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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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巴项目钢轨道梁安装过程中的线形控制

云巴项目钢轨道梁安装过程中的线形控制

云巴项目钢轨道梁安装过程中的线形控制摘要:目前云巴项目区间轨道梁采用钢轨道梁方案,桥跨结构为连续钢构桥或简支梁形式,钢梁需采用大型钢厂制造,预拼装合格后分节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安装。

钢轨道梁精度要求较高,为保证施工精度,提升乘车舒适度,本文结合轨道梁技术特点,经过对多个项目线形控制的研究和成果分析,对钢轨道梁安装过程中的线形控制进行简要探讨。

关键词:云巴钢轨道梁安装过程线形控制1.引言与传统的钢轨道梁不同,云巴项目钢轨道梁既是承载结构,又是车辆行驶时的导向结构[1]。

对于曲线预制拼装桥梁,特别是大曲率桥梁,主梁空间线形控制精度不仅影响桥梁美观,还直接影响桥梁受力状态,甚至影响运营安全[2]。

为保证加工精度、满足线形及行车舒适性要求,每榀轨道梁均需单独设计起拱和扭转要求,平面曲线、竖曲线要求,超高要求等曲线要素。

此外,轨道梁分段检验合格后,以连续刚构为单元在制造厂进行100%预拼装,包括检验分段平曲线、竖曲线、超高、起拱等线形尺寸;检验分段焊接拼接处尺寸;检验螺栓孔穿孔率、支座螺栓孔中心距离、支座螺栓孔中心对角线距离等内容,轨道梁必须经工厂验收合格后才能运输至施工现场进行拼装。

为保证轨道梁安装精度,本文结合对多个项目线形控制的研究和成果分析,提出一种轨道梁线形控制的实施方法。

2.安装前工作准备(1)开工前需取得线路坐标成果表,对平竖曲线要素、逐桩坐标及高程进行核对,确认无误后方可组织实施;(2)开工前需取得线路纵断面参数,对断面高程、超高、预拱值进行核对[3];(3)测量仪器需进行检测与标定合格,导线、水准复测已完成[4];(4)钢梁与下部结构结合部位预埋件平面位置、高程、尺寸等均复测合格;(5)提前准备好全站仪、水准仪、50m钢卷尺、数显水平仪、4m不锈钢水平尺、卷尺、钢直尺、激光测距仪、涂层测厚仪、塞尺等工具,并经标定合格[4];(6)钢梁制造厂在钢梁预拼装阶段已在钢梁支座中心线、1/4跨、1/2跨、3/4跨处做好标记,深化设计图中已标注设计坐标值。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1深圳市技术规范SJG27-2015深圳市技术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Code for design,installation and acceptance of electric vehiclecharging infrastructureSJG27-2015主编单位: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批准部门: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施行日期:2015年8月3日前 言根据《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第十一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深圳市工程建设实际,编制和发布工程建设技术规范”的规定,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委托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会同有关单位共同编制《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设计、施工及验收规范》。

在规范编制过程中,编制组进行了深入地调查研究,认真总结了深圳市电动汽车充电设施的建设经验,借鉴了国内已有的充电设施建设标准和国外电动汽车应用广泛国家的相关标准,经过广泛征求意见,多次讨论修改,最后经审查定稿。

本规范共分7个章节,包括总则、术语、基本规定、充电基础设施组成及技术要求、充电基础设施设计、充电基础设施施工、充电基础设施验收。

本规范由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负责管理和组织出版发行,并委托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负责具体解释。

本主编单位、参编单位、主要起草人和主要审查人:主编单位:奥意建筑工程设计有限公司参编单位:深圳市标准技术研究院深圳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总站深圳市精鼎建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万科企业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局有限公司深圳宝供供电服务有限公司深圳市科华恒盛科技有限公司深圳市有鹏机电设备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电动汽车投资有限公司深圳巴斯巴科技发展有限公司主要起草人:周栋良吴昌伟殷明王中永陈继锋罗蓉王稳重黄春霞廖雪江韩红刘建军王益群刘晓静索娅史丹梅王娴罗畅区嘉舜梁晓峰梁舒展陈亚梯杨发山何英实章锟李永生牛凯华程露主要审查人:林惠仁陈惟崧李泽武刘绪普张永锋李志刚李开选目次1总则 (1)2术语 (2)3基本规定 (3)4充电基础设施组成及技术要求 (4)4.1充电基础设施构成 (4)4.2充电设备类型 (4)4.3充电设备技术指标 (4)4.4充电设备使用要求 (4)5充电基础设施设计 (6)5.1设置规定 (6)5.2选址及平面布置 (6)5.3结构设计 (7)5.4通风 (7)5.5供配电及照明 (7)5.6防雷接地 (8)5.7计量 (8)5.8通信及自控 (9)5.9消防及安全 (9)5.10环保及节能 (9)6充电基础设施施工 (11)6.1一般规定 (11)6.2土建施工 (11)6.3设备安装 (12)6.4消防及安全防护 (12)7充电基础设施验收 (13)7.1一般规定 (13)7.2土建验收 (13)7.3设备安装验收 (13)7.4安全防护 (13)7.5产品装置检测 (14)7.6文档资料验收 (14)本规范用词说明 (15)引用文件名录 (16)附:条文说明 (17)Contents1General provisions (1)2Terms (2)3Basic regulation (3)4Composition and technical requirements of th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4)4.1Charging infrastructure constitute (4)4.2Charging equipment type (4)4.3Technical indexs of the charging equipment (4)4.4Application requirements of the charging equipment (4)5Design of th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5)5.1Setting regulations (5)5.2Site selection and plane layout (5)5.3Structure Design (6)5.4Ventilation (7)5.5Power supply and lighting (7)5.6Lightning protection and grounding (7)5.7Electricity metering (8)5.8Communication and automatic control (8)5.9Fire protection and safety (8)5.10Evironmental protection and energy saving (9)6Construction of th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10)6.1General provision (10)6.2Civil construction (11)6.3Equipment installation (11)6.4Fire protection and safety protection (12)7Acceptance of the charging infrastructure (13)7.1General provision (13)7.2Acceptance of civil construction (13)7.3Acceptance of equipment installation (13)7.4Safety protection (13)7.5Product detection (14)7.6Acceptance of documentation (14)Explanation of words in this code (15)List of quoted documents (16)Addition:Explanation of provisions (17)1总则1.0.1为深圳市推广使用电动汽车,规范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制定本规范。

3554-2019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规范02

3554-2019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规范02

ICS45.020S 01备案号:DB32 江苏省地方标准DB32/ T3554—2019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规范Code for operation management of Rubber-Tyred Tram System2019-2-28发布2019-3-30实施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1)4 总体要求 (3)5 行车组织 (3)6 客运服务及票务管理 (5)7 综合车场管理 (7)8 车辆管理 (8)9 设备设施管理 (9)10 土建设施管理 (13)11 人员管理 (14)12 安全管理和应急管理 (15)I前言本标准按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给出的规则起草。

本标准由江苏省交通运输厅提出并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淮安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苏交科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铁工程设计咨询集团有限公司、南京新城现代有轨电车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刘卡丁、吴军、万亚南、林鸿全、毛玥鸿、吴志添、谢新华、刘杨、赵建军、刘瑛、吴阳、姜波、于胜利、吴嘉、马永红、孙元广。

II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规范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运营的总体要求,以及行车组织、客运组织、车辆及综合车场、设备设施、土建设施、人员和安全管理等方面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运营管理。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12758 城市轨道交通信号系统通用技术条件GB/T 16275 城市轨道交通照明GB/T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T 20907 城市轨道交通自动售检票系统技术条件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2486 城市轨道交通客运服务GB/T 30012 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范GB/T 32590 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和指令/控制系统GB/T 34146 电梯、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运行服务规范GB/T 50382 城市轨道交通通信工程质量验收规范GB 50490 城市轨道交通技术规范CJJT 170 地铁与轻轨系统运营管理规范JT/T 1091 有轨电车试运营基本条件JTT 1185 城市轨道交通行车组织规则TSG T5002 电梯维护保养规则3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胶轮有轨电车(导轨式)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_T 1576-2019 湖南

胶轮有轨电车(导轨式)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DB43_T 1576-2019 湖南

湖南省地方标准DB43湖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 布DB43/T 1576—2019 2019-01-17发布2019-02-01 实施ICS 29.280S 41Code for construction and acceptanceof Rubber-Tyred Tram Transit System胶轮有轨电车(导轨式)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DB43/T 1576—2019目次前言 (Ⅲ)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导轨梁桥工程 (2)4.1 一般规定 (2)4.2 基础 (3)4.3 墩柱(包含盖梁) (3)4.4 混凝土导轨梁 (5)4.5 钢导轨梁 (7)4.6 线形调整 (8)4.7 工程验收 (8)5 车站结构 (11)5.1 一般规定 (11)5.2 钢结构工程 (12)5.3 混凝土结构工程 (15)5.4 工程验收 (15)6 道岔 (16)6.1 一般规定 (16)6.2 控制装置安装 (17)6.3 系统调试 (18)6.4 工程验收 (19)7 系统设备工程 (22)7.1 通信系统 (22)7.2 乘客服务系统 (32)7.3 安防系统 (35)7.4 综合电源系统 (36)7.5 列车控制系统 (37)7.6 供电 (47)7.7 工程验收 (58)8 车站设备工程 (59)8.1 给水和排水 (59)IDB43/T 1576—2019II 8.2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60)9 综合车场 (60)9.1 综合车场工程 (60)9.2 综合车场设备 (61)9.3 工程验收 (64)10 竣工验收 (64)10.1 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 (64)10.2 工程竣工验收 (64)附录A (资料性附录)工程验收记录表 (66)表 A.1 单位工程质量竣工验收记录 (67)表 A.2 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8)表 A.3 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 (69)表 A.4 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 (70)前言本标准按照 GB/T 1.1—2009给出的规则起草。

广东省建筑行业现行地方标准(2020.6.1前)清单

广东省建筑行业现行地方标准(2020.6.1前)清单

6
DBJ/T15-1822020
既有建筑物改造结构设计规范
现行 ############ 2020年6月1日
7
DBJ/T15-1802020
轻质混凝土墙体应用技术规程
现行 ############ 2020年6月1日
8
DBJ/T15-1792020
薄浆干砌自保温系统应用技术规程
现行
############ 2020年4月1日
35
DBJ/T15-150- 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建设技术规
2018

现行
############ 2019年2月1日
36
DBJ/T15-149- 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施工及
2018
验收规范
现行
############ 2019年2月1日
37
DBJ/T15-148- 强风易发多发地区金属物面技术规
2017
技术规范
现行
2017年5月2日 ############
63
DBJ/T15-120- 城市轨道交通既有结构保护技术规
2017

现行
2017年3月3日 ############
64
DBJ/T15-832017
广东省绿色建筑评价标准
现行 ############ 2017年5月1日
65
DBJ/T15-1232016
12
DBJ/T15-181- 广东省蒸压加气混凝土板应用技术
2020
规程
现行
############ 2020年6月1日
13
DBJ/T15-1752019
装配式铝合金底层房屋技术规程
现行 ############ 2020年3月1日

有轨电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有轨电车工程竣工验收文件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轨道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市政竣•轨-1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轨道安装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市政竣•轨-2
第页,共页
轨道安装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市政竣•轨-3
注:质量评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供电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市政竣•轨-4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供电系统安装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市政竣•轨-5
第页,共页
供电系统安装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市政竣•轨-6
注:质量评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弱电系统安装工程质量控制资料核查记录
市政竣•轨-7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弱电系统安装工程安全和功能检验资料核查及主要功能抽查记录
市政竣•轨-8
市政基础设施工程
弱电系统安装工程外观质量检查记录
市政竣•轨-9
注:质量评为差的项目,应进行返修。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条文说明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DBJ 15-XX-2019条文说明目次1 总则 (74)2 术语和定义 (75)3 行车与运营组织 (76)4 车辆 (78)5 限界 (79)6 线路 (80)7 道岔 (82)8 车站建筑 (83)10 导轨桥梁 (84)11供电系统 (91)12 列车控制系统 (92)14 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94)16 综合车场 (95)17 防灾与救援 (96)1总则1.0.1 有轨电车为城市轨道交通系统之一,以其胶轮走行,梁轨合一,桥梁结构载荷小,车辆灵活编组,车体轻量化等技术要素,具有运能适应性广、爬坡能力强、转弯半径小、环境景观好,投资造价省,建设速度快等优点。

为突出及小运量交通工程的特点,使其符合安全可靠、经济适用、功能完善、技术先进、节能环保等要求,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为突出适用范围,针对系统最大高峰小时断面客流量不大于1万人次小运量系统,根据小运量系统的适用范围,车辆构造速度定义为不大于90km/h,线路为全封闭运行。

1.0.5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主体结构安全等级按照现行国家标准《建筑结构可靠度设计统一标准》GB 50068的相关要求确定。

2术语和定义本章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定义,所列术语和定义中旅行速度、最高运行速度、限界、正线、列车无人驾驶、自动售检票系统、清分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运营控制中心、门禁系统、环境与设备监控系统与《地铁设计规范》GB 50157相同。

3行车与运营组织3.1.1运营规模是工程建设规模和运营管理规模的基础,包含运输能力、系统能力、列车编组、运行速度等。

合理地确定运营规模,不仅能够满足线路运输功能的需要,还能降低工程建设投资和将来长期的运营管理成本。

因此,运营规模的确定,一定要考虑充分利用线路能力,提高线路的使用效率。

由于客流预测具有一定的不确定性,因此系统能力能够满足适当的客流变化范围内的波动,并留有一定的扩展余地。

DB31 436.2-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人行道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DB31 436.2-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2部分:道路人行道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9.2 验收要求 ................................................................................................................................ 5 10 整平层 ...................................................................................................................................... 6
11 水泥混凝土预制板面层 ........................................................................................................... 6
11.1 基本要求 .............................................................................................................................. 6
ICS:93.080.10 P50 备案号:25998-2009
上海市地方标准
DB31/T 436.2-2009
道路人行道设计和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第 2 部分:道路人行道施工质量验收要求
2009-07-01 发布
2009-10-01 实施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发 布
DB31/T 436.2-2009
2
5.2 验收要求 ................................................................................................................................ 2

DB4403∕T 6-2019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技术规范

DB4403∕T 6-2019 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技术规范

DB4403/T 6—2019目次前言 (II)1 范围 (1)2 规范性引用文件 (1)3 术语和定义 (2)4 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 (4)5 车辆 (5)6 限界 (9)7 线路 (10)8 道岔 (15)9 车站建筑 (17)10 车站结构 (20)11 导轨梁桥工程 (20)12 供电系统 (23)13 列车控制系统 (26)14 通信及其他系统 (29)15 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31)16 机电设备 (33)17 综合车场 (35)18 防灾与救援 (37)19 环境保护 (38)附录A(规范性附录) 道岔 (39)附录B(资料性附录) 车辆限界图 (42)IDB4403/T 6—2019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技术规范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胶轮有轨电车系统的行车与运营组织、车辆、限界、线路、道岔、车站建筑、车站结构、导轨梁桥工程、供电系统、列车控制系统、通信及其他系统、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机电设备、综合车场、防灾与救援和环境保护等相关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小运量、专用路权,以高架为主,最高运行速度不宜超过80 km/h,高峰小时断面客运量不超过1万人次的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新建工程。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 3096 城市区域环境噪声标准GB 7588 电梯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8702 电磁环境控制限值GB 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 9254 信息技术设备的无线电骚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0071 城市区域环境振动测量方法GB/T 12325 电能质量供电电压允许偏差GB/T 14549 电能质量公用电网谐波GB 14892 城市轨道交通列车噪声限值和测量方法GB 16899 自动扶梯和自动人行道的制造与安装安全规范GB 17625.1 电磁兼容限值低压电气及电子设备发出的谐波电流发射限值GB/T 17626 电磁兼容试验和测量技术(所有部分)GB 20286 公共场所阻燃制品及组件燃烧性能要求和标识GB/T 21562 轨道交通可靠性、可用性、可维修性和安全性规范及示例GB/T 22239 信息安全技术信息系统安全等级保护基本要求GB/T 24338 轨道交通电磁兼容GB/T 28808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信号和防护系统软件GB/T 28809 轨道交通通信、信号和处理系统信号用安全相关电子系统GB/T 31467 电动汽车用锂离子动力蓄电池包和系统GB/T 31485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安全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1486 电动汽车用动力蓄电池电性能要求及试验方法GB/T 32590.1 轨道交通城市轨道交通运输管理和指令/控制系统第1部分:系统原理和基本概念GB 5000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GB 50009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 50011 建筑抗震设计规范GB 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34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1DB4403/T 6—20192 GB 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53 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 50054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 50057 建筑物防雷设计规范GB 50059 35~110kV变电所设计规范GB/T 50062 电力装置的继电保护和自动装置设计规范GB/T 50065 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 50067 汽车库、修车库、停车场设计防火规范GB 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39 内河通航标准GB 50156 汽车加油加气站设计与施工规范GB 50157 地铁设计规范GB 50217 电力工程电缆设计规范GB 50458 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GB 50763 无障碍设计规范GB 50974 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1151 城市轨道交通共公安全防范系统工程技术规范GB 51249 建筑钢结构防火技术规范GB 51251 建筑防烟排烟系统技术标准CJJ 11 城市桥梁设计规范CJJ 152 城市道路交叉口设计规程CJJ 166 城市桥梁抗震设计规范CJJ/T 235 城镇桥梁钢结构防腐蚀涂装工程技术规程CJJ 377 城市道路工程设计规范CJ/T 417 低地板有轨电车车辆通用技术条件HJ 453 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城市轨道交通JGJ 16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T/T 722 公路桥梁钢结构防腐涂装技术条件JT/T 933 快速公共汽车交通系统(BRT)站台安全门JTG D60 公路桥涵设计通用规范JTG/T D60 公路桥梁抗风设计规范JTG/T B02-01 公路桥梁抗震设计细则JTG/T B07 公路工程混凝土结构防腐蚀技术规程JTG D63 公路桥涵地基与基础设计规范JTG D64 公路钢结构桥梁设计规范TB 10002 铁路桥涵设计规范TB 10063 铁路工程设计防火规范TB/T 2615 铁道信号故障——安全原则TB/T 3138 机车列车阻燃材料技术条件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标准下载提示:该文档是本店铺精心编制而成的,希望大家下载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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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运量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标准

中小运量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标准

中小运量轨道交通通信系统设计标准技术创新,变革未来目录城市轨道交通分类与客运能力客运能力≥2.5万大客流城市轨道交通1.0~3.0万中小运量城市轨道交通0.8~3.0万弹性大,跨座式、悬挂式单轨胶轮有轨电车因服务类别不同而差别大0.6~1.0万中小运量轨道交通1.根据建设部《城市公共交通分类标准》CJJ/T114-2007定义,城市轨道交通分成地铁、轻轨、单轨、有轨电车、磁浮、自动导向轨道和市域快轨;2.轨道交通客运能力取决于车辆定员和发车频率,按照最小发车间隔进行理论计算。

各类轨道交通规范◆国家规范:1.GB50458-2008《跨座式单轨交通设计规范》(住建部与质监总局联合发布)2.GB50614-2010《跨座式单轨交通施工验收规范》(住建部与质监总局联合发布)◆地方规范:1.T/URTA0002-2018《胶轮有轨电车》(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2.CJJ/T277-2018《自动导向轨道交通设计规范》(住建部)3.DBJ/T15-141-2018《中运量跨座式单轨交通系统设计规范》(广东省住建厅发布)◆正在编制:1.《悬挂式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2.《胶轮有轨电车系统技术规程》(中国工程建设标准化协会)特定服务功能的轨道交通线路1.除了公交通勤客流以外的特殊运输功能;2.机场捷运、云轨、云巴、空铁、胶轮单轨、有轨电车等公交站点之间的点对点定向客流景区内游客观光游览、休闲出行机场、商业、园区代步中小运量轨道交通公共交通与特定运输服务交通对比◆公共交通:1.以通勤客流为主的上班族,如有轨电车、单轨系统;2.大多数乘客对线路、设施比较熟悉,有相对固定的乘车习惯;3.准点、快捷是第一需求,乘客最担心的事情是拥挤、晚点。

◆特定运输服务交通:1.提供特殊运输需求,如机场捷运、导轨式胶轮有轨电车;2.乘客以特定需求人群为主,大多数乘客对环境陌生;3.提供丰富的信息、乘降方便、灵活、自助。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DBJ52∕T 092-2019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设计规范DBJ52∕T 092-2019

目次1 总则 (1)2 术语和定义 (2)3 行车组织与运营管理 (4)4 车辆 (6)5 限界 (11)6 线路 (13)7 道岔 (18)8 车站建筑 (21)9 车站结构 (25)10 导轨梁桥工程 (27)11 供电系统 (33)12 列车自动控制系统 (37)13 通信及其他系统 (41)14 综合调度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 (44)15 机电设备 (48)16 综合车场 (50)17 防灾与救援 (55)18 环境保护 (57)附录A 道岔 (59)附录B 车辆限界图 (62)本规范用词说明 (70)引用标准名录 (71)条文说明 (74)1总则1.0.1 为保证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达到安全可靠,技术先进,功能合理,经济适用,节能环保,制定本标准。

1.0.2 本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胶轮有轨电车项目文件的重要依据,适用于指导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规划、勘察设计、设计、试运行。

1.0.3 本标准适用于最高运行速度不超过80km/h,高峰小时单向客运量不宜超过1万人次的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新建工程。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线路宜为全封闭,以高架敷设方式为主,列车宜采用全自动驾驶模式。

系统应高密度组织运营,单条线路系统能力不宜小于30对/h。

1.0.4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项目投资控制宜符合下列要求:1应严格执行国家、行业和贵州省(市)地方有关造价的规定和法令,按动态管理编制投资估(概)算;2做好资料收集工作,结合实际情况,实事求是编制估(概)算书,以便进行资金筹措和控制投资;3进行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应综合技术与经济的协调平衡,坚持技术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1.0.5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应结合景观要求设计,体量应简约,结构形式与周边环境相协调;车站设计以简易化、轻量化为原则,为方便乘客进出站,车站宜与周边建筑、人行天桥等设施相结合,并应结合城市设计考虑综合开发。

1.0.6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是城市公共交通体系的组成部分,线网中各条线路之间应换乘便捷,并应与其他公共交通统一规划、有机衔接,符合贵州省总体规划。

最新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电子版)(版本)

最新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统一验收标准(电子版)(版本)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试行)2008-08-28批准2008-08-28实施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发布修改页目录一、总则 (3)二、引用文件 (3)三、定义 (4)四、基本规定 (6)五、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的划分 (8)六、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 (10)七、轨道交通工程质量验收程序和组织 (12)八、轨道交通工程投入试运营验收 (13)九、轨道交通工程国家竣工验收 (14)十、附则 (16)十一、附录 (17)深圳地铁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一、总则(一)为了加强深圳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管理,统一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保证工程质量,特制订本标准。

(二)本标准适用于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改建或扩建的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并作为轨道交通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编制的统一准则。

深圳市地铁有限公司负责新建、改建或扩建的其他建筑工程(非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质量的验收可参照本标准及《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0-2001执行。

凡未作规定的,均按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有关标准执行。

(三)本办法依据国家及深圳市现行有关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质量的法律、法规、管理标准和有关技术标准,并结合我司轨道交通建筑工程现状和未来的发展进行编制。

我司轨道交通工程各专项工程施工质量验收标准必须与本标准配合使用。

二、引用文件(一)《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0-2001(二)《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 50319-2000(三)《地下铁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99-1999(四)《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五)《深圳市施工监理规程》三、定义(一)轨道交通工程:为新建、改建或扩建城市轨道交通建筑物和附属构筑物设施所进行的规划、勘察、设计和施工、竣工等各项技术工作和完成的工程实体。

(二)轨道交通工程质量:反映轨道交通工程施工过程或实体满足相关标准规定或合同约定的要求,包括其在安全、使用功能及其在耐久性能、环境保护等方面所有明显和隐含能力的特性总和。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说明深圳2019.05目次1 工作简况 (2)1.1任务来源 (2)1.2立项背景和意义 (2)1.3编制过程 (2)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2.1标准编制原则 (2)2.2主要技术内容 (3)第一章范围 (3)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3)第四章导轨梁桥工程 (3)第五章车站结构 (5)第六章道岔 (6)第七章系统设备工程 (7)第八章车站设备工程 (9)第九章综合车场 (11)第十章竣工验收 (11)3 主要实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12)4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2)5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2)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设计大厦5楼第四会议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专家组对201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查,经研究讨论,同意工程建设标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立项并列入深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19年立项计划。

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起草工作。

1.2立项背景和意义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以大运量地铁为主,少部分为中运量单轨及有轨电车。

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城市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多样性要求日益提升,一方面,广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出于人口规模、经济条件等限制,需要中小运量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改变交通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各城市无法全部依靠大运量地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亟需构建大、中、小运量协调发展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指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原则是量力而行、有序发展。

所以为满足城市发展对于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的需求,基于当前公共交通体系中运能1万人次以下的需求和产品空白,国内相关企业也开展了针对性的产品研发,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就是其中一种。

《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

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编制组2021年6月目录一、任务来源 (1)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 (1)三、主要工作过程 (3)四、国内相关标准研究 (3)五、编制内容及说明 (4)六、主要条文说明 (7)七、标准实施建议 (13)八、标准起草单位及人员 (13)《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编制说明一、任务来源为进一步推进城市轨道交通行业标准化工作,促进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团体标准研究制定,2021年4月13日,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关于<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场景规范>等3项团体标准立项的通知》,提出制定《导轨式胶轮系统全自动运行线路运营管理规范》。

本标准由广州地铁设计研究院股份有限公司联合深圳市市政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北京城建设计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林同棪国际工程咨询(中国)有限公司、深圳地铁国际投资咨询有限公司、深圳市东部城市轨道交通投资建设有限公司、重庆云巴轨道交通运营管理有限公司、比亚迪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比亚迪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比亚迪通信信号有限公司、深圳比亚迪轨道交通运营有限公司等单位共同制定,由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归口管理。

二、标准制定的必要性1. 标准编制必要性随着我国都市圈一体化不断发展,城市轨道交通建设迅猛增长。

但国内城市轨道交通层次相对单一(以地铁为主),建设、运营、维护成本较高,亟需构建大、中、小运量协调发展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指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原则是量力而行、有序发展。

为满足城市发展对于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的需求,基于当前公共交通体系中运能1万人次/小时以下的需求和产品空白,国内相关企业也开展了针对性的产品研发,导轨式胶轮系统就是其中一种。

导轨式胶轮系统作为新型低运能系统,具有不占用道路资源、建设成本低、建造周期短、环境友好、智能化程度高的优点,可广泛应用于超大型和大型城市交通支线和加密线、中小城市主干线、城市综合交通枢纽接驳线、旅游景区观光线、大型活动中心内部环线、老城区及旧城改造交通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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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说明深圳2019.05目次1 工作简况 (2)1.1任务来源 (2)1.2立项背景和意义 (2)1.3编制过程 (2)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 (2)2.1标准编制原则 (2)2.2主要技术内容 (3)第一章范围 (3)第三章术语和定义 (3)第四章导轨梁桥工程 (3)第五章车站结构 (5)第六章道岔 (6)第七章系统设备工程 (7)第八章车站设备工程 (9)第九章综合车场 (11)第十章竣工验收 (11)3 主要实验(或验证)情况分析 (12)4 重大分歧意见的处理经过和依据 (12)5 标准性质的建议说明 (12)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编制说明1 工作简况1.1任务来源2019年4月26日,在深圳市福田区设计大厦5楼第四会议室,深圳市住房和建设局组织专家组对2019年度工程建设标准立项申请进行审查,经研究讨论,同意工程建设标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立项并列入深圳工程建设地方标准2019年立项计划。

比亚迪勘察设计有限公司负责承担深圳市工程建设标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起草工作。

1.2立项背景和意义目前城市轨道交通以大运量地铁为主,少部分为中运量单轨及有轨电车。

伴随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各城市对于城市轨道交通多样性要求日益提升,一方面,广大城市交通拥堵问题日益突出,出于人口规模、经济条件等限制,需要中小运量高品质公共交通服务改变交通发展模式;另一方面,各城市无法全部依靠大运量地铁解决城市交通问题,亟需构建大、中、小运量协调发展的多层次、一体化公共交通系统。

同时国务院办公厅2018年52号文《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轨道交通规划建设工作的意见》指示,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原则是量力而行、有序发展。

所以为满足城市发展对于小运量轨道交通系统的需求,基于当前公共交通体系中运能1万人次以下的需求和产品空白,国内相关企业也开展了针对性的产品研发,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就是其中一种。

从社会性和公益性来说,低运量的胶轮有轨电车覆盖面广、运营灵活,体量小,可提供高品质中短距离交通服务,实现高覆盖率,提高乘客可达性,提升公共交通吸引力,与大运量轨道交通相辅相成,构建社会多层次公共交通。

使用胶轮有轨电车可加大公共交通有效供给,对于减少小汽车的出行比例具有关键作用。

减低小汽车出行可减少城市拥堵、减少雾霾污染,极大地提高了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

且胶轮有轨电车外形美观、噪音低、无污染排放,可以在人流、建筑密集区域使用,是环境友好型公共交通,具有较高的公益性。

大、中运量轨道交通的造价及运营成本较高,财政可持续压力巨大,日常线路运营收入难以覆盖运营成本,而低运量轨道交通造价成本及运营成本较低,对于地方的财务压力小,使用低运量胶轮有轨电车有利于营造良好的社会经济环境。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是一种利用动力电池驱动的有轨电车,采用全自动运行技术和橡胶轮胎,利用走行轮和设于走行轮下方、内侧的导向轮,实现在导轨梁上行进和转向的车辆,具备在专用线路上网络化灵活运营的能力,可实现建筑友好和社区友好的小运量交通系统。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具有转弯半径小、建造周期短、造价低、占地面积小等显著优势,其与现有的城市公共交通系统充分结合,可显著提高城市交通网密度及覆盖面积,改善城市公共交通结构,提高出行便利。

具备时尚设计感、技术先进性和安全性,是建设城市公共交通的重要选择。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不是单一车辆系统开发,其包含车辆、列车控制、通信、线路、车站、导轨梁桥、机电设备、牵引供电等各项关键技术,各系统的设计开发必须与相关的工业技术、管理规定等吻合,方能生产出符合市场需求的产品。

目前国内尚无类似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标准体系,满足不了城市公共交通发展建设的需要,无法形成完整的系统的标准体系,特申请制定《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

1.3编制过程2018年5月1日-6月30日,完成《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初稿编制;2018年7月4日-8月4日,《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进行定向征求意见;2018年8月31日,召开《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各编制单位内部评审会,形成征求意见稿终板。

2019年4月26日,《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立项;2019年5月28日,提交《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征求意见稿。

2 标准编制原则和主要内容2.1标准编制原则《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的编制原则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标准格式统一,规范符合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结构和编写》和《工程建设标准编写规定》的要求。

2 标准内容符合统一性、协调性、适用性、一致性、规范性规则要求。

3标准作为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体现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的安全、环保、舒适等基本要求。

4 标准实施后有利于统一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质量,满足交通运输产业发展需要。

2.2主要技术内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施工及验收规范》标准的主要内容在确保施工质量、车辆安全的前提下,规定了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导轨梁桥工程、车站结构、道岔、系统设备工程、车站设备工程、综合车场、竣工验收等10章内容。

本标准参考相关国家标准并结合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结构型式和特点编制而成。

每章的编制情况说明如下:第一章总则本章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适用范围进行了规定。

第二章术语和定义本章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的一些重要术语进行了定义,所列术语主要有胶轮有轨电车、胶轮有轨电车系统、导轨梁、导轨梁桥、平移道岔、综合车场、自动监控、自动防护、自动运行、充电设备等。

第四章导轨梁桥工程4.1一般规定4.1.2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使用的导轨梁有多种形式,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导轨梁、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导轨梁、预制钢筋混凝土导轨梁、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导轨梁、钢导轨梁。

具体导轨梁选用形式根据线路的走向、所处的地形地物、地质条件等决定,导轨梁常用的形式为钢导轨梁。

预制钢筋混凝土导轨梁参照铁路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生产许可证获证的有关规定:自2006年6月20日起,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的,均应按《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06)规定办理产品生产许可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销售或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未取得生产许可证的预应力混凝土铁路桥简支梁产品。

预制导轨梁梁厂也应参照此规定进行验收和领取许可证,在取得许可证后,才准予批量生产。

4.1.5 导轨梁不仅是承载列车荷载和车辆运行导向的结构,还是供电、信号、通信等线缆的载体,所以在制作导轨梁时需要提前预埋相关预埋件及预留相关孔道,如预埋件及预留孔道位置不准确,会影响供电、信号、通信等线缆的安装进度。

4.2 基础胶轮有轨电车交通工程基础分为扩大基础和桩基础两种形式,施工及验收无特殊要求,按《公路桥涵施工技术规范》JTG/50 中相关内容施工和验收。

4.3墩柱与盖梁4.3.2 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多设置于城市道路中央隔离带中,受既有道路线形影响较大。

为满足线路线形的要求,墩柱与盖梁形式有多种式样,常用的形式为钢结构墩柱与盖梁。

此条对钢结构盖梁的钢材质量、加工制作、焊缝质量、吊装运输、螺栓安装、钢管内混凝土灌注、涂装等工作内容进行了规定。

4.4钢筋混凝土导轨梁钢筋混凝土导轨梁分为现浇钢筋混凝土导轨梁、现浇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导轨梁、预制钢筋混凝土导轨梁以及预制预应力钢筋混凝土导轨梁。

导轨梁原材料(砂、石、水泥、外加剂、钢筋、钢绞线、锚具等)部分应按照相关的现行国家标准执行。

4.4.2预制导轨梁需在梁厂预制,应采用专用的模板及设备;2 导轨梁是列车走行梁,其模板在制作时除了对强度、刚度要求外,要求其有效调整平面曲线、竖曲线的装置,能够满足不同平、竖曲线导轨梁的制作要求。

模板总装后的精度应根据导轨梁的精度要求确定。

4.4.4 模板零调整是为了调整模板两侧的模内侧模间距、侧模板底边缘高差、侧模板垂直度、侧模板与台车中心的平行度及侧模板工作面的直线度等由于模板的反复使用所引起的变形,满足导轨梁制作标准要求。

4.5钢导轨梁4.5.1~4.5.10 对钢导轨梁加工制造、存放、运输进行规定。

4.5.15 在线间距加宽位置设置钢支座,钢支座施工及验收质量应符合设计要求。

4.5.11~4.5.20 对钢导轨梁的安装、涂装进行规定。

4.6线形调整4.6.1 本条要求是对钢筋混凝土导轨梁、钢导轨梁线形调整时,上下行线路相向同时进行,有利于保证线间距、导轨梁垂直度、平面横坡超高的调整误差在规定范围内。

在平曲线段应从圆曲线位置开始进行线形调整,以利于控制线路的横坡超高累计误差,特别是在大横坡区段,从圆曲线段开始向两端的缓和曲线段延伸进行,可有效保证把大横坡值控制在设计允许范围内。

4.6.2 导轨梁线路经过精确调整初步验收合格后,在6个月的试运行期间宜进行列车空载、列车满载工况下的慢速、中速、高速试运行。

试运行时应进行线形检测。

试运行满6个月时应进行线路综合检测,按本条要求确认线路正常后,支座抗剪榫处的楔紧块应焊接固定。

4.7质量控制与检验本节对胶轮有轨电车交通系统墩柱(包含盖梁)安装允许误差、导轨梁制造误差及安装精度、支座安装精度、预埋件安装精度进行了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进行中间检验、架前验收、梁体验收、竣工验收等要求。

在进行这些验收时,重点应在线路试运行6个月后,并应进行线路综合检测确认,验收合格后才能正式载客运行。

第五章车站结构5.1一般规定5.1.2 混凝土结构施工现场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各项设备、设施和安全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危害和灾害,应制定应急预案。

本条中的突发事件主要指天气骤变、停水、断电、道路运输中断、主要设备损坏、模板质量安全事故等。

5.2钢结构工程5.2.1~5.2.4 对钢结构材料、钢结构焊接、焊钉、钢结构连接进行规定。

5.2.5 首节柱安装时,利用柱底螺母和垫片的方式调节标高,精度可达±1mm,如图1所示。

在钢柱校正完成后,因独立悬臂柱易产生偏差,所以要求可靠固定,并用无收缩砂浆灌实柱底。

图1 柱脚底板标高精确调整柱顶的标高误差产生原因主要有以下几方面:钢柱制作误差,吊装后垂直度偏差造成,钢柱焊接产生焊接收缩,钢柱与混凝土结构的压缩变形,基础的沉降等。

对于采用现场焊接连接的钢柱,一般通过焊缝的根部间隙调整其标高,若偏差过大,应根据现场实际测量值调整柱在工厂的制作长度。

因钢柱安装后总存在一定的垂直度偏差,对于有顶紧接触面要求的部位就必然会出现在最低的地方是顶紧的,而其他部位呈现楔形的间隙,为保证顶紧面传力可靠,可在间隙部位采用塞不同厚度不锈钢片的方式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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