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采购特点浅谈
政府采购概述
G在投标时间截止前未给予明确答复。至此有效投
标仍为A。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招标投标暂行办
法》第十二条第二款规定连续两次招标采购无效
的,采用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但多家供应商由
于交货期无法满足要求,而本项目的特点不允许
延迟交货,仅A满足要求参与投标。为此预算单位
特向采购中心打报告要求定向采购,采购中心将
采购方式的发展趋势
• 竞争性招标采购仍是主要的采购方式, 但比重逐渐下降;
• 竞争性谈判采购方式逐步占据主导地 位;
• 采购手段的发展趋势。
三、企业如何取得政府采购订单
• 对于企业来说,现在在政府采购中的行 动,不仅是经营现在的市场,更是经营 着未来的市场。
• 1、建立系统正规的信息采集制度,选准投 标项目
按是否具备招标性质分
• 招标性采购 • 非招标性采购
• 采购金额是确定招标性采购与非招标 性采购的重要标准之一
• 一般来说,达到一定金额以上的 采购项目,采用招标性采购方式; 不足一定金额的采购项目,采用 非招标性采购方式。
按采购规模分
• 小额采购方式 • 批量采购方式 • 大额采购方式
• 小额采购是指对单价不高、数量不大的 零散物品的采购。具体采购方式可以是 询价采购,也可以直接到商店或工厂采 购。
必要时,如经济萧条或结构调整 时期,就可以通过加大政府采购规模, 来促进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产业结 构的升级,促进就业机会的增加。
政府采购的实质是一项重要的财 政支出。因此,节约预算资金只是相 对的。就政府采购的实质来说,预算 资金的支出是绝对的。
二、政府采购方式
按招标范围分
• 公开招标采购 • 选择性招标采购 • 限制性招标采购
• 批量采购,即小额物品的集中采购,其适 用条件是:在招标限额以下的单一物品由 个别单位购买,而且数量不大,但本级政 府各单位经常需要;或单一物品价格不高 但数量较大。具体采购方式可以是询价采 购、招标采购或谈判采购等。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
规, 让政府采购工作体现 出社会 主义 的和谐 。
级 以 上 供 应 商 受 货 物 成 本 、运 输 成 本 和 售 后 服 务 成 本 的 影 响 ,
2 政 府采购 工作 存在 的 问题
2 . 1 政府 采购 认 识 问题
参 与 我 院 政 府 采 购 项 目竞 标 的 欲望 不 是 很 强 。 政 府 采 购 的 意 义
想 观念 。 一定要礼 貌待人 、 热 心服务。按照政府采 购规定 , 密 切 联 系审计 、 监察 、 纪检等 部门共 同工作 . 强化 工作配合 , 加 强 党
要么是 网络有 问题 , 要么是 上级 主管部 门业务忙 , 很 长 时
间 才 看 到 申请 部 门 的 采 购 计 划 . 甚 至 有 时 要 打 电话 催 批 。希 望 在报批方面有管理细则 。
齐 兴 华 : 浅 谈 政府 采 购 工 作
问题 探 讨
浅谈政府采购工作
齐 兴 华
( 襄 阳职 业技 术 学 院 计 财 处 , 湖 北 襄 阳
[ 摘
4 4 1 0 2 1 )
要] 政 府 采 购 工作 是 单位 响 应 政 府 号 召 , 贯彻执行政 府采购相 关文件精神 , 在 单 位 领 导 高度 重 视 下 , 以《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政 府 采 购 法 》 为准绳 , 以服 务 单 位 各 部 门 为 重 点 , 对货物、 工程 、 服 务 等 类 别 的 采 购 项 目进 行 的 一 种 专 项
采购行为。
[ 关键 词 ] 政府采购 ; 意义 ; 问题 ; 对 策 [ 中圈分类号] F 8 1 2 . 4 5 [ 文献标识码] A 购人抽取评审专家 , 还 标 活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
浅析我国的政府采购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的需要,在财政的监督下,以法定的方式、方法和程序,使用公共资金获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我国的政府采购历史较短,但发展迅速,短短几年的时间就已形成相当大的规模,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也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已经引起社会各方面的重视,特别是2003年1月全国《政府采购法》的颁布,为政府采购制度的规范化建设创造了条件。
由于没有及时建立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政府采购制度,政府采购行为缺乏相应的约束,从而导致了盲目采购、重复采购等现象,采购资金使用效率低下,在一定程度上滋生了腐败现象。
虽然我国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在总体上仍处于起步阶段,规模偏小,范围有限,政府采购的发展潜力还远远没有得到发挥。
当前政府采购的范围,还仅仅限于有限的一些品种,主要是围绕着对行政事业单位的日常办公用品等一些非生产性开支的采购活动,而对大型工程与劳务的采购活动还很少。
人们对政府采购的认识不深,政府机构设置不够规范,政府采购预算过于粗糙,政府的信息建设相对滞后,政府采购队伍的素质也有待提高,对政府采购过程存在的违规操作现象缺乏有效的监督。
因此,要在深入地分析现阶段我国政府采购制度存在的问题和矛盾上以及借鉴国外政府采购经验的基础上,进一步完善与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规范、科学高效的政府采购制度,规范政府采购工作,对政府采购实施后所暴露出的问题进行分析一、采购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一)采购单位意识不强出现采购单位政府采购意识不强这种情况的原因,一方面是由于《政府采购法》实施时间不久,宣传力度不够,而原先出台的制度又缺乏刚性,对采购人没有法律约束力;另一方面是由于我国预算编制滞后,政府采购预算管理很难实施。
有些单位政府采购项目的实施往往是领导说了算,想买什么就买什么,想什么时候买就什么时候买,想花多少钱就花多少钱。
一、政府采购的概念和特点
五、政府采购中的供应商的确定
供应商应具备的条件 根据《政府采购法》 22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根据《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纳税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别提示: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 商的特定条件,但不得以不合理的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 待遇或者歧视待遇。
两阶段招标: 两阶段招标:两阶段招标是指采购活动分为两阶 段。 第一阶段: 第一阶段:采购机构就合同阶段外的其他采购意 向广泛地征求建议,并同投标商进行谈判以确定 拟采购货物或工程的技术规范。 第二阶段: 第二阶段:采购机构依据第一阶段所确定的技术 规范进行正常的公开招标程序,邀请合格的投标 商就包括合同价款在内的所有条件进行投标。 :我国《招投标法》 注:我国《招投标法》没有规定,两阶段招标只 作了解。
浅论政府采购中的刚性与柔性
浅论政府采购中的刚性与柔性摘要:政府采购活动由于其本身带有双重属性,即政府属性和市场属性,不可避免地带上阳刚和阴柔的特性。
政府采购法是行政权的软化,制度刚性和市场柔性的结合使得政府采购成为一项在规范程序下实现效益最大化的市场活动。
通过近些年政府采购的数据可看出市场化是政府政务管理以及政府采购改革的重要方向。
政府应积极转换政府职能,通过有效简政放权进行彻底地市场化改革。
关键词:政府采购;刚性;柔性;市场化改革政府采购活动本身就带有双重属性,即政府属性和市场属性。
政府采购是一项廉政性建设的重大突破点,而采购目标的实现又要求竞争的最大化,因此,政府采购不可避免地带上阳刚和阴柔的特性。
道家哲学中讲究刚柔并济,"刚柔节也",政府采购中的采购政策就体现了位权者的平衡哲学。
阳刚主要体现在政府采购的规范化程序中,即制度刚性。
而阴柔主要体现在为达到采购效果最优而必需的市场充分竞争性,即市场柔性。
刚与柔,体现在政府采购的整个过程中。
刚性体现在制度框架上,包括整个采购流程的程序性要求以及信息公开、监督管理、质疑投诉等规范。
实质是控制政府职能的过分扩张,保证市场的自主性。
柔性体现在通过各种程序性规范和实体权利义务的分配来束缚政府的手脚,给市场主体让位,在兼顾其他原则的考虑下实现市场竞争最大化。
实质是通过规范性采购解决由政府直接提供公共产品的短缺低效、高价劣质等问题,促进资源的最优化配置。
1.刚性--法治和监督缪尔达尔曾说转型时期国家的政治制度易出现"软政权" 现象,该现象最突出的特点便是行政控制的任意性,而这种任意性创造了寻租腐败的"温床"。
只有"软政权"不断"硬化"成"硬政权"才能减少寻租和腐败,而政权"硬化"的关键便是法治化。
针对寻租和涉租、委托代理中出现的问题,只能通过代理激励或者加大隐性成本(即明确的法律规定和严厉的法律制裁)来解决。
政府采购的特点
政府采购的特点
相对于私⼈采购⽽⾔,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
⼀、资⾦来源的公共性
⼆、⾮盈利性
三、采购对象的⼴泛性和复杂性
四、规范性
五、政策性
六、公开性
七、极⼤的影响⼒
政府采购的主体是政府,是⼀个国家内最⼤的单⼀消费者,购买⼒⾮常⼤。
据统计,欧共体各国政府采购的⾦额占其国内⽣产总值的14%左右(不包括公⽤事业部门的采购);美国政府在20世纪90年代初每年⽤于货物和服务的采购就占其国内⽣产总值的26%-27%,每年有2000多亿美元的政府预算⽤于政府采购。
正因为如此,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常⼤的影响,采购规模的扩⼤或缩⼩,采购结构的变化对社会经济发展状况、产业结构以及公众⽣活环境都有着⼗分明显的影响。
正是由于政府采购对社会经济有着其他采购主体不可替代的影响,它已成为各国政府经常使⽤的⼀种宏观经济调控⼿段。
[编辑]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
国外政府采购⼀般有三种模式:集中采购模式,即由⼀个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本级政府的全部采购任务;分散采购模式,即由各⽀出采购单位⾃⾏采购;半集中半分散采购模式,即由专门的政府采购机构负责部分项⽬的采购,⽽其他的则由各单位⾃⾏采购。
中国的政府采购中集中采购占了很⼤的⽐重,列⼊集中采购⽬录和达到⼀定采购⾦额以上的项⽬必须进⾏集中采购。
浅谈政府采购
浅谈政府采购第一篇:浅谈政府采购浅谈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摘要长期以来,我国各级政府及其所属部门在采购商品和服务时一直采用分散采购的办法,在财政资金的使用上存在着随意性和盲目性,造成了财政资金使用效益低下,甚至还扰乱了市场秩序。
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同时也是为了适应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需要,我国政府于1996年在上海市进行了政府采购试点工作,主要做法是将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大额财政拨款的设备购置由财政部门集中起来,实行统一采购。
这次政府采购的试点取得了良好的经济和社会效益。
随后政府采购的试点工作逐渐在全国各地展开。
1999年,财政部颁布了《政府采购暂行条例》。
此后,政府采购理论探讨、制度建设及工作实践,都有了飞跃性的发展。
随着2003年1月1日《政府采购法》正式实施,政府采购在基本制度、管理体制、采购方式、采购程序、资金管理办法、监督检查机制等方面形成了一套比较完整的体系,我国的政府采购进入全面推进和施行阶段。
与此同时,目前的政府采购还存在着一些问题,本文作者以一座处于现代社会发展中的地级城市(湖北省黄冈市)为例,按照笔者工作中直接或间接的事实经历、结合当地政府采购和社会的发展为主轴,着重的探讨政府采购就市级政府单位采购中存在的政府采购的范围窄、规模小、采购单位意识不强、政府采购行为不规范、政府采购队伍专业人才相对匮乏等问题进行了分析,并有针对性地提出了相关建议。
关键词:政府采购问题建议政府采购在一般意义上是指政府对维持政府正常运转所需物品的采买与购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国家对公共支出管理的一种管理方法,是政府宏观调控的需要,也是政府提高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笔者认为,随着政府采购规模逐年不断扩大发展,关于政府采购方面的争议也普遍增多,制度本身所存在的问题也日渐显现。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管理论坛MANAGEMENT FORUM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陈莹辽宁省安全科学研究院摘要:政府采购在当今市场经济条件下的出现,使采购费用得到了降低,节约财政资金,约束市场经济中的采购行为,并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率,同时也更好的规范采购人的采购行为。
但是,在政府采购实际工作中遇到许多问题,这些问题都对政府采购成效的发挥起到抑制作用。
本文首先阐述了政府采购的概述,然后分析了目前政府采购中遇到的突出问题,最后针对问题提出相关对策。
关键词: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问题;对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和深入,传统的政府统一配送和供给方式已经无法适应现代行政事业单位的发展需要,我国行政事业单位的职能和任务在不断拓展和发展。
在这种情况下,国家为了实现对财政性资金更好的利用和管理,推行实施政府采购政策。
政府采购也称公共采购,是指国家各级政府及其所属机构为了从事日常的政务活动或为了满足公共服务的目的,利用国家财政性资金购买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制度是对公共采购活动的规范,在管理过程中执行的一系列法律和条例都是长期的政府采购实践总结形成的。
行政事业单位利用财政性资金进行政府采购,采购的货物是否为刚需品、对供应商的选择是否符合全公开要求、采购的行为是否规范等,这些问题都涉及到公共资金的使用是否符合要求。
由此可见,国家财政要想对公共资金进行严格的监督控制和管理,使公共资金的作用得到最大程度的发挥,必须从规范政府采购做起。
一、政府采购的概述(一)政府采购的类型政府采购分为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
采购的商品要在预算中事先列支。
集中采购是列示在集中采购目录中的,采购限额以上的商品、工程和服务。
不同地区集中采购目录的内容各不相同,它是政府采购范围的具体化,是编制政府采购预算和政府采购计划的基础和依据。
政府采购目录包含了行政事业单位开展日常政务活动或为公众提供服务所需的各种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
分散采购是指采购人将单项或者批量采购预算金额在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没有列入集采目录的项目自行组织采购或委托采购代理机构代理采购的行为。
[其他论文文档]分析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
分析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与建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指出政府采购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一、政府采购的特点相对于私人采购而言,政府采购具有如下特点:第一,采购主体特定性。
采购人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第二,资金来源的公共性。
政府采购使用的是政府公共财政资金;第三,采购对象的广泛性。
采购对象涉及货物、工程和服务等多个领域;第四,政策性。
由于采购使用的是公共资金,采购方式、采购程序每个环节都有规范的法律法规的约束;第五,公开性。
整个采购过程要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诚实信用。
二、政府采购的意义1.提高公共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实践证明,政府采购制度是一种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公开透明的采购制度。
从国际经验来看,实行政府采购一般资金节约率为10%以上。
2.强化宏观调控。
发挥政府在过敏经济发展中的宏观调控作用,推进保护国内产业、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中小企业等政策的实施需要制定政府采购法。
3.活跃市场经济。
3.1政府作为一个购买者参与到市场经济活动中,面向市场采购政府正常运转需要的货物、工程和服务,极大的活跃市场经济;3.2政府采购的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等方式,促使企业按市场经济的规律运行,不断提高产品质量,提高服务质量,提高产品竞争力等。
3.3政府宏观调控,加大投资,促进内需,大多通过政府采购渠道来进行。
4.厉行节约,防止腐败。
铺张浪费,贪污腐败,商业贿赂,往往在行政事业单位采购过程中多发易发,屡禁不止,给党和政府造成了不好的影响,损害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的形象。
治理腐败问题不仅需要运用党纪国法的严厉制裁,更需要从经济源头加以预防。
大量的案例表明,在实现政府采购市场体制化与公开化的基础上,通过政府采购政策,可以促进政府采购主体的行为规范,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
5.保护民族产业。
在政府采购市场中适度保护民族产业是发展中国家在对外开放过程中的必要措施,根据法律规定政府采购优先采购本国产品,在国际贸易中,这是保护本国政府采购市场,保护民族产业的一个合理、合法手段。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特点是什么呢?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是在政府指导下进行的,其采购活动受到政府相关法律法规的严格规范与监督。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具有公共性和公正性,即其采购活动不仅仅是为了完成自身的运营活动,更重要的是满足政府公共服务的需要,因此需要保证采购活动的公正性和合理性。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范围一般包括货物采购、工程采购和服务采购。
货物采购是行政事业单位获取所需商品的过程,通常包括设备、物资等。
工程采购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在建设各类工程项目时所需的材料和设备的采购。
服务采购则是指行政事业单位对外部单位提供的各类服务进行采购,例如咨询、技术支持等。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流程一般是经过需求确认、招标、评标、合同签订、履约和结算等环节。
整个采购流程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并且要求公开、公正的进行采购活动。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对于提高政府采购效益、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和维护国家利益具有非常重要的作用。
政府采购是政府支出的重要方式,通过规范和优化政府采购活动,可以有效控制政府支出,提高采购效益。
政府采购对于激发市场活力、促进经济发展、提升国家经济实力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
政府采购活动的公开、公正、透明,有利于推动市场公平竞争,提高市场环境的良好性。
政府采购的规范和合理性具有非常重要的国家利益保障作用,可以有效防止滥用行政权力,保障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政府采购活动容易出现的问题包括制度不完善、法律法规不适用、合同履行不力等。
政府采购活动涉及的资金较大、流程较复杂,容易出现贪污腐败等问题。
政府采购活动往往涉及多方利益,容易出现权力寻租、利益输送等问题。
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公正性有待进一步加强。
为了解决上述问题和挑战,需要采取一系列的措施:一是加强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建设与完善,确保政府采购活动的规范性和合理性;二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和公开,加大对政府采购活动的监督力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透明度;三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管理和规范,完善政府采购流程和制度,提高政府采购活动的程序合理性和公正性;四是加强政府采购活动的诚信建设,营造诚实信用的政府采购市场环境。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
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第一篇: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浅析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一、前言近年来,政府采购范围方面基本采取“由点到面,分步实施”的模式;政府采购的组织机构相继建立,但各地区做法不一;地方政府采购制度建设逐步加强,规范性的法律规章及措施相继颁布实施;政府采购的原则框架已基本形成;政府采购的范围不断扩大;政府采购方式多样化,公开招标采购日益成为主要的采购途径;政府采购的作用效果从单纯功利性节支向多功能调控转变;政府采购的组织形式发生了较大变化;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和支付方式各具特色;政府采购信息管理系统初步建造;政府采购工作取得了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2001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731.6亿元,实际采购金额653.2亿元,比预算节约资金78.5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7%。
2002年全国政府采购预算1135.4亿元,实际执行采购金额1009.6亿元,节约资金125.8亿元。
其中,地方采购金额788亿元,比上年增长58%;中央单位采购金额221.6亿元,比上年增长43.4%。
2003年全国采购预算为1856亿元,实际采购1659.4亿元,节约预算资金196.6亿元,资金节约率为10.6%,采购规模比上年同期增长64.4%,分别占当年财政支出和GDP的6.7%和1.4%,比上年同期分别增长2个百分点和0.4个百分点。
中央单位和地方分别为262.8亿元和1396.6亿元,分别占全国采购规模的15.8%和84.2%。
2004年全国政府采购规模达到2135.7亿元,占当年财政支出的8%,比上年同比增长1.3个百分点;占当年GDP的2%,比上年同比增长0.6个百分点。
地方采购规模为1842.3亿元,比上年增长32%,6年平均增长率达到124%。
2005年全国实际采购规模达到2927.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37.1%,节约资金380.2亿元,资金节约率12.99%。
2005年政府采购规模占全国GDP的比重为1.6%,与上年同期基本持平。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分析及对策《政府采购法》等的实施,为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并一定程度上规范了采购行为,但目前部分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期间还存在一定不足,主要体现在采购预算编制、采购程序、规模效应、监督以及人员素养等方面,需要相关单位结合政府采购的特点,分析当前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不足与缺陷,积极探索优化对策,以充分发挥政府采购优势。
二、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特点其一,公共性。
在政府采购中,地方财政属于主要资金来源,而地方财政又源自百姓贡献,因此,政府采购除了采购一些基础办公设施,还要在此过程中采取多项利国利民措施,通过政府采购回馈百姓。
其二,流程性。
和其他企业采购不同,政府采购需经历复杂、完善、合规的流程,并要预先评估采购规划,经有关部门审批通过,并要在政府所指定平台当中发布招投标信息,才能进行后续采购工作。
而且在整个采购过程中,价格具有公开、透明性,所有采购行为都要符合《行政事业单位内部控制规范(试行)》。
其三,时效性。
在政府采购之前,要先科学编制采购预算,且当年支出应和上年采购预算基本相当,贯彻实施预算方案,避免实际支出和预算有较大偏差,从而影响政府资金运用效率,而且若预算有透支亦或收回情况,可能使采购人面临一定法律风险,因此要求政府采购和预算支付进度始终一致[1]。
三、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存在的问题(一)采购预算编制不合理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因缺乏固定标准,导致决算成为采购重点环节,而对政府采购预算有所忽视,并使预算编制缺乏合理性,还具有一定滞后性,而到了预算执行期间,经常出现追加或调整情况,而与此同时,相关单位未及时调整预算,导致预算和实际有较大偏差,难以充分发挥预算的管控及约束作用,导致采购相对随意。
还有一些单位在制定采购预算方案之后,未动态关注市场上物资价格变动情况,由此可能出现资金浪费问题。
(二)采购程序不规范目前很多行政事业单位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所用方式不够科学,而且采购程序缺乏规范性,单位的政府采购部门严重缺乏专业人才,使得部分采购流程相对繁琐,实际采购期间需经过较多审批环节,采购项目从申报到验收需耗费较长时间,影响政府采购效率。
浅谈如何做好政府采购中工程项目采购
浅谈如何做好政府采购中工程项目采购根据《上海市2013年政府采购集中采购目录和采购限额标准》划分以及实际情况,现上海市已有越来越多的工程项目通过政府采购平台进行招标采购。
考虑到政府采购的特殊性,如何做好政府采购中的工程项目采购是现在对于整个政府采购来说面临的一个很重要的课题,现就此浅谈下作为招标代理机构如何提供完善的工程项目采购服务:一、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特点分析:1、工程类型较多、涉及专业较广政府采购涉及的工程类型较多,主要包括有各级政府行政管理部门的办公楼及辅助用房的新建、装修及改建;学校、医院、社区服务中心、幼儿园等公共类建筑的新建、改建及修缮;市政道路、市政给排水管道的维修及更新;大型公共建筑设施、主要道路两旁的景观灯光工程;主题公园、主要道路的绿化工程;大体涵盖了土建、安装、市政、强弱电、给排水、景观绿化、景观灯光等多个专业类别,涉及的各种专业十分广泛,对采购人员具有较高的专业知识要求,并且需要掌握丰富的政府采购相关法规、熟悉建设工程招标程序,具备从事工程招标的相关经验。
2、单个项目投资额不同、设计文件深度不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的投资额不同,既有上亿的大型项目,也有零星的修缮、维修工程,因此造成其立项后设计文件深度不同,如新建及改建项目大多具有施工图设计,而一些较小的装饰装修、修缮、大中修工程则可能出现没有施工图纸的现象,因此对采购人员来说,如何根据现状及效果图准确的编制工程量清单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3、投资额控制严格、不得出现超预算的现象政府采购所涉及到的工程项目,一般情况下资金来源于财政的专项资金安排或行政部门的日常办公费用,在立项前期均需报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准,且必须落实资金来源,因此在结算时,不得出现超过原投资额的现象,如需追加投资则需要上级主管部门进行核准,因此要求采购人员熟悉建设工程市场的价格走向,并且能够及时根据市场行情预估价格增长的风险且对编制工程量清单的专业人员要求较高。
二、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一般有以下几个主要阶段:1、前期策划阶段2、项目实施(采购招标)阶段3、项目的统计整理阶段4、项目的后评估阶段三、政府采购工程项目代理机构主要工作内容:1、成立采购小组,明确项目负责人及分工根据实际经验,应针对每个政府采购项目成立单独的采购小组,其中指定具有招标工程师资格的工程师作为项目负责人,负责与采购人、采购管理部门沟通联系、编制采购招标文件、主持开、评会等工作;指定具有造价工程师资格的工程师作为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项目的概、预算、清单编制、标底编制及审核;其他人员做为业务助理,编制工程量清单,整理采购资料,辅助项目负责人完成该项目的全过程采购代理工作;2、确定采购范围依据《政府采购法》规定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浅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经济管理浅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胡 萍 成都房地产信息档案中心摘要:我在成都市一家事业单位工作,近几年从事政府采购及其相关工作。
从2003年1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到2015年3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施行,个人感觉到政府采购工作正逐步向全面规范、公开透明迈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出台也为实际采购工作增强了可操作性,指明了方向。
仅管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过“天价采购”,质量不高,效率低下等问题,我觉得这跟采购人员对法律法规政策的理解,个人的素养也有很大的关系,我相信随着政府采购法制框架的完善,采购人一定能够高效便捷地采购出质高价优的货物、服务及工程。
现结合工作实际谈谈对政府采购的认识。
关键词:政府采购;规范中图分类号:F812.2 文献识别码:A 文章编号:1001-828X(2017)010-0069-02一、政府采购的概念所谓的政府采购就是国家不同层级单位、机关部门、团体组织利用财政资金依法科学采购预定的货物,或者采购标准限额范围以外的货物等。
理解这个概念我们要掌握四个要素。
政府采购的主要对象时国家事业单位、机关部门以及团体组织,其中并不包括国有企业或者不依靠财政存活的团体组织。
国家事业单位主要是政府为了进一步实现目标而专门创设的事业法人;团体组织则是不同党派及政府批准的社会团体组织。
1.政府采购的资金来源为财政性资金,也就是说把用来还款的财政资金当作借贷的资本。
国家事业单位、机关部门、团体组织的采购过程中使用的资金不仅包含财政性的资金,也包含非财政性的资金,其中使用财政性资金进行采购的项目需要满足政府采购的相关法律规定;无法明确辨别采购资金种类的,需要满足政府制定的统一采购法规。
针对政府非税收入的收费等工作我们应该严格按照收支区分管理的方法进行创新。
早在前几年,我国就制定了相关的政策,即不同单位的预算外收入都统计到预算工作中,这类收入应该全部上交给国家,根据相关的法规要求,不同级别的财政部门应该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把预算外的支出全部归纳到预算管理范畴内,因此我们应该在落实预算管理工作之前认真核实其是够满足财政资金的相关标准,进一步判断出其是否属于政府的采购管理范畴。
如何看待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利弊
如何看待我国政府采购制度中存在的利弊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不仅是指具体的采购过程,而且是采购政策、采购程序、采购过程及采购管理的总称,是一种对公共采购管理的制度,是一种政府行为。
本文就政府采购中存在的利弊展开讨论,着重探讨弊端,并且提出如何完善政府采购制度的建议。
政府采购的优点:一、政府采购提高政府资金使用效益二、政府采购是宏观调控的重要经济手段三、政府采购顺应经济国际化的客观要求四、政府采购是反腐倡廉的重要举措政府采购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政府采购中的委托代理问题“采购过程中一般会形成‘纳税人———政府———财政部门———专门政府采购机构———采购官员’这样一条四级委托代理链。
”初始的纳税人由于没有管理权力和决策权力,因此不能通过签订合同作出决策以谋求利润,但是,他们希望享受由于政府采购而带来的福利改善。
采购官员作为该委托代理链的最终方,具有采购决策的决定性作用。
他们作为理性的经济人,自然要尽可能地利用自己手中的职权谋求利益最大化,因而与代理人( 纳税人) 产生利益冲突,发生委托代理问题。
二、政府采购的博弈分析虽然我国政府采购已尽力完善监督机制与评估机制,并通过招标投标公开化来尽力避免贪污、受贿等有损于经济效益的现象在采购过程中发生,但由于“两库建设不完善( 技术专家库与供应商库) ”、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没有得到根本性解决,市场的竞争性并未得到充分发挥。
这就直接导致了政府采购市场中存在不完全竞争,从而促成寡头垄断的形成,继而产生形形色色的博弈行为。
因此,这个博弈矩阵的最终纳什均衡在于双方都选择合谋,此时,采购官员获得寻租机会,供应商可以通过垄断获得溢价收益。
由于合谋对双方都有好处,他们便会形成一个利益共同体,从而自我保护,共同对付纳税人。
这也就解释了采购官员贪污受贿现象屡见不鲜的原因。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
浅谈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或政府单位为履行行政职能,向社会购买货物、工程或服务的行为。
政府采购是政府行为的一种,是政府对社会资源的配置和利用的一种方式。
政府采购不同于普通企业的采购,它具有一定的特殊性和社会责任性。
本文将着重探讨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相关问题。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特点是什么呢?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是指政府直接采购货物、工程或服务用于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的活动。
与企业采购相比,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一是公共性,政府采购是用于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的活动;二是专门性,政府采购需要符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要求;三是监管性,政府采购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管理和监督;四是社会责任性,政府采购需要充分考虑公共利益,对社会负责。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的意义何在?政府采购在促进经济发展、保障公共利益、提高政府效能等方面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政府采购可以促进经济发展,通过采购活动来带动相关产业的发展,促进经济增长和就业。
政府采购可以保障公共利益,确保政府的公共服务和行政管理活动得到有效支持和保障。
政府采购还可以提高政府效能,通过规范化、透明化的采购流程和管理,提高政府采购效率和公正性,增强政府的治理能力。
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中存在哪些问题?目前我国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中存在一些问题,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是制度不够健全,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制度有待完善和健全;二是程序不够规范,政府采购流程和管理存在不规范的现象;三是监督不够到位,政府采购监督机制和措施还需要加强和完善;四是公开透明度不够,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和透明度有待提高;五是专业化水平不高,政府采购人员的专业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六是廉洁风险不容忽视,政府采购中可能存在一些廉洁风险和腐败问题。
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政府采购的公正性和效能,需要引起重视和解决。
如何完善行政事业单位政府采购工作?为了提升政府采购的效能和公正性,有必要采取一系列措施来完善政府采购工作。
政府招投标业务特点
应急预案编制指南一、引言1.1 研究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各类突发事件对社会稳定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
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成为政府和社会关注的焦点,应急预案作为应急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预防和减轻灾害损失,提高应急响应能力的关键措施。
我国在应急预案编制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但仍存在预案实用性不强、操作性差等问题。
因此,研究应急预案编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本研究旨在深入探讨应急预案编制的理论和实践,提高应急预案的科学性、实用性和操作性,为政府部门和企业单位提供编制应急预案的指导。
研究意义如下:1.有助于完善我国应急预案体系,提高应急管理水平;2.有助于提高应急预案编制的质量,增强应对突发事件的信心和能力;3.有助于提升政府和社会对突发事件的应对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1.3 应急预案编制的相关概念应急预案是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前,为降低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预先制定的有关组织、程序、措施、责任和协调等方面的应急响应行动方案。
应急预案编制是指根据法律法规、应急预案标准和实际需要,对应急预案进行系统、全面、科学地制定和修订的过程。
应急预案编制涉及以下相关概念:1.突发事件:指突然发生,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社会危害,需要采取应急处置措施予以应对的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和社会安全事件。
2.应急管理:指为应对突发事件,减轻事件造成的损失和影响,采取的预防、准备、响应、恢复等管理活动。
3.应急响应:指在突发事件发生后,立即采取的紧急措施和行动,以控制事态发展,减轻损失和影响。
4.应急资源:指在突发事件应对过程中,可用于应急处置的人力、物力、财力、信息等资源。
二、应急预案编制的基本原则与流程2.1 基本原则应急预案编制应遵循以下基本原则:1.合法性原则:应急预案的编制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应急预案的内容合法、合规。
2.全面性原则:应急预案应涵盖可能发生的事故或紧急情况的各种类型,对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整合,确保应急预案的完整性。
政府采购的实施及特点
政府采购的实施及特点2004年政府采购的实施及特点《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于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自2003年1月1日起实施,但在进展中也存在不少问题。
实施过程中的存在的问题由于政府采购法的相关细则还没有出台,因此在实施的过程中必然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从《政府采购法》的规定来看,值得注意的就是对本国货物的界定问题,《政府采购法》没有界定何为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只是说“依照国务院有关规定执行”。
其二,是对政府采购机构和监督管理部门的界定,法中将各级财政部门定位为“政府采购的监督管理部门”,同时其他部门也可以依法履行其监督管理职责。
这种监督体制可以说是一种过渡的阶段。
但是从以后发展趋势来看,中国的政府采购管理机关应是多元的和各司其职的,有许多政府部门现在正在参与政府采购的管理。
其三,是对采购代理机构的限定排除了财政部门作为政府集中采购机构的选择,也确定了集中采购机构仅为采购人的代理人。
另外也说明集中代理机构只在中央、省一级和设区的市及自治州设立。
在实际操作过程中,有下几种:在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关直属设立集中采购机构依附于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机关的集中采购机构财政部门另设集中采购机构由一级政府出面另行结合现有的机构组建集中采购机构因此,针对厂商来说在集中采购模式下,必须熟悉集中采购代理机构的组成背景以及采购办法。
在实际操作中,一般的集中采购情况大多数是各级政府委托采购中心进行集中采购;部门的集中采购比较杂乱,如在中央各部委中除了海关、税务总局利用自己部门的采购中心进行部门集中采购以外,其它部委大多通过中介机构(如中国国际招标公司、中技国际招标公司、中国机电设备招标公司、中国电子进出口总公司)对外进行招标。
其四,是对政府采购流程的界定,政府采购以后的基本流程,与以前的分散采购与自行采购相比较,最大的改变就是财政资金的统一出口问题。
从已推行政府采购的地区来看,支付采购资金的主要方式是由财政直接支付给供应商,由财政直接列支,而以前主要是预算资金层层下拨,由采购单位直接支付给供应商。
国际贸易中的政府采购与国际
国际贸易中的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国际贸易中的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贸易对于各国的经济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然而,随着国际贸易的深入发展,政府采购作为一种特殊的贸易形式,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焦点之一。
本文旨在探讨国际贸易中的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之间的关系,并分析其中的原因和解决方法。
一、政府采购的定义和特点政府采购是指政府机关为履行其相应职能和责任而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活动。
政府采购具有以下几个特点:1. 具有公共性质:政府采购的目的是满足公共需求,为公众提供公共服务。
在政府采购过程中,政府机关需考虑公共利益、公平竞争和社会责任等因素。
2. 具有特殊性:政府采购活动通常由政府机关负责,包括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其他政府机构。
与企业间的商业贸易相比,政府采购涉及更多的行政程序和政府决策过程。
3. 具有一定规模和影响力:政府采购涉及的资金量巨大,对于商业活动和经济发展具有重要影响力。
政府机关的采购决策可能影响到市场竞争和行业发展。
二、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的关系在国际贸易中,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之间存在密切的关系。
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不公平竞争:政府采购可能存在不公平竞争的问题。
例如,政府机关在采购过程中可能存在偏袒本国企业的情况,给外国企业带来不公平竞争的压力。
2. 贸易壁垒:政府采购中的技术要求、标准和认证等要求可能成为贸易壁垒。
一些国家通过设置技术壁垒和审查要求,限制了外国企业在政府采购市场中的参与。
3. 争端解决:政府采购争端可能成为国际贸易争端的一部分。
一旦发生争端,各国之间可能通过谈判、调解和诉讼等方式来解决争端。
三、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的原因分析政府采购与国际贸易争端之间的原因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1. 地方保护主义:一些国家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地方保护主义的倾向,希望通过采购来支持本国企业和促进本地经济发展。
2. 不透明的采购程序:政府采购程序的不透明性可能导致争端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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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采购特点浅谈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对政府采购的这一定义,结合政府采购实践,笔者认为,政府采购活动及其行为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一、公共性政府采购是公共财政的重要内容和表现形式,属公共财政范畴,政府采购资金来源于公共财政预算资金或政府财政部门管理的资金即财政性资金,是公共财政支出领域的一场革命。
政府采购服务的对象是政府及公共部门,其目的是通过采购公共产品、公共服务来确保政府的有效运转,满足社会公众的公共需要。
因此,在这个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就是公共采购。
二、调节性调节经济发展是政府采购一大功能。
政府采购由于范围广、规模大,它在一定程度上能左右经济发展形势,直接影响经济活动效益,能够弥补市场对资源配置的不足,实现政府对经济总量和结构调整的要求,尤其是在调节经济结构和产业结构方面更能发挥出杠杆作用。
当政府鼓励某产业发展时,政府通过扩大对这些产业产品或服务的采购量,扶持产业的发展,促进产业的兴盛;当政府限制某产业发展时,则可以收缩采购规模,抑制这一产业的发展,从而实现经济结构或产业结构的优化。
三、节约性节约既是政府采购的目的之一,也是政府采购的一大特点。
相对于自行分散采购来说,政府采购由于采购规模大,能促使生产商或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规模递增,成本递减”,从而提供出同等质量但价格更为低廉的商品和服务,有效地节约财政资金,提高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
与此同时,由于政府采购实行规范运作,并要求以公开招标采购为主,能更有效地防止暗箱操作,抑制腐败行为的产生。
四、集中性政府采购实行集中采购和分散采购相结合,集中性是政府采购最为显著的特点,在一定意义上来说,政府采购就是集中采购。
其一,实行国库集中支付改革,需要实行商品、服务和工程统一集中采购;其二,只有实行集中采购,才能实现采购规模效益;其三,实行集中采购,有利于采购监督;其四,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需要有集中采购手段的支持。
五、公开性公开是政府采购的生命。
人们之所以将政府采购称为“阳光采购”,就是说政府采购的各个环节、各套程序都应该是透明的,没有公开,就没有公平,更不可能会有公正。
分散采购存在分散腐败的问题,集中采购也很可能出现集中腐败的弊端。
因此,相关部门已将采购信息的公开当作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已建立了政府采购信息公告制度,要求将招标、中招、采购目录等信息在指定的媒体予以发布,接受纪检、监察、审计、新闻媒体及社会公众的各种形式的监督活动。
六、竞争性政府采购没有既定的供应商,供应商的地位都是平等的,供应商也不可能垄断政府采购。
竞争是市场经济最为显著的特点,也是政府采购的内在要求。
其一,只有竞争才能实现政府采购效益最大化的要求,“货比三家”才能优中比优,廉中比廉,使采购单位获得价廉物美的商品或服务,从而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效益。
其二,有竞争才能有效地预防腐败,政府采购多一个供应商就多一份竞争,亦就多一双监督的眼睛。
其三,引进竞争才能刺激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的提高,从而提高政府采购水准,实现政府采购的良性循环。
七、强制性政府采购是一种政府行为,同时有法律作保障,因此,政府采购具有强制性的特点。
这种强制性,可以这样理解:其一,政府采购讲求有法可依,依据就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利用财政性资金采购商品、服务和工程必须依法实行政府采购。
其二,政府可以通过对采购资金的控制,并辅之以其它经济手段、监督手段乃至行政手段,促使政府机关及公共部门参加政府采购,由政府采购部门统一集中采购所需要的商品、服务和工程。
浅谈中小企业行政采购管理采购是公司生产产品及维护正常运作而必须消耗的物品及必须配置的设施之购入活动的总称,是公司成本控制的重点。
无论是公司管理者还是财务部门,对采购工作存在的风险都有着非常强的敏感,这不仅因为采购是直接影响生产成本的主要因素,而且有着很高的人为欺诈的可能。
在日趋完善的现代经营管理模式中,公司管理当局越来越注重财务管理和财务运作的有效性,那幺,作为中小企业,怎样进行采购管理才能达到预期的效果呢?以笔者所在公司的经历表明,以财务职能控制采购无论是在理论上还是在实务中都是直接可行而且行之有效的途径。
笔者曾任职深圳某公司财务经理。
上任后,经对公司的全盘财务运作及利润分析,笔者发现公司的成本管理松弛,有降低成本的空间。
经进一步分析得出,导致公司成本松弛的原因,很大一个方面为采购管理工作的薄弱和不到位,综合后主要存在以下几方面问题: 1.没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对公司采购活动进行全盘控制。
2. 没有有效的采购控制制度对公司采购工作进行规范和约束 3.没有相应的事前控制措施,即未经批准即可办理采购业务或采购业务发生后办理补批手续。
4.采购单价与市场行情不尽相符,正面评价有议价不力情形,负面评价有人为欺诈可能。
5. 采购员持有大笔公司现金流转,且未进行清结(其中一人一次借支5万元采购工程物资,后来采取多种措施都未有有效的凭据平衡此帐),财务上隐藏着很大的风险。
6.采购员有跨月或跨数月的采购报帐(有的采购单据两三个月后才报帐),月结供应商送货单据有遗漏或跨月甚至跨两三月入帐等。
如何彻底解决以上问题呢?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笔者围绕着控制和降低生产经营中必需的成本及防止和减少人为欺诈两个方面.将公司的采购管理作为成本控制的一个专项进行筹划,并形成了一套系统的运作流程进行贯彻执行,下面对此进行综合简述。
一。
设立采购监管部门。
针对没有专门的职能部门对公司所有的采购活动进行控制,作为综合性的管理部门,笔者认为,财务部具有包括生产物料、工模材料、总务维护、设备维修、办公用品、饭堂伙食及后勤用品等在内的所有采购活动的全面管理的涵盖面,因为公司任何活动都以资金作为介质,所以,以财务职能来控制公司的全盘采购是再合适不过了。
.作为采购管理工作的开始,首先对财务部在采购管理中扮演的角色进行合适的定位。
在其位,谋其职,只有名正了,才能言顺,才能有人信服和认可。
公司管理当局在公司组织架构上赋予财务部为公司之采购监控部门的职能,即财务部负责有关采购政策的制订和采购实务的监控工作。
管理当局明确授权:财务部有权对公司任何采购事宜进行质疑、调查、监控和必要的参予,并对不合理或不利于公司利益之采购事项否决或终止(有必要时,报请总经理或管理委员会决定)。
财务部设专职(本文中取名采购管理会计)分管采购控制工作,此职位亦可由相应岗位兼任,并直接向财务经理负责。
财务部之采购监控工作直接向总经理负责。
二。
建立和实施制度化的采购管理程序。
建立和实施制度化的采购管理程序,这是采购管理工作有效进行的根本保证。
有法必依,违法必究,这是制度能切实贯彻执行的保证。
只有制度化了,才能在公司中用法治,而不是人治。
采购管理程序主要包括以下方面:①规定采购条件。
明确采购人员对供应商的选择、采购物品的质量、需求的满足保证等负完全责任,并明确采购主管人对下属的工作过程和结果的监控负责、采购物品必须是必需的不可或缺的,而且经查对无库存或库存不足以满足需要者。
采购物品必须适量,不得超标积压或不可用或根本不需用、采购物品的单价须为掌握内的合适单价,而且力求是最低的单价。
执行价格不得高于公司核定价格或掌握的现行市场价格。
大数量或高单价的物品采购必须有三家以上供应商报价选择,并在采购事项未确定前传送财务部、采购物品在条件相同的前提下应在正在发生业务或已确认之供应商处购买,即不适宜随意变更供应商。
已有之供应商处没有所需采购之物品,或因单价及质量或因其它原因等因素,可变更或选择新的供应商,但应将变更理由及有关事项告知财务部并征得财务部认可,同时向财务部提供[新增供应商资料卡片]、采购物品必须保证物有所值且物有所用,即相同质量下的价格最优化是采购的前提。
②明确分工。
公司下辖生产性原村料消耗的装配部和塑胶部等生产部门、工模材料消耗的工模部、总务维修及工程材料消耗的总务部、机械设备维修材料消耗的设备维修部、办公文具用品消耗的信息部、员工伙食消耗的人事部等诸多采购部门,为明确采购员的权利和责任,使各采购活动有条不紊并将责任归落到人,必须对公司的所有采购活动按类别进行明确分工并落实到相应采购人员。
采购人员必须是该种采购的内行者,如原材料及辅助材料由生产采购部负责,工程物资由总务部负责,设备维修材料由设备维修部负责,工模材料由工模部负责,电脑、精密仪器、电子设备、机器设备等由使用部门或专业人员负责。
③采购审批权限。
所有采购报价、采购合同、采购办理必须先批准后实行,有效批准者是总经理。
禁止未经批准的采购事宜,但突发性或临时性急需物品(如工作中的机械突损部件、临时特采等)可以由财务部确认后即由采购负责部门采购,但请购单上须注明急购字样并说明理由,请购单由总经理补批。
④验收职能。
任何物品购入后须经非采购者本人验收并在送货单、发票上签名作实。
验收人员由财务部指定或确认。
验收者必须核实进货的物品与订货单是否相符,对经手验收物品的品种、规格、数量和质量等与采购发票或采购约定所载之要求的相符性负责。
只有完全合格或经相关职能部门批准特殊放行的物品才准验收入库。
验收无误后,填制材料入库单,连同供应商送货单分送财务部作为结算货款的凭据。
为明确责任,结算凭据必须由采购员签名作实。
⑤退货与索赔。
为避免损失,采购回厂的物品由于质量、规格不符,采购部门须立即办理退货,无论货品是否退还给了供应商,均须立即书面通知财务部及时扣回相应款项。
凡检验结果为不良品的来料检验报告,品管部应分发至采购部门和财务部,以有效追踪,不致有遗漏退货扣款事项的发生。
采购约定中必须明确索赔条款,对因供应商供货期间、数量、质量或相关原因未达到约定条件而产生的直接损失和因此面导致产生的其它损失,应由采购部门根据实际应由供应商负责的损失以正式公函向供应商索赔,并由财务部在货款中扣回相应款项或收取现款。
采购部门不能解决的,公司可以采用不排除以法律形式解决的措施,以及时保护公司的利益。
⑥货款结付政策。
所有采购除零散性或不常用无法采用月结付款和特别情况需用现金支付的外,均为月结付款方式。
不能使用月结的,除小金额或零散性的因供应商不能来公司收款而由采购人员购买时直接付款外,均由供应商直接到公司财务部收款。
禁止采购人员直接办理现金支付事宜。
月结供应商必须在规定期间内(每月5日前)提供对帐单至财务部对帐,此政策采购部门须明确知会供应商。
货款由财务部根据采购结算条件和资金流转情况安排结付。
为防止货款已结付但事后出现质量或数量等原因而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采购部门应尽量避免即时结付现金,即对非月结的大金额的采购保留一周或半月等一定的付款期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