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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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2023年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进一步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加强工作纪律的管理,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劳动纪律1.工作时间(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出勤,不得擅自缺勤、早退或提前离岗;(2)教职工应按照所在部门的工作安排和学校的日程安排,合理安排自己的工作时间。

2.工作任务(1)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工作安排和任务分配,认真履行岗位职责;(2)教职工应积极主动地完成工作任务,不得因个人原因拖延工作进度,影响工作效率。

3.工作纪律(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工作纪律,服从学校的统一管理和领导;(2)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安静,不得大声喧哗或私自摆放个人物品;(3)教职工应尊重他人的劳动成果,不得恶意抄袭、剽窃或盗用他人的研究成果。

4.劳动安全(1)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劳动安全规定,正确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2)教职工应遵守学校的消防安全规定,严禁在办公室或教室内使用明火、私接电线等危险行为;(3)教职工应及时上报工作中的安全隐患和事故,积极参与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

5.工作技能(1)教职工应不断提升自己的工作技能和业务能力,不断学习新知识,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2)教职工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培训和研讨会,及时了解最新的教育教学理论和实践经验。

三、监督与管理1.监督(1)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的工作考核制度,对教职工的工作进行日常监督和定期评估;(2)学校成立纪律监督委员会,负责对教职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处理违纪行为。

2.处罚(1)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学校将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罚,包括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记过、降职、调岗或解雇等;(2)学校将建立健全教职工违纪处分档案,记录违纪处分的情况和处理结果。

3.激励(1)学校将根据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和业绩,给予相应的表彰和奖励;(2)学校将建立激励机制,鼓励优秀教职工在教学、科研、管理等方面发挥其才能和作用。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秩序,培养学生良好的劳动习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职工、学生及各类临时工作人员。

三、劳动纪律要求1. 教职工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坚守岗位,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岗。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用纸等资源。

(4)保持工作场所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5)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服从学校管理。

2. 学生劳动纪律要求:(1)按时到校,不迟到、不早退、不旷课。

(2)认真参加课堂教学,积极参与课堂活动。

(3)爱护公共财产,保持教室、宿舍整洁。

(4)遵守校规校纪,服从学校管理。

(5)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劳动活动,培养良好的劳动习惯。

四、监督检查1.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对全校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进行监督检查。

2. 劳动纪律检查小组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记录、通报和处理。

3. 教职工和学生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进行举报。

五、处罚措施1.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降职、辞退等处分。

2.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临时工作人员,根据情节轻重,解除合同或予以辞退。

六、附则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七、劳动纪律教育与培训1. 学校定期开展劳动纪律教育活动,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纪律意识。

2. 学校对新入职教职工和学生进行劳动纪律培训,使其了解和掌握劳动纪律要求。

3. 学校定期组织劳动技能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劳动技能。

通过以上措施,我校将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营造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为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奠定坚实基础。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篇一: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修改)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一、作息管理二、考勤管理三、请销假管理四、劳动岗位管理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一、作息管理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

周三至周日为工作日,周一、二为双休日。

单周二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

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

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一)考勤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

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

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

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

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

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

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

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

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

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中小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中小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我校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障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教职工和学生。

第三条劳动纪律是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证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的重要手段。

第二章教职工劳动纪律第四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履行岗位职责,认真履行教育教学职责。

第五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学校领导请假,并经批准。

第六条教职工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在工作时间聊天、闲逛、玩游戏、看小说等与工作无关的行为。

第七条教职工应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浪费。

第八条教职工应维护学校声誉,不得在校园内或校园外散布有损学校形象的信息。

第九条教职工应加强师德师风建设,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谋取私利。

第三章学生劳动纪律第十条学生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尊敬师长,团结同学。

第十一条学生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早退、旷课。

因特殊原因需请假,应提前向班主任请假,并经批准。

第十二条学生应遵守作息时间,不得在校园内大声喧哗、追逐打闹、吸烟、饮酒等。

第十三条学生应爱护学校公共财产,不得随意损坏、浪费。

第十四条学生应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认真完成各项任务。

第四章纪律检查与奖惩第十五条学校设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负责对教职工和学生劳动纪律进行检查。

第十六条对违反劳动纪律的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将根据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警告、记过、留校察看、开除学籍等处分。

第十七条对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教职工和学生,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五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会议研究决定。

大学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大学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大学员工的劳动行为,保障校园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大学所有在职员工。

第三条大学员工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大学规章制度,严格遵循劳动纪律,勤奋工作,提高工作效率。

第四条大学将建立健全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建立激励机制,对执行不力或者违反规定的员工进行处罚。

第五条大学将保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建立维护员工权益的制度,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员工应当树立正确的工作态度,保持良好的工作习惯,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七条全体员工都有义务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大学的工作。

第八条员工有责任维护和促进大学的和谐稳定的劳动关系。

第二章劳动时间和工作制度第九条大学执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工作时间为每天8小时,每周40小时,每月160小时。

第十条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时间,按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加班。

第十一条员工应当按照工作安排履行职责,不得擅自调整工作时间或者违反工作安排。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不得私自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十三条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当认真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不得利用工作时间进行私人事务。

第十四条员工在工作中应当尊重领导、同事和学生,不得言语和行动伤害他人。

第三章劳动纪律和工作规范第十五条员工应当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离岗,不得违反工作纪律。

第十六条员工不得私藏、私用、买卖、赠送或盗用公司物品,不得私自打印、复印、外传公司文件。

第十七条员工在工作期间要保持工作环境的清洁整洁,不得乱扔垃圾,不得破坏工作设备。

第十八条员工应当保守公司的商业秘密,不得泄漏公司的商业机密,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

第十九条员工应当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不得拖延工作进度。

第二十条员工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规定,严格遵循操作规程,确保自己和他人的人身安全。

第四章劳动关系处理第二十一条员工与领导之间应当相互尊重,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为规范学校师生的劳动纪律,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学校正常的生产、学习、生活秩序,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全体在校教职工、学生和其他使用学校劳动资源的人员。

第二章工作时间一、教职工工作时间1、教师须严格按照学校规定的上下班时间(正常的工作时间是每周五天,每天8小时)来上下班,并认真在规定时间到班教学,保障学生的上课时间和课程进度。

2、加班工作属于非正常工作时间,须在原有标准工资的基础上计算加班工资。

3、学校不鼓励加班,但对于必须加班的教师,学校应该进行合理的安排,并保证安全条件。

二、学生工作时间1、学生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作业和课程学习要求。

2、学校不允许学生在午夜以后进行学习或工作。

3、学生在学习过程中不得使用电子设备,以免影响课堂秩序和学习成效。

第三章安全管理一、教职工安全管理1、教职工在进行教育教学和日常工作时,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和安全保障措施,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程。

2、学校对于特殊行业和工种的教师,必须进行专业安全知识教育,确保教师的生命安全,并对教师的行为进行严格的监管。

二、学生安全管理1、学校必须落实学生安全教育制度,为学生提供安全教育和相关服务。

2、学校应该制定校园安全措施,确保学生的财产安全和生命安全。

3、学校应该加强课堂管理和安全保障,保障学生的学习效率和安全。

第四章纪律管理一、教职工纪律管理1、教职工应维护良好的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不得在工作时间内进行个人事务或其他行为。

2、教职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多次迟到或早退,必须全面认识到纪律的重要性并切实维护教育教学顺利进行的秩序。

二、学生纪律管理1、学生应认真遵循学校纪律制度,不得随意离校,不参加非校内组织的活动。

2、学生不允许在课堂上进行不正当的行为,不得在考试过程中使用作弊手段。

3、学生在校内外行为均应当维护良好的人际关系,不进行个人攻击和恶意攻击。

第五章奖罚管理一、教职工奖罚管理1、学校应该根据教职工的实际工作表现和工作业绩进行奖励和惩罚。

校劳动部规章制度

校劳动部规章制度

校劳动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规章制度是校劳动部为规范校内劳动管理秩序、维护师生权益而制定的。

第二条学校的校劳动部是学校劳动管理机构,负责全面管理和监督校内劳动活动。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员工,包括教学、科研、行政等各类人员。

第四条校劳动部负责起草和修改本规章制度,经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五条师生员工在校内劳动活动中,应遵守本规章制度并积极配合校劳动部工作。

第二章劳动管理第六条校劳动部应制定劳动管理方案,明确师生员工的劳动职责和权利。

第七条师生员工应按照学校安排的劳动计划,规范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八条学校规定的劳动时间、工作内容和产量要求必须严格执行,对违反者将进行相应处罚。

第九条师生员工应保护公共财物和设施,不得故意损坏或浪费。

第十条学校鼓励师生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改进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第三章劳动保护第十一条学校劳动部应定期开展劳动安全培训,提高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第十二条学校应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具,确保师生员工的身体健康和安全。

第十三条师生员工应按照规定的程序使用劳动防护用具,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第十四条学校应设立劳动保卫岗,加强对危险区域和作业场所的巡查和监控。

第十五条学校应建立劳动意外事故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发生的意外事件。

第四章劳动薪酬第十六条学校将严格按照国家和学校规定的劳动薪酬标准发放工资。

第十七条学校将按照师生员工的劳动岗位和工作业绩,进行绩效考核和奖励。

第十八条学校将依法购买社会保险和公积金,保障师生员工的基本生活水平。

第十九条学校将设立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及时解决师生员工遇到的劳动矛盾。

第二十条学校将对违反劳动纪律的师生员工进行批评教育和相应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规章制度由校劳动部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规章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并可以根据需要进行适时修改。

第二十三条对于严重违反本规章制度、损害校内劳动秩序的师生员工,学校有权做出相应处理。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质量,保障教育教学工作正常进行所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下面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范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的劳动纪律管理,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学校全体教职工都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学校的全体职工。

第四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的目的是规范职工的行为,在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的基础上发挥职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第二章课堂纪律第五条教职工要按时进入课堂,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六条教职工要准备充分,按照教案进行教学活动。

第七条教职工要尊重学生,不得强加个人意愿或背离教学大纲的内容。

第八条教职工要严禁违规使用手机、电脑等设备,不得在课堂上进行个人事物。

第九条教职工要保证课堂秩序,不得发表或传播违法、淫秽、暴力等内容。

第三章工作纪律第十条教职工要按照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或早退。

第十一条教职工要认真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敷衍塞责或懈怠。

第十二条教职工要按照学校的规定履行职责,不得利用职权谋取私利。

第十三条教职工要保守学校的机密信息,不得泄露或传播。

第十四条教职工要遵守学校的规章制度,不得违反纪律规定。

第四章处理劳动纪律违规行为第十五条对于违背本制度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应的程序进行处理。

第十六条对于轻微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口头警告或书面警告。

第十七条对于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采取诫勉谈话、责令停职等措施。

第十八条对于特别严重的违规行为,学校可以给予解聘等处分。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所有。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以上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简要范例,实际的制度可根据学校的具体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

劳动纪律管理办法5篇[修改版]

第一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修订执行稿)修订执行稿为了加强劳动纪律管理,保障学校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特作如下规定:1、上午7:50 前到岗,11:00 离岗(最后一节没课的教师),下午据学校作息时间具体而定,一般在预备铃响前完成签到。

早晚自习和星期天补课提前10 分钟到岗。

周六、周日各处室、油印室、打印室保证有人值班。

2、教师到校后,必须在课前完成签到,然后到指定地点办公,教师的活动时间与学生同步。

3、教师在规定工作时间内,不得串办公室闲谈;不得睡觉或打瞌睡;不得大声喧哗;不得打扑克、下象棋、玩游戏等娱乐活动;不得在办公室内搞体育活动,如踢毽子、玩乒乓球等;不得从事其他与教学无关的活动(如洗衣服、洗头等)。

4、上课提前一分钟到教室门口候教。

上课期间不准接打手机,不上厕所,不得随便出入教室。

工作时间内不准回家、回宿舍,未经学校允许上课不得坐讲。

5、教师不说有辱学生人格的话,不做有辱学生人格的事,不体罚学生与变相体罚学生。

上课时学生如有睡觉的、做其他与听课无关事情的,应及时制止。

6、学生放假日,班主任待学生全部离校后方可离校;学生返校日,班子成员和班主任需提前半个小时到岗。

7、必须在指定时间内完成学校规定的工作和任务,积极参加学校的各项活动。

8、学习、事、病假一律自行调课,并与替课教师到教导处备案,以备检查。

调课不成功,私自调课出现空堂,按旷工或空堂处理。

9、教师必须服从处室负责人工作安排和管理,按学校要求完成布置的工作任务。

正常工作坐班时间,教师不得带孩子到办公楼、教学楼。

10、教学楼内不得吸烟。

11、不服从学校工作安排,不能保质保量完成任务,给学校工作造成被动或严重损失的,随时纳入教师流动机制。

12、纯属个人行为,违反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的,按国家有关条文处理。

武邑镇第二中学2010 年9 月第二篇:劳动纪律管理办法劳动纪律管理办法为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完成公司下达的各项指标及工作任务。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3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是为了规范教职工的工作行为和工作纪律,确保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维护学校的良好秩序和形象。

下面是一个关于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具体内容:一、工作时间和考勤规定1.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进行工作,不得迟到、早退或无故缺勤。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考勤方式进行打卡或登记,不得擅自更改考勤记录。

二、工作责任和业绩考核1. 教职工应按照岗位职责履行工作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敷衍工作。

2. 学校将对教职工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业绩考核,对工作表现不佳者将采取相应的奖惩措施。

三、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1. 教职工应保持工作场所的整洁和卫生,不得在办公室吃零食、吸烟或带宠物。

2. 教职工应按照学校的规定着装,不得穿着不得体的服装或携带不宜展示的物品。

四、教育教学活动管理1. 教职工应具备相应的教育教学水平,并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内容和进度进行教学。

2. 教职工应尊重学生的权益和个性差异,不得对学生进行体罚、歧视或侮辱。

五、保密和廉洁要求1. 教职工应保守学校工作涉及的机密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相关信息。

2. 教职工不得接受礼品、回扣或其他利益,并遵守学校的财物管理规定。

六、违纪违法处理1. 对于违反上述规定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采取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低职务或解聘等。

2. 对于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学校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七、制度的解释与修订1. 对于本制度的解释权属于学校,学校有权对本制度进行修订。

2. 本制度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通过,并报学校相关部门备案执行。

以上是一个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基本内容,针对不同学校的具体情况和需求,还可以做进一步的细化和补充。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保障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在编教职工和其他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三篇)

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校教职工的工作行为,保障学校教育教学秩序,提高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特制定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二条学校教职工指的是全体在学校注册的教职工,包括教师、行政人员和其他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学校教职工,学校教职工要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四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学校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履行其职责,保证工作的质量和效率。

第五条学校应建立健全纪检监察机构,依法对教职工的违纪行为进行监督和处理。

第二章工作时间和休假第六条学校教职工必须按照学校的工作时间表来工作,不得私自迟到、早退或旷工。

第七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时间内应专心致志、认真工作,不得在工作时间内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八条学校教职工享有合法休假权利,但必须提前向学校请假,并经学校批准。

第九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休假制度享受休假,并不得滥用休假、拖延休假或无故不休假。

第十条学校教职工在休假期间应保持联系,如果有突发情况需要紧急处理,应及时与学校进行沟通。

第三章工作职责第十一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教学任务进行教学工作,不得擅自调课或替他人代课。

第十二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职责履行自己的职责,不得推诿、拖延或懈怠。

第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投入到教学工作中,不得私自离开教室或教学场所。

第十四条学校教职工应遵守教学纪律,不得在课堂上讲课与教学内容无关的内容,在教学中不得有任何违法违纪行为。

第十五条学校教职工应定期参加学校组织的业务培训和研究活动,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和业务能力。

第四章岗位责任第十六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岗位职责,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不得私自调换岗位或逃避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流程和工作标准进行工作,不得违规违纪。

第十八条学校教职工应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工作,并且尽职尽责,保证工作质量和效率。

第十九条学校教职工在工作中发现问题应及时向上级报告,并积极参与问题的解决。

学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校加强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一、前言为了加强学校的劳动纪律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营造良好的校园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全校教职工、学生及后勤服务人员。

二、制度目标1. 提高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增强责任心,提高工作效率。

2. 培养学生的劳动观念,养成良好的劳动习惯,增强团队协作能力。

3. 优化校园环境,提高学校整体形象。

三、管理制度1. 教职工劳动纪律(1)按时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2)工作期间,不得擅离职守,不得从事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遵守会议纪律,按时参加各类会议,不得无故缺席。

(4)认真履行职责,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得推诿、拖延。

(5)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办公环境整洁。

2. 学生劳动纪律(1)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劳动活动,服从分配,认真完成劳动任务。

(2)爱护公共设施,不损坏学校财产。

(3)保持宿舍、教室及校园环境卫生,做到垃圾入桶,不乱扔垃圾。

(4)积极参加志愿者服务活动,为学校、社区和社会做出贡献。

3. 后勤服务人员劳动纪律(1)按时到岗,遵守作息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2)认真履行岗位职责,提高服务质量,确保后勤保障工作顺利进行。

(3)爱护公共财产,节约用水、用电,保持工作区域整洁。

(4)加强与教职工、学生的沟通,及时了解需求,提供优质服务。

四、奖惩措施1. 对遵守劳动纪律、表现突出的个人和集体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劳动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个人和集体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3. 对违反劳动纪律的行为,根据情节轻重,可采取以下措施:(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

(3)扣除绩效工资。

(4)解除劳动合同。

五、实施与监督1. 本制度由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小组负责解释和实施。

2. 各部门、班级要加强对本制度的学习和宣传,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3. 学校设立劳动纪律举报箱,接受师生监督。

4. 学校定期对劳动纪律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第一部分:劳动价值的意义和重要性劳动是人类社会的基本活动之一,也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重要动力。

学生作为社会的未来栋梁,参与劳动不仅可以培养其实际动手能力和合作意识,还可以让其更好地理解劳动的价值和意义。

第二部分:学生劳动的益处学生参与劳动有助于培养其自律、责任心和抗挫折能力。

通过劳动,学生可以提升实践操作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更好地适应社会和职场的要求。

第三部分:学生劳动纪律的必要性学生劳动纪律的建立有利于维护校园秩序和学生身心健康。

通过执行劳动纪律,学生能够培养自己的时间管理和计划能力,提高效率,逐步形成良好的学习和生活习惯。

第四部分:学校对学生劳动纪律的要求学校应建立完善的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明确规定学生应参与的劳动种类和时间。

同时,学校要确保学生劳动的安全和合法性,提供必要的培训和保障。

第五部分:家庭对学生劳动纪律的促进作用家庭是学生最早接受教育的地方,家长应该充分认识学生劳动的重要性,并鼓励孩子参与家务劳动,培养他们的实践能力和劳动意识。

第六部分: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落实学校应配备对学生劳动纪律执行情况负责的管理人员,进行监督和检查。

同时,还可借助现代技术手段,在线签到、考勤等方式加强学生劳动纪律的管理。

第七部分:学生劳动纪律的教育意义通过学生劳动纪律的教育,可以培养学生的自觉遵守规则意识,增强集体荣誉感和责任感,从小树立正确的学习态度和价值观念。

第八部分:学生劳动纪律在校园文化建设中的作用校园文化是学校的重要标志之一,学生劳动纪律的建设有助于创建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氛围,营造团结友爱、奋发向上的学习环境。

第九部分: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改进与完善学校应根据学生的实际情况,持续改进和完善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生和教师的意见和建议应得到充分的听取和采纳,以形成更加科学合理的管理模式。

第十部分:学生劳动纪律管理对于教育教学的影响学生参与劳动可以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更好地理解知识的应用和实际价值。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学校师生的劳动行为,提高工作效率,促进学校的良好秩序,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师生,包括教师、学生、行政人员等。

第三条学校强调劳动是一种责任,学校师生应尊重劳动、尊重劳动者,自觉遵守劳动纪律。

第四条学校将根据实际情况,不断完善和优化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确保规章制度的合理性和可操作性。

第五条学校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师生将依照规章制度进行相应处理,严格执行。

第二章师生劳动纪律第六条教师应严格遵守教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教学任务,不得迟到早退、私自调课。

第七条教师应认真备课、批改作业,不得偷懒敷衍,不得代写作业。

第八条学生应积极参与集体劳动,不得逃避劳动任务,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第九条学生应遵守学校作息时间,不得在非工作时间打游戏、看视频等影响学习工作。

第十条教职工之间应相互尊重、互相合作,不得互相攀比、互相攻击。

第十一条教职工应保护学生劳动权益,不得欺压学生,不得利用学生劳动谋取私利。

第三章纪律管理第十二条学校将建立健全的纪律管理系统,对于遵守规章制度的师生给予表彰奖励。

第十三条对于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将按照学校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包括批评教育、警告、记过、记大过等处分。

第十四条对于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将依法追究责任,甚至予以开除。

第十五条学校将建立安全工作制度,保障师生生命财产安全。

第十六条学校将建立心理健康制度,对于出现心理问题的师生进行及时干预和辅导。

第四章效能评估第十七条学校将定期开展劳动纪律管理效能评估,对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第十八条学校将通过评估结果对工作绩效进行奖惩,对表现优异的师生进行表彰,对偷懒敷衍、违反规章制度的师生进行处罚。

第十九条学校将通过效能评估来改进相关规章制度,不断提高学校的管理水平和办学质量。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条本规章制度经学校相关领导部门审议通过后正式实施。

第二十一条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学校领导部门所有。

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为了规范学院师生员工的劳动行为,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师生员工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1.师生员工有依法享有的劳动权利,包括工资报酬、劳动保护等。

2.师生员工有在合法范围内享受劳动保护的义务,遵守学院的管理制度和规定。

第三章师生员工的劳动行为规范
1.师生员工在工作中应遵守学院的工作安排,不得擅自请假或旷工。

2.师生员工应当严格遵守工作纪律,不得迟到早退。

3.师生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学院的规章制度,不得参与违法违纪行为。

4.师生员工在工作中应当严格遵守学院的安全生产规定,保障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四章师生员工的奖惩机制
1.对于遵守学院劳动纪律的师生员工,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如表扬、奖金等。

2.对于违反学院劳动纪律的师生员工,学院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如批评教育、警告、甚至开除等。

第五章师生员工的投诉和申诉
1.师生员工有权利对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存在问题提出投诉,学院将进行调查并给予处理。

2.师生员工对学院处理结果有异议,有权利申诉,学院将进行再次审核并给予答复。

第六章辅助性条款
1.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解释权归学院劳动管理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2.本劳动纪律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以上就是学院劳动纪律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师生员工能够遵守并执行,共同维护学院的正常秩序,促进学院的健康发展。

大学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

大学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

XX学院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管理的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劳动纪律管理,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等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内,全体教职工应集中精力做好本职工作,教师要按时上下课,完成规定的教学、科研任务和社会服务等工作,并按时参加规定的集体活动;实行坐班工作制的各类人员,应按时上下班,未经批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第三条学校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考勤制度,各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本部门(单位)考勤负责人。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全校在职在岗教职员工。

第二章请(销)假制度第五条教职工因公、因私不能按要求到岗上班,一律实行报告和请假制度。

包括事假、病假、探亲假、婚假、生育假、丧假、工伤假等。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需按审批权限批准并安排好工作后方可执行。

请假1天以上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申明理由,按审批权限逐级履行审批手续,并在人事处登记备案,处级以上干部请假还需在组织部备案。

凡未请假或请假未被批准而擅离岗位者作旷工处理。

第七条请假期满或请假期未满提前上班,应及时到所在部门和人事处办理销假手续。

传染病患者销假前须由学校医务室医生陪同复诊,确定康复并由相关部门开具复工证明后方可按程序销假。

第八条审批权限及程序(一)校级领导请假委书记、校长向同级正职请假,其他校级领导按管理权限向书记或校长请假。

(二)中层干部请假中层正职请假:务正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报委书记批准并报告校长,送组织部、人事处备案;行政正职,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后报校长批准并报告委书记,送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中层副职请假:单位主要负责人同意后,报分管或联系校领导批准,送组织部、人事处备案。

(三)机关、教辅单位教职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3天以上至30天(含30天)由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意见,报分管校领导同意后,报人事处及分管人事工作校领导审批后执行;二级学院教职员工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所在学院主要负责人审批后执行。

最新X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 劳动纪律的规定

最新X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 劳动纪律的规定

最新X学校关于加强劳动纪律的补充规定劳动纪律的规定X学校“两基”工作发展目标规划(2002-2007)一、指导思想:巩固“普九”成果,改善办学条件,调动广大师生工作积极性,促进我校教育,教学质量持续稳定提高,全面推进素质教育。

二、规划与条件,(一)、办学条件方面:自“普九”以来我校办学具有一定的规模,但对照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仍有较大差距,设施设备不足,场地欠缺,需加大投入,并及早解决, 1、运动场欠缺,学校争取政府做好征地,加快建设。

2、学生住在瓦房中,极不安全,明后几年学生人数增幅,为解决学生住宿难,今明两年内建学生宿舍一幢。

3、学校信息技术教学受条件限制,需加大投入,增建多媒体电脑室一个。

4、取得局的支持对学校各种实验仪器,化学药品的配备,给予调报,以保证教学直观化,演示实场化。

5、抓好校园文化建设,按校园文化建设规范要求,实现校园绿化、美化,净化,充分发挥好各种宣传教育阵地,为全面开展德育教育,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环境教育等,提供场所。

(二)师资队伍建设和班子建设方面: 1、提高现有班子成员的思想素质和业务素质,并积极抓好对青年后备干部培养,把德才兼备、年富力强、威信较高的同志充实到班子中。

2、健全民主集中制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实行阳光政策,做到校务公开,民主地依法治校。

3、加强师德建设,结合“三个代表”及“十六大”提出的“两个务必”,在教师中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打造一支作风过硬,品德优良的教师队伍, 4、加大对教师的业务能力培训提高力度,督促安排教师参加继续教育,鼓励中青年教师通过脱产或函授提高学历。

注重校本部的培训。

5、逐步完善教学评价体系,加大透明度,坚决抵制追求表面繁荣,制造注水成绩,保证评先、评优、晋升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德育方面:。

中学学校劳动纪律规定修订计划

中学学校劳动纪律规定修订计划

中学学校劳动纪律规定修订计划引言:中学学校劳动纪律对学生的身心发展和培养良好的职业道德具有重要意义。

然而,随着社会的不断进步和学生的日益变化,原有的劳动纪律规定已经需要进行适当的修订,以更好地适应现代中学生的需求与提升。

正文:1. 学生权益的保障劳动纪律规定修订计划的首要目标是保障学生的权益。

通过明确规定每位学生在进行劳动时的工作时间、工作环境等方面的权益,确保学生能够在健康、公平的环境中参与劳动活动。

同时,还需设立相关机制,确保学生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和合法权益。

2. 劳动与学业的平衡现代中学生的学业负担逐渐加重,为了避免学生过度参与劳动而影响学业,修订计划应明确规定学生劳动时间的合理分配。

合理安排课余时间和节假日等劳动时间,确保学生能够兼顾学业和劳动,保持身心健康。

3. 劳动技能的培养修订计划应加强对学生劳动技能的培养。

通过制定明确的劳动纪律规定,引导学生学习劳动的技术与方法,提高他们的实践能力。

例如,设置劳动技能培训项目,组织学生参与各类实践活动,丰富学生的劳动经验。

4. 个人责任与集体意识的培养修订计划应重视培养学生的个人责任意识和集体意识。

通过规定学生在劳动中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树立正确的劳动观念,促进学生主动参与到学校劳动活动中,并培养团队合作精神和集体荣誉感。

5. 劳动成果的奖励机制为了激励学生更加积极地参与劳动活动,修订计划应设立劳动成果的奖励机制。

通过明确规定奖励条件和奖励方式,鼓励学生勤劳努力,积极参与各类活动,充分展现自己的劳动才华。

6. 劳动纪律的强化修订计划亦应加强对学生劳动纪律的约束与教育。

通过明确规定学生在劳动中需遵守的规范和纪律,强化学生对劳动纪律的认识和遵守意识。

同时,也应制定相应的惩罚措施,对于故意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和纪律处分。

7. 家校协作与社会参与劳动纪律规定修订计划的制定,也应尊重家长的意见并加强家校协作。

通过家庭参与学校劳动活动,促进学生与家长的沟通,加深家庭对学生劳动纪律的认识和支持。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方案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方案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方案近年来,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人们生活水平的提高,现代人的思维方式也越来越多元化。

在这样的背景下,学校作为青少年培养的主要场所,对于学生的劳动纪律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探讨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方案。

第一部分:劳动纪律的定义和意义劳动纪律是指在学校中进行各类劳动时应遵守的规范和标准。

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目的是培养学生遵守规则的良好习惯,在工作和生活中形成积极的行为准则,提高学生的综合素质。

第二部分: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内容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包括劳动纪律的宣传、落实和监督三个方面。

首先,学校应通过多种形式向学生普及劳动纪律的知识,让学生了解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和作用。

其次,在学校各个环节中,要有明确的规定和制度来确保劳动纪律的贯彻执行。

最后,学校要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对学生在劳动中是否遵守规定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三部分: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基本原则学校劳动纪律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公平意味着对所有学生一视同仁,不偏袒任何一方;公正则要求在制定和执行劳动纪律时要客观、公正,不偏袒权势;公开则意味着学校应充分尊重学生的知情权,公开劳动纪律的内容和执行情况。

第四部分: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方法与途径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方法与途径可以分为宣传教育、示范引领和监督考核三个方面。

首先,通过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让学生了解劳动纪律的重要性和好处。

其次,学校可以通过榜样引领的方式,树立一批遵守劳动纪律的典型学生,让他们成为其他学生学习的对象。

最后,学校要建立完善的监督考核机制,对学生在劳动中的表现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

第五部分: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实施策略学校劳动纪律管理的实施策略包括积极引导、激励奖励和严肃纪处三个方面。

首先,学校要积极引导学生形成遵守劳动纪律的意识,培养正确的价值观和道德观。

其次,学校可以通过激励奖励的方式,鼓励学生主动参与劳动,并将优秀的学生进行表彰和奖励。

最后,对于违反劳动纪律的学生,学校要采取相应的纪律处罚措施,以起到警示和教育的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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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充海外劳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作息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三、请销假管理
四、劳动岗位管理
-1-
南充海外劳务职业技能培训学校
教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为了加强对全校教职工劳动纪律的管理,增强教职工劳动纪律观念,使教职工的劳作有规可循,有据可依,制定本制度:
一、作息管理
全年工作日原则上不超过250天。

周三至周日为工作日,周一、二为双休日。

单周二为学习、会议时间,周学习时间不低于4小时。

行政班作息时间:夏秋季: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
00;春冬季: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

教育教学岗位作息时间:在行政班作息时间基础上,上班时间提前10分钟,晚自习作息时间为:19:00—21:30。

节假日以及学校规定的其它值班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会议、学习、监考、辅导、培训和集体活动等业务工作时间纳入作息管理。

后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实行全天候作息管理和轮班休息制度。

后勤经营、服务和非学校常规工作人员另行管理。

二、考勤管理
(一)考勤
实行学校、部门两级考勤管理。

学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考勤工作,提前15分钟到岗。

实行逐日考勤,每月公布考勤结果,每日备查。

学校、部门考勤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工作考核目标,教职工考勤情况纳入对教职工奖惩和岗位评价双重管理。

学校作息制度规定的值班时间、会议、学习、监考、培训和集体活动等均纳入考勤管理。

签到:实行上班、学习、会议签到制度。

学校教职工(含校委会领导和中层管理干部)必须按规定时间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定地点签到,并标明签到时间。

超过规定时间,用红笔在综合办公室签到。

签退:实行下班签退制度。

学校教职工在学校、部门办公室或指-2-
定地点签退,并标明签退时间。

提前离校不得签退,按请假或公差手续处理。

考勤不得弄虚作假。

每日由校长或部门主要负责人对签到、签退情况签注复核。

考勤人员不坚持原则,弄虚作假,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
贴或绩效奖50元。

代签与被代签人每次扣除本人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各100元。

(二)岗位督查:学校综合办公室对教职工在岗情况进行随机抽查。

(三)缺勤处理:
1、上班、学习、会议等迟到、早退、脱岗在1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元,3分钟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1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200元,30分钟以内每次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0元,30分钟以上视为旷工半天。

2、一个月内迟到、早退、脱岗累计3次及以上视为旷工半天;月累计迟到、早退、脱岗5次以上视为旷工一天。

3、一个月内旷工半天,当年不再享受津补贴和绩效奖;一月内旷工累计一天,再按降级或待岗处理。

一个月内旷工两天或以上,按辞退处理,解除(终止)劳动关系,学校不负由此引起的劳动补偿责任。

4、教职工因故停岗、待岗期间,只发合同工资。

5、教学教师旷课一节视为旷工半天。

6、教师因事、因病请假调课,应提前至少一天报教务科,由教务科统一安排,私自调课,违者双方均按旷课处理。

7、学校安排的会议、学习、组织生活、工会活动以及其它集体活动,请假一次,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无故缺席视为旷工半天。

-3-
三、请销假管理
1、全校教职工无特殊情况,不得请假,因故必须请假的,以不影响
学校、部门工作布署安排为前提,并严格控制请假人数和请假时间。

2、严格执行请假书面审批程序,不假(含未准假)离校离岗按旷工处理。

审批程序:教职工临时请假(1到2小时)由科室长书面审批;半个工作日至一个工作日,科室报综合办主要负责人书面审批;二个工作日至三个工作日,副校长书面审批;四个工作日及以上,按以上程序再报校长审批;十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中层干部及校领导请假,须由校长审批;五个工作日及以上,由校务委员会决定。

3、凡请假人员必须具备书面请假条当面请假,按请假程序办理。

4、按程序批准的请假条,统一交学校综合办公室登记保管,同时发给准假条。

假满必须到综合办公室凭准假条销假,回工作部门报到。

不销假或超假不续的,视为旷工。

如需续假,必须提前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按程序批准后续假方能有效。

除重大疾病外,口头请假、托人请假视为请霸王假,一律按旷工处理。

因病或其它学校认同的特殊情况无法或来不及当面提出书面请假或续假的,应按审批程序由本人电话说明或亲属说明,同意后视为暂时准假,批准人向综合办说明情况,请假人返校后必须出具相关证明及补假条或申请,按程序批准后视为有效。

5.病假:因病需请假者,应有县级以上或医保定点医疗单位出具的证明,急、重病人住院的,当天应报告综合办,并履行请假手续。

当月门诊病假限额天数为:50岁以下3天以内,年龄50岁以上(含50岁)的7天以内(住院病假加倍计)。

在限额天数以内的病假者,
按每天30元调减本人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天数的,原则上按-4-
事假处理。

重特大疾病住院治疗半月以上的应作停岗处理,按医疗保险、福利等有关政策执行。

6、事假:(1)一般事假每月不能超过1次,每学期不能超过2次,每学年不能超过3次。

请假原则上每次不能超过5天,学期累计不能超过10天,学年累计不能超过15天。

一般事假5个工作日内(休息日除外),经批准后按每天扣除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超过五天,按每天扣发80元津补贴或绩效奖,直至扣完。

超过半月作停岗处理。

(2)家庭重大事情可准假1-3天,按每天20元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超过准假期限,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规定执行。

(3)一般事假学期内超过5天的,原则上不评优评先进;学年超过10天的,不享受绩效工资评定。

7、婚假7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8、丧假(指直系亲属死亡)3天,超过规定时间,学校同意续假的,按一般事假处理。

9、产哺假期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劳资待遇按南劳社发(2008)69号文件执行。

四、劳动岗位管理
1、学校教职工上班实行坐班制,在岗工作期间应尽职尽责,勤勉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工作任务。

2、按时上岗,不迟到、早退。

有下列情况者视为旷工:不经批准擅自不上班、不上课、不参加集体活动;请假期限已满,但仍不返校,又不续假,无正当理由不到岗上班。

3、服从工作安排。

凡拒绝学校工作安排或拒绝履行岗位职责者,作旷工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进行待岗培训。

经培训后仍不到岗或无法胜任岗位工作,作辞退处理。

-5-
4、严格执行首问责任和限时办结制。

对学校、部门领导交办或有期限要求的工作任务,无正当理由不如期完成,视情节轻重,扣减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500元。

5、不遵守职业道德,侮辱、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扣减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200元或纪律处分,造成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80%,造成极坏社会影响的,作辞退处理或移交司法机关。

6、教职工岗位工作经考核,不能达到岗位职责要求,被评为不称职的,作停岗处理。

经培训或重新安排岗位还不能胜任工作,或拒绝新岗位安排的,作辞退处理。

7、因工作不负责任,造成学校财产损失或造成资料文件丢失的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因玩忽职守,给学校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事人负经济责任的60%,作待岗处理。

出现重大责任事故,作辞退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8、上班时间擅自离岗、离校、串岗、聚集闲聊、娱乐、网上聊天、
赌博,醉酒上岗或在校内撒酒疯、打架骂人、诽谤诬陷他人、传播流言蜚语、制造不安定因素的,扣发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500元,出现的经济损失由当事人承担。

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纪律处分或作辞退处理,直至追究法律责任。

9、教职工不得以任何借口在学生中乱收费、乱摊派、乱罚款、强收、强要,否则一经发现,所收费用全部追还,并给予经济和纪律处理,情节严重者,作待岗或辞退处理。

10、学生出现严重违纪行为,造成较坏影响,经核实如因教育不当所致,对教育管理者予以通报批评,并扣发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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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班主任、值日教师未到场一次扣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两操”未到场一次扣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30元,早晚查寝未到场一次扣当月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

12、在校园内发生重大人身财产安全事故,值班人员出现缺岗或处理不及时的情形,扣减当年津补贴或绩效奖50元—500元,情节严重者,作待岗处理。

13、违反本制度之规定扣发的所有处罚款应全额缴入学校“职工救助基金”。

五、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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