营养餐改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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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养餐改善计划
篇一:营养餐改善计划
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一项重大民生决策,这既是一项责任工程,也是一项风险工程,需要多方联动,扎实推进。为了切实开展好我校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结合乡党委和中心学校制定的方案,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以人为本、健康第一”的指导思想,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的意见》(国办发〔20XX〕54号)的有关要求,以在校学生为对象,以为学生提供营养餐为基本方式,改善学生营养状况,提高学生健康水平。
二、组织领导
1、成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领导组
组长:张清泉
副组长:杨琼张春芳
管理员:杨术全
成员:杨昌子姚纯清杨德松周涛
各班班主任
2、工作职责如下:
张清泉:领导李家河乡中心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工作实施。
杨琼:负责监督落实营养改善詈划,处理日常事务。杨术全:负责处理营养餐项目日常管理业务,数据业务处理,档案建设及管理,食品安全监督检查。
杨昌子、姚纯清:负责对周二、周四学校食堂供餐模式的特质采买,及对食堂的管理。
周涛:负责对周一、周二、周五课间加餐模式,牛奶、鸡蛋的发放。
各班班主任:负责领取食品既对学生发放、签字工作。
三、明确职责,落实工作
1、学校营养餐工作,校长张清泉为第一责任人,杨琼、杨术全、杨昌子、周涛、姚纯清、杨德松为直接责任人。
2、各班班主任为该班营养餐的第一责任人。
3、学校拟定出安全协议书,将与相关人员签订工作岗位责任协议。
四、加强食堂管理
学校要加强对食堂工作的领导与管理,把其列为学校常规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高度重视食堂经营服务工作。学校食堂实行校长负责制,并确定一名校级领导分管,配备专职或兼职食堂管理员。由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
1、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建立采购索证验收、食品加工卫生管理、餐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卫生管理、卫生检查及奖惩、除虫灭害卫生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时报告和紧急处置等制度,并上墙明示。
2、监督指导食堂统一建立食品采购登记台账,食品及原辅材料的采购实行索证(索票)登记制度;学校应做好购货记录。
3、严禁采购下列食品及食辅原料:①“三无”(无生产日期、无质量合格证、无生产厂家)产品。②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③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④病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及其制品、未经卫生检疫部门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⑤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学校要加强食堂从业人员的管理
1、学校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并进行健康检查和饮食卫生专业知识培训,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患者,严禁从事学校食堂工作。
2、学校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工作
前、处理食品原料及便后,必须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勤洗手,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六、学校要加强学校食堂食品存放管理
要建立健全食品出入库管理制度和收发登记制度;食品在校储存期间,要按照食品保管要求,分类存放,安全管理;要严防食品在储存期间发生霉变、腐烂和生虫不洁等现象;对过期食品和霉变食品要按规定及时处理,严禁不符合质量卫生要求的食品流向学校食堂和学生餐桌。
七、应急措施
各校要建立完善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一旦发生较严重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迅速启动应急预案。
篇二:营养餐改善计划
为改善我校学生膳食营养,增强身体素质,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根据鲁山县教育体育局文件的“通知”精神,为确保“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通过定点招标采购,按时配送发放,改善农村和小学学生营养缺乏
现状,调整饮食结构,增加营养含量,提高农村学生饮食质量,发挥学校强体与育人的双重功能,促进少年儿童健康成长。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统筹、部门合作、教育牵头、学校执行的原则。
2、坚持先行试点、分步实施、创造条件、全面推开的原则。
3、坚持统一部署、规范管理、严格把关、确保质量的原则。
4、坚持安全、营养、价廉、便捷的原则。
5、坚持广泛宣传,学生、家长自愿的原则。
三、实施范围和方式
在校的所有《两免一补》学生供应三元学生牛奶、鸡蛋、双汇王中王优级火腿肠的营养食品,由学校科学搭配食谱,每天以实物形式直接配发给学生食用。
四、补助标准
“营养餐改善计划”配发标准目前按每生每天3元,全年在校时间按200天计算,合计每生每年600元。
五、具体操作办法
1、做好宣传,使这项惠民工程家喻户晓。与学生家长签订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确保资金到位。
2、资金管理和使用:按照补助标准和人数每期每月与供应商进行实际结算,在坚持学生和家长自愿的原则下发放,建好专账,并且与学生家长签定学生自愿享受“营养餐”协议书。各校要记录好平时学生食用“营养餐”情况。
3、确定供应方案:“营养餐”食品(学生饮用奶、面包)由教育局牵头,采购中心、监察、特价、食品监督、卫生等单位直接参与,确定品牌、价格和数量。供应商应按合同将“营养餐”食品及时配送到学校。学生饮用奶和火腿肠每周至少配送1次,学生食用鸡蛋当天送,送到的食品必须在保持期内,超过时限的,学校有权拒收。学校确定专人管理和发放“营养餐”食品。
六、领导机构及职责
(一)领导机构:
为加强对小学生实施“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的组织领导,学校成立由校长任组长,总务主任任副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的“鲁山县让河第五小学‘学生营养餐改善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
(二)工作职责:
1、制定“计划”实施方案和办法,审定人数,完善管理制度,抓好日常管理等各项基础性工作。
2、专帐专管,确保学生安全使用。
3、定期组织社会监督部门负责对少年儿童“营养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