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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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CAL-FENGHAI-(2020YEAR-YICAI)_JINGBIAN

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自助设备运营管理,依据《内蒙古农村信用社自助银行管理办法》、《内蒙古农村信用社现金出纳制度》、《内蒙古农村信用社安全保卫工作制度》等相关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适用范围包括:归属于内蒙古自治区农村信用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自治区联社)管理的农村信用合作社(以下简称单一法人信用社)、农村信用合作社联合社、农村信用合作联社(以下简称县级联社)、农村合作银行(以下简称农合行)、农村商业银行(以下简称农商行)。

第三条自助设备运营操作规程包括离行式和依附式自助银行运营操作规程、自助设备清机、加钞规程、吞没卡处理规程和错账查账处理规程。

第二章离行式自助银行运营操作规程

第四条单一法人信用社、县级联社、农合行、农商行设立离行式自助银行,必须设立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本机构离行式自助银行的日常运营管理。

一、运营管理基本规定

(一)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管理

1、离行式自助银行设备保险箱的钥匙和密码,严格实行“双套制”、“分管制”。钥匙与密码分管,工作用钥

匙、密码与备用钥匙、密码分管。钥匙和密码坚持纵向交接,不得交叉使用。保管、交接都必须填写《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交接登记簿》,按照每台设备每种物品分别登记。《印章及重要物品保管、使用、交接登记簿》由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保管。

2、工作用钥匙管理与使用

(1)工作用钥匙应入专用保险柜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必须分人保管。工作用钥匙保管人员相对固定,不能随便更换,且不得由加钞员担任。

(2)工作用钥匙由加钞员用时领取,用后交还,非工作时间任何人禁止将工作用钥匙带出工作场所。

(3)工作用钥匙领取和交还须及时登记《自助设备工作用钥匙交接登记簿》。

(4)《自助设备工作用钥匙交接登记簿》由钥匙保管人员保管。

3、自助设备密码使用

(1)自助设备密码由专人负责保管,不得遗忘。

(2)密码保管员在使用自助设备密码时,应避开其他人员,严禁泄露密码。

(3)每次加钞、清机或维护工作完毕后,必须打乱自助设备密码。

(4)自助设备密码每半年至少更换一次,密码保管员负责设置密码,在设置密码过程中必须打开保险箱门,在至少3次开锁,并验证保险箱密码正确设置之前,严禁关

闭保险箱门,密码保管员必须熟记密码。

(5)如密码保管员变动,须立即更换密码。

(6)每次更换密码须登记,并重新办理备用密码封存手续。

4、备用钥匙和备用密码保管与使用

(1)自助设备的备用钥匙由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设立机构分管领导双人封存,骑缝处填写封存日期并双人签章后,分别放入保险柜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必须分人保管。

(2)自助设备的备用密码由密码保管员封存,由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和设立机构分管领导双人监封,骑缝处填写封存日期并三人签章后,分别放入保险柜保管,保险柜的钥匙和密码必须分人保管。密码封存须使用不透明信封。

(3)遇工作用钥匙丢失、密码遗忘等紧急情况需启用备用钥匙和备用密码,须经设立机构理事长(董事长)审批,并做好启用登记。

5、自助设备钥匙丢失必须查明原因,追究责任,由设立机构科技信息部门负责联系设备厂商立即更换锁具,并由设立机构安全保卫部门负责监督钥匙更换过程,并做更换登记。更换自助设备钥匙后,重新封存新锁的备用钥匙。

6、自助设备钥匙和密码的管理,由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每周一次进行检查,设立机构分管领

导每月一查。每次检查后登记《查库登记簿》。

(二)自助设备清机加钞管理

1、对涉及现金收付的各类离行式自助设备每周至少清机一次,根据钞箱余额情况、客户错账投诉等业务需要可随时清机。

2、自助设备钞箱中的现金数量,要按业务量大小合理确定。

(1)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监控人员负责根据上一年度同期自助设备日均交易量、上月日均交易量,编制《自助设备加钞限额表》,核定每台设备取款钞箱余额下限和加钞上限。余额下限≈日均交易量×2,加钞上限≤日均交易量×7,且加钞上限≤该台自助设备钞箱最大容量。低于“余额下限”应安排次日加钞,每次加钞数额不高于“加钞上限”。特定时期,例如代发工资户发薪时间、商场促销活动期间、长假期间等,可按业务需要调整限额。

(2)《自助设备加钞限额表》每月核定,由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负责审定,并负责每月一次对设备加钞限额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次检查后登记《查库登记簿》。

(3)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业务监控人员不得由加钞人员担任。

3、自助设备清机加钞时必须双人一组,一人负责从工作用钥匙保管员处领用设备保险箱工作用钥匙(以下简称

“A岗人员”,下同),一人负责掌握设备保险箱密码(以下简称“B岗人员”,下同)。B岗人员应相对固定,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监督各组A岗人员进行轮换的情况,以防范风险。A、B岗人员不得交叉轮换。

4、自助取款设备所有现场清机加钞操作必须采用更换备用钞箱的方式完成。每台自助取款设备必须配备相应备用钞箱。备用钞箱由设立机构为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指定的核算机构负责管理,按钞箱所属设备品牌对钞箱进行编号。钞箱钥匙由核算机构出纳人员管理,按所属钞箱进行编号,日终入保险柜妥善保管,加钞员不得以任何理由接触钞箱钥匙。

5、自助存款设备的清机,采用在清机现场将设备存款钞箱内的现金取出放入专用款箱的方式完成。清机现场不清点现金,现金放入专用款箱后,由加钞员双人上双锁。专用款箱配2套锁。

(三)自助设备现金及账务管理

1、自助设备现金的领用、上缴、保管均按内蒙古农村信用社会计制度执行。自助设备现金的装入、取出及清点等工作实行专人负责、双人操作。

2、设立机构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应在其指定核算机构预留一套领取现金的印鉴。预留印鉴为“离行式自助银行业务专用章”,印章由设立机构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专人保管,按照业务用章管理有关要求做好使用登记,电子银行业务主管部门负责人每周检查一次,每次检查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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