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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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一、目的和范围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危险作业的安全,并确保工人和相关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本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承包商和所有相关人员。

二、管理机构和责任1. 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危险作业管理部门,负责制定和实施相关的安全措施和管理制度。

2. 危险作业管理部门应设置专门的人员,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指导,并确保相关人员的培训和安全意识提升。

三、危险作业的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较高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火焰作业、爆破作业、有毒有害物质操作等。

四、危险作业管理的要求1. 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2. 每个参与危险作业的工人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3. 在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4. 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5. 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交底和沟通,确保每个人员对作业的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6. 对于特殊情况下的危险作业,必须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并由专业人员进行审核和监督。

五、危险作业的管理流程1. 危险作业计划制定:危险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并由相关负责人进行审核和批准。

2. 风险评估和安全措施制定:根据危险作业的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详细的风险评估,并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

3. 培训和证书管理: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接受相关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操作证书。

4. 现场安全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设置警示标识和安全警戒线,并确保参与作业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和要求。

5. 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管理:危险作业现场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备和紧急救援装备,以应对可能发生的事故和紧急情况。

6. 作业交底和沟通: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充分的交底和沟通,确保每个人员对作业的要求和安全规定有清楚的了解。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024年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的管理,提高施工安全水平,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单位和施工工地,涉及建筑施工中的危险作业。

第三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造成人身伤害或者引发其他安全风险的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等。

第四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本管理制度,制定相应的危险作业操作规程,并严格执行。

第五条施工工地应当设立专门的危险作业区域,并采取必要的措施保障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健康。

第二章危险作业的分类与管理第六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分为一级危险作业和二级危险作业。

第七条一级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重大事故或者大面积人员伤亡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专门的培训和考核,由专业人员才能进行。

第八条二级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一定程度人员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危险作业,必须经过基本的培训和考核,由经过培训的人员才能进行。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当根据危险作业的不同分类,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和培训计划,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施工工地应当将危险作业区域划定明确,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确保危险作业不会对其他施工人员产生影响。

第三章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与培训第十一条进行危险作业的施工人员应当配备个人防护装备,并按照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

第十二条高空作业必须做好防护措施,如设置安全网、安全带等。

第十三条爆破作业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操作,并严格遵守安全距离。

第十四条电焊作业必须配备专业的电焊工具和设备,并进行安全维护。

第十五条施工单位应当进行危险作业的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操作的知识和技能。

第十六条施工工地应当定期组织危险作业的应急演练,提高施工人员的应急响应能力。

第四章监督与处罚第十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对施工单位的危险作业进行检查和评估。

第十八条施工工地应当接受建设单位和相关监管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并按照要求整改。

建筑项目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建筑项目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建筑项目危险作业管理,保障工人安全,防止事故发生,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建筑项目中的所有危险作业。

三、危险作业定义危险作业是指在建筑项目中,可能导致伤亡、事故或损失的作业。

四、管理责任1.建筑项目施工单位负责制定危险作业管理制度,并确保全体工人严格执行。

2.工人必须按照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严禁违反规定。

五、危险作业管理要求1.危险作业前,必须对工人进行专业技术培训,确保其熟悉作业流程,掌握必要的安全知识。

2.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合理设置警示标志,明确标识危险区域,并设置安全警示标语。

3.危险作业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确保作业场所符合安全要求,消除潜在的危险因素。

4.危险作业必须由专人负责,该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资质证书,具备相关作业经验。

5.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必须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如安全带、安全帽等,且保证其完好有效。

6.危险作业前,必须编制详细的作业计划,明确作业步骤和安全措施,并进行专项工作安全会议。

7.危险作业必须有足够的安全防护设施,如安全网、防护栏等,确保作业过程中的安全。

8.危险作业必须进行岗前培训,确保工人了解作业规程,熟悉安全操作方法。

9.危险作业中注意个人防护,如佩戴安全帽、穿戴防护服等,防止事故发生。

10.危险作业施工现场严禁乱堆乱放材料,确保作业现场整洁有序,减少安全隐患。

六、应急措施1.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制定应急预案,并组织演练,以确保在事故发生时能迅速应对。

2.危险作业施工现场必须配备紧急救援设备和药物急救箱,确保应急情况下的急救措施。

3.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必须设立应急疏散通道,确保工人安全疏散。

七、违反规定处理1.对违反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工人,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可以停工教育、罚款等方式进行处罚。

2.对于重大违反规定的工人,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可以采取解雇、移交司法等措施进行处理。

3.建筑项目施工单位必须对工人进行安全教育,提高其安全意识,防止违规操作。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有效控制和防范重大危险源,确保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结合本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所有建筑施工现场,包括但不限于厂房、桥梁、道路、管道等各类建筑工程。

第三条安全生产目标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目标是:确保建筑施工现场没有重大危险源,经过全面的评估和控制,实现零事故、零伤亡的目标。

第四条领导责任企业顶层管理人员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

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和控制,制定相应的安全方案,监督实施,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利进行。

第五条相关部门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按照本制度要求,负责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评估、控制和监督工作,做好相关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第六条员工责任员工要严格按照本制度的要求进行工作,服从企业的安排,遵守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参与安全活动,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章评估与控制第七条评估工作企业应当对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进行全面评估,评估工作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机构进行,评估结果应及时报告给企业并备案。

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类:1. 高处坠落2. 电气安全3. 机械设备安全4. 施工材料安全5. 建筑物倒塌6. 施工现场火灾7. 化学危险品管理8. 施工机具使用第九条控制措施企业应根据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控制措施,确保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有效控制。

控制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1. 安装安全网、防护栏杆等,控制高处坠落危险。

2. 设立警示标志,区分高、低电压区域,控制电气安全风险。

3. 对机械设备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4. 严格执行建筑施工现场管理制度,控制施工材料的品质和使用。

5. 根据建筑施工现场具体情况制定防倒塌措施,配备相应的监测设备。

6. 对建筑施工现场设立可燃物、易燃物存放区域,并配备相应的防火设备。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各类事故发生,保障作业人员生命安全,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结合本公司生产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及在公司危险区域作业的相关方。

第三条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二章危险作业定义及分类第四条危险作业是指在建筑施工作业过程中,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需要采取特殊控制措施的作业。

第五条危险作业分类:(一)高处作业:在离地面2米(含2米)以上的高处进行的作业。

(二)有限空间作业:进入地下、地下管线、设备内部、容器等有限空间进行的作业。

(三)起重作业:使用起重机械进行吊装、搬运等作业。

(四)动火作业:使用明火或高温设备进行的作业。

(五)其他危险作业:可能对作业人员造成人身伤害或财产损失的其他作业。

第三章危险作业安全管理第六条危险作业审批:(一)危险作业项目实行分级审批制度,由项目负责人根据作业风险等级提出审批申请。

(二)审批部门对危险作业项目进行安全评估,确保作业安全。

(三)危险作业项目未经审批,不得进行作业。

第七条作业前准备:(一)作业单位应根据危险作业特点,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包括作业流程、安全措施、应急处置等。

(二)作业单位应组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确保作业人员掌握安全操作规程。

(三)作业单位应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确保作业人员安全。

第八条作业过程中管理:(一)作业单位应指派专人进行现场监护,确保作业安全。

(二)作业单位应加强对危险作业点的监控,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三)作业单位应定期对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第九条作业结束后检查:(一)作业单位应组织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清理,消除安全隐患。

(二)作业单位应进行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制定整改措施。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各级管理人员应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按相关规定追究责任。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4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涉及危险作业的施工现场,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危险作业是指可能导致人身伤亡或设施损坏的工作,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电焊作业、爆破作业、挖掘作业等。

第四条本管理制度的宗旨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施策、持续改进”,旨在有效预防和减少危险作业带来的事故发生,保障工作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五条本管理制度由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执行和监督。

第六条所有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培训,并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明。

第七条危险作业的有关规定应与本单位其他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相协调,相互支持。

第八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严格按照本管理制度执行,如有违反,将依据本管理制度进行处理。

第二章危险作业管理的责任及要求第九条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的管理责任属于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部门、项目经理等相关管理人员。

第十条相关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并且要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确保危险作业的安全实施。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前,必须制定详细的作业计划,并将其通知并培训施工人员。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的组织实施必须进行现场安全技术交底和讲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作业任务的要求和工作方法;(二)作业现场的安全注意事项;(三)紧急情况下的应急措施和逃生路线;(四)相关操作人员的安全防护要求;(五)安全技术措施的配备和使用。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的组织管理员必须严把施工作业准入关,每位参与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岗位证书或资质证明,并定期进行健康体检。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中涉及的施工机具、设备和工具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并定期检查、维修、保养。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组织实施时,必须按照作业计划,严格控制工作数量、工作时间和参与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性。

施工单位危险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危险工程管理制度

施工单位危险工程管理制度一、组织架构与责任分配建立一个由项目经理负责的安全管理体系至关重要。

该体系应包含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并明确每个岗位的安全职责。

项目经理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全面负责项目的安全生产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则需具体执行日常的安全检查、隐患排查等工作,并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和处理。

二、安全教育培训安全教育培训是预防事故的有效手段之一。

施工单位必须对员工进行定期的安全教育和技能培训,特别是新入场的员工,必须经过严格的安全教育方可上岗。

培训内容应涵盖安全法规、操作规程、紧急预案等,确保每位员工都能熟知并正确应用。

三、现场管理与隐患排查施工现场管理要做到规范化、标准化。

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合理规划作业区域,确保通道畅通无阻。

同时,建立定期和不定期相结合的隐患排查制度,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绝不留下安全隐患。

四、应急预案与演练针对可能发生的各种紧急情况,施工单位需要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并进行定期的应急演练。

通过模拟实际情况,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和自救互救能力,确保在真正的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

五、安全监督与考核实施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对施工现场的安全状况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

同时,将安全绩效纳入员工的考核体系中,通过奖惩机制激励员工遵守安全规定,增强安全意识。

六、信息报告与反馈建立健全事故报告和信息反馈机制。

任何安全事故或隐患都必须及时上报,并对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总结经验教训,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

七、持续改进与创新安全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需要不断地学习、总结和创新。

鼓励员工提出安全改进建议,采纳合理的建议并予以实施,不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样本(三篇)

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样本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建筑施工企业危险作业人员意外伤害保险管理制度根据《建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建筑职工意外伤害保险是法定的强制性保险,也是保护建筑业从业人员合法权益,转移企业事故风险,增强企业预防和控制事故潜力,促进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手段。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公布了《建设____加强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的指导意见》(建质[____]____号),从九个方应对加强和规范建筑意外伤害保险工作提出了较详尽的规定,明确了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带给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

同时,还对保险期限、金额、保费、投保方式、索赔、安全服务及行业自保等都提出了指导性意见,其资料如下:1、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范围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施工作业和管理的人员,在施工活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意外伤亡事故带给保障,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支付保险费。

范围应当覆盖工程项目。

已在企业所在地参加工伤保险的人员,从事现场施工时仍可参加建筑意外伤害保险。

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根据本地区实际状况,规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附加险要求。

2、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期限保险期限应涵盖工程项目开工之日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日。

提前竣工的,保险职责自行终止。

因延长工期的,应当办理保险顺延手续。

3、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金额各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结合本地区实际状况,确定合理的最低保险金额。

最低保险金额要能够保障施工伤亡人员得到有效的经济补偿。

施工企业办理建筑意外伤害保险时,投保的保险金额不得低于此标准。

4、建筑意外伤害保险的保险费保险费应当列入建筑安装工程费用。

保险费应当由施工企业支付,施工企业不得向职工摊派。

施工企业和保险公司双方应本着平等协商的原则,根据各类风险因素商定建筑意外伤害保险费率,提倡差别费率和浮动费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施工现场为创新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有效实施对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加强事故的预警预防预控工作,降低事故率,保证经济建设的正常程序,现就我县加强建筑工程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做如下规定:一、重大危险源的认定(一)施工现场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认定为重大危险源1、违反国家行业标准,规范及强制性条文规定的;2、依据《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____)的规定检查,分项检查中保证项目得分不足____分或保证项目中有一项得分为____分的。

(二)存在重大施工危险的分部分项工程,主要包括:1、施工现场开挖深度超过5m(含5m)或地下室三层以上(含三层)或深度虽未超过5m(含5m),但地质条件中和周围环境及地下管线极其复杂的基坑,沟(槽)工程;2、地下暗挖工程;3、水平混凝土构件横板支撑系统高度超过8m,或跨度超过18m,施工总荷载大于10kn/m2,或集中荷载大于15kn/m的高大模板工程以及各类工具式模板工程,包括滑模,爬模,大模板等;4、30m及以上高空作业;5、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6、起重吊装工程;7、悬挑式脚手架,高度超过24m的落地式钢管脚手架,附着式升降脚手架,吊篮脚手架;8、其他专业性强,工艺复杂,危险性大,交叉等易发生重大事故的施工部位及作业活动。

二、重大危险源的控制管理(一)施工单位应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控制与管理,制定重大危险源的管理制度,建立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辨识、登记、公示、控制管理体系,明确具体责任,认真组织实施。

(二)对存在重大危险源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必须编制专项施工方案,专项施工方案除应有切实可行的安全技术措施外,还应当包括监控措施,应急预案以及紧急救护措施等内容。

(三)专项施工方案应由施工企业技术部门的专业技术人员及监理单位安全专业监理工程师进行审核,由施工企业技术负责人,监理单位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凡属建设部《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中规定的危险性较大工程,建筑施工企业应当组织专家对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论证。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三篇)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三篇)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危险作业场所指建筑公司的工作场所中,存在可能导致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的环境和设施。

第三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建筑公司所有危险作业场所的员工和管理人员。

第四条在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工作的员工和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

第五条员工和管理人员对于本规章制度的违反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六条建筑公司会定期对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安全检查,确保危险作业场所符合相关安全规定。

第七条本规章制度的解释权归建筑公司所有。

第二章人员管理第八条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员工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操作证书,否则不得进入危险作业场所工作。

第九条危险作业场所的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相关安全知识和实践经验,确保危险作业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条所有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员工和管理人员都必须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装备。

第十一条所有进入危险作业场所的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违反操作规定。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场所内禁止任何无关人员进入,必须保证仅有相关员工和管理人员进入。

第三章安全设施第十三条危险作业场所必须配备相应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紧急撤离通道等。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场所必须定期对安全设施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设施的正常使用。

第十五条危险作业场所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识,提醒员工注意安全。

第四章环境管理第十六条危险作业场所必须保持良好的通风和照明条件,避免因环境问题导致的工作意外。

第十七条危险作业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避免杂物堆放,防止意外发生。

第十八条危险作业场所必须保持适宜的温度和湿度,避免因环境问题导致的身体不适或事故。

第五章操作管理第十九条进入危险作业场所进行工作的员工必须经过安全防护装备的检查和确认,确保装备正常使用。

第二十条员工在危险作业场所工作时必须按照作业指导书执行工作,不得擅自修改或不执行。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五篇)

建筑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为加强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对建设工程重大危险源的监控,提高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消除安全隐患,提高风险控制和防范能力,减少重大伤亡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

1、项目安全部负责施工现场重大危险源的备案及监控管理,负责危险源(点)监督检查。

各分包单位负责本区域内的危险源(点)登记建档及管理。

2、要按规范标准对施工现场的危险源(点)进行辨识、认定。

各项目危险源控制点要定期进行安全检查、检测、监控、重点管理,并要有相关的检查、记录、登记台帐。

3、各危险源(点)安全防护设施要齐全,并设危险源警示标志。

4、各单位(分包单位)危险源点要搞好季节性安全检查防雷电、防鼠、防汛、防火、防爆、防冻、防自然灾害,专项检查等工作。

发现隐患及时处理整改、完善并要有相关检查记录。

5、各危险源点岗位作业人员及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要标准化操作。

严禁超温、超压、超负荷设备运行、强化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责任性,履行安全责任制,杜绝违章指挥、违规操作、严厉制止人的不安全行为。

6、各单位(专业分包单位)危险源(点)岗位人员和各级管理人员要严格执行相关的检查制度,发现隐患要及时采取应急措施处理、上报。

7、重大危险源点,要按照危险辩识、评价、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体系,每年进行安全知识培训并进行一次应急预案演练。

8、危险源(点)设施、设备的安全装置和设备连锁报警装置,要定期检查、检测、检验,确保安全装置有效正常运行。

9、各单位危险源(点),发生事故时,要积极组织人员抢救受伤人员。

对无法控制的事故,要及时启动本单位一般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上报上级领导,对重大事故要及时上报集团公司,启动重大事故应急求救援预案。

10、项目工程部、安全部应根据工程特点和施工范围,在施工阶段前,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分析,对可能出现的危险因素进行识别,列出重大危险源,制定有关安全监控措施。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1.为确保职工和环境的安全,制定本管理制度。

2.本管理制度适用于所有建筑施工项目。

3.建筑施工单位应按照本管理制度进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并采取相应的安全防护措施。

二、危险源辨识和评估1.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施工项目特点,确定可能存在的重大危险源。

2.重大危险源包括但不限于高处坠落、电气伤害、机械伤害、起重重物伤害、有害物质暴露等。

3.建筑施工单位应对重大危险源进行评估,确定其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严重程度。

三、安全防护措施1.高处坠落危险源(1)在高空工作时,必须佩戴安全帽、安全带等个人防护装备。

(2)搭设脚手架、安装防护栏杆等必要的安全设施。

(3)提供防滑、防护的工作平台。

2.电气伤害危险源(1)施工人员必须接受电气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2)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和工具。

(3)进行电压检测和确保接地安全。

3.机械伤害危险源(1)机械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定期检验和维护。

(2)操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在机械作业区域设置警示标识。

4.起重重物伤害危险源(1)使用合格的起重工具和设备。

(2)确保起重作业区域的稳定和通风条件。

(3)严格执行起重作业的操作规程。

5.有害物质暴露危险源(1)合理选用有害物质,尽量选用无毒或低毒的替代品。

(2)提供必要的个人防护装备和应急设备。

(3)建立有害物质存储、使用和处置的标准化管理制度。

四、培训和教育1.建筑施工单位应对所有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

2.教育和培训内容包括对重大危险源的认识、安全防护措施的要求等。

3.建筑施工单位应定期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记录。

五、事故处置和报告1.发生事故时,立即采取紧急措施,保护现场,救治伤员。

2.及时报告上级安全管理机构,进行事故调查和分析,并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

六、监督检查和考核1.建筑施工单位应建立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的职责。

2.上级安全管理机构对建筑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是为了确保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能够安全进行,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健康,防止事故的发生。

一、管理责任:1. 建立危险作业管理责任制度,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权限。

2. 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危险作业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二、危险作业申请与审批:1. 建立危险作业申请与审批制度,施工单位在进行危险作业前必须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给安全管理部门审批。

2. 审批人员应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审查申请表中的危险性评估、作业计划和安全措施。

三、危险作业现场管理:1. 建立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制定作业区域的安全措施和警示标识。

2. 施工单位应组织专门的人员进行作业现场巡查,确保安全措施的有效实施。

3. 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培训,掌握相关的作业技能和安全知识。

四、危险作业的监督和检查:1. 安全管理部门对危险作业进行定期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 对发现的违章行为和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防止事故的发生。

五、事故应急预案:1. 建立事故应急预案,明确各级管理人员的责任和应急措施。

2. 对危险作业人员进行事故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的能力和效果。

六、记录和整改:1. 在危险作业现场建立记录台账,记录危险作业的申请、审批和实施情况。

2. 对危险作业中出现的问题和事故进行整改和归档,作为经验教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

以上是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一些主要内容,具体的实施方法可以根据不同的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2)一、总则1. 为了保障建筑施工中的安全生产和减少危险作业对劳动者的伤害,制定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

2. 本制度适用于建筑施工过程中的危险作业,包括高处作业、爆破作业、电焊作业、高温作业等。

3. 所有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4. 项目经理负责本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的实施和监督,并对违反本制度的行为进行纠正和处理。

5. 本制度的内容包括危险作业的管理责任、作业前准备、作业规范、作业安全措施等。

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是保障施工及危险作业过程中人员安全的关键措施。

为了确保施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我公司制定了一系列的管理制度。

以下是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一、制度目的本制度的目的是为了规范施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提高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术素质,确保施工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安全进行。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进行的施工及危险作业,包括但不限于高空作业、倒地作业、爆破作业等。

三、责任与义务1.施工单位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安全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安全作业的知识和技能。

2.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安全作业方案,并与监理单位和相关部门进行沟通,确保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3.施工人员应按照安全作业方案进行操作,并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四、安全技术措施1.在进行高空作业时,应使用符合安全标准的安全带,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在进行倒地作业时,应做好工地围栏的设置,避免行人进入危险区域。

3.在进行爆破作业时,应严格按照爆破作业方案进行操作,并在必要的时候进行相关区域的封闭和疏散工作。

五、危险源识别和风险评估施工单位应对施工过程中的危险源进行识别,并进行科学的风险评估,确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六、应急预案施工单位应制定详细的应急预案,包括但不限于火灾、中毒、坠落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措施,确保施工人员的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

七、违章处罚对于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施工单位将依法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八、安全教育与培训施工单位应定期组织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

九、记录与报告施工单位应认真记录施工过程中的相关安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事故、事故隐患的发生和处理等,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

十、不断改进施工单位应不断改进安全管理制度,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优化,确保施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得到有效解决。

以上就是施工及危险作业安全管理制度的内容。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制度,我公司将确保施工及危险作业的安全进行,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2篇)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2篇)

建筑公司危险作业场所规章制度1、各单位务必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管理。

2、危险作业务必编制严密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并经审核批准后,方可组织施工。

施工前,应对作业人员做好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交底,并认真对作业场所进行全面安全检查,确保安全防护措施到位,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高空作业应衣着灵便,不得攀登脚手架、物料提升机或乘吊篮上下,工具材料严禁向下抛掷;交叉作业,要保证隔离防护棚牢固严密。

4、深基础、人工挖孔桩施工前务必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思考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塌方、漏电、断绳、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人工挖孔桩作业人员连续作业每班不得超过____小时。

深基坑边坡支护要经力学计算并经审核、审批。

槽、坑、沟、井边设围护,1m以内不得堆土,1.5m以内不得存放材料、机具。

5、临时用电务必做到三级配电两级保护,其安装、拆除、维修务必由专业电工完成,搬运、移动用电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做妥善处理后进行,停用的机械设备务必切断电源并锁好开关箱。

非电工人员严禁乱动电气设备。

在潮湿、危险场所作业,务必使用安全电压。

6、严禁机械设备带“病”运转,塔式起重机、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大型机械设备的安装、拆卸、顶升、加节等工作,务必编制专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由具备相应资质等级的专业队伍完成。

7、各种气瓶的运输、储存、使用,应严格遵守有关规定,有防火、防爆、防晒、防剧烈震动措施,距离明火10m以上。

8、现场动火应按规定办理动火审批手续,要指定专人监护。

高空施焊,要清除下方及周围易燃易爆物品,并用阻燃板接住火花。

9、在强腐蚀、放射性场所作业时,务必持续防护设施的安全、有效;锅炉、压力容器安装、维修作业时,务必加强通风。

10、起重吊装作业,务必充分做好准备,四周不得有障碍物,保证起重机械设备、吊具及安全装置的灵敏和受力部件、索具的可靠,每次作业前须经试吊检验。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三篇)

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建筑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事业单位,包括建筑施工的承包商、勘察设计单位、监理单位等。

第三条管理原则:依法、科学、公正、全面、及时、准确、保密、公开原则。

第四条管理目标:建立健全建筑施工重大危险源的管理体系,促进施工安全,减少事故的发生。

第五条管理责任:建筑施工单位为重大危险源的安全管理负主体责任。

第二章管理组织第六条建筑施工单位应设立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七条安全管理部门的职责包括:(一)制定和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二)组织进行重大危险源风险评估;(三)制定和实施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四)监督和检查施工现场的重大危险源管理情况;(五)组织开展重大危险源应急救援演练;(六)组织开展相关培训和宣传工作。

第八条建筑施工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重大危险源管理人员,具备相关专业技能和知识,负责实施重大危险源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与外界有关管理部门建立联系,并及时报告重大危险源的存在和管理情况,并接受监督和检查。

第十条建筑施工单位应与从事勘察设计、监理、承包的单位建立合作机制,共同管理和控制重大危险源。

第三章重大危险源的鉴别与评估第十一条建筑施工单位必须对施工过程中存在的重大危险源进行鉴别和评估,并制定相应的防控计划。

第十二条重大危险源鉴别的方法包括但不限于:考察施工现场、收集历史事故数据、查阅相关文件和规范。

第十三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危险源的种类、性质和危害程度;(二)危险源可能引发的事故类型和后果;(三)危险源的现状、使用条件、设备状况和管理措施;(四)危险源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

第十四条重大危险源评估应由具有相应资质和经验的工程技术人员进行,评估结果应记录并报告给安全管理部门。

第四章重大危险源的防控措施第十五条建筑施工单位应根据重大危险源的评估结果,制定有效的防控措施。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3篇)

建筑施工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中铁建设集团郑州分公司下属各项目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各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全室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____《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第三章危险作业场所分类第五条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8、用电作业;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第四章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工程经理、工长、专职安全员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

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经理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第五章危险作业的实施第八条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第九条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二篇)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二篇)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是为对危险作业进行规范和控制,确保作业过程安全顺利进行而制定的一套管理制度。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1. 现场管理责任:明确各级管理层的责任和职责,确保危险作业的管理工作得到有效的组织、协调和控制。

2. 作业前准备:在作业开始前,必须进行充分的准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制定作业计划、制定工作程序、安排合适的人员和设备等。

3. 作业现场标识:对危险作业现场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警示标志、安全标志、管道、电缆和设备的编号等。

4. 作业现场布局:根据作业的特点和要求,合理布置作业现场,确保人员和设备的安全。

5. 现场通行管理:对作业现场的人员和车辆进行管理,确保现场通行的安全。

6. 现场设备管理:对危险作业所使用的设备进行管理,包括设备的选择、检查、维护和保养等。

7. 作业人员管理:对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进行管理,包括人员的资质要求、培训和考核等。

8. 安全检查和监督: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危险作业现场的安全问题。

9. 应急管理:建立应急预案并进行演练,确保在突发情况下能够有效应对。

10. 事故报告和事故调查:对发生的事故进行及时报告和调查,并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避免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危险作业现场管理制度的内容,具体的管理制度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危险作业的现场管理制度(二)1、下述作业属危险作业(1)高空作业(高度在2m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

(2)在易燃易爆部位的作业。

(3)爆炸或有爆炸危险的作业。

(4)起吊安装大重型设备的作业。

(5)带电作业。

(6)有急性中毒或窒息危险的作业。

(7)处理化学毒品、易燃易爆物资、放射性物质的作业。

(8)在轻质屋面(石棉瓦、玻璃瓦、木屑板等)上的作业。

(9)其它危险作业。

2、危险作业审批(1)报请审批的危险作业应属于生产中不常见,急需解决的作业。

进行危险作业前,应由下达任务部门和具体执行部门(包括承包部门、个人)共同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报安全管理机构批准,特别危险作业需报主管领导审批。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2篇)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制度一、砼工程使用振动机前应检查电源电压,必须经过二级漏电保护,电源线不得有接头,机械运转是否正常,振动机移动时,不能硬拉电线,更不能在钢筋和其他锐利物上拖拉,防止割破拉断电线而造成触电伤亡事故。

二、施工用电2.1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措施(1)在拉设临时电源时,电线均应架空,过道须用钢管保护,不得乱拖乱拉,不得让电线被车碾物压。

(2)电箱内电气设备应完整无缺,设有专用漏电保护开关,必须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要求设置。

(3)所有移动电具,都应在二级漏电开关保护之中,电线无破损,插头插座应完整,严禁不用插头而电线直接插入座内。

(4)各类电动工具,要管好、用好、注油,严禁机械带“病”运转,各类防护罩应完整无缺。

(5)材料间、更衣室不得使用超过60w灯泡,严禁使用碘钨灯和家用电加热器(包括电炉、电热杯、热得快、电饭煲)取暖、烧水、烹饪。

(6)电气设备所有保险丝的额定电流应与其负荷容量相适应。

禁止使用其他金属代替保险丝。

(7)办公室、更衣室等照明____导线应用绝缘子固定,不准用花线、塑料胶质线乱接。

现场所用各种电线绝缘不准有老化、破损、漏电等现象。

2.2施工现场电气设备安全技术措施(1)凡是触及或接近带电体的地方均应采取绝缘、屏护以及保持安全离等措施。

(2)电力线路和设备的选型必须按国家标准限定安全载流量。

(3)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具备良好的接地或接零保护。

(4)所有的临时电源和移动电具必须设置有效的漏电保护开关。

(5)在十分潮湿的场所或金属构架等导体性能良好的作业场所,宜使用安全电压。

(6)有项目的电气安全标志。

无有效安全技术措施的电气设备,不准使用。

(7)电气线路和设备____完工后,由动力设备部门会同安全部门、施工单位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运行。

(8)必须经常对现场的电气线路和设备进行安全检查。

对电气绝缘、接地接零电阻、漏电保护器等开关是否完好,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测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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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写方式及内容******工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编制审核批准***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二〇一六年十二月目录二〇一六年十二月 0第一章总则 0第二章编制依据 0第三章危险作业场所分类 0第四章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 (1)第五章危险作业的实施 (1)第六章危险作业控制措施 (1)第七章附则 (12)危险作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施工现场从事高处作业、起重吊装作业、脚手架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作业的管理,严防事故的发生,全面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切实保障员工在生产活动中的职业健康安全,给职工提供一个良好的工作环境,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有限公司******工程项目部的危险作业安全管理。

第三条项目部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及责任制;针对施工中不可接受风险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工程施工前要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安质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日常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二章编制依据第四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筑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建筑工程预防坍塌事故若干规定》、《建筑工程预防高处坠落事故若干规定》及集团公司相关规定要求制定。

第三章危险作业场所分类第五条建筑施工主要危险作业主要包括:1、高空作业(高度在2m及以上,并有可能发生坠落的作业);2、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5、脚手架搭设、拆除作业;6、大模板支撑体系搭设、拆除作业;7、金属焊接、切割及动火作业;8、用电作业;9、有限空间危险作业第四章危险作业申报、审批程序第六条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施工现场危险作业申报、审批制度,加强对危险作业的安全管理。

项目部总工、安全总监、工程部长、安质部长、工长、专职安全员等必须深入现场指挥、指导作业。

在实施危险作业前,须填写《危险作业申请单》,制定安全措施。

第七条在危险性较大分项工程开始施工前,项目部必须按要求编制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具有一定规模的危险性分项工程,须组织专家论证);第五章危险作业的实施第八条危险作业申请批准后,必须由执行单位领导下达危险作业指令。

操作者有权拒绝没有正式作业指令的危险作业。

第九条有作业禁忌症人员、生理缺陷、劳动纪律差、喝酒及有不良心理状态等人员,不准直接从事危险作业。

第十条作业前,项目部或危险作业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和可能发生的事故,有针对性地对全体危险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落实安全措施。

第十一条危险作业使用的设备、设施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危险作业所使用的工具、原材料和劳动保护用品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和规定。

做到配备齐全、使用合理、安全可靠。

第十二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安全生产现场管理要求。

作业现场内应整洁,道路畅通,应有明显的警示标志。

第十三条危险作业过程中,项目部应指定一名工作认真负责、责任心强,有安全意识和丰富实践经验的人作为现场安全管理人员或请求公司专职安全管理员,负责现场的安全监督检查,并填写《危险作业旁站监督记录表》。

第十四条危险作业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经特种设备检验部门检验登记,在有效期内;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岗。

第十五条对违章指挥,作业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危险作业时如存在安全隐患,安全员或安全负责人有权停止作业,并填写《危险作业暂停施工通知》,整改后经验收合格方可复工。

第十六条危险作业现场必须符合相关安全管理要求,做到整洁,道路畅通,有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危险作业完工后,应对现场进行清理。

第六章危险作业控制措施第十七条高空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凡在离地面2米及以上的地点进行的工作,都应视作高空作业。

凡能在地面上预先做好的工作,都必须在地面上做,尽量减少高空作业。

2、担任高空作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

患有精神病、癫痫病及经医师鉴定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不宜从事高空作业病症的人员,不准参加高空作业。

凡发现工作人员有饮酒、精神不振时,禁止登高作业。

3、在没有脚手架或者在没有栏杆的脚手架上工作,高度超过2米时,必须穿防滑鞋并系好安全带,安全带必须套在安全稳固的构件上或专门设置的安全保险绳上。

4、安全带在使用前应进行检查,并应定期(每隔6个月)进行静荷重试验;试验后检查是否有变形、破裂等情况,并做好试验记录。

不合格的安全带应及时处理。

5、安全带的挂钩或绳子应挂在结实牢固的构件上,或专为挂安全带用的钢丝绳上,且应高挂低用。

禁止挂在移动或不牢固的物件上,不得低挂高用或平挂用。

6、高空作业时所使用的扳手、手锤等工具必须系防坠绳,其他小型工具必须装入专用的工具袋中,不准随便乱放,以防止从高空坠落发生事故。

7、在进行高空工作时,除有关人员外,不准他人在工作地点的下面通行或逗留,工作地点下面应有围栏或装设其他保护装置,防止落物伤人。

如在格栅式的平台上工作,为了防止工具和器材掉落,应铺设木板。

8、不准将工具及材料上下投掷,要用绳系牢后往下或往上吊送,以免打伤下方工作人员或击毁脚手架。

9、上下层同时进行工作时,中间必须搭设严密牢固的防护隔板、罩棚或其他隔离设施。

工作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10、没有安全防护设施,禁止在屋架的上弦、支撑、桁条、挑架的挑梁和未固定的构件上行走或作业。

高空作业与地面联系,应设通讯装置,并专人负责。

11、冬季在低于零下十度进行露天高空工作,必要时应该在施工地区附近设有取暖的休息所,取暖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注意防火。

12、在6级及以上的大风以及暴雨、打雷、大雾等恶劣天气,应停止露天高空作业。

13、禁止登在不坚固的结构上(如石棉瓦屋顶)进行工作。

为了防止误登,应在这种结构的必要地点挂上警告牌。

第十八条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基坑开挖及动土作业必须制定相应的施工方案,并履行审批手续,基坑开挖必须严格按照施工组织设计和土方开挖方案进行;2、施工前必须进行现场勘察,摸清作业环境条件,要充分考虑地下可能出现的地下水、流砂、淤泥、有毒气体、基坑坍塌、漏电、落物等诸多不安全因素,保证各类装置完好、灵敏可靠。

3、作业前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合格安全帽,系好下颚带,锁好带扣;4、施工负责人对安全措施进行现场交底,并督促落实,对安全措施不落实的,施工人员有权拒绝作业。

5、开挖深度超过1.5M,应设人员上下坡道和爬梯,以免发生坠落,开挖深度超过2M的,必须在边沿设两道1.2-1.5M高护身栏杆,危险处,夜间应设红色标志灯;6、挖土应自上而下进行,禁止采用挖空底脚的办法。

使用机械挖掘,要先发信号。

挖土机回旋范围内不准进行其他作业。

7、基坑开挖应严格按要求放坡,操作时应随时注意土壁的变动情况,如发现有裂纹或部分坍塌现象,应及时放坡或支撑处理,并注意支撑、防护的稳固和土壁的变化,确定安全后,方可进行下道工作,有护坡桩和护坡墙的基坑在开挖时,定人定时对边坡进行监测。

8、挖出的土方堆放位置距沟边不得小于1m,在沟道拐角处不得小于1.5m,堆置高度不得超过1.5m。

9、在坑、沟内作业,应注意对有毒有害气体的检测,保持通风良好,发现有毒有害气体应采取防范措施,查明原因及时消除。

10、挖土机离坡边应有一定的安全距离,以防塌方,造成翻车事故,一般距离不小于1-1.5M;11、基坑清土时,应从中央开始,退向坑边,已清理好的地方不再上人,浇筑砼时,施工人员可站在木板上操作,尽可能减少对基底土的扰动;第十九条起重吊装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吊装作业人员中起重机司机、信号工、司索工等必须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作业证,司机要了解机械的工作原理,熟悉该机械的构造、各安全装置的作用及其调整方法,掌握该机械各项性能的操作方法及维修保养技术。

2、吊装重量大于10吨的物体须办理《危险作业审批单》。

吊装重量大于等于40吨的物体和土建工程主体结构,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物虽不足40吨重,但形状复杂、刚度小、长径比大、精密贵重,施工条件特殊的情况下,也应编制吊装施工方案。

吊装施工方案经主管部门和安质部审查,报经理(公司总工)批准后方可实施。

3、各种吊装作业前,应预先在吊装现场设置安全警戒标志并设专人监护,非施工人员禁止入内。

4、吊装作业中,夜间应有足够的照明,室外作业遇到大雪、暴雨、大雾及六级以上大风时,应停止作业。

5、吊装作业前,应对起重吊装设备、钢丝绳、揽风绳、链条、吊钩等各种机具进行检查,必须保证安全可靠,不准带病使用。

6、吊装作业时,必须分工明确、坚守岗位,统一指挥。

7、严禁利用管道、管架、电杆、机电设备等做吊装锚点。

未经工程部审查核算,不得将建筑物、构筑物做为锚点。

8、任何人不得随同吊装重物或吊装机械升降。

在特殊情况下,必须随之升降的,应采取可靠的安全措施,并经过现场指挥人员批准。

9、吊装作业现场的吊绳索、揽风绳、拖拉绳等要避免同带电线路接触,并保持安全距离。

10、用定型起重吊装机械(履带吊车、轮胎吊车、桥式吊车等)进行吊装作业时,除遵守本标准外,还应遵守该定型机械的操作规程。

11、吊装作业时,必须按规定负荷进行吊装,吊具、索具经计算选择使用,严禁超负荷运行。

所吊重物接近或达到额定起重吊装能力时,应检查制动器,用低高度、短行程试吊后,再平稳吊起。

12、悬吊重物下方严禁站人、通行和工作。

13、起重吊装作业“十不吊”(1)信号指挥不明不准吊;(2)斜牵斜挂不准吊;(3)吊物重量不明或超负荷不准吊;(4)散物捆扎不牢或物料装放过满不准吊;(5)吊物上有人不准吊;(6)埋在地下物不准吊;(7)安全装置失灵或带病不准吊;(8)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不准吊;(9)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不准吊;(10)六级以上强风不准吊。

第二十条大型设备的安装、拆除作业安全控制措施1、大型机械设备塔吊、施工升降机、物料提升机等安、拆装前必须要有方案,无方案杜绝施工。

2、凡从事安装、拆卸操作人员必须经安全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安装拆卸工作。

3、安装、拆卸的人员,应身体健康,并应每年进行一次体检,凡患有高血压、心脏病、色盲、高度近视、耳背、美尼尔症、癫痫、晕高或严重关节炎等疾病者,不宜从事此项操作。

4、安装、拆卸人员必须熟知被安装、拆卸机械的结构、性能和工艺规定。

必须懂得起重知识,对所安装、拆卸部件应选择合适的吊点和吊挂部位,严禁由于吊挂不当造成零部件损坏或造成钢丝绳的断裂。

5、操作前必须对所使用的钢丝绳、卡环、吊钩、板钩等各种吊具、索具进行检查,凡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6、起重同一个重物时,不得将钢丝绳和链条等混合同时使用于捆扎或吊重物。

7、在安装、拆卸过程中的任何一个部分发生故障及时报告,必须由专业人员进行检修,严禁自行动手修理。

8、安、拆装过程中发现不符合技术要求的零部件不得安装。

特殊情况必须由主管技术负责人审查同意,方可安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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