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启示论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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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思考近年来,我国经济发展迅速,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社会保障事业也取得了长足的进步。

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和社会结构的变化,社会保障面临着越来越大的压力。

为了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需求,我国不得不考虑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问题。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问题,需要从多个角度进行思考和分析。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问题。

我国是一个人口大国,随着人口老龄化进程的加速,社会保障问题日益突出。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主要依靠政府财政预算投入和社保基金收入,但这种方式已经难以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保障需求。

开征社会保障税可以增加社会保障基金的来源,有利于提高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和稳定性。

通过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可以促进收入分配的公平,缓解社会贫富差距,提高社会公平正义水平。

关于我国如何开征社会保障税的问题。

目前我国的税收体系已经相当复杂,各类税种层出不穷,对企业和个人来说负担已经很重。

在开征社会保障税时,需要综合考虑税收负担和社会保障需求,避免对企业和个人造成过重负担。

还需要考虑如何将征收的社会保障税用于哪些领域,如何保证社会保障基金的合理使用和保值增值。

还需要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税收征管体系,规范征收和使用程序,防止滥用和浪费。

关于我国民众对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接受程度问题。

在推行任何新的税收政策时,需要充分考虑民众的接受程度。

毕竟,征收社会保障税将对广大人民的经济生活产生一定影响,因此需要通过充分的宣传和解释,让民众了解社会保障税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也需要建立起健全的社会保障体系,切实解决社会保障的实际问题,让民众真正感受到社会保障税的实际效益和意义。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国际经验和借鉴问题。

我国不是唯一面临社会保障问题的国家,许多发达国家和发展中国家都已经在社会保障税方面有着丰富的经验和做法。

我国可以借鉴国外成熟的社会保障税征收和管理经验,结合本国实际情况,制定出更加科学和合理的社会保障税政策。

也可以通过国际合作和交流,不断提高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和管理水平,为我国社会保障事业的持续健康发展提供更多有益的经验和启示。

社会保障筹资改革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社会保障筹资改革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从 2 0世 纪 7 0年 代 的 石 油 危 机 开 始 , 各 个 国 家 的社 会保 障 改革从 未 间断 , 如 何完 善 社会 保 障 制度 , 尤其 是 合 理 、 高 效 的 筹 资 机 制 是 各 个 国家 改 革 所 面 对 的 主 要 问 题 。 国 家 之 间 的 保 障 制 度
社 会 救 济 一 社 会 保 险 一 社 会 福 利 一 社 会 保 险 这
样 的 发 展 路 径 延 续 。 至 社 会 福 利 阶 段 过 度 强 调
1 9 3 5年 , 美 国刚 开征 工 薪税 时 , 仅 用 于 老 年 和遗 属保 险 , 后 来逐 步 扩 展 到伤 残保 险 、 医疗 保
国家 责 任 , 要 给 每 一 个 人 提 供 从 生 到 死 的 全 部
安全保障 , 这造成 生产力低 下 , 养懒汉 。同时 ,
险、 失 业保 险 以及铁 路行 业社 会 保 险等 项 目。 目 前 大 多 数 国 家 的 社 会 保 障 制 度 重 点 是 保 障 公 民 的基 本 生存 权 , 体 现 国 家 对 公 民 基 本 生 活 的关 切, 社会 保 障税 主要 针 对 养 老 、 医疗 、 失业 、 救 济 等 方面筹 措 基本保 障 资金 。
锯j 钎 碍宪考 考2 0 1 3 年第3 8 期( 总第2 5 2 6 期
社 会 保 障 筹 资 改 革 国 际 比 较
Байду номын сангаас及 对 我 国 的 启
人民出 版社 曹 春

要: 本文通过对世界各 国社会保 障项 目、 宏观 筹资水平变化趋势、 社会保 障资
金的筹资渠道 、 资金收缴方式及各个 国家在社会保障筹资改革过程 中新 旧体制转 换的经验等方面, 对社会保障筹资的发展趋势和改革方 向进行 了对 比研 究, 并借鉴 各个 国家的社会保障筹资改革 , 针对我 国社会保 障筹资机制 中存在 的宏观支 出水 平偏低和微观筹资水平偏高的情况, 提 出: 现 阶段在 中国社会保 障筹资改革 中, 应 进 一步强化政府在完善社会保障制度 中的制度建设责任和筹资责任, 不断加强制

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论文

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论文

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论文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社会保险税的开征是一个备受争议的问题。

社会保险税是指用于支付社会保险费用的税收,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等。

在我国,社会保险费用一直由企业和个人共同承担,但随着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成本的上升,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着巨大的压力。

因此,开征社会保险税被提出来作为解决这一问题的一种可能的途径。

首先,开征社会保险税可以增加社会保险基金的收入,从而提高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性。

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收入主要来自于企业和个人的缴费,但由于企业的经营压力和个人的收入水平不同,缴费率也不一样。

而开征社会保险税可以将社会保险制度的负担分担更公平,提高社会保险基金的总体收入。

这样一来,社会保险制度就能够更好地应对人口老龄化和医疗成本上涨等挑战,确保社会保险制度的可持续发展。

其次,开征社会保险税也可以促进社会公平和社会稳定。

社会保险是一项社会福利制度,其目的是为了保护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

然而,目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存在着各种不公平现象。

一方面,由于缴费基数的差异和缴费率的不同,一些高收入者所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比较低,而低收入者则需要承担相对较高的费用。

另一方面,由于缴费意愿和缴费能力的不同,一些企业和个人逃避缴纳社会保险费用,给社会保险制度造成了损失。

而开征社会保险税可以通过统一的税率和税基,促进社会保险制度的公平性,确保社会的稳定。

然而,开征社会保险税也面临着一些挑战和问题。

首先,开征社会保险税可能会增加企业和个人的负担。

由于社会保险税是一种纳税,企业和个人需要支付额外的税款。

对于一些经营压力较大或收入较低的企业和个人来说,这可能会加重他们的负担,影响其发展和生活。

其次,开征社会保险税需要建立相应的税收征管体系和监管机制,以确保税款的正常征缴和使用。

这需要建立一个高效和透明的税收征管体系,以防止税款的滥用和挥霍。

针对上述问题,我们可以采取一些措施来解决。

首先,可以根据企业的规模、行业和经营状况等因素,制定不同的税率和税基,以减轻企业的负担。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摘要】社会保障税是各国政府为实现社会保障制度的可持续发展而设立的一种税种。

本文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实践与政策,探讨了社会保障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并借鉴国际经验对中国社会保障税改革提出建议。

目前中国社会保障税制存在一些问题,如税基不广、税率不合理等。

中国可以借鉴国际经验,完善社会保障税制,提高社会保障水平,促进经济可持续发展。

在未来,应加强研究与探讨,不断改进社会保障税制,为实现社会公平和经济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借鉴意义、经济发展、改革、现状、问题、建议、展望、研究意义、研究方法、实践、政策、影响、国际经验、中国、社会保障税制、展望。

1. 引言1.1 社会保障税的概念社会保障税是一种用于筹集社会保障支出的税收制度,旨在为社会提供医疗保险、养老金、失业救济、工伤保险等各种社会福利服务。

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对象通常是全体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用于支持国家建设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权益。

社会保障税的征收方式多种多样,包括个人缴费、企业缴费、政府财政拨款等形式。

这种税收制度的建立与完善,不仅可以促进社会公平与正义,还可以提高国民生活水平,增强国家社会稳定与发展的基础。

1.2 研究意义和排版等信息。

谢谢!:社会保障税是国家为提高民生福利和促进社会公平所必须征收的税种,对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研究社会保障税的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通过比较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税制度,可以发现各国在社会福利政策制定上的差异,从而为我国社会保障税改革提供借鉴和参考。

分析社会保障税对经济发展的影响,可以为我国构建更加有效的税收政策提供理论支持。

探讨国际经验对中国社会保障税改革的借鉴意义,有助于拓展我国在社会保障领域的改革思路,提升社会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

研究社会保障税的意义在于为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健全发展提供理论指导和政策建议,推动我国社会保障税制的改革进程,促进国家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近年来,中央在强化经济宏观调控的同时,加大了经济结构的调整力度,特别是对国有经济结构的调整,取得了初步成效。

但随着经济市场化改革的逐步深入,市场结构和产业结构的调整,人员结构也必须进行相应调整,出现了大量的下岗职工和失业人员,加之老龄人口的不断增加,给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提出了严重的挑战。

而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十分脆弱,社会保险资金缺乏有力保证,部分城镇企业下岗职工基本生活得不到保障等,已成为社会不稳定因素之一。

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关键在于建立一个稳定、可靠的资金筹措机制。

因此,有必要借鉴国际上通过开征社会保障税的有效经验,推动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改税的步伐。

一、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社会保障税是一种按受益原则征收,由获得某种特定收入的纳税人缴纳,专项用于社会保险方面的直接税种。

这种方式最初起源于美国,目前世界上已经有90多个国家采用税收的方式筹措社会保障资金,由于各国历史条件和经济发展水平的差异,各国的社会保障课税制度也不尽相同,具有代表性的国家有美国、德国和英国。

(3)失业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职工,每年的应税工资限额与养老保险相同,税率为%,雇主负担%,雇员负担3%。

(4)意外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职工和农民,税率为%,完全由雇主按雇员的工资收入缴纳,但每年的税率根据各行业事故风险程度及全部职工年工资总额决定和调整。

(5)老年人关怀保险税。

1995年开始实行,纳税人与健康保险的纳税人相同,专门用于向国内老年人关怀保险提供资金,雇员部分适用的税率为健康保险工资总额可保上限的%,1996年又调整到%。

德国社会保障税的特点是分项目设置税种,筹措的资金用途十分明确,保障的项目多,福利好,但是它的前提是国民收入水平较高,对管理的要求高。

(三)英国的社会保障税。

英国的社会保障税是按保障对象分别确定征税对象的模式。

英国的社会保障税称作国民保障缴款,但其性质与税是一样的,具有强制性,且与收益者并不完全挂钩,征税的依据是工资薪金收入。

国外社会保障税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国外社会保障税比较及对我国的启示
纳社会 保 障税 。 由于 自由职 业者 和 个体 经 营者 不
薪金 时负责 扣 缴 , 同 雇 主本 人 应 负担 的税 额 一 连
起 向税 务机关 申报 纳税 。 自营人 员应 纳 的税款 则
自行 申报 , 般 同个 人 所 得 税 一 起 缴 纳 。社 会 保 一
存在雇佣关系 , 也没有确定 的工薪所得 , 是否将其 纳入课 征范 围 , 国主要 依据 行 政管 理 条例 而定 。 各 比如美 国对 个 体 业 主 征 收 自营 人 员 保 险税 , 为 是 个 体业 主 ( 除医生外 ) 的老 年 、 属 、 遗 伤残 及 医院保 险而课 征 的 。在 许 多 发 展 中 国 家 如 阿根 廷 、 埃及 等 由于 征管 能力 限制 , 只对雇 主和雇员 征税 。
“ 基本医疗保险费” 以及 “ 失业保险费” 的征缴制
度 。这三 项费用具 有税 收 的基 本 特征 , 强制 性 、 如
开征社会 保 障税 , 由税 务 机关 统 一 负 责社 会 保障所需资金 的筹集, 由专 门的机构来负责管 并 理和使用社会保障资金 , 这样形成 了征收和管理 及 使用相对 独立 、 互 制约 、 互监 督 的机制 。这 相 相


我 国开 征社 会 保 障税 的 必要 性
投资分散 化 的风 险 , 进 结余 资金 的保 值 、 值 , 促 增 保证资金 的安全性 … 。 开征社 会 保 障税 , 立 和 完善 独 立 于 企 事 业 建 单位 的统一 社 会 保 障体 系 , 方 面 既 为劳 动 力 在 一
验 的借 鉴来解决我国开征社会保 障税 的基本设计, 税制设计 中包括征 收范围和 纳税 人, 课税对象 , 目、 率, 税 税
征 收 管 理 几个 方 面 。

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体制的国际比较与中国改革的思考

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体制的国际比较与中国改革的思考

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体制的国际比较与中国改革的思考郑秉文房连泉世界各国运行中的社会保障体系不外乎主要由供款征缴、待遇支付、资金运营、行政管理和信息披露等5个子系统构成。

[②]其中,供款征缴系统既是社保制度的融资源头,又是社保制度的运行基础。

发达国家建立社保制度已有100多年,它们有许多经验教训,尤其是中东欧转型国家,对中国深入改革社会保障制度和不断优化征缴模式的选择,都具有一定的启发。

本文对世界各国社保资金征缴体制进行了综述,对3个征缴模式做了实证研究,并重点分析了社保资金征缴过程中,社保部门与税务部门之间的分工协作关系,最后对我国“双重征缴”体制的改革方向进行了深入思考。

一、世界各国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三个模式实证分析:不同征缴主体的利与弊(一)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主体的三种类型发达国家建立社会保障制度100多年来,社会保障供款征缴体制经过不断演变逐渐成熟起来,征缴主体逐渐形成了“三足鼎立”的局面:一是由社保部门征收,二是由税务机关征收,三是由基金管理公司或其它独立自治机构征收。

表1说明了各国社保资金征缴主体的划分情况。

100多年来,征缴主体经历了一个不断演变的过程,大体经历了这样一个发展过程:由于大部分国家长期以来实行的是现收现付制,所以,社保供款的传统一般是由社保行政管理机构征收;但从二十世纪三、四十年代开始,一些发达国家开始转由税务机关代征;进入90年代以来,中东欧一些转型国家随着经济改革不断深入,也具有开始向税务征缴的方式的转变趋势。

总体来说,截止到目前,社保部门和税务部门这两类征缴主体在世界各国大约各占一半,由税务机关征收的稍多一些,请见表1。

资料来源:Peter Barrand, Stanford Ross, and Graham Harrison, Integrating a Unified Revenue Administration for Tax and Social Contribution Collections: Experiences of Central and Eastern European Countries, IMF Working Paper WP/04/237, December 2004.社保部门征款的方式大多存在于西欧国家,这些国家的社保制度主要以传统的就业关联型社会保险计划为主,供款来自于雇主和雇员的共同缴费。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

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1. 引言社会保障税是各国政府为了筹资社会保障制度所征收的一种税收,用于提供养老金、医疗保险、失业救济等社会福利服务。

随着全球化的进程加速和人口老龄化的严重程度加剧,社会保障税在各国的重要性日益凸显。

本文将对社会保障税在国际上的比较情况进行分析,并探讨其对我国的启示。

2. 国际社会保障税的种类根据国际上的税制相关法规和实践情况,社会保障税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2.1 全员社会保障税该类税种主要是针对全体劳动者的,无论其所从事的工作类型或行业。

这种税种一般以固定比例或固定金额方式征收,通常用于支付基本社会保障项目的费用,例如养老金、医疗保险等。

2.2 高收入社会保障税该类税种主要是根据个人收入水平来征收的,一般是对高收入者实施更高税率,以弥补收入分配差距,实现社会公平与福利的再分配。

2.3 增值税和消费税某些国家也将部分增值税或消费税用于社会保障目的,例如将一定比例的增值税或消费税用于养老金、医疗保险等项目的资金筹措。

2.4 其他税种除上述类型外,一些国家还采用其他形式的税种用于社会保障筹资,例如财产税、遗产税等。

3. 国际社会保障税的比较3.1 社会保障税税率的比较不同国家的社会保障税税率存在较大差异。

以全员社会保障税为例,法国的社会保障税率最高,达到40%,而丹麦和瑞典的税率也超过30%。

而在一些发展中国家,社会保障税税率相对较低,如中国的社会保障税率仅为10%。

这些税率差异主要受到国家经济状况、社会福利体系和人口老龄化程度等因素的影响。

3.2 社会保障税收入的比较社会保障税收入的比较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总收入和各项福利项目的财政支出比例。

根据统计数据,丹麦是社会保障税收入占GDP比例最高的国家之一,高达42%;而日本、德国等国家的比例也超过30%。

然而,一些发展中国家的社会保障税收入占比较低,如中国的社会保障税收入仅占GDP的9%左右。

此外,在各项福利项目的财政支出比例方面,各国也存在较大差异。

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

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

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摘要】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是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的重要举措。

本文首先介绍了背景和问题,然后详细阐述了社会保障税的意义、政策依据、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

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不仅可以增加国家财政收入,更可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减轻贫困人口负担,促进社会公平。

未来,我国社会保障税需要进一步改革和完善,以更好地服务国家和社会发展需要。

通过社会保障税的开征,可以推动国家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实现社会全面进步。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征收、开征、社会公平、经济发展、国家财政、社会发展、改革、完善方向。

1. 引言1.1 背景介绍中国是世界上人口最多的国家,社会的发展和变化使得社会保障问题日益凸显。

随着经济的快速增长和人口结构的变化,我国社会保障体系也在不断完善和发展。

社会保障税作为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实现全民共享社会保障资源、促进社会公平和防范社会风险具有重要作用。

在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方面,一直存在着各种争议和讨论。

如何确保社会保障税的征收公平合理,如何建立健全的社会保障税制度,成为当前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本文将对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进行探讨,旨在深入了解我国社会保障税的意义、政策依据、征收对象、征收方式和征收标准,为进一步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税制度提供参考建议。

1.2 问题提出在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中,一个重要的问题是如何确保征收对象的公平性和合理性。

随着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结构的变化,很多人担心社会保障税可能会加重中低收入群体的负担,而高收入群体可能能够通过各种途径避税,导致税收不公平。

如何建立起一个公平、透明的社会保障税征收制度,成为我国社会保障税开征过程中亟待解决的难题之一。

只有通过确立合理的征收对象、科学的征收方式、公正的征收标准,才能保证社会保障税的公平性和有效性。

对于这个问题,我们需要深入探讨,寻找出符合我国国情和实际的解决方案,确保社会保障税的开征能够真正促进社会公平与经济发展。

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

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

我国开征社会保险税探讨【摘要】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现状较为完善,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为了完善制度,开征社会保险税是必要的。

本文通过探讨现行制度存在的问题、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可能方案和影响,以及未来改革的方向和国际经验的启示,得出我国应当开征社会保险税的结论。

开征社会保险税能有助于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并符合社会发展的必然趋势。

通过这一措施,可以更好地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社会保障,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权益,提高社会安定和经济发展的可持续性。

开征社会保险税是一项具有积极意义的改革举措,有望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迈向更加完善和可持续的发展。

【关键词】社会保险税、我国、现状、必要性、问题、可能方案、影响、社会保险改革、方向、国际经验、启示、结论、完善、必然趋势1. 引言1.1 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现状我国社会保险制度是通过政府组织和协调全社会力量,为广大劳动者提供基本社会保障的制度。

目前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主要包括社会保险和社会救助两大部分。

社会保险主要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社会救助主要包括最低生活保障、临时救助、特困人员救助等。

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在实施过程中虽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制度不完善、覆盖面不广、资金缺口较大、管理不规范等是当前我国社会保险制度面临的主要挑战。

为了更好地保障广大劳动者的权益,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开征社会保险税显得尤为必要。

只有在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基础上,加大税收投入,才能更好地解决当前存在的问题,推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持续健康发展。

1.2 开征社会保险税的必要性在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现状下,开征社会保险税显得尤为必要。

社会保险制度的建立旨在保障社会成员的基本生活,但我国目前面临着人口老龄化加剧、社会保障缺乏平衡和可持续性等问题。

随着人口结构的变化,社会保险支出不断增加,而社会保险基金收入难以满足支出需求。

开征社会保险税可以有效扩大社会保险基金的来源,增加社会保障的可持续性。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思考

关于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问题的思考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加剧和社会变革的不断推进,社会保障体系面临着巨大的挑战。

当前我国社会保障体系运行的主要模式为“缴费制”,也就是用个人和企业缴纳社会保障费来筹集资金,并通过政府进行管理和使用。

“缴费制”模式虽然有效保障了部分人的基本生活需求,但是在缺乏全民化的保障体系下,其平衡性越来越受到质疑。

同时,随着我国人口老龄化趋势加速,社会保障的支出压力也越来越大。

基于此,我国是否应该开征社会保障税,这是一个备受关注的问题。

从国际经验看来,大多数国家都有类似的税种,用于弥补社会保障的支出缺口。

在我国,由于国家对社会保障的支出主要依托财政预算,缺乏一个长期稳定的融资方式,因此开征社会保障税显得尤为必要。

首先,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助于解决当前社会保障体系融资不足的问题。

社会保障系统是个系统性的工程,它所牵涉到的范围非常广泛,需要长期稳定的财政支持。

但是缴费制度一直受到“断桥”现象的困扰,即就是有些参保人员一旦失业或退休,就会停止缴费,导致保障系统融资受到极大影响。

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就可以通过直接纳税的方式,为保障体系提供更为稳定的财政基础。

其次,开征社会保障税还有助于提高社保体系的平衡性。

社会保障在理论上是公平的,但实际上,由于不同人群的收入和社会保障需求不同,使得社保体系的平衡性受到挑战。

特别是在医疗保险这一块,由于部分地区的医疗资源相对紧缺,造成社保体系的不公平现象。

如果开征社会保障税,政府就可以通过集中管理的方式,实现各项保障福利间的协调。

当然,税种的开征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情,需要考虑到诸多因素。

首先,要考虑到税收负担的承受能力,不能让中低收入人群“为了保障而缴税”,这将削弱社保体系的公信力。

其次,要考虑到税种的征收方式,如果采用自然人纳税的方式,可能会增加个人负担、增加社会不公。

应当采取综合和旁逐式的纳税方式,让企业和高收入人群承担更多的责任。

总之,开征社会保障税有利于弥补缴费制度的不足,提高社保体系的平衡性,但税种的征收方式和税额的定位等问题也需要充分考虑。

应用文-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应用文-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

社会保障税:国际比较与借鉴'运行体系由社会生产系统、社会系统和社会保障系统组成,三者是相互和相互制约的体系。

社会保障制度作为社会稳定机制,在经济中起着重要作用。

近年来,我国社会保障制度的改革取得了较大的进展,一个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的社会保障制度框架已经建立起来。

在这一过程中,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发生了根本性的变化,由原来各企业分散提取和管理,转变为目前社会化的收缴和管理。

但是,现行的缴费方式在中仍存在着诸如覆盖面小、保障项目统筹层次低、征收力度不够、基金管理制度不健全、政策不统一等一些问题,难以保证筹集社会保障收入的需要。

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和企业经营机制的转换、人口老龄化周期的到来和家庭规模小型化的发展趋势以及入世进程的进一步加快都要求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制度。

如何改革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方式,进而完善我国的社会保障体系,是摆在我们面前的重要课题。

目前理论界的主要观点是开征社会保障税以代替现行缴费方式,以更具有法律强制力的形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摆脱当前缴费率偏低的困境。

因而,如何设置我国的社会保障税就成为一个值得研究的问题。

本文通过比较和分析各国保障税收入与各国社会福利支出间的对应关系、社会保障税的设置方式、社会保障税的构成要素、社会保障税的征收管理方式,探讨了在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相关重要问题。

二、社会保障税与社会保障支出的对应关系纵观世界各国,目前社会保障收入主要来源于如下几个方面:一是社会保障税或费;二是政府的预算拨款,即政府的一般收入;三是社会保障基金的投资收益;四是各种形式的捐赠。

社会保障税(Social\xa0Security\xa0Tax),又译成社会税,是为筹集社会保障基金而征收的一种专门目的税。

有的国家薪给税(Payrall\xa0Tax)与社会保障税是作为一个税种征收的,二者具有相同的特征。

也有一些国家征收的薪给税实际上是按工薪收入预提的个人所得税。

在欧洲的多数国家中,社会保障税采用社会保险缴款(Social\xa0Security\xa0Contribution)的形式,之所以不称之为税,是基于这种缴款具有有偿性利益对等关系的考虑。

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_1

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_1

借鉴国际经验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提要:本文认为,保障资金的筹集模式应同一国的国情、社会保障目标及社会保障方式相适应。

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已具雏型,即实行基本养老保险、补充养老保险和个人储蓄养老保险相结合的多层次的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制度体系。

但我国的社会保险制度还很不完善,借鉴国际经验并结合我国国情,尽快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险制度的重要举措。

一、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存在的主要虽然我国社会保障的基本框架已经确立,但制度改革滞后、制度安排缺位的现象仍随处可见,突出地表现在社会保障的筹资方式以及社会保障资金的运作等方面。

(一)筹资方式不规范,缺乏依据我国现行社保资金的筹集政出多门,主要采用由各地区、各部门、各行业自行制定具体筹资办法和筹资比率的方式。

这种分散的多元筹资方式必然导致制度间的不协调,无法形成全国规范、统一的制度。

目前,筹资办法多以部门规章、行业规章的形式出现,明显缺乏法律依据。

由于制度分割,各部门、各地区、各行业的缴费标准各异,费率差别悬殊,负担不均,不利于公平竞争环境的形成。

这种状况严重政策的执行效果,也无法为社会保障制度的正常运行提供及时、足额的资金,影响社会保障目标的实现。

(二)基金多头管理,营运效率低下目前,我国实际参与社会保障管理的机构,除了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之外,还有人事、民政、、卫生、计生、财政、全国总工会等部门。

多元化的管理体制形成了部门分割、地区分割、城乡分割、不同所有制分割的局面,严重影响了资金统筹能力,极大地增加了管理成本。

社保基金的行政管理、投资营运与监管三位一体,难以形成高效的营运机制和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各种违规问题屡屡发生,基金无法做到专款专用。

(三)名义费率高,实际费率低,费基核定困难目前,企业养老保险的缴费基数是职工的工资总额,费率是20%.在市场发育尚不成熟的我国,劳动报酬工资化、货币化程度不高,统计工序繁杂,使得缴费工资总额往往小于统计工资总额及实际工资总额。

应用文-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

应用文-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

论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开征'一、开征社会保障税是完善我国社会保障筹资方式的效率选择1.政府是社会保障的当然主体现代社会生活中,社会救助、社会和社会福利三个层次的保障同时并存,为社会成员提供了三层安全网。

一般来说,受财力的制约,在不发达国家,政府只能为社会成员提供较低层次的社会保障。

但是,不论保障层次高低、范围宽窄,都只有政府才有能力提供,即提供社会保障应该是一种政府行为。

而我国原有的社会保障办法全盘复制前苏联模式,实行与就业高度重合的社会保障制度,也就是某种程度上的以企业为主体的社会保障制度。

显然,企业作为微观实体;不可能长期承担社会职能,也不应担负为本企业职工提供社会保障的责任,况且,由于企业时时要面对激烈的市场竞争所带来的风险,也往往负不起这一责任。

因此,政府是社会保障的当然主体,社会保障是现代政府的内在职能。

2.我国当前亟需巨额的社会保障资金随着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继续深化,以及工业化、城市化、科技现代化、人口老龄化速度的加快,我国面临巨大的社会保障资金需求。

在公有制企业转变为独立的市场经济主体,国家与企业的分配关系转变为征纳税关系后,客观上必然要求社会保障资金。

随着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将产生1500万人的下岗大军,加上现有的失业人口,共计3000余万职工将失去岗位;“九五”期间,农村新增劳动力加剩余劳动力为2.14亿人,但市场只能消化7700万人。

如何在不引发通货膨胀的情况下解决失业问题,将成为新世纪对我国经济的最大挑战。

加快建立社会保障、保险制度、再就业制度,使其成为社会安定的”稳压器”,在目前的中国显得尤为迫切与重要。

另外,中国即将步入老龄化社会,1997年,我国60岁以上的老年人已达1.2亿人,占全国人口总数的10%,而2010年以后,我国将大步跨入人口老龄化的高峰期,退休职工将剧增,现实的老人赡养压力或“养老”问题,对每个人来说,都已不再是遥远的话题。

从国际税制结构看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

从国际税制结构看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

摘要:现行社会保险基金筹资模式存在征收制度化弱、统筹成本偏高、实际费率较低、转制结余增压等问题。

本文从永久性收入的视角出发,利用“社会保障税——国民收入”框架分析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固有职能和收入效应,其次,基于对国际社会保障税收体制的比较分析法总结可借鉴的经验,本文从税制结构以及筹资模式探讨了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理想因素以及相关的效应。

结合我国社保费筹资和基金运营现实,国外制度经验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启示是:我国应依靠自主的数字化技术建立简化征管机制,加快与劳动者身份相耦合的储蓄账户建设和管理;寻求相关劳动政策和货币政策的外部调整,提高政策间的协同性有利于保证社会保障税可持续性以及应对人口结构冲击;在突发公共事件的非常局势下,应当动用社会保障体系的结余优先保证劳动者的工作机会。

关键词:税制结构;国民收入;社会保障税;通货膨胀一、引言为国民提供良好的社会保障是现代国家财政的一项重要任务。

从上世纪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一系列的社会保障改革使得社会保障制度以法律的形式稳定了下来,在“十三五”时期实行企事业保险并轨和险种合并之后,基本形成了完备的社会保障体系。

在社会保险——社保体系中的主要支柱——也逐渐开始反映了社会成员整体的储蓄意愿。

与此同时,与经济增长向内循环发展伴生的人口结构转变,加之经济体制转轨的历史成本共同形成了社会保障体系的持续经营压力,我国社会保障体系面对着新一轮外部挑战和转轨阵痛。

二、社会保障税的相关理论及解释传统定义社会保障税是为满足保障社会福利支出而设立的税收,社会保障税的经济效应主要是通过对国民收入的调整而体现的,然而其专用特性使得对其经济效应和最优选择的分析较为复杂。

不同职能的税收构成了国家整体的财政能力,而社会保障税在税制结构中的地位也会影响其职能定位,税制结构是指经济体各税种的总体安排和组合形式,即是为了方便税收研究而形成的税收分类,但在传统的税收视角下构建的税制结构理论却不容易明确区分税的性质(吕冰洋,2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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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国际比较与启示【摘要】目前大部分国家通过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方面提供社会保障。

各国筹集社会保障资金方式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开征独立的税种即社会保障税,另一种类型是不单独设立税费,大部分社会保障的资金来自于一般的税收收入。

本文通过对发达国家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分析借鉴,对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做一探讨。

【关键词】社会保障;税;启示社会保障是一种通过政府筹集资金对劳动者在就业、医疗、养老等民生方面提供的保障,目前大部分国家都建立了相应的社会保障制度,为支撑社会保障的资金需求,各国一般都采取一定的方式筹集社会保障资金,其类型主要有两种:一种是开征独立的税种即社会保障税,对一切支付或取得工薪收入的雇主、雇员就其支付、取得的工资和薪金收入为课税对象征收,由税务管理机构或专门的社会保障机构征收管理;筹集社会保障资金的另一种类型是不单独征收专项税费,大部分社会保障的资金来自于一般的税收收入。

一、德国、美国、瑞典社会保障税的实践模式目前世界发达国家基本上全部建立了较为规范的社会保障体系和以税收为主要手段的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

自从1889年德国创建社会保障税以来,目前已经有172个国家和地区至少施行了一种社会保障制度,而征收不同形式的社会保障税或薪金税的国家已达140个国家。

从类型上看,德国、美国、瑞典的模式有一定的代表性。

(一)德国的社会保障税德国是最早建立社会保障制度的国家,建立了现代第一个比较完整的社会保障法律体系。

德国五个保障税种简述如下:(1)养老保险税。

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1994年应税收入的上限为年收入91200马克。

(2)医疗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工人、职员、家庭手者以及从事其它职业的人,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应税上限为68400马克。

(3)失业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职工,每年的应税工资限额与养老保险相同,税率为7.2%,雇主负担4.2%,雇员负担3%。

(4)工伤保险税。

纳税人为所有职工和农民,税率为2.15%,完全由雇主按雇员的工资收入缴纳。

(5)护理保险税。

专门用于向国内老年人及病残人员关怀保险提供资金。

(二)美国的社会保障税美国征收的社会保障税称为工薪税,是按照承保对象和承保项目相结合的办法分别设置税种,基本上是以工薪所得为税基,采取比例税率,由雇主和雇员平均负担,有最高限额。

具体如下:(1)工薪税。

其纳税人为雇主和雇员,税基是工资薪金额,没有起征点,也没有费用扣除,但有最高限额,采取比例税率,由雇主和雇员各负担一半。

(2)自由职业者工薪税。

美国自由职业者(除医生)的养老、伤害保险和医疗保险按其所经营事业的纯收益额计征,以400美元为起征点,其税率为12.3%。

(3)失业保险税。

由联邦失业保险税和州政府失业保险税组成,其中联邦失业保险税全部由雇主缴纳。

(4)铁路员工退职保障税。

纳税人为雇主和雇员,课税对象为雇员领取的全部工资和雇主发放的工资。

由雇主和雇员分别缴纳,雇员的税率为6.15%,雇主的税率为9.5%。

(三)瑞典的社会保障税瑞典的社会保障税1913年开始征收,也是西方最早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国家之一。

具体主要有儿童保障、教育保障、医疗与病休保障、失业保障、住房保障和养老保障等六大类,征收对象包括所有在瑞典居住的个人获得的工资所得,规定8600瑞典克朗到276000瑞典克朗的一个区间,收入低于该下限的24%或高于上限的7.5倍则无须缴纳社会保障税。

瑞典社会保障税的缴纳方式是以源泉扣缴为主,雇员的社会保障税采取源泉扣缴方式,即由雇主在发放工资时扣缴,并连同雇主本人的社会保障税一起上缴税务局。

在具体设置上,瑞典的社会保障税按各承保项目分项设置,既社会保障税的征收与承保项目建立起一一对应的关系,在确定一个总税率征收社会保障税后,再根据不同的项目确定的比例提取各个项目的税额,每年根据不同项目支出数额的变化,还可以调整各项目税率,目前确定的保险项目有10个。

二、对我国目前征收社会保障税的启示(一)我国社会保障体系情况我国社会保障从征收社保基金对应项目上有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失业及残疾人工作保障基金等,还有农村养老及合作医疗等,这些保险基金的筹集基本上是个人、企业和国家共同负担。

其他社会保障覆盖的范围各地情况不一,一般有城市低保、被征地农民补助等各类情况,保障资金主要来源于政府筹集。

从范围上看,基本上涵盖或正在涵盖各类企业职工(含农民工)、自由职业者、城镇居民、农民等其他特殊群体。

社会保险费的管理一般是财政部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和民政部门负责,其中财政部门负责管理资金,其他部分负责对收益人进行发放管理,如养老、医疗、生育、工伤和失业等由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低保和残疾人工作保障等由民政局负责。

(二)我国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情况在社会保障资金的筹集上,我国部分省份由地方税务局征收和部分省份由劳动资源局征收的“二元模式”。

具体征收项目以江苏省为例:1.基本养老保险费。

江苏省南京市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交费率为本人上一年度月平均工资收入的8%,企业为全部职工缴费工资基数之和的21%。

江苏省2009年基本养老保险基金总收入932.96亿元(含基金征缴收入)。

2.基本医疗保险费。

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交费率为用人单位按在职职工工资总额的9%缴纳,在职职工按本人工资收入的2%缴纳,灵活就业人员按本市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11%按月缴费。

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缴费标准为本统筹地区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2%,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保险的人员应当同时参加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保险,农民工大病医疗互助费由个人按规定缴纳,用人单位负责代扣代缴。

2009年全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总收入291.67亿元(含基金征缴收入)。

3.失业保险费。

由企业和职工共同承担,缴费单位按照本单位应参保职工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缴费个人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

缴费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

2009年全省失业保险基金总收入63亿元(含基金征缴收入)。

4.工伤保险费,由企业承担,以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为计算依据,根据单位的不同性质,交费率分别为0.7%、0.5%、0.2%。

2009年全省工伤保险基金总收入15.74亿元(含基金征缴收入)。

5.生育保险费。

由企业承担,交费率为用人单位上年度全部职工工资总额0.8%。

职工工资收入超过本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计人缴费工资基数,职工工资收入低于本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60%的,按本市上年职工社会平均工资的60%缴费。

2009年全省生育保险基金总收入16.24亿元(含基金征缴收入)。

6.农村居民社会养老保险费。

个人和国家承担,其缴费比例为8%,个人缴纳4%,市、区(县)政府补贴4%。

7.残疾人工作保障基金。

单位安排残疾人就业未达到1.5%比例的,按照年度差额人数和市、县统计部门公布的上年度本地区职工年平均工资的100%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

三、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基本设想(一)开征社会保障税应明确的几个问题1.建立健全社会保障法制体系。

社会保障作为一项社会制度,要通过一定的社会立法手段去实现,一方面通过立法形式可以明确规定每个企业和每一个社会成员的基本权利和义务,增加其社会责任感;另一方面,也使社会保障的具体实施更为制度化、规范化,利于促进社会福利的健康发展。

2.社会保障覆盖面。

社会保险是一国政府在承诺范围内承担最后责任的基本保险,是一种法定保险,作为法定保险应该是面向社会全体成员的,才能体现社会保险的“大数法则”,增强互济功能和防御风险的能力。

我国是人口大国,社会保障面临的问题很多,各类人的需求不同,因此我国的原则就是广覆盖保基本,将我国社会需要保障的人群尽可能的纳入保障范围。

3.社会保障税的统筹问题。

对于统筹问题,《社会保险法》规定:基本养老保险基金逐步实行全国统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逐步实行省级统筹。

建立社会保障税就涉及到全国统筹问题,目前各省、市在征收社保基金及支取使用上差异比较大,建立社会保障税后,全国要统一征收,其中就涉及全国统筹问题,可以考虑的是个人缴纳的部分应直接和收益人挂钩,企业交纳的部分中,其大部分也应该和收益挂钩,企业中的一小部分可以用来进行全国统筹,对于经过统筹后,一些地方的缺口,则由中央财政再给予相应的转移支出以弥补。

4.社会保障税的税负问题。

社会保障税的税负高低由各国的保障项目、范围和水平决定。

从以上各个国家的实践看,在社会保障体系建立初期,由于保障的范围和项目少,税率定得都比较低,以后随着社会保障范围和项目的拓宽和逐步扩大,税率也逐步提高。

这样兼顾了政府、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

(二)我国开征社会保障税的要素分析1.征收范围和纳税人社会保障税一般纳税人应包括雇主和雇员两方面,此外可以确定为纳税人的还应包括自由职业者、无业人员、农民等。

2.征税对象及计税依据(1)我国社会保障税的征税对象应包括所有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居住的个人获得的工资薪金所得,具体计税依据口径可与个人所得税法中工资薪金的计税依据口径相一致。

(2)我国社会保障税可以设立上下限额,不设立扣除费用。

纳税人的资本利得、利息股等可暂不计入社会保障税的课税基数。

可设置两个档次,即超过600%以上的部分不再征收,而300%至600%的部分采取较低的税率。

3.税率(1)设置综合税率可以借鉴瑞典的做法,设立一个综合税率,在一个统一的税率征收基础上,由专门的政府机构根据各保障项目需要资金的不同情况,再确定各自的提取比例,并且可以根据每年支出的情况,调整各自的提取比例。

(2)分档设置税率可以设置两档税率,即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00%以内的部分确定一个基本税率,超过600%以上的部分不再征收,而300%至600%的部分采取一个较低的税率。

4.纳税环节和纳税期限可以源泉扣缴方式为主,个人自缴为辅。

既对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在计算缴纳应缴的社会保障税的同时,代扣代缴职工个人应缴纳的社会保障税,其纳税期限可以和个人所得税同口径。

5.减免税规定设置一定的低限和高限,即按目前我国现行社会保障制度的一般规定,超过当地上年平均工资300%的部分不再缴纳,而低于当地上年平均工资60%的部分也不再缴纳。

(三)社会保障税的征管一般发达国家的社会保障税都由税务机关征收,纳税人在缴纳社会保障税时与个人所得税一起申报,雇员部分由雇主代扣代缴,自营者自行申报,自行缴纳,税款进入国库,目前我国大部分地区已经由税务机关征收。

建立社会保障税,应该为共享税,其中统筹部分应归属中央级收入,其他归地方收入。

而社会保障税的预编制算、税率调整、综合税率中各项目的提取比例等则由其他相关部门负责。

注释:①文中涉及的相关社会保障数字来源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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