急诊药房宜分别设中、西药房;
4)儿科和各传染病科门诊宜设单独发药处。

2、用房设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门诊药房应设发药、调剂、药库、办公、值班和更衣等用房;
2)住院药房应设摆药、药库、发药、办公、值班和更衣等用房;
3)中药房应设置中成药库、中草药库和煎药室;
4)可设一级药品库、办公、值班和卫生间等用房。

3、发药窗口的中距不应小于1.20m。

4、贵重药、剧毒药、麻醉药、限量药的库房,以及易燃、易爆药物的贮藏处,应有安全设施。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附件: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中医科建设标准

综合医院中医临床科室基本标准一、科室设置(一)作为医院的一级临床科室。

(二)设立中医病床,床位数不低于医院标准床位数的5%。

具备一定规模的医院,可根据实际需要设立独立病区。

(三)设立中医门诊,三级医院门诊开设中医专业不少于3个,二级医院不少于2个。

二、人员(一)每床至少配备0.4名中医类别医师和0.4名护士。

(二)三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中医临床专业10年以上。

二级医院中医临床科室主任应当具有中医类别主治医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从事相关专业工作6年以上。

(三)主管中医病房的护士长应当系统接受过中医药知识技能岗位培训,能够指导护士开展辨证施护和运用中医护理技术。

三、医疗用房(一)门诊诊室的面积应满足开展业务的需求。

三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90平方米,二级医院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0平方米。

(二)病房每床建筑面积不少于40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平均每床建筑面积;每床净使用面积不少于6平方米,或不低于医院临床科室每床平均净使用面积。

四、设备配备(一)基本设备:诊断床、听诊器、血压计、温度计、治疗推车、脉枕、针灸器具、火罐、电冰箱、计算机等。

(二)根据专科业务工作需要,配备相应的专科诊疗设备。

五、执行中医药行业标准规范,并制定各项规章制度,有国家制定或认可的医疗护理技术操作规程,并成册可用。

六、综合医院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及专科医院中医、中西医结合、民族医临床科室参照本《基本标准》执行。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 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解释。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 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中药品种、数量 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 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第五条 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 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 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 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 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六条 煎药室应当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设施, 并根据实际需要配备储药设施、冷藏设施 以及量杯(筒)、过滤装置、计时器、贮 药容器、药瓶架等。
(三)中成药调剂设备(器具) 药架(药 品柜)、调剂台、贵重药品柜、冷藏柜。 (四)中药煎煮设备(器具) 煎药用具 (煎药机或煎药锅)、包装机(与煎药机 相匹配)、饮片浸泡用具、冷藏柜、储物 柜。 (五)临方炮制设备(器具)(可根据实际 情况选配) 小型切片机、小型炒药机、小 型煅炉烘干机、消毒锅、标准筛。
第十四条 煎药量应当根据儿童和成人分别确 定。儿童每剂一般煎至100-300毫升,成人 每剂一般煎至400-600毫升,一般每剂按两 份等量分装,或遵医嘱。 第十五条 凡注明有先煎、后下、另煎、烊化、 包煎、煎汤代水等特殊要求的中药饮片, 应当按照要求或医嘱操作。 (一)先煎药应当煮沸10-15分钟后,再投入 其它药料同煎(已先行浸泡)。
第二十三条 煎药人员在领药、煎药、装药、 送药、发药时应当认真核对处方(或煎药 凭证)有关内容,建立收发记录,内容真 实、记录完整。 每方(剂)煎药应当有一 份反映煎药各个环节的操作记录。记录应 保持整洁,内容真实、数据完整。 第二十四条 急煎药物应在2小时内完成,要 建立中药急煎制度并规范急煎记录。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三甲医院煎药室布局设置标准

三甲医院煎药室布局设置标准

三甲医院煎药室布局设置标准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中医门诊部设置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标准化工作室编码[XX968T-XX89628-XJ668-XT689N]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验收标准一、分区布局(一)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

二、人员(一)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挥职能,并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所需的人员以及药剂科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临床药师。

三、房屋(一)门诊调剂室。

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日门诊量501-1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

(二)住院调剂室。

病床100-500张,调剂室面积80㎡-180㎡。

设置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住院调剂室的面积应减少约30%;只对危害药物和肠道外营养液实施集中调配的,应根据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5%-10%。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每日调配500袋(瓶)以下,调配室面积100㎡-150㎡;每日调配501-1000袋(瓶),调配中心面积150㎡-300㎡。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This model paper was revised by the Standardization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验收标准一、分区布局(一)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

二、人员(一)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挥职能,并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所需的人员以及药剂科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临床药师。

三、房屋(一)门诊调剂室。

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日门诊量501-1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

(二)住院调剂室。

病床100-500张,调剂室面积80㎡-180㎡。

设置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住院调剂室的面积应减少约30%;只对危害药物和肠道外营养液实施集中调配的,应根据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5%-10%。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第二章 设施与设备要求
第三条 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应当避免对煎药造成污染。
第四条 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当根据本医疗机构的规模和 煎药量合理配置。工作区和生活区应当分开,工作区内应 当设有储藏(药)、准备、煎煮、清洗等功能区域。
第五条 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 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 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 及其它设施应当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第十七条 内服药与外用药应当使用不同的标识区分。
第十八条 煎煮好的药液应当装入经过清洗和消毒并 符合盛放食品要求的容器内,严防污染。
第十九条 使用煎药机煎煮中药,煎药机的煎药 功能应当符合本规范的相关要求。应当在常压 状态煎煮药物,煎药温度一般不超过100℃。 煎出的药液量应当与方剂的剂量相符,分装剂 量应当均匀。
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于
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解释。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 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 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 模和业务需求பைடு நூலகம்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第十三条 每剂药一般煎煮两次,将两煎药汁 混合后再分装。煎煮时间应当根据方剂的功 能主治和药物的功效确定。一般药物煮沸后 再煎煮20-30分钟;解表类、清热类、芳香 类药物不宜久煎,煮沸后再煎煮15-20分钟; 滋补药物先用武火煮沸后,改用文火慢煎约 40—60分钟。药剂第二煎的煎煮时间应当 比第一煎的时间略缩短。煎药过程中要搅拌 药料2-3次。搅拌药料的用具应当以陶瓷、 不锈钢、铜等材料制作的棍棒为宜,搅拌完 一药料后应当清洗再搅拌下一药料。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标准

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验收标准一、分区布局(一)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

二、人员(一)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挥职能,并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所需的人员以及药剂科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临床药师。

三、房屋(一)门诊调剂室。

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日门诊量501-1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

(二)住院调剂室。

病床100-500张,调剂室面积80㎡-180㎡。

设置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住院调剂室的面积应减少约30%;只对危害药物和肠道外营养液实施集中调配的,应根据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5%-10%。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每日调配500袋(瓶)以下,调配室面积100㎡-150㎡;每日调配501-1000袋(瓶),调配中心面积150㎡-300㎡。

(四)药品库。

病床100-500张,药库面积80㎡-300㎡。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

中药品种、数量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二、部门设置(一)中药房由药剂部门统一管理,可分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

(二)至少设有中药饮片库房、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库房、中成药调剂室、周转库、中药煎药室,有条件的医院可按照有关标准要求设置中药制剂室。

三、人员(一)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20%,中医医院中药专业技术人员占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比例至少达到60%。

三级医院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中药人员不低于50%,二级医院不低于40%。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经验的老药工。

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的人员。

有条件的医院应有临床药学人员。

四、房屋(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

中药饮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五、设备(器具)中药房的设备(器具)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管理规范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四、房屋
(一)中药房的面积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 务需求相适应。
(二)中药饮片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 于100平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80平方米; 中成药调剂室的面积三级医院不低于60平 方米,二级医院不低于40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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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药房应当远离各种污染源。中药饮 片调剂室、中成药调剂室、中药煎药室应 当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当平 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当有有效 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等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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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中药房基本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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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含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 综合医院,下同)中药房应当按照国家有 关规定,提供中药饮片调剂、中成药调剂 和中药饮片煎煮等服务。中药品种、数量 应当与医院的规模和业务需求相适应,常 用中药饮片品种应在400种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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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剂科负责人应当定期(每季度至少一次)
对煎药工作质量进行评估、检查,征求医
护人员和住院病人意见,并建立质量控制、
监测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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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 中医药管理局于1997年印发的《中药煎药 室管理规范》同时废止。
第二十九条 本规范由国家中医药管理局负责 解释。
(二)中药房主任或副主任中,三级医院应 当有副主任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 资格的人员;二级医院应当有主管中药师 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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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中药饮片调剂组、中成药调剂组、库 房采购组负责人至少应具备主管中药师以 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四)中药饮片质量验收负责人应为具有中 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和中药饮片 鉴别经验的人员或具有丰富中药饮片鉴别 经验的老药工。中药饮片调剂复核人员应 具有主管中药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 格。煎药室负责人应为具有中药师以上专 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煎药人员须 为中药学专业人员或经培训取得相应资格 的人员。有条件的精医选版课院件pp应t 有临床药学人员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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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级综合医院药剂科及煎药室基本验收标准
一、分区布局
(一)药剂科的分区应当以病人为中心,坚持统一管理及整体性原则,确保其功能与任务的落实。

(二)药剂科的面积、布局和流程合理,应当能够保障其正常工作开展的需要;区域划分合理,工作区与非工作区应当分别设置。

(三)根据医院规模、任务与药剂科开展药学专业技术工作的实际需要,药剂科应当设置相应的工作室,如药品调剂室、药品库、临床药学室和质量监控室等。

二、人员
(一)药剂科人员岗位设置和药学人员配备,应当能够保障药学专业技术发挥职能,并确保药师完成工作职责及任务。

(二)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数量不得少于医院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8%。

设置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所需的人员以及药剂科的药品会计、运送药品的工人,应当按照实际需要另行配备。

(三)药剂科药学人员中具有高等医药院校临床药学专业或者药学专业全日制本科毕业以上学历的,应当不低于药学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20%。

(四)药学专业技术人员中具有副高级以上药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应当不低于6%。

(五)医院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培养、配备临床药师。

三、房屋
(一)门诊调剂室。

日门诊量100-500人次,调剂室面积80㎡-110㎡;日门诊量501-1500
人次,调剂室面积110㎡-160㎡;日门诊量1501-2500人次,调剂室面积160㎡-200㎡。

(二)住院调剂室。

病床100-500张,调剂室面积80㎡-180㎡。

设置有静脉用药集中调配中心(室)、对静脉用药实行集中调配的药剂科,住院调剂室的面积应减少约30%;只对危害药物和肠道外营养液实施集中调配的,应根据其调配规模和工作量减少5%-10%。

(三)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

每日调配500袋(瓶)以下,调配室面积100
㎡-150㎡;每日调配501-1000袋(瓶),调配中心面积150㎡-300㎡。

(四)药品库。

病床100-500张,药库面积80㎡-300㎡。

(五)其他部门工作室面积。

1.药剂科应当设置办公室、药学信息室、临床药师办公室、药品质量控制办公室等,并具有与其开展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面积。

2.药剂科其他工作室用房面积应当按照其性质、任务、规模等实际需要配置。

3.三(四)中提出的调剂室和药品库面积,包含中成药用房面积,但不包括中药饮片用房面积。

中药饮片调剂室及其药库面积,按照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的规定执行。

四、设备与设施
(一)基本设备与设施。

至少应当配备药品冷藏柜、麻醉与第一类精神药品专用柜、药品专用储存柜、血药浓度监测设备、计算机、打印机、温湿度控制装备、大窗口或柜台式发药装置和门诊调剂室发药显示屏等。

(二)临床药学与药品质量监控设备与设施。

根据医院规模、承担的任务和工作量等实际情况,配备与开展临床药学和药品质量监控等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

(三)医院制剂设备与设施。

根据配制制剂的工作量、剂型、品种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配备与开展医院制剂工作相适应的设备与设施。

(四)静脉用药调配中心(室)设备与设施。

根据医院静脉用药调配中心的规模和每日集中调配工作量以及《静脉用药集中调配质量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配备与开展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相适宜的设备与设施。

五、规章制度
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制定岗位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包括人员管理、设施与设备管理、药品质量管理、药品供应管理、处方调剂管理、静脉用药集中调配管理、信息管理、高危药品管理、文档管理、安全管理、突发与危急事件处置管理等。

医疗机构中药煎药室建设标准
一、设施与设备
1、中药煎药室(以下称煎药室)应远离各种污染源和实验动物房。

周围的地面、路面、植被等不应对煎药过程造成污染。

2、中药煎药室的房屋和面积应根据医疗单位规模和煎药量合理配置。

应设有储藏(药)室、准备室(区)、煎煮室、清洗室(区)、更衣室,工作区和生活区分开。

3、煎药室应宽敞、明亮,地面、墙面、屋顶应平整、洁净、无污染、易清洁,应有防止污染、昆虫和其它动物进入的有效措施。

室内应有有效的通风、除尘、防积水以及消防设施。

4、煎药室内各种管道、灯具、风口以及其它公用设施在设计和安装时应避免出现不易清洁的部位。

5、煎药室必须配备完善的煎药设备,具有储药设施、冷藏设施。

6、煎药工作台面应平整、清洁。

7、煎煮室应备有量杯(筒)、过滤器、计时器、贮药容器、药瓶架等。

8、煎药容器以陶瓷、搪瓷、不锈钢器皿为宜,禁用铁制器皿。

9、储药容器应密闭,做到防尘、防霉、防污染。

用后应及时清洗,用前应严格消毒。

二、人员
1、煎药室应由具备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操作经验的中药师具体负责煎药室的业务指导、质量把关及管理工作。

2、煎药工作人员必须经过中药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取得上岗资格,方可从事中药煎药工作。

3、煎药人员应有健康档案,每年至少体检一次。

传染病、皮肤病患者和体表有伤口者不得从事煎药工作。

4、煎药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

在煎药前要进行手的清洁、消毒工作,并穿戴专用的工作衣帽。

工作服要定期清洗、整理。

1.煎药机数量的计算方式
病房:床位数÷5÷8
其中数字5为每个病人以五天一周期处方;
数字8为一台煎药机一天的煎药方数。

门诊:床位数×3×××÷8
其中数字3为中医药管理局规定的人员配置要求中的床位数和门诊量的比例;
数字为中医药管理局要求的门诊中医治疗率;
数字为中医治疗的饮片处方比例;
数字为门诊饮片处方代煎者比例;
数字8为一台煎药机一天的煎药方数。

2.包装机数量与煎药机的配置比例为1:3。

3.场地以40 m2为基数,每增加一台煎药机则增加5 m2。

4.人员以2人为基数,每增加四台煎药机增加1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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